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贷款的申请书什么写各位帮忙写写,谢了
贷款申请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公司主要从事生猪、牛、羊定点屠宰(二级),畜禽加工及销售,生猪、牛、羊、鸡、兔养殖;批发、零售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普通机械、电器设备、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五金交电,销售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废旧物质收购和报废汽车回收与拆解等业务。注册资金xxx万元,企业性质属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员工xxx人,其中:大学学历xx人、中专学历xx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xxx人。xxx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多次被评为xxx“消费者信得过企业”、xxx“重合同、守信用企业”、“十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纳税大户”、“先进私营企业”和“商贸工作先进集体”;是xxx盘大盘强和重点保护私营企业之一,是我县畜禽养殖龙头企业。
xxx集团有强大的发展后劲和品牌优势,一直以“诚信、高效、务实、奉献”企业精神,奉献社会,回报大众。以“诚信为本、铸就品牌,优质服务、赢得市场”的经营理论,盘大盘强威旺,使企业成为xx畜禽养殖、食品开发的重要支撑,为发展和繁荣xx地方经济作出更大的贡献。
董事长xxx先生,生于xxxx年x月,清华大学MBA毕业(工商管理课程),xxxx年x月入伍,xxxx年x月复员到xxx公司工作。具有与时俱进、锐意进取精神的xxx,于xxxx年x月停薪留职创业,现任xx政协常委,xx工商联副会长,xx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xx人民检察院特邀检察员,xx公安局执法监督员,xx市五金商会会员。多次被评为xx"先进私营企业厂长(经理)"、"工商业联合会优秀会员"、"光彩事业家"和xx市"下岗创业再就业明星"等荣誉。xxx是一位讲诚信、善经营、懂管理、富于实干精神的企业家。xxxxx有限公司在他的带领下,不断引进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夯实企业管理基础,构筑优良的企业文化,坚持“优质、高效、诚信、服务于顾客”的经营方针和“质量是金,服务是心"的经营宗旨,团结拚博,与时俱进,不断致力于向新的广度和深度拓展,建成一支具有高度敬业精神、高效创新精神、高效团队精神的员工队伍,以食品生产加工为龙头,打造“xx牌放心肉”品牌,营造出超时代风格的一流产品,建立高品质、高水准的xx综合型企业。
(二)、企业法人信用情况
公司一向讲信誉,守合同,目前在中国银行xx支行、农村信用合作社xx联社有信贷关系,在与银行交往过程中,从来都是按期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本金。与经营客户订立的合同履约率为100%,多次被有关部门评为守合同,重信誉的单位。被中国银行xx市分行评为AA级企业,重庆市信用联社评为AAA级企业。
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能力较强,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可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盘大盘强企业,开发新的项目,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现向农发行申请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由于公司经营项目好,效益可佳,具有充足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公司承诺,一定按期偿还贵行贷款和利息。为此,xx公司完全有实力偿还贵行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短期贷款,保证贵行贷款的安全性。
(三)经营设备及证照情况
经营证照齐全,公司在xx城区建有二级畜禽屠宰加工厂1个,是xxx猪、牛、羊定点屠宰和生猪收购与销售的重点企业,拥有国家标准二级机械化屠宰厂,先进的冷藏设施,年可屠宰生猪xx万头、牛羊xx万头(只)、兔xxx万只。拥有肉猪饲养场和小型种兔场各1个。
(四)资产负债及生产经营情况
公司从事畜禽养殖和加工、猪牛羊定点屠宰、畜禽产品精深加工和外销等业务已经xx多年,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2005年,该公司出栏肉猪xxxxx头、肉兔x万只,宰杀并加工猪牛羊兔xx万头(只),年销售额xxxx万元,实现利润xxx万元,上缴税金xx万元。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04年 2005年
总资产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
净资产
销售收入
利润 负债率
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
销售利润率
总资产利润率
(详见2004、2005年财务报表)
(五)企业两年的信用等级及贷款本息情况:
本司现在中国银行xx支行、xxx农村信用联社有信贷关系,都是按期偿还了本金和当期资金利息,被中国银行xx市分行评为AA级企业,xx市信用联社评为AAA级企业。
二、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预测情况
(一)xx优质肉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1、建设规模:年出栏优质商品肉兔xxx万只,拟建种兔场、优质商品肉兔示范场各一个和养殖小区的专业户xxx户,具体在xx、xx、xx、xx、xx、xx等六个移民镇和xx、xx共8个乡镇实施。
2、总投资:控制在xxxx万元;
3、筹资方案:申请产业投资补助xxx万元,自筹xxx万元,贷款xxx万元,农户投入xxx万元,具体以财务评估为准。
4、项目运作模式:公司+小区+农户。公司负责提供种兔、技术服务和回收产品。
5、xxx优质肉兔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1)2003年12月23日投资xx万元竞标购买xxx公司位于xxx镇xxx的饲养场。该饲养场占地xx亩,其中拥有土地使用权xx亩,房屋建筑占地xx亩,房屋建筑面积为xxxx平方米。房屋建筑主要为饲养圈舍、饲料加工房和饲料仓库等,拟用于年出栏优质商品肉兔xx万只示范场建设所在地。
