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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药废水分类依据

发布时间:2023-07-31 17:02:22

1. 化工企业废水如何分类

分类方法通常抄有以下袭三种: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处理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

2. 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医药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总量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造成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据悉,国家环保总局为加强对制药企业的环境管理,降低排污强度,正在着手制订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有关负责人(以下简称“负责人”)。

记者:国家已经颁布《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为什么

还要针对制药企业制订专门的排放标准?

负责人: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对污染源进行控制的基本法律制度,是环境执法的依据,也是企业绿色发展的路标。排放标准是根据采用的最佳可得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作的限制性规定。其制定依据是污染控制技术(生产工艺、污染预防、末端处理等),同时考虑环境风险;表达方式主要是数字限值,也可以是操作标准和技术管理规范。为增强标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局近年来加大了制定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的力度,逐步由综合类、行业类并行的排放标准体系,过渡到以行业类为主的排放标准体系,增加行业型排放标准覆盖面,逐步缩小通用型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范围。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原料药和药品制剂生产企业有5000多家,具有企业数量多、规模小、布局分散、生产过程原材料投入量大,产出比小、产品附加值较高,污染问题突出等特点。因此,专门针对制药企业制订排放标准非常有必要。

记者: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负责人:我局从2003年开始启动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工作。首先开展了标准体系的研究,在综合分析国内外制药工业生产工艺、排污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医药产业的特点和环境管理的需要,确定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体系,包含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生物工程类、中药类和混装配制类等六类。2004年底,我局下达标准编制任务,成立了由河北环科院牵头,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国家环保总局标准所等单位参与的标准编制组。2005年4月底,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在北京召开了六类标准的开题报告论证会。之后,标准编制组到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天津、山东、广东、湖北等省的典型制药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并进行了资料收集和标准起草工作,目前,已经形成标准初稿。近期拟征求各地方、部门和企业的意见。

记者:总局对《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制订有哪些具体要求?

负责人:总局对行业排放标准主要有以下要求:一是突出制药行业污染特点,重点控制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有毒有害物质;二是突出行业污染控制技术和清洁生产技术,促进先进技术在治理工程中的应用;三是不断提高环境准入门槛,促进制药行业结构调整,努力向先进国家生产水平、先进工艺靠齐;四是体现新老源区别对待的原则,新源从严控制,体现超前性和滚动性。

记者:排放标准从启动到最后出台还要做哪些工作?

负责人:按照国家环保标准编制程序和要求,排放标准的编制周期一般为两年,特别复杂的项目可适当延期。《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已经形成标准初稿,下一步在一定范围内讨论后,将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范围包括环保系统、行业协会、制药企业、科研院所等。凡关心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局将及时组织编制组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并适时召开专家审议会对标准进行技术审查。专家审查通过后,最后由我局召开会议审查批准并会同质检总局发布。

记者:您认为制药企业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应担任什么角色,起什么作用?

负责人:排放标准为强制性要求,我国有关环保法律已明确规定“超标排污即违法”,因此,广大企业应把排放标准视为企业的生命线,把达标排放作为自己应尽的社会责任。希望广大制药企业关注并积极参与标准编制,建言献策,使制订出来的标准更加完善和科学,符合企业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和经济承受能力,满足国家环境管理和污染控制的要求。

记者:最后,请您讲一下总局主办“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排放标准研讨会”的目的?

负责人:我局2004年下达了“制药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排放标准研讨会”的会议计划。这次会议拟就制药工业排放标准划分体系进行研究,对六类标准初稿进行讨论,就制药企业的污染控制技术和清洁生产工艺进行交流,是一个为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工作服务的会议,是一个统一思想、征求意见、交流信息、共同提高的会议。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

国家环境保护制药废水污染控制工程技术中心(以下简称“工程技术中心”),是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批准建立的、在制药行业内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的技术职能机构,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进行政策性指导和业务管理。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建设国内外一流的研发基地,运用现代化的运行机制,整合社会科技资源,为解决制药工业环境保护重大科技问题、促进环保高技术产业的发展、实现国家制药工业环境保护目标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工程技术中心”目前拥有以“中心实验室”、“工艺试验室”、“中试研究基地”、“生产性试验基地”及“示范企业群”为主体的,集科学研究、工艺开发、工程设计、设备制造、运营调试于一身的,并可凝聚、释放“产、学、研”联合研发潜能的制药工业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和产业化研发基地。

