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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润城污水处理厂新闻

发布时间:2022-05-09 02:45:54

⑴ 近期相关环境方面的问题及新闻有关环境污染环境保护之类

《水污染防治法》未将任何一种超标情形列为例外情况和免责事由。2019年2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做出权威回答:污水处理厂出水达标排放是《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规定的法律责任;污水处理厂作为专业机构,在建厂之前就应调查评估污水来源,通过市场作用体现各方责任,减少问题产生,保证达标排放责任。

因而,当事人不能以进水水质问题为借口,超标排放,更不能因此而成为逃避行政处罚的正当理由。

污水处理厂应承担哪些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本案当事人是惯犯,此次长期严重超标且拒不改正,应当加重处罚。

监管存在漏洞。《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环保部门发现重点排污单位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本案当事人在出现问题后,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了汇报,却未见政府有所作为,任由事态发展。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系与第三方的合同行为,与行政处罚属不同法律关系,无约束力;但政府部门有义务维护和保障污水处理厂权利,监管上游企业进水符合规定标准;进水企业也要履行协议,自行监管浓度,达“标”进水。

被罚者是否有追偿权利?

目前,本案已进入行政复议阶段。

可否转嫁?行政处罚是有处罚权的行政部门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特定违法行为而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律关系不同于合同约定的追偿民事法律关系,因此行政处罚由特定人承担、不可转嫁,否则就脱离了处罚真正目的。目前,法律也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追偿权。行政处罚不可转嫁,但在没有实质违法的情况下,处罚的罚款是可以追偿的。

可获赔偿?《行政处罚法》第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本案中,行政机关违法在先,既缺少自己监管作为,又缺失报告后的管理作为,没有及时处罚和纠正上游企业,给当事人造成了处理成本、系统瘫痪、受到惩罚和信用名誉的损害。

怎么追责?本案中,上游企业虽未被处罚,但污水处理厂是因其违法被处罚,有理由由其民事赔偿责任。《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因水污染受到损害的当事人,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有权要求排污方排除危害和赔偿损失;水污染损害是由第三人造成的,排污方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如何界定?本案的《特许经营协议》就是污水处理企业与进水企业之间的合同。“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损失强调的是与违约的因果关系,并不排除将行政处罚导致的利益纳入损失的范围,相对人受到行政处罚,应当可以作为违约损失向违约方追偿。

可代为治理吗?以《水污染防治法》为例,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八条分别从污水治理、污泥处置、船舶水污染、事故水污染方面规定,逾期、未按要求或者不具备能力采取治理措施的,监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企业产生的污水,虽不是代为治理,但其具有一致性:上游企业怠于处理,下游集中处理且要收取费用。

本案当事人污水处理厂在处理能力范围内履行了污水处理义务,出水浓度超标非自身原因造成。真实违法对象是超标进水企业及其他单位。处罚责任不能转移,但不应由污水处理厂全部承担,罚款追偿具有实质基础法律规定依据。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本案被处罚者追偿的权利,取决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污水处理厂在行为上有无实质违法。有证据证明积极履行义务的,被处罚的罚款可以追偿。否则,既违背公序良俗精神追求,也与上述法律规定要求不符,难以起到以法律法规规范教育公民遵纪守法的目的。本案当事人能且必须追偿。

作者单位:河南省灵宝市生态环境局

■案情介绍

最近,河南省焦作生态环境局拟对孟州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罚款4880万元,这家公司不服,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提起行政复议,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孟州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是该市第二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其产业聚集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出水一级A标准。数据显示,2015年以来,该公司存在废水超标排放、污泥处置不当、不配合环保检查和运行经费保障不到位等问题,几乎每年都受到1-2次处罚。

2月13日,采样监测发现,该公司总排口总磷(TP)1.42mg/L、总氮(TN)23.4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规定一级A标准(TP≦0.5mg/L,TN≦15mg/L)。4月3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80万元。

3月25日,复查发现:总排口总磷2.37mg/L、总氮25.2mg/L,随即责令改正,实施按日连续处罚。4月28日,再次复查:正在运营,总排口氨氮23.8mg/L、总磷2.68mg/L、总氮30.5mg/L,浓度更高且新增一超标污染物,再次实施按日连续处罚。第一次计27日,罚款2160万元;第二次计34日,罚款计2720万元,总计罚款4880万元。

