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都什么情况下要设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是个建筑就得有么
消防水池设置规定:
符合下列规定之一的,应设置消防水池。
1、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2、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3、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消防水泵房设置规定如下: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以下称《建规》)第8.6.3条规定:“设置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应设消防水箱或气压水罐、水塔”。
照此规定,设置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筑物,均应设置消防水箱。这类建筑多为4、5层的多层建筑,而市政管网的压力一般为20到30米水柱,为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所需充实水柱的需要,这类建筑还应设置消防水泵。
(1)水处理消防泵站题库扩展阅读
一般消防水池
1、当室外给水管网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当室外给水管网不能保证室外消防用水量时,消防水池的有效容量应满足在火灾延续时间内室内消防用水量与室外消防用水量不足部分之和的要求。
当室外给水管网供水充足且在火灾情况下能保证连续补水时,消防水池的容量可减去火灾延续时间内补充的水量。
2、补水量应经计算确定,且补水管的设计流速不宜大于2.5m/s。
3、消防水池的补水时间不宜超过48h;对于缺水地区或独立的石油库区,不应超过96h;
4、容量大于1000m3的消防水池,应分设成两个能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
5、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应设置取水口或取水井,且吸水高度不应大于6.0m。取水口或取水井与被保护建筑物(水泵房除外)外墙的距离不宜小于15m;与甲、乙、丙类液体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40m;与液化石油气储罐的距离不宜小于60m,如采取防止辐射热的保护措施时,可减为40m。
(高规新增条文。消防水池储水或供固定消防水泵或供消防车水泵取用。本条对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水池作了规定,说明如下:
一、为便于消防车取水灭火,消防水池应设取水口或取水井。取水口或取水井的尺寸应满足吸水管的布置、安装、检修和水泵正常工作的要求。
二、为使消防车水泵能吸上水,消防水池的水深应保证水泵的吸水高度不超过6m。
三、为便于扑救,也为了消防水池不受建筑物火灾的威胁,消防水池取水口或取水井的位置距建筑物,一般不宜小于5m,最好也不大于40m。但考虑到在区域或集中高压(或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设计上这样做有一定困难。因此,本条规定消防水池取水口与被保护建筑物间的距离不宜超过1OOm。
当消防水池位于建筑物内时,取水口或取水井与建筑物的距离仍须按规范要求保证,而消防水池与取水口或取水井间用连通管连接,管径应能保证消防流量,取水井有效容积不得小于最大一台(组)水泵3min的出水量。)
6、消防水池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0m;
7、消防用水与生产、生活用水合并的水池,应采取确保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
8、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水池结构自重(标准值)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防水池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消防水泵
B. 消防排水问题求助
消防排水主要是按照gb50974-2014的消防排水章节的要求的。
9.1 一般规定
9.1.1 建设工程当设有消防给水系统时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满足系统调试和日常维护管理所需要的消防排水设施;
2 应采取防范和控制因消防排水而产生次生灾害的措施。
9.1.2 生产、储存或使用有毒有害等危害土壤和水体生态环境的场所,应设置消防事故水池。
9.2 普通场所
9.2.1 下列建筑物内应采取消防排水措施,并应按排水最大流量校核:
1 消防水泵房;
2 设有消防给水系统的地下室;
3 消防电梯的井底;
4 仓库。
9.2.2 消防给水系统试验装置处应设置专用排水设施,试验排水可回收部分宜排入专用消防水池循环再利用,排水管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自动水灭火系统末端试水装置处的排水立管管径,应根据末端试水装置的泄流量确定,并不宜小于 DN75;
2 报警阀处的排水立管宜为 DN100;
3 减压阀处的压力试验排水管道直径应根据减压阀流量确定,但不应小于 DN100。
9.2.3 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泵集水井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 2.00m
消防电梯的井底排水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排水泵集水井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 2.00m3 ;
2 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 10L/s。;
9.2.4 室内消防排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内消防排水宜排入室外雨水管道;
2 当存有少量可燃液体时,排水管道应设置水封,并宜间接排入室外污水管道;
3 地下室的消防排水设施宜与地下室其他地面废水排水设施共用;
4 室内消防排水设施应采取防止倒灌的技术措施。
9.3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
9.3.1 有毒有害危险场所应采取消防排水收集、储存措施。
9.3.2 消防排水收集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排水利用污水系统、废水系统或雨水系统收集时,排放总管宜采用密闭形式,没有条件采用密闭形式时应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排水明沟不应穿越防火分区;
2 消防排水收集系统应按事故排水最大流量进行校核;
3 当收集含有挥发性物料时,消防排水管道应设置水封井,水封高度不应小于 250mm;
4 消防排水收集系统应设置迅速切断事故排水直接外排水体和市政管网的设施。
9.3.3 消防排水储存设施的有效容积应能满足一起火灾消防给水设计用水量的要求。
C. 消防水箱.水泵。问题
消防管网要求是要能稳得住一定的压力,水箱出水口要设置单向阀,水只能出来,不能回水箱。水箱旁边的水泵一般是作为稳压泵使用,平时在自动上,当管网压力小于一定量时就必须自动启动,要是管网没问题就应该是稳压泵的问题了!!
