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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13 04:46:52

① 城市污水处理厂剩余的污泥有哪些处理途经

目前,我国污泥的处置方法主要有填埋场、海洋处理、焚烧等,但这些方法不能满足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1 填埋处理
污泥填埋场目前是中国应用最广泛的地区。中国污泥处理的大部分垃圾填埋场都是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泥本身含水量过高,质地松散,容易造成垃圾渗滤液产生,垃圾填埋场土壤不稳定。埋层破裂的可能性增加。在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机械脱水后,大部分污泥的含水率只能达到80%左右,不能满足污泥填埋标准的要求。随着中国的土地资源日益紧张,很难开辟新的垃圾填埋场。垃圾填埋处理不再是污泥的最佳出路。
2 海洋处理
海洋污泥处理是简单可行的,但这种方法并没有对污泥进行预处理,只利用海洋吸收污染物。这种处理方法容易造成海洋污染,威胁海洋生态系统和人类食物链,存在较大的隐患。世界各国正在逐步废除这种处理方法,以避免将来对海洋环境造成更大的危害。

3 污泥焚烧

污泥焚烧可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污泥减量处理。与填埋和海洋处理相比,早期投资较大,后期运行管理要求较高,但焚烧法能最快、最彻底地实现污泥减量化。且处理后残渣较少,便于后续处理。但焚烧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可能会有尾气污染,产生有毒气体,不是一种环保的处理方法。

4. 污泥资源化处置

除传统的处理方法外,污泥在其他行业的应用研究也逐渐增多,如制备蛋白质灭火剂、建筑砖等。这些研究为实现污泥资源化和减量化指明了方向。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已经实现。

5. 制备污泥蛋白

剩余污泥中含有较多的蛋白质,可被酸、碱水解,制备水解蛋白(肽)。水解蛋白具有发泡性能,搅拌后通风可产生大量泡沫(具有灭火特性),如添加稳定剂、防腐剂、防冻剂等,可制成蛋白泡沫灭火剂。与传统的化学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和动植物蛋白水解液灭火剂相比,该灭火剂具有制备成本低、无二次污染等优点。因此,发展剩余污泥减量、无害化、资源化技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6.制备建筑用砖

污泥含有大量的无机物质,也可以作为处理后的建筑材料的原料。污泥砖制造有两种方法,一种是用干污泥直接制砖;另一种是用污泥焚烧灰砖。当直接从干燥污泥制砖时,应适当调整污泥的组成,使组成等于制砖粘土的化学成分。制砖粘土所需的化学成分为SiO2:56.8%~88.7%; Al2O3:4.0%~20.6%; Fe2O3:2.0%~6.6%; CaO:3%~13.1%; MgO:0.1%~0.6%;其他0至6.0%。污泥用于焚烧灰砖,焚烧灰的化学成分与制砖粘土的化学成分相当接近。在坯料中加入适量的粘土和硅砂。最合适的投配比是关于焚烧灰:粘土:硅砂= 100:50:(15-20)。由于污泥焚烧过程增加,成本增加,操作和管理难度增加。因此,通常使用干燥后的污泥。

制备PHA
聚羟基烷酸(PHA)是由某些细菌在非平衡生长条件下(如氮、磷缺乏)合成的一种细胞内储能储碳材料,可由纯微生物或混合微生物合成。PHA具有完全生物降解性、生物相容性和压电性等优良性能,是传统不降解塑料的理想替代品。剩余活性污泥通过向污泥中注入土源性PHA合成菌的方法产生PHA。采用生物浸出法去除污泥中的重金属,降低了污泥的致病性。污泥适合农田应用,实现剩余活性污泥的充分利用,避免二次污染,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制造活性炭
"万洪云"用活性污泥处理废水过程中产生的好氧污泥和厌氧污泥制成活性碳。选择了最佳工艺条件,并对产品性能进行了进一步测试。实验结果表明,利用残留活性污泥制备活性炭的方法是可行的,在最佳条件下活性炭的吸附性能是令人满意的。