■不服理由

1.该公司陈述,出水超标系进水水量超负荷、水质超标准所致,各指标均超出设计负荷,导致系统瘫痪。

2.该公司申辩,受到进水冲击时,坚持正常运转,并连续向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及孟州市生态环境局汇报水量、水质及影响情况,但未有明显改观。

3.该公司抗辩,其与上游进水企业签订的《孟州市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协议》“水质不合格的处理”明确:“运营期间,遇以下进水水质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时,经公司尽力采取措施,造成出水水质仍不达标;乙方不承担责任,且不影响乙方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

⑵ 郑州水污染状况

郑州市近期将出重拳整治水污染,城市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建设也将全面提速。昨日召开的全市环保工作紧急会议对加强重点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作了具体部署。

据介绍,郑州市环保部门近期将对48家重点排污企业继续深入核查,企业排污口将分期分批安装在线自动监测装置,对目前仍未建成治污设施,偷排超排严重、设施处理能力不能满足实际需要、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建议当地政府关闭或停产治理企业,对不能正常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将责令其整改。

副市长丁世显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一把手”负责制,迅速对双洎河、贾鲁河、索须河沿岸排污企业全面排查,对不能稳定达标的企业,要依法关闭或停产整顿、治理。对新发现的“十五小”企业,要发现一家,取缔一家。

记者昨日获悉, 郑州市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项目建设时间表已初步排定。

按照计划要求,王新庄污水处理厂拟定于2005年底前完善管网,解决收水能力不足问题;五龙口污水处理厂相关项目应加快建设,争取尽早投入使用;新郑市中心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应于2004年底前开工;登封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应于2004年开工;荥阳市污水处理厂应于2005年底前完成建设规模的扩大;巩义市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应加快速度;新密市、上街区污水处理厂相关项目应于2004年底前开工;中牟县污水处理厂项目应于2005年底前开工。

同时,按照要求,郑州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项目应加快建设,荥阳、新郑、登封、新密的城市垃圾处理厂应于2005年底前开工,中牟县垃圾处理厂应在2006年底前开工。(来源:中原新闻网)

⑶ 建设污水处理厂的新闻报道怎么写

如果记者和通讯员都求助于万能的网络,这何尝不是一种悲哀与无奈!

⑷ 世界的水污染事件

世界特大水污染事件

2000年1月30日,罗马尼亚境内一处金矿污水沉淀池,因积水暴涨发生温漫坝,10多万升含有大量氰化物、铜和铅等重金属的污水冲泄到多瑙河支流蒂萨河,并顺流南下,迅速汇入多瑙河向下游扩散,造成河鱼大量死亡,河水不能饮用。匈牙利、南斯拉夫等国深受其害,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遭受一定的影响,严重破坏了多瑙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并引发了国际诉讼。

1994年7月,淮河上游的河南境内突降暴雨,颍上水库水位急骤上涨超过防洪警戒线,因此开闸泄洪将积蓄于上游一个冬春的2亿立方米水放了下来。水经之处河水泛浊,河面上泡沫密布,顿时鱼虾丧失。下游一些地方居民饮用了虽经自来水厂处理,但未能达到饮用标准的河水后,出现恶心、腹泻、呕吐等症状。经取样检验证实上游来水水质恶化,沿河各自来水厂被迫停止供水达54天之久,百万淮河民众饮水告急,不少地方花高价远途取水饮用,有些地方出现居民抢购矿泉水的场面,这就是震惊中外的"淮河水污染事件"。

