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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污水处理项目评审报告

发布时间:2022-05-03 00:22:56

A. 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实施方案该考虑哪些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考虑污水源分类问题,比如说厨房泔水、厕所粪水、清洗水等内等,这些污水都应该分容类处理,当然个别能回收利用,比如灌溉可以重复使用。
其次,我认为最重要的,要看农村居民有没有集中处理或者以我们所提供的方式处理污水的意识,愿不愿意配合我们的方案计划。大多数农民适应了自己随意处理污水的方式,可能不太接受我们所提供的这种方式,因此我们需要考虑他们的诉求是什么,然后运用到方案中。
还有一个就是处理的场地,一定要选好,不然会引起当地居民的反感。我上初中的学校旁边就是一个污水处理厂,我们学校因为难闻的气味屡次投诉他们厂,最后闹得还挺厉害的,因此一定要谨慎。
就这些吧,想到再补充

B.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本文核心数据:农村污水处理数量、污水处理厂数量、污水日处理能力

“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多次提及农村污水处理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经济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自来水的普及,卫生洁具、洗衣机、沐浴等设施也走进平常百姓家,使得农村人均生活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增加。因此,近年来农村污水处理愈发受到国家重视。

在“十四五”开年之际,国家出台的《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十四五”规划》中均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加快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其中,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到,我国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稳步解决“垃圾围村”和乡村黑臭水体等突出环境问题。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以乡镇政府驻地和中心村为重点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支持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农村水系综合整治。

—— 以上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农村污水处理行业发展前景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C. 农村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审批流程

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规定

1.总则规定

[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概念解释]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是指通过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纳、输送并利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对农村污水进行集中净化处理的活动。

本办法所称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备以及接纳、输送农村污水的管网等相关设施。

[政府职责] 乡(镇)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领导,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本行政区域污水的收集率、处理率和达标排放率。

[部门职责] 县人民政府确定的农村污水集中处理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的管理工作。

县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投入使用后污染物的处理及排放情况和排放污水的个人纳管污水是否达标进行监督管理。

县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水利、财政、国土资源、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价格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义务与举报]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义务,有权对污染环境和破坏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2. 规划与建设

[规划与计划]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统一规划,配套建设,有偿使用。

县政府应当组织污水处理、发展改革、环境保护、水利等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县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制定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同步配套建设要求] 农村建设应当按照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要求,配套建设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或者预留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用地。预留的建设用地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变用途。

新建、扩建、改建乡镇道路以及住宅小区的建设,应当按照专项规划的要求,同步建设相应的接纳、输送污水的管网等设施,并同步投入使用。

[项目立项] 新建、改建、扩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核准)手续。

[项目建设和改造]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污水处理设备、工艺与材料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强制性标准。

[竣工验收]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并通过相关法定专项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竣工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备案]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项目竣工验收资料报送污水处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档案移交] 建设单位应当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0日内,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项目档案资料,向所在地建设档案机构移交。

3.关于污水接纳与处理

[管道纳污] 城镇污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其排放的污水达到纳管要求的,应当将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允许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励企业对生产用水进行循环利用;鼓励宾馆、饭店、写字楼、住宅小区等建设中水回用系统,减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为禁止] 禁止向城镇污水管网排放下列物质:

(一)挥发性有机溶剂及易燃易爆物质;

(二)氰化钠、氰化钾、硫化钠、含氰电镀液等有毒物质;

(三)腐蚀管道以及导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质;

(四)不符合相应排放标准的医疗卫生、生物制品、科研、肉类加工等含有病原体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质的污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排水户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报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的废水排放,应当执行国家有关乡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泥处置] 污水处理厂应当具备相应的污泥处置能力,对污水处理运行中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处置。

[统计报表] 运营单位应当依法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经营终止] 运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并实施临时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和环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终止特许经营协议的其他情形。

有关临时接管的具体方案,由实施临时接管的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4. 设施保护和维护

[设施的改迁拆]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建、迁移或者拆除农村污水处理设施。

[设施保护] 禁止从事下列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危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活动:

(一)在污水管道、阀门、检查井等设施上面及污水管道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损坏或者移动井盖、井座、阀门井等设施;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活动。

[维修养护责任] 运营单位负责污水集中处理厂、管网、再生水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的维修养护。

[设备检修] 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需要临时停运的,运营单位应当提前48小时通知排水户。

[突发事件] 运营单位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施工安全]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抢救预案,进行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测;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指定专门监护人员进行安全监护。

[支持配合]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挠和干扰。

[电力保障] 电力部门应当保障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的用电需求。因故确需停止供电的,电力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事前通知运营单位。