(2)2005年4月投资xx万元在xxx公司新建日治理饲养粪水xxxx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设施一座,已于2005年10月投入营运。
(3)2005年5月投资xxx万元租用原xxx酒厂后,再投资53万元(含土建和饲养设施设备)改建为种兔场,现存栏饲养新西兰、加利福利亚、比利时种兔xxxx多只。该饲养场占地20、9亩,其中种兔饲养面积为xxxx平方米。
(4) 已与xxx、xxx等x个乡镇xxxx户农户签定了优质商品肉兔饲养合同。
(二) 经营流动资金贷款项目
1、公司是xx城区的国家二级定点屠宰厂,有先进的屠宰设施和冷藏设备,经营随着冷鲜肉的畅销,已推动我公司外销肉食产品业务的快速发展,其经营业务将大幅度增长,也将带来资金需求的增加。
2、公司畜禽养殖位于xxxx镇下渡口xxx,占地xx亩,经营面积xxxx平方米,是xxx"公司+农户"产业化商品猪养殖基地,主要养殖"洋三元"、杂交二元生猪。集约化养殖新英系、洋二元种猪xxx头、商品猪xxxx多头。拟定自繁自养扩大规模为年出栏商品猪xx万头,现正在实施中。
(三) 为了扩大公司经营量和规模,急需注入大量资金,拟定申请流动资金短期贷款xxx万元。其公司现有流动资金xxx万元,公司需要流动资金xxx万元,应增加流动资金xxxx万元。
以上拟将申请的养殖项目贷款和公司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均符合贵行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贷款。
三、效益预测
(一) 养殖项目预测
1、本项目共建立肉兔养殖小区xx处,发展xxx户养殖大户,可实现大户增收xxx万元,平均每户纯收入达xxx万元/年。同时,受益农民达xxxx人,其中包括xxxx名就地后靠移民,可实现农(移)民人均增收xxx元,对农民、移民的增收作用十分明显。
2、本项目的实施,还将直接提供xxx个就业岗位,可生产安置xxx移民,同时有助于带动当地饲料、兽药、畜产品加工及生物化工等行业的发展,容易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其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对破解xxx产业空虚化具有积极的意义。
3、通过对项目投资进行整体财务评价,其每年可实现农业产值xxxxx万元,投资利润率24%、财务净现值xxxx万元、财务内部收益率17.2%、投资回收期8.4年、借款偿还期4.2年,总体盈利能力较好。
4、本项目通过发展生态养殖模式,推广沼气利用、沼渣还田、沼液灌溉等技术措施,不仅有助于解决当地农村能源问题,而且还可以起到改良土壤的作用,提高农产品品质,对促进当地生态农业的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二) 经营加工效益预测
本食品屠宰加工厂是xxxx城区二级定点屠宰单位,也是县人民政府行政许可的唯一一家定点屠宰厂。年宰杀并加工猪牛羊兔xxx万头(只),年销售额xxxx万元,实现利润xxx万元,上缴税金xx万元。有强大的效益空间和先进的企业管理能力,足可保证贵行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安全性。
四、偿债能力
1、由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管理能力较强,营运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信誉度高,发展前景可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盘大盘强企业,开发新的项目,但企业流动资金不足,现向农发行申请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短期贷款,由于公司经营项目好,效益可佳,具有充足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公司承诺,一定用公司的销售收入和现金流入按期偿还贵行贷款和利息,以此保证贵行贷款的安全性。
2、公司拟向贵行申请的项目贷款和流动资金一年期贷款xxxx万元,主要用于扩大畜禽养殖规模及公司经营需要。并用公司和公司法人代表xxx个人资产及其他房产作抵押。
B. 十三五规划有哪些内容对水污染控制有影响
:一是抓紧制定研究建立全国及重点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组建全国水污染防治部际协调小组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要推动地方人民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形成“统一监管、分工负责”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新格局。
二是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各级环保部门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尽快制定本行政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同时要因地制宜细化《水十条》各项任务措施和部门分工,明确同级相关部门、下级政府、排污企业及社会公众的治污责任。
三是统筹考虑自然水系完整性,合理划分地表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科学确定水质目标,大力推行排污许可管理,有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收费等制度,确保水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能够客观反映质量变化情况,让公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治理效果。四是综合施策,严格监管。加强前瞻技术研发,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和方式,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费、排污费、水资源费等收费和税收政策,推行绿色信贷和实施跨界补偿措施,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五是编制规划,做好储备。抓紧启动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要求、任务措施、完成期限,并分解落实到责任主体;积极协同有关部门,针对流域控制单元达标、饮用水水源保护等中心任务,组织、论证、储备一批水污染防治项目。
