A. 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昆明盛世之典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云南本土环保产业的领军人,以保护环境为己任,秉承“净化环境、节约能源”的企业理念,发扬“环境节能,重任在我”的企业精神,依托一流科技人才和先进的管理,专业从事市政工业给排水与污水处理等环境工程的技术开发、设备制造、工程施工、污染治理设备运营等工作。拥有一大批高素质科技人员及管理人才、工程技术人员,建有现代化管理的设备生产基地,层先后联合开发了多项高科技新产品。公司在市、区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紧密合作,通过五年的时间,完成了“电催化污水深度处理回用装置”系列产品的研发,并在此基础上建成了日处理10-1000吨系列“新型电催化污水处理装置”设备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的《电催化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装置》是高科技领域里的重大创举,是目前国内外较为先进的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一体化设备。2007年设备投放市场以来受到用户好评,出水质经昆明环境检测中心检测,各项指标都达到和优于国家规定的中水回用指标要求,设备经过近四年的运行,收到可喜的效果,受到了用户的赞赏。通过昆明市节水办和专家们的考察评价,一致认为我公司生产的《电催化污水处理中水回用装置》是目前国内外较为先进的环保节水产品,在性价比上,比现有产品有更强的竞争力。.各大报社对我公司产品特别做了专题报道和推广应用。
法定代表人:程丽辉
成立时间:2001-08-30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01001001020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昆明市官渡区双凤东路195号
B. 城市水资源的重复再利用
我国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国家,解决水资源短缺的主要办法有三种:节水、蓄水和调水。而节水是三者中最可行和最经济的。节水主要有两种手段:总量控制和再生利用。中水利用则是再生利用的主要形式,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紧缺的有效途径,是开源节流的重要措施,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最有效途径,是缺水城市势在必行的重大决策。
1 中水的概念及中水利用的范围
1.1中水的概念
“中水” 的概念源于日本,主要指生活和部分工业用水经一定工艺处理后,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的农业灌溉、市政园林绿化、车辆冲洗、建筑内部冲厕、景观用水及工业冷却水等方面的水,由于其介于上水(自来水)和下水(污水)之间,故称为中水。
在我国,关于中水的概念,建设部 1995 年发布的《城市中水设施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中水是指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重复利用的非饮用水。
北京、大连、深圳等地的《城市中水设施管理办法》关于中水的定义与建设部基本相近,仅将其中的“部分生活优质杂排水”表述为“生活污水”。山东省济南市于2002年8月发布的《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对中水的范围进行了进一步的拓展,将中水表述为城市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由于我国目前面临缺水威胁的不仅仅是大中城市,许多城镇、村镇及农村也面临同样的问题,作为法律概念,其定义应该具有前瞻性和普适性。因此,中水的概念可以表述为:在生活、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水和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或者工业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1.2中水利用的范围
对于中水的利用范围,按照建设部《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主要用于厕所冲洗,绿地、树木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喷水池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其他用水, 《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以及《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地方法规则增加了设备冷却用水和工业用水。从扩大水资源利用范围,减少浪费的角度出发,后者所规定的范围显然更为科学。
1.3中水利用与中水回用
对于中水利用,还有一个“中水回用”的概念。中水回用是指将小区居民生活废水(沐浴、盥洗、洗衣、厨房等)集中起来,经过适当处理达到一定的标准后,再回用于小区的绿化浇灌、车辆冲洗、道路冲洗以及家庭坐便器冲洗等方面,从而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从其概念可以看出,中水回用只是中水利用的一个方面。
2 目前在我国大力推进中水利用的必要性
2.1水资源紧缺,形势严峻
我国目前 668 座城市中有 400 多座城市存在不同程度缺水,其中 136 座城市严重缺水,日缺水量达 1600 万立方米,年缺水量 60 亿立方米,由于缺水每年影响工业产值 2000 多亿元人民币。 尤其是北方城市普遍缺水,水资源已成为这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限制性因素之一。
根据我国城市化的进程预计,到21世纪中叶,我国城市人将由目前不足4亿增加到9亿左右,城市数量将增加到1000个以上,城市水资源的供需问题将会在目前的尖锐态势下变得更加尖锐。
2.2水资源污染严重