[相关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设涉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向运营单位查询地下污水管网情况。工程施工可能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与运营单位协商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造成损害的,建设单位应当予以赔偿。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5.监督管理

[监管要求]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规定,加强对农村污水处理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职责查处违法行为。

[水质检测]县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测,对获得的检测数据,应当与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共享。项目乡镇应当配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测,如实提供排污排水情况,不得阻挠、妨碍检测。

运营单位应当建立水质检测化验制度,并向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准确报送污水处理水质与水量、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等信息。

[信息公开] 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和运营单位应当设立公开电话和网站,及时受理公众对污水处理的意见和投诉,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

对于污水处理过程中发生的污染事件情况及处理结果,应当向公众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法律责任

[转致规定] 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行政处罚]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污水处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 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万元以上 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公布违法事实和处理结果:

(一)向农村污水管网排放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排入的物质的;

(二)从事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禁止活动的;

(三)相关单位未履行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维修养护责任的;

(四)运营单位对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中所产生的污泥未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处理而随意倾倒的;

(五)因施工影响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而未与运营单位商定相应保护措施的。

D. 环保局评估污水处理厂废水的评估报告怎么写

1、由市规划建设局制定该污水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作审批建设项目任务书(行性研究报告)定附件;
2、经市土资源局审核同意项目用预审;
3、政府管委向市发展改革局请示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立项确定业主建设单位取标通知书才能投资启项目;
4、展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竣工;
5、向市环保局(办公室文秘)提交试运转申请,具体材料: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防治污染设施设计案、竣工工艺流程图、治理合同及治理技术案已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案(或审查)证明材料
6、经环保局审核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同意项目试运转期限90特殊工程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适延期超150试运转30验收临测报告期;
7、试运转期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试运转功项目应试运转期结束20内向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并提交材料(式3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临测报告、污染治理工作总结(应包含工程设计、投资、施工、试运转情况及及运行费用等内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防治污染设施操作规程;
8、由环保局组织现场检查、验收现场检查内容:防治治设施现场运行情况、防治污染设施试运转运行记录、否装排污计量装置具备临测采条件排污口设置专门标志、否合理短路排污口、周围环境态恢复情况、其防治污染措施落实情况;
9、取环保合格验收其条件:建设工程环境影响审查批复手续齐备、污染
防治设施委托资质环保治理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并进行案评估技
术资料齐全、施工程严格遵守关环保律、规并按照环境影响评价
报告环保审批意见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防治污染设施稳定、
运行符合交付使用条件、外排污染物达规定环境标准、规范化
排污口、建设程受破坏并恢复环境已经恢复
10、再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其内容: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具同意验收意见与其相应建设项目式投入产或者使用并发放排污许证;
11、验收合格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单位须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毕重新申请验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申请30内组织现场再检查验收具验收意见发放排污许证

E. 乡镇污水处理厂是否需要节能评估报告

节能评估,是指根据节能法规、标准,对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内分析评估,并编制容节能评估报告书、节能评估报告表或填写节能登记表的行为,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目的:项目立项。
中哲咨询为你归类说明: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按照项目建成投产(或运行、投入使用)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实行分类管理:
1、年综合能源消费量3000吨标准煤以上(含3000吨标准煤,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或年石油消费量1000吨以上,或年天然气消费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2、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至3000吨标准煤(不含3000吨,下同),或年电力消费量200万至500万千瓦时,或年石油消费量500至1000吨,或年天然气消费量50万至100万立方米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表。
上述条款以外的项目,应填写节能登记表。

F. 农村分散式污水处理是否需做环评

一体化污抄水处理系统是一种集成化、模块化的高效污水生物处理系统,适合于污水处理程度要求较高的地区,可根据具体场地情况决定采用散装或整装的形式。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系统是近年来应用较多的小型污水处理工艺,该工艺综合了厌氧生物处理、兼氧生物处理和好氧接触氧化等技术,主要由水解沉淀池、生物滤池和接触氧化槽组成。该工艺具有抗冲击性强,能耗低,活性污泥产量少,污水处理效果好等优点。但处理污水量不宜过大,而且工程施工要求技术较高。反应器的材质有玻璃钢、钢板和混凝土。反应器主体可埋置于地下,也可置于地上,机动性较大。反应器埋置于地下,受低温天气影响较小,而且地表可绿化美化环境。