C. 3000 科学论文 题目 摘要 关键字 谢谢了!
BOT模式在湘江水体污染治理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分析了湘江水体污染存在的问题;讨论了BOT模式在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优点;认为该模式是一种长期、稳定的投资模式,论证了湘江流域采用该模式的可行性,并提出了相关应完善的配套政策;最后得出采用BOT模式来在湘江沿岸城市修建污水处理厂是解决湘江水体污染问题有效的途径之一。
关键词水体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厂BOT模式湘江
1湘江水体污染现状及治理存在的问题
1.1湘江水体污染现状
湘江是湖南的母亲河,衡阳、株洲、湘潭、长
沙、岳阳等湘江沿岸城市的居民日常生活用水直接
来自湘江。但湘江水体污染极为严重,据《关于治理
湘江流域的通知》所载,长沙市湘江饮用水源超标
污染指标为氨氮和总大肠菌群;株洲市为氨氮和挥
发性酚;湘潭市为氨氮、总大肠菌群和总汞。近年
来,郴州、衡阳、株洲、湘潭、长沙、岳阳等城市
的生活污水排放量成倍增加,沿江城市有近7亿
t/a生活污水直排湘江;此外,一些高浓度工业废水
也排放到湘江。长沙水利枢纽建成以后,湘江水域
株洲至长沙段的水位将有较大的提高,蓄水防洪能
力会有很大的改善,而湘江该段的水流流速却明显的
不如建成前,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将会有很大的降
低,进一步加重湘江水体污染,以至湘江某些江段的
饮用水水源不能完全满足地面水Ⅲ类水质标准[1]。
湘江的水体污染已经严重地影响到湘江流域沿岸人
们的生活及工农业发展。
1.2治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湘江水体污染现状和目前治理情况的分
析,湘江水体污染治理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由于湘江沿岸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市人口
不断地增加,人们生活水平不断地提高,因此城市生
活污水排放量明显增加。而湘江流域内污水处理设
施很少,8个城市中仅有6座污水处理厂在运行,实
际处理量约30.5万t/d,处理量约占生活污水排放总
量的15%,远达不到要求的50%,未来几年内直接
排放的生活污水对湘江的影响将超过工业废水的影
响,因此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势在必行。
2)湘江沿岸城市污水处理厂对项目的可行性
研究不全面,风险管理与评价不合理。有些污水处
理厂项目立项多年,却迟迟的不能施工;有些项目
完成后却不能投入运行,如株洲有1座污水处理厂
投资上亿元,建成几年后都没有运行,出现这种现
象的原因主要是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上没有考虑管
理运行费用及建设污水处理厂的风险性,政府部门
只注重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而忽视了污水处理厂的
管理和运行。造成了城市污水处理资金使用效率低
下,因而一方面需要大规模投资兴建新的污水处理
厂,而另一方面污水处理厂运行普遍不足,两者都是
缺少资金。
3)湘江沿岸城市污水处理以政府行政事业化
管理为主,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缺乏有效的投
入产出和成本效益核算机制,从而造成污水处理成
本高,投资浪费大,并没有体现谁投资谁收益的原
则,污水处理厂只是相当于政府部门的附属企业,根
本不能适应污水处理产业的市场化发展趋势。
4)湘江沿岸城市对待污水处理厂的问题依然
停留在老观念上,也就是说重技术(工程)方法而忽
视非技术(管理)方法,导致一些污水处理项目的投
资效益差与不可持续性,主要表现在污水处理厂普
遍不能按设计负荷运行。
5)湘江沿岸城市污水处理缺乏必要的价格调
控,价格偏离价值太大,导致了污水处理企业发展后
劲不足。现在的收费偏低,据有关人士预测污水处理
收费要达到0.6~0.65元/t,污水处理才能真正得到
资金保证。因而,非政府资本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市场
的投资利润不能得到保证。
2 BOT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的优点
2.1 BOT模式的简介
BOT模式是一种建设权与运营权相结合的方
式,根据世界银行《1994年发展报告》的定义,所谓
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兴建-经营-移交,
或者是BOOT模式即建设-拥有-运营-转让[2],
它是一种私营机构参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的方
式,也是一种新型的民营资本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
项目融资方式[3]。具体做法是经营公司对项目的设
计、咨询、信贷和施工实行一揽子总承包,且在项目
竣工后,在特许权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经营,向用户收
取费用,以回收投资、偿还债务。赚取利润,达到特许
权限期后,经营公司将项目无偿交给政府部门。近年
来,以BOT模式进行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融
资,正逐步为我国政府国内外投资者所关注[2]。
2.2 BOT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的优点
2.2.1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新型的融资手段
1)BOT项目融资是指通过项目的资产、收益作
低押来融资。其项目导向、有限追索、风险分担、信用
结构多元化的特征,使项目融资的信用结构灵活多
样,债务承受能力高,风险分担合理且较低,也使项
目融资易获得较高的融资比例和较长的贷款周期。
由于这些特点,BOT模式非常适用于一次性投资
大、回收周期长、投资回报稳定风险小的城市污水处
理工程项目。
2)BOT项目融资是现阶段城市污水处理的重要
融资方式之一。治理湘江水体污染,保护湘江水质,
必须提高湘江沿岸城市的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处
理水平。但首先要解决建设污水处理厂的资金来源问
题。BOT融资模式可以利用资本的杠杆效应,充分
发挥政府有限资本的导向性作用。我们以政府资本
在项目融资中占总资本20%为例(原来是100%),
这样,20元的政府资本就直接拉动80元的社会资
本为城市污水处理服务,对社会资本拉动作用是十
分明显的。
3)BOT模式是推动城市污水处理产业融资体
制改革的有效形式。BOT项目融资使得大量中小社
会资金进入技术密集型和资金相对密集型的城市污
水处理领域成为可能,是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和产
业资本或国外资本向城市污水处理市场转移的重要
方式。从而推动城市污水处理领域投、融资体制改
革,培育城市污水处理领域的投资主体,增强投资城
市污水处理领域的资本实力,促进城市污水处理产
业走上良性发展的道路。
2.2.2 BOT模式是实现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市场
化、专业化的有效方式
1)BOT模式改善并明晰了城市污水处理厂的
产权结构,明确了政府(特许经营权授予方)、项目发
起人、项目公司和运营公司之间的职责,形成城市污
水处理产业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经营管理机制。
2)BOT模式促进了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
能转变,有利于改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力度
和思想观念,有利于加强污水处理企业的自律行为。
3)BOT模式促使了城市污水处理企业进行技
术革新和采用科学管理,降低污水处理成本,实现城
市污水处理产业良性发展。由于项目公司要以运营
收入来偿还借款,实现盈利,因此,作为项目运作主
体的项目公司有追求以最低成本来运营城市污水处
理设施的动力。项目公司通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利
用高新技术改造污水处理设施、实行科学管理等手
段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实现政府、企
业双赢的局面。
3 BOT模式在湘江水体污染治理的可行性
分析
3.1湘江水体治理必然的要求
湘江水体污染的主要是由湘江沿岸城市的生活
污水直接排放到湘江引起的。按照有关部门的规划,
到2010年湘江流域沿岸城市将要建成近20座污水
处理厂,如每座污水处理厂按上亿元的建设费计,需
近20多亿元,这还不包括与污水处理厂相配套的城
市污水管网建设费和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的运行管理
费。修建这些污水处理厂资金问题是首要问题,当这
些污水处理厂建成后还存在相互竞争、管理运营等问题。采用BOT模式,政府不仅可以用将来的按政
策征收的污水处理费来发挥现实的环境效益,变以
前的一次集中支付为分期支付,可以进一步减轻财
政压力,可以使因财政原因而搁置的污水处理项目
迅速的得到建设和运营,有效地加快了基础设施建
设步伐,满足全社会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的需求,
可以从国际、国内乃至民间多渠道融资,投资基础设
施建设的资本在短时间内能够迅速放大;而且通过
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项目管理水平、技术水平都会有
较明显的提高。BOT模式吸引民间资本和外资投资
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已经成为湘江流域城市污水处
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的重要选择之一,也是湘江水体