中心实验室配置了色质联机、液相色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总有机碳测试仪、原子吸收、傅立叶红外等国内外一流的的分析测试仪器,以及COD、pH、SS、DO等便携式测定仪,可实现制药工业有毒物质的识别、生物标志物的筛选和实用生物毒理学监测技术研究,为制药工业清洁生产与污染防治技术创新提供基础研究和分析测试平台。

工艺试验室配备了包括复合厌氧颗粒床反应器(HAR)、CASS反应器、膜生物反应器(MBR)等在内的近百台(套)实验模拟装置。其中小型试验平台是针对制药废水的污染特征设计的,具有先进自动控制系统,同时各处理单元可以自由组合和切换,可最大限度的处理监测数据和获取工艺参数,为开展行业高新技术的研发、废水处理工程设计的前期咨询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中试研究基地具有多种类型的制药废水源,建有高效厌氧、好氧、膜生物反应器及水资源化等先进的中型扩大试验装备,可根据需求实现单元切换,为制药废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化技术小试研究成果的放大及高效处理装备的研究开发提供工艺参数,为科研成果持有者、研究单位、工程设计单位及制药和环保企业科研成果的全面转化、新技术的快速推广应用提供全面的试验条件。

生产性试验基地汇集了生物制药、化学合成制药等众多制药企业的数十种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可实现科研成果向产业化应用的放大试验和重大污染物安全处置的试验,达到整体工艺过程的优化组合与处理效能的经济性藕合的试验验证目的,为不同制药品种废水处理工艺的选择及优化提供长效稳定的技术储备和支持。

示范企业群依托华北制药和石家庄制药两大集团等70多家企业构建,涵盖了发酵类、化学合成类、半合成类、提取及中药类、生物工程类、制剂类等等主要种类,为制药工业污染控制新技术成果转化、新型高效工艺设备的产业化以及清洁生产工艺、技术、方法的推广提供了示范场地。

“工程技术中心”确定了稳定的研究方向,包括制药废水处理关键技术与成套装备的研发及应用、制药行业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及优化调控、制药工业废弃物生态安全与重大事故应急体系的构建、绿色产品设计及清洁生产、制药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及标准研究等。本着“研发体系社会化、科技成果产业化、运行机制企业化、发展方向市场化”的宗旨,本中心主要开展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工程;建设环保新技术示范工程,推广先进的环保技术和产品;开展国内、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与设备;培养高级环境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开展相关领域环保技术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研究制定工作;承担相关的工程技术评估和工程化验证;开展环境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工程技术中心”借鉴国内外先进的运行管理经验,初步形成了可凝聚、释放“产、学、研”联合研发潜能的运行机制和管理理念。通过机制创新,整合社会科技人力资源、科研物质条件和研究开发资金等有限的科技资源,按照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指导方针,在研发方向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科技需求课题,对重大研发课题及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首席专家,项目实施过程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面向社会组织优秀科技人员,重点开展制药工业领域的重点项目攻关,力争突破能源资源和环境对制药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

多年来,工程技术中心开展了制药等工业行业的一系列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和工程实践,取得了包括水解酸化-膜生物反应器处理难降解高浓度有机废水技术、厌氧-好氧生物反应器有机废水处理技术、中温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反应器高浓度有机废水综合处理技术、高活性厌氧颗粒污泥工业化生产技术、高含硫沼气脱硫技术、厌氧处理Vc废水回流技术、高效内循环厌氧反应器应用技术、含硫有机废水处理方法及气体净化专用设备、Hb菌渣与青霉素菌渣有机肥料生产技术等在内的40多项成果和技术,其中水解酸化-膜生物反应器处理难降解高浓度有机废水技术、中温上流式厌氧污泥床(UASB)反应器高浓度有机废水综合处理技术、高活性厌氧颗粒污泥工业化生产技术、含硫有机废水处理方法及气体净化专用设备等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和发明专利。

海正药业

建设EHS体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6年,是中国最大的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生产基地之一,已拥有抗肿瘤、抗寄生虫、心血管系统、抗感染类(包括β-内酰胺类酶抑制剂)、免疫抑制剂、内分泌调节剂、抗抑郁等七大类产品。

以循环经济为切入点,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海正药业围绕“降低三废排放、降低溶媒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的思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公司在现有溶媒回收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根据已投产和预投产的产品及各种溶媒使用的数量、性质,建立新的有机溶剂回收中心。

公司设立外沙厂区的一个发酵车间为试点,进行电机变频节能技术改造,节能效果显著,节电率在12%以上,供用电回路中高频谐波、瞬变电压、浪涌电流得到了有效遏制,设备故障率有所下降。

