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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处理事故应急演练

发布时间:2022-05-03 19:25:09

⑴ 事故应急水池的演练方案

事故水池现来场处置方案
一、事源故水池作用及容积?
贮存排除废液的水池,发生事故、检修等特殊情况运用。容积为:4800m3。
二、事故水池泄露
1、 根据事故的大小,按工艺规程,安全操作规程的技术要求,发生少量污水泄露时,尽快抢修设备,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2、 污水泄露较大时,各处理组织进入现场待命处理,依据发生泄露事故地点、设施及周围情况的分析结果确定。
①如果是污水事故池满,污水外溢,相关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把污水输送管切换到其它污水处理池,严重者要停机处理。
②如果是污水输送管道、污水泵出现故障,导致污水大量外溢,要即时更换设备,严重者要停机处理。
③技术部及时在污水处理站采取增加化学药品加入量的办法,降低污水和污染的负荷。
3、 抢险、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污水泄露量少时,由岗位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处理。
②污水泄露量多时,调动相关人员到场,排除设备故障、抢修,处理人员戴好防护劳保用具。
③当污水泄露不能控制时,必须停机处理。
④事故应急抢修组负责抢修、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均不得离开岗位。
⑤控制事故扩大的措施,及时排除故障,做好监控、防护。

⑵ 求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应急预案

篇一:污泥处置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污泥处置防范措施和处置预案

为有效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合理处置可能发生的各类重大、特大污泥污染事故,保障人们群众身心健康及正常生产、生活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突发环境事件控制和处置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原则,以规范和强化我厂环境保护系统应对突发污泥外漏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为目标,以预防突发环境事件为重点,逐步完善我厂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处置及善后工作机制,建立全厂环境保护系统防范有力、指挥有序、快速高效和统一协调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体系。

二、适用范围

全厂范围内发生的突发污泥外漏事件的控制和处置行为,均适用本预案的规定。

三、组织领导机构及职责

1、厂环保应急领导组组成及其职责

组长:厂长

副组长:生产副厂长

成员:调度室、化验室、维修班、生产车间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①宣传学习国家突发污泥外漏事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领导污泥外漏事故应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关突发事件应急情报信息和事态变化情况;

③负责部门间污泥外漏污染事件应急协调工作;

④负责有关突发污泥外漏事件应急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工作进展情况,信息联络等工作;

⑥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2、厂应急领导组下设应急处置小组主要职责:

应急处置小组:组长 各班班长

成员 生产部门全体职工

①调度人员、设备、物质等,指挥各应急小组迅速赶赴现场,展开工作; ②指挥应急处置小组进行现场处置、调查、取证工作;

③指挥应急监测小组开展应急监测,确定污染物种类、范围、程度; ④协调有关部门,知道污染区域的警戒工作;

⑤根据现场调查、取证结果并参考专家意见,确定事件处置的技术措施; ⑥负责对外组织协调、分析事件原因、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现场处置情况;
⑦应急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务

①划定隔离区域,制定处置措施,控制事件现场;

②进行现场调查,认定突发污泥外漏事件等级,按规定向当地政府环保局报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区域,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
④负责污染警报的设立和解除;

⑤负责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立案查处,并参与对有关负责人的处理;
⑥参与指挥急救、疏散、恢复正常秩序、安定群众情绪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本原则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2、按照“先控制后处理”的原则,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断提出处置措施,防止污染扩大,尽量减小污染范围;

3、以事实为依据,重视证据、重视技术手段,防止主观臆断;

4、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处置人员及周围群众的人身安全;

5、明确自身职责,妥善协调参与处置突发事件有关部门或人员的关系;

6、建立以生产部为主、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工作机制。

五、处置程序

1、迅速报告

发现污泥外漏事件报警后,必须第一时间向应急领导组办公室报告。对重特大污泥外漏经认定后及时向当地政府环保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

2、快速出击

接到指令后,应急现场指挥组率各应急小组携带环境应急专用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事发现场。

3、现场控制

应急处置小组达到现场后,应迅速控制现场、划定紧急隔离区域、设置警告标志、制定处置措施,切断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扩散。

4、现场调查

应急处置小组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取证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响程度等。

5、现场报告

各应急小组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时报告应急现场指挥组。

应急现场指挥组按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的要求,负责向应急领导组报告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动态情况。

应急领导组根据事件影响范围、程度,决定是否增调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质前往现场增援。

6、污染处置

各应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和查阅有关资料,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提出污染处置方案。

对造成污泥外漏事故的,应急监测小组需测量流速、流量,估算污染物转移、扩散速率。

迅速联合当地环境监察人员对事故周围环境(居民住宅区、农田保护区、水流域、地形)和人员反应作初步调查。

7、污染跟踪

应急小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和其他有关数据编制分析图标,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及时调整对策。每24小时向应急现场指挥组报告一次污染事故处理动态和下一步对策(续报),直至突发事件消失。