治理的必然要求。
3.2经验上的可行性
BOT方式在我国有些地区已有所尝试,大连傅
家庄污水处理厂由大连东达环境工程公司投资并运
营,目前运营状况良好;北京桑德环保产业集团已用
BOT方式启动了北京肖家河、通州区2个大型市政
污水处理项目[2];BOT模式在湖南水处理也有先例:
如湖南省长大集团投资建设长沙市第八自来水厂。
因此,采用BOT模式在湘江流域修建城市污水处理
厂在经验上是可行的。
3.3政策上的可行性
根据湖南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对湘江
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治理湘江水体污
染问题有效可行的方法之一是在湘江沿岸城市增修
适量的污水处理厂,同时保证现有的污水处理厂按
满负荷运行。为达到这一目标,湖南省政府对以
BOT模式投资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给予一定
的政策扶持。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文件,城市供水价
格将包括污水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标准将优
先调整到满足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的需要
上,在长沙市2004年5月将排污费增收到0.4元/t,
而且还要继续上涨。现阶段湖南经济持续发展,政策
也十分的稳健,这些保证了BOT模式在湘江污水处
理行业是可行的。
4湘江水体污染治理应完善的相关配套政策
1)尽快转化城市污水处理的性质,加快从“公
共福利业”向“公共服务业”转变的速度。在过去,湘
江沿岸城市污水处理一直被当作是半城市公共福利
业,虽然有收费,但相当的低,不足以保证污水处理
的成本,更不用说初期的投资了。随着市场经济的不
断深化,污水处理行业要尽快实现向“公共服务业”
的转变。只有形成公共服务的合理价格机制,才能推
动本行业的不断发展。
2)加快相关行政部门的思想观念转变。在湘江
沿岸的城市中,污水处理厂项目都是看成该城市的
形象工程或者是由上级环保部门压力下而立项的,
而不是本着为社会化服务的原则立项的。在这种思
想作用下,行政部门只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负责,对
建成后的污水处理厂运行及管理很少关心。只有相
关的行政部门牢固地树立污水处理为社会化服务的
原则,才能使BOT模式在湘江流域污水处理行业较
为顺利地推行。
3)加强湘江城市污水处理的某些薄弱环节领
域的建设,实现城市污水处理行业的协调发展。
BOT方式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是湘江水体污染
治理解决方案之一,政府部门应该完善一些配套设
施。如:完善城市排水管网的规划和建设、建设好污
水处理厂与周边路网的连通;由于湘江流域是个严
重缺电的区域,政府部门必须保证污水处理厂建设
时及管理运行时的用电需求,这样才能保证污水处
理厂正常的建设和运营。
4)加强有关BOT模式的法律法规制定。我国
目前关于BOT模式的法律文件仅有2个[4]。只有在
法律的保证下,才能更好地明确政府、投资者等各方
面的责任。BOT模式在环境治理中还是新生事物,
其与我国现行环境法制的冲突将是不可避免的,只
有制定相应法律法规才能使它们相互协调。
5)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后,政府部门应该监督
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运行。由于污水处理厂建设后,在
一定的经营年限后无偿的转让给政府,同时污水处
理设备会存在一定的老化。如果政府部门不参与监
督管理,投资者对污水处理设备不加以保护和维修,
到了转让时,留给政府的只是一个“烂摊子”。
6)环保部门应该对BOT模式污水处理厂进行
监督,做到公正执法。政府部门给BOT融资模式建
设的污水处理厂很大的优惠,但往往缺少对它们有
效的监督,如:污水处理费用每年照收,但处理后的
污水可能不达标,会使湘江水环境继续恶化。环境保
护部门只有对它们进行监督,做到公正执法,这样湘
江水污染治理才有保证。
5结论
由上述可知,资金短缺、管理经验落后和科技含
量低是阻碍湘江流域污水处理行业发展的绊脚石,
也是解决湘江水体污染问题的瓶颈。BOT融资模式
能够使国外资本和国内民营资本、先进的管理经验
及科学技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产业。若BOT模式在
湘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行业中很好应用,上述问题
便可得到有效的解决,湘江水体污染就可以得到较
快解决,这样湘江生态带生态环境将得到明显的改
观,湘江沿岸城市中的人们日常生活和工业用水可
以得到有效保证,从而有利于促进该流域的经济稳
定持续发展。既然资金等问题是政府部门不能完全解决的,而湘江的治理是刻不容缓,因此,在湘江沿
岸城市采用BOT模式来修建城市污水处理厂是解
决湘江水体污染治理问题理想可行的方法之一。
D. 国家关于对旧农村改造在信贷方面有哪些支持和扶持政策
一是调整完善村镇布局体系,加快中心村建设。按照您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体系,完成中心村定点布局,探索建立农村、农民减少和城镇化水平提高的良好性互动机制,引导农村逐步实行迁村并点,整合农村人力、物力、财力和土地资源,把弱小村、分散村、偏远村逐步向已经形成规模、适宜居住、生产生活方便的中心村集中,向沿路沿河宜居地带聚集,由现有的村庄管理模式向农民社区管理转变。
二是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全市的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重点支持实施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建设的村庄,加强村庄道路、供水、排水、路灯、供气、绿化、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搞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引导工业项目向小城镇驻地工业区集中,农民向小城镇集中,扩大中心村规模,节约利用土地,并辐射带动周边村庄。加大土地政策扶持力度,明确了允许先建后拆、先补后拆的政策,以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力度,利用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产生的土地级差收益反哺农村,推进农村旧村改造。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执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对超占宅基地的农户实行有偿使用,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宅基地有偿使用的标准,使多占宅基地的尽快退还给集体,盘活存量土地,加快推进旧村改造和“空心村”整治。
三是推广农村新型住宅设计图集,开展建设“百年住宅”活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沂蒙新农居”、“汉晋风格农居”等优秀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广泛开展建设“百年住宅”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建设造型美观、实用大方、质量安全、经久耐用的“百年住宅、生态住宅”,有条件的村镇结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住宅楼,大力推广新型生态节能墙体材料,推广使用太阳能取暖、照明新能源,普及户用沼气池建设,着力改变农民群众“年年建房,建简易房、低档房”的局面,改善农村居住条件。
四是深入开展环境整治,改善农村环境面貌。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全市实施以硬化、亮化、绿化、净化、美化为重点的村庄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定点收集、镇(乡)级集中清运、市(县)级统一处理”的垃圾处理网络机制,各县根据本县生活垃圾产生量建设标准化的生活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县域内的生活垃圾。同时,结合农村沼气化工程,积极推进改厕、改圈、改厨。加强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E.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必须招标么
你好:
首先需要明确一下 BOT项目 的含义和相关运作方式。
什么是BOT
1、基础设施特许权
BOT是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通常直译为“建设-经营-转让”。这种译法直截了当,但不能反映BOT的实质。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所以,BOT一词意译为“基础设施特许权”更为合适。
以上所述是狭义的BOT概念。BOT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为了适应不同的条件,衍生出许多变种,例如BOOT(Build-Own-Operate-Transfer),BOO(Build-Own-Operate),BLT(Build-Lease-Operate)和TOT(Transfer-Operate-Transfer)等等。广义的BOT概念包括这些衍生品种在内。人们通常所说的BOT应该是广义的BOT概念。“建设-经营-转让”一词不能概括BOT模式的发展。
2、BOT的历史
