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中水可以饮用吗
中水不抄可以饮用。
中水,也称再生水袭,它的水质介于污水和自来水之间,是城市污水、废水经净化处理后达到国家标准,能在一定范围内使用的非饮用水,可用于城市景观和百姓生活的诸多方面。在技术方面,再生水在城市中的利用不存在任何技术问题,目前的水处理技术可以将污水处理到水质标准。
(1)中水回用政策性文件扩展阅读:
中水的作用:
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居民用水量越来越大。由于中国水资源正处于紧张时期,如何促进城市污水经过处理后可再次回用成为研究的重要课题,因此可见中水回用的重要性。
中水回用既可以有效地利用和节约有限的、宝贵的淡水资源,又可以减少污水废水的排放量,减少水环境的污染,还可以缓解城市下水道的超负荷现象。
随着中水回用技术的日益成熟,中水回用量的不断增大,中水回用成本的进一步降低,经济效益将会越来越突出。
❷ 跪求中发[2010]1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及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前期工作。
加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将普遍服务从电话业务扩展到互联网业务,提高农村和边远地区的信息网络覆盖率,力争行政村基本通宽带,自然村和交通沿线通信信号基本覆盖。
推进重点生态区综合治理。重点在内蒙古、宁夏甘肃、青海、新疆等省、自治区开展以草原恢复、防风固沙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加强沙区林草植被保护及牧区水利设施、人工草场和防护林建设。
重点在陕西、甘肃、宁夏及青海东部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开展以防治水土流失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治理,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育草、淤地坝建设,加强小流域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
加快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巩固和发展退耕还林成果,在重点生态脆弱区和重要生态区位,结合扶贫开发和库区移民,适当增加退耕还林任务。
大力发展特色农业。西北地区要大力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建设一批节水农业示范区。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水、电、路、气、房和优美环境“六到农家”工程。全面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实行集中式供水及配套排水工程。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拓展农业广度和深度,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和壮大县域经济,鼓励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农民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探索农村集体和农户在当地资源开发项目中入股,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大力发展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扎实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强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建设国家能源基地。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加快西部地区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勘查,稳步推进神东、陕北、云贵、黄陇、宁东和新疆等大型煤炭基地建设。
有序推进重点流域大型水电项目建设,适应西电东送及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电力需求。妥善处理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问题。
扩大干部交流规模,提高交流层次,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和党政主要负责人交流力度,继续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经济发达地区与西部地区干部双向交流工作。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实施教育扶贫,在大中城市职业学校定向招收生态脆弱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接受教育,按国家助学政策规定给予资助,优先推荐就业。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进县乡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群体的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面向老年人、孤儿、残疾人、流浪未成年人的福利机构基础设施。
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开展特色民族村寨保护。加强基层公共体育设施和民族特色体育场所建设。
扎实推进重点经济区率先发展。支持呼(和浩特)包(头)银(川)、新疆天山北坡、兰(州)西(宁)格(尔木)、陕甘宁等经济区发展,形成西部地区新的经济增长带。培育滇中、黔中、西江上游、宁夏沿黄、西藏“一江三河”等经济区,形成省域经济增长点。
大力扶持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南疆地区、青藏高原东缘地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西边境山区、秦巴山区、六盘山区等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态脆弱、经济落后、贫困程度深,要全力实施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发攻坚工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积极支持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支持西藏、新疆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内蒙古、广西、宁夏等民族地区加快发展,不断加大中央支持和对口支援、对口帮扶力度,推动民族地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支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先解决特困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
大力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积极推进宁夏、新疆、甘肃等省、自治区同中亚、中东国家的经贸合作。
做好民族宗教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加大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缩小西部地区地方标准财政收支缺口,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中央财政性投资投入力度,向西部地区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等领域倾斜。
积极支持西部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西部地区上市公司再融资。
进一步完善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简化程序,保障西部大开发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一50%执行,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开发园(区)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