我国的水源污染长久以来得不到有效控制,据全国7大水系和内陆河流110多个重点河段统计,符合《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I、Ⅱ类的占32%,Ⅲ类的占29%,属于Ⅳ、V类的占39%。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COD、挥发酚和BOD等。黄河、松花江、辽河属Ⅳ、V类水质的河段已超过60%;淮河枯水期的水质已达到Ⅲ类,其大部分支流的水质,常年在V类以上。长江和珠江的水质Ⅳ、V的河段已超过20%。同时,城市内及附近的湖泊普遍存在严重富营养化。97%的大中城市地下水受到严重污染,地下水污染物一般以酚、氰、砷、硝酸盐为主,铬、硫、汞次之。目前,我国80%的水域、45%的地下水受到污染,90%以上的城市水源污染严重。
2.3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城市家庭日常生活中的洗涤用水(主要包括洗衣服、洗菜等用水),其排放量占生活污水排放量的 75%-80% 。而另一方面,大多数城市在城市绿化、道路路面喷洒用水、汽车冲洗、厕所冲洗用水、消防用水等方面都是用的自来水, 仅冲厕一项,我国每年就消耗大约 100 多亿立方米自来水,这相当于 50 座中型城市的年自来水用量! 事实上,并非所有用水场合都需要优质水,而只须满足一定的水质要求即可。以生活用水为例,有相当一部分不需要与人体直接接触的生活杂用水并不需要太高的水质要求。如果将城市生活污水在原有处理工艺的基础上,进行深度处理,使其符合一定的水质标准,然后回用于对水质要求不高、需求量又很大的行业,如工业冷、园林绿化、汽车冲洗、居民生活杂用等,既可以节省大量的洁净水,缓解了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又可以减少排污,实现污水资源化,在经济、社会、环境效益方面都具有现实和长远意义。 可见对缺水城市来说,这种水源是一笔宝贵财富。这种潜力的开发非常值得。
2.4中水利用的必要性
解决我国城市大面积缺水的对策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开源”,即通过修建引水工程、开采地下水、海水淡化乃至从国外进口淡水等方法增加水资源的供应量。二是“节流”,即通过各种方法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我们必须注意的是,各种“开源”措施在满足城市供水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很大的副作用,修建引水工程不仅耗资巨大,耗日持久,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和破坏;而大规模开采地下水更是导致地下水位降低,形成地质漏斗、地面沉降、地裂缝等严重的地质灾难;海水淡化不仅成本较高,同时适用范围也仅限于沿海城市;从国外进口淡水更是远水难解近渴。相比较而言,解决城市缺水问题“开源”只是治标,治本还得通过“节流”来解决。在各种“节流”措施中,在城市中推行中水利用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方面,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的最有效途径,是缺水城市势在必行的重大决策。
3 目前在我国大力推进中水利用的可行性
3.1国家政策支持
2000 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城市供水节水与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出:大力提倡城市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并纳入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由此可见,城市污水处理率的提高,大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回用政策的逐步完善,为城市污水回用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中水利用的确是大有市场和大有可为,潜力很大,前景广阔。
3.2技术可行
我国近十几年来有关院校和科研部门组织科技攻关,在城镇和住宅小区的中水回用;城市污水净化后回用与园林绿化、市政景观、道路喷洒等;大型宾馆及娱乐场所的中水回用系统;城市中水回用与工业冷却水系统及工艺用水等方面的研究中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而且也兴建了若干示范工程。随着科技的进步,任何污水都可以通过不同的工艺技术加以处理,满足任何需要。一般来说,二级出水经消毒处理后,用做市政杂用水,生活杂用水、农业用水和景观用水等;在这基础上,经混凝过滤处理,可作为工业循环冷却水等;再经进一步处理,如用膜技术处理或用活性炭吸附后,就可作为工业上工艺用水或地面水,地下水回灌补充水等。
国内外已经有了很多成熟的经验。在天津市,仅中水洗车一项每年节约自来水超过500万吨。在大连,大连机车车辆厂1998年投资150万元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改造,实施了中水回用工程。现在日回用中水800立方米,工厂绿化、冲厕及冷却水等都用上了中水,年节约水20万吨。美国 1926 年首次回收水,1971 年已有 358 家工厂企业利用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回收量 5.1 亿立方米。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每年利用净化污水2.7 亿立方米,相当于 100 万人口一年的用水量。1985 年,前西德城市 75%~80% 的污水已经过二级处理后加以利用。通过大规模推进中水利用,发达国家的许多城市在城市发展扩大的同时实现了用水需求的零增长甚至是负增长。因此,从技术上说是比较成熟的。
3.3经济可行
中水利用在城市水资源规划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并且具有非常可观的经济价值。
(1)提供新水源:中水利用在对健康无影响的情况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经济的新水源。减少了由于远距离引水引起的数额巨大的工程投资。
(2)中水回用在提供新水源的同时,可以减少新鲜自来水用量,因此相应减少了城市自来水处理设施的投资。
(3)中水利用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数量,减少控制水体污染引起的治理费用。这些经济效益都是促使国内外许多城市采用中水利用的因素。
