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处理站的排放口有相关设计标准码
1.1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环境保护图形标志》标准、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要求》。
1.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是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的基础性工作之一,目的是为了促进排污单位加强经营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环境监理执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调、一收费”的职责,逐步实现污染物排放的科学化,定量化管理。
1.3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现场监督检查的原则。
1.4 本《要求》适用于一切排污单位排污口的规范化整治。
第二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范围
2.1 一切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的排污单位的排放口(点、源),均需进行规范化整治。
2.2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可分步进行。试点期间的整治范围应不少于辖区内已开征排污费单位的50%,并应遵循以下四项原则(2.3—2.6)。
2.3 以整治污水排污口为主,兼顾整治废气、固体废物、噪声排放口(点、源)。
2.4 以整治重点污染源为主。对列入国家和省、市级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口首先进行整治。
2.5 以整治列入总量控制指标的12种污染物(烟尘、工业粉尘、二氧化硫、化学耗氧量、石油类、氰化物、砷、汞、铅、六价铬和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污口为主。
2.6 为体现试点的原则,要分别选择不同类型、不同行业、不同规范、不同隶属关系的排污单位的排污口进行整治。
第三章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
3.1 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1.1 合理确定污水排放口位置。
3.1.2 按照《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3.1.3 应设置规范的、便于测量流量、流速的测流段。
3.1.4 列入重点整治的污水排放口应安装流量计。
3.1.5 一般污水排污口可安装三角堰、矩形堰、测流槽等测流装置或其他计量装置。
3.2 废气排放口的整治
3.2.1 有组织排放的废气。对其排气筒数量、高度和泄漏情况进行整治。
3.2.2 排气筒应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采样口的设置应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3.2.3 采样口位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其监测孔位置由当地环境监测部门确认。
3.2.4 无组织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应加装引风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并设置采样点。
3.3 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的整治
3.3.1 一般固体废物应设置专用贮存、维放场地。易造成二次扬尘的贮存、堆放场地,应采取不定时喷洒等防治措施。
3.3.2 有毒有害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应设置专用堆放场地,并必须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防治措施。
3.3.3 临时性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也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整治。
3.4 固定噪声排放源的整治
3.4.1 凡厂界噪声超出功能区环境噪声标准要求的,其噪声源均应进行整治。
3.4.2 根据不同噪声源情况,可采取减振降噪,吸声处理降噪、隔声处理降噪等措施,使其达到功能区标准要求。
3.4.3 在固定噪声源厂界噪声敏感、且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该噪声源的监测点。
第四章 排污口立标、建档要求
4.1 排污口立标要求
4.1.1 一切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必须实行规范化整治,按照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GB15562.1—1995)(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与之相适应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2 开展排放口(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规范化整治的单位,必须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定点制作和监制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3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设置位置应距污染物排放口(源)及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或采样点较近且醒目处,并能长久保留,其中:噪声排放源标志牌应设置在距选定监测点较近且醒目处。设置高度一般为: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上缘距离地面2米。
4.1.4 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以设置立式标志牌为主;一般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可根据情况分别选择设置立式或平面固定式标志牌。
4.1.5 一般性污染物排放口(源)或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提示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排放剧毒、致癌物及对人体有严重危害物质的排放口(源)或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设置警告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4.1.6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的辅助标志上,需要填写的栏目,应由环境保护部门统一组织填写,要求字迹工整,字的颜色与标志牌颜色要总体协调。
4.2 排污口建档要求
4.2.1 各级环保部门和排污单位均需使用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统一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规范化排污口标志登记证》,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内容。
4.2.2 登记证与标志牌配套使用,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签发给有关排污单位。登记证的一览表中的标志牌编号及登记卡上标志牌的编号应与标志牌辅助标志上的编号相一致。编号形式统一规定如下:
污水WS-×××× 噪声ZS-×××××
废气FQ-×××× 固体废物GF-×××××
编号的前两个字母为类别代号,后五位为排污口顺序编号。排污口的顺序编号数字由各地环境保护部门自行规定。
4.2.3 各地环境保护部门根据登记证的内容建立排污口管理档案,如:排污单位名称,排污口性质及编号,排污口地理位置、排放主要污染物种类、数量、浓度,排放去向,立标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及整改意见等。
4.3 排污口环境保护设施管理要求
4.3.1 规范化整治排污口的有关设施(如:计量装置、标志牌等)属环境保护设施,各地环境保护部门应按照有关环境保护设施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排污单位应将环境保护设施纳入本单位设备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4.3.2 排污单位应选派责任心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兼、专职人员对排污口进行管理,做到责任明确、奖罚分明。
❷ 应对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准备工作
1,现场整理工作,环境整洁,设备干净,无灰尘,设备保养记录齐全
2,各种报表齐全,水质自检回报表,监测报告,流答量记录等
3,地方环保管理机构来厂检查的记录
4,基本上就这些了,有必要的话准备水果,会议室,投影仪之类,如果需要介绍,就要准备一个PPT或是其他文字图片资料之类,接待吃饭之类的,应该是你领导考虑的.....由行政接待人员负责就好了.....