D. 给排水试题,求解答
3.排水通气管系统有伸顶通气管、主通气管、副通气管、结合通气管、环形通气管、器具通气管、汇合通气管及专用通气管等类型,分别用于不同的位置,其中罩型通气管适用于蓄水水池及水箱安装。弯管型通气管为使排水系统内空气流通,压力稳定,防水封破坏而设置的与大气相通的管道。4.高层民用建筑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由于水压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有较大差别,消防给水系统中水体滞留变质对生活、生产给水系统也有不利影响,因此要求室内消防给水系统与生活、生产给水系统分开设置。室内消防给水管道的布置更直接与消防供水的安全可靠性密切相关,因此要求布置成供水安全可靠性高的环状管网(如图13),以便在管网某段维修或发生故障时,仍能保证火场用水。室内环网有水平环网、垂直环网和立体环网,可根据建筑体型、消防给水管道和消火栓布置确定,但必须保证供水干管和每条消防竖管都能做到双向供水。引入管是从室外给水管网接至建筑物,向建筑供水的管段。向室内环状消防给管道供水的引入管,其数量不应少于两条,当其中一条发生故障时,其余引入管仍能保证消防用水量和水压的要求。7.4.2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本条对消防竖管的布置、竖管的口径和数量作出了规定。确定消防竖管的直径首先应根据每根竖管最小流量值通过计算确定。
一、高层建筑发生火灾时,除了着火层的消火栓出水扑救外,其相邻上下两层均应出水堵截,以防火势扩大。因此,一根消防竖管上的上下相邻的消火栓,应能同时接出数支水枪灭火。为保证水枪的用水量,消防竖管的直径应按本规范第7.2.2条规定的流量计算。
竖管最小管径的规定是基于利用水泵接合器补充室内消防用水的需要,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如波兰规定不小于80mm,日本规定消防队专用竖管不小于150mm,我国规定消防竖管的最小管径不应小于100mm。
二、考虑到高度在50m以下,每层住户不多和建筑面积不太大的普通塔式住宅,消防竖管往往布置在唯一的公用面积——电梯和楼梯间的小厅处,此时设置两条消防竖管确有困难,容许只设—条竖管。但由于消火栓室内消防用水量和每根消防竖管最小流量仍需保证10L/s,因此只能采用双阀双口消火栓来解决。禁止采用难以保证两支水枪同时有效使用的单阀双口消火栓。
三、单元式住宅的每个单元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且各单元之间的墙采用了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分隔,其火灾危险性与十八层及十八层以下、每层不超过8户、建筑面积不超过650m2的塔式住宅基本一样。因此设置两条消防竖管确有困难,同样允许只设一条竖管,但必须采用双阀双出口型消火栓,且应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到达最远点。7.4.3 基本保留原条文的内容。
一、室内消防给水系统分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两类,两类系统可以有以下几种组合形式:
1.安全独立设置,这种作法较多,可靠性好。
2.消防泵合用,在报警阀后管网分开,实际作法较少。
3.系统(包括消防泵、管网)完全合并。不太好,不宜采用。
二、由于两种消防给水系统的作用时间不同(室内消火栓使用延续时间为3h,自动喷水灭火装置为1h);压力要求不同(室内消火栓压力一般在200kP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处工作压力一般为100kPa、最不利点处允许降至50kPa);水质要求不同(消火栓系统对水质要求不甚严格,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由于喷头孔较小,容易堵塞,要求水质较好),因此推荐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开独立设置。独立设置还可防止消火栓用水影响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或因消火栓漏水而引起的误报警。如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消防泵房和消防泵时,为防止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室内消火栓用水相互影响,需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和消火栓给水系统管网分开设置。若分开设置有困难时,至少应将自动喷水系统的报警阀前(沿水流方向)的管网与消火栓给水管网分闸设置,即报警阀前不得设置消火栓。7.4.4 为使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在任何情况下都保证火场用水,应用阀门将室内环状管网分成若干独立段。