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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的污水处理率是多少

发布时间:2021-03-14 17:57:35

1. 上海市污水排放标准是什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污染物类别、污染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所有排放污水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
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703-88 辐射防护规定

GB12997-91 采样方案设计

GB12998-91 采样技术指导

GB12999-91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3、定义
3.1 污水:指所有排污单位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总称。

3.2 排水量:指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用于工艺生产的水的排放量, 不包括间接冷却水、厂区锅炉及电站排水;以及生活污水排放量。

4 污染物在别内容
4.1 污染物分类
根据污染物的危害特性,按照国家标准将污染物分成二类,第一类17项,第二类63项。

4.2 污染物排放去向分类
4.2.1 特殊保护水域
特殊保护水域指:经国家、市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水域;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水域;由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郊县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取水口的卫生防护带。
4.2.2 保护水域
保护水域指: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本市各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居民集中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淡水养殖水域。
4.2.3 一般水域
一般水域指:除以上特殊保护水域和保护水域以外的其他内河水域。
4.2.4 长江口、杭州湾
4.2.5 污水总管
4.2.6 污水处理

4.3 标准分级
4.3.1 标准分级原则
第一类污染物实施统一的排放浓度标准。
第二类污染物按污水排放去向实施三个级别的排放浓度标准,不同时段的排污单位实施不同的排放标准。
特殊保护水域和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实施特殊要求。

4.3.2 分级
4.3.2.1 特殊保护水域内不准新建排污口。原有排污口执行《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污水排放浓度,即表1中的标准A,并实行浓度控制和排污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4.3.2.2 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执行表1中的标准B(30项),30项以外污染物执行表2、表3及表4中的一级标准。
4.3.2.3 排入除黄浦江上游准水源保护区以外的保护水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3.2.4 排入一般水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5 接入南区、西区污水干管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3.2.6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3.2.7 接入苏州河合流污水截流管,以及向长江口与杭州湾深水扩散排放的截流污水,如截流总管末端设置二级处理设施,执行三级标准;未设置处理设施,则执行二级标准。
4.3.2.8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执行4.3.2.1、4.3.2.2、4.3.2.3与4.3.2.4的规定。

4.4 标准值
4.4.1 本标准将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4.4.1.1 第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放单位排放口采样,达到本标准要求。

4.4.2 本标准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第二类污染物(按不同年限)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4.4.2.1 在1998年1月1日以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4.4.2.2 在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结合总量控制要求,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必须符合表2和表4的规定。
4.4.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4.5 其他规定
4.5.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8-88的规定。
4.5.2 严禁船舶向特殊保护水域排放污水。向其他水域排放污水须执行国家GB3552-83标准。

5 污染监测
5.1 采样点
采样点应按本标准4.4.1.1及4.4.1.2的规定设置,并设置排放标志。在排放口应设置污水水量计量装置。

5.2 采样频率
5.2.1 污水样品采集应符合GB12997GB12998和GB12999的规定。
5.2.2 工厂对工业废水的自身监测,按生产周期确定监测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2小时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小时的,每4小时采样一次。其他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2次。环保部门的监督监测,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执行。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以日均值计算。

5.3 测定方法
本标准采用的测定方法见表5。

6、标准实施监督
6.1 本标准由市和区、县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6.2 郊县地区执行本标准时,若某些污染物控制项目不能满足本地区饮用水源的水质要求时,区、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应根据受纳水体的允许纳污量,规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报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并实施。

表1 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域污水排放标准 (mg/l)

类别
序号
污 染 物
淀山湖元荡湖沿湖纵深2公里至5公里以及其他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 A
黄浦江上 游准水源 保护区 B