近些年来,BOT这种投资与建设方式被一些发展中国家用来进行其基础设施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功,引起了世界范围广泛的青睐,被当成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进行宣传,然而BOT远非一种新生事物,它自出现至今已有至少300年的历史。
17世纪英国的领港公会负责管理海上事务,包括建设和经营灯塔,并拥有建造灯塔和向船只收费的特权。但是据罗纳德·科斯(R. Coase)的调查,从1610年到1675年的65年当中,领港公会连一个灯塔也未建成。而同期私人建成的灯塔至少有十座。这种私人建造灯塔的投资方式与现在所谓BOT如出一辙。即:私人首先向政府提出准许建造和经营灯塔的申请,申请中必须包括许多船主的签名以证明将要建造的灯塔对他们有利并且表示愿意支付过路费;在申请获得政府的批准以后,私人向政府租用建造灯塔必须占用的土地,在特许期内管理灯塔并向过往船只收取过路费;特权期满以后由政府将灯塔收回并交给领港公会管理和继续收费。到1820年,在全部46座灯塔中,有34座是私人投资建造的。可见BOT模式在投资效率上远高于行政部门。
同许多其他的创新具有共同的命运,BOT在其诞生以后经历了一段默默无闻的时期。而这段默默无闻的时期对BOT来讲是如此之长以致于人们几乎忘记了它的早期表现。直到本世纪80年代,由于经济发展的需要而将BOT捧到经济舞台上时,许多人将它当成了新生事物。
3、BOT的特点
当代资本主义国家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引入了强有力的国家干预。同时经济学在理论上也肯定了“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市场经济逐渐演变成市场和计划相结合的混合经济。BOT恰恰具有这种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混合经济的特色。
一方面,BOT能够保持市场机制发挥作用。BOT项目的大部分经济行为都在市场上进行,政府以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公司的做法本身也包含了竞争机制。作为可靠的市场主体的私人机构是BOT模式的行为主体,在特许期内对所建工程项目具有完备的产权。这样,承担BOT项目的私人机构在BOT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完全符合经济人假设。
另一方面,BOT为政府干预提供了有效的途径,这就是和私人机构达成的有关BOT的协议。尽管BOT协议的执行全部由项目公司负责,但政府自始至终都拥有对该项目的控制权。在立项、招标、谈判三个阶段,政府的意愿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履约阶段,政府又具有监督检查的权力,项目经营中价格的制订也受到政府的约束,政府还可以通过通用的BOT法来约束BOT项目公司的行为。
BOT的运作方式和风险分担
1、BOT的主要参与人
一个典型的BOT项目的参与人有政府、BOT项目公司、投资人、银行或财团以及承担设计、建设和经营的有关公司。
政府是BOT项目的控制主体。政府决定着是否设立此项目、是否采用BOT方式。在谈判确定BOT项目协议合同时政府也占据着有利地位。它还有权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必要的环节进行监督。在项目特许到期时,它还具有无偿收回该项目的权利。
业主是BOT项目的执行主体,它处于中心位置。所有关系到BOT项目的筹资、分包、建设、验收、经营管理体制以及还债和偿付利息都由业主负责。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通常专门设立项目公司作为业主,同设计公司、建设公司、制造厂商以及经营公司打交道。
银行或集团通常是BOT项目的主要出资人。对于中小型的BOT项目,一般单个银行足以为其提供所需的全部资金,而大型的BOT项目往往使单个银行感觉力不从心,从而组成银团共同提供贷款。由于BOT项目的负债率一般高达70-90%,所以贷款往往是BOT项目的最大资金来源。
投资人是BOT项目的风险承担主体。他们以投入的资本承担有限责任。尽管原则上讲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风险,但实际上各国在操作中差别很大。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BOT项目中分担的风险很小,而发展中国家在跨国BOT项目中往往承担很大比例的风险。
2、BOT项目实施过程
BOT模式多用于投资额度大而期限长的项目。一个BOT项目自确立到特许期满往往有十几年或几十年的时间,本文将这整个期间分为立项、招标、投标、谈判、履约五个阶段加以分述。
立项阶段。在这一阶段,政府根据中、长期的社会和经济发展计划列出新建和改建项目清单并公诸于众。私人机构可以根据该清单上的项目联系本机构的业务发展方向做出合理计划,然后向政府提出以BOT方式建设某项目的建议,并申请投标或表明承担该项目的意向。政府则依靠咨询机构进行各种方案的可行性研究,根据各方案的技术经济指标决定采用何种方式。
招标阶段。如果项目确定为采用BOT方式建设,则首先由政府或其委托机构发布招标广告,然后对报名的私人机构进行资格预审,从中选择数家私人机构作为投标人并向其发售招标文件。
对于确定以BOT方式建设的项目也可以不采用招标方式而直接与有承担项目意向的私人机构协商。但协商方式成功率不高,即便协商成功,往往也会由于缺少竞争而使政府答应条件过多导致项目成本增高。
投标阶段。BOT项目标书的准备时间较长,往往在6个月以上,在此期间受政府委托的机构要随时回答投标人对项目要求提出的问题,并考虑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建议。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前向招标人呈交投标书。招标人开标、评标、排序后,选择前2-3家进行谈判。
谈判阶段。特许合同是BOT项目的核心,它具有法律效力并在整个特许期内有效,它规定政府和BOT项目公司的权力和义务,决定双方的风险和回报。所以,特许合同的谈判是BOT项目的关键一环。政府委托的招标人依次同选定的几个投标人进行谈判。成功则签订合同,不成功则转向下一个投标人。有时谈判需要循环进行。
履约阶段。这一阶段涵盖整个特许期,又可以分为建设阶段、经营阶段和移交阶段。业主是这一阶段的主角,承担履行合同的大量工作。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良好的特许合约可以激励业主认真负责地监督建设、经营的参与者,努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3、BOT项目中的风险
英文风险(risk)一词指的是未来情况的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而将来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比预期的情况糟,但也有可能比预期的情况好。“风险”一词并非单指不利的一面,但稳健的投资者更重视避免不利的情况发生。
BOT项目投资大,期限长,且条件差异较大,常常无先例可循,所以BOT的风险较大。风险的规避和分担也就成为BOT项目的重要内容。
BOT项目整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五种类型:政治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融资风险和不可抵抗的外力风险。
政治风险。政局不稳定,社会不安定会给BOT项目带来政治风险,这种风险是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特别考虑的。投资人承担的政治风险随项目期限的延长而相应递增,而对于本国的投资人而言,则较少考虑该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在BOT项目长长的特许期中,供求关系变化和价格变化时有发生。在BOT项目回收全部投资以前市场上有可能出现更廉价的竞争产品,或更受大众欢迎的替代产品,以致对该BOT项目的产出的需求大大降低,此谓市场风险。通常BOT项目投资大都期限长,又需要政府的协助和特许,所以具有垄断性,但不能排除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带来的市场风险。此外,在原材料市场上可能会由于原材料涨价从而导致工程超支,这是另一种市场风险。
技术风险。在BOT项目进行过程中由于制度上的细节问题安排不当带来的风险,称为技术风险。这种风险的一种表现是延期,工程延期将直接缩短工程经营期,减少工程回报,严重的有可能导致项目的放弃。另一种情况是工程缺陷,指施工建设过程中的遗留问题。该类风险可以通过制度安排上的技术性处理减少其发生的可能性。
融资风险。由于汇率、利率和通货膨胀率的预期外的变化带来的风险,是融资风险。若发生了比预期高的通货膨胀,则BOT项目预定的价格(如果预期价格约定了的话)则会偏低;如果利率升高,由于高的负债率,则BOT项目的融资成本大大增加;由于BOT常用于跨国投资,汇率的变化或兑现的困难也会给项目带来风险。
不可抗拒的外力风险。BOT项目和其他许多项目一样要承担地震、火灾、江水和暴雨等不可抵抗而又难以预计的外力的风险。
4、BOT风险的规避和分担
应付风险的机制有两种。一种机制是规避,即以一定的措施降低不利情况发生的概率;另一种机制是分担,即事先约定不利情况发生情况下损失的分配方案。这是BOT项目合同中的重要内容。国际上在各参与者之间分担风险的惯例是:谁最能控制的风险,其风险便由谁承担。
政治风险的规避。跨国投资的BOT项目公司首先要考虑的就是政治风险问题。而这种风险仅凭经济学家和经济工作者的经验是难以评估的。项目公司可以在谈判中获得政府的某些特许以部分抵消政治风险。如在项目国以外开立项目资金帐户。此外,美国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和英国的出口信贷担保部(ECGD)对本国企业跨国投资的政治风险提供担保。
市场风险的分担。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由于新技术的出现带来的市场风险应由项目的发起人和确定人承担。若该项目由私人机构发起则这部分市场风险由项目公司承担;若该项目由政府发展计划确定,则政府主要负责。而工程超支风险则应由项目公司做出一定预期,在BOT项目合同签订时便有备无患。