支持资源地群众便捷使用质优价廉的煤气电。完善中水优惠利用价格,鼓励中水回用,中央在中水回用设施建设投资上给予支持。
加大筹集水土保持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的力度。继续完善用水总量控制和水权交易制度,在甘肃、宁夏、贵州开展水权交易试点。
❸ 深圳市政府对中水处理有哪些优惠政策
1、加强中水技术应用的立法工作。深圳市产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会议通过,根据该规划,未来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旧工业区,将按产业聚集、资源整合的原则,进行全面的改造升级。大批新型产业基地、工业园区也正在建设,有必要在编制园区规划的同时,强调园区内必须配建中水处理项目,以解决中水回用问题。 2、采取有效的行政措施,制定有关优惠政策。目前,水资源化处理项目一般是按工业项目类别申请用地,而我市自2007年初伊始,所有工业用地均须采取公开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我市土地资源也十分短缺,相对实力雄厚的生产类企业,水资源化处理项目的承担机构不具备拿地优势。没有用地保障,项目启动、运营乃至产业效益,也就无从谈起。建议将中水处理项目定位为为园区配套的公共设施类项目,一方面在园区规划编制时就落实用地,另一方面,在地价上给予优惠,对项目各项行政许可办文时限给予“直通车”待遇,从各个环节,鼓励、支持水资源化处理项目的发展、建设。 3、利用经济杠杆的作用,积极引导用户使用回用水。根据深圳市内衣产业基地内中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处理后的中水价格将不高于2元/吨,对于生产用水需求量大的企业来说,比市价低廉的中水无疑会有很强的吸引力。 4、政府投入相关研究经费,委托专门机构进行专题技术研究,特别是从处理工艺、改善水质、降低成本等方面着手,推动水资源化处理的日臻完善。 5、深圳市已经进入到“土地、资源、人口、环境四个难以为继”的发展时期,必须大力推广循环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针对全市淡水资源缺乏,水环境恶化的现状,应积极推广中水回用技术,大力发展水资源化处理项目,既能节约水源,又能使污水无害化,是防治水污染、提供多渠道供水的重要途径。
❹ 中水回用标准的国家标准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无不快感 浊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铁(mg/L)≤ 0.3 - - 0.3 - 锰(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0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总大肠菌群(个/L)≤ 3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值 6.0~9.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10 6 6 4 悬浮物 (SS) ≤ 20 10 — (a) 5 浊度 (NTU) ≤ — 5 6 溶解氧≥ 1.5 2.0 7 总磷 ( 以 P 计 ) ≤ 1.0 0.5 1.0 0.5 8 总氮≤ 15 9 氨氮 ( 以 N 计 ) ≤ 5 10 粪大肠杆菌 ( 个 /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b) ≥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 1 :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注 2 :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此表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a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b :氯接触的时间不应低于 30min 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
❺ 中水回用的市场前景国家有哪些扶持政策
1、中水回用是觉得大的发展趋势.有了大趋势。。
2、你想从事这方面的事业,首先要专掌握技术。因为目前国属内的污水排放基础,基本都差不多了,但是在排放水,在处理回用的话,技术种类比较多。简单过滤。超滤膜技术(MBR、中空纤维膜的、管式超滤膜)RO 和NF 技术。这看你擅长那一个领域,并且还有竞争优势。
3、你也可以先从某个领域或者针对一个行业,我推荐,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类的处理工程,这样你可以先积累经验。个人意见,希望能帮到你
❻ 企业中水回用是否有政策补贴,如果有该向哪个国家部门申请
企业废水回收利用有利于环保,这也是国家提倡的并且强制性要求的,国家在这方面加大了财政补贴力度,企业可向环境监察部门申请这项补贴
❼ 什么是水价改革
2011年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发布。作为新世纪中央指导“三农”工作的第8个“一号文件”,《决定》提出,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 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2012年1月28日,广州市物价局在官网上挂出消息,将于2月下旬召开水价调整方案听证会。这是自2011年长沙、西安等城市宣布上涨水价以来,国内首个一线城市首发水价上涨令。业内预计,一场全国性的水价调整大幕即将开启。相关券商机构的报告指出,水价上涨对水务公司的盈利有提振作用。国泰君安分析师认为,"十二五"期间,包括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中水回用以及污泥处理将进入政策推进领域,由此将给相关公司增加一系列成本负担,水价的及时上调进而为众多公司带来的水资源费收入增加,将覆盖成本上升的压力。 2014年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指导意见”,要求2015年底前,所有设市城市原则上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2014年3月5日,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媒体会上说,全国将推行阶梯水价。阶梯电价已经在全国实行了,我们要争取今年、明年全国一直到具备条件的建制镇,基本上都能实行阶梯水价。
❽ 石家庄2014政府44号文件关于修改取暖设施的文件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
石政函〔2014〕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已经2014年5月8日市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县(市)、区要依据市减排计划,认真制定本地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并于2014年6月10日前,报送市环保局。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20日
石家庄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为做好我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根据《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石家庄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
一、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
石家庄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下降10.4%、14.3%、14.7%、13.3%,分别控制在19.9032万吨、1.3174万吨、17.1692万吨、23.1069万吨以内,力争提前一年完成石家庄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二、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分析
(一)社会经济发展预测
1.GDP增速及增量
2013年我市GDP为4900亿元,预计2014年GDP增速为10%左右。
2.工业增加值