一 类
1 总汞
0.005
0.005
2 烷基汞
不得检出
不得检出
3 总镉
0.01
0.01
4 总铬
0.15 0.15
5 六价铬
0.05 0.05
6 总砷
0.05 0.05
7 总铅
0.1 0.1
8 总镍
0.1 0.1
9 苯并(a)芘
0.00003 0.00003
二 类
10 pH
6-9
6-9
11 色度
40 50
12 悬浮物
70 70
13 生化需氧量(BOD5)
15 20
14 化学需氧量(CODcr)
60 80
15 氨氮
8 12
16 石油类
3 5
17 动植物油
5 10
18 挥发酚
0.2 0.5
19 总氰化物
0.2 0.5
20 硫化物
0.5 1.0
21 氰化物(以F计)
8 10
22 总磷(以P计)
0.2 0.5
23 总铜
0.2 0.5
24 总锌
1.0 2.0
25 总锰
1.0 2.0
26 甲醛
0.5 1.0
27 苯胺类
0.5 1.0
28 硝基苯类
1.0 2.0
29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LAS)
3 5
30 大肠杆菌
3000个
10000个

注:含有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不分行业、排放方式、受纳水体功能类别,应在车间或处理设施排出口取样测定。

表2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l)

序号
污 染 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1 总汞(按Hg计)
0.02
2 烷基汞(按Hg计)
不得检出
3 总镉(按Cd计)
0.1
4 总铬(按Cr计)
1.5
5 六价铬(按Cr+6计)
0.5
6 总砷(按As计)
0.5
7 总铅(按Pb计)
1.0
8 总镍(按Ni计)
1.0
9 苯并(a)芘
0.00003
10 总铍(按Be计)
0.005
11 总银(按Ag计)
0.5
12 总α放射性
1Bq/L
13 总β放射性
10Bq/L
14 总钒(按V计)
2.0
15 总硒(按Se计)
0.1
16 总钴(按Co计)
1.0
17 总锡(按Sn计)
5.0

表3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前建设)(mg/l)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50
-
3 悬浮物(SS)
70 200 4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5 化学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6 石油类
10 10 20
7 动植物油
15 20 30
8 挥发酚
0.5 0.5 2.0
9 总氰化物(按CN-计)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计)
1.0 1.0 1.0

续表3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1 氨氮
15
15 25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10 15 -
12 氟化物(按F计)
10
10 20
13 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类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0 10 15
18 总铜(按Cu计)
0.5 1.0 1.0
19 总锌(按Zn计)
2.0 4.0 5.0
20 总锰(按Mn计)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2.0 3.0 5.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3.0 6.0 6.0
23 元素磷(P4计,黄磷工业)
0.1 0.1 0.1
24 有机磷农药(按P计)
0.1 0.1 0.1
25 苯
不得检出
0.5 0.5
26 甲苯
0.1 0.2 0.5
27 乙苯
0.4 0.6 1.0
28 邻二甲苯
0.4 0.6 1.0
29 对二甲苯
0.4 0.6 1.0
30 间二甲苯
0.4 0.6 1.0
31 氯苯
0.2 0.4 1.0
32 邻二氯苯
0.4 0.6 1.0
33 对二氯苯
0.4 0.6 1.0
34 甲醇
8.0 10 15
35 水合胼
2.0 2.0 5.0
36 吡啶
2.0 2.0 5.0
37 二硫化碳
4.0 8.0 10
38 可溶性钡(按Ba计)
15 20 -
39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40 乙腈
3.0 3.0 5.0
41 丙烯腈
2.0 5.0 5.0
42 丙烯醛
0.5 1.0 3.0
43 硼
5.0 5.0 10

续表3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44 大肠菌群数 医院1)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 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500个/L 100个/L
1000个/L 500个/L
5000个/L 1000个/L
45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2)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 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2) <0.52)
>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 ≥1.5h)

>2(接触时间 ≥1h) >5(接触时间 ≥1.5h)

注: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4 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998年1月1日后建设)(mg/l)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 pH
6-9
6-9
6-9
2 色度(稀释倍数)
50
50
-
3 悬浮物(SS)
70 150 35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4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25 30 15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20 30 -
5 化学需氧量(CODcr)
100 100 300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60 120 -
6 石油类
5.0 10 20
7 动植物油
10 15 30
8 挥发酚
0.5 0.5 2.0
9 总氰化物(按CN-计)
0.5 0.5 0.5
10 硫化物(按S计)
1.0 1.0 1.0
11 氨氮
10 15 25
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
10 10 -
12 氟化物(按F计)
10 10 20

