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体化污水处理抄设备采用生物处理方法,集去除COD,BOD,NH3-N于一身,出水的水质可以达到国家污水排放的标准。
而且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处理效果好,投资少,占地面小,维护方便等特点。根据需求,可以选择置于地面或是埋于地下均可。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的出水水质稳定,污泥产量少并且便于清理,所以在新农村污水处理上被广泛运用。
Ⅱ 国家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什么技术政策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1、农村污水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明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力发展新农村或小城镇建设,对于带动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的发展是一大战略。但是,在发展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经济的同时,又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可续发展的又一大重大举措。
我国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涉及到的环保问题,主要有农村污水污染和农村垃圾污染两个方面。在农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养殖污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业污染和其他污染。这些污染物与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农村污水实际上是上述污水的总称。
2、农村污水特点
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变化系数大、水质和水量波动大。
⑵、有些农村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给水质造成一定冲击。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还有地下水渗入。
⑷、农村可能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近期污水量比较少,而远期污水量较大。
⑸、由于经费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处理站,社区也可能难以维持能耗高、维修量大、管理复杂的处理系统。因此,我国新农村污水处理应该选择经济、高效、节能、简便易行、处理效果好、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稳定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
新农村一般分为1000人社区、2000人社区、3000人社区三种类型,社区人均排水0.15m³/d,污染物浓度CODcr<900㎎/L,PH值为6.5~7.5,BOD5<350mg/L,SS<
700mg/L,色度(稀释倍数法)<200,含有一定量的氮和磷、可生化性好,但水质、水量波动较大。可见,农村污水水质指标明显高于城市生活污水,而采用低负荷的工艺技术,占地面积大、投资大、运行费用高,因此,采用高负荷的污水处理工艺《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处理农村污水,特别适合我国农村污水处理及小城镇污水处理建设的需要。
3、污水处理方法
我国的污水处理发起步晚、发展快,污水处理采用的工艺主要是生化处理,常见工艺有接触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沟、SBR、曝气生物滤池、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根据后续处理工艺的不同,它又分为:水解-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厌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气浮-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快沉-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超超声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微波-导流曝气生物滤池、臭氧-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在升级改造,脱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与其它工艺结合,发展出AB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A2/O法-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氧化沟-导流曝气生物滤池;SBR-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生物接触氧化-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等多种深度处理工艺。
二、导流曝气生物滤池
工艺技术介绍
1、技术来源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在传统曝气生物滤池的基础上,充分借鉴下向流曝气生物滤池法、上向流曝气生物滤池法、接触氧化法、生物膜法、人工快滤法、沉降分离法、无泵污泥回流法、给水快滤法等八者设计手法,和二级或三级污水处理工艺而开发研制出来的污水处理工艺、新技术。2005年获得国家专利,专利号:ZL200420033672.4。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已在我国的北京、山东、河北、贵州、山西、四川、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吉林、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已有工程实例,案例设及医院、生活、化工、屠宰、食品、亚麻、酒精、制药等废水处理,大量的应用证明:出水水质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2、技术特点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Conction Current Biofilter (简称CCB),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完成曝气→沉淀→二次曝气→二次沉淀等过程,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流程。特别是在连续进水条件下,实现进水→曝气→沉淀→出水的间隙曝气,同时,实现污泥回流,整个运行没有闲置,其优点较其它污水处理方法更为突出,处理效果优为显著,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是AB法、SBR法、A2O法、接触氧化法以及两曝两沉,间隙曝气法等污水处理的换代产品。2009年8月,被国家科技部列为“创新项目”项目代码09C26215205564;2009年12月,国家环保部将该产品列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环发【2009】)146号;2010年5月,国家科技部、国家环保部、国家商务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查认定《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为“国家重点新产品”,其编号为2010GR467010;2012年7月,国家环保部又将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列为十二五期间“国家鼓励发展的环境保护技术目录”(环境保护部【2012】)39号。
