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怎么记录
记录开始排放的 时间和船位,结束排放的时间和船位,排放的立方数。时间记录当地时即可。船位一定要和驾驶台协调好,注意离岸距离和船速。离岸距离12海里,船速不能小于4节。
② 船舶生活污水能在港区排放吗
根据《73/78 国际防污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理》、《江苏省内版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权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港船舶不得直接向码头所在水域直接排放污染物。
港口应设置岸上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站,以软管吸取到港船舶的生活污水,汇入陆域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航道两侧应有船舶油废水和垃圾回收站,故到港船舶的油污水、固体废物一律送交至船舶油废水回收站和船舶垃圾站处理,不得在作业区码头水域排放。
③ 欧洲特殊区域船舶生活污水特殊区域能排放吗
英国对船舶生活污水的排放是有严格的规定的
④ 船舶生活污水的危害有哪些
(1)对水环境的影响船舶生活污水未经处理任意排入水环境,会发生一系列生化作用。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是细菌及其他微生物利用水中的溶解氧将有机物分解为无机物和二氧化碳的过程。水藻吸收二氧化碳,通过光合作用使自身生长,同时放出氧气。这种自然净化过程虽然进行得非常缓慢,但该过程仍然是一种平衡过程,而维持该平衡的决定因素是溶解氧的含量。如果大量的生活污水排入水环境,就会造成水中溶解氧的含量降低,破坏了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和生态平衡,改变了水环境的生态特征,造成水环境中的鱼类等动物的死亡或迁移。船舶生活污水中的营养盐进入水环境后,当其含量达到0.01毫克/升时,便可使藻类过度地生长和繁殖,出现富营养化,使水中溶解氧的含量降低,产生厌氧条件,使海洋动、植物群中的好气性群体(如鱼类)被低级的厌氧群体(软虫类)所取代。水环境的自然净化过程的破坏再加之生活污水中悬浮固体的存在,将对海滨浴场和渔场的资源产生较严重的影响。
(2)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每一毫升未经处理的粪便污水中含有大约几百万个细菌,其中多数是致病细菌,可传染多种肠道传染病。粪便污水如果不经过充分处理以杀死病细菌的话,它就会污染水源,并传播这类疾病,这便会对人类的健康产生威胁。
2008年10月以来,黄岛检验检疫局卫生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管过程中经常发现,进境船舶的生活垃圾在处理过程中存在未经消毒私自移运、随意抛入海海岸边的垃圾域、不实行分类管理以及消毒不彻底等问题。有关专家提醒,进境船舶垃圾处理亟待加强。
船舶生活垃圾处理不当会造成重大危害。私自移运的垃圾未经任何消毒处理,存在卫生安全隐患;船方为节省垃圾消毒移运费用,将垃圾抛入大海或私自移运,抛入海域的垃圾,严重污染海洋环境;未分类的垃圾不利于后续监管处置,且造成资源浪费;消毒不彻底的垃圾仍携带致病菌及病媒昆虫等。
美国海洋保护协会于2006年9~10月在日本、美国和新西兰等68个国家的海岸开展清扫行动,回收了重达3000吨的800万件垃圾,其中包括190万个烟蒂、77万个食品包装和食品容器、70万个各种盖子和69万个塑料袋等。烟蒂、食品包装和塑料制品等海洋垃圾数量如此惊人,已经严重威胁海洋生物的生存。
美国海洋保护协会指出,垃圾中含有的化学物质正在污染海洋,每年全世界有约100万只海鸟因为吞食塑料垃圾或缠绕在渔具上而死亡。
⑤ 船舶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船舶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卫生间污水、餐厨废水、洗衣服废水、一般污水量不大,可采用一体化MBR过滤工艺,设备体积小,操作简单,适合在船体使用。
⑥ 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达标后在三峡库区能排放吗
GB18918-2002 污水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2002年以前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管理都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由于该标准多数指标是针对工业废水的,当时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如: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为此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2001 年提出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并于2002年12月27日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国家技术监督检验总局批准发布,2003年7 月1日正式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表1 《标准》基本控制项目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项目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A标准 B标准 1 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 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 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 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 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 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 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 pH 6~9/6~9 6~9/6~9 6~9/6~9 6~9 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⑦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这个的话船舶的话,你要去问一下那些正在经营船舶生意的人啊,相关人员啊,或者去知乎看一下那些文章,每一辆船舶那个排放量都不一样。
⑧ 国内船舶要求船舶配备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计算书吗
你好,以后大部分船(除非非常小的船)都必须安装污水处理器了。
2011年回9月1日前安放龙骨、400总吨及以答上、有营运证的机动货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主要是引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污染水域。
根据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
⑨ 最近陆地4到12海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不大于多少mg
Marppol公约附则四来 第11.1.1条:船舶在距最源近陆地3 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则第9.1.2条所认可的系统,排放业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 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由此可见,只要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处理过的生活污水都是可以排放的,没有量的要求,除非港口国另外有规定
⑩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怎么记录
通常,将船舶排污,即排放环境污染的物质,分为两大类:油类(石油及其炼内制品)和非油有害容物质。
油类污物的排放,有操作性排放和事故性排放两种方式。
操作性排放包括油舱的压载水、洗舱水,以及动力装置运转中排出并漏入舱底的油料所形成的含油舱底水的排放。需将排放的时间、船位、排放方式(一般是油水分离器)、数量,都记入《油类记录簿》,具体记录规则由轮机长负责。
事故性排放,及时控制污染源后,立即记录事故过程,汇报船舶管理公司、所属区域海事局或最近沿岸国当局,填写相对应的表格,一般包括(1)船舶的特征;(2)事故发生的时间、种类和地理位置;(3)污染物质的数量和类别;(4)援助或救助的措施。各个国家的记录有各个版本,无法详述。
非油类排污包括1.有毒类液体和海运包装有害物质,,由船长或大副记录在《散装运输有毒液体物质船舶货物记录簿》。2.船舶生活污水,通过粪便柜排放,需机舱人员记录排放时间和船位,以及粪便柜的投药量。船舶垃圾焚烧有或者由岸上接受,需大副填入《垃圾记录簿》。3.船舶压载水换水由大副记录在《压载水记录表》。
很复杂,根据船舶、航线的不同,无法一一细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