8、污染警报解除

污染警报解除由应急现场指挥组根据监测数据报应急领导组同意后发布。

9、调查取证

全程详细记录污泥外漏事故过程、污染范围、周围环境状况、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途径、危害程度等内容,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尽可能采用原始的第一

手材料,科学分析确定事故责任人。

10、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及时归纳、整理,形成总结报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污泥外运应急预案

1、污泥由签订合同的公司运输填埋,当泥饼仓的污泥太多时,应立即通知运输单位及时运走污泥,以防泥饼仓负荷过重。

2、当发现污泥重金属含量超标时,应立即通知运输单位运走污泥进行卫生填埋。

七、日常防范

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对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突发环境事件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险数据库。加强对污水处理各个环节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明确职责,严防各种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

安全环保部2010年6月

篇二:污泥厂应急预案汇总

目 录

第1章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2

第2章 基本情况介绍…………………………………………………3

第3章 突发事件的种类………………………………………………5

第4章 应急组织体系…………………………………………………7

第5章 运行机制………………………………………………………9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图…………………………………………………14

第1章 应急预案编制目的

1、为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供适当的服务,作为公用事业的服务机构,配合合肥市城市应急系统的工作,编制本案。

2、加强制度管理,建立预警体系,在目前污泥工业化处置未能实现的过渡阶段,处置手段极为原始落后的条件下,尽可能减少污染事故的发生。

3、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有章可循,及时启动应急措施,避免事态的扩大,尽可能降低危害程度。

第2章 基本情况介绍

一、 单位简介

处置合肥市污水厂污泥的实体,同时是安徽沃特星水处理运营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污泥及处置方法简介

1、污泥性状及危害

污泥,是城市污水生化处理的伴生物,经过浓缩脱水处理的污泥呈胶粘状的半固体,含水80%,其中富集了城市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含有重金属和病原菌以及有机污染物等,如不妥善处置,弃置于环境中,将导致水体、土壤和大气的二次污染。污水处理厂运行中不断产生大量的污泥,如不能及时从系统中排出,造成处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系统崩溃。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污水处理率的逐年提高,污泥产生量急剧增加,污泥安全处置问题逐步凸现,并成为污水处理发展的制约因素。

2、污泥处置方式及合肥污泥处置现状

污泥处置的方法很多,主要有卫生填埋、土地利用、污泥焚烧(烧

结)、干化和热处理和堆肥等方式。

合肥市已建成运行王小郢、望塘一期、朱砖井、龚响塘污水处理厂,总处理能力为53.5万吨/天,每天污泥产量350吨(含水80%),预计在十一五期间,望塘二期、蔡田铺和十五里河等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污水处理规模达71万吨/天,污泥的日产量将超过500吨。

目前,合肥市城市污水处理污泥的处置手段主要为弃置填埋、自然晾晒(减量)处理和直接林用等方式。这些方式原始粗犷,受季节、天气,道路交通制约,效率低下,不能形成稳定的处置能力,也不能达到减量、稳定、无害化的环保要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响环境安全。

我厂现有晒场有严店晒场,复兴晒场,及其他数个合作晒场。采用日光自然晾晒污泥处理方法,将污泥通过自然干化进行减量处置,在提供给林场苗圃和园林绿化部门作为基质土使用或填埋处置。

部分湿污泥采用给补贴的政策直接送至郊区和三县的林场苗圃用作土壤改良。

目前,我厂和上级主管部门正在积极进行有关工业化处置方式的调研,方案的征集,争取尽快立项建设,从根本上扭转污泥处置的被动局面。

第3章 突发事件的种类

1、污泥流失

合肥城市污水厂脱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在半干化(40%~50%含水)之前,几乎可以和水互溶,成为稀泥浆,四处漫流,污染水体、农田等。造成污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暴雨或长时间的连阴雨,处置现场没有防雨设施,污泥过量集中堆放。特别在每年春季,阴雨天多,污水厂处于出泥高峰,生产压力大,而处置处于低谷,巨大反差逼迫下,不理智的使用场地,超量堆放,容易造成污泥流失,产生大面积污染,近几年污泥发生的事件基本由此造成。而小范围的污泥流失(包括含泥雨水)一般由于强降水冲刷引起。

2、污泥臭味扰民

污泥臭味问题是近两年来时刻困扰处置工作的难点,主要由于管网系统的不断完善,污水浓度的提高,导致污泥中有机组分的上升,易降解物质增加,污泥容易腐败,产生臭味,污泥堆放时间一长,发生厌氧发酵(目前的处置方式无法对污泥供氧),特别是雨水淋泡的污泥,极易发酵产生恶臭。

3、群众投诉

群众投诉基本上由上述两种问题引起,尤以臭味扰民为甚。如果不能适当增加投入,做好除臭及周边环境工作,协调各方利益,就容易产生纠纷。

4、环保部门的督查

篇三: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通用范文

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单位、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重大环保事故发生。对污水处理系统可能发生的异常情况,积极防范;在突发性污染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开展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扩大;确定潜在的事故、事件或紧急情况,确保经过处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有关规定,并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控制处理。根据本厂污水处理系统工艺特点,本着“预防第一,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本《污水处理系统应急预案》。