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量
据市统计局快报数据,我市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呈逐年递增的趋势,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我市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分别为364.71亿元、371.56亿元、410.38亿元、453.97亿元、555.01亿元,2009-2013年,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增长率分别为17.53%、25.05%、9.67%、1.88%、9.46%、10.62%、18.21%,平均增长率为13%,由此预计2014年我市7个低COD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为627亿元。
9个重点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
据市统计局快报数据,我市9个重点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2013年我市9个重点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分别为536.16亿元、560.68亿元、594.84亿元、670.93亿元、603.2亿元,2009-2013年增长率分别为19.74%、30.22%、7.76%、19.49%、6.09%、12.79%、-0.02%,平均增长率为13%,由此预计2014年我市9个重点氨氮排放行业工业增加值为681亿元。
3.城镇常住人口
2013年国家核定我市城镇常住人口548.70万人,参照2013省核定我市年城镇人口增长率3.65%,2014年末城镇常住人口568.73万人,比2013年增加20.03万人。
4.能源消费
(1)煤炭消耗增量
按市统计局公报数据,2012年我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6007万吨,按照石家庄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4年全市GDP增速为10%,单位GDP能耗下降5.6%,预计新增煤炭消费量约230万吨。
按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工作方案》和《石家庄市削减1500万吨煤炭任务分解方案》要求,2014年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700万吨,2014年全社会煤炭消耗量控制在5307万吨。
(2)电力煤炭消费增量
2014年,我市无新增电力企业,全市现有电力企业燃煤量与2013年基本持平。2014年,预计电力煤炭新增量为0万吨。
(二)水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行业宏观核算,造纸及纸制品制造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860吨;纺织业新增量380吨。其他行业化学需氧量新增量3200吨。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E生活COD=(P2014人口-P2013人口)*e综合*D*10-2=4752吨。
农业源化学需氧量新增量0吨,不增加化学需氧量新增量。
因此,2014年化学需氧量新增量为9192吨。
2.氨氮新增量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行业宏观核算,造纸及纸制品制造业氨氮新增量86吨;纺织业氨氮新增量72吨。其他行业氨氮新增量515吨。
城镇生活氨氮新增量:
E生活氨氮=(P2014人口-P2013人口)*e综合*D*10-2=585吨。
农业源氨氮新增量0吨,不增加氨氮新增量。
因此,2014年氨氮新增量为1258吨。
(三)大气污染物新增量预测
1.二氧化硫新增量
(1)电力行业
2014年,全市电力企业燃煤量预计与2013年持平,不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电力行业新增量0吨。
(2)冶金行业
2014年,全市冶金行业产量预计与2013年持平,不增加二氧化硫排放量,冶金行业新增量0吨。
(3)其它行业
2012年我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6007万吨,电力、冶金行业新增燃煤量0万吨,2014年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700万吨,其它行业燃煤量预计与2013年持平,二氧化硫新增量0吨。
(4)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替代增量
根据2014年减排计划,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替代增量约2780吨(此数据有待国家最后认定淘汰落后产能减排量确定)。
因此,预测我市2014年二氧化硫新增量为2780吨。
2.氮氧化物新增量预测
(1)电力行业
2014年,全市电力企业燃煤量与2013年持平,预计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电力行业新增量0吨。
(2)水泥行业
2014年,我市水泥熟料及水泥产量与2013年持平,预计不增加氮氧化物排放量,水泥行业新增量0吨。
(3)其它行业
2012年我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6007万吨,电力、水泥行业新增燃煤量0万吨,2014年煤炭消费量在2012年基础上削减700万吨,其它行业在燃煤量预计与2013年持平,其它行业氮氧化物新增量0吨。
(4)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替代增量
根据2014年减排计划,我市淘汰落后产能等量替代增量约为550吨(此数据需要根据国家最后认定淘汰落后产能减排量确定)。
(5)交通运输行业
根据我市2013年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增长情况,预测我市2014年机动车新增氮氧化物7500吨。
因此,我市2014年氮氧化物新增量为8050吨。
综上,2014年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新增量分别为9192吨、1258吨、2780吨、8050吨。
三、重点减排项目
全力推进《石家庄市2014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石家庄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2014年工作方案》和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重点减排项目建设工程。
(一)水污染重点减排项目
1.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新建、升级改造、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
(1)市水务局、水务集团负责,确保石家庄市桥东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量;2014年12月底前,确保石家庄市桥西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通过验收;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良村南污水处理厂验收工作。
(2)高新区管委会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主体工程。
(3)正定新区管委会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正定新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4)井陉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井陉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新建管网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处理水量。
(5)栾城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庄装备制造基地绿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管网工程并投入使用。