阀门的布置要求高层主体建筑检修管道或检修阀门时,关闭的竖管不超过一条(当竖管为4条及4条以上时,可关闭不相邻的两条),如图14所示。与高层主体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性质和多层建筑相似,阀门的布置按《建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室内消防管道上的阀门,应处于常开状态,当管段或阀门检修时,可以关闭相应的阀门。为防止检修后忘开阀门,要求阀门设有明显的启闭标志(例如采用明杆阀门),以便检查,及时开启阀门,保证管网水流畅通。7.4.5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本条对水泵接合器的设置、数量、布置、型式等作出了规定。
一、水泵接合器的主要用途,是当室内消防水泵发生故障或遇大火室内消防用水不足时,供消防车从室外消火栓取水,通过水泵接合器将水送到室内消防给水管网,供灭火使用。因此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均应分别设水泵接合器。
二、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数量应根据本规范第7.2.1条、第7.2.2条和第7.2.4条规定的室内消防用水量确定。因为一个水泵接合器由一台消防车供水,则消防车的流量即为水泵接合器的流量,故每个水泵接合器的流量为10~15L/s。
高层民用建筑内部给水一般采用竖向分区给水方式,分区时各分区消防给水管网各自独立,因此在消防车供水压力范围内的每个分区均需分别设置水泵接合器。只有采用串联给水方式时,上区用水从下区水箱抽水供给,可仅在下区设水泵接合器,供全楼使用。水泵接合器应与室内环网连接,连接应尽量远离固定消防水泵出水管与室内管网的接点。
三、水泵接合器由消防水泵从室外消火栓通过它向室内消防给水管网送水,其设置位置应考虑,连接消防车水泵的方便,即设置水泵接合器的地点:
1.设在室外。
2.便于消防车使用。
3.不妨碍交通。
4.与建筑物外墙应有一定距离,目前规定离水源(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不宜过远。
5.水泵接合器间距要考虑停放消防车的位置和消防车转弯半径的需要。
四、水泵接合器的种类有地上式、地下式和墙壁式三种,地上式栓身与接口高出地面,目标显著,使用方便,规范推荐采用。地下式安装在路面下,不占地方,特别适用于寒冷地区和有美观要求的地点。墙壁式安装在建筑物墙根处,墙面上只露两个接口的装饰标牌。各种类型的水泵接合器,其外型不应与消火栓相同,以免误用,而影响火灾的及时扑救。地下式水泵接合器的井盖与消火栓井盖亦应有所区别。特别要注意水泵接合器设置位置,不致由于建筑物上部掉东西而影响供水和人员安全。
水泵接合器的附件有止回阀、安全阀、闸阀的泄水阀等。止回阀用于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压力过高,保障系统的安全。水泵接合器在工作时与室内消防给水管网沟通,因此,其工作压力应能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管网的分区压力要求。 7.4.6 本条是对原条文的修改。室内消火栓的合理设置直接关系到扑救火灾的效果。因此,高层建筑的各层包括和主体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各层,均应合理设置室内消火栓。以保证建筑物任何部位着火时,都能及时控制和扑救。据了解,有些高层住宅,仅在六层以上的消防竖管上设消火栓,这样做很不妥当。因为若六层以下的任一层着火,如不设消火栓,就不便迅速扑灭火灾;设了消火栓,就方便居民或消防队灭火时使用,可以起到快出水、早灭火的作用,而增加的投资是很少的,故规定在各层均应设消火栓。本条对消火栓还提出了以下具体要求:
一、消火栓的水压应保证水枪有一定长度的充实水柱。对充实水柱的长度要求,是根据消防实践经验确定的。我国扑救低层建筑火灾时,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一般在10~17m之间。火场实践证明,当口径19mm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小于10m时,由于火场烟雾大,辐射热高,扑救火灾有一定困难。当充实水柱长度增大时,水枪的反作用力也随之增大,如表15所示。经过训练的消防队员能承受的水枪最大反作用力不应超过20kg,一般不宜超过15kg。火场常用的充实水柱长度一般在10~15m。为节约投资和满足火场灭火的基本要求,规定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长度首先应通过水力计算确定,同时又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的充实水柱的下限值不应小于1Om。
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可按下式计算:二、消火栓的布置。规定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地方,以便于用户和消防队及时找到和使用。消火栓应有明显的红色标志,且应标注“消火栓”的字样,不应隐蔽和伪装。