续表4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13 磷酸盐(排入蓄水性河流和封闭性水域的控制指标)
0.5 1.0 -
14 甲醛
1.0 2.0 5.0
15 苯胺类
1.0 2.0 5.0
16 硝基苯类(按硝基苯计)
2.0 3.0 5.0
17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5.0 10 15
18 总铜(按Cu计)
0.5 1.0 1.0
19 总锌(按Zn计)
2.0 4.0 5.0
20 总锰(按Mn计)
2.0 2.0 5.0
21 彩色显影剂
1.0 2.0 3.0
22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3.0 3.0 6.0
23 元素磷(P4计,黄磷工业)
0.1 0.1 0.1
24 有机磷农药(按P计)
不得检出 0.5 0.5
25 乐果
不得检出
1.0 2.0
26 对硫磷
不得检出
1.0 2.0
27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1.0 2.0
28 马拉硫磷
不得检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按五氯酚计)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按(C1计)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0.03 0.06 0.50
33 三氯乙烯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0.1 0.2 0.5
35 苯
0.1 0.2 0.5
36 甲苯
0.1 0.2 0.5
37 乙苯
0.4 0.6 1.0
38 邻二甲苯
0.4 0.4 1.0
39 对二甲苯
0.4 0.6 1.0
40 间二甲苯
0.4 0.6 1.0
41 氯苯
0.2 0.4 1.0
42 邻二氯苯
0.4 0.6 1.0
43 对二氯苯
0.4 0.6 1.0
44 对硝基氯苯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0.5 1.0 5.0

续表4

序号
污 染 物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46 苯酚
0.3 0.4 1.0
47 间甲酚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0.6 0.8 1.0
50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0.2 0.4 2.0
51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0.3 0.6 2.0
52 丙烯腈
2.0 5.0 5.0
53 甲醇
8.0 10 15
54 水合胼
2.0 2.0 5.0
55 吡啶
2.0 2.0 5.0
56 二硫化碳
4.0 8.0 10
57 可溶性钡(按Ba计)
15 20 -
58 乙腈
3.0 3.0 5.0
59 丙烯醛
0.5 1.0 3.0
60 硼
5.0 5.0 10
61 大肠菌群数 医院1)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 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500个/L 100个/L
1000个/L 500个/L
5000个/L 1000个/L
62 总余氯(采用氯化消毒的医院污水) 医院2)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 污水 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水
<0.52) <0.52)
>3(接触时间 ≥1h) >6.5(接触时间 ≥1.5h)

>2(接触时间 ≥1h) >5(接触时间 ≥1.5h)
63 总有机碳(TOC)
20 30 -

注:1) 指20个床位以上的医院;
2) 加氯消毒后须进行脱氯处理,达到本标准.

表5 测定方法

序号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标 准 号
1 总汞
冷原子吸收光度法
GB7468-87
2 烷基汞
气相色谱法
GB/T14204-93
3 总镉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4 总铬
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6-87
5 六价铬
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7467-87
6 总砷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7 总铅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85-87
8 总镍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2-89
⑵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19910-89
9 苯并(a)芘
⑴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 法
GB5750-85
⑵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 光度法
GB11895-89
10 总铍
活性炭吸附---铬菁S光度法1)
-
11 总银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07-89
12 总α
物理法2)
-
13 总β
物理法2)
-
14 PH值
玻璃电极法
GB6920-86
15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16 悬浮法
重量法
GB11901-89
17 生化需氧量(BOD5)
稀释与接种法
GB7488-87
重铬酸钾紫外分光光度法
待国家颁布
18 化学需氧量(CODcr)
重铬酸钾法
GB11914-89
19 石油类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0 动植物油
红外光度法
GB/T16488-1996
21 挥发酚
蒸馏后用4-氨基安替比林分光光度法
GB7490-87
22 氰化物
硝酸银滴定法
GB7486-87
23 硫化物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16489-1996
24 氨氮(NH3-N)
蒸馏和滴定法
GB7478-87
25 氟化物
离子选择电极法
GB7484-87