(6)行唐县政府负责,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行唐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并投入试运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行唐县玉城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并投入运行。
(7)灵寿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灵寿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升级改造、配套收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工程并投入使用。
(8)高邑县政府负责,2014年9月底前,完成高邑县污水处理厂新建管网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处理水量。
(9)赞皇县政府负责,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赞皇县皇明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管网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处理水量。
(10)平山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温塘西柏坡温泉城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11)无极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新建收水管网工程并投入运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无极县城市综合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12)深泽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深泽县城南污水处理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13)元氏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元氏县槐东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
(14)赵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赵县清源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并投入运行。
(15)藁城市政府负责,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藁城市水处理中心新建配套管网及中水回用工程并投入使用,增加处理水量并确保中水使用量。
(16)晋州市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晋州市第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
(17)新乐市政府负责,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建设及配套管网工程并投入试运行。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积极推进本辖区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工程,提高中水回用比例。
2.加强现有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市水务局、水务集团负责,全面落实污水处理厂第三方运营管理,推行污水处理厂运行数据审核制度。确保现有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完善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设施和中控系统,严格执行在线设施验收制度和在线数据联网制度,要求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数据通过有效性审核,监测数据采集、传输、保存满足国家减排核查要求,保持相关历史记录一年以上。
3.抓好重点工业企业污水治理工程
(1)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2014年9月底前,完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炼油污水处理厂异地改造工程。
(2)藁城市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华北制药集团环境保护研究所(三废治理中心)废水深度处理和厌氧改造工程。
(3)赞皇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河北威远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物药业三厂废水深度治理工程或全厂关闭。
(4)栾城县政府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药集团新诺威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废水治理工程、河北圣雪大成制药有限责任公司链霉素污水微波处理及土霉素污水深度处理工程。
4.深入推进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作
(1)市畜牧水产局牵头,市财政局、环保局配合,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继续大力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建设。2014年,利用市财政及其他国家专项补贴资金,支持200个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工程,11月底前通过市畜牧局、财政局、环保局联合验收,逐步实现畜禽粪污减量化、无害化、生态化、资源化。
(2)灵寿县政府负责,2014年11月底前,完成灵寿县景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灵寿县荣兰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灵寿县喜庆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河北海燕农牧有限公司、灵寿县振方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等重点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3)行唐县政府负责,2014年11月底前,完成行唐县侯家庄养殖场、行唐县林华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行唐县长健养殖场(原行唐县长健奶牛养殖场)、行唐县大为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原行唐县大力生态养牛场)、行唐县兴民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原行唐县兴民奶牛养殖场)、行唐县南凹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行唐县二进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行唐县北协神奶牛养殖合作社、行唐县磁河庄奶牛小区、行唐县希望奶牛小区雨污分流、干清粪、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
(4)晋州市政府负责,2014年11月底前,完成河北双鸽美丹畜牧科技有限公司规模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及污染防治工程。
(二)大气污染减排重点项目
1.强力推进“四个行业”污染治理工作
(1)电力行业治理
①市建设局负责,2014年8月底前,完成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南厂区的供热替代工作;市发改委负责,在供热替代工作完成的情况下,2014年11月15日前,完成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三厂全厂拆除关闭工作、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南厂区5#机组拆除及全厂关闭工作。