消火栓的出水方向应便于操作,并创造较好的水力条件,故规定消火栓出水方向宜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度角。栓口离地面高度宜为1.10m,便于操作。
关于消火栓的布置,最重要的是保证建筑物同层任何部位都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其原因是:初期火灾能否被及时地有效地控制和扑灭,关系到起火建筑物内人身和财产的安危。而火场供水实践说明,扑救初期火灾的水枪数量极为重要。统计资料表明,一支水枪扑救初期火灾的控制率仅40%左右,两支水枪扑救初期火灾的控制率达65%左右。因此,扑救初期火灾使用水枪数量不应小于两支。为及时控制和扑灭火灾,同层任何部分都应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能够同时到达,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有两支水枪进行扑救,在不利情况下,也就是当其中一支水枪发生故障时,仍有一支水枪扑救初期火灾。同层消火栓的布置示意如图15所示。消火栓的设置数量和位置,应结合建筑物各层平面图布局。图15只是一个例子,消火栓的保护半径R,也没有考虑房间的分隔情况。
对消火栓间距,规范还以不应大于30m的规定来控制和保证两支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被保护部位。
三、消火栓栓口压力。火场实践说明,水枪的水压太大,一人难以握紧使用。同时,水枪的流量超过5L/s,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可能在较短的时间内被用完,对扑救初期火灾极为不利。所以规定栓口的出水压力不大于0.50MPa。当超过0.5MPa时,要采取减压措施。
随着我国供水管道产品质量和承压能力的提高,本此修订将消火栓的静水压力由0.80MPa调整为1.OOMPa(日本规定不超过0.70MPa,原苏联规定不超过0.90MPa)。同时,为便于工程设计和施工,将消火栓的静水压力控制在1.OOMPa,当超过1.OOMPa时才要求采用分区给水。
四、室内消火栓规格。室内消火栓是用户和消防人员灭火的主要工具。室内消火栓口直径应与消防队通用的直径为65mm的水带配套,故室内消火栓所配备的栓口直径应为65mm。
在一幢建筑物内,如消火栓栓口、水带和水枪因规格、型号不一致,就无法配套使用,因此要求主体建筑和与主体建筑相连的附属建筑采用同一型号、规格的消火栓和与其配套的水带及水枪。
火场实践说明,室内消火栓配备的水带长度过长,不便于扑救室内初期火灾。消防队使用的水带长度一般为20m,为节约投资同时考虑火场操作的可能性,要求室内消火栓所配备的水带长度不应超过25m。
为适应扑救大火的需要,应采用较大口径的水枪,同时与消防队经常使用的水枪配合,以便火场使用,故规定室内消火栓配备水枪的喷嘴口径不应小于19mm。
五、为及时启动消防水泵,在水箱内的消防用水尚未用完以前,消防水泵应进入正常运转。故本条规定在高层建筑物内每个消火栓处均应设置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以便迅速远距离启动。为防止小孩玩弄或误启动,要求按钮应有保护设施,一般可放在消火栓箱内或带有玻璃的壁龛内。
六、消防电梯是消防人员进入高层建筑物内进行扑救的重要设施,为便于消防人员尽快使用消火栓扑救火灾并开辟通路,故规定在消防电梯间前室设有消火栓。
七、屋顶消火栓供本单位和消防队定期检查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使用,一般设一个。
避难层、屋顶直升机停机坪及其它重要部位需设置消火栓的规定,详见本规范有关条文。7.4.7 本条对原条文作了修改。
一、消防水箱的主要作用是供给高层建筑初期火灾时的消防用水水量,并保证相应的水压要求。对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层建筑,如经常能保证室内最不利点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设备的水量和水压时,可以不设消防水箱。而对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独立设置或区域集中)的高层建筑物,均应设置消防水箱。
消防水箱指屋顶消防水箱,也包括垂直分区采用并联给水方式的各分区减压水箱。
二、我国早期的高层建筑物中水箱容量较大,一般在30~50m3左右,新建的广州白云宾馆水箱容量为210m3,广州宾馆的屋顶水箱容量为250m3。水箱容量太大,在建筑设计中有时处理比较困难,但若水箱容量太小,又势必影响初期火灾的扑救;水箱压力的高低对于扑救建筑物顶层或附近几层的火灾关系也很大,压力低可能出不了水或达不到要求的充实水柱,影响灭火效率。因此,本条对水箱容积、压力等作了必要的规定。