3、技术性能
1)、技术前瞻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充分借鉴了八种的污水处理设计手法,是一种典型的高负荷、淹没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导流,脱氮除磷反应器,处理后的污水优于排放标准,达到中水回用水质,因此技术前瞻性。
2)、工艺创新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使污水在同一个处理池内,解决其它污水处理需要四个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艺过程。整个运行没有闲置。 因此工艺创新性。
3)、工程投资经济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BOD5容积负荷是常规二级生物处理的5~10倍,加上微生物量多达10~15g/L,也 不需设置二沉池,因此工程投资经济性。
4)、处理效果稳定性
使装置中存在好氧和缺氧环境,可实现硝化、反硝化,没有污泥膨胀之虑,不受水力负荷的冲击、而造成微生物流失,即使污水减少一半以下、或停水后再启用,只需很短的时间,就能正常运行,因此处理效果稳定性。
5)、处理流程简化性
由于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将两个曝气池、两个沉淀池、两个过滤池合为一体,使处理流程得以简化,因此处理流程简化性。
6)、投资和运转费用经济性
由于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工艺流程短、池容小、占地省,使工程费用大大降低。加上装置利用滤料切割、阻挡、细碎气泡,强化气、液传质效应,增加微生物与空气的接触面积和时间,导致滤池充氧效率大为提高,因此投资和运转费用经济性。
7)、操作管理简单性
通过液位传感、溶氧测定仪、定时器、变频器、PLC程控系统,使导流曝气生物滤池全部实现自动化,因此操作管理简单性。
8)、脱氮除磷典型性
①、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脱氮除磷基本原理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的脱氮原理是在将有机氮转化为氨氮的基础上,通过硝化和反硝化菌的作用,将氨氮通过硝化转化为亚硝态氮、硝态氮,再通过反硝化作用将硝态氮转化为氨气,从而达到从废水中脱氮的目的。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除磷的原理是在厌氧条件下,聚磷菌将其细胞内的有机磷转化为无机态磷,并加以释放,利用此过程中产生的能量摄取废水的溶解性有机物质合成PHB,从而在好氧的条件下,聚磷菌则将PHB降解,以提供从废水中摄取磷所需的能量,从而完成聚磷的作用。
9)、气温及运行方式适应性
由于大量的微生物不会流失,即使长时间不运转也能保持其菌种的活性,加上导流曝气生物滤池所特有的高微生物量,使得对气温变化的适应性强。
10)、检修换件方便性
导流曝气生物滤池的主要转动设备置于地上,加上主要设备和材料均为国产,因此检修换件方便性。
11)、工程建设灵活性
导流曝气生物过滤法系统单元为模块化结构,可集中设计,也可分开设计,还有利于扩建,能较好地适应各个地区地貌,对于旧污水处理工程的升级改造也时分有利。
Ⅲ 农村污水处理规定
一、污水来源及特性
1、农村污水来源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明显加快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大力发展新农村或小城镇建设,对于带动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的发展是一大战略。但是,在发展农村经济或小城镇经济的同时,又带来了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污染保护环境,是可续发展的又一大重大举措。
我国新农村和小城镇建设,涉及到的环保问题,主要有农村污水污染和农村垃圾污染两个方面。在农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养殖污水污染、农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业污染和其他污染。这些污染物与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农村污水实际上是上述污水的总称。
2、农村污水特点
⑴、纳污面积小、污水量少、变化系数大、水质和水量波动大。
⑵、有些农村的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给水质造成一定冲击。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还有地下水渗入。
⑷、农村可能出现跳跃式的发展,近期污水量比较少,而远期污水量较大。
⑸、由于经费问题、基础设施不完善、技术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处理站,社区也可能难以维持能耗高、维修量大、管理复杂的处理系统。因此,我国新农村污水处理应该选择经济、高效、节能、简便易行、处理效果好、抗冲击能力强,运行稳定的污水处理新工艺新技术。
Ⅳ 污水处理的流程及基本方法
生活污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较低,污水BOD5/CODcr≥0.45,可生化性较好,因此处理内工艺可以以生容化处理为主,选用A/ O工艺,生化池需分为A级池和O级池两部分。用污水提升泵提升至厌氧池,利用厌氧菌的作用,使有机物发生水解、酸化,去除废水中的有机物,并提高了污水的可生化性,厌氧池出水进入好氧池,氧化池内进行鼓风曝气,进行硝化、吸收磷、去除BOD(或COD)等,二沉池进行泥水分离,出水经消毒装置消毒后达标排放。污水达标
Ⅳ 为什么要建设农村社区怎样建设农村社区
新型农村社区的出现不是哪一个人的想像,也不是人们的良好愿望,而是有其现实的客观基础,是事物发展的必然结果。
从发展阶段看,我国已进入一个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时期。十七届三中全会强调:“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作为根本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正是这一思想的体现。通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加速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加速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加速向农村传播,城市资源加速向农村流动,以城带乡,加速推进城乡一体化。
从农民需求和实际支付能力看,经过改革开放后30多年的发展,农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有了大幅度提升,农民群众对居住环境、社会服务、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的要求越来越高,过上城市人生活已经成为广大农民的热切期盼,青年人要求尤为强烈。突出表现在住房上,富裕起来的农民首先投入的就是改善居住条件,旧房危房得到翻新改造,青年一代结婚必盖新房,因此,农村建房的高潮一浪高过一浪,不可阻挡。抓住时机,做好规划,因势利导,适时地将农民建房积极性引导到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轨道上来,扭转农村建房无序和浪费土地的现象,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当务之急。
