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污废水检测的检测项目和标准包括什么呢
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工厂,常规的检测项目:PH、CODcr、BOD5、石油类、LAS、氨氮、色度、总砷、专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属、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排放标准编辑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
㈡ 污水检测指标都有哪些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 A 标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日均值) mg/l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一级标准A 标准 B 标准1 、化学需氧量(CODcr) 50 60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3 、悬浮物(SS) 10 204、 动植物油 1 35 、石油类 1 36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0.5 17、 总氮 (以 N 计) 15 208、 氨氮(以 N 计) ① 5(8) 8(15)9、 总磷(以 P 计) 0.5 110 、色度(稀释倍数) 30 3011、 pH 6-912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备 注: 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法律依据
《环保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第三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促进农业环境保护新技术的使用,加强对农业污染源的监测预警,统筹有关部门采取措施,防治土壤污染和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石漠化、地面沉降以及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富营养化、水源枯竭、种源灭绝等生态失调现象,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
县级、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㈢ 污水的采样
污水是指在生活和生产等过程中,丧失了原有的功能,并受到污染,带入了原本不应该具有的物质的水,成分可以很单一也可以很复杂。水污染是和空气污染与噪声污染一起最常见的三大污染之一,引起环境的损坏,是必须控制的污染。
要得到有代表性的污水数据,就需要根据污水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对污水水样进行采样,将采集到的有代表性的样品现场测试或者送往专业的实验室进行分析,得出污水的分析结果,为排污的情况控制制定要求,为环境提供保驾护航的依据。
下面就来说说污水采样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选择正确的采样地点。正常情况下,一类污染物要在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或者专门处理一类污染物的设施排放口进行采样,二类污染物要在总的排放口进行采样,一类污染物未达标的情况下,是不能跟二类污染物混合并排放的。
其次要选择合适的采样方式,一般分为瞬时采样和混合采样。对于污染物不稳定,容易受到混合影响,不能连续排放,需要考察特定时间段内的污染物,研究污水的变化规律的情况,一般需要采集瞬时水样,另外就是污水长期稳定排放,污染物浓度变化不大的情况下,也可以采集瞬时水样,此时的瞬时水样可以代表这一个稳定时段内水质的状况;对于需要计算一段时间内的污水的平均浓度和负荷,污水变化程度达或者污水控制标准明确要求的,一般采集混合水样。
再者要选择正确的采样频次。一般参照的依据包括排污许可、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环境管理规定和自行监测方案等;对于没有明文规定的,一般根据污水的排放规律和生产持续时间来定。
接着就是选择正确的采样工具和保存容器。采样工具和保存容器选择的原则主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不能跟污水相关项目因子起反应,二是满足监测分析方法的要求。
马上进入到现场采样的环节,到达指定的采样点位后,将前期准备的东西摆放整齐,开始采集样品,采样时,需要去除水面的漂浮物,在污水正常排放的时段内进行采样,采样时不能搅动水底的沉积物,不然会导致结果产生非常大的误差,采样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要求:采样时,除了部分不能润洗采样瓶的项目(比如油类,挥发性有机物类,微生物类等),都需要先用待采样的污水润洗采样瓶2-3次;对于可以混合采样的因子可以采集到同一个采样瓶,不可以混合的必须单独采样;对于必须满瓶的因子,要不留气泡;对于时效性短或者必须现场监测的因子,必须现场进行分析检测。
样品采集完成后,根据采集的因子,分别加入固定剂,延长保存的时间,保证污水对应的因子不会发生较大的变化,然后尽快运送到实验室进行分析。污水检测因子的保存条件、推荐采样量、添加固定剂的类型和保存时间可以参考相应因子的检测方法,检测方法无规定的,推荐参考《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91.1-2019)附录A。
最后,在污水样品采集过程中,要注意相应的质量控制,以保证污水的分析结果的准确性,一批次水样均应该采集一个全程序空白样,全程序空白样的结果应该低于相应因子的检出限,否则就要查找原因,是否存在污染的情况,还应该对于可以采集平行样品的项目,每批次至少采集一个现场平行样,在样品较多的情况下,应该采集至少10%的现场平行样,现场平行样的结果和对应污水的结果要满足相应的偏差,否则应查找原因。
污水采样是污水检测的重要一部份,只有采集的样品是准确的,才能为整个污水的管理打好坚实的基础。
㈣ 生活污水都检测哪些项目污水检测标准是多少
污水是平时生产生活中所产生的废水。
西安环境检测网污水检测项目:
1.化学需氧量
化学需氧量高意味着水中含有大量还原性物质,其中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化学需氧量越高,就表示江水的有机物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
水体中的好氧微生物在一定温度下将水中有机物分解成无机质,这一特定时间内的氧化过程中所需要的溶解氧量,是表示水中有机物等需氧污染物质含量的一个综合指标。
3.悬浮物
悬浮在水中的固体物质,包括不溶于水中的无机物、有机物及泥砂、黏土、微生物等。水中悬浮物含量是衡量水污染程度的指标之一。
4.细菌总数
指ml水样在营养琼脂培养基中,于37摄氏度经24h培养后,所生长的细菌菌落的总数
5.总磷
水样经消解后将各种形态的磷转变成正磷酸盐后测定的结果,以每升水样含磷毫克数计量
6.大肠菌群