三、消防水箱的消防储水量。根据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不同性质的建筑规定了消防水箱的不同容量,住宅小些,公共建筑大些;当消火栓给水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分设水箱时,水箱容积应按系统分别保证。
一类建筑的消防水箱,当不能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静水压力0.07MPa(建筑高度超过1OOm的高层建筑,静水压力不应低于0.15MPa)时,要设增压设施,增压设施可采用气压水罐或稳压泵。这些产品必须采用国家检测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以满足最不利点的水压要求。
四、为防止消防水箱内的水因长期不用而变质,并作到经济合理,故提出消防用水与其它用水共用水箱,但共用水箱要有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可参考消防水池不作他用的办法),以确保及时供应必需的灭火用水量。
五、据调查,有的高层建筑水箱采用消防管道进水或消防泵启动后消防用水经水箱再流人消防管网,这样不能保证消防设备的水压,充分发挥消防设备的作用。为此,应通过生活或其它给水管道向水箱供水,并在水箱的消防出水管上安装止回阀,以阻止消防水泵启动后消防用水进人水箱。
消防水箱也可以分成两格或设置两个,以便检修时仍能保证消防用水的供应。7.4.8 本条对增压设施作出具体规定。设置增压设施的目的主要是在火灾初起时,消防水泵启动前,满足消火栓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水压要求。对增压水泵,其出水量应满足一个消火栓用水量或一个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喷头的用水量。对气压给水设备的气压水罐其调节水容量为两支水枪和5个喷头30s的用水量,即2×5×30+5×1×30=450L。7.4.9 消防卷盘,用于扑灭在普通消火栓正式使用前的初期火灾,因此只要求室内地面任何部位有一股水流能够到达,而不要求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其安装高度应便于取用。
E. 消防泵压力上不会去怎回事 我们用的消防水泵扬程72m,却只能打到0.5MPa
首先确定你们的泵是不是经过严格的设计计算来确定的,有不少单位图省事,自己拍脑袋选的,那当然不行,随便都能选合格的泵,那还要设计院做什么。你看泵的型号和厂家,如果未标XBD,那就不是消防泵,不是什么泵都可以用的。另外,扬程、流量、功率都是有关系的,你的泵72米扬程打到0.5很正常,因为泵的管路压力损失累计20来米也不算多,装几个阀、随便加几个弯头,损失也差不多了。
F. 关于消防水泵几个问题的探讨
消防水泵的控制
(1)控制电压。
《民规》第24.6.2.1规定:设在消防栓箱中的起动消防水泵的按钮及启泵信号灯的控制回路应采用50V以下的安全电压。第24.9.11规定:消防联动装置的直流操作电源电压应采用24V.这主要是防止使用消火栓时,有水溢出使消火栓箱及水、水枪带电伤及消防队员(这种击伤事故时有所闻)。但在施工实际及部分参考资料中消防栓按钮的操作电源电压仍接到了交流220V上,如前面提到的《图集》在同一页上就犯了这样的错误。
(2)启动控制。
消火栓泵有三个地方可控制启动。
①根据《建规》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室内消火栓箱处直接启动。
②根据《自动报警规范》要求,在消防控制室处控制。
③在水泵房消火栓泵附近控制。
这样应正确处理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应正确确定消防控制室、消火栓按钮与消防泵房的控制优先级问题。一般来讲应以消防控制室远距离操作为主。但由于现今有关部门对远距离操作没有一个明确的指导标准,工程实际中做法很多,合理性、操作性难免良莠不齐。有的简单地将启停泵按钮并/串接到二次回路的手动启停泵按钮上,有的干脆去掉了热继电器,多数是在泵房控制柜上设置手动/自动转换开关,通常情况下置于自动位置。我们认为这几种方法都有所欠妥。
(3)故障控制。
根据《自动报警规范》第4.2.1条要求,消防控制室应能显示消防设备的故障状态。由于技术问题,对电源断电等简单故障信号消防控制能够显示,而对其它故障信号如消防水泵过负荷故障信号由于在《自动报警规范》、《民规》都没有明确说明实现办法,施工实际中往往避开这一点,影响了控制室对设备故障的正确检测。
(4)用手动报警按钮代替消火栓按钮启泵。
用消火栓处的手报代替消火栓按钮启泵在工程实际中比较流行,工程中多采用双触点按钮,一触点作手报用,将报警信号传送到火灾报警控制器,另一触点作启泵按钮用,把启泵信号送到控制室经双切换盒启泵。但根据《建规》第8.6.2(九)条、《高规》第7.4.6.7条:每个消火栓处应设直接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而手报按钮启泵是将火灾信号反馈到报警联动控制器,经确认后再由控制器启动消防水泵,并不是直接启动消防水泵。而且,这种代替方式对自动报警系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目前,由于自动报警系统误报率高及运行费用等问题,部分建筑的自动报警系统往往带病运行甚至不开通,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我们认为,还是不要提倡用手报来代替消火栓按钮启动消防水泵。
