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废水污染物年达标排放量的计算方法
每一抄个企业都要在环保局审批一个 “排污许可证”,这个许可上表明了该企业污染物一年的排放总量,至于怎样计算,各地都有不同的方法。必须条件有:根据生产工艺,企业在设计时首先要做《环境影响评价》,这里面已经明确了这个项目的所有对环境的影响,在企业建设时也必须遵照这里面的规定去做,否则,你的那个“排污许可证”是领不到的,在国家“环保一票否决”的规定下,你也就不能生产。
那么,这个排放量是怎样计算的呢?环保局每年都向企业发放一个“三废”排放报表,这个表格需要企业自己根据实际消耗,终点填写产品产量、能源消耗等。然后环保部门更根据检测数据进行计算。当然,这个报表不是这么简单,其实也是一个复杂的计算过程,如果企业弄虚作假,他们会看出来的。
㈡ 环境保护登记表生活污水怎么填
生活污水的产生量,根据职工人数来判定。平均每个人约每月约0.7方污水。如果职工无住宿,无洗刷用水,这个,生活污水产生量可以适当减少,如果厕所也是用的别人的,工作场所又无洗刷废水可以不报。
㈢ 排污登记表中废水排放信息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废水排放信息”,如果企业有环评文件及批复的,结合环评文件填报水排放信息。无环评的,根据企业实际排污情况填报。若无废水排放的,无需填报此表。(1)废水处理设施:指主要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如,“综合污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设施具体名称。(2)废水处理工艺:如,物理处理法、化学处理法、物理化学处理法等,如果选择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类废水处理工艺具体名称。(3)废水排放口名称:一般可命名为工业废水排放口、生活废水排放口等。(4)废水排放标准:大多数企业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5)排放去向:指废水出厂界后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内部循环使用不向外环境排放(畜禽养殖行业废水用于农田灌溉也属于不外排);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他单位、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的,需填写具体污水处理厂及其他单位名称;进入海域、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的,需填写具体海域、水体名称;进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写具体下水管网名称。
法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二)精简高效,衔接顺畅。排污许可制衔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制度,融合总量控制制度,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排污权交易等工作提供统一的污染物排放数据,减少重复申报,减轻企事业单位负担,提高管理效能。公平公正,一企一证。企事业单位持证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环境安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污染治理责任,多排放多担责、少排放可获益。向企事业单位核发排污许可证,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并明确其排污行为依法应当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权责清晰,强化监管。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在生产运营期接受环境监管和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监管的主要法律文书。企事业单位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证排污,自证守法。环境保护部门基于企事业单位守法承诺,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依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公开透明,社会共治。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流程全过程公开,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部门监管执法信息及时公开,为推动企业守法、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创造条件。(三)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有效运转,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精简合理、有机衔接,企事业单位环保主体责任得到落实,基本建立法规体系完备、技术体系科学、管理体系高效的排污许可制,对固定污染源实施全过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现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
㈣ 求助:环评登记表中的具体项目如何填写
1.环保投资最低比例没有硬性规定的,根据项目本身确定;2.学校的话原内辅材料不需要写;容3.可根据本地的调查数据(在校内食宿的可按照每人每天200l,不在校内食宿的可按照每人每天120l,大概合理就可以的),电耗燃油燃气燃煤情况都可以问业主,这些如果不知道的都可以参照当地环评报告中能耗情况进行类比计算;4、废水量比如学校主要为生活污水,可按照用水量的80%或者90%进行计算都可,排放到哪里你需要进行现状调查啊,同时要了解清楚受纳水体的功能级别,及需达到几级排放标准才能排放;5、学校的工艺流程可以略啊。6、防治措施指的是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的防治措施。比如油烟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废水用地埋式处理,废渣由环卫部门收集后送至垃圾填埋场,噪声的隔声窗措施,当然这些都是随便举的例子,你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调查并进行说明。登记表很简单的,审批也不严,而且网上有很多模板,你网络一个出来看下就知道了。
㈤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如何填写
从现有环境保护行政法律、法规、规定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申请表》不是一个全国性的统一的申请文件,应该是地方环保部门自行制定的申请文件格式,应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 工业类怎么填写
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建设单位(盖章):
编制日期:二00
年
月
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
填
表
说
明
一、本表一式四份,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后,由项目审批单位、省、县(市、区)环保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各备存一份。
二、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项目内容及规模按项目立项批复为准。
三、行业类别按化工石化、水电、造纸、冶金、建材、机械电子、其他七类行业分类填写。