此外,也有关于污泥用于污泥燃烧、发电和水泥生产的文献研究,这些方法对于实现污泥资源化、减量化具有很好的作用。

② 潍坊对养殖区污染规定

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

为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责任,创新环境监管体制机制,明确监管任务,提高执法效能,推动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56号文件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5〕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监管盲区为重点,科学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各级政府组织实施、环保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环境监管大格局。
(二)目标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和“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的要求,建立市、县市区(市属开发区)、镇(街道)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强化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领导责任,按照各级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岗位,推进监管重心下移、力量下沉,实现环境监管执法全覆盖。
二、网格划分及职责
(一)网格划分
由市政府统一组织,建立市、县市区(含市属开发区,下同)、镇(街道)三级环境监管网格。
一级网格:市政府以县市区为单元划分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市直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市长为一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市长为网格直接领导责任人,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二级网格:县市区政府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县市区长为网格直接领导责任人,县市区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三级网格: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当地行政区域划分为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具有环境监管职能的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为责任单元,按所明确的职责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的领导责任人,分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直接领导责任人,镇(街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网格主体责任人。
(二)网格编码
根据编码规则,各子网格编码为:
奎文区网格编码:A370705潍城区网格编码:A370702坊子区网格编码:A370704寒亭区网格编码:A370703青州市网格编码:A370781诸城市网格编码:A370782寿光市网格编码:A370783安丘市网格编码:A370784高密市网格编码:A370785昌邑市网格编码:A370786临朐县网格编码:A370724昌乐县网格编码:A370725潍坊高新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7潍坊滨海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8潍坊经济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6潍坊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网格编码:A370709潍坊综合保税区网格编码:A370710。
(三)网格职责
1.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主要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
(1)负责指导监督二、三级网格的建立、运行情况和责任人的履职情况。
(2)负责及时查处本级管辖的环境违法行为,按要求公开本级管辖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二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投诉举报及时督促属地查处或者直接查处,督导属地政府(管委会)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2.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县市区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负责制定本级环境保护的重大方针政策,对事关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
(1)负责指导三级网格的建立和运行,认真调查处理上级网格交办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填报网格化环保监管相关信息。
(2)承担本辖区日常环保监管执法任务,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排查工矿企业、饮用水源地等环境安全隐患,按要求公开污染源相关信息及环境违法案件查处信息。
(3)负责整合本级环保和其他负有环保监管职能的部门监管执法力量,确定对应每个三级网格的监管工作组,明确重点监管对象(适时动态调整)、监管任务、监管责任人。各工作组负责对所监管的网格加强巡查、抽查、督查,发现问题、接到报告和投诉举报以及上级督办事项及时查处,督导属地政府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
3.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任务,发现、制止辖区内环境保护方面违法行为并上报违法信息,完成上一级网格责任主体和责任单元安排或应协助完成的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负责监督子网格责任主体和本级网格内责任单元履职情况,并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
三、网格运行
(一)落实网格监管工作责任
1.实行“五定”。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考核评价客观,相关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之间要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构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由市级组织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系统,并逐级联网,逐步实现数字网格化监管。
(二)明确网格监管工作重点
1.加强巡查、报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每年要制定监管工作计划,明确监管对象、内容和频次,网格直接责任人按照计划开展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协助调查和解决环境违法问题。
2.及时调查处理。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的报告后,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要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同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3.强化沟通反馈。做好上下级网格责任主体间的信息沟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并按要求公开。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网格内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开环境日常监管、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情况,并实行信息共享。建立协调沟通制度,由网格领导责任人或直接领导责任人召集各有关部门,每年至少召开1次协调工作会议,通报各部门环境监管网格运行管理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4.定期考核督查。各级网格每年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评,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进行考核评价,研究改进措施,评价结果逐级上报。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工作机制,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县市区政府对本级网格中各有关部门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加强网格监管绩效监督
1.加强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列入考核评价内容,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保监管体系。
2.鼓励公众监督。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保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接受舆论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保监管工作。
四、职责分工
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政府
市及县市区政府: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运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相关部门环境监管工作职责;对严重违法排污的企业实施停业关闭,并责成有关部门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到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加快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建设,严防各类环境污染事件发生。组织本行政区内各部门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严格环境准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或关闭严重污染环境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力标准化建设,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履行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辖区内排污企业监管、环境信访案件受理、土(小)企业清理、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市委宣传部:负责统筹、协调、推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在《潍坊日报》、潍坊广播电台、潍坊电视台等媒体开辟专栏、专题,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市政府督查室: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落实情况。
市环保局:履行市级环保部门环境监管职责;协调辖区内各级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定期进行检查、指导;落实工业污染源监管责任,依法处理环境违法问题。明确本级监管企业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实施污染源分类管理,完善现场执法责任制。
市发改委:负责协调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审批和核准项目单位报送的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时,对未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和环境保护部门审批意见的,不予审批或核准;属于备案项目的,在项目备案后应告知项目业主向环境保护部门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市经信委:组织实施工业结构调整,淘汰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和工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转型。提升全市循环经济发展水平,加快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步伐,做好“市县园区同创”、省级以上园区循环化改造、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等工作。组织实施节能重点工程,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任务目标。负责煤炭存储经营单位扬尘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油品升级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商业、家庭、公共场所等环境噪声污染案件,对渣土运输车辆等移动污染源进行监督管理。建立与环保部门信息共享的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系统,配合环保部门依法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启动极端天气下黄标车禁行措施,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负责妥善处置因交通、火灾、爆炸和泄露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环境群体事件的维稳工作。配合环保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环境污染事故、违法行为等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管工作。