G. 消防水泵检测有哪些内容
主要复检测:
(1)消防水泵运转应制平稳,应无不良噪声和振动。
(2)对照图样,检查工作泵、备用泵、吸水管、出水管及出水管上泄压阀、水锤消除设施、止回阀、信号阀等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控制阀应锁定在常开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3)消防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引水或其他可靠的引水措施,并保证全部有效储水被有效利用。
(4)分别开启系统中的每一个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和试验消火栓,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低压压力开关、高位消防水箱流量开关等信号的功能,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5)打开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试水阀,当采用主电源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启动正常;关掉主电源,主、备用电源应能正常切换;消防水泵就地和远程启停功能应正常,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状态信号。
(6)在阀门出口用压力表检查消防水泵停泵时,水锤消除设施后的压力不应超过水泵出口设计额定压力的1.4倍。
(7)采用固定和移动式流量计和压力表测试消防水泵的性能,水泵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8)消防水泵启动控制应置于自动启动挡。
H. 消防泵房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有哪些
消防泵房安全管理工作内容有哪些
固定消防泵房安全管理
消防水泵每班盘车一次,开泵排水循环每周一次,每次运行不少于30min,并有记录。
消防泵房值班人员要熟练掌握本岗位所有设备的性能、灭火流程、灭火作战方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消防泵房通信应畅通,消防泵应能随时启动。消防公司
消防泵房应24h有人值班,不应擅离职守。
每班对消防管线阀门、消防栓箱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每年5~6月份对油罐消防水系统试喷一次,2~3年试泡沫一次。
泡沫液的储存
泡沫液罐储存的泡沫液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泡沫液储存量应能满足一次灭火所需的泡沫液量与充满管道的泡沫混合液中所含泡沫液量之和;
泡沫液不应露天放置,储存环境的温度为:植物性蛋白泡沫液0~40度,动物性蛋白泡沫液和氟蛋白泡沫液为-5~40度。
泡沫液应每月检查一次发泡情况,每年应对泡沫液进行一次全面化验检查,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消防管理
消防泵应标志序号,并能随时启动。消防泵护罩应齐全,电机应可靠接地。
油气集输厂(站)应建立健全义务消防组织,熟悉灭火作战方案,定期组织演练。
消防重点岗位应设置通信设施,并保证线路畅通。
油气集输厂(站)及其隶属单位应认真组织整改安全、消防部门检查出的火险隐患。
油气集输厂(站)应定期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和灭火剂进行检查。灭火剂应每年全面化验一次,并定期更换。消防水枪、水龙带应半年检查保养一次。重庆消防工程公司
岗位值班人员和干部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备应做到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
消防泵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消防泵宜采用自灌式引水,当采用负压上水时,每台消防泵应有单独的吸水管;
消防泵应设置回流管:泵房内经常启闭的阀门,当管径大于300mm时,宜采用电动阀或气动阀,并能手动。
消防泵房应设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如有困难,可采用内燃机作备用动力。
消防泵房应设置对外联系的通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