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深圳市污水处理项目环保验收流程是什么样的环保局要取样检测几次
项目验收要好多项的,包括土建、设备、工艺、进出水水质、人员配备、电气都要考核的!我们这边环保局,每个月都要取样检测~
B. 环保在线监测自动做样几小时一次
生态环境部《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 355-2019)第6章规定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采样方式。
pH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和流量计对瞬时水样进行监测:
连续排放时,pH值、温度和流量至少每10min获得一个监测数据;
间歇排放时,数据数量不小于污水累计排放小时数的6倍。
CODCr、NH3-N、TP、TN、TOC水质自动分析仪对混合水样进行监测:
连续排放时,每日从零点计时,每1小时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如:每15分钟采一次样,1小时内采集4次水样,保证该时间段内采集样品量满足使用),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连续排放平均浓度;
间歇排放时,每1小时为一个时间段,水质自动采样系统在该时段进行时间等比例或流量等比例采样(依据现场实际排放量设置,确保在排放时可采集到水样),采样结束后由水质自动分析仪测试该时段的混合水样,其测定结果应计为该时段的水污染源排放平均浓度。如果某个采样周期内所采集样品量无法满足仪器分析之用,则对该时段作无数据处理。
如果企业设置的采样方式不符合最新要求,应立即添置、更新采样设备和监测仪器,以满足现行有效的技术指南要求。否则,生态环境部门将按照自动监控设施不正常运行进行查处。
C. 污水处理站月检采几组样
你要问污水处理月检采样几次吧。不少于3次。
因为排污单位为了确认自行监测的采样频次,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周期在8h以内的,每小时采1次样,周期大于8h的,每2h采1次样,但每个生产周期采样次数不少于3次。
污水处理站设备可地埋设置的成套有机废水处理装置,即以碳钢防腐为主要原料的ZWF型系列污水处理设备。
D. 水污染源监测中应该怎样确定采样时间和采样频率
工业废水的污染物含量和排放量常随工艺条件及工作时间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异,故采样时间、周期和频率的选择是一个较复杂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应在正常生产条件下的一个生产周期内进行加密监测,即周期在8h以内的,每小时采样1次,周期大于8h的,每2h采样1次,但每个生产周期的采样次数不得少于3次。采样的同时测定流量。根据加密监测结果,绘制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线(浓度一时间、流量一时间、总量一时间),并与所掌握的资料对照,如基本一致,即可据此确定采样频率。对于稳定排放的污水,污染物排放曲线比较平稳,可以采瞬时样;对于排放曲线有明显变化的不稳定排放污水,要根据曲线情况分时间单元采样,再组成混合样品。正常情况下,混合样品的单元采样不得少于2次。如排放污水的流量、浓度甚至组分都有明显变化,则在各单元采样时的采样量应与当时的污水流量成比例,以使混合样品更有代表性。 地方环境监测站对污染源的监督性监测每年不少于1次,如被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年度监测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增加到每年2~4次。因管理或执法的需要所进行的抽查性监测或对企业的加密监测由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更多分析测试、标准物质相关信息,见国家标准物质网www.rmhot.com
E. 工业废水监测研究
工业废水监测研究具体内容是什么,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解答。
1、采样前的准备
1.1 采样设备
根据所要采集的工业废水的特点,确定废水的性质及分析项目,准备相应的测流仪器及器械,按照各分析项目采样仪器要求准备齐全,需要现场测试和固定的项目要准备好所用仪器及试剂,要切实注意运输过程中仪器及试剂的安全。
1.2 现场了解
采样人员进入工厂后,要全面了解其生产工艺原料及产品、开工率、工业用水情况,工业废水排放规律等。由于本站承担的被测企业门类比较齐全,分布较广,虽有部分大型企业,但作坊式的小企业较多,设备陈旧,管理水平较差,加之环境意识谈薄,个别企业为逃避检查,明、暗沟兼有,因此,对工业废水的排放必须从用水环节查起,跟踪追查,直至查清排污去向。
2、采样点的设置
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采样点的确定比较详细合理,即: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搏粗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信冲样,根据被测企业废水排放特点,还应注意以下几点:
2.1 有处理设施的工厂
为了解对废水的处理效果,应在进水口和出水口同时设点,防止工厂为使处理后水质达标,在监测期间,高浓度废存放不排,只排低浓水或间接冷却水。此外为监督设施运转情况,防止设施运行不正常或停运,还必须在该设施周围环境设点,既在该设施排放的下游沟渠(应无其它废水进入处)设点采样,根据其特定的污染物含量反推治理设施运转的情况,如特定的污染物浓度较高,说明近期内设施运行状况不正常或者有偷排现象。
2.2 工厂无总排污口,废水由车间分别排向外环境
此时,不论哪类污染物都必须在各车间排放口分别设点。
2.3 若作为征收和计算排污费依据时
必须在厂排污口及车间排污口分别设点,分别计征排污费。
3、采样时间和频次的确定
根据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工业废水按生产周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h以内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大于8h,每4h采样一次。此规定对于连续稳定的工业废水的采样比较适合,对于部分企业来说,连续稳定的排放情况很少,多为不稳定且缺乏规律性。为此,必须采取灵活的方法,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采样时间和频次。
3.1 对初次监测的工业废水
应首先了解废水排放单位的生产过程和特点,选择一个比较典型的生产周期,每1小时采样一次测定浓度,同时测流,以时间作横坐标,用流量、浓度及二者乘积作纵坐标,划出流量、某污染物浓度及排放量与时间的关系,如以上各项与时间的关系基本稳定,即可作瞬时采样,且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如以上各项与时间的关系不稳定,且变化幅度较大,则可从曲线上找出其变化规律,然后确定采样时间和频次。
3.2 对连续不稳定的工业废水
因流量及污染物浓度随时变化,则视变化情况确立采样时间和频次,连续采集一个生产周期或一个工作日,每个水样要分别测定,然后根据采集该样品时的废水排放稳定时间,加权计算该周期或工作日内的平均流量和平均浓度。
3.3 对间断不稳定的排污口
在调查了解其排放规律的基础上,在采样周期内,要有专人在排污口观察,随排、随测、随采。
3.4 对有治理设施的工业废水
要了解废水在治理设施中的停留时间,使采集的处理前、后水样相一致,以便准确地评价处理效果。
3.5 对设有多个车间排污口且都汇入一个总排污口
由于各工段生产工序不同,虽各工段的废水为连续稳定或间断稳定排放,但总排口呈连续不稳定或间断不稳定,这时,可对各工段废水分别瞬时采样,通过计算,得出各污染物排放总量,这样变连续采样为瞬时采样,省时、省力,监测结果代表性也较强。
《环境监测规范》中规定,工业废水的采样频次为每年2-4次,但由于很多企业产品是根据市场因素调整生产情况,有些产品季节性较强,采样频次也必须随企业申报的生产情况而定,灵活掌握。
4、流量的测定
由于大部分被测企业技术基础差,加之资金短缺,目前还没有全部实现安装自动连续测流装置,监测站也由于资金等原因,先进的测流仪器较少,因此,必须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力求准确的达到测流目的。
常用的测流方法,如流速计法、浮标法、揠槽法等。由于目前测定与计算工业废基坦镇水排放量的难度较大,采样人员必须深入调查,搜集资料,熟悉污染源的给、排水系统,积累经验,灵活运用各种手段测定和计算废水排放量。
5、质量保证问题
(1)采样断面、点位的设置、使用的采样器均应符合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2)采样频次、时间和方法应根据监测对象和分析方法的要求,按相应的技术规范执行;
(3)水文气象等测定仪器应定期校核;
(4)严格遵守采样操作规程,保持采样人员的连续性;
(5)每次监测过程中,须在现场加采不少于10%的密码平行样,认真填写采样纪录,要求现场固定的监测项目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以固定,全程序空白同时进行,在有效保存期内尽快送至实验室;
(6)内部样品交接时,现场采样的送样单必须由具体分析人员接样,以防漏测、错测,一旦发现问题,便于查找哪个环节出的差错。
6、对监测人员的要求
监测站的工作面广、量大,这就要求监测人员具备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数据综合等方面的能力。对监测人员严格要求,尽快取得基本理论、基本操作技能和实际样品分析三部分的合格证考核,无合格证的不得单独报出数据,同时做到坚持原则,严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另外,要制定严格的奖惩措施,有效的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精密性,代表性,完整性,可比性以及提供使用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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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请问各大神,企业生产废水每日检测频次是多少,例如每日几次!跪谢!