市监察局: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到位、环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市财政局:逐步加大资金资源支持力度,及时拨付国家、省、市环保专项资金,加强监督使用管理,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保障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和水平。
市国土局: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过程中,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维护生态平衡的前提下,依法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严把建设项目征、用地审批关,凡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征、用地手续。会同环保、农业等部门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责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扬尘整治工作。深入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同步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集中整治农村污水塘和臭水沟。
市市政局:负责治理露天烧烤油烟尘污染;负责对道路挖掘、道路保洁作业扬尘污染实施监督管理,深入推进绿化养护工程,严查垃圾焚烧行为。负责全市排水管理和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行业的监管,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取缔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负责对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以及污泥的去向、用途、用量等进行监管。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负责推进天然气输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气源,保障用气需求。负责推进供热市场整合,优化供热布局。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及管理。负责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加强执法监管,对施工扬尘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以及城市人口集中区、城市规划区、城镇道路两侧或者公共场所露天物料堆场扬尘污染实施处罚。加强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
市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公路、水路运输单位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管理,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防治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对未取得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负责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污染治理,推进淘汰高污染排放和老旧营运车辆工作。会同和协助相关部门处理公路、水路交通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市水利局:制定主要河流闸坝控制运用方案,合理调控闸坝运行,保证闸坝正常运行发挥效益,满足河流生态水量需求。按照防汛和生态用水要求,做好闸坝控制运用工作。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负责河流、湖泊、水源地的治理和监管,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河道生态湿地和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保护和水土流失防治工作,执行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计划用水与节约用水等制度。
市农业局:负责推进农村能源建设,依法对农药、化肥、农膜等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秸杆及其他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
市商务局:负责招商引资产业引导,对批发零售企业节能降耗(含限塑)、老旧汽车报废回收拆解等进行监督管理,防止产生污染。
市海渔局:负责组织拟定全市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规划,制定实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市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全面清理非法或设置不合理排污口;负责海洋生物多样性、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滨海湿地、河口和海湾典型生态系统保护,加大海岛生态系统和产卵场、索饵场等重要渔业水域的保护力度,建立一批海洋濒危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群繁育基地和渔业增殖放流区域;监督管理海洋与渔业保护区,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离岸养殖和集约化养殖。
市卫计委:负责对医疗废物收集、转运、贮存、处置过程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负责辐射事故的医疗应急工作。
市林业局:负责河道生态湿地和污水处理厂出口人工湿地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推进全市造林绿化、森林资源保护、荒漠化和沙化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
市工商局: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需要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告知申请人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并将相关登记信息推送环保部门。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被政府部门责令停业、关闭的各类违法主体,根据环保部门的告知信息,依法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对拒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负责车用燃料销售活动的监督检查,并依法查处车用燃料违法销售行为。
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市金融办:依据国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保部门通报情况,严格贷款审批、发放和监督管理,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予办理任何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在向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时,应查询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并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批贷款的必备条件之一;对被环保及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一律不得发放贷款。实施绿色信贷,支持企业污染治理和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
市港航局:做好新码头的规划建设和小码头的拆迁整合工作,对港口作业区进行防污技术改造,建设船舶垃圾及油污水接收处理系统、溢油应急处置系统,定期组织开展危险品船舶装卸作业现场巡查,加强应急演练,有效预防并妥善处置港口危险货物作业污染突发事件。
市海事处:负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及其它货物的安全监督、靠泊安全监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等现场监督工作,参与相关船舶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市畜牧局:组织实施畜禽养殖节能减排项目,科学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提高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实现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减少畜禽养殖污染。
潍坊供电公司:负责执行政府有关部门做出的对淘汰、关停企业和环境违法企业依法采取的停、限电措施的决定。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按照本部门职责,认真落实环境监管责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网格区域内的环保工作。
(二)强化督查督办。定期对网格内环保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制定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二是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环境保护年度计划、责任目标;协调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督促、检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履行环保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跨部门、跨行业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等。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调整召开时间,由市政府主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召集。三是联合执法制度。负责对环保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包括: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环保大检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四是联合审批把关制度。对全市重点项目,要加强发改、规划、土地、环保等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作用,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强化和提高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建立健全专家库,发挥专家在审查中的技术把关作用。五是完善移交移送制度。严格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书面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六是建立信息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每月末填报《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月报表》。七是建立信息公开制度。每月编发潍坊市网格化环境监管情况动态通报,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各级网格工作推进情况,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
(四)提升能力建设。一是完善环境监管体制机制。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积极延伸环境监管触角,在各镇(街道)建立专职环保机构,落实人员编制、经费。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优化人员结构,增加执法投入,提升执法能力,按照《全国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2016年年底前达到相关要求。二是推动“智慧环保”建设。逐步建立“数字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要素齐全、数据完备、信息共享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信息数据库。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全部实施污染源自动监控,并推进视频监控,有效提升环境监管效能。三是加强岗位培训。各级要定期对网格责任人员和聘任的环境信息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五)严格考核问责。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县市区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部门、单位的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区域限批等措施。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③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可以如何处理

