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废水有哪些危害及如何处理
1、含酚废水有何危害,怎样处理?含酚废水主要来自焦化厂、煤气厂、石油化工厂、绝缘材料厂等工业部门以及石油裂解制乙烯、合成苯酚、聚酰胺纤维、合成染料、有机农药和酚醛树脂生产过程。含酚废水中主要含有酚基化合物,如苯酚、甲酚、二甲酚和硝基甲酚等。酚基化合物是一种原生质毒物,可使蛋白质凝固。水中酚的质量浓度达到0.1一0.2mg/L时,鱼肉即有异味,不能食用;质量浓度增加到1mg/L,会影响鱼类产卵,含酚5—10mg/L,鱼类就会大量死亡。饮用水中含酚能影响人体健康,即使水中含酚质量浓度只有0.002mg/L,用氯消毒也会产生氯酚恶臭。通常将质量浓度为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高浓度含酚废水,这种废水须回收酚后,再进行处理。质量浓度小于1000mg/L的含酚废水,称为低浓度含酚废水。通常将这类废水循环使用,将酚浓缩回收后处理。回收酚的方法有溶剂萃取法、蒸汽吹脱法、吸附法、封闭循环法等。含酚质量浓度在300mg/L以下的废水可用生物氧化、化学氧化、物理化学氧化等方法进行处理后排放或回收。
2、含汞废水怎样治理,含汞化合物有何特性?
含汞废水主要来源于有色金属冶炼厂、化工厂、农药厂、造纸厂、染料厂及热工仪器仪表厂等。从废水中去除无机汞的方法有硫化物沉淀法、化学凝聚法、活性炭吸附怯、金属还原法、离子交换法和微生物法等。一般偏碱性含汞废水通常采用化学凝聚法或硫化物沉淀法处理。偏酸性的含汞废水可用金属还原法处理。低浓度的含汞废水可用活性炭吸附法、化学凝聚法或活性污泥法处理,有机汞废水较难处理,通常先将有机汞氧化为无机汞,而后进行处理。
各种汞化合物的毒性差别很大。元素汞基本无毒;无机汞中的升汞是剧毒物质,有机汞中的苯基汞分解较快,毒性不大;甲基汞进入人体很容易被吸收,不易降解,排泄很慢,特别是容易在脑中积累。毒性最大,如水俣病就是由甲基汞中毒造成的。
3、含油废水有何特性,怎样治理?
含油废水主要来源于石油、石油化工、钢铁、焦化、煤气发生站、机械加工等工业部门。废水中油类污染物质,除重焦油的相对密度为1.1以上外,其余的相对密度都小于1。油类物质在废水中通常以三种状态存在。(1)浮上油,油滴粒径大于100µm,易于从废水中分离出来。(2)分散油.油滴粒径介于10一100µm之间,恳浮于水中。(3)乳化油,油滴粒径小于10µm,不易从废水中分离出来。由于不同工业部门排出的废水中含油浓度差异很大,如炼油过程中产生废水,含油量约为150一1000mg/L,焦化废水中焦油含量约为500一800mg/L,煤气发生站排出废水中的焦油含量可达2000一3000mg/L。因此,含油废水的治理应首先利用隔油池,回收浮油或重油,处理效率为60%一80%,出水中含油量约为100一200mg/L;废水中的乳化油和分散油较难处理,故应防止或减轻乳化现象。方法之一,是在生产过程中注意减轻废水中油的乳化;其二,是在处理过程中,尽量减少用泵提升废水的次数、以免增加乳化程度。处理方法通常采用气浮法和破乳法。
4、重金属废水来源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重金属废水主要来自矿山、冶炼、电解、电镀、农药、医药、油漆、颜料等企业排出的废水。废水中重金属的种类、含量及存在形态随不同生产企业而异。由于重金属不能分解破坏,而只能转移它们的存在位置和转变它们的物理和化学形态。例如,经化学沉淀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从溶解的离子形态转变成难溶性化台物而沉淀下来,从水中转移到污泥中;经离子交换处理后,废水中的重金属离子转移到离子交换树脂上,经再生后又从离子交换树脂上转移到再生废液中。因此,重金属废水处理原则是:首先,最根本的是改革生产工艺.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属;其次是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科学的管理和操作,减少重金属用量和随废水流失量,尽量减少外排废水量。重金属废水应当在产生地点就地处理,不同其他废水混合,以免使处理复杂化。更不应当不经处理直接排入城市下水道,以免扩大重金属污染。对重金属废水的处理,通常可分为两类;一是使废水中呈溶解状态的重金属转变成不溶的金属化合物或元素,经沉淀和上浮从废水中去除.可应用方法如中和沉淀法、硫化物沉淀法、上浮分离法、电解沉淀(或上浮)法、隔膜电解法等;二是将废水中的重金属在不改变其化学形态的条件下进行浓缩和分离,可应用方法有反渗透法、电渗析法、蒸发法和离子交换法等。这些方法应根据废水水质、水量等情况单独或组合使用。
5、怎样处理含氰废水?