公司提高冷却用水和去离子废水的回用率,可以减少其它环节中的用水量,达到节水的目的。目前,公司外沙厂区通过对水的循环利用,用水总量减少近50%。

公司还对发酵废渣进行综合利用开发,将发酵废渣添加豆粕等使之重新发酵,开发有机肥料,变废为宝,增加收益,目前小试已获成功。

以清洁生产为重点,全面改进装备和工艺

海正药业在清洁生产过程中始终把改进装备和提高工艺水平作为工作重点。

对发酵尾气处理系统的改造,重点是解决无组织排放。公司采用高效旋击分离技术和水膜喷淋装置,对真空泵尾气、引风机尾气和发酵渣气流干燥尾气进行整治,对污水处理站加盖闭密,安装喷淋吸收装置和生物脱硫装置,使气体的分离效率高达95%以上,被分离后排出的气体干净清洁,无发酵液和泡沫带出,达到尾气排放标准。

采用先进的微滤、纳滤设备对肿瘤抗生素产品的发酵液进行预处理,产品收率可提高20~30%,同时大大减少废水排放。因此,公司拟将引进国外先进的膜过滤设备,对岩头厂区的车间进行技术改造。

以结构调整为根本,构筑生物产业优势

海正药业始终把调整产业与产品结构作为全面实施清洁生产的根本。在不断淘汰污染大的老产品的同时,发展高效能、低消耗、低污染或基本无污染的新型产业。

公司力求延伸产业链,重点发展低能耗、低污染、高效益的高科技产品,不断扩大原料药(API)和药物制剂的研发和生产能力,在原料药出口的同时,加快API制剂进入欧美主流市场的步伐,尽快形成天然药物、出口制剂、基因重组药物和研发产业等四大新兴产业。

海正药业作为一个发展中的企业,目前正面临着由传统发展向科学发展的经济转型。公司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和谐作为基本政策,把实现可持续发展作为重大战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源头控制、污染防治、风险评估、清洁生产、健康安全、危害辨识、防火防灾和社区交流等活动,推进建设现代化企业进程。

3. 实验室废水的类型都有哪些

实验室废水分类

根据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性质,可以分为有机和无机实验室废水两大类。尺念无机废水主要含有重金属、重金属络合物,酸碱,氰化物,硫化物,卤素离子以及其他无机离子等。有机废水含有常用的有机溶剂,有机酸,醚类,多氯联苯,有机磷化合物,酚类,石油类,油脂类物质。不过实验室废水往往是既含有无机物又含有机污染物。按实验室类别可以分为化学、物理、电子、生物、环境类实验室废水。如果按照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来分类,可以分为含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含酚废水、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卤素类废水等。

实验室废水处理原则与方法

实验室废水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质,量少,间断性强,高危害,成分复杂多变。不同的废水,污染物组成不同,处理方法和程度也不相同故处理这类废水有一定的难度,目前,国内外还未见报道,有成熟的工艺和方法能将此类废水综合处理到达标排放的标准。如果说实验室是各个实际工厂的小模型的话,那么实验室废水就是各种实际工业废水的大集合。实验室废水的治理不能等同于工业废水处理,而是采用多单元处理流程系统或是有针对性的进行分类处理,尽可能的降低处理难度,使得处理费用较低,操作比较简单。

实验室废水来源

实验室废水主要来自各科研单位实验研究室和高等院校的科研和教学实验室。废水按污染程度可分为高浓度和低浓度实验室废水。高浓度实验室废水主要成分为液态的失效毁握试剂(废洗液,废氰化钾,废有机溶剂等),液态的实验废弃产物或中间产物(如各种有机溶剂,离心液,液体副产物等)以及各种洗涤液(产物或中间产物的高浓度洗涤液,仪器或器皿的润洗液和高浓度纤困庆的洗涤废水等);低浓度实验室废水指实验过程中排放的浓度与毒性较低的实验用水,一般包括使用大量水对实验器皿和实验产物进行清洁的洗涤废水,毒性小、浓度低的废试液,以及用作冷却、加热用途的水。