尼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污泥无热干化NHD™技术,采用不加热的方式对污泥进行脱水和干化版,只需10分钟就可权将污泥的含水率从85%-80%降至55%,后经过不加热状态下的强制通风干化技术,将污泥中的含水率持续降至40%,而能耗只有热干化的10%,并且处理过程不会产生臭气。
“污泥无热干化NHD™技术”攻克了污泥干化能耗高、产生臭气这一世界性难题。取得的另一项惊人的成果是:干化后的泥饼具有相当高的热值。由于采用不加热的方式进行干化处理,避免了污泥中有机质的损失。用干化后的泥饼制成的生物质燃料,经权威部门检测,以秦皇岛抚宁区中冶污水处理厂污泥无热干化项目的实际检测效果为例,热值达到4080大卡,高于褐煤,真正做到了变泥为“煤”。实现了国家倡导的循环经济原则,真正让污泥处理处置实现了资源再利用。

④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流程

1、污泥浓缩

浓缩是常用的固液分离方法,可通过两种方式完成:固体上浮至混合液上端,或沉降至混合液底部。

2、污泥调理

污泥调理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污泥的固液分离。

3、污泥稳定

污泥稳定的主要目的是利用生化方法降解污泥中的有机固体物质,使污泥更为稳定(减少臭味及腐败),且更容易脱水,同时减少污泥质量。

4、污泥脱水

5、污泥干燥

污泥干燥是应用人工热源以工业化设备对污泥进行深度脱水的处理方法。

(4)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扩展阅读

污泥处理前,首先要了解污泥的分类,才能确定污泥处理的方法:

⒈、自来水厂沉淀池或浓缩池排出的物化污泥处理

污泥分类:属中细粒度有机与无机混合污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⒉、生活污水厂二沉池排出的剩余活性污泥处理

污泥分类:属亲水性、微细粒度有机污泥,可压缩性能差,脱水性能差。

⒊、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经浓缩池排出的物化和生化混合污泥处理

污泥分类:属中细粒度混合污泥,含纤维体的脱水性能较好,其余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⒋、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经浓缩池排出的物理法和化学法产生的物化细粒度污泥处理

污泥分类:属细粒度无机污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一般。

⒌、工业废水处理产生的物化沉淀粗粒度污泥处理

污泥分类:属粗粒度疏水性无机污泥,可压缩性能和脱水性能很好。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污泥处理

⑤ 小型污水处理厂的污泥该怎样处理

污泥的处理和处置
通常把污水厂污泥的稳定和脱水(一般脱水至含水率达70%~80%)称作污泥的处理;将污泥的堆肥、填埋、干化和加热处理及最终利用,称为污泥的处置。如脱水污泥中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农用标准,就要考虑卫生填埋和污泥干化焚烧技术。从国外污泥处理的发展来看,无论在欧洲、日本或美国对污泥用于农田控制越来越严,而对污泥进行干化和加热处理的比例正逐年增加。

1.污泥的处理

污泥稳定处理有好氧稳定和厌氧稳定,好氧稳定有很多优点,但能耗很高,只有当污泥量较少时才采用。污泥厌氧稳定处理通常采用中温(35℃)厌氧消化方法。国内已有十几座大型污水处理厂采用此方法,污泥经消化后,有机物含量减少,性能稳定,总体积减少,污泥消化过程中还产生大量沼气(消化降解1kgCOD可产生350L沼气)可以回收利用。

但由于消化装置工艺复杂,一次性投资大,运行有难度。污泥厌氧消化和沼气利用装置费用,约占污水处理厂投资和运行费的30%左右,而且大多需进口技术和设备。从调查已建消化池的实际运行看,只有少数达到预期的效果。有管理、设计问题,亦有沼气利用的经济性和安全性问题。比较好的如天津市东郊污水处理厂,该厂设计规模为处理城市污水40万m3/d,污泥日产2460m3(含水率96%),产生沼气13300m3,供4台248kW发电机发电,日可发电27000度,并与市电并网。

污泥的稳定问题,除了采取污泥厌氧消化外,还应结合污水处理工艺中考虑少产生污泥和稳定泥质的方案。例如污水处理工艺设计中采用延长污水曝气时间,减少污泥的产量;设计参数中增加污泥泥龄(如泥龄20天以上),尽量使污泥趋向稳定的污水处理工艺。对中小型污水处理厂来说,采用带有延时曝气功能处理工艺(如氧化沟等处理工艺)是可取的。有的污水处理工艺投资低(如AB法的A段),而污泥量较多,增加了污泥的处理成本。故应当把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统一考虑,一并计算投资和运行费用。

污泥的稳定并不等于污泥无害,用于农田还需要符合国家标准中关于污泥农用时污染物控制标准限值。见下表。其中对镉、汞、砷、苯并芘、多氯联苯的要求是比较高的,应该通过严格控制工业废水源头的排放,来控制污泥的性质。

国外在污泥稳定方面,除了用生物法(包括中温消化、高温消化及利用微生物和某些添加剂)外,还采用了化学法,有的将脱水后的污泥加盐酸调pH值至2~3,反应60分钟再加硝酸钠;有的对脱水污泥添加石灰。后者在欧洲应用较多。

2.污泥的处置

(1)制复合肥

按我国目前的经济条件,对多数污水厂(特别是大量小型污水厂)来说,污泥用于农田是比较可行和现实的方案。污泥中的氮、磷、钾和微量元素,对农作物有增产作用;污泥中的有机质、腐殖质是良好的土壤改良剂。污泥经适当浓缩、脱水后运至市郊或邻近省份作为农肥,是许多污水厂采用的方法。但农田施肥有季节性,不需要泥肥时,污水厂会泥满为患,影响正常运行。于是一些污水厂支付费用,让农民把污泥拉走,而不问其去向,这会造成二次污染。同时可以查看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更多技术文档。

