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污水处理厂接收的污水是不是也要有一定的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回物,应当答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这表明理论上,污水处理厂接收的污水是应该满足一定的环境标准的,但对于具体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似乎还没有配套的法律法规或环境标准出台。
②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后可以收费提供给有回用需求的企业吗
当然可以!本人在某中部城市第二大的污水处理厂呆过一年,该厂曾在2008年获得全回国十答佳污水厂评比第三名。该厂日处理量20万吨, 出水水质指标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
目前该城市附近有燃气发电厂一座,火力发电厂一座,这两座电厂使用的烟囱冷凝水均来自该污水厂的三级出水,每吨水约0.4元,虽然单价便宜,但是量大啊,污水厂每年收入可观。原因是国家发电行业标准强制性要求所用冷凝水为中水。
此外,在该厂南边隔着一条街有两个新建楼盘,其中一个名叫“威尼斯水城“,其冲厕水就是使用污水厂三级出水,而且小区里面景观水渠网络分布于整个小区,很漂亮,基本每栋楼之间都有景观水,因此得名”水城“,有某国学大师为其题字,建成当年该小区作为该市小区中水回用示范工程曾获国家级建设奖项。中水水费有说是0.6元/吨。
目前有一在建楼盘,也是使用污水厂三级出水作为冲厕水。
威尼斯水城小区附近的多家洗车行皆使用的是中水,水价由小区物业加价销售,据说将近2元/吨。谢谢!
③ 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有哪些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的A标准和一级标准的B标准其适用条件和环境要求如下:
1、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 GB3838 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规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 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B 标准。
我国幅员广大,自然条件及经济发展水平相差悬殊,城镇区域特点、产业结构及主要功能也各不相同,因此,城镇污水的特性、收集方式、排放水体状况、设计用地、选用工艺等均不相同。
目前,我国尚无针对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处理规模小于2万吨/日,多集中在2000~5000吨/日)的现场排水设计规范、标准、法规等,仍然采用现行中、大规模污水处理工程的相关标准,在工程设计中发现存在不少问题,主要如下:
(1)排水体制
一般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建开发区等多采用分流制,对于已建成旧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合流制可改造成截流式合流制。
但是,很多小城镇尚无排水系统,雨污水均沿道路边沟或路面排至就近水体,一些城镇(特别是山区和贫困地区等)由于街道过于狭窄、两侧建筑密集、施工复杂,无条件修建分流制排水系统,可考虑采用完全合流制排水体制。
(2)排放标准
现行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其中除BOD5、COD、SS、pH外,总磷、总氮、氨氮、粪大肠菌群数等均需达到要求的标准。对于一些城镇化发展中的地区而言,建设及运营资金短缺,土地资源紧张,可考虑将其标准进行调整或放宽。
④ 污水处理厂进水有什么要求吗必须符合几级标准才能排入吗
进水有要求,具体参照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或者特种企业有自身的行业标准。
然后污水厂的进水COD等也不能太低,否则污水厂很难运行起来。
⑤ 污水排到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是的,不同的行业废水排至污水处理厂的标准不一,建议参考一下行业标准
⑥ 污水处理厂 未来发展规划
一,污水处理厂应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城市污水自留入厂。
二,宜设版在水体附近,便权于处理后的污水就近排入水体。
三,设在城镇,工厂厂区及居住区的下游和夏季主导风向的下方。
四,不宜设在雨季易受水淹的低洼处。防止污染水体。
五,结合近远期城市发展问题,与城市总体规划一并考虑。
⑦ 污水处理厂一般需要什么原材料
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污水处理按照其作用可分为物理法、生物法和化学法三种。
①物理法:主要利用物理作用分离污水中的非溶解性物质,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化学性质。常用的有重力分离、离心分离、反渗透、气浮等。物理法处理构筑物较简单、经济,用于村镇水体容量大、自净能力强、污水处理程度要求不高的情况。
②生物法:利用微生物的新陈代谢功能,将污水中呈溶解或胶体状态的有机物分解氧化为稳定的无机物质,使污水得到净化。常用的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生物法处理程度比物理法要高。
③化学法:是利用化学反应作用来处理或回收污水的溶解物质或胶体物质的方法,多用于工业废水。常用的有混凝法、中和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等。化学处理法处理效果好、费用高,多用作生化处理后的出水,作进一步的处理,提高出水水质
污水处理常用产品有:石英砂滤料、无烟煤滤料、聚合氯化铝、活性炭、蜂窝斜管填料、纤维球滤料、石榴石沙等
聚丙烯酰胺产品简介:聚丙烯酰胺(PAM)为水溶性高分子聚合物,不溶于大多数有机溶剂,具有良好的絮凝性,可以降低液体之间的磨擦阻力,按离子特性分可分为非离子、阴离子、阳离子和两性型四种类型。
产品特性
1、絮凝性:PAM能使悬浮物质通过电中和,架桥吸附作用,起絮凝作用。
2、粘合性:能通过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作用,起粘合作用。
3、降阻性:PAM能有效地降低流体的摩擦阻力,水中加入微量PAM就能降阻50—80%。
4、增稠性:PAM在中性和酸条件下均有增稠作用,当PH值在10以上PAM易水解。呈半网状结构时,增稠将更明显。
⑧ 污水处理厂的污水用来干嘛
喝啊,不然费那么老大的劲处理干什么,现在不都是地沟油,粑粑水么
⑨ 污水处理厂需要配水和计量的控制点有哪些