二、编织目的

本次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调查了解污水处理系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类型、危险源以及所造成的环境危害,评估确定该部门的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2、加强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预防突发环境污染事故。

3、提高该部门对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扩大,减少事故损失。

4、降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环境危害,通过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理、环境应急监测、事故信息的及时发布、受影响人员迅速转移等措施,将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事故应急救援的目标是通过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损失,基本任务有以下几个方面:

1、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它人员。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实施现场
急救与安全转送伤员是降低伤亡率、减少事故损失的关键。由于重大事故发生突然、扩散迅速、涉及范围广、危害大,应在日常生产管理中,教育职工学会采取各项措施,进行自身防护和自救,必要时要迅速撤离危险区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区域。在撤离过程中,应积极组织职工开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态,对发生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及危害程度。及时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及时地控制住危险

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才能有效进行救援。发生事故时,应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设备抢险队,与救援人员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继续扩展。

3、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针对不同的事故发生,以及对人体、土壤、空气等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封闭、隔离、洗消、检测等措施,防止对人体的继续危害和环境的污染,及时清理废墟和恢复基本设施,将事故现场恢复至相对稳定的基本状态。

4、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事故发生后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评估事故的危害范围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员伤亡情况,做好事故调查。

五、实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责任制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 指 挥:

副总指挥:

成员:

2、指挥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修)定《污水处理厂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并组织训练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污水厂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向宝洲总部、主管行政部门和事故现场周边单位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

发出救援指令;组织事故调查,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

3、指挥部人员分工

a.总 指 挥:组织指挥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b.副总指挥:按照分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工作;

c.成员:协助总指挥负责事故救援过程中的总协调工作;按污水厂内部预案规定负责突发事故的一般处置和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1、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污水处理厂厂长

副组长:

成 员:有关主要科室领导。

2、应急救援职能组:

⑴联络组: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办事人员。

⑵抢险组:生产安全副厂长任组长,生产科人员。

⑶救护组:生产安全副处长任组长,行管办公人员。⑷疏散组:技术科科长任组长,科内人员。

⑸保卫组:保卫科科长任组长,保卫人员。

⑹调查组:工会主席任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负责人。

⑺义务消防队:生产副厂长任组长,现场工作人员和义务消防队员。

3、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污水处理厂区发生事故时,负责指挥厂区内抢救工作,向各职能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门有关部门报告和求援。日常生产时,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在厂内,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应急求援领导小组组长未到现场前,值班带班者即为临时代理组长,全权负责落实抢险工作。

4、各职能组职责:

⑴联络组:及时了解掌握事故情况,负责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通知污水厂主要领导,根据情况酌情及时通知行政主管部门:水务公司技术科、分管副总、市环保局、电业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劳动部门、当事人的家属等。

⑵抢险组:其任务是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负责扑救、抢险,并布置现场人员到医院陪护,当事态无法控制时,立即通知联络组拨打主管部门电话求援。

⑶救护组:其任务为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治和陪受伤人员到医院急救。

⑷疏散组:其任务为在发生事故时,负责人员的疏散、逃生。⑸保卫组:负责损失控制、物资抢救,对事故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抢救、抢险无关人(原文来自:www.cDfdS.com
池 锝范 文网:污泥应急预案)员进入现场,保护现场不遭破坏。⑹调查组: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结果及经济损失等,

篇四:危险固废含铬污泥处理应急预案

危险固废含铬污泥处理应急预案

一、目的

确保从生产源头到危险固体废物处理末端紧急情况的应对措施。

二、范围

适应于全体员工、运输方、处理方及外来人员。

三、参考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3.3三废治理作业指导书

3.4废铬液回收作业指导书

3.5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3.6环境信息交流程序

四、职责

4.1公司所有员工:发现意外的第一线人员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反映情况或直接反映给污水处理站,由污水处理站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

4.2污水处理站:对于意外情况都要向主管环保的生产总监汇报。并且协助生产总监处理相关事宜,并且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理。

4.3生产总监:对于意外情况时主管环保的生产总监及时汇报总经理,并且实施预案决定权。

4.4总经理:任何突发意外情况做决定权。

五、应急小组

成立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应急小组设立一个组长,一个副组长和8位组员。 组长:孙军

副组长:杜昌路

组员:庄新惠、姜科、张小宁、张观潮、王如彬、于永泉、胡昌松、仝泽响

六、紧急情况应急措施:

6.1厂内危险固体废物含铬污泥未按规定地点贮存。

6.1.1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险固定废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发现意外第一线人员应及时报告污水处理站。

6.1.2对乱堆乱放的污水处理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含铬污泥贮存处。

6.1.3事后由污水处理站写调查报告,上报生产总监或总经理,提出纠正预防措施。

6.2危险固体废弃物在厂外未按规定运输、处置。

6.2.1委托处置单位对这些意外由于代表潜在污染事故,任何固体废物乱堆乱放,有可能渗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须报告污水处理站。