续表5

序号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标 准 号
26 磷酸盐
钼蓝比色法1)
-
27 甲醛
乙酰丙酮分光光度法
GB13197-91
28 苯胺类
N-(1-萘基)乙二胺偶氮 分光光度法
GB11889-89
29 硝基苯类
还原---偶氮比色法或分光光度法1)
-
30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亚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7494-87
31 总铜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二乙基二硫化氨基甲酸钠 分光光度法
GB7474-87
32 总锌
⑴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7475-87
⑵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7472-87
33 总锰
⑴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11911-89
⑵高碘酸钾分光光度法
GB11906-89
34 彩色显影剂
169呈色剂法3)
-
35 显影剂及氧化物总量
碘---淀粉比色法3)
-
36 元素磷
磷钼蓝比色法3)
-
37 有机磷农药(按P计)
有机磷农药的测定
GB13192-91
38 乐果
气相色谱法
GB13192-91
39 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13192-91
40 甲基对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13192-91
41 马拉硫磷
气相色谱法
GB13192-91
42 五氯酚及五氯酚钠 (以五氯酚计)
⑴气相色谱法
GB8972-88
⑵藏红T分光光度法
GB9803-88
43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AOX)(以C1 计)
微库仑法
GB/T15959-95
44 三氯甲烷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45 四氯化碳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46 三氯乙烯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47 四氯乙烯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48 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49 甲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50 乙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续表5

序号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标 准 号
51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52 邻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53 间二甲苯
气相色谱法
GB11890-89
54 氯苯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55 邻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56 对二氯苯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57 对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8 2,4-二硝基氯苯
气相色谱法
GB13194-91
59 苯酚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60 间甲酚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61 2,4-二氯酚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62 2,4,6-三氯酚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颁布
63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待国家制定
64 邻苯二甲酸二辛酯
气相、液相色谱法
待国家制定
65 丙烯腈
气相色谱法
待国家制定
66 总硒
2,3-二氨基萘荧光法
GB11902-89
67 大肠菌群数
发酵法1)
-
68 余氯量
N,N-二乙基-1,4-苯二胺分光光度法
GB11898-89
69 总有机碳(TOC)
N,N-二乙基-1,4-苯二胺滴定法
GB11897-89
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待国家制定
直接紫外荧光法
待国家制定
70 总钒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4)
-
71 总钴
原子吸收光谱
待上海市颁布
72 总锡
原子吸收光谱
待上海市颁布
73 甲醇
气相色谱法
待上海市颁布
74 水合胼
对二甲氨基苯甲醛比色法
待上海市颁布
75 吡啶
气相色谱法(氢火焰)
GB/T14672-93
76 二硫化碳
二乙胺---醋酸铜比色法
GB/T15504-1995
77 可溶性钡(按Ba计)
⑴电位滴定法
GB/T14671-93
⑵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15506-1995

续表5

序号
项 目
测 定 方 法
标 准 号
78 乙腈
⑴ 气相色谱法
待上海市颁布
⑵ 碘化汞钾比色法

79 丙烯醛
气相色谱法
待上海市制定
80 硼
⑴ 姜黄法
待上海市制定
⑵ 胭脂红法

⑶ 电位滴定法

.2 控制湖泊水库富营养化的特定项目按表2执行。
控制地表水Ⅰ、Ⅱ、Ⅲ类水域有机化学物质的特定项目按表3执行。

5 水质评价

5.1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应选取单项指标,分项进行达标率评价。

5.2 对于丰、平、枯水期特征明显的水体,应分水期进行达标率评价,所使用数据不应是瞬时一次监测值和全年平均监测值,每一水期数据不少于两个。

5.3 溶解氧、化学需氧量、挥发酚、氨氮、氰化物、总汞、砷、铅、六价铬、镉十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均应达到100%。

