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水回用标准的国家标准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 GB/T18920-2002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无不快感 浊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0 1.0 1.0 0.5 1.0 铁(mg/L)≤ 0.3 - - 0.3 - 锰(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0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总大肠菌群(个/L)≤ 3 景观环境用水的再生水水质指标序号 项目 观赏性景观环境用水 娱乐性景观环境用水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河道类 湖泊类 水景类 1 基本要求 无飘浮物,无令人不愉快的嗅和味 2 PH 值 6.0~9.0 3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 10 6 6 4 悬浮物 (SS) ≤ 20 10 — (a) 5 浊度 (NTU) ≤ — 5 6 溶解氧≥ 1.5 2.0 7 总磷 ( 以 P 计 ) ≤ 1.0 0.5 1.0 0.5 8 总氮≤ 15 9 氨氮 ( 以 N 计 ) ≤ 5 10 粪大肠杆菌 ( 个 /L )≤ 10000 2000 500 不得检出 11 余氯 (b) ≥ 0.05 12 色度(度)≤ 30 13 石油类≤ 1.0 1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注 1 :对于需要通过管道输送再生水的非现场回用情况采用加氯消毒方式;而对于现场回用情况不限制消毒方式。 注 2 :若使用未经过除磷脱氮的再生水作为景观环境用水,鼓励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在回用地点积极探索通过人工培养具有观赏价值水生植物的方法,使景观水体的氮磷满足此表要求,使再生水中的水生植物有经济合理的出路。 a :“—”表示对此项无要求。 b :氯接触的时间不应低于 30min 的余氯。对于非加氯消毒方式无此项要求。
Ⅱ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后可以收费提供给有回用需求的企业吗
当然可以!本人在某中部城市第二大的污水处理厂呆过一年,该厂曾在2008年获得全回国十答佳污水厂评比第三名。该厂日处理量20万吨, 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目前该城市附近有燃气发电厂一座,火力发电厂一座,这两座电厂使用的烟囱冷凝水均来自该污水厂的三级出水,每吨水约0.4元,虽然单价便宜,但是量大啊,污水厂每年收入可观。原因是国家发电行业标准强制性要求所用冷凝水为中水。
此外,在该厂南边隔着一条街有两个新建楼盘,其中一个名叫“威尼斯水城“,其冲厕水就是使用污水厂三级出水,而且小区里面景观水渠网络分布于整个小区,很漂亮,基本每栋楼之间都有景观水,因此得名”水城“,有某国学大师为其题字,建成当年该小区作为该市小区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曾获国家级建设奖项。中水水费有说是0.6元/吨。
目前有一在建楼盘,也是使用污水厂三级出水作为冲厕水。
威尼斯水城小区附近的多家洗车行皆使用的是中水,水价由小区物业加价销售,据说将近2元/吨。谢谢!
Ⅲ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在何种情况下执行一级A标准
一级来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源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Ⅳ 中水回用标准的水质标准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项目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
2.1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2.2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2.3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中水是指各种排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可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非饮用水。中水水源按照《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50336-2002)和《污水再生利用设计规范》(GB0335-2002)分为优质杂排水和生活污水,具体种类和选取顺序为:
1)卫生间、公共浴室的盆浴和淋浴等的排水;
2)盥洗排水;
3)空调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
4)冷凝水;
5)游泳池排污水;
6)洗衣排水;
7)厨房排水;
8)冲厕排水。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Ⅳ 中水回用的回用标准
为统一城市污水再生后回用做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以便做到既利用污水资源,又能切实保证生活杂用水的安全和适用,特制订中水回用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等生活杂用水,也适用于有同样水质要求的其他用途的水。
本标准由城市规划、设计和生活杂用水供水运行管理等有关单位负责执行。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本标准是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的依据,地方可以本标准为基础,根据当地特点制订地方城市污水再生回用作生活杂用水的水质标准。地方标准不得宽于本标准或与本标准相抵触;如因特殊情况,宽于本标准时应报建设部批准。地方标准列入的项目指标,执行地方标准;地方标准未列入的项目指标,仍执行本标准。
水质标准和要求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GB/T18920-2002 项目 冲厕 道路清扫、消防 城市绿化 车辆冲洗 建筑施工 PH 6.0~9.0 色/度≤ 30 嗅 无不快感 浊度/NTU≤ 5 10 10 5 20 溶解性总固体(mg/L)≤ 1500 1500 1000 1000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mg/L)≤ 10 10 20 10 15 氨氮(mg/L)≤ 10 10 20 10 2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1 1 1 0.5 1 铁(mg/L)≤ 0.3 - - 0.3 - 锰(mg/L)≤ 0.1 - - 0.1 - 溶解氧(mg/L)≤ 1 总余氯(mg/L) 接触30min后≥1.0,管网末端≥0.2 总大肠杆菌(个/L)≤ 3 水质检验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Ⅵ 城市污水排放1级A标准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共要求指标12项,其中化学专需氧量(COD)与悬浮物(SS)以及氨属氮和总磷是常规重点控制的污染物指标,具体详见下表内容:
(6)城市水处理回用标准扩展阅读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
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参考资料
网络-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Ⅶ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有哪些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一级标准的B标准其适用条件和环境要求如下:
1、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
我国幅员广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小于2万吨/日,多集中在2000~5000吨/日)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标准、法规等,仍然采用现行中、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
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2)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Ⅷ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适用于哪一类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一级A为污水回用标
据我所知抄,现在都是往一级A靠拢好吧。尤其涉及到南水北调工程的省份,其原有的一级B排放已限定时间升级为一级A。山东,江苏看看就知道。
污水厂排放标准是在项目立项,可研时确定的,适用的不就是城市污水厂。多为生活污水,一些工业园的污水厂进水含少量工业废水,关键还是看综合后的进水指标。
Ⅸ 中水回用水质标准是什么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厕所便器冲洗,城市绿化洗车,扫除浊度,度105溶解性固体,mg/l12001000悬浮性固体,mg/l105色度,度3030臭无不快感觉无不快感觉ph值6.5~9.06.5~9.0bod5,mg/l1010codcr,mg/l5050氨氮(以n计),mg/l2010总硬度(以caco3计),mg/l450450氯化物,mg/l350300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1.00.5铁,mg/l0.40.4锰,mg/l0.10.1游离余氯,mg/l管网末端水不小于0.2总大肠菌群,个/l33
生活杂用水的水质不应超过上表所规定的限量。
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不得与自来水管道、水箱直接相连。生活杂用水管道、水箱等设备外部应涂浅绿色标志,以免误饮、误用。
生活杂用水供水单位,应不断加强对杂用水的水处理、集水、供水以及计量、检测等设施的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放水、清洗、消毒和检修等制度及操作规程,以保证供水的水质。
(9)城市水处理回用标准扩展阅读:
水质的检验方法,应按《生活杂用水标准检验法》执行。
生活杂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必须建立水质检验室,负责检验污水再生设施的进水和出水以及出厂水和管网水的水质。
分散式或单独式供水,应由主管部门责成有关单位或报请上级指定有关单位负责水质检验工作。
以上水质检验的结果,应定期报送主管部门审查、存档。
中水水源一般不是单一水源,大多有三种组合方式:
1)盥洗排水、淋浴排水、循环冷却水称为优质杂排水,应优先选用;
2)冲厕排水以外的生活排水称为杂排水;
3)生活污水,即所有生活排水的总称,这种水质最差。
中水用于冲厕、道路清扫、消防、城市绿化、车辆冲洗、建筑施工等杂用的水质,按《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质》(GB/T18920-2002)中城市杂用水类标准执行。
中水用于景观环境用水,其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2002)的规定。
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有什么区别
1.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
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
3.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环境水质的要求:
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标准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类(III类)和排入二类海域的污水标准。
综合排放二级标准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类和五类水域的标准。
三级标准是排入管网的标准。
4.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排放标准分为三级,一级又分为一级A和一级B。
具体要求是一级A指出水做为回用水的水质要求。
一级B是指出水做为地表水III类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类区。
二级是排入地表水四类和五类的水域。
三级是非重点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护区的污水处理厂,只进行了一级处理(没有深度生物处理),所规定的排放标准。
和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城镇污水处理厂COD指标如下:
一级A 50mg/l 一级B 60mg/l 二级 100mg/l 三级为120mg/l
5.总结:两个标准一般区别是综合排放标准是工业污水为主,所以要求宽松一些。而城镇污水厂排放标准是生活污水为主,来水COD浓度低,所以要求严格一些。
具体的排放要求,可能得问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如果有比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应该执行的是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否则,可以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注:没有行业标准时)。
另外,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还规定了污泥,噪声等项目的排放指标。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类13项,二类56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