从发展机遇看,当前我国已把扩大内需特别是广大农村消费需求作为应对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根本措施,为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是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扩大内需的要求。实践证明,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过程中,政府的一定量投资,就能拉动多倍的农民群众投资和其他社会投资,带动钢筋、水泥、玻璃、塑料、木材、砖瓦等一系列建材工业的振兴,以及家电、运输、通信等行业的繁荣,有效地扩大就业,拉动国内经济增长。
因此,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正逢其时,是农村改革发展的必然。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不仅仅迅速改变农民的居住条件,而且必然伴随着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必然促使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土地制度、财政金融政策等方面的创新,从这个意义上说,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农村经济社会的一场深刻变革。
但是,我们看到,各地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普遍遇到以下难题,成为农村发展进步的严重障碍:
1.农村环境“脏、乱、差”。由于长期缺少规划和治理,农户任意选址盖房,造成有新房没新村,村内建筑参差不齐,道路高高低低,垃圾乱倒、污水乱排、粪土乱堆、柴草乱垛、鸡鸭猪羊乱跑、车辆乱停乱放,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每到夏天到处是乱糟糟、臭烘烘的一片,严重影响了农民群众身心健康和生活质量。近几年来尽管各地都开展了“清洁家园”活动,但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2.农村土地浪费多。农民富裕起来之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改变居住条件,翻盖新房,青年农民结婚也必盖新房,由于没有统一规划,农民一般选择在交通便利的村头和乡村公路旁边盖房。加上一部分农民长期进城务工,全家已搬进城市定居,这样以来老宅基地大量闲置,“空心房”、“空心村”逐步增多。另据调查,农民住房加上院落和围村林,平均每户占地一亩左右,个别农户占用更多,建新不拆旧、一户多宅的现象也比较普遍,这必然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尽管各地采取措施,严格禁止在可耕地上建房,但法不责众,很难阻止农民乱盖房的趋势。
3.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大。建设新农村,必然需要对农村道路、供电、供水、通信、垃圾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必然要对教育、卫生、文化、社保、治安等公共服务设施投入大量资金,由于村庄小而分散,现有的资金只好“撒胡椒面”,很难顾及各个方面的需求,这样就使本来就不充裕的建设资金更趋紧张。同时,由于村庄分散、人口不集中,很多设施得不到充分利用,也大大降低了资源的利用率。
4.农村产业结构调整难。调整农村产业结构的工作已经开展多年,但由于多数农民还是一家一户的小生产方式,土地零碎,决策分散,经营理念陈旧,很难形成专业化生产和规模经营,很难大面积开展社会化服务和推广农业科技,很难转变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因此,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农业现代化进程。
5.农民自主投入少。一是农业产业不发达,农民生活还不富裕,没有更多的剩余资金投入基本建设;二是农民利己思想和狭隘观念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和眼前利益的公共服务,也不愿意投资投劳;三是村民共同体日益弱化,不同利益的人很难形成共识,让农民自发地搞水利、修路、改造农田等基础建设不可能,自发地搞合村并点、建设新社区更不可能,这些工作只能由政府引导和推动。
要落实中央提出的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尽快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彻底解决目前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实行合村并点、合村并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无疑是最佳选择。
Ⅵ 如何加强新农村居住小区的建设与管理
2006年,后蒲棒村被确定为天津市首批新农村试点单位。截止到2009年底包括后蒲棒、前蒲棒、大黄堡三个村的新农村建设已全部完工,村民已经入住。新农村建设以小区整治为切入点和主要内容之一,在新农村建设中取得了喜人的成果。村庄“示范整治”使新农村居住小区的生产与生活设施得到改善和提升,生活环境更加优美。通过新农村小区整治工程,新农村小区建立了保洁队伍,形成了集中处理垃圾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保证了农村日常环境卫生和垃圾处理的机制,从运作机制上保证了农村环境彻底告别“脏乱差”的历史;使新农村小区得到美化、亮化,小区绿化面积快速增加;村内路灯安装;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完成了污染治理工程;整治了河道;村庄整治工程使新农村小区的道路交通水平也迅速提升。与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和谐新农村的新形势相比,与现阶段社区居民需要的社会化建设与管理是全方位、多层次的新要求相比,大黄堡乡农村社区社会化建设与管理还有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仍然存在一定的现实反差。通过一段时间的调查,小区在新农村建设中,村庄建设与管理中需要改进的几大问题有:农村居民饮水安全是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排水、下水道和污水处理系统是农村社区型基础设施的软肋,也是埋藏在农村居住环境中的最大的环境隐患问题;道路交通建设和管理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国家标准,道路交通建设与村镇建设的不协调导致农村交通安全问题;我就个人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谈谈自己浅薄的认识:1、资金与规划的问题。资金和规划是新农村建设中两个不可或缺的基础,要摆正它们之间的关系。新农村建设的基础不仅仅是资金,还必须首先进行实地调查,制定一个合法、合理和贯彻可持续发展原则的规划。在小区规划的指导下,才能统筹来自各政府部门的公共资金,才能保证有限的资金毫无浪费地分批分期地用在最需要的地方,才能解决当前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才能消除那些涉及村民安全的各类隐患,才能保护农村居民点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2、规划与规划管理的问题。规划,对于城市的人来说也许已经是耳熟能详了,可是“规划”二字与传统的“农村”概念的结合还是近年来建设新农村后的联系。