G. 大家谁有各省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资料

相对已经受到广泛关注,并形成产业的城市污水处理而言,农村的污水处理还是目前环境治理的一道难题。受制于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生活污水已经成为潜在的污染。
现在,由中德生态城市规划和管理项目所进行的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示范项目为这种生活污水的净化开辟了一条既科学、经济又简便可行的道路。这种着眼于生态,投资小、运行成本低的污水处理方法目前在常州地区已初显成效。它的成功,或许可以为国内一些小城镇、乡村的环境治理提供启示。

集中处理遭遇农村难题

随着人口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和工业点源污染总量控制措施执行,居民生活污染将逐渐取代工业污染成为水体第一污染因子。以常州为例,近年来通过不断加大市政污水排水设施建设投入,到2005年底,常州已建成污水处理厂6座,污水处理能力达32.5万m3/d。
其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率达46%左右,中心城区接近80%。对国家重点水源保护水域太湖和长江的生态安全意义重大。
在市区人口密集区域,提高管网收集覆盖率,提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无疑是正确的选择,但集中污水处理并不能解决市区外围无管网覆盖地区水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该市农村人口近150万,至今多采取废水在宅前宅后土壤中自然下渗,粪便储存在各式粪池中就地处理的简易方式,严重污染环境。
而在城市远郊,集中管网无法通达,即使能够随主要道路延伸,接管费用和长途污水泵站输送、运行费用都非常高,单位污水处理成本也大大提高。
中德生态城市规划和管理项目专家潘涛分析说,投资千万元的乡镇级集中污水处理厂(以1万吨/d处理能力为例),光直接运行费每天就达3200多元,年投入180万左右;如果贷款建厂,每年银行还款也在100万元左右(假设贷款1000万,期限20年为例)。
为保证污水截流率,保守估计管网建设和维护每年投入至少300万以上(假设10年内完善管网系统总投资3000万元,不计贴现率),综合估算每年排水建设和污水处理支出至少在580万以上。根据目前污水处理收费每吨1.15元,总收入为每年420万,收支无法平衡,势必增加财政负担。
“在目前基层乡镇普遍财力有限,债务繁重,盲目采用集中式处理污水的模式是值得商榷的,”潘涛说。在远离城区的乡镇和农村地区,寻求一种行之有效的水污染控制方法正在成为非常突出的问题。

分散处理融入生态理念

2006年1月,常州市规划局和规划院、市排水管理处等部门在德国专家的帮助下,吸收了15年以来在欧洲的郊区和农村广泛开展的分散式污水处理的经验,采用人工湿地技术。在大量研究调查的基础上,在距离常州市中心40公里的孟河镇通江花园居民小区,动工兴建了正式名称叫作“基于垂直潜流生态滤床技术的分散式污水及污泥处理系统”的装置。2006年10月,该系统正式投入运行。
虽然项目的名称让人感觉非常复杂,但如果从表面看,这个污水处理工程就像一个地堡式的水泥建筑物和4块略低于地面的铺着粗砂的池子而已。
其中两块平铺着一些管子,池子的两端有两个更粗一些的白色塑料管斜插进地下,池子里有规律地间隔生长着一些芦苇。
根据项目专家潘涛介绍,水泥壳的“地堡”就是污水的初级处理处,深埋地下5米多,可容80立方米的污水。这个沉淀池内分为三格,主要功能是使生活污水在这里初步沉降。内设两个污水泵,由水位浮标自动控制污水泵的开关,把污水泵到两个被称为大约1000立方米的过滤床上,也就是那4块铺着粗砂的池子。
污水首先被抽进这些迂回曲折的管子里,又从管壁的小孔内流出,流进铺满沙砾的滤床上,自然渗入沙砾中。这两个池子的底部都铺有双面土工布,以防污水渗入自然土壤中。
据介绍,滤床的设计很费了一番心思。滤床总深度虽然不过1米—1.25米,却分为表层、过滤层、过渡层、排水层、防渗层等好几个层次。每个层次的砾石和粗砂的大小都不尽相同,越往下颗粒越大。污水经层层过滤到达排水层时,自然流进铺设在这一层的排水管中,这几根管子管壁上都有切口,收集过滤后的污水,并排进旁边的新孟河,直达长江。
作为工程第三个组成部分的是两块污泥滤床。沉淀池里淤积的污泥定期被污泥泵抽进这两块池子做干化处理,说得通俗些,就是把它晒干。但这里也有很多学问。污泥含水率很高,如同前面提到的两块人工湿地一样,这两块污泥滤床也分好几层,也在底部铺有防渗的土工布,也有通气管。渗下来的污泥中的水分经排水管重新流回初级沉降地,而后再进入滤床过滤后排出。
据潘涛介绍,这个人工的湿地处理过程包括生物化学反应和物理化学反应。物理化学反应就是沉淀吸附,生化反应即分解和合成代谢,等等。他说,秘密就在于滤床的那些粗砂和砾石上,它们为微生物细菌提供了非常适宜的生活环境,而这些微生物在污水下沉过程中通过反应去除了碳化合物、氮化合物和磷化合物以及病毒体和非病毒微生物。
那么那些芦苇又有何用?潘涛解释说,这些经过挑选的芦苇品种根系发达,一方面有助于防止过滤层板结,另一方面有助于微生物的附着和繁殖。他又说,滤床内的集水管也有另一个功能,就是向滤床内部输送氧气,帮助微生物繁殖。这也是为什么它们要在地面上露出一截的缘故。
死水坑经常长满苔藓,蚊蝇滋生,这两个常年湿漉漉的人工湿地会不会也遇到这个问题呢?潘涛说,这早就想到了,所以才建了两个功能完全一样的滤床和污泥滤床。就是说,一个滤床工作,另一个休息令其干燥。两个滤床每星期“轮休”一次,避免上述的弊端。
装置运行几个月来,根据监测结果,出水效果理想。氨氮去除率达93%,总磷去除率达86%,出水水质已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排放B标准。根据国际经验,随着生化反应器状态日趋稳定,各项指标将越来越好,最终设计达到一级排放A标准。而滤出的污泥干化之后可以肥田,这里每年可干化污泥10吨左右,待积累到一米厚时(约5-7年)进行一次开挖。
除了具备生态上的优势,人工湿地分散式处理工艺节省了大量的管网建设和运行费用。这个工程包括科研费用、征地、在小区内重铺管网等在内总计180万元人民币,设计方面由德国技术合作公司提供设计。如果纯建设费用平摊到每个小区居民头上,人均建设成本476元,而维护费用仅为每年12.5元/人。