根据污水处理工艺不同控制点是由工程师主导的。
拓展阅读:污水处理厂指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适应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这个场所就是污水处理厂,又称污水处理站。
⑩ 水十条对污水处理厂的要求
在近日举行的中国环保上市公司峰会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即将公布的消息被再次确认。环境保护部副部长表示,“水十条”已经基本编制完成,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也正在加快推进。
对于水、大气、土壤3个行动计划,业内人士预计涉及的环保投资将会超过6万亿元,环保产业将出现大规模的增长。在峰会上,业内人士对“水十条”的重点领域做出分析和预判,也为环保产业的准备工作提供借鉴。
工业废水: 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将提升
工业污染防治应综合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等因素考虑,工业废水专业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较高,目前国内成规模运营工业废水处理的企业极少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我国的工业废水处理积弊已久,急需治理。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永会表示,基于综合产业结构、产业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将成为“水十条”的重点之一。
据了解,中华环保联合会曾对全国18 个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工业园区进行调查,发现其中13 个园区存在废水直排的问题,工业废水达标排放存在很大不足。
根据相关统计,在我国重点流域,造纸、农副产品加工、化学原料及制品业、纺织业等重要行业排放的COD总量占工业污染排放总量的80%。“虽然这一占比随着产业结构调整在逐步降低,但是仍然较高。”
同时,我国的工业污染防治应该是综合产业结构、技术水平、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工业污染防治,这同时也对清洁生产、过程减排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我国工业废水专业处理公司的市场门槛较高,造成了目前国内成规模运营工业废水处理的企业极少,主要参与工业废水处理的主体是国外具有技术和资金实力的公司。业界预计,在即将公布的“水十条”中,工业废水处理的标准执行和监管力度都将得到提升。
污水处理: 处理率严重失衡将得到改变
处理率要求提高;面源治理观念应改变,城市污水处理理念也将面临由污染控制达标排放向资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发展 随着我国对水环境治理力度的加大,县城、乡镇的生活污水处理也成为业内关注的重点。
除了县城污水处理率急需提高外,针对农村面源污染,强调应该在治理观念上进行改变。比如畜禽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可以进行沼气发电,从而减轻对水环境的污染,但是我国农村在这方面做得很不够。
此外,城市污水处理理念也将面临很大转变。“我国应该借鉴国外三厂融合的概念,推动污水处理厂由污染控制达标排放向资源化回收和再利用方向发展。同时,在诸如税收等其他配套制度方面,也应该进行建设和实施。
流域治理: 首要对付黑臭水体
应阻控污水处理厂对湖泊造成的污染,受污染的湖泊应进行疏浚,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差别化管理。
除了点源治理,流域治理也将成为水环境治理重点,而目前的情况并不乐观。 根据《2013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在长江等十大流域中,仍有9%的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为劣Ⅴ类;在4778个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点中,水质较差的监测点比例为43.9%,水质极差的监测点比例为15.7%;在全国9个重要海湾中,7个水质差或极差。
同时,我国河湖问题依然严峻,水质和底泥黑臭问题没有解决。而这也是“水十条”关注的重点问题。“水十条”对黑臭水体的治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相关部门正在制定相应的技术方法、技术规范,加强对黑臭水体的治理。”
对于湖泊水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应该阻控污水处理厂对湖泊造成的污染,对受污染的湖泊应进行疏浚,修复湖泊水环境非常重要。同时,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对水环境的监控预警,在不同的水生态功能区,进行差别化管理。
此外,,通过水专项的研究,针对“水十条”提出了10项建议,包括河流干流全面达标与支流综合整治、湖泊藻化治理与富营养化控制、城乡水环境改善与功能达标、城乡供水安全保障
能力提升、重点行业水污染全过程控制、清洁小流域与农村环境治理、有毒有害物质减排与风险控制、良好水域生态保护与受损水体修复、流域容量总量控制与水质目标管理、体制机制制度
建设与流域监管等。这些建议均在“水十条”制定中得到充分重视。
我国目前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和水环境基准。目标总量控制对污染负荷减排效果显著,但与水环境容量衔接不够,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我国目前缺乏基于水生态功能分区的管理体系和水环境基准。判断某种污染物是否对环境质量造成影响需要找到一个阈值,通过这个阈值来制定环境标准,而这个依据就是水环境基准。“我国现在的相关标准以借鉴国外标准为主。但是,由于地理情况、水文水资源情况与国外存在很大差别,水环境保护不能完全依赖国外标准。”
目标总量控制对污染负荷减排效果显著,但与水环境容量衔接不够,制约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家层面推广水质目标管理势在必行。
“常规监测监管能力大幅提升,但风险监控与预警能力不足,饮用水安全与流域水环境监管能力需进一步强化提升。当前法律与标准体系对水管理成效明显,但无法满足分区、分级、分期差异化管理的要求,应当继续完善相关的法律、标准和政策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