可是村庄规划,特别是大黄堡新村作为联系城市和农村的桥梁和纽带,在城市化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担负着双重的职责,此类乡镇的规划就显得格外的重要。我认为新农村建设要始终坚持“规划先行”,做到坚持因地制宜、统筹发展、科学发展,要严格按规划稳步实施。3、小区整治问题。小区整治工作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并非是唯一的工作重点。小区整治是加强基本建设的需要,是社区“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有规划,有计划实施的系统工程,应该常抓不懈。偶尔发动群众整治一下“社区面貌”是必要的,但不是达到“环境优美”手段和目的。倘若我们把注意力和切入点集中放在“社区面貌”,那就会使新农村建设失去了“重心”,扭曲了发展方向,发展才是硬道理。4、发展与环境的问题。发展与保护环境、保护资源这一对矛盾在新农村建设中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但是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办法就是合理规划,统筹发展,所以,我认为发展与环境的必然矛盾只有通过合理规划来平衡和规避。经济学上有这么个理论:粗放型经济和用环境换效益的现象总是向经济较落后的地区蔓延。所以,农村相对于城市来说,用资源交换效益的现象就尤为突出。综上所述,我觉得落实新农村小区的管理,应当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强村民法规宣传教育。我们必须加大搞好小区的管理宣传力度。当然,要扎实地搞好科学可行的社区管理建设。切实打消社区居民心中的疑虑和不安。利用宣传栏、宣传车、社区俱乐部、民兵之家进行学习,使广大居民学会和运用规划法律法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要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环境。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推进,社区居民自身也迫切要求改善社区生活环境和村容村貌。新农村建设和管理的各个环节,要充分考虑广大居民生产生活方面最基本的要求,,并充分结合本乡镇、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在小区整治的诸多问题中进行社区管理建设还应充分听取社区居民意见,不能搞一个标准,从一家一户到整个社区,突出小区特色,体现传统、和谐之美。 三要以改革创新、强基固本为核心,不断提高新农村社区党组织社会化服务水平。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为抓手,强化措施,加强引导,稳步推进,不断提高新农村社区党组织社会化服务水平。一是建立组织,延伸党的触角。充分发挥新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二是强化教育,提高能力素质。大力实施“党员素质”工程,围绕产业发展需要,采取远程教育站点培训、聘请专家授课指导、社员能人现场指导、示范基地实践等方式对新农村党员进行教育培训,让新农村党员通过不同形式的学习,树立带头攻克技术难关、带头开拓市场的先锋意识,提高带头致富的本领。
Ⅶ 蜻蜓村新型农村社区污水怎么处理
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备首选山东聚福源环保,欢迎采纳,谢谢
Ⅷ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涵盖了哪些方面
农村社区,既有别于传统的行政村,又不同于城市社区,它是由若干行政村合并在一起,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或者是由一个行政村建设而成,形成的新型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不能等同于村庄翻新,也不是简单的人口聚居,而是要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在农村营造一种新的社会生活形态,让农民享受到跟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过上像城里人那样的生活。它由节约土地,提高土地生产效率,实现集约化经营为主导,农民自愿为原则,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让农民主动到社区购房建房,交出原来的旧宅用于复耕。实现社区化之后,农民又不远离土地,又能集中享受城市化的生活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农民在解决温饱、基本实现小康之后,对居住条件和生产生活环境也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要不断满足农村居民的这些要求,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让他们共享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所带来的物质和精神文明成果。2009年10月发布的《关于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中明确提出:“以中心村为核心,以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为契机,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抓手,积极稳妥推进迁村并点,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2.新型农村社区与新农村的区别有哪些:
一是人口集聚规模的变化,按照河南省建设厅的要求,2009年,各地组织建设的中心村、基层村,只要求中心村人口要达到2000人以上,基层村人口要达到800人以上,而现在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人口集聚规模要达到5000人以上,其他地市,如许昌市,新型农村社区人口集聚规模要求要达到10000人以上。
二是有效服务半径的变化,新农村建设中,在村庄布局方面对农村生产服务半径要求是必须满足农民生产需要,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服务半径要求是,各新型农村社区布点,社区与社区之间的间距不能少于2公里,社区与乡镇集镇区、社区与城市规划区之间也不能少于2公里。
三是社区职能的转变,新农村建设是在让农民不摆脱土地耕种的情况下,进行的建设,不强制要求居住户型,主要以改变农村生活环境为目的。而新型农村社区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和宅基地有尝收回工作不断深入的情况下,要求大部分农民摆脱土地耕作,建设的纯居住性社区,实现土地的规模化生产,便于大型机械进入田间,节省人力物力,节约集约使用建设用地。使大部分居民从事第二、第三产业,进行粮食等农作物的再加工,或参加产业生产等。
四是住房条件的改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将不再批准或尽量少批三层以下农村居民住宅,而是以市场化手段,委托开发商协助建设四层以上单元式住宅或小高层建设。
五是服务设施的改善,以往建设新农村,由于中心村、基层村人口集聚规模过小,政府财政投资造成了撒糊椒面现象,使大部分村庄建设不能得到政府的扶植,村庄内脏、乱、差现象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会撤底改变这种现象,社区住宅由具有开发资质的开发商统一建设,采取置换、低价出售等方式吸引周边群众,社区内道路、水电等设施由政府负责买单,或以社区捐助等形式,统一建设、统一开发,使广大农村群众能得到更多的实惠。
3.为什么现在要求所有的村庄全部停止个人和新农村建设?
