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生产废水的污泥处理
污水处理工艺中,污泥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一般由比较松散的小块物质组成,含水率较高,污泥容积可达其所含固体容积的数十倍,污泥中含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有害物,而且可能含有危险的病原菌、寄生虫卵等。加之污泥的性质很不稳定,极易腐化,造成二次污染,故需及时处理,使含有病原菌、散发臭味的腐化物质数量减少并使其分解。
水解池中产生的污泥性质较为稳定,且沉降性能良好。对于城市住宅区的污泥处理,可调用抽粪车定期清理,外运填埋。
而对于对生产废水的前期处理中产生的化学沉淀物,需设专用污泥处理设施对其进行处理,由于生产废水处理中产生的污泥主要成分为磷酸钙,可将其作为磷肥加以利用。臭味与噪音控制
废水处理站的臭味是客观存在的,对于工艺设计者来说,保持废水在好氧构筑物不发生局部厌氧是很重要的;在企业生产初期,可能由于废水排放量较少而导致酸化水解池的停留时间增加,工艺自动由酸化转变为厌氧而产生的沼气,可根据要求回收利用或者燃烧处理排放;在管理方面,即时处理清捞出的固体废弃物则是消除臭味的重要手段。
处理站的噪声主要来自于曝气池所需的鼓风机,消除其影响有以下措施:鼓风机尽量安装在隔音效果较好的构筑物内,或采用淹没式曝气等方式;选择鼓风机时尽量选用转速低的风机;鼓风机的进出口安装消音器;在鼓风机房内部的墙面上安装隔音板、使用双层隔音玻璃、专门的进风口等可消除噪音的影响。工艺分析
该工艺有以下优点:
a) 微生物浓度高、生物活性高、容积负荷高;
b) 处理效率快,总水力停留时间少于其它同类工艺;
c) 运行稳定可靠,搞负荷冲击能力强;
d) 能耗低,出水水质好,并有脱氮除磷功能;
e) 以废治废,用酸性的酸洗废水中和化学沉淀后的碱性磷化废水,将废弃物资源化;
f) 操作环境噪声小、环境清爽;
g) 污泥产量少、不必回流、不膨胀、易于维护管理。
❷ 污泥处理要求规范有哪些
污泥处置:是指处理后污泥的消纳过程,处置方式有土地利用、填埋、建筑材料综合利用等。污泥土地利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标准和规定。污泥土地利用主要包括土地改良和园林绿化等。污泥用于园林绿化时,泥质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园林绿化用泥质》(CJ248)的规定和有关标准要求。污泥必须首先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污泥用于盐碱地、沙化地和废弃矿场等土地改良时,泥质应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土地改良泥质》(CJ/T 291)的规定;并应根据当地实际,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污泥农用时,污泥必须进行稳定化和无害化处理,并达到《农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农用标准和规定。污泥填埋。不具备土地利用和建筑材料综合利用条件的污泥,可采用填埋处置。国家将逐步限制未经无机化处理的污泥在垃圾填埋场填埋。污泥填埋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泥质》(CJ/T 249)的规定;填埋前的污泥需进行稳定化处理;横向剪切强度应大于25kN/m2;填埋场应有沼气利用系统,渗滤液能达标排放。
污泥处理:以园林绿化、农业利用为处置方式时,鼓励采用厌氧消化或高温好氧发酵(堆肥)等方式处理污泥。污泥以填埋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高温好氧发酵、石灰稳定等方式处理污泥,也可添加粉煤灰和陈化垃圾对污泥进行改性。高温好氧发酵后的污泥含水率应低于40%。污泥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污泥以建筑材料综合利用为处置方式时,可采用污泥热干化、污泥焚烧等处理方式。污泥焚烧的烟气应进行处理,并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等有关规定。污泥焚烧的炉渣和除尘设备收集的飞灰应分别收集、储存、运输。鼓励对符合要求的炉渣进行综合利用;飞灰需经鉴别后妥善处置。
污泥运输和储存:运输过程中应进行全过程监控和管理,防止因暴露、洒落或滴漏造成的环境二次污染;严禁随意倾倒、偷排污泥。 污泥中转和储存。需要设置污泥中转站和储存设施的,可参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等规定,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和使用。
污泥处理处置安全运行与监管: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单位和各污泥接收单位应建立污泥转运联单制度,并定期将记录的联单结果上报地方相关主管部门。营单位应建立完备的检测、记录、存档和报告制度,并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及其副产物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跟踪、记录和报告,相关资料至少保存5年。填埋场运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定期对污泥泥质、填埋场场地的水、气、土壤等本底值及作业影响进行监测。
❸ 污泥处理法废水的温度范围一般是多少
活性污泥抄法中适宜的污泥浓度一般为2500~4000mg/L ,适宜的污泥指数一般为70~200之间 。 活性污泥法是一种污水的好氧生物处理法,由英国的克拉克(Clark)和盖奇(Gage)于1912年发明。
❹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和处置技术规范的代码是多少
是不是 CJJ 131-200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技术规程。
❺ 污泥排放应执行什么标准
污泥排放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24188-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泥质 。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4.1.2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排入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部分一类污染物和选择控制项目不分级。
4.1.2.1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4.1.2.2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和湖、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4.1.3标准值
4.1.3.1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基本控制项目,执行表1和表2的规定。
4.1.3.2选择控制项目按表3的规定执行。
4.1.4取样与监测
4.1.4.1水质取样在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末端排放口。在排放口应设污水水量自动计量装置、自动比例采样装置,PH、水温、COD等主要水质指标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
4.1.4.2取样频率为至少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以日均值计。
4.1.4.3监测分析方法按表4或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认定的替代方法、等效方法执行。
4.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4.2.1标准分级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所在地区的大气环境质量要求和大气污染物治理技术和设施条件,将标准分为三级。
4.2.1.1位于GB3095一类区的所有(包括现有和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处理厂,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一级标准。
❻ 污水处理厂处置后的污泥有哪些规范
GBT23485-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混合填埋用泥质》要求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