技术风险的规避。技术风险是由于项目公司在与承包商进行工程分包时约束不严或监督不力造成的,所以项目公司应完全承担责任。对于工程延期和工程缺陷应在分包合同中做出规定,与承包商的经济利益挂钩。项目公司还应在工程费用以外留下一部分维修保证金或施工后质量保证金,以便顺利解决工程缺陷问题。对于影响整个工程进度和关系整体质量的控制工程,项目公司还应进行较频繁的期间监督。
融资风险的规避。工程融资是BOT项目的贯穿始终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个过程全部由项目公司为主体进行操作,风险也完全由项目公司承担。融资技巧对项目费用大小影响极大。首先,工程过程中分步投入的资金应分步融入,否则大大增加融资成本。其次,在约定产品价格时应预期利率和通胀的波动对成本的影响。若是从国外引入外资的BOT项目,应考虑货币兑换问题和汇率的预期。 不可抵抗外力风险的分担。这种风险具有不可预测性和损失额的不确定性,有可能是毁灭性损失。而政府和私人机构都无能为力。对此可以依靠保险公司承担部分风险。这必然会增大工程费用,对于大型BOT项目往往还需要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分保。在项目合同中政府和项目公司还应约定该风险的分担方法。
综上所述,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可以分担BOT项目中的不可抵抗外力的风险,保证货币兑换,或承担汇率风险,其他风险皆由项目公司承担。
西方国家的BOT项目具有两个特别的趋势值得中国发展BOT项目借鉴。其一是大力采用国内融资方式,其优点之一便是彻底回避了政府风险和当代浮动汇率下尤为突出的汇率风险。另一个趋势是政府承担的风险愈来愈少。这当然有赖于市场机制的作用和经济法规的健全。从这个意义上讲,推广BOT的途径,不是依靠政府的承诺,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加强法制建设。
以上是对于BOT项目 的相关介绍。
BOT实质上是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的一种方式,以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达成协议为前提,由政府向私人机构颁布特许,允许其在一定时期内筹集资金建设某一基础设施并管理和经营该设施及其相应的产品与服务。政府对该机构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数量和价格可以有所限制,但保证私人资本具有获取利润的机会。整个过程中的风险由政府和私人机构分担。当特许期限结束时,私人机构按约定将该设施移交给政府部门,转由政府指定部门经营和管理。
是一种基础设施特许权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污水处理厂BOT项目是一种基础设施特许权 。
因此,是必须招标的。
河南 曹律师
F. 请问有公司BOT水务项目与政府合作贷款的吗
你们这个是亏本生意啊,难道你们做这个项目不需要银行贷款吗,如果都用资本金做很亏啊,土地作为抵押是可以,但问题是土地可能贷不了这么多钱。如果政府不还钱的话,贷款的风险就会转嫁到你们头上。我感觉政府明摆着是拿着你们的项目去搞贷款。邮箱[email protected]
G. 建筑工程承发包模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由此可见,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方式有两种:招标发包、直接发包。招标发包是指由建设单位设定标的并编制反映其建设内容与要求的合同文件,吸引承包人参与竞争,按照特定程序择优选择,达成合意并签订合同。招标发包是建筑工程发包的主要形式。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投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我国只有少数不适用招标发包的特殊工程,才适用直接发包。综上所述,工程发包的方式主要是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根据工程的要求选择发包的方式,招标发包主要是根据工程利用竞争的方式进行这也是针对一些大的工程的发包方式,对于一些简单的工程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由双方签订合同进行。
H. 民生银行污水处理企业准入标准
为了响应来国家节能减排战自略,民生银行制定了一系列银行内部“绿色信贷”审批制度,将环境风险控制植根到治理流程中。
环保企业中中小企业较多,而中小企业融资难一直是制约中小型环保企业发展的瓶颈。中国民生银行多年来致力于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尤其是对中小型环保企业给予了极大关注。民生银行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有效益的低排放低污染项目、环保技改项目、环保设备、环保产品和环保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同时加大信贷产品和衍生产品的创新力度,为环保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资理财、电动搅拌器财务顾问、结构化融资、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研究并试行绿色股权、知识产权、碳排放权质押等标准化贷款融资模式和低碳金融产品,有效解决中小型环保企业融资难题目,为节能环保提供更多金融支持
I. 关于中央一号文件的3个问题并附答案 急需啊!!!!!!!!!!!!!!!!!!!!!!!!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历来是治国安邦的大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必须下决心加快水利发展,切实增强水利支撑保障能力,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近年来我国频繁发生的严重水旱灾害,造成重大生命财产损失,暴露出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十分薄弱,必须大力加强水利建设。现就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作出如下决定。
一、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水利面临的新形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始终高度重视水利工作,领导人民开展了气壮山河的水利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看到,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是我国的基本国情水情。洪涝灾害频繁仍然是中华民族的心腹大患,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仍然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影响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的最大硬伤,水利设施薄弱仍然是国家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大,我国水利面临的形势更趋严峻,增强防灾减灾能力要求越来越迫切,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加快扭转农业主要“靠天吃饭”局面任务越来越艰巨。2010年西南地区发生特大干旱、多数省区市遭受洪涝灾害、部分地方突发严重山洪泥石流,再次警示我们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地位和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不仅事关农业农村发展,而且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仅关系到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而且关系到经济安全、生态安全、国家安全。要把水利工作摆上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着力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推动水利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三)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水利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水利现代化道路。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年到10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的局面。到2020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重点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抗旱能力显著增强,“十二五”期间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大江大河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和内陆河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全国年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700亿立方米以内,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万元国内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明显降低,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十二五”期间新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4000万亩;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湖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遏制;基本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五)基本原则。