6.2.2对乱堆乱放的,污水处理站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打扫干净,运到含铬污泥贮存处。

6.2.3事后污水处理站写出调查报告,上报公司生产总监或总经理,并且提出纠正措施。

6.2.4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由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由主管环保的污水处理站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2.5对已经造成的污染事故,由污水处理站对举报反映情况进行了解登记,并上报生产总监,对正在发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关部门的清理回收工作,再查明原因进行整改。

6.2.6污水处理站调查事故的情况,调查完成3天内完成报告,包括污染情况描述与本公司的关联、处理建议等,调查报告上报主管生产总监审查后上报总经理。

6.2.7发生重大污染由主管环保的污水处理站及时上报上级环保部门。

6.2.8在上级环保部门级公司总经理指导下,对事故原因进行整改。

6.2.9对事故因素能消除的应该消除,由污水处理站协调委托有资质危险固体废物处理单位联合处理。

6.2.10对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赔偿的,由污水处理站同相关方协商处理,处理协议生产总监审查后上报总经理。

篇五:含铬污泥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2010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单位:昆明市嵩明大营皮革制品厂 (盖章)

日期:

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一、 编制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环境应急的各项措施要求,确保危险废物在大环境污染事件(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响应,有序行动,高效处置,降低危害,保护环境的目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厂危险废物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四)《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应急手册》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本厂全体员工、运输方、处理方和外来人员。

四、应急组织机构

1、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马顺有

副组长:张昌伟

小组成员:马顺有 张昌伟 马炳帅马炳奎 张昌永

2、救援机构

(1)内部救援机构:安全培训过的所有员工

(2)外部救援机构:当地环保局、消防队、医院、当地政府部门及危险废物处置中心等。

五、应急响应程序

1、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启动后,参与应急的所有人员应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危管应急处置准备,随时准备投入应急处置工作。应急处置准备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1)受领任务,了解有关情况。

(2)分析判断情况,定下初步行动计划。

(3)进行个人安全防护。

2、应急处理与处置

(1)判定污染源的种类与性质。

(2)对污染源进行定性的鉴别签定,准确判定污染源的种类、性质、规模。

(3)向当地环保局环境应急办公室或现场指挥组报告鉴别签定结果,并提出处置建议。

3、判定污染区的危害范围

根据污染源的种类和性以及应急监测分队通报的监测数据,对污染或危害范围作出概略判定,及时提出人员撤离及防护建议。

4、消除污染

根据危险废物事故产生源的类型作出相应的对策最快时间内消除

污染,对本厂的碱可以用酸中和或沙子覆盖减少污染面积的扩大,对含铬污泥和含铬边角料在人员带上防护罩后可以用相应的根据进行围堵和清除,收集后放于相应的场所

5、处置危险废物

对事故发生后收集的碱液、含铬污泥和含铬废渣不能随便堆放,应放于专门的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联系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对事故发生的场所进行处置,并安全转运走相应的危险废物。

六、应急终止程序

应急处置终止是指应急处置现场需要完成的总任务及各专业组织的任务均已完成,应急处置阶段结束,是一次应急处置的最后阶段。 1
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故现场得到控制,事故条件已经消除;

(2)有毒有害物质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

(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而无继发可能;

(4)事故现场的各种应急处置专业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5)采取并继续采取一切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危害,并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长期后果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2 应急终止的步骤

(1)由应急总指挥确认和决策终止时机,当地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宣布;

(2)对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应急终止,可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

经现场应急总指挥批准,并经当地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宣布;

(3)当地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公室向所属应急单位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4)应急状态终止后,当地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可根据国家、省环保局或上级有关指示和实际情况,继续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直到自然过程或其它补救措施无需继续进行为止。

七、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1)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出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2)根据实践经验,修订现有应急预案,并报市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审批。

八、有关保障

1 应急仪器设备

应急器材保障,包括应急鉴别仪器设备、防护器材、指挥通信器材、消除去污器材等应急处置所需的仪器设备器材。对于仪器设备等可多次使用的设备器材,应采取平战结合的方式,随用随保养,确保仪器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性能;各种一次性消耗物资器材,应采取定量储存、定期更换的方式,确保消耗物资器材的数量和质量。各应急车辆必须随时保证行车用油。

2 培训

应急小组应急人员的培训,以参加环保局相关技术培训为主,也可聘请专家授课,适时组织全市环保局应急分队应急人员的培训。培

⑶ 污水处理厂应急预案怎么写

一般来说,肯定是包括
企业概况,风险识别,突发事件等级分类,应内急组织体系,预容防预警措施,应急响应程序,信息报告与公开,责任调查与追究,演练与培训,应急通讯录,附则,厂区布局图,周边敏感点示意图等等。
但是,
具体该怎么写,还要看你到底是要写什么预案。比如,生产预案,安全预案,环境预案等等。每种预案都有专门对应的编制要求的。