据国内专家的统计,当采用小区污水为中水水源时,人口大于1万或中水用水量达到750m3/d以上为经济;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增设中水回用系统,主要是新建一个净水间,其投资只是新建一个净水厂投资的 30% ,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增设中水回用系统是最可行、有效的互益工程。
4 中水利用的重要意义
首先,比远距离引水造价低。由于小区中水回用处理装置安装在小区内,减少了输水管线的基建投资和运行费用,将污水处理到杂用水程度,其基建投资只相当于从30千米外引水,若处理到可回用作较高要求的工艺用水,其基建投资相当于从40-60千米外引水。
其次,比海水淡化经济。由于小区生活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小于0.1%),可生化性较好,处理难度较小,而且可用深度处理方法加以去除。因此,当生活污水的排水作为中水水源时,主要污染物的浓度指标COD、BOD5、SS、NH3-N可满足处理技术要求。而海水则含有3.5%的溶解盐和大量有机物,其杂质含量为污水二级处理出水的35倍以上,因此无论基建费或单位成本,海水淡化都超过污水回用。
小区污水回用开辟了第二水源,降低了小区新鲜水取用量,经处理后的污水回用于小区,减少了污水的排放量,减轻了受纳水体的污染,也减少了治理环境污染的投资。所以污水回用既节约了水资源,也消除了环境污染,具有多重效益。
5 结语
中水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是目前解决水资源紧缺的最有效的途径,是缺水城市势在必行的重大决策,可行性很强,具有重大意义和多重效益。
C. 炼油厂污染物到底有什么危害
造成废气和污水影响环境,大功率的机器引起噪声污染等。
原油中含有少量硫、氮、氧等元素,在炼制过程中转化为有害的化合物随气体排出或溶解到水中,造成废气和污水。
此外,由于石油炼制过程需要使用化学药剂(如酸、碱)和催化剂等,因而产生各种废渣。还由于炼油厂采用的设备功率大,比较集中,引起噪声污染。
炼油厂的环境保护首先是通过采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尽量在生产过程中消除或减少三废。其次是通过综合利用,使排放的“三废”资源化,化害为利。在此基础上,对那些不易解决而又必须排放的污染物进行妥善处理,使之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3)昆明市中水回用扩展阅读
水体石油污染指石油进入河流、湖泊或地下水后,其含量超过了水体的自净能力,使水质和底质的物理、化学性质或生物群落组成发生变化,从而降低水体的使用价值和使用功能 。石油类污染物在进入水体后,会在水面上形成厚度不一的油膜。
据测定,每滴石油在水面上能形成0.25m2的油膜,每吨石油能覆盖5×106m2的水面。油膜使水面与大气隔绝,使水中溶解氧减少,从而影响水体的自净作用,致使水底质变黑发臭。
油膜、油滴还可贴在水体中的微粒上或水生生物上,不断扩散和下沉,会向水体表面和深处扩展,污染范围愈扩愈大,破坏水体正常生态环境。
D. 云南水务是央企还是省企
云南水务是央企。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为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公司成功从水务领域拓展至固废领域,形成两大主营业务的局面。
其经营范围包括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以及水务固废物处理环境治理项目的投资及对所投资项目进行管理;环境治理技术咨询;环保设备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昆明市中水回用扩展阅读: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城镇环境综合服务商之一,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过不懈努力,不断发展壮大。
在立足云南的同时,公司业务逐步扩展至山东、浙江、新疆、广东、黑龙江等全国26个省份、直辖市, 并已辐射到泰国、印尼、马来西亚、新加坡及澳大利亚等海外地区,建立了新疆片区,东北片区,华北片区,山东片区,上海中心,福建片区,广东片区,中南片区,西南片区以及海外片区等数个大区域管理中心。
云南水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利用自身优势,紧密结合云南实际,围绕绿色经济强省、民族文化强省和中国面向西南开放的桥头堡战略目标,紧紧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PPP投融资模式”推广的契机,秉承敬畏心、感恩心、自信心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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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保护滇池的相关资料
多放养鱼类,让它们多吃点海草,从而让滇池水得到进化。
F. 昆明美利康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注册号:****所在地:云南省注册资本:1000万法定代表:苏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状态:存续登记机关:昆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城小区8幢5单元3-1号
法定代表人:苏伟
成立时间:2006-10-09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30100100087352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银城小区8幢5单元 3-1号
G. 昆明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促进节约用水,推进昆明市城市污水的综合利用,实现污水资源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建设部《城市中水设施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或其它用途的相应回用水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