5.4 其它各项指标丰、平、枯水期水质达标率应达到80%。

2. 近年,中国工业废水处理率与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是多少,哪个高

城镇污抄水处理率,好像没见过全国的数据,只有各个省市的,具体省市可以具体查询,每个地方都不一样,有90%的也有50%的,当然,没有最低只有更低。
工业废水处理率,好像各行业也不一样吧,没见过笼统的数据,恐怕没有哪个单位或机构能统计出来。具体行业有100%的,低的一样只有更低没有最低。
所以lz的问题,很,哪儿要这个数,你告他没有!不信你去环保局问问去。

3. 生活污水的各项指标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标一般有以下九种:

1、BOD5:污水平均浓度/(mg/L)200mg/L

生物化学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阶段为碳化(C-BOD),第二阶段为消化(N-BOD)。

BOD的意义: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机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体的污染程度;c、判定处理厂效果;d、用于处理厂设计;e、污水处理管理指标;f、排放标准指标;g、水体水质标准指标。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浓度/(mg/L)100mg/L500mg/L

化学需氧量表示氧化剂有KMnO4和K2Cr2O7。COD测定简便快速,不受水质限制,可以测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业废水,是BOD的代替指标,也可以看作还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总有机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难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当BOD/CODCr≥0.3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好;当BOD/CODCr<0.3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差,不宜采用生物处理法。

3、SS :污水平均浓度/(mg/L)200mg/L

悬浮物质简写,水中悬浮物测定用2mm的筛通过,并且用孔径为1μm的玻璃纤维滤纸截留的物质为SS。交替物质在滤液(溶解性物质)和截留悬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数认为胶体物质和悬浮物质一样被滤纸截留。

4、TS:污水平均浓度/(mg/L)700mg/L

蒸发残留物简写,水样经蒸发烘干后的残留量。溶解性物质量等于蒸发残留物减去悬浮物质量。

5、灼烧碱量(VTS)(VSS):污水平均浓度/(mg/L)450mg/L150mg/L

蒸发残留物或悬浮物质在600℃±25℃经30min高温挥发的物质,表示有机物量,蒸发残留物灼烧减量的差称为灼烧残渣,表示无机物部分。

6、总氮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污水平均浓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种形态进行着循环转换。有机氮如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为氨氮,氨氮在硝化细菌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氮(NO2—)和硝酸盐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厌氧条件下在脱氮菌作用下转化为N2。
氮是细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质元素,当工业废水中氮量不足时,采用生物处理时需要人为补充氮;相反,氮也是引发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总磷有机磷无机磷:污水平均浓度/(mg/L)10mg/L3mg/L7mg/L

在粪便、洗涤剂、肥料中含有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盐和聚磷酸盐和聚磷酸等无机磷盐和磷脂等有机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样,也是污水生物处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时也是引发封闭性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强酸或强碱性的工业废水排入PH值变化;异常的PH值或PH值变化很大,会影响生物处理影响。另外,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时,PH值是重要的操作条件

9.碱度(CaCO3):污水平均浓度/(mg/L)100mg/L

碱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为Ca(HCO3)2和Mg(HCO3)2碱度,碱度较高缓冲能力强,可满足污水硝化反应碱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缓冲超负荷运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过程稳定。

除了以上的指标外还有活性污泥的指标,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体积指数、污泥负荷、容积负荷、有机负荷、泥龄等来判断污泥的活性存活情况。

(3)上海市的污水处理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

4. 我国每年的污水处理率是多少

2010年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占需要处理污水不低于60%,重点城市中污水处理占需要处理污水不低版于70%。
2006年国家城权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全国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

5. 我市污水处理量为10万吨一天,2019s

(34/1.05x-10/x)*100%
59/1.05=x
代入上面的式子就算出来了

6. 请问上海地区总共有多少个污水处理厂继续!非常感谢!