❸ 污水处理厂检查要点
1、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基本情况
检查污水处理厂、污水站处理工艺、设计处理规模、排放标准、城镇人口数量、污水管网长度、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处理量。
2、中控系统
1)中控室安装建设。设计规模在2万吨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污水站要按相关规定安装治污设施运行中控系统和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实时监控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和污染物排放情况。按规定应安装而未安装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减排量。
2)中控系统数据采集。采集的数据主要有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提升泵电流强度、液位、溶解氧浓度、pH、污泥浓度、氧化还原电位等数据。其中,进出水累计水量和瞬时水量、进出水水质、鼓风量(曝气设备电流强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必须接入中控系统的参数
3)中控系统数据存储。历史数据以分钟数据、小时数据和日数据3种周期格式存储,分钟数据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时数据保存最近3个月以上、日数据保存最近1年以上,历史数据备份周期不低于30天。能够显示相关参数历史曲线,历史曲线的周期变化与中控系统运行记录、手工化验记录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统数据显示。
主要包括进出口瞬时水量、进出口COD浓度、进出口氨氮浓度、溶解氧浓度、污泥浓度的历史曲线必须在同一个操作界面能够显示,其它参数历史曲线可以同上述参数历史曲线进行随机替换。具体见相关要求
5)中控系统数据管理。中控系统数据要真实有效,管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数据系统管理,及时梳理数据,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6)中控室运行记录。合理、规范
7)在线联网和有效性
检查在线监测设备应安装在沉砂池后,细格栅前,必须有独立的操作空间,做好防腐蚀。
检查在线监控设施必须和省、市两级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并保证数据上传有效。
检查是否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定期进行在线监控数据有效性审核。
3、水质、水量参数要求
(1)进出口水量。
污水处理量核定。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取出口流量数据。
污水处理量校核。采用污泥产生量、用电量校核。处理每吨污水产生干泥量约为0.1-0.12 千克;产生含水率为75-80%的污泥量约为0.4-0.6千克;处理每吨污水消耗电量约为0.2-0.35度。
(2)进出口水质。
进口COD、氨氮浓度。一般情况下,进入污水处理厂COD的浓度控制在200-350mg/L、氨氮的浓度控制在20-45 mg/L;若COD浓度高于350 mg/L、氨氮浓度高于45 mg/L时,应及时检查是否有高浓度工业污水进入,若COD浓度低于200mg/L、氨氮浓度低于20 mg/L时,应及时检查是否有管网渗漏问题。
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一级A:COD为50 mg/L、氨氮为5 mg/L(温度低于12℃为8 mg/L);一级B:COD为60 mg/L、氨氮为为8 mg/L(温度低于12℃为15 mg/L)。(松花江流域、辽河流域的污水处理厂执行一级A标准)
水质数据采用。与当地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通过数据有效性审核、运行管理规范、数据保存完整且数值合理的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性监测数据;取每季度(月)数据均值;企业自测数据为参考。以上数据明显不合理的,按照督察核查现场取样监测结果测定。原则上,核算的生活污水COD、氨氮平均进水浓度不高于我省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限值。
污泥浓度控制在2-5g/L。