⑷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措施

http://www.caea.gov.cn/n602669/n602673/n602686/n607350/35020.html
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其中,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发生并有扩散趋势,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个以上的省份,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2)发生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并有扩散趋势。
3)涉及多个省份的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并有扩散趋势。
(4)发生新传染病或我国尚未发现的传染病发生或传入,并有扩散趋势,或发现我国已消灭的传染病重新流行。
(5)发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丢失事件。
6)周边以及与我国通航的国家和地区发生特大传染病疫情,并出现输入性病例,严重危及我国公共卫生安全的事件。
(7)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其他突发公共事件中涉及的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关预案。
1.5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提高全社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工作。对各类可能引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情况要及时进行分析、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行分级管理。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各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
(3)依法规范,措施果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建立健全系统、规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可能发生的公共卫生事件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开展监测、报告和处理工作。
(4)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学,要重视开展防范和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训,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通力合作、资源共享,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广泛组织、动员公众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
2 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
卫生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照职责和本预案的规定,在本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建议。
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是否成立国家和地方应急指挥部。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2.1.1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对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作出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2.1.2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作出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决策,决定要采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机构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设立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军队、武警系统要参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管理机构的设置及职责,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指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或本系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协调、管理工作。

各市(地)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指定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专家咨询委员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市(地)级和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需要,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咨询委员会。

2.4 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要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培训,提高快速应对能力和技术水平,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与报告

3.1 监测

国家建立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各级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和出入境检疫机构负责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和要求,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主动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监测工作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监测质量。

3.2 预警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提供的监测信息,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做出预警。

3.3 报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隐患,也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规定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机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行政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检验检疫机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环境保护监测机构、教育机构等有关单位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执行职务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卫生人员、个体开业医生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人。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责任报告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处置情况。

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反应和终止

4.1 应急反应原则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要根据不同类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特点,注重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对事态和影响不断扩大的事件,应及时升级预警和反应级别;对范围局限、不会进一步扩散的事件,应相应降低反应级别,及时撤销预警。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在学校、区域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等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高度重视,可相应提高报告和反应级别,确保迅速、有效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要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事发地之外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通报后,要及时通知相应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做好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发生,并服从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支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处理工作。

4.2 应急反应措施

4.2.1 各级人民政府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

(2)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需要,调集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和相关设施、设备参加应急处理工作。涉及危险化学品管理和运输安全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防止事故发生。

(3)划定控制区域: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疫区范围;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对本行政区域内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区、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对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事故,根据污染食品扩散和职业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围,划定控制区域。

(4)疫情控制措施:当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区域内采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紧急措施;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5)流动人口管理:对流动人口采取预防工作,落实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地观察、就地治疗的措施,对密切接触者根据情况采取集中或居家医学观察。

(6)实施交通卫生检疫:组织铁路、交通、民航、质检等部门在交通站点和出入境口岸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疫站,对出入境、进出疫区和运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宿主动物进行检疫查验,对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实施临时隔离、留验和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移交。

(7)信息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好信息发布工作,信息发布要及时主动、准确把握,实事求是,正确引导舆论,注重社会效果。

(8)开展群防群治:街道、乡(镇)以及居委会、村委会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部门、医疗机构,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及公共卫生措施的实施工作。

(9)维护社会稳定:组织有关部门保障商品供应,平抑物价,防止哄抢;严厉打击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

4.2.2 卫生行政部门

(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

(3)应急控制措施:根据需要组织开展应急疫苗接种、预防服药。

(4)督导检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对全国或重点地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省、市(地)级以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5)发布信息与通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社会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向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军队有关部门通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对涉及跨境的疫情线索,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向有关国家和地区通报情况。

(6)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组织力量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组织全国培训。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7)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性质,有针对性地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公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消除公众心理障碍,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8)进行事件评估: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的措施、效果评价等。

4.2.3 医疗机构

(1)开展病人接诊、收治和转运工作,实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开管理,对疑似病人及时排除或确诊。

(2)协助疾控机构人员开展标本的采集、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3)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传染病和中毒病人的报告。对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而引起身体伤害的病人,任何医疗机构不得拒绝接诊。

(5)对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做好病例分析与总结,积累诊断治疗的经验。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现场救援、病人转运、后续治疗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处置。

(6)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药品、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4.2.4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国家、省、市(地)、县级疾控机构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报告与分析工作。

(2)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疾控机构人员到达现场后,尽快制订流行病学调查计划和方案,地方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计划和方案,开展对突发事件累及人群的发病情况、分布特点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并实施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措施;对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携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调查,查明传播链,并向相关地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报情况。

(3)实验室检测: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地方专业机构的配合下,按有关技术规范采集足量、足够的标本,分送省级和国家应急处理功能网络实验室检测,查找致病原因。

(4)开展科研与国际交流:开展与突发事件相关的诊断试剂、疫苗、消毒方法、医疗卫生防护用品等方面的研究。开展国际合作,加快病源查寻和病因诊断。

(5)制订技术标准和规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全国新发现的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6)开展技术培训: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全国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应急培训。各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

4.2.5 卫生监督机构

(1)在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2)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开展食品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的卫生监督和执法稽查。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调查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4.2.6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调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技术力量,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口岸的应急处理工作。