北京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和北京市农业科学院合作,对北京市密云县污水处理厂的污泥,通过堆肥加工成复合肥,进行了用于农田的试验。该厂每天处理15000m3城镇污水,污泥产量5~6t/d(含水率80%),由于采用酸化—好氧污水处理工艺,污泥质量不错。添加一定数量的N、P、K做成复合肥(N、P、K的比为1∶09∶04),并直接造粒为污泥颗粒肥。通过在北京市大兴县庞各庄冬小麦田试验以及在温室内进行的油菜和玉米苗期盆栽施肥试验,均取得可喜的结果。由于是制成颗粒状污泥肥料,便于运输和贮存。

(2)卫生填埋

上海市对污水厂的污泥处置提出“处理一点,填埋一点,利用一点”的原则,上海市水务局组织对污泥处理、处置和利用的专题研究,提出污泥用作农田、卫生填埋和污泥焚烧点的布局和具体的分期实施方案,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这无疑是正确的举措。

上海白龙港大型污水厂,按卫生填埋要求建设污泥填埋场,根据污泥性质、含水率及力学特性等因素进行设计。填埋厂使用期为七年,填埋场底部设有盲管将渗滤液再回到污水厂处理。此法占地大,运行工作量大,遇雨季污泥更难以压实,到使用期限后仍需另选场址。对大型污水厂采用污泥卫生填埋,是不得已的权宜之计。卫生填埋场的造价不低,国外对卫生填埋场还要有沼气安全收集系统,对分层复盖的泥土和排水、绿化有专门的要求。鉴于地价上升和填埋场有臭味,近几年来,无论欧盟国家或美国、日本,污泥卫生填埋的比例越来越小,美国已有的填埋场还将逐步关闭。

有些城市(如成都市)拟将污水厂污泥运至城市垃圾填埋场一并处置,这存在两个实际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上的问题。垃圾的中转站和填埋场的布点、设计和投资,属环卫局管理,而污水厂的污泥属市政系统管理,设计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和布点距离未考虑接纳污水厂污泥;二是脱水污泥含水率过高。运往垃圾填埋场的污泥,要求含水率不大于30%,而目前污水厂的脱水污泥含水率在70%~80%,这类污泥不易碾压填埋,除非将污泥作适当干化或加石灰、絮凝剂处理。无论作何种填埋,污泥宜采取高干度脱水方案。

(3)干化、焚烧

国内近几年在一些大城市已建和正建一批城市垃圾焚烧场。但污水厂的污泥作焚烧处置,只有上海市石洞口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0万m3/d)设有污泥焚烧炉装置,计划今年年底投产。焚烧炉采用国外技术在国内制造,污泥的干化和焚烧设备总投资为人民币8000万元,费用并不算高。

由于污泥干化和污泥焚烧相结合比单污泥焚烧一次性投资少,处理成本低,故污泥干化往往是焚烧的前处理。北京市清河污水厂二期工程和天津市咸阳路污水厂,拟先建污泥干化装置。污泥干化可使污泥含水率控制在10%~40%,减少了污泥的体积和重量,降低了运输费和填埋费,而且污泥的臭味大为减少。

干化装置分直接干化和间接干化,其能量消耗与污泥成份和水分有关。间接干化(利用沼气通过热交换器)一般推荐用立式干化装置,并选用流化床工艺。干化与焚烧串联工艺中,干化的程度取决于污泥的热值和回收焚烧炉的热能,使干化的能量尽量平衡,不另外添加燃料。上海石洞口设计污泥的干化和焚烧,污泥热值高,能源平衡有余。污泥流化床焚烧炉,温度在800℃以上,炉内有砂粒循环使用,外排气体要适当处理。污泥焚烧炉远比垃圾焚烧炉的工艺简单得多,且污泥焚烧不会产生二恶英。下图是法国巴黎塞纳河旁Colombes污水处理厂的污泥焚烧炉和焚烧灰的除尘装置。