溶解氧浓度曝气池控制在2-4mg/L,曝气池出水控制在1-1.5mg/L,厌氧池控制在小于0.5mg/L。
气水比控制在5-8之间。
4、污水处理系统检查
1)核查预处理系统。是否及时压榨清运栅渣,做好格栅间的通风换气,定期清理渠道内的积沙;污水提升泵能够正常运转,定期清洗集水池内的泥沙。
2)核查生化系统。保证生化系统运行处于最优状态,一般情况下,生化池中活性污泥的颜色要保持黄褐色,有泥土气味,泡沫不多、白色,较容易破裂。
3)核查沉降系统。有初沉池的污水处理厂要定期清除池内的积泥,调整混凝剂和助凝剂的用量,保证混凝效果最佳;二沉池中要保持污泥回流、出水效果最佳。
4)核查污泥脱水系统。要保证污泥脱水机正常运转,加药量要满足出泥含水率为80%以下的要求。
5)核查溢流口。污水处理厂要对进出口溢流管线控制阀门进行封堵。开启溢流管线控制阀门,必须经县(市、区)环保局上报市(州)环保局,报告形式分书面形式和电话形式,遇到突发事件时可以采取电话形式,日常维护必须以书面形式。有开启和封堵溢流管线控制阀门记录。
6)核查污泥沉降比。现场取生化系统的污泥做实验,查看污泥沉降比是否在制在20%-30%之间。
5、化验室核查
检查内容:化验室仪器设备、化验方法及监测频次、化验结果运用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
6、档案、台账、资料管理
检查档案、台账、资料管理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
7、污泥处理、处置、去向等
1)检查污泥堆放是否合理、规范,满足要求。。不能做到即产即清的污水处理厂必须建设防雨防渗的污泥堆放场,不允许污泥随意堆放,污染周边环境。
2)检查污泥产生量、污泥去向。按照相关规范要求查看污泥产生量是否合理。建设单位是否有明确的污泥去向,保存污泥处置合同、污泥出厂单据、财务往来单据,污泥作为原材料生产有机肥、花肥的要提供厂家的收购证明。检查污泥含水率是否满足要求。
3)污泥处置台账记录与污泥转运联单
检查污泥处置台账记录的内容是否:合规、合理,是否全记录。污泥转运联单是否符合要求等。
8、污水排放口:
检查污水排放口是否合理设置。总排污口须设置环保标志牌等。按照相关规范设置采样点。如:工厂总排放口、排放一类污染物的车间排放口,污水处理设施的进水和出水口等
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要点
污水处理厂环保检查,主要是污水处理流程,和各流程的水质检验,重点是排放的水质报告。虽然这些随时报告可以作假,环保检查采用突查,还是能够检查出问题的。
❺ 如何对污水处理厂的预处理系统进行初步检查和测试应该注意什么
(1)预处理系统土建施工可分为闸门井、溢流井、粗格栅土建施工、曝气沉砂池、进水泵房、细格栅土建施工、沉淀池等,加药、搅拌池、倾斜等强化工艺。板式(斜管)沉淀池。验收方法应以竣工图为依据,确定实测的外观尺寸是否与图纸相符,设备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最后进行了水压试验和泄漏试验。如果没有问题,可以使用良好的记录。如果你有什么问题,你应该回去工作。
(二)预处理系统的设备安装和单次试验检验的主要设备有:进气门、溢流门、厚格栅、带式运输机、格栅压实机、砂水分离器、沉沙池、桥或刮刀的吸沙泵。、砂机、污水泵、细格栅、加絮凝器、搅拌机等。验收方法应由电气人员检查设备的供电线路是否正常,供电开关是否正常,无泄漏现象。机修人员检查安装底座的设备,根据设备规格准确润滑或润滑润滑部位,对电机驱动的设备应进行点检,观察转向线是否与标志一致。在确认准备工作后可以通电试验车,并观察电压、电流是否符合要求,如果出现异常现象,应及时检查维护。同时还应注意设备的振动和噪声是否符合标准。如出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检查修理,并在正常测试后做好记录。
应注意事项:
(1)外观检查主要检查设备外观是否生锈或破损。是否有划痕,划痕或划痕等,检查漏油,密封失效,机器是否过热或声音异常。
(2)测量数据主要检查设备的安装位置是否符合施工图纸的指示,安装的公差尺寸是否符合标准。
(3)资料检查应注意隐蔽工程和资料的完整性,各种管道的规格型号、材料和材料,防腐工程的验收记录,主要设备的验收形式和记录等。
(4)门应手动和电动测试。检查安装柱塞和滑块之间的行走是否稳定,没有挡板,关闭时密封是否紧密,电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电气部件指示的开关位置是否一致大门。
(5)粗格栅试运转前,应仔细检查格栅底部是否有异物,以接住格栅下的链轮。认真清理格栅前、格栅通道内各种建筑垃圾杂物。通电前,检查电机转向,耙齿是否与机架匹配,是否有其它齿。配套带式输送机或螺旋输送机运行是否平稳。以及能否实现栅渣压路机的功能。
(六)曝气式吸砂池应检查吸砂桥是否平稳运行,引导轮是否能够平稳纠正偏差,头的长度是否可以调整,矿渣挡板是否能根据要求发挥作用,吸砂泵是否在曝气池中。水可以被测试。