100多个

7. 城市污水处理率

根据《2008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监测的全国200条河流的409个断面中,基本丧失使用功能的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达20.8%,该比例近年来虽有所下降,但仍超过1/5。我国全海域海水同样面临污染程度扩大的趋势,清洁区域越来越少,污染面积增加。在全 相关公司股票走势 万邦达 128.01+2.331.85%长江证券11.18+0.050.45%碧水源 113.25+0.030.03%重庆水务9.12-0.11-1.19%国污染程度加深的同时,污水处理行业的发展情况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污水处理率仍处于低水平

从污水处理的发展情况看,2000年后国家开始对污水处理进行投入,经历了“蛰伏”发展的5-6年时间。至2006年《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后,国家正式把污水处理提上了工作日程,2006-2009年迎来了污水发展的黄金期。对照美国的发展趋势,我国目前的污水处理发展水平仅仅处在美国70年代水平上。目前刚经过市场初步发展阶段,污水处理率有一定的提高,从2003年的42.4%提高到73%。短短六年时间提高了30.6%。

从2009年数据看来,我国城镇污水处理达到279.52亿吨,目前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一般为70%-75%水平,可以看出我国污水处理厂并非满负荷运行。按照2009年产能1.056亿吨日处理能力运行330天计算,每年能处理污水达到348.48亿吨,该处理量远远低于每年排放的污水量,可以看出我国污水处理能力产能还是不足的。2009年我国污水处理率为73%,只达到美国1985年的水平,而造成我国污水处理率一直偏低的主要原因在于: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负荷率不足,污水处理产能不足,二级处理厂情况不理想。

污水处理厂整体运行负荷率不足和产能不足都直接制约了我国污水处理率的提升。居民和工业污水处理费都偏低,直接制约了企业提供污水处理服务的积极性。在城市污水排放量增加同时,整体污水处理行业的处理费仍处于较低水平。目前我国各地居民污水处理费平均水平在0.7元/吨左右,一般的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营费为0.5元/吨不等,那么单纯的污水处理费可以满足污水处理厂的日常运作。

由于污水处理行业为高投入性行业,后期运作的折旧费用使得大部分污水处理厂都处于亏损状态。以10万吨采用传统技术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每吨投入1000元(最保守估计),则总投资为1亿元,按照20年时间计算折旧,每年运作330天,污水处理设备利用率为60%计算,那么吨水折旧成本摊销至少达到0.25元。从2008年数据看来,污水处理的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分别为7.6亿元和8.8亿元,每吨污水处理摊销的财务和管理费用为0.3元/吨。同时在计算管网建设费的情况下,我们取比较有代表性的重庆水务为例,每吨污水处理的管网建设费摊销为0.464元/吨。

在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作同时,仍将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费,预计至少要提高到1.6元/吨,也就是增长1.2倍,才能保证整个行业整体的盈利能力。任何企业的经营都是逐利的,只有保证污水处理厂能够盈利的情况下,企业才会扩大对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提高原有设备的利用率。

比较发达国家,如美国工业用水水费有55%以上是污水处理费,英国占41%,丹麦、德国污水处理费分别为供水价格的1.6倍和1.2倍。可见,各国水价虽有不同,但污水处理费一般都高于供水价格。我国除少数省份工业污水处理费要高于工业用水价格,平均水平为45%,大部分地区都是要远低于40%的标准的,因此我国的污水处理费仍处于较低水平,部分省份污水处理厂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我国工业污水处理费仅仅只有工业供水价格的0.45倍,如果拟照国外情况类推,我国工业污水处理费应该与供水价格提升至1:1比例比较合适,那么平均至少还有1.53元/吨的上调空间。考虑到未来工业污水处理费还将大大的提升,整个行业中参与企业的盈利能力还将有一个较大幅度的提升。

2008年以来,目前已经有部分省会城市已经提高了污水处理费,平均提高幅度51%,部分城市提高幅度达到120%,目前污水处理费在整个水费上的占比,居民平均占比43.8%,工业平均占比为44.4%,相比原来30%左右有很大的提高。虽然污水处理费有大幅提升,但是按照整个行业能盈利整体上是不足够的。

污水处理率有望不断提升

“十一五”期间国家环保投入预计达到1.4万亿,据初步预测,“十二五”期间环保投资为3.1万亿元,其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费用将达到1万亿元左右。在政策推动下,我国环保投入的CAGR为17.23%。

