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总余氯的排放要求
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污水中,粪大肠菌群、肠道致病菌、肠道病毒和回总余氯的排放要答求分为两种情况:
1、处理后的污水通过下水道,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其粪大肠菌群50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总余氯≤6-9mg/L;
2、处理后的污水进入自然水体的,其粪大肠菌群500MPN/L;不得检出肠道致病菌;不得检出肠道病毒;总余氯≤0.5mg/L
Ⅱ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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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GB 18466-2005
标准名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英文标题: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替代情况:GB 18466-2001 GB 8978-1996部分
实施日期:2006-1-1
颁布部门: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内容简介: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Ⅲ 废水中有哪些细菌
要看是什么废水:医院d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传染病结核病医院污专水、纺织废水、养殖属屠宰肉制品加工废水、发酵酿造工业废水。
常规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数
个别的有: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双歧杆菌属、肠道病毒、大肠杆菌噬菌体、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属、副溶血弧菌等等等。
Ⅳ 废水中有哪些细菌
要看是什么废水:医院d 兽医院及医疗机构含病原体污水、传染病结内核病医院污水、纺容织废水、养殖屠宰肉制品加工废水、发酵酿造工业废水。
常规有: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数
个别的有:链球菌、产气荚膜梭菌、双歧杆菌属、肠道病毒、大肠杆菌噬菌体、沙门氏菌属、志贺氏菌属、铜绿假单胞菌、葡萄球菌属、副溶血弧菌等等等。
Ⅳ 肠道病毒属于什么
病毒 抗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