四、投资比例指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百分比。
五、填表时应标明必要的计量单位(如:原辅材料用量:吨/年,废水排放量:吨/年或吨/天等等)。
六、废水排放去向应标明具体的受纳水体(如:具体的河流水系、湖泊、水库等的名称)。
七、周围环境简况应说明项目建设地点周围环境现状(大气、噪声环境)达到的功能规划区类别、周围如有敏感区或需特殊保护地区(如: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学校、医院等等)要说明并附上与项目建设地点相关的外环境关系图。
八、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应对每种污染物治理措施采取的方、污染物的进出口浓度、年排放总量进行简述并分析其效率性、可靠性、先法、工艺流程、投资进性。
九、如本表某些部门篇幅不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占地面积㎡
使用面积㎡
总投资(万元)
环保投资(万元)
投资比例
预期投产日
预计年工作日
一、项目内容及规模
二、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三、水及能源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燃油(吨/年)
电(千瓦/年)
燃气(标立方米/年)
重油
轻油
燃煤(吨/年)
其它
四、废水(工业废水□、生活废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五、周围环境简况(可附图说明)
六、生产工艺流程简述(如有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产生,须明确产生环节,并用文字说明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
七、与项目相关的老污染源情况(包括各污染源排放情况,治理措施,排放达标情况)
八、拟采取的防治污染措施(包括建设期、营运期及原有污染治理)
九、当地环保部门审查意见(包括项目执行的环保标准):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十、审批意见:
经办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备注:除审查和审批意见,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
㈦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怎么写
填报要求
1. 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初次申报或者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环保部门指定的网站填报本表并根据实际需要打印存档。无法网上填报的排污单位可在所在地环保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并按规定填报。
2. 本表须按“填报说明”如实规范填报,各项栏目不得空缺。如属于“无”、“零”、“未检出”、“未测”、“不明”等,应用文字注明;《生产工艺示意图》可绘制后上传(word、jpg格式);填报纸质报表的如内容较多可另附页。
3. 本表中含有“□”的表项为系统选择项目,填报单位按系统给出的项目进行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报。
填报说明
【表封】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填报主要负责人的居民身份证号码。
2.[单位名称]: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报。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签章认可。没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单位实际负责人签章认可。
4.[填表人]:由填报报表的人员签名。
5.[行政区划代码]:为排污者所属辖区的行政区划代码,填报单位在系统列表中选择。填报纸质报表的前六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代码》(GB/T2260)规定填报,后三位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编制规则》(GB/T 10114)规定填报,没有县以下行政区划代码标准的后三位填报000。
6.[报出日期]:填报报表报出日期。表1:排污单位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单位地址]:是指申报单位所在地址,应具体到县(市、旗、区)、乡(镇)、街(村)和门牌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二级单位,一律按本二级单位所在地址填报。
[8.单位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单位类别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9.行业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国民经济行业代码表》(GB/T4754-2002)的规范填报行业小类名称和代码。
[10.企业规模]: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企业规模代码表》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1.投产(开业)日期]:指申报单位投入生产、使用、营业日期。如有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的,以试生产、试使用、试营业起始日期为准。
[12.隶属关系]: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隶属关系代码表》(GB/T 12404-1997)的规范填报名称和代码。
[13.是否央企/14.央企企业名称]:指申报单位是否属于中央直管企业和其属于中央直管企业的全称,央企名称为系统选择项。
[15.重点级别/16.重点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划“√”。
[19.总量指标(吨/年)]:指环境管理部门批准的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
[20.主要产品名称]:指申报单位在总产值和总利润中所占比重较大的以及在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主要产品名称。
[21.计量单位/24.计量单位]:本行业内通用的计量单位。
[23.主要原辅材料名称]:指产品生产过程中消耗的三种主要原辅材料(如有原料煤应填入)。图1:生产工艺示意图
填报说明:
1.生产工艺按方框图绘制;工艺复杂的企业,可按车间分别绘制,重点放在产生污染的工艺流程上。
2.标明投加的原料和辅助材料。
3.标明给、排水流程、水源种类、废水种类、总排污口注明编号和废水排放去向。
4.标明废气、固体废物及有害废物的排放位置。
5.标明各监测点的位置和编号。
表2:废水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排放去向]: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排放去向代码表》填报。
[7.水体名称]: 系统选择项,填入该废水排放口实际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库具体名称,纸质报表应与系统中《水体/流域代码表》的选择一致。
