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一个朋友想开饭店,但是听说饭店的废水和油烟需要处理,请问是不是有这方面的规定
是的 为了环保来,健康 饭店的自废水是城市的高浓度污染源 必须处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和四十七条规定:................餐饮业的废气、废水、油烟排放应得到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城市饮食服务业的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油烟对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造成污染……”。《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三款:“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之前,其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达不到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各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第一百二十四条也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2. 餐饮的环保排放要求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八十一条规定: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标准排放油烟的,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
“违反本法规定,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时段和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五百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2)北京餐饮废水排放规定扩展阅读:
污水治理要求
餐饮场所应对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并对含油污水经隔油、隔渣等进行预处理。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排水许可手续。
1、餐饮场所在公共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应当将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的污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餐饮场所在公共污水管网未覆盖区域,应当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或者自建排水管网接驳公共排水设施。
需要与公共排水设施接驳的,应当符合排水规划以及设计标准并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接驳手续。排入公共污水管网,其污水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排放限值B级标准;
2、餐饮场所直接将污水排入江河湖泊等水体的,其污水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排放限值一级标准。
3、餐饮场所周边建有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在设施有处理余量条件下,可将餐饮污水和生活污水接入设施处理,且接入前需经过隔油、隔渣等预处理,要求污染物浓度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的水质控制项目限值C级规定。
3. 餐饮污水直排处罚依据
法律分析:餐饮污水直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4. 废水排放标准
废水排放标准如下: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一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应当明确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总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无排污许可证或者违反排污许可证的规定向水体排放前款规定的废水、污水。第四十条
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应当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并进行防渗漏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
5. 食堂废水采用什么标准
食堂废水也就是生活废水,现在都是采用的是国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地级B标准。
6. 北京市污水排放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国家有相关规定,直排的话要达到相关要求标准;如果污水是进污水处理厂的话,一般性标准是达到相关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污水中特殊物质要达到环保局要求的相关标准。
7. 北京餐饮业污染物又出了什么新规定
北京餐饮业污染物新规出台 规定3项污染物排放限值
近日,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指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北京市餐饮业发展迅速,餐饮企业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餐饮业在烹饪过程中所产生的污染物排放也在不断增加。为控制北京市餐饮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改善城市区域环境质量,引导和促进餐饮业污染治理技术进步,2018年1月8日,北京市制定并发布《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以下简称“标准”)。
此次《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发布,意在引导餐饮服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餐饮业颗粒物及VOCs的排放,促进餐饮企业改造更换高效净化设备及加装VOCs去除装置,减少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做贡献。国家政策的导向以及环保意识的提高刺激了餐饮油烟净化器的市场需求,加快了油烟净化设备行业的发展,促使餐饮油烟净化器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呈爆发式增长。
多家行业商协会共同打造北方最大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展示交流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于油烟净化设备企业拓展北方市场,搭建产品展示、采购交流与合作的最佳平台,由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厨具业商会,北京恒辉国际展览有限公司、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北京商用厨具协会、山东省厨具协会、居然之家餐厨酒店用品城共同举办的“第八届北京国际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会(HSCE BEIJING 2018)”,将于2018年6月21-23日在北京中国国际展览中心(静安庄馆)隆重举办。
此次博览会设有厨房餐饮设备用品展区、餐饮食材及品牌加盟展区、桌面用品展区、客房用品、酒店投资加盟与特许经营、酒店IT智能电子产品展区、酒店清洁产品等高度专业化、细分化的展区,为酒店餐饮业采购提供更加专业与精准的对接平台。展区布局的细分极大地方便了企业集中展示最新产品和技术,更便于专业买家的参观。
众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集中亮相
回顾2017第七届北京国际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会,众多油烟净化设备企业争相亮相,江苏保丽洁环境科技(POLYGEE)、埃尔斯虏森(Airsolution)、北京绿源泉环保、北京华夏紫光环保、上海奉净环保、浙江清风侠环保、深圳世纪百利、东莞恒利通、绿诺科技等行业知名企业齐聚北京,集中亮相北方地区一年一度的酒店用品及餐饮业博览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