(2)及时上报口岸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和情况变化。

4.2.7 非事件发生地区的应急反应措施

未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地区应根据其他地区发生事件的性质、特点、发生区域和发展趋势,分析本地区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与事件发生地区的联系,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2)组织做好本行政区域应急处理所需的人员与物资准备。

(3)加强相关疾病与健康监测和报告工作,必要时,建立专门报告制度。

(4)开展重点人群、重点场所和重点环节的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5)开展防治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6)根据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决定,开展交通卫生检疫等。

4.3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反应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具体标准见l.3)应急处理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卫生应急、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科研攻关、国际交流与合作、应急物资与设备的调集、后勤保障以及督导检查等工作。国务院可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务院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协调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特别重大级别以下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及时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提供指导和支持。

4.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需符合以下条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或末例传染病病例发生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的病例出现。

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国务院或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

特别重大以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应急反应的建议,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下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请求,及时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的终止的分析论证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

5 善后处理

5.1 后期评估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结束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有关人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事件概况、现场调查处理概况、病人救治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评价、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评估报告上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5.2 奖励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参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联合表彰;民政部门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

5.3 责任

对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理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5.4 抚恤和补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参加应急处理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制订合理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5.5 征用物资、劳务的补偿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评估,给予补偿。

6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保障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组织建设,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队伍建设和技术研究,建立健全国家统一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体系,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6.1 技术保障

6.1.1 信息系统

国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决策指挥系统的信息、技术平台,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相关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实施。

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建设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救治机构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

6.1.2 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各省(区、市)、市(地)、县(市)要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基层预防保健组织建设,强化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的责任;建立功能完善、反应迅速、运转协调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覆盖城乡、灵敏高效、快速畅通的疫情信息网络;改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础设施和实验室设备条件;加强疾病控制专业队伍建设,提高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置和实验室检测检验能力。

6.1.3 应急医疗救治体系

按照“中央指导、地方负责、统筹兼顾、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则,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成包括急救机构、传染病救治机构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救治基地在内的,符合国情、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反应灵敏、运转协调、持续发展的医疗救治体系。

6.1.4 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国家建立统一的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能,落实责任,规范执法监督行为,加强卫生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对卫生监督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和在岗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卫生执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 应急卫生救治队伍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平战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队伍,并加强管理和培训。

6.1.6 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实施、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演练。

6.1.7 科研和国际交流

国家有计划地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防治科学研究,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方法、实验室病因检测技术、药物治疗、疫苗和应急反应装备、中医药及中西医结合防治等,尤其是开展新发、罕见传染病快速诊断方法、诊断试剂以及相关的疫苗研究,做到技术上有所储备。同时,开展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技术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装备和方法,提高我国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整体水平。

6.2 物资、经费保障

6.2.1 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物资和生产能力储备。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根据应急处理工作需要调用储备物资。卫生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要及时补充。

6.2.2 经费保障

应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经费,按规定落实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财政补助政策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经费。应根据需要对边远贫困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给予经费支持。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积极通过国际、国内等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6.3 通信与交通保障

各级应急医疗卫生救治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通信设备和交通工具。

6.4 法律保障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加强调查研究,起草和制订并不断完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形成科学、完整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律和规章体系。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本预案要求,严格履行职责,实行责任制。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工作损失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6.5 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利用广播、影视、报刊、互联网、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充分发挥有关社会团体在普及卫生应急知识和卫生科普知识方面的作用。

7 预案管理与更新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需要和本预案的规定,制定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具体工作预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规定,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制定本地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8 附 则

8.1 名词术语

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某种传染病在短时间内发生、波及范围广泛,出现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发病率远远超过常年的发病率水平的情况。

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时间内,某个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同时或者相继出现具有共同临床表现病人,且病例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又暂时不能明确诊断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是指由于食品污染和职业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数众多或者伤亡较重的中毒事件。

新传染病是指全球首次发现的传染病。

我国尚未发现传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黄热病、人变异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经发现,在我国尚未发现过的传染病。

我国已消灭传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质炎等传染病。

⑸ 国家规定污水处理厂每年应急演练应举办多少次

摘要 一、防汛工作方针与原则

⑹ 发生事故后污水处理厂的应急措施

到网上搜一下有相关的应急预案。
比如:水质水量突变应急内预案、触电事故应急预案、停容电应急预案、硫化氢中毒应急预案、主要设备故障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等等。
这些网上都有,当然下载下来之后还要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情况做相应的改动。

