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高分,跪求绵阳各大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园区地址
污水处理厂在绵阳市游仙区五里堆,富乐山国际大酒店左边地址:四川省绵阳市南河路22号信箱
绵阳市塔子坝污水处理厂,一家由中科成环保BOT运营的,地址绵阳市经开区板桥村 联系电话:028-85241599
绵阳市城区现建成面积73平方公里,城市人口73万人,城区日供水能力达到46万吨。现有西科大污水处理厂、塔子坝污水处理厂和科学城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排水管道总长度445公里,其中污水管道总长度233公里,雨水管道总长度212公里,岭南污水泵、东门泵站、剑南泵站、代家湾雨污水泵站、先农坛雨污水泵站、沈家坝污水泵站、碳码头雨水泵站、游仙坝污水泵站共八个泵站,用于排除老城区雨污水及输送污水至塔子坝污水处理厂。
随着城市的发展需要,为美化城市环境,保护城市水体环境,把绵阳建设成为“天蓝、地绿、水清、人和”的生态城市,绵阳市目前规划新建塘汛污水处理厂、永兴污水处理厂、七星坝污水处理厂、松垭污水处理厂4座污水处理厂。塘汛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选址于塘汛镇南端涪江边,规划用地面积7公顷,采用生化二级处理,出水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涪江;永兴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规模5万立方米/日,选址于永兴东部,安昌河南岸,规划用地面积10公顷。采用深度处理,出水由农灌渠进入涪江,由于农灌渠原水量小,基本无自净能力,出水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七星坝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规模8万立方米/日,选址在七星坝南端,涪江东岸,规划用地面积8公顷,采用深度处理,出水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涪江;松垭污水处理厂规划新建规模4万立方米/日,选址松垭南端,涪江东岸,规划用地面积3.6公顷,采用生化二级处理,出水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排入涪江。
园艺工业园-公交车站
途径公交车:13路; 32路; 45路; 57路
详情点击列表查看线路详情 13路 (骨科医院-九洲大道三号路口)
13路 (九洲大道三号路口-骨科医院)
32路 (科技园-五号桥站)
45路 (剑南市场-金家陵)
45路 (金家陵-剑南市场)
57路 (上马村-石桥铺村)
57路 (石桥铺村-上马村)
绵阳开发区三江光机电工业园
地址:绵阳市板桥街68号
三江电子信息工业园二门号
地址:绵阳市六一堂路669
九洲科技工业园
地址:绵阳市九洲大道257号
江油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地址:绵阳市江油市会昌路
电话:0816-3361515网络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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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请问有谁知道四川省挂牌整治260家污染企业的具体情况
四川省挂牌整治260家污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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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5 14:06 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为更好地落实主要污染物削减目标,强化污染治理,切实改善民生,省政府决定今年把200家工业企业、60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治理纳入全省“八大民生工程”和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实施挂牌整治。在今年的限期治理“花名册”中,我市有7家工业企业和3家畜禽养殖企业“榜上有名”,分别要求在2008年12月15日和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治。
限期治理的期限为12月15日
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限期治理”的名单确定以后,我省将在第一季度将260家污染企业分解落实到所属的市(州)、县(市、区)和相关企业。并完成被挂牌整治企业全部完成污染治理案的制定。从4月起,全省260家挂牌整治企业要全面动工建设,省政府将与各市(州)政府签订“污染源限期治理目标责任书”。“到第二季度末,我们争取要有50%的企业完成土建施工任务,30%的企业进行设备安装,20%的企业完成治理任务。”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任务明确按时推进限期治理企业的整治,是今年我省的创新举措,“这样一来,有明确的时间段,让限期治理的企业对照进度表,按时完成。”负责人告诉记者,第三季度,要争取50%以上的企业完成治理任务,30%的企业进入设备安装阶段和试运行,20%的企业完成土建施工任务。
此次260家限期治理的期限为12月15日,年底前,我省将对260家挂牌整治企业进行验收。
将挂牌一批市级限期治理企业
而在此次省级限期治理的企业名单中,我市共有10家企业被纳入进去。其中,限期治理的工业企业包括:青白江区成都玉龙化工有限公司、龙泉驿区龙泉炭素电极加工厂、彭州市彭州市九尺印染厂、双流县四川省至诚环保园林有限公司、邛崃市四川省高宇实业(集团)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新津县成都荣泰昌皮革有限公司、郫县成都大王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而这7家省级限期治理的企业,必须在2008年12月15日前完成治理任务。
而在省级限期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名单中,我市共有包括大邑县成都市金正食品有限公司、蒲江县满稼养殖场、彭州市四川康绿食品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三家企业“榜上有名”。按照进度要求,这三家企业必须在2008年11月15日前完成整治任务。
另据记者了解,除10家省级限期治理的企业外,我市还将挂牌一批市级限期治理企业,共同促进我市环境质量的改善。
治污不得力实行“一票否决”
据了解,对不能按时完成治理的企业,我省将“重处”。按照省政府明确要求,对不能完成挂牌限期治理的市(州)和企业与环保能力建设、污染治理资金补助、企业上市核查、新建项目审批、银行信贷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而对在年底前确实不能完成的污染治理企业采取限产、停产、关闭等措施。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省环保局每季度要通报一次各地污染治理进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验收。同时,要依法查处和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预警体系、监控体系,强化对环境危险性强的污染源监管,水污染企业日排水量在每日100吨以上的安装自动在线监测系统,所有火电企业必须按要求的技术规范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实现省、市、县(区)三级联网,开展水、气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工作,严禁超标排污和超证排污。
与此同时,我省要还对已上市公司环保情况检查,规范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的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通过“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开展企业法人环保知识培训,启动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定工作,促进企业加快增长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早日实现清洁生产、友好生产。(张德良 本报记者 李凌翌)
⑶ 四川的污水处理厂名单
四川华清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市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第四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第五污水处理厂(武侯污水处 理厂)
成都市第八污水处理厂
成都市金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成都市天雅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安德镇污水处理厂
白沙镇污水处理站
崇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
大安桥污水处理站
大邑县晋原镇污水处理厂
东升污水处理厂
都江堰市水质净化中心
凤凰河二沟污水处理厂
高新西区污水处理厂
海峡科技产业开发园污水处理厂
航空港污水处理厂
合江镇污水处理站
合作污水处理厂
洪安污水处理站
华阳污水处理厂
⑷ 2008 污水处理未达标企业
2006成都市青白来江区:农水局断面水质源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石油类、粪大肠菌群、铁成都市彭州市:西河水库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总氮
自贡市城区:烈士堰水厂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石油类、总氮
攀枝花市城区:三个监测断面水质均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泸州市城区:五渡溪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总磷