一要坚持民生优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推动民生水利新发展。二要坚持统筹兼顾。注重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促进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东中西部地区水利协调发展。三要坚持人水和谐。顺应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水资源。四要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公共财政对水利发展的保障作用,形成政府社会协同治水兴水合力。五要坚持改革创新。加快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破解制约水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突出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
(六)大兴农田水利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结合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实施,在水土资源条件具备的地区,新建一批灌区,增加农田有效灌溉面积。实施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加强重点涝区治理,完善灌排体系。健全农田水利建设新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要大幅增加专项补助资金,市、县两级政府也要切实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优先安排产粮大县,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建设和田间工程配套,促进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兴建中小型水利设施,支持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滴灌等技术,扩大节水、抗旱设备补贴范围。积极发展旱作农业,采用地膜覆盖、深松深耕、保护性耕作等技术。稳步发展牧区水利,建设节水高效灌溉饲草料地。
(七)加快中小河流治理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要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加固堤岸,清淤疏浚,使治理河段基本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恢复防洪库容,增强水资源调控能力。推进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要坚持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结合,抓紧完善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加快实施防灾避让和重点治理。
(八)抓紧解决工程性缺水问题。加快推进西南等工程性缺水地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坚持蓄引提与合理开采地下水相结合,以县域为单元,尽快建设一批中小型水库、引提水和连通工程,支持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显著提高雨洪资源利用和供水保障能力,基本解决缺水城镇、人口较集中乡村的供水问题。
(九)提高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尽快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大投入,整合资源,提高雨情汛情旱情预报水平。建立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着力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健全应急抢险物资储备体系,完善应急预案。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十)继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到2013年解决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新增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积极推进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有条件的地方延伸集中供水管网,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落实管护主体,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制定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用地政策,确保土地供应,对建设、运行给予税收优惠,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排灌用电价格。 (责任编辑:佟胜良)
四、全面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继续实施大江大河治理。进一步治理淮河,搞好黄河下游治理和长江中下游河势控制,继续推进主要江河河道整治和堤防建设,加强太湖、洞庭湖、鄱阳湖综合治理,全面加快蓄滞洪区建设,合理安排居民迁建。搞好黄河下游滩区安全建设。“十二五”期间抓紧建设一批流域防洪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不断提高调蓄洪水能力。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排涝标准。推进海堤建设和跨界河流整治。
(十二)加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完善优化水资源战略配置格局,在保护生态前提下,尽快建设一批骨干水源工程和河湖水系连通工程,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平和供水保障能力。加快推进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适时开展南水北调西线工程前期研究。积极推进一批跨流域、区域调水工程建设。着力解决西北等地区资源性缺水问题。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回用,积极开展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高度重视雨水、微咸水利用。
(十三)搞好水土保持和水生态保护。实施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采取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建设、坡耕地整治、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等措施,有效防治水土流失。进一步加强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西南石漠化地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及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水土流失防治。继续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加快污染严重江河湖泊水环境治理。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江河源头区、湿地的保护。实施农村河道综合整治,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
(十四)合理开发水能资源。在保护生态和农民利益前提下,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统筹兼顾防洪、灌溉、供水、发电、航运等功能,科学制定规划,积极发展水电,加强水能资源管理,规范开发许可,强化水电安全监管。大力发展农村水电,积极开展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搞好农村水电配套电网改造工程建设。