⑺ 医院污水应急预案 与停电如何处理

医院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的预防及时控制和清除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污水废物管理组织
组长:XXX 院长
成员:XXX(姓名) 院感办
XXX 总务科
XXX 护理部
XXX 放射科
XXX 药剂科
XXX 检验科
XXX 医疗污水废物管理员
二、医疗污水废物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
三、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污水废物的管理,当发现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应立即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长,下班时间报行政总值班,医院应在48小时内上报县卫生局和县环保局等有关上级部门。
四、医院发生医疗污水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患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县卫生局、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逐级上报。
五、发生医疗污水废物导致传染及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当发生医疗污水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1、确定流失、泄露、扩散的医疗污水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2、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污水医疗污水废物泄露、扩散的现场处理。
3、对被医疗污水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4、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5、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6、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再进行工作,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发生。
7、对引起事件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停电应急预案
一 制定目的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大面积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畅通,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 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性大面积通电事故”(下称“大面积停电事故”)是指因严重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坏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的全院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的事故。
三 应急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发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 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 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副组长:行政后勤部主管
成员: 设备设施管理部负责人
电维修工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供电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履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成员单位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 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维修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五 应急程序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半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应由行政后勤部以书面形式向各部门发出通知。
(4)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情况,由行政后勤部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电的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5)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5分钟中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6)在停电前10分钟,将全部电梯停置1楼位置。
(7)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等重点部门的供电。
(8)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外部供电后的记录。
2 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外部电来后送高低压电。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的供电。
(6)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果医院低压押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部门科室应急程序
1 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所有的及其电源切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 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
3 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灯照明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
4 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 如双线均突然出现供电故障,院内发电机供电前,医护人员则应首先保证病人抢救;护士应沉着镇静,上呼吸机者采用手抱球法,上监护仪者采用人工测血压脉搏,电动吸氮者则采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严密观察并请变化,其余工作人员则立即电话通知电工,行政后勤部,并采用应急灯供照明。
6 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7 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电梯司乘人员要冷静处置,安抚电梯内乘客,并迅速联系电梯管理部门,第一时间将乘客安全撤出电梯。
六、保障措施
1 电工按照**规定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 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 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 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发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⑻ 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对全省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全省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失,维护我省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l.3.1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8)因三、四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中病原微生物泄露引发的环境安全事故。 1.3.2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6)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造成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的环境污染事故,或资源开发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可能导致主要保护对象或其栖息地遭受毁灭性破坏,或直接威胁当地群众生产、生活和游客安全的事故; (7)由于自然、生物、人为因素造成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种灭绝事件; (8)非法倾倒、埋藏剧毒危险废物事件。 (9)进口再生原料严重环保超标和进口货物严重核辐射超标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1.3.3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l.3.4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核与辐射事故、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化学品废弃污染事件以及因资源开发造成的生态破坏方面以下各类事件应急响应,指导全省的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核事故的应急响应遵照国家核应急协调委有关规定执行: 1.4.1超出事件发生地市(区、县)人民政府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处置能力的应对工作; 1.4.2跨市(区、县)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 1.4.3省政府或者省环境保护局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中心需要协调、指导的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次生、衍生的环境事件。 l.5工作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加强对环境事件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并实施监督管理,建立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环境事件防范和处理能力,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环境事件造成的中长期影响,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之间协同与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危害、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优势,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围和社会影响相适应。充分发挥地方人民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3)坚持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思想准备、物资准备、技术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网络,引导、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组织机构与职责 黑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由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相关类别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咨询机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 2.1 领导机构 成立黑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全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主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主管副秘书长和省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委、省林业厅、省卫生厅、省气象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环境污染应急响应期间,省环境污染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设立应急总指挥部,由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指挥部设在省环保局。主要负责省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省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时,及时了解情况,向省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省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省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2 各成员单位职责 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应对工作,各专业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专业领域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对工作,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省公安厅负责指导、协调、组织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公安机关对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工作,清理和维护交通秩序,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保障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等经费,确保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预防、监测、处置等工作的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省建设厅负责协调和指导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工作,确保城市供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公共客运、园林绿化等安全正常运行。 省交通厅负责为应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畅通的运输通道,确保应急人员和物资迅速到达。 省水利厅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省农委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草场、农田、渔业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养殖等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省林业厅负责配合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陆生动物及林业部门主管的自然保护区内发生的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 省卫生厅负责组织协调重大和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医疗卫生救援工作,并及时为地方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省气象局负责向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提供环境应急所需的气象数据。 2.3 综合协调机构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突发环境污染应急管理的综合协调机构,负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主要职责: ①贯彻执行省政府及国家环保总局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省及国家有关环境应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②建立和完善环境应急预警机制,组织制定(修订)黑龙江省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③组织相关部门制定突发环境事件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 ④综合协调全省各级环境污染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及应急演练; ⑤受理应急事件报警,传达领导小组及上级部门指令,调度相关部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处理; ⑥负责与国家、省、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及其成员单位信息沟通; ⑦组织协调有关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⑧办理和督促落实省环境污染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 2.4环境事件专业指挥机构 省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事件应急指挥中心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环境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增援请求。必要时,省政府组织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2.5各级人民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 各(县、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环境应急救援指挥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特别重大环境事件发生时,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重大环境事件发生时,由当地的市(区、县)政府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为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提供工作条件。 2.6专家咨询机构 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设立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机构为突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专家组,聘请省环保系统及我省有关科研单位和军队有关专家组成。 主要工作为:为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好参谋,并参与和指导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和预警 3.1信息处理 3.1.1省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有关成员单位,有关市(地)、县(区)环保局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省内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分析和风险评估,包括对突发在境外但有可能对我省造成环境影响事件信息,及时向政府报告。 3.l.2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以及预警信息监控。 3.2预防工作 (1)开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种资源调查。开展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废弃化学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省危险污染源的种类、危害及地区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应对污染事件的技术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 (2)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假设、分析和风险评估工作,完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3)加强环境应急科研和软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并建立环境污染扩散数字模型,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 3.3预警及措施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