如脱水污泥与垃圾一并焚烧,国外的经验是每吨垃圾添加15%~20%含水率为30%的污泥。污泥的干化和焚烧,可能将是一些大城市大型污水处理厂的发展方向。当然,由于国外对焚烧炉排尘有严格的要求,除了采用电除尘,还要降温加温,加酸加碱,达到无烟尘的排放。

(4)填埋与焚烧的比较

上海和浙江一些单位作过污泥卫生填埋及焚烧处置的方案比较。其主要工艺流程为:

原污泥→浓缩→消化→脱水→卫生填埋

原污泥→浓缩→(消化)→脱水→焚烧→焚烧灰填埋

对于焚烧处理工艺,为了避免消化后污泥热值减少,也可以不作污泥消化处置。上述两个工艺的经济性比较结果,无论采用国产设备或进口设备,二者的处置工程费用基本相同。按国产设备对污泥进行处置,运行费用折成污泥干固体,处理总成本约为800元/t。以10000m3/d污水厂产生2吨DS计,每吨污泥处理成本约为016元,与国内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成本(不计折旧和还贷利息)03~045元/m3相比,需增加成本35%~50%,这与国外的实例相当。

既然污泥的卫生填埋与污泥的焚烧其工程费和运行成本大致相当,那么,从污泥无害化和减量化看,焚烧方案有明显的优点。这亦是国外(特别是西欧和日本)污泥焚烧发展较快的原因。荷兰的污泥是100%采用焚烧处置的。焚烧后少量的泥灰可用于混凝土、砖瓦制品、路基路面的骨料和工程建设的回填土。

⑥ 请问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以做有机肥 吗

可以。

山东潍坊市联合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4月正式投入使用,采用“板框压滤脱水+好氧发酵堆肥+资源化利用”工艺,通过动态连续运行模式,实现自动进料、混料、输送、布料,生产全过程采用全封闭式负压除臭,每天最多处理污泥550吨左右,经过处理之后生产出有机肥200吨左右。

城市生活污水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会分离成中水和污泥,中水会再利用,或通过地下管网排入城市内河,而剩下的大量污泥因含有重金属等物质,不能直接利用,则被送进污泥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沉淀的污泥经过计量后倒入卸料池,经稀释和加药调制后,由板框压滤脱水后变成泥饼。粉碎后,将其输送进发酵池,通过添加适量辅料、嗜热菌种进行高温发酵杀菌,并进一步降低含水率至40%制成营养土。

最后再适当添加氮、磷、钾等营养元素深度加工,就形成了颗粒状或粉状的肥料,满足农用泥质、改良用泥质、园林绿化用泥质等标准,可用于农林绿化、土壤改良等。

(6)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扩展阅读:

2016年6月,潍坊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顺利通过国家第一批试点城市验收,是通过国家验收的6个城市中的唯一一个地级市。

潍坊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的建设,解决了周边污水处理厂污泥的处置问题,实现市政污泥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及资源化的处置目标。潍坊市开展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以来,已在各县(市、区)建立了12个收运中心,收运范围基本覆盖整个城市。

⑦ 我国对污泥干化处置、污泥干化焚烧项目,有没有相关的政策,包括政府补贴等

有,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环保领域13个国家工程实验室申报项目中,其中专有一项是“污泥安全处置与资属源化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针对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废水处理设施污泥产量大、二次污染严重的问题,在该领域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术平台国家提供扶持补贴资金。
详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环保领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378号。