②长安区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21#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12#、13#、14#机组烟气脱硝治理、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2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③新华区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电二厂1#、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④高新区管委会负责,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热电煤气公司1#、2#、3#、4#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及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其中,确保所有机组7月1日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⑤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炼化分公司1#、2#、3#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⑥井陉县政府负责,2014年8月底前,完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3#、4#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1月底前,完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1#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安电厂2#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其中,确保所有机组7月1日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⑦栾城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宏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4#、5#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烟气脱硝治理、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0月底前,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裕华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⑧平山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西柏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机组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完成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6#机组烟气脱硝治理、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⑨高邑县政府负责,完成河北华辰淀粉糖有限公司1#、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⑩赵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赵县赵州热电有限公司1#、2#、3#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兴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1#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兴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赵州利民糖业集团有限公司1#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藁城市政府负责,2014年10月底前,完成藁城天意热电有限公司1#、2#、3#、4#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河北吉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其中,确保所有机组7月1日后,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新颁布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要求。
新乐市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1#机组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完成石家庄新乐东方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烟气脱硝治理、拆除烟气旁路、脱硫增容改造工程。
鹿泉市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华电石家庄鹿华热电有限公司2#机组拆除烟气旁路工程;完成鹿泉市曲寨热电厂1#机组烟气脱硝治理、脱硫增容改造工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石家庄双联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2#机组脱硫增容改造工程或全厂关停。
按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制最新要求,2015年京津冀地区所有火电企业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要分别控制在50mg/m3、100mg/m3、20mg/m3以下,相关县(市)、区政府负责,年底前完成所有火电企业烟气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确保按期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2)钢铁行业治理
①井陉矿区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庄佳正实业有限公司1#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②赞皇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赞皇县德众钢铁有限公司1#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③高邑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石家庄天力金属有限公司1#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④藁城市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藁城市鑫旺铸造有限公司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完成藁城市宏森熔炼铸造有限公司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
⑤平山县政府负责,2014年6月底前,完成河北钢铁集团敬业钢铁有限公司1#-9#烧结机拆除烟气旁路工程;完成河北钢铁集团敬业钢铁有限公司8#、9#烧结机烟气脱硫治理工程。
(3)水泥行业治理
①灵寿县政府负责,2014年3月底前,完成灵寿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治理工程。
②井陉县政府负责,2014年3月底前,完成河北鼎星水泥有限公司1#水泥熟料生产线烟气脱硝治理工程。
有关县(市)、区政府负责,确保日产2000吨及以上水泥熟料生产线脱硝工程稳定运行,提升脱硝设施的运营管理水平,综合脱硝效率达到70%以上。
(4)玻璃行业治理
行唐县政府负责,2014年9月底前,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1#燃煤窑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2014年底前,完成石家庄玉晶玻璃有限公司2#、3#、4#燃煤窑炉烟气脱硝治理工程和4座燃煤窑炉煤改气工程。