4. 制药厂废水排放标准

作为较重污染行业之一,制药行业废水、VOCs等环境污染问题与其发展特殊性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其中VOCs是制药工业中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之一,其次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因此制药工业污染治理是环保治理的重要部分。
笑银弯目前涉及制药工业水、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有23项,其中国家7项,地方16项(3项地方标准在征求意见)。
7项国家标准
1、GB37823-2019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该标准规定了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适用于制药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也适用于医药中间体企业及其生产设施,以及药物研发机构及其实验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2、GB21908—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标准适用于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通过混合、加工和配制,将药物活性成分制成兽药的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适用于中成药制药企业本标准为*发布。
3、GB21906-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中药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以药用植物和药用动物为主要原料,按照国家药典,生产中药饮片和中成药各种剂型产品的制药工业企业。藏药、蒙药等民族传统医药制药工业企业以及与中药类药物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当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提取某搏耐种特定药物成分时,应执行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中药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4、GB21904-2008 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也适用于专供药物生产的医药中间体工厂(如精细化工厂)。与化学合成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5、GB21907—2008 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现代生物技术方法(主要是基因工程技术等)制备作为治疗、诊断等用途的多肽和蛋白质类药物、疫苗等药品的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利用传统微生物发酵技术制备抗生素、维生素等药物的生产企业。生物工程类制药的研发机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利用相似生物工程技术制备兽用药物的企业的水污染物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生物工程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6、GB21905-2008 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提取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与提取类制药生产企业生产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不经过化学修饰或人工合成提取的生化药物、以动植物提取为主的天然药物和海洋生物提取药物生产企业。本标准不适用于用化学合成、半合成等方法制得的生化基本物质的衍生物或类似物、菌体及其提取物、碰闷动物器官或组织及小动物制剂类药物的生产企业。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提取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7、GB21903-2008 发酵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以及发酵类制药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防治和管理。与发酵类药物结构相似的兽药生产企业的水污染防治与管理也适用于本标准。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发酵类制药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按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相关规定。
16项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中,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河北、河南有专门的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北京、天津、重庆、福建、陕西等则以综合性的排放控制标准形式管控制药行业污染物的排放。

5. 废水有哪些分类方法

废水复有不同的分类方法制。根据来源的不同,可分为生活废水和工业废水;根据污染物的化学类别,又可分无机废水和有机废水;根据工业部门或产生废水的生产工艺,又可分为焦化废水、冶金废水、制药废水、食品废水等。工业废水是水域的重要污染源,具有量大、面广、成分复杂、毒性大、不易净化、难处理等特点。农业污染源包括牲畜粪便、农药、化肥等。农药化肥污水有以下特点:一是有机质、植物营养物及病原微生物含量高;二是农药、化肥含量高。生活污染源主要是城市生活中使用的各种洗涤剂和污水、垃圾、粪便等,多为无毒的无机盐类,生活污水中含氮、磷、硫多,致病细菌多。

6. 化工废水的类型

无机化工废水包括从无机矿物制取酸、碱、盐类基本化工原料的工业,这类生产中主要是冷却用水,排出的废水中含酸、碱、大量的盐类和悬浮物,有时还含硫化物和有毒物质。有机化工废水则成分多样,包括合成橡胶、合成塑料、人造纤维、合成染料、油漆涂料、制药等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具有强烈耗氧的性质,毒性较强,且由于多数是人工会成的有机化合物,因此污染性很强,不易分解。

7. 医药行业废水用什么设备可以解决

一、制药废水类别
制药工业是我国水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严重危害水环境安全,是群众反映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是各级环保部门监管的重点。目前根据出台的《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把制药工业废水按照种类分为六类:发酵类、化学合成类、提取类、中药类、生物工程类、混装制剂类。

二、制药废水的产生及其特点

一种药品生产尤其是原料药生产过程中,往往包括几步甚至是十几步反应,使用的原料达数种甚至几十种,原料的单耗有的高达200:1,这些原料很大部分以“废水”的形式从生产系统中排出到外部环境。这些“废水”污染物含量高、毒性强并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物质,若不能妥善处理,则会破坏水体和生态环境,给人类的生存和生活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对这些“废水”进行有效处理、消除影响就显得非常重要。

三、工艺说明
制药废水的处理技术可归纳为以下几种:物化处理、化学处理、生化处理以及多种方法的组合处理等。物化法主要有混凝沉淀法、气浮法、吸附法、电解法和膜分离法;化学法主要有催化铁内电解法、臭氧氧化法和Fenton试剂法;生化法主要有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普通活性污泥法、生物接触氧化法、上流式厌氧污泥床法(UASB)等。但上述单一处理方法的效果不好,出水水质不稳定,通常采用多种工艺联合处理,才能保证稳定的处理效果。

四、工艺流程
针对该类废水的特点,我公司通常采用多种方法组合的工艺路线。预处理分质分流以提高各股废水的可生化性,消除或降低毒性物质对生化系统的抑制,然后混合进行生化处理,生化一般采用厌氧和好氧结合的工艺,深度处理一般选择化学强氧化或深度生物氧化等工艺。