(7)潜水泵只能在没有水的情况下短时间内进行测试。它通常被称为汽车(约20S)。它只能用于判断叶轮的转向是否正确。在水通电之前,必须手动转动叶轮以检查叶轮和泵体是否被摩擦。
(8)细格栅的单次试运转与粗格栅基本相同,但应注意格栅与耙齿的配合更紧密,要求更高。
(9)所有机械设备应检查螺母是否松动、松动、垫圈和弹簧环。
❻ 污水处理厂环保巡查应检查哪些内容
污水处理厂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关键设备是否有点检表并检查记录
排放口回标识是否规范
现场是否有污水或答者处理药剂泄露
是否有应急处置预案并演练
药剂存放区域是否有设置二次容器防污染
药剂存放区域是否将属性不同的化学品分开存放,危险药剂是否按危险化学品的存放要求存放
废药剂空瓶是否正确处置
污泥是否正确处置,若有污泥被列为危险废物是否按危险废物的要求进行处置
是否有关键数据记录
是否有相关的文件规定污水处理厂的运行
❼ 污水处理厂安全生产标准化属于哪个级别
这个要看污水厂的规模、级别和申报的是什么级别才能确定了。
比如:湖北内省葛洲坝水利电力局(副省容级单位)下属污水厂是正市级单位,所以只能申报省一级的安全标准化评级,也就是二级。
而广东省佛山市污水处理厂属于佛山市水务集团(市辖单位)下属,所以最低可以申报市级也就是三级。
而中字头的企业下属的污水处理厂,比如中石油总公司下属某污水处理厂,就只能申报一级(国家级)了。
当然也跟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员工总数、年营业额等)相关。
如果污水厂自己觉得需要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也可以省报更高一级的评定。
❽ 污水处理厂安全检查分几种形式
安全生产检查是防止发生各类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也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提高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的重要途径。污水厂安全检查一般分四种形式,既定期检查、经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不安全因素整改。 ⑴定期安全检查: ①厂级检查,每季度及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由主管厂长带领厂安全委员会成员进行。 ②每月由厂安全部门组织各车间(部门)安全员检查,检查记录作为考核车间、部门安全生产的依据。 ③车间(部门)每周检查一次,由车间(部门)领导带领车间(部门)安全员、班长进行检查。 ④班组安全检查由值班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随时进行。 ⑵专业性安全检查(各检查周期由各专业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①危险设备检查:由设备、安全、使用部门派专业人员检查。 ②仪器、仪表检查:由技术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检查。 ③厂房建筑、避雷设施检查:由基建、设备动力组织专业人员检查。 ④防寒防冻检查:由设备动力、基建、卫生部门进行。 ⑤防暑降温检查:由劳工、安全、卫生、后勤部门检查。 ⑥易燃、易爆、剧毒品检查:由保卫、材料供应、安全、使用部门进行。 ⑦便携式毒气监测仪检查:由安全、使用部门进行检查。 ⑶经常性安全检查: ①厂各级干部、职工,要经常在本职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边查边改。 ②各级安全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 ⑷不安全因素整改: ①凡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登记入册,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定质量的原则,限期解决。 ②因现有技术、物质条件所限,不能按期解决的必须将延期整改理由报分管厂长和厂安全部门加以解决。
❾ 污水处理厂中的常规检测项目有哪些
COD BOD 氨氮 总氮 总磷 PH SS MLSS 粪大肠杆菌 生活污水厂几乎就这么多了,
不过我看环保局采我们厂(生活污水厂)的水样,他们测好多项,除去上面的还有总砷、总汞、总镉、六价铬、总铅、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色度、动植物油类。
主要还是上面那几项,不合格会扣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