各相关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按照《石家庄市钢铁水泥电力玻璃行业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推进“四个行业”脱硫、脱硝治理工程进度,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加强“四个行业”所有脱硫、脱硝设施运行监管,提升综合运行效率,确保形成稳定的减排能力。
2.积极推进集中供热替代工程
各县(市)、区政府和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管委会负责,积极推进本辖区集中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锅炉工程。
3.继续推进机动车氮氧化物减排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商务局、财政局、交管局配合,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我市市区营运“黄标车”。各县(市)和矿区政府负责,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本辖区内营运“黄标车”。市交管局牵头负责,市环保局、商务局、财政局配合,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我市非营运“黄标车”。市“黄标车”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淘汰“黄标车”工作。市交管局负责“黄标车”限行工作,自2014年1月1日起,“黄标车”、“无标车”禁止进入市区三环路(含)及县(市)建城区行驶。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发改委、市能源办配合,2014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完成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升级替换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合理分解减排指标
综合考虑各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前三年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将省下达的目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同时按照责任部门将负责的减排工程项目及减排量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确定的各县(市)、区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目标、重点减排项目、市政府部门减排任务(详见附件)。
(二)促进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及运行
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13〕98号)、《2014年河北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75%以上,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95%以上。
(三)严格执行国家落后产能淘汰政策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和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等产业政策,市工信局牵头负责,在市主要新闻媒体公布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和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装备名单,淘汰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明确具体的退出时间表,按期淘汰到位,完成国家和省下达年度淘汰产能目标计划。
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市)、区,严格控制国家、省和市安排的投资项目,实行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对未按时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投资管理部门不予审批、核准、备案新的投资项目;国土资源部门不予批准新增建设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予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已颁发的要依法收回;环境保护部门吊销排污许可证;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提供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被当地政府责令关闭的企业,限期办理工商注销登记,或者依法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必要时,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可要求电力供应企业依法对其停止供电。对虚假淘汰行为,市监察局依法追究企业负责人和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控制新增排放量
严格控制电力、钢铁、水泥、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日常督察中发现的部分企业由于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导致的污染物非正常排放量,涉及相关县(市)、区将实施建设项目“区域限批”,并扣减所在县(市)、区年终对县(市)、区委书记综合考核评价中环境保护指标分值。有效控制经济增速目标带来的新增量,保障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五)完善污染减排表彰奖惩机制
落实污染减排责任“一票否决”制度,以充分调动各个县(市)、区及市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减排任务顺利完成。对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重点减排项目实行月调度通报制度,每月以市环保领导小组文件通报重点减排项目进度,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年度减排目标未完成、重点减排项目未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县(市)、区和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实行建设项目禁(限)批,并取消授予该地区、单位及其主要领导、主管领导环保方面的荣誉称号。
五、可达性分析
根据各县(市)、区“十二五”减排工程安排,在强化结构减排、深化工程减排、实化管理减排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综合管理、发改、财政、统计、工信、建设、水务、商务、畜牧、交管、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污染减排体系。突出抓好污水处理厂和电厂、钢厂、水泥厂脱硫、脱硝工程的招商引资工作,并逐步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努力开辟多元化的环保项目建设投融资渠道,能保障减排项目如期完成。我市2014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共可实现削减化学需氧量14943.93吨,削减氨氮1720.58吨;削减二氧化硫29349.07吨,削减氮氧化物31212.24吨。预计我市2014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同比2010年分别比2010年下降11%、15%、15%、14%,可以提前一年完成石家庄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❾ 污水处理厂或中水回用有什么政策
污水处理厂现在国家大力支持,中水回用是国家要求节约水资源的,很多小区都开始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没发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