(十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扩大覆盖范围,优化站网布局,着力增强重点地区、重要城市、地下水超采区水文测报能力,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实现资料共享,全面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强化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研究和技术研发,力争在水利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核心技术上实现新突破,获得一批具有重大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加大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提高水利技术装备水平。建立健全水利行业技术标准。推进水利信息化建设,全面实施“金水工程”,加快建设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提高水资源调控、水利管理和工程运行的信息化水平,以水利信息化带动水利现代化。加强水利国际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十六)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治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延长征收年限,拓宽来源渠道,增加收入规模。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征收、使用和管理。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排涝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十七)加强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综合运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增加水利信贷资金。有条件的地方根据不同水利工程的建设特点和项目性质,确定财政贴息的规模、期限和贴息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积极开展水利建设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鼓励国家开发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进一步增加农田水利建设的信贷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水利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探索发展大型水利设备设施的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开展水利项目收益权质押贷款等多种形式融资。鼓励和支持发展洪水保险。提高水利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
(十八)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通过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统一规划基础上,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加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结合增值税改革和立法进程,完善农村水电增值税政策。完善水利工程耕地占用税政策。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六、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十九)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抓紧制定主要江河水量分配方案,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一律责令停止。严格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尽快核定并公布禁采和限采范围,逐步削减地下水超采量,实现采补平衡。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生态环境用水,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建立和完善国家水权制度,充分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水资源。
(二十)建立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把节水工作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全过程。加快制定区域、行业和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指标体系,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对取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用水户实行重点监控。严格限制水资源不足地区建设高耗水型工业项目。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加快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加强企业节水管理,建设节水示范工程,普及农业高效节水技术。抓紧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尽快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工艺、设备和产品。
(二十一)建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二十二)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地方政府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水量水质监测能力建设,为强化监督考核提供技术支撑。
七、不断创新水利发展体制机制
(二十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协调机制。
(二十四)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区分水利工程性质,分类推进改革,健全良性运行机制。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好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贫困地区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给予补助。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二十五)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二十六)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调节作用,兼顾效率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水费支出、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
八、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领导
(二十七)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八)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领域的法律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加强国家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国、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二十九)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干部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加贴近民生,更多服务基层,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
(三十)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力度宣传国情水情,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和中小学教育课程体系,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使命光荣,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水利工作新局面!
J.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建设工程承包是有关公司的主要业务,众所周知的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招标投标确定工程承包方,但是除此以外,建设工程还有哪些承包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什么规定呢?这些承包方式各自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您分析。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建设工程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四、建设工程“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较为多样,承包方和发包方可以依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工程承包方式。了解和掌握不同工程承包的特点,有助与正确安排合同的权利义务问题,提前预测并且合理的规避相关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