指的是具有某些特性的一组与粪便污染有关的细菌,这些细菌在生化及血清学方面并非完全一致,其定义为:需氧及兼性厌氧、在37℃能分解乳糖产酸产气的革兰氏阴性无芽胚杆菌。
水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海水水质标准 GB 3097-1997
渔业水质标准 GB 11607-89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 5084-92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93
废水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6-2001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8978-1996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52-1983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6-8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GB 4914-85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92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1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7-92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8-2001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5580-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5581-9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082-1999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 CJ 3025-1993
㈤ 一般污水处理厂的取样有什么要求
1、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点
(一)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第一类污水物, 取样点位一律设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的排放口或专 门处理此类污染物设施的排放口。
(二)第二类污染物取样点位一律设在排污单位的外 排口。
(三)对整个污水处理设备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 污水处理设施污水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口 设置取样点。
(四)对各污水处理单元效率监测时,在各种进入处 理设施单元污水处理的入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总排放 口设置取样点。
(五)在污水排放口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口、出口设 水量监测点。
2、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频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 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中的规定,城镇污 水处理厂采样频率至少为每两小时一次,取24h混合样, 以日均计。 工业废水监测频率按《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 8978-1996)生产周期<8h,每2h采样一次,生产周期 >8h,每4h采集一次。其他污水样,24h不少于2次。最 高允许排放浓度按日均值计算。
3、污水处理厂污水采样器具
取样可用无色具塞硬质玻璃瓶或具塞聚乙烯瓶或水桶。
(1)浅水采样 当废水以水渠形式排放到公共水域 时,应设适当的堰,可用容器或用长柄采水勺从堰溢 流中直接采样。在排污管道或渠道中采样时,应在具 有液体流动的部位采集水样。
(2)深层水采样 适用于废水或污水处理池中的水 样采集,可使用专用的深层采样器采集。
(3)自动采样 利用自动采样器或连续自动定时采 样器采集。可在一个生产周期内,按时间程序将一定 量的水样分别采集在不同的容器中;自动混合采样时 采样器可定时连续地将一定量的水样或按流量比采集 的水样汇集于一个容器中。
4、污水处理厂污水取样量
原则上根据监测项目的多少计算水样的需要量,按 照需要量的1.1 ~ 1.3倍采集水样。单个监测项目的采样 体积应在50 ~ 500ml之间,供一般物理性质、化学性质 分析用水样有2L即可。
5、污水处理厂取样方法和注意事项
1)取样方法
污水处理厂采集水样的基本要求是所取的水样具有代表性。在取样时要注意:定时间、定起点、定数量、 定方法。同时做好记录。
2)注意事项
取样时要根据取样计划小心采集水样,并使水样在 进行分析以前不变质或受到污染。
6、水样的保存
一、影响水质变化的因素
物理作用:易挥发成分的挥发、逸失;容器壁及水 中悬浮物对待侧成分的吸收;待测成分从器壁上、悬 浮物上溶解出来等。
化学作用:氧化还原作用的发生等 生物作用:细菌等微生物和藻类的活动,使待测成 分发生改变;另外微生物和藻类死亡又向水中释放出某些成分。
二、水样的存储容器
常用存储水样的容器材料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 和聚四氯乙烯。
A、 容器不能是新的污染源,例如测定硅及硼时就不 能用硼硅玻璃瓶。
B、 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例如,测 定有机物时,不能用聚乙烯瓶。
C、 容器不能与某些待测组分发生反应,例如,测定 氧时,水样就不应贮于玻璃瓶中。
D、 测定对光敏感的组分,则水样应贮于棕色试剂瓶 中。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三、水样的保存方法
A:冷藏或冷冻 能抑制微生物的活动,减缓物理作用和化学反应速度。如将 水样保存在-18~-22°C的冷冻条件下,会显著提高水样中磷、氮、 硅化合物以及生化需氧量等监测项目的稳定性,并对后续分析测 定无影响。
B: 加入保存药剂 在水样中加入合适的保存试剂,能够抑制微生物活动,减缓 氧化还原反应发生。加入的方法可以是在采样后立即加入;也可 在水样分样时,根据需要分瓶分别加入。
C:过滤和离心分离 水样浑浊也会影响分析结果。用适当孔径的滤器可以有效地 除去藻类和细菌,滤后的样品稳定性提高。一般而言,可用澄清、 离心、过滤等措施分离水样中的悬浮物。 污水处理厂污水 污水处理厂污水水样的保存 水样的保存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四、水样的保存条件
水样允许保存的时间与水样的性质、分析指标、溶 液的酸度、保存容器和存放温度等多种因素有关。 不同的水样允许的存放时间也有所不同。一般认为, 水样的最大存放时间为: 清洁水样 72小时,轻污染水样 48小时,重污染水样 12小时。
㈥ 一般污水处理厂的取样有什么要求
cjj60-2011《城镇污水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取样一般是24小时混合样,至少2小时一次。