相信大家从各类新闻媒体都有所了解,为了推进城镇化进程,实现中原经济区建设目标,从2011年11月23日开始,市委、市政府就开始筹备商丘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2009年各县组织编制的村庄布局规划与村庄规划已经无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如果各地仍然按老的村庄规划进行建设,如果再让农村居民在老宅基地上继续建房,重复建设只会对个人财产方面造成更严重的损失,建成的村庄也无法满足人口集聚规模不断增加的需要。商丘市提出的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标是:五年内,要完成50%以上的社区建设和村庄迁并工作,最迟到2020年,也就是8年时间,各县要全部完成所有社区建设和村庄迁并任务,如果我们再在老宅基地上建设,新建的房子就等于只能居住不到五年时间。对未经批准进行的一切建设,政府是不负担任何拆迁补偿费用的,如果继续进行无序建房活动,只能给广大农民群众增加不必要的个人财力浪费。因此,市政府要求各地要严格控制各类涉农建设,避免造成进一步的浪费。
4.为什么现在各县都没有任何关于农村规划建设的动静了?
大家都应该明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直接提出号,就直接进行建设的,所有建设,如果没有提前规划,都会造成一定的不良因素。市委、市政府在12月8日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推进会上,也明确提出,所有社区建设,必须规划先行,并严格指出,各地要坚持做到没有规划,不进行任何建设,不搞任何没有规划的建设。所以,现在市委、市政府各部门都在根据会议精神,积极修订各类政策方针,正在组织修编村庄布局规划。只有先把社区布局选好定好,才能编制每个社区的建设规划。
规划部门要严抓各地的规划法培训和规划宣传、规划成果公示工作,每季度都要开展培训,对各县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政府村镇规划管理人员进行规划法普及培训,对所有乡镇长书记、所有村组干部进行规划法培训。
Ⅸ 如何做好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担负着实现城乡一体化和促进居村农民市民化的重大使命,然而,它当前的建设方向并不明确,正在实施的建设行动也颇受争议。本文以城乡一体化为视角,分析了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制度失误和滕尼斯式社区的“天堂”特性,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要去城乡“二元化”、去“天堂”社区的“天真性”,又要留住传统农村社区的温馨,并且还要与城市社区对接,使生活在新型农村社区的居民能分享到与城市市民等值的公共服务,并过上与城市市民一样的社会生活。 一、问题提出:农村社区建设的路径选择与价值旨趣 当下中国农村,村改社区的步伐明显加快,不仅城市郊区农村因城市空间拓展被改制为社区,一些远郊农村甚至边远农村也在加快村改社区的速度,江苏、山东等省有近一半的社区为“村改居”社区。这些脱胎于农村村庄的新型社区,正如有论者说的,①其中不少是把村委会牌子换成居委会牌子的“换牌”社区,社区的公共服务和管理、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等与行政村没有什么差别。如此,针对广大农村地区正在推行的村改社区项目或工程,学界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态度:一种观点认为,地方政府之所以在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热衷于村改社区,其动机在于寻土地财政这个“经济租”;另一种观点则相反,认为村改社区的方向没有问题,改制是必要的,且迟早要发生,这是消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的内在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主要按照“改造”或“治理”的逻辑方式进行农村社区建设。首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和城市郊区农村的社会问题凸显,于是政府加大了对这些农村的改造力度,努力使其尽快融入城市社会。综观近年来有关城中村和郊区农村的改造或建设政策,我们不难发现,政府的主要企图不是建设,而是通过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措施,使这些地方脱胎换骨,直至被城市同化。其次,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管理单位,在村民自治制度基础上进行自治型农村社区建设。这类农村社区建设主要针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农村社会施行的村民自治制度不足而进行的,是村庄自觉开展的社区建设活动,如一些地方农村成立了“红白理事会”、志愿者协会、卫生环境监督站、公益事业服务站、社会互助救济站、问题活动联络站、民间纠纷调解站等,以便于更好地发展农村社区的公益事业、调节农村社区的社会关系、丰富农村社区的服务生活。 以上两种社区建设对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社区建设不具有借鉴意义:自2006年新农村建设以来,我国农村社区建设就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不少农村,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农村加快了社区建设速度,如江苏、浙江、山东、河北、重庆等省市都开展了以农民向城镇或集聚社区集中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建设。