⑼ 水处理生产应急预案

动力车间水处理应急预案

1、目的
为确保车间在面对水源和水处理设备等的重大突发事件时,合理利用水资源,最大程度地降低水耗,使生产平稳过渡并保证锅炉运行的安全,实现以极低的代价,解决所遇到的事件,避免给车间的锅炉运行造成进一步的损失,车间制定此应急预案。
2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昭通卷烟厂动力车间所辖区域。
3 方针与原则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和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属地管理的原则,体现事故损失控制、预防为主、常备不懈、高效协调以及持续改进的思想。
4.法律、法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 应急准备
5.1 机构
5.1.1 昭通卷烟厂动力车间成立事故、事件应急小组
应急小组组长:车间主任
应急小组副组长:车间书记、车间副主任
应急小组成员:10t/h炉作业长、35t/h炉作业长、水处理技术员、车间环境、安全员
5.2 职责
5.2.1 组长职责:负责对整个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工作并决定预案的启动和统一指挥工作并向上级主管领导进行实时汇报。
5.2.2 副组长职责:负责协助组长工作,组长离岗期间代理组长行使其职能。
5.2.3 应急组成员职责:负责协助各作业区做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
5.3 应急资源
应急资源包括:工厂物资供应科和车间备品、备件库各种物资。
5.4 教育、训练与演练
教育——了解设备结构、流程、汇报方式等。
训练——熟悉程度、掌握员工对设备的了解程度和通信使用能力。
演练——模拟“实战”、明确职责、提高协调能力、完善预案。
6 应急响应
6.1 响应机制
6.1.1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发生如下突发事件时,必须由车间应急小组长立即启动该套预案:
水源井主供水管线故障,全线停水时;如突发的管爆事故或由于地震、水灾、施工等原因造成管路损毁等。
水源井水泵故障,不能及时处理使工厂面临水源紧张时;如意外停电或主电源线路故障等。
6.1.1.1水源井多处塌方,供水严重不足时;
6.1.1.2水处理系统电气系统故障,使所有设备无法启动时;
6.1.1.3水处理主供水管路故障,不能及时修复时;
6.1.1.4其它所有会导致水处理和锅炉供水中断的事故。
6.1.2应急响应预案
当发生以上的突发事故时,必须严格按照如下方案进行处理:
6.1.2.1水处理人员发现故障后及时向组长汇报,密切关注软水箱和除氧箱水位并随时将水位情况汇报给组长,组长根据水位状况和故障原因应立即决定是否对锅炉采取紧急停炉,保证锅炉安全水位;
6.1.2.2锅炉运行人员应立即停止定期排污,同时关闭连续排污;
6.1.2.3当事故发生后,当班组长必须在10分钟内迅速向车间领导报告事故情况,同时通报车间修理人员;
6.1.2.4各级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参加事故处理;
6.1.2.5车间领导立即增派各相关专业的人员到事故现场迅速参与抢修;
6.1.2.6车间材料供应人员立即展开备品、备件的清点和申购工作,确保各种材料的及时供应;
6.1.2.7作业长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故障设备的隔离和其它运行设备的检查工作;
6.1.2.8作业长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处理的所需时间的长短,立即与各汽用户取得联系,向其说明现场的情况,取得支持,如故障为水源问题,作业长立即向水源供给单位联系,了解情况并汇报车间应急小组长。
6.1.2.9若为水源问题,锅炉运行人员随时将2000m3水池的水位通报水处理运行人员,并通知相应人员切断生活、清洁用水,保障生产用水。水处理运行人员根据水位情况确定可维持时间,并将结果随时报告锅炉组长;
6.1.2.10水处理化验人员立即将各项水质指标的化验次数翻倍,随时将化验结果报告作业长,锅炉运行组长根据综合情况有权决定锅炉的运行状态,随之将情况汇报应急小组组长;
6.1.2.11锅炉运行组长根据用户的用汽情况,立即通知并执行减负荷的操作;
6.1.2.12在水量告急的情况下,锅炉运行组长应立即停炉保水,并向应急小组组长汇报;
6.1.2.13 发生电气故障断水,司炉人员按停电情况处理,启动EPS或蒸汽泵保障锅炉水位;
6.1.2.14当故障排除、生产稳定后,运行正常时各级人员方可离开。
7.应急结束: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应急组长宣布应急结束。
8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动力车间
2011年4月10日发布

9附录
9.1动力车间应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图

9.2动力车间应急指挥部通讯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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