2008年,我国GDP为30.3万亿元,同期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1.49万亿元,节能环保产业产值占GDP比重约4.92%,按照CAGR17.23%计算,预计“十二五”期间环保产业产值可达4.53万亿元左右,到2015年环保产业要占到GDP产值7%左右。

2009年以来,国家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今后一段时间,在国家有效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工业废水治理行业作为朝阳产业,受益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期。

工业废水回用水的标准不断提高,使得国家这几年的工业治理投入也会不断加大,同时从2009年以来,国家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全面落实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一揽子计划,国民经济企稳回升,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今后一段时间,在国家有效宏观调控的基础上,工业废水治理行业作为朝阳产业,受益于国民经济快速增长,也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有利时期。我们认为国家在工业回用水上标准提高,投资力度加大,就完全有可能刺激工业废水的处理率提高。

污水处理率提升带来投资机会

我国污水处理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进入2005年之后,我国污水处理行业进入发展的快车道。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09年我国人均GDP折合美元为3677.86元,经过十多年发展之后,污水处理率达到73%,而美国从70年代发展十多年之后,到1985年人均GDP为17682.25美元,污水处理率已经达到74%。2000年后国家开始对污水处理进行投入,经历了“蛰伏”发展的5-6年时间。从2006年开始国家正式把污水处理提上了工作日程,之后迎来了污水发展的黄金发展期。

我国人均GDP低于美国1985年人均GDP,主要是我国人口基数较大,污水处理率却低于美国当时情况。但我国经济仍处高速发展期,每年GDP增幅保持在8%以上,在经济发展同时必然伴随大量污水的排放,对环境污染程度更甚,在污水处理上的投入也会加大,目前污水处理率为73%,我们认为我国污水处理率仍有很大提升空间。我国将水污染防治作为七个突出环境问题的首要问题,提出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到2010年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75%,到2020年经济发展快,人均GDP较高的沿海发达地区的城市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以上。

作为政策主导型行业,政策导向重点区域决定了行业的兴起,从目前政策的导向来看,我们认为国家对污染最严重的“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将会实施重点治理。

按照国家相关规划,城市污水处理率2010年将达到75%,在污水排放量逐年增加的前提下,国家要求污水处理率同时要提高,将带来以下几个方面的投资机会。污水处理产能增加,产能扩张,对污水处理设备生产企业将形成利好,以及发展小城镇污水处理对小规模污水处理设备需求增大,推荐碧水源。特种污水是污水处理行业最难处理的,能否处理好对提高污水处理率有重要意义,从事专业污水处理的企业将被关注,推荐万邦达。污水处理厂内部的整合兼并,主要是由一些大的知名企业对小污水处理厂进行整合,通过整合兼并实现规模效应,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毛利率,推荐水务龙头公司。

图3 我国污水处理率快速提升

图1 废水排放量逐年提升

图2 2008年河流水质劣V类水河长依然占比20%以上

图4 环保投入逐年加大且占GDP比重逐年提高 图一, 图二, 图三, 图四, 参考地址: http://stock.sohu.com/20101117/n277684145.shtml

8. 城市污水处理率 是怎么计算的

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过的水占总排放废水的比例

9. 污水处理的标准是多少人均多少

1.生活污水来根据地方排放标准确定自。例如你网络渭河流域污水排放标准,就会有《 陕西省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工厂、医院都有自己的排放标准;
2.你说的人均多少,估计你是想知道在没有实测数据的情况下根据人数如何确定:
【BOD5=25~50g/天·人】【 SS=40~65g/天·人】【TN=5~11g/天·人】【TP=0.7~1.4g/天·人】

10. 全国的城市污水处理率

2006年国家城市环境管理和综合整治年度报告》显示,全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问题突出。全国内城市生活污水集容中处理率平均为42.55%,200 个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的33.61%,全国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升反降(比上年下降7.24%),城市水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平均为59.48%,187个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31.42%;155个城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为0,占“城考”城市总数26.05%......
参见

http://news.sina.com.cn/c/2007-06-11/1640132036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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