虽然有一些学者对农民转移或集中型社区建设提出了质疑,甚至要求中央政府“叫停”地方政府这类建设行为,②但更多学者对这一实践予以肯定,认为农民集中促使了工业化程度高的村落农民向城镇或聚集区集中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它符合城乡一体化引导农民到城镇或中心社区居住的趋势要求,“体现了对农村‘就地城镇化’的积极回应和对‘村民自治’体制局限性的超越,具有真正的现代色彩,是我们可以预测的未来农村社区建设的理想模式,也是当前中部地区新农村社区建设应该重点推介的模式。”③ 我国城市化已经升级为城乡一体化,农村社区建设不能仿照城市社区的建设逻辑,冀望把农村社区建成为类似于城市的社区,也不能承继城乡二元分化时期的“村治”逻辑,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等同于社区治理。由于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的“顶级阶段”,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强调“城乡社会的有机融合和整合”,④体现城乡一体化的建设取向,这既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价值旨趣,更是农村社区建设的逻辑皈依。 二、追溯失误:农村社区建设的演进与制度安排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都改造了传统共同体,所不同的是,有的国家先发展工业、建设城市,然后再吸引乡村人口到城镇聚集;而另一些国家则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农村共同体的人们离开土地到城市工作,并使其在城市永久性居住。我国近代对乡村共同体的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尤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权力全面介入乡村共同体的改造,村庄与社会步入同构状态。起初,国家权力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的形式组织农民经济合作,企图改造村庄农民的个体性、自私性,使其成为社会主义劳动者。在此基础上,国家权力又在农村建立了“政经不分”、“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组织,直接从事农村“工、农、兵、商、学”等各项事业。尽管人民公社时期的村庄共同体表现为生产大队和生产队,但农民的居住、生产、生活的空间并没有发生多大变化,生产队这个最基础的管理单位仍为村庄共同体的生产单位和核算单位,血缘共同体或家族共同体并没有因国家权力介入而瓦解:它仍是一个熟人共同体,其社会资本如信任资本、关系资本等并没有减少;人民公社的“生活集体化、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的管理模式只是让村庄原生态共同体转变为生产集体化、生活集中化的共同体;国家实施严格的户籍管理制度,使农民事务日益颓废,最严重的是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设施损坏严重,有的已失去其基本功能。好在这种状态持续时间不长,国家权力安排的村民自治制度为村庄管理提供了新的渠道。至此,农村不再是组织化、行政化的集体组织,而又回归为人们共同居住、共同生活、共同交往,且具有明确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从表面上看,此时的农村社会共同体已经“去行政化”、“去集体化”,好像是拟单位制的队、社重新回到社区,并且与城市社区相似。但其实不然,国家权力对农村基层的放权让利没有赋予农村社会共同体与城市社区同样的发展权利,农村社区仍延续着二元固化结构前行。其一,国家行政权力上收至乡镇,村民获得了更多的自治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建设农村社区,但除少数经济发达的农村社区外,大多数农村社区“难做无米之炊”,普遍缺乏建设资金;其二,“三提五统”取消后,农民的经济负担大大减轻,但政府并没有像对待城市社区那样承担起建设农村社区的责任,村庄必需的公共产品只得求助于“一事一议”方式解决;其三,国家发展公共事业的重点没有真正转移到农村,农村居住环境及其配套设施与城市社区的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在一些地区继续扩大。 综合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造成农村社区建设落后及其公共服务水平低的制度诱因。城乡二元不平等的制度安排一直影响并制约着农村社区建设: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由于国家与社会处于同构状态,农村社区建设和发展必须听从国家制度的歧视性安排,不仅得不到国家的建设资金,反而还要从物质、资金上支持城市建设;改革开放后,虽然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国家在农村社区建设上仍延续城乡二元制度安排,取多予少,农村的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停滞不前,不少地方甚至出现了倒退,这种状况直至新农村建设开展后才有所转变。就此而言,国家的城乡二元化制度安排严重阻碍了农村社区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首先要在制度上“去二元化”。唯有制度安排做到城乡一体化,才能更有效地推动农村社区建设。 三、新型农村社区:温馨的“天堂” 1887年,滕尼斯在他的成名作《共同体与社会——纯粹社会学的基本概念》中首次提出共同即社区的概念,认为社区就是由具有共同价值观念的同质人口所组成的关系亲密、守望相助、富有人情味的“共同体”,人们在这个“共同体”中“与同伙一起,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⑦自此,后人在有关共同体的诠释中通常把滕尼斯描述的“共同体”喻为“天堂”:它是一个“温馨圈子”,“在这一‘温馨圈子’内,人们不必证明任何东西,而且无论做了什么,都可以期待人们的同情与帮助”;⑧人们互相依靠对方,“如果我们跌倒了,其他人会帮助我们重新站立起来”。⑨相对于滕尼斯的“社会”而言,滕尼斯的“天堂”共同体看似十分完美,“是一个‘温馨’的地方,一个温暖而又舒适的场所。”