本办法所称中水设施是指中水的集水、净化处理、供水、计量、检测设施及其它附属设施。
中水主要用于厕所冲洗、园林浇灌、道路清洁、车辆冲洗、基建施工、景观及设备冷却水、工业用水以及可以接受其水质标准的其它用水。第三条昆明市市政公用局是本市城市中水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中水设施的规划、建设和归口管理工作;昆明市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节水办)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第四条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建设中水设施和从事中水经营活动。单位和个人投资建设的中水设施,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第五条昆明市市政公用局会同市规划、环保、滇池管理等部门编制本市中水设施建设规划,作为城市节水发展规划的组成部分,经昆明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第六条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同期建设中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其建设投资应纳入主体工程预、决算:
(一)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宾馆、饭店、商场、综合性服务楼及高层住宅;
(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的机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大型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
(三)建筑面积在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可回收水量在150立方米/日以上的居住区或集中建筑区等。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相关管理部门及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循“三同时”的规定办理规划、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第七条已建成的工程项目,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建设规划,提出分类实施要求,限期建设改造,具体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组织实施。第八条中水设施的设计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设计单位应严格执行《建筑中水设计规范》。设计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并报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时,应有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人员参加。中水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第九条中水设施的管道、水箱等设备外表应涂成浅绿色,并严禁与其它供水设施直接联接,中水设施的出口必须标有“非饮用水”字样。第十条中水设施交付使用后,由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不得擅自停止使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程,保证中水设施正常运行。同时按规定对水质进行日常化验,定期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检测(每年不少于一次),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质标准。第十一条中水设施的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管理工作。第十二条中水的经营价格应当低于城市自来水价格,具体的价格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第十三条中水经营单位在中水经营过程中,应当做到计量准确,按量收费,不得擅自间断供水或者停止供水。因设施检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第十四条对在中水设施建设和管理使用过程中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中水行政主管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未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规定,未按照中水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建设中水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对产权单位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酌减用水计划指标;对物业管理单位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三)中水设施的设计方案未按规定程序进行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四)中水建成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五)中水设施建成后,擅自停止供水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六)中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七)中水设施与其它供水设施联接的,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