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厨房下水能不能接雨水管,对此你的看法是什么
首先,从规范角度来看,是肯定不能排的,雨水管道就是排雨水的,你小型的污水处理器能处理到啥程度。但是,只要你想,你不处理都能排到雨水管道里。本身市政雨水管道就存在着污水混接的问题,混接的雨水管道一般都是有截流措施。
考虑下水和外墙是否漏水就可以了,水管走在顶上如果说后期万一发现滴水和渗水现象,直接拿下扣板就可以检查,很方便,这样既不会有水漏到别人家造成二次损坏甚至三次损坏。
㈡ 饭店污水排到河里违法吗
违法。
饭店污水灶肆排到河里违法,是隐盯轿涉嫌污染环境罪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则核、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饭店,或称酒店、旅馆,是一个主要为游客提供短期住宿的地方,酒店通常在提供住宿之余,亦为住客提供餐厅、游泳池或照顾幼儿等服务。一些酒店亦提供会议设施,吸引商业机构举行会议、面试或记者会等活动。酒店的宴会厅则可举行婚礼及舞会等活动。
㈢ 污水管能接入雨水管吗
雨水管中的水是不需要经过处理就可以直接排放到江河湖海,但生活污水必须经过水质处理,达标后才能使用或排放,如中水。
空调冷凝水管与污水管连接在水封遭到破坏时会污染室内环境。直接排到污水管里面,到了夏天受气温的影响,污水管里的臭气会从冷凝水管飘到室内,应该排到雨水管
在大市政管线中,雨水管是雨水管,污水管是污水管,任何小区内的排水要接入大市政,必须把雨水和污水分开,否则根本不让接.有一些要求不是很高的地区可以把雨水排入污水,但绝不允许污水排入雨水.
污水管绝对不可以接入雨水管。
一方面,污水排入通往天然水体的雨水系统,长此以往,必然造成水体环境污染。
另一方面,雨水系统设计不同于污水,污水中可沉物积累在雨水管道中,逐渐堵塞管道,导致失去正常的排水功能。
综合管沟就是雨污水共用.雨水属于废水管,如阳台废水如污水共用,臭气会倒排至雨水管道污染环境.
㈣ 小吃店污水能直接排下水道放法吗
一般说来企业生来产废水排水出向为城自市下水道并且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国标中并不存在一个《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具体来说,一个企业的污水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才能向城市下水道排放。(必须是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该下水道的去向如果是直接排向环境中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或二级标准,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中的相应标准)
㈤ 请问餐厨污水排到雨水管道里是违法行为吗
属于典型的雨污混接问题,雨水管道一般都直接连接河道,你如果这么做就等于向河道里排放污水,如果在北京的话,被排水集团等部门发现是一定会被处理的。
㈥ 雨水排入污水井违法吗
法律分析:不违法。一般而言污水和雨水的排放都是独立的,污水不允许排入雨水管道,而少量雨水进入污水排放管道是允许的,但不可大量排入,因为污水管道的容量有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卫生设施,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
㈦ 雨污分流是污水不能进雨水管,还是雨水不能进污水管
雨污分流是雨水不能进污水管,当然,污水是绝对不允许进入雨水管的。未分流情况下雨水可能进入污水管道。
雨污分流,是一种排水体制,是指将雨水和污水分开,各用一条管道输送,进行排放或后续处理的排污方式。用于被污染的河流。雨污分流便于雨水收集利用和集中管理排放,降低水量对污水处理厂的冲击,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率。
雨水可以通过雨水管网直接排到河道,污水需要通过污水管网收集后,送到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水质达到相应国家或地方标准后再排到河道里,这样可以防止河道被污染。由于初期雨水污染物浓度含量高,有条件的会设置收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管网进行处理。
(7)饭店污水可以排到雨水到吗扩展阅读
由于城市排水对下游水体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与排水体制有关,为了更好地保护环境,一般新建的排水系统均应考虑采用分流制系统。
其中收集和输送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或生产污水)的系统称污水排水系统;收集和输送雨水、融雪水的系统称雨水排水系统;只排除工业废水的称工业废水排水系统。
分流制排水系统按照排除雨水方式的不同,又分为完全分流制和不完全分流制两种排水系统。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既有污水排水系统,又有雨水排水系统,故环保效益较好。
新建的城市及重要的工矿企业,一般采用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工厂的排水系统,一般采用完全分流制。性质特殊的生产废水,还应在车间单独处理后再排入污水管道。
不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只具有污水排水系统,未建雨水排水系统,雨水沿天然地面、街道边沟、水渠等原有渠道系统排泄,或者为了补充原有渠道系统输水能力的不足而修建部分雨水道,待城市进一步发展再修建雨水排水系统,转变成完全分流制排水系统。
㈧ 餐饮污水排放雨水管处罚
法律分析: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四)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