8. 比较不同工艺类别的制药工业水污染排放限制的标准之间的差别

法律分析:主要区别是由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质情况(即环境要求)决定的。.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19-2002》的主要区别是水质要求不一样。相比较综合标准的指标要求宽松一些,譬如第二类污染物中COD指标,综合排放标准中一级标准是100mg/l,二级是150,三级是排放城市管网或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标准,更为宽松,是500,或者某些行业,更高一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四十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应当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禁止将不符合农用标准和环境保护标准的固体废物、废水施入农田。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及进行灌溉,应当采取措施,防止重金属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环境。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定点屠宰企业等的选址、建设和管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事畜禽养殖和屠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防止污染环境。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农村生活废弃物的处置工作。

9. 工业废水的分类和处理原则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废水的种类和数量迅猛增加,对水体的污染也日趋广泛和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安全。

一、工业废水分类

通常有以下三种:

第一种是按工业废水中所含主要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分类,含无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无机废水,含有机污染物为主的为有机废水。例如电镀废水和矿物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无机废水;食品或石油加工过程的废水,是有机废水。

第二种是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分类,如冶金废水、造纸废水、炼焦煤气废水、金属酸洗废水、化学肥料废水、纺织印染废水、染料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电站废水等。

第三种是按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分类,如酸性废水、碱性废水、含氰废水、含铬废水、含镉废水、含汞废水、含酚废水、含醛废水、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有机磷废水和放射性废水等。

前两种分类法不涉及废水中所含污染物的主要成分,也不能表明废水的危害性。第三种分类法,明确地指出废水中主要污染物的成分,能表明废水一定的危害性。

此外也有从废水处理的难易度和废水的危害性出发,将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归纳为三类:第一类为废热,主要来自冷却水,冷却水可以回用;第二类为常规污染物,即无明显毒性而又易于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生物可降解的有机物,可作为生物营养素的化合物,以及悬浮固体等;第三类为有毒污染物,即含有毒性而又不易生物降解的物质,包括重金属、有毒化合物和不易被生物降解的有机化合物等。

实际上,一种工业可以排出几种不同性质的废水,而一种废水又会有不同的.污染物和不同的污染效应。例如染料工厂既排出酸性废水,又排出碱性废水。纺织印染废水,由于织物和染料的不同,其中的污染物和污染效应就会有很大差别。即便是一套生产装置排出的废水,也可能同时含有几种污染物。如炼油厂的蒸馏、裂化、焦化、叠合等装置的塔顶油品蒸气凝结水中,含有酚、油、硫化物。在不同的工业企业,虽然产品、原料和加工过程截然不同,也可能排出性质类似的废水。如炼油厂、化工厂和炼焦煤气厂等,可能均有含油、含酚废水排出。

二、处理原则

工业废水的有效治理应遵循如下原则:①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杜绝有毒有害废水的产生。如以无毒用料或产品取代有毒用料或产品。

②在使用有毒原料以及产生有毒的中间产物和产品的生产过程中,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并实行严格的操作和监督,消除漏逸,尽量减少流失量。

③含有剧毒物质废水,如含有一些重金属、放射性物质、高浓度酚、氰等废水应与其他废水分流,以便于处理和回收有用物质。

④一些流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废水,不宜排入下水道,以免增加城市下水道和污水处理厂的负荷。这类废水应在厂内经适当处理后循环使用。

⑤成分和性质类似于城市污水的有机废水,如造纸废水、制糖废水、食品加工废水等,可以排入城市污水系统。应建造大型污水处理厂,包括因地制宜修建的生物氧化塘、污水库、土地处理系统等简易可行的处理设施。与小型污水处理厂相比,大型污水处理厂既能显著降低基本建设和运行费用,又因水量和水质稳定,易于保持良好的运行状况和处理效果。

⑥一些可以生物降解的有毒废水如含酚、氰废水,经厂内处理后,可按容许排放标准排入城市下水道,由污水处理厂进一步进行生物氧化降解处理。

⑦含有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毒污染物废水,不应排入城市下水道和输往污水处理厂,而应进行单独处理。

工业生产的多样性使产生的排水污染性质也纷繁复杂,如有机污染、无机污染、热污染、色度污染等等。因此,工业废水的处理不能从简单的几个标准COD、BOD、ss、pH就套用别人的工艺和设备,除上述指标外,影响处理的因素还很多,如温度、氨氮含量、pH、含盐量、有毒物质(有机磷)含量、表面活性剂(发泡物质)及染料含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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