[8.污水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污水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9.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域功能区类别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水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3:废气污染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排放口编号]: 按排放口规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编号填报。
[2.排放口名称]: 填入申报单位的排放口名称,有两个以上排放口的应逐口填报,填报纸质报表的可另加附页。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体位置。
[6.废气排放规律]: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废气排放规律代码表》填报。
[7.功能区类别]: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代码表》填报。
[10.污染物名称]: 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大气污染物名称代码》中规范的污染物名称填报。
[11.执行标准文号]: 按照(1国家排放标准2地方排放标准3行业排放标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执行的相应类别编号。
[12.标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实际执行排放标准值。
表4:边界噪声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测点名称、3.测点位置]:指申报单位边界噪声测点名称及位置描述。
[4.噪声源名称]:指该测点产生噪声源的名称。
[5.噪声源性质]: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源性质名称代码表》填报。
[6.功能区类别]: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噪声功能区名称编码表》填报。
表5:固体废物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2.固体废物名称]:指申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状、半固体状和高浓度液体状废弃物的名称,该项为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名称和类别代码》或者《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分类分别填报。
[3.是否危险废物]: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按实际情况选择是或否。
表6:污染治理设施基本情况
备注:1、计量单位:处理能力----污水(吨/日)、废气(万标立方米/小时)、固体废物(吨/日);
2、如上表中治理设施为固体废物的处理设施,对表中“*”项指标不需填报。
填报说明:
[2.治理设施名称]:填报申报单位主要的污水、废气、固体废物整套治理设施名称。
[3.治理类型]: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分别填报“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
[4.处理方法]:系统选择项,纸质报表根据《污水处理方法代码简表》填报具体的处理方法;废气处理方法按《废气除尘、脱硫方法分类代码表》或《工艺废气净化方法代码表》填报;固体废物处理方法按《固废处置方法代码表》填报。
[5.设计处理能力]:按设计的污染处理能力填报。
[6.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设施实际投入使用的时间填报。
[7.对应排放口编号]:指治理设施处理后的污水、废气经某排放口排入环境的排放口名称及编号。
表7:生产装置基本情况
填报说明:
[1.编号]: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编号,以每台(套)或机组为单位逐一填报。
[2.名称]:指申报单位主要生产设施或生产线的名称。
[3.装置类别]: 系统选择项,指申报单位生产设施或生产线、发电机组、锅炉、窑炉等。
[5.对应排放口编号]:指该生产装置最终排向的排放口。
[6.型号]:指生产装置或生产设施型号及规格。
表8:审核意见
填报说明:
[核查意见]:由环境监察人员核查企业基本情况后填写。
[环境监察机构审核意见]:由环境监察机构根据企业填报内容及环境监察人员核查意见做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并反馈给申报单位,同意申报的由申报单位按要求报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报表》,不同意申报的应要求申报单位重新填报相关内容。
㈧ 工业废水排放量
我国没有限制每年的排放量,
限制的是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有些国家限制污染物年排放总量,如Cr年排放总量,COD年排放总量),在我国,因为年排放总量测起来太困难,所以就限制浓度。。
㈨ 年污水排放量怎么算
年污水排放量具体计算公式:
年污水排放量(吨/年)=年排放量(吨)*排放浓度(mg/L)/1000000
(排放浓度=全年四个季度平均值)
㈩ 环保总量怎么申请
填报须知1.凡列入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排污单位应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如实填写此表,经环保部门核定审批,领取《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或《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后方可排污。2.对需要实施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填写此表,报所在地级环保部门核定后,与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一并报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保部门审批。3.用钢笔填写,要求书写工整、清晰,不得涂改。填写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文字说明用汉字。4.填表一式四份。申请单位、所在地环保部门、负责核定的环保部门和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各一份。5.排污单位按本证核准的污染物排放量、去向、排放方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6.排污单位按规定对本单位排放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报送监测结果,报告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措施进展情况。7.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检查、监督、监测,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8.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数量有重大变化,排污口变动或改变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时,应提前十五天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并履行变更登记及排污量重新申请手续。9.按国家和地方规定缴纳排污费。10.在规定的有效期满前一个月,须主动向发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换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