㈦ 污水处理水质检测标准
法律分析:污水处理水质检测标准为GB3097-97海水水质标准 GB3838-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8703-88。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贯彻国家有关标准化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组织制定全国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 (三)组织制定国家标准; (四)指导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工作,协调和处理有关标准化工作问题; (五)组织实施标准; (六)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统一管理全国的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八)统一负责对有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业务联系。
㈧ 污水检测项目包括那五项其中一级标准是什么二级标准是什么三级标准是什么
PH、COD、SS、氨氮、石油类、BOD5。一般前5项,有的也监测B0D5,污水排入受纳水体中是要分级别的。
1.首先确认排放单位类别、收纳水体的级别,然后按照如果有行业标准的话,就按行标,没有的话,按照GB3838-2002,如果还没涉及到,可以参照国际同类法律。
2.以下是GB3838-2002中的标准:
4.1 标准分级:
4.1.1 排入GB3838皿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V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4.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4.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1.1和4.1.2的规定。
4.1.5 GB3838中I、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4.2 标准值
4.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4.2.1.1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4.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4.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4.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3.个人知识片面,回答不足请多包涵,谢谢!
㈨ 污水的采样方法有哪些
采集方法如下。
(1)瞬时水样 按规定,在某一时刻采样。适用于废水的组分和浓度随时间变化较小、污水处理设施(如调节池)稳定排放的废水。
(2)平均混合水样 在一段时间内(按管理需要而定,一般为一昼夜或一个生产周期),每隔相同的时间分别采集等量水样,然后混合均匀而组成的水样,多于几个性质相同的生产设备、设施排出的废水,或同一设备、设施流出的流量恒定但水质变化较大的废水。
(3)平均比例混合水样 在一段时间内,每隔相同的时间分别采样,然后按相应的流量比例混合均匀而组成的水样,或在一段时间内,流量大时多取,流量小时少取,然后将所取水样混合均匀的水样。适用于废水流量、污染物组成与浓度周期性变化的水质。生活污水一般常采集平均比例混合水样或平均混合水样。
(4)连续比例混合水样 在有自动连续采样器的条件下,在一段时间内按流量比例连续采集而混合均匀的水样。
(5)单独水样 即单独采样、单独分析,且应随时采样、随时分析、如有必要,还应在取样现场进行水样固定。适用于:污染物组分分布不均匀,如油类、悬浮物等;污染物组分在放置过程中很容易发生变化、如溶解氧、硫化物等。
分时间单元采集样品时,以下项目只能单独采样,不能组成混合样品;PH值、COD、BOD、硫化物、溶解氧、有机物项目。
㈩ 工业废水污水监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可分为造纸废水、蚀刻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冶金废水、印染废水、炼油废水、医疗废水等。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项目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PH、CODcr、BOD5、石油类、LAS、氨氮、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生活废水检测测试: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总铁、总锰、硫酸物、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游离氯、总镉、六价铬、汞、总铅等。
城市排水检测测试项目: 水温(度)、色度、易沉固体(15min)、悬浮物、溶解性固体、动植物油、石油类、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Cr)、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2计)、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硒、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挥发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可吸附性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有机磷农药(以P计)、五氯酚。
工业废水水样采集 :
1、采样前的准备
(1)容器准备 容器的选择原则:水样不溶于容器、容器材质不吸附水样中某些组分、水样与容器不发生直接化学反应、避开物质的“相似相溶”原理。
(2)采样器的准备: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冲洗干净(三洗)。
2、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1)水样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损失和丢失,要包装好,贴上标签、密封好。
(2)储存水样的容器可能吸附、玷污水样,因此,要选择性能稳定、杂质含量低的材料作容器,常用的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聚四氟乙烯,最常用的是硼硅玻璃、聚乙烯瓶。
(3)运输过程要求尽快,常用监测车、汽车、船,甚至飞机。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测试执行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排放标准编辑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