首先抄要看你们公司是否属于国袭家或省市重点监控企业了,如果是的话
采用自动监测的,全天连续监测,一般是监测2小时的均值
采用手工监测的,需每日监测COD、氨氮,水中其他的污染物每月监测一次
现在一般都是要求有产生废水并且外排的企业安装在线监测仪,可以实时显示数据,超标会报警什么的。
但是目前,一般企业均是每年委托第三方监测,出具监测报告后上报给环保部门或以待环保部门来查。
G.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的内容中废水、废气、噪声和固废监测频次分别是几天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
7. 验收监测
7.3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频次
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和真实地反映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因此,监测频次一般按以下原则确定:
7.3.1 对有明显生产周期、污染物排放稳定的建设项目,对污染物的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为2~3个周期,每个周期3~5次(不应少于执行标准中规定的次数);
7.3.2 对无明显生产周期、稳定、连续生产的建设项目,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采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一般不少于2天,每天4次,厂界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连续2昼夜(无连续监测条件的,需2天,昼夜各2次),固体废物(液)采样和测试一般不少于6次(堆场采样和分析样品数都不应少于6个);
7.3.3 对污染物确实稳定排放的建设项目,废水和废气的监测频次可适当减少,废气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得少于3个平行样,废水采样和测试频次不少于2天,每天3次;
7.3.4 对污染物排放不稳定的建设项目,必须适当增加的采样频次,以便能够反映污染物排放的实际情况;
7.3.5 对型号、功能相同的多个小型环境保护设施效率测试和达标排放检测,可采用随机抽测方法进行。抽测的原则为:随机抽测设施数量比例应不小于同样设施总数量的50%;
7.3.6 若需进行环境质量监测时,水环境质量测试一般为1-3天、每天1-2次;空气质量测试一般不少于3天、采样时间按GB3095-1996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执行;环境噪声测试一般不少于2天,测试频次按相关标准执行;
7.3.7 对考核处理效率的测试,可选择主要因子并适当减少监测频次;
7.3.8 若需进行环境生态状况调查,工作内容、采样和测试频次按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
H. 污水检测多久做一次
法律分析:根据生产同期确定采样频率,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内的每两小时取样一次,生产周期在8小时以上的,4小时取样一次。其它污水采样24小时不少于两次,最高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对于采样时段取最具代表运行情况的稳定状态进行取样。
法律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排水户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三)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条件。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核发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十三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排放口设置以及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对不符合规划要求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要求排水户采取措施,限期整改。
第二十四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委托的排水监测机构,应当对排水户排放污水的水质和水量进行监测,并建立排水监测档案。排水户应当接受监测,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安装的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将监测数据与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共享。
I. 一般污水处理厂的取样有什么要求
1、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点
(一)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水物, 取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 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类污染物取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 排口。
(三)对整个污水处理设备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口 设置取样点。
(四)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 理设施单元污水处理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 口设置取样点。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口、出口设 水量监测点。
2、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频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规定,城镇污 水处理厂采样频率至少为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 以日均计。 工业废水监测频率按《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 8978-1996)生产周期<8h,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 >8h,每4h采集一次。其他污水样,24h不少于2次。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3、污水处理厂污水采样器具
取样可用无色具塞硬质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浅水采样 当废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时,应设适当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长柄采水勺从堰溢 流中直接采样。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样时,应在具 有液体流动的部位采集水样。
(2)深层水采样 适用于废水或污水处理池中的水 样采集,可使用专用的深层采样器采集。
(3)自动采样 利用自动采样器或连续自动定时采 样器采集。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按时间程序将一定 量的水样分别采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动混合采样时 采样器可定时连续地将一定量的水样或按流量比采集 的水样汇集于一个容器中。
4、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量
原则上根据监测项目的多少计算水样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采集水样。单个监测项目的采样 体积应在50 ~ 500ml之间,供一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分析用水样有2L即可。
5、污水处理厂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取样方法
污水处理厂采集水样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样具有代表性。在取样时要注意:定时间、定起点、定数量、 定方法。同时做好记录。
2)注意事项
取样时要根据取样计划小心采集水样,并使水样在 进行分析以前不变质或受到污染。
6、水样的保存
一、影响水质变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挥发成分的挥发、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悬浮物对待侧成分的吸收;待测成分从器壁上、悬 浮物上溶解出来等。
化学作用:氧化还原作用的发生等 生物作用:细菌等微生物和藻类的活动,使待测成 分发生改变;另外微生物和藻类死亡又向水中释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样的存储容器
常用存储水样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测定硅及硼时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例如,测 定有机物时,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与某些待测组分发生反应,例如,测定 氧时,水样就不应贮于玻璃瓶中。
D、 测定对光敏感的组分,则水样应贮于棕色试剂瓶 中。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三、水样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冻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动,减缓物理作用和化学反应速度。如将 水样保存在-18~-22°C的冷冻条件下,会显著提高水样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监测项目的稳定性,并对后续分析测 定无影响。
B: 加入保存药剂 在水样中加入合适的保存试剂,能够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 氧化还原反应发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样后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样分样时,根据需要分瓶分别加入。
C:过滤和离心分离 水样浑浊也会影响分析结果。用适当孔径的滤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类和细菌,滤后的样品稳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离心、过滤等措施分离水样中的悬浮物。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水样允许保存的时间与水样的性质、分析指标、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温度等多种因素有关。 不同的水样允许的存放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认为, 水样的最大存放时间为: 清洁水样 72小时,轻污染水样 48小时,重污染水样 12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