内江市城区:花园滩断面、蒙溪口水电站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总磷
6个月未达标:
成都市新都区:三水厂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石油类、粪大肠菌群
德阳市城区:二个监测断面中,西郊水厂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锰
内江市资中县:资中水厂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总磷、粪大肠菌群
宜宾市城区:二个监测断面水质均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资阳市简阳市:1#引水隧洞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生化需氧量
达州市渠县:渠县水厂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4个月未达标:
绵阳市江油市:岩咀头断面水质未达标,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
原来没达标,现在多数也没达标,不信你去查查
⑸ 四川省城市排水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排水行为,保障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防治水污染和城市内涝灾害,治理和保护水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城市排水设施的使用、运营、维修及其相关的活动适用本条例。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发展改革、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财政物价、水利防洪、卫生防疫、质量监督等行政管理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城市排水规划与污水处理建设、监督管理工作。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使用和保护城市排水设施的权利和义务,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和举报。
对在城市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表彰。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总体规划,遵循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与综合利用相结合的原则,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市排水和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专业规划。专业规划应当包括降水、中水、再生水及污泥处置综合利用等内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高本行政区域城镇污水的收集率和处理率。第七条新建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对原有雨水、污水合流的城市排水设施,应当制定雨水、污水分流分治的改造规划,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污水管与雨水管连接。第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设施项目,应当优先安排污水收集系统建设。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并稳定可靠、经济节能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报批。
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排水排入水体的排污口的设置应当经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确保排污口的设置符合水功能区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和防洪规划的要求。第九条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已覆盖的区域内,不得新建化粪池及相关活性污泥截污池、塘。
未被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覆盖的城市生活服务区,应当按规定配置格栅井、沉淀池或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域内,未被城市排水设施覆盖的居民聚居区、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度假区、机场、铁路车站等排放生活污水的区域和经济开发区、独立工矿区等排放污水、废水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建立中、小型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行污水处理达标排放。第十条承担城市排水设施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具有相应的资质。
城市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和验收程序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建设档案应当报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城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以及补偿污水处理运营成本差额所需经费。第十二条城市区域具有排水功能的河道、沟渠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三章城市排水许可第十三条在城市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排水户应当按照城市排水专业规划的要求,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管网。严禁排水户将污水直接排入水体。第十四条城市排水实行许可制度。直接或者间接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水的下列排水户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一)排放工业污(废)水、医疗污水的企、事业单位;
(二)排放污水的宾馆、酒店、垃圾中转站、粪便处理场、屠宰场、养殖场、农贸市场等;
(三)排放污水的机动车清洗场、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和混凝土制品场等。
前款所规定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的排水户,由排水户所在地的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污水排放标准确定;未取得城市排水许可证的,不得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
自建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符合城市排水专业规划,与城市公共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连接的,应当申请办理城市排水许可证。
⑹ 四川省各城市工业废水排放量
2015年,全省废水排放总量34.16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7.16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20.97%;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26.97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78.96%;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量0.02亿吨,占废水排放总量的0.07%。
全省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18.64万吨。其中,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5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8.55 %;农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49.30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41.55 %;城镇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量58.83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49.58%;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排放量0.37万吨,占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0.31%。
全省废水中氨氮排放量13.14万吨,其中,工业氨氮排放量0.53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4.00%;农业氨氮排放量为5.23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39.77 %;城镇生活氨氮排放量7.35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55.93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不含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量0.04万吨,占氨氮排放总量的0.30%。
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7.21%,比上年降低1.3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