⑩当今中国农村正在大力推进“村改居”和社区建设,其目标是要建构一个新型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不过,这个共同体肯定不是滕尼斯的天堂社区。对此,早有学者研究指出,滕尼斯社区已经瓦解且一去不复返。代表性观点有两个:一是德鲁克的,他认为滕尼斯所看到的共同体,在工业社会和知识社会中“全都消失了”; 瑏瑡二是鲍曼的,他认为滕尼斯的天堂社区是建立在“单纯天真”基础上的,“一旦单纯天真失去了,原来的幸福也就不可挽回地失去了”,即“共同体一旦‘解体’,它就不能像凤凰涅槃一样被再次整合为一体”。 瑏瑢尽管德鲁克和鲍曼看待滕尼斯社区的视角不一样,一个把它的消亡归因于社会发展,认为社会发展将使“新兴社会体”代替“传统共同体”,另一个把它的消亡视为共同体“天真和原始”的失去,并且认为“再多的汗水,也永远不会重新打开那扇通往共同体的天真、原始的同一与安宁的大门”, 瑏琐但他们都认为滕尼斯社区是“天堂”,且已经不存在。 既然滕尼斯社区在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变中已经瓦解且“一去不复返”,那么,处于工业化发展中后期的我国农村社区建设是不能找回“天堂社区”。 之所以如是说,不仅在于滕尼斯社区的那份“天真”、“原始”无法找回,更主要的原因在于它并非是让人羡慕的“天堂”:生活在滕尼斯社区中的人们尽管过着无忧无虑、自得其乐的生活,但这个共同体是封闭保守、循规蹈矩、清贫无欲的,一旦遇到利益的诱惑或“开化”,将在顷刻间分崩离析,并且再也无法修复。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需要辨证地看待滕尼斯社区,不要因为它是“天堂”,就一定要在农村共同体改制中构建一个类似滕尼斯社区的“天堂”;也不要全盘否定滕尼斯社区,毕竟它蕴涵诸多合乎人性需求的、难以割舍的、令人向往的“天堂”因素。 鉴于此,今天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虽然不可能找回滕尼斯社区的“天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在社区改制或建设中抛弃“天堂”社区的“温馨”。城乡一体化对农村社区建设的影响是广泛的、深刻的,以单个大型的家庭或氏族为主体型构村落共同体必然要被多异族的新兴社会体所取代,传统的人际关系也必然要被工业时代和后工业时代的人际关系所取代,血缘关系纽带功能将逐渐式微。尽管如此,但新型农村社区毕竟起源于传统共同体,它们有着共同的根基,如其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还将继续持久地影响新型农村社区。这正如滕尼斯强调的:“即使这种原初的共同存在、共同生活以及共同工作的状态已被改变,它依然保留并能更新其精神的形式、政治的形式以及其合作的功能。” 然而可惜的是,我国一些村改社区,包括城中村社区和市郊社区,在其建设过程中,虽然改善了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但新型社区的高层住宅和防盗系统已经不便于居民串门聊天,不便于居民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尤其是社区内“公共空间越来越少,一些幸存的公共空间的功能也弱化了”,社区正在向城市“陌生化”社区演变, 瑏瑦居民间的关系渐趋生疏、冷漠。对这一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引发的次生现象,社区建设者必须给予足够重视。诚然,城乡一体化战略是赋予了我们改造传统农村社区和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使命,但我们不能片面地追求农民集中居住,惟改造和建设是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守住“天堂”社区那份温馨。 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挑战与取向 (一)面临挑战 从近年来农村社区建设的实践看,我国农村社区建设面临诸多挑战。一是国家权力改造了传统的农村社区,原有牢固的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网络被打破,沾亲带故的温情关系让位于组织化、单位化、制度化的业缘关系,农村社区共同体的凝聚力大大削弱;二是尽管改革开放后农村社区不乏政治精英、经济精英、知识精英,但这些精英对社区的整合能力不及昔日族长——精英们为赢得社区控制权展开的博弈,不仅影响、削弱了精英们自身力量的发挥,而且还致使农村社区难以形成持久影响力、全心全意为村民服务的权威中心;三是村民的利益表达“碎片化”、“原子化”,村民更多的是以个人身份解决面临的问题,“即使是在多人面临类似问题时也很少出现一个有效的组织框架来解决此类问题”;四是市场经济发展激发了村民的“私性”,随之而来的是居民之间的信任程度降低、互动频数减少、关系网络疏远、活动空间缩小,农村社区变得越来越“陌生”。更严重的是,由于在比较利益驱使下,离乡进城的农村人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村庄日渐空心化或半空心化,留守妇女、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很难进行有效的社区建设行动。 由此观之,眼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处理能不能建设的问题。从国家政策安排看,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和“把公共事业建设重心转移到农村”等系列政策,以及国家增加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家电下乡力度、提高农村居民医疗和养老保障水平、增加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系列强农惠农举措,为建设好农村社区提供了有力支持。从实践过程看,尽管中国农村社区总体上仍较落后,城乡差距大,尤其是西部山区农村,基础教育、医疗卫生、饮水安全、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非常缺乏,农村社区建设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社区建设成功经验已经证明,按照城乡一体化理念建设高水平农村社区是完全可能的。 (二)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取向 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大中城市郊区的农村社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村,如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的农村社区建设速度快,整体发展水平高,有的甚至超过部分城市社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可以超越城市社区建设经验,也不意味着可以在农村建设城市社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必须兼顾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两个方面,遵循自身的发展取向。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符合村情。 农村社区与城市社区不同,主要有:(1)城市社区成员来自不同的工作单位、不同的职业,人员结构复杂,加上日常交流少,难有共同的社区认同;而农村社区居民多数来自同一个或临近几个行政村,大家相互认识、彼此熟悉,风俗习惯和生活方式也基本相同,容易达成文化认同。(2)城市社区成员的生活、工作背景大相径庭,阶层差距大,难形成共同的意志表达,更缺乏团结一致的集体行动;而农村社区成员有共同的生活经历,加上在同一地域劳动、生活中结成的深厚情谊和真诚信任,有助于形成社区凝聚力。(3)城市社区与生产单位是分离的,社区仅是社会生活场所,其经济功能微乎其微;而农村社区与农田相邻,成员的经济行为多发生在农业生产经营上,即使一些居民已经不再从事农业劳动,但他们的亲戚、朋友多是农业劳动者。(4)城市社区有党委(党支部)、居委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管理委员会、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及各式各类民间组织;而农村社区的组织结构比城市简单,尤其是改制不久的农村社区,仍延续行政村的组织建制,大多数事务都由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来承担。既然农村社区具有与城市社区不同的特点,那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要立足于乡村熟人社会的传统美德和良好惯习,尽可能多地在社区建设中守住熟人社会的“脉脉温情”,不能让“城市病”感染了农村新型社区。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对接城市社区。 一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超越传统农村建设方式,强调与城市社区对接。传统农村建设是农村集体组织主持实施的,主要依靠农村社会成员出资、出力进行,其档次、规模、水平都没有与城市社区对接或并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则要突破乡村藩篱束缚,从节约建设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角度整合分散、凌乱的村庄,即不仅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更要“借鉴城市社区的公共服务理念和机制,以社区为公共平台,整合各类服务资源,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事业,让居住在农村同一区域内的所有社会成员得到平等、良好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防止复制城市社区建设样式。城市社区公共设施齐全,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高,这些无疑是农村社区建设的主要参照物,但城乡一体化并非城乡一样化,也不是要消灭农村,建设要立足于农村发展趋势,其目标是建设更有活力、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适宜居住的美好家园。这个家园的形体特征可能没有城市社区“高贵”、“妖娆”,但内在美毫不逊色于城市社区,即新型农村社区里的居民既能享有城市居民等值的公共服务,又能拥有城市社区居民冀望但又很难在城市社区得到乡土生活。 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着力培育居村市民。 “农村社区建设者在构建以农民为主体的新型农村社会生活共同体,能否充分认识农民对农村社区建设的认知、意愿和公共需求,事关农村社区建设能否顺利推进”。 瑏莹社区与行政村不一样,自治机构、居民集中程度、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组织机构、生产和生活方式有较大的区别,居民的身份也不同。因此,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在加强居住区的道路、水电、路灯等公共设施建设和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建设的基础上,要着力培育新型居民,即居村市民。 居村市民是相对于城市市民而言的,指居村乡村城镇社区和农民集中(中心)社区的居民。居村市民既不同于农民,也不同于城市市民。首先,居住在农村社区里的居民不再是农民,即使有一部分人仍从事农业劳动,但他们最终将要分化为非农职业者和职业农民,与城市市民一样,都是居民;其次,虽然当前居住在农村社区里居民与城市社区居民仍有区别,一个居住在城市,一个居住在农村城镇或集中居住区,享有的公共服务范围、水平也不尽完全相同,但随着城乡一体化程度的提高,他们间的差距势必越来越小,甚至相反。
Ⅹ 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有哪些?污水的处理要把污水处理还要清理淤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