⑧ 分析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怎样处理

污水处理的过程中处理单元繁复,每个环节都会发生固体别离物,这些固体一般应该怎么处理呢?事实上,不同的污水水源,不同的污水处理工艺,不同的污水处理单元提纯出来的污泥是不一样的,因而,这些污泥的处理办法也不尽相同。不过现在可行的污泥处置办法基本上就是以下几种,依据不同的污水处理体系的污泥成分不同挑选不同的办法。
填埋:清洁填埋办法操作相对简略,处理费用不高,将脱水污泥直接运到废物填埋场进行清洁填埋曾是我国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挑选的污泥处置办法。可是在实践运转过程中发现,脱水泥饼直接填埋自身是对资源的严峻浪费,此外,还可能对填埋场构成诸多困难。
考虑到污泥是一种资源,一些国家开端约束污泥的直接填埋,填埋本钱的上升,引发了人们深度处理污泥、减量和资源化的市场需求。这些约束包含:污泥填埋的含水率有必要小于40%;有机质含量低于30%。为满意上述要求,一般需对脱水污泥再进行以污泥干化为首要技能手法的后续处理。在我国综合考虑各种处置办法的本钱、对环境可能发生的影响及现在我国的实践情况,对污泥进行填埋处置可能是未来一段时期我国污泥处置的一种办法。
土地利用:城市污水厂污泥肥效对比典型的农家厩肥有明显优势。污泥中农作物成长所有必要的氮、磷、钾等元素都远高于农家厩肥,有机成分也较之高。。
使用有机肥的首要长处有:改进土壤,进步犁地生产能力;进步化肥利用率;进步农作物产值,改进农作物质量;增强微生物活性。可是,由于有机肥肥效释怠慢,养分含量低,使用数量大,且当年利用率低,在作物成长旺盛、需肥多的时期,往往不能及时满意作物的需求,所以需求与无机肥料配合使用。制备有机无机复合肥料是解决以上对立的最佳有效途径。
堆肥技能是污泥农用的首要手法。由于好氧堆肥具有发酵周期短、无害化程度高、清洁条件好、易于机械化操作等特色,故国内外用废物、污泥、人畜粪尿等有机废弃物制肥的工厂,绝大多数都选用好氧堆肥。好氧堆肥过程是通过好氧性微生物的生物代谢作用,使污泥中有机物转化成富含植物养分物的腐殖质,反响的最终代谢物是CO,、H,0和热量,很多的热量使物料保持持续高温,下降物料的含水率,有效地去除病原体、寄生虫卯和杂草种子,使污泥到达减量化、安稳化、无害化、资源化目的。
用于修建:污泥含有很多无机质,在处理后也能够作为建材的质料。这种资源化利用计划还在不断测验中。污泥修建材料利用办法首要有制砖、制水泥、制纤维板等。现在使用较多的是制砖。
燃烧:污泥的燃烧有必要首要进行干化或半干化,在点着时增加少数辅佐燃料,这以后能够到达自燃。选用先进的热交换体系,能够依托污泥燃烧所发生的热能进行干化,其热量能够满意大部分乃至悉数干化的需求。未经干化或半干化处理的污泥燃烧由于过多的水份将难以点着,其热量平衡为负数,即有必要增加燃料才干保持燃烧。以燃烧为中心的处理办法是最完全的污泥处理办法,它能使有机物悉数碳化,杀死病原体,最大程度地削减污泥体积。

⑨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是怎么处理的

污泥处理与处置的目的主要有四个:一是稳定化,通过处理使污泥停止降解;二是无害化,杀灭寄生虫卵和病原微生物;三是减量化,减少污泥最终处置的体积,降低污泥处理及最终处置费用;四是资源化和最终处置,在处理污泥的同时实现化害为利、循环利用、保护环境的目的。

⑩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怎么处理

目前大多数城市污水处理厂都采用活性污泥法去除污泥。

生物处理的原理回是通过生物作用,尤其答是微生物的作用,完成有机物的分解和生物体的合成,将有机污染物转变成无害的气体产物(CO2)、液体产物(水)以及富含有机物的固体产物(微生物群体或称生物污泥);多余的生物污泥在沉淀池中经沉淀池固液分离,从净化后的污水中除去。

(10)潍坊市污水厂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工艺分三级:

一级处理:物理处理,通过机械处理,如格栅、沉淀或气浮,去除污水中所含的石块、砂石和脂肪、油脂等。

二级处理:生物化学处理,污水中的污染物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被降解和转化为污泥。

三级处理:污水的深度处理,它包括营养物的去除和通过加氯、紫外辐射或臭氧技术对污水进行消毒。可能根据处理的目标和水质的不同,有的污水处理过程并不是包含上述所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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