技术应用要考虑本地适用性

潘涛说,政府职能部门和水务运营部门急待转变观念,因地制宜的考虑污水出路问题。分散式污水处理具有一次性投入小,运行维护成本低的特点,可以充分利用现有财力,分片分阶段实施,是比较现实的选择,完全可以在市区外围片区取代传统的集中处理方法,经济实用且可持续的解决污水处理问题。
常州的这项工程作为我国首次运用垂直潜流人工湿地技术整合生活污水和污泥稳定化处置工程,受到高度评价。常州市科技局组织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认为,此课题研究整体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自工程落成以来,通江小区先后接待了国家环保总局、建设部和江苏省有关单位的参观考察,都认为这项技术很值得大力推广。
不过,潘涛也提醒说,人工湿地是一项人工建造的生态处理设施。其污染物去除机理是复杂的,目前,人们对它虽然有一定的认识,但仍然不够完全。目前水质监测数据仅能说明运行初期处理效果,但长期效果还有待检验。
从两个多月的运行情况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杂草生长问题。由于水生芦苇刚刚栽植,还未取得生长优势,容易被杂草侵占领地,而浅根杂草的疯狂生长会降低人工湿地的净化效率,所以运行初期,人工及时清除杂草很重要。
该实验项目最终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生态湿地得到长期的维护。潘涛说由于维护较简单,建议当地小区物业兼管该设施。同时建设单位和环保部门做好长期水质监测工作,为经验推广提供有力证明。
“吸收德国先进技术的同时,注意本地适用性也是至关重要的问题,”潘涛说,建筑材料的本地化供应和工程造价的经济性是大力推广的前提,课题组准备下一步做好分散式污水处理关键技术指南的编制工作。
另外,生态湿地处理要求比传统污水处理工艺更大的占地面积。政府有关部门理顺土地关系,利用闲置土地用于污水处理的公益事业,免予土地补偿等等,对保证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也具有重要意义。

H. 某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项目可研报告.doc谁有 或类似的农村微动力污水处理站可性行研究报告

“宏海泽远咨询复”整理出的模制版如下:
第一部分污水处理项目总论
第二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
第三部分污水处理项目产品市场需求分析
第四部分污水处理项目产品规划方案
第五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地与土建总规
第六部分污水处理项目环保、节能与劳动安全方案
第七部分污水处理项目组织和劳动定员
第八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第九部分污水处理项目财务评价分析
第十部分污水处理项目财务效益、经济和社会效益评价
第十一部分污水处理项目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
第十二部分污水处理项目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想要看更详细的内容,可去官方网站看下。

I. 农村建造污水处理厂,需要环保部门出示环评报告书吗

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你需要找专门环评机构给你做环评报告书(新建、扩建日处理10万吨及以上)或报告表,然后环保部门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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