世界重大水污染事件
■■水俣病事件
1950年,在日本水俣湾附近的小渔村中,发现大批精神失常而自杀的猫和狗。1953年,水俣镇发现了一个怪病人,开始时步态不稳,面部呆痴,进而是耳聋眼瞎,全身麻木,最后精神失常,一会儿酣睡,一会儿兴奋异常,身体弯弓,高叫而死。1956年又有同样病症的女孩住院,引起当地熊本大学医院专家注意,开始调查研究。最后发现原来是当地一个化肥厂在生产氯乙烯和醋酸乙烯时,采用成本低的汞催化剂工艺,把大量含有有机汞的废水排入水俣湾,使鱼中毒,人和猫、狗吃了毒鱼生病而死。1972年日本环境厅公布:水俣湾和新县阿贺野川下游有汞中毒者283人,其中60人死亡。
■■痛痛病事件
1955—1972年,在日本富山县神通川流域两岸出现了一种怪病,患者中妇女比男士多,患上此病,则全身骨骼疼痛,不能行走,故取名为“痛痛病”。经调查,这是一种镉中毒事件,起因是附近的电镀厂、蓄电池制造厂及熔接工厂或因采矿工业含镉之废水未经适当处理而径行排水,污染了神通川水体,两岸居民利用河水灌溉农田,使稻米和饮用水含镉而中毒,1963年至1979年3月共有患者130人,其中死亡81人。
■■化工厂事件
1986年位于莱茵河上游的瑞士一座叫做桑多兹的化工厂仓库失火,有10吨杀虫剂和含有多种有毒化学物质的污水流入莱茵河,其影响达500多公里。
■■金矿事件
2000年,罗马尼亚边境城镇奥拉迪亚一座金矿泄漏出氰化物废水,流到了南联盟境内。毒水流经之处,所有生物全都在极短时间内暴死。流经罗马尼亚、匈牙利和南联盟的欧洲大河之——蒂萨河及其支流内80%的鱼类完全灭绝,沿河地区进入紧急状态。这是自前苏联切尔诺贝利核电站事故以来欧洲最大环境灾难。

⑸ 瀚海晴宇旁边污水处理厂啥时候搬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2-25

⑹ 污水处理厂敢随意排污,你认为是谁的责任

我觉得责任在于相关部门。

一、相关部门没有起到监管的作用,所以污水处理厂才会将污水随意排放。

看过这个个新闻的相关报道,这家污水处理厂将污水收回来以后并没有运用相关的机器将污水进行处理,而是直接倒在一条小沟里面,导致污水流入农田,损害植物,并且到处一片臭气熏天的样子。

二、污水处理厂没有尽到应尽的任务。

作为一个污水处理厂,他没有做好他本应该做的事情。他表面上将污水拉回来污水处理厂,可结果呢,他是将这些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沟里。这种行为就是欺骗大众,这种行为也很可笑,一个污水处理敢这么明目张胆的干这些事情,也不知道是哪些人给他们的勇气。

污水随意排放的事情不仅污染了水源,也给周围的植物造型了影响,更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希望这种事情曝光以后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让他们能够意识到为民办实事的重要性,也希望这类的事情能够有所减少。

你觉得污水乱排放这件事情责任在于谁呢?

⑺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怎么监管

善水智能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运维简单,基本无需监管,智能控制远程操控专,无需填料属,生物菌处理废水,自带消毒杀菌功能,太阳能发电,节能环保,出水一级A,绝对适合农村乡镇污水出来。

青岛善水生态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善水水务)是一家集技术研发、产品生产、设计施工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位于青岛市五四广场丰合大厦。

善水水务成立于国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和国务院实施“水十条”的政策背景下,秉承科技创新、实业兴国理念。以国家政策为指引,市场需求为导向,创造“中国芯”“中国智造”的一流环保产品,造福子孙后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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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请问城市的化粪池在什么地方还是根本没有,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1、现代化城来市,其规划完善,城自市有化粪池,不是直接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在一些公共场所下面都有化粪池,生活小区,企事业单位也有,

2、化粪池起到初步净化的作用,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管道,最后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这些化粪池经常都要进行清理。

3、化粪池只是起到初步处理或者预处理的作用,甚至对污水不起作用或者作用非常小。主要作用是截留大便,让大便沉淀下来, 以免堵塞市政管网。化粪池隔一段时间需要清理一次。

4、城市化粪池也有沼气产生,只是数量少,且分散,难以利用。

(8)邢台润城污水处理厂新闻扩展阅读:

化粪池的处置

化粪池的清掏时间一般是90天、180天、360天,清掏出来的污泥可以作为有机肥料,或者进行无害化吃力。但是随着化肥的广泛应用,使用粪便肥料的农民越来越少。

而我国污泥处置技术严重滞后,无害化处理不足。我国每年可以产生上亿吨

的粪便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却只有上千万吨。粪便污泥的清掏转移,造成了二
次污染。因此,如果不能解决污泥无害化处理问题,化粪池就会成为一大污染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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