含氰废水主要来自电镀、煤气、焦化、冶金、金属加工、化纤、塑料、农药、化工等部门。含氰废水是一种毒性较大的工业废水,在水中不稳定,较易于分解,无机氰和有机氰化物皆为剧毒性物质,人食入可引起急性中毒。氰化物对人体致死量为0.18,氰化钾为0.12g,水体中氰化物对鱼致死的质量浓度为0.04一0.1mg/L。含氰废水治理措施主要有:(1)改革工艺,减少或消除外排含氰废水,如采用无氰电镀法可消除电镀车间工业废水。(2)含氰量高的废水,应采用回收利用,含氰量低的废水应净化处理方可排放。回收方法有酸化曝气—碱液吸收法、蒸汽解吸法等。治理方法有碱性氯化法、电解氧化法、加压水解法、生物化学法、生物铁法、硫酸亚铁法、空气吹脱法等。其中碱性氯化法应用较广,硫酸亚铁法处理不彻底亦不稳定,空气吹脱法既污染大气,出水又达不到排放标准.较少采用。
6、农药废水的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农药品种繁多,农药废水水质复杂.其主要特点是(1)污染物浓度较高,化学需氧量(COD)可达每升数万mg;(2)毒性大,废水中除含有农药和中间体外,还含有酚、砷、汞等有毒物质以及许多生物难以降解的物质;(3)有恶臭,对人的呼吸道和粘膜有刺激性;(4)水质、水量不稳定。因此,农药废水对环境的污染非常严重。农药废水处理的目的是降低农药生产废水中污染物浓度,提高回收利用率,力求达到无害化。农药废水的处理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湿式氧化法、溶剂萃取法、蒸馏法和活性污泥法等。但是,研制高效、低毒、低残留的新农药,这是农药发展方向。一些国家已禁止生产六六六等有机氯、有机汞农药,积极研究和使用微生物农药,这是一条从根本上防止农药废水污染环境的新途径。
7、食品工业废水污染特点及其处理方法是什么?
食品工业原料广泛,制品种类繁多,排出废水的水量、水质差异很大。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有(1)漂浮在废水中固体物质,如菜叶、果皮、碎肉、禽羽等;(2)悬浮在废水中的物质有油脂、蛋白质、淀粉、胶体物质等;(3)溶解在废水中的酸、碱、盐、糖类等:(4)原料夹带的泥砂及其他有机物等;(5)致病菌毒等。食品工业废水的特点是有机物质和悬浮物含量高,易腐败,一般无大的毒性。其危害主要是使水体富营养化,以致引起水生动物和鱼类死亡,促使水底沉积的有机物产生臭味,恶化水质,污染环境。
食品工业废水处理除按水质特点进行适当预处理外,一般均宜采用生物处理。如对出水水质要求很高或因废水中有机物含量很高,可采用两级曝气池或两级生物滤池,或多级生物转盘.或联合使用两种生物处理装置,也可采用厌氧—需氧串联的生物处理系统。
8、怎样处理造纸工业废水?
造纸废水主要来自造纸工业生产中的制浆和抄纸两个生产过程。制浆是把植物原料中的纤维分离出来,制成浆料,再经漂白;抄纸是把浆料稀释、成型、压榨、烘干,制成纸张。这两项工艺都排出大量废水。制浆产生的废水,污染最为严重。洗浆时排出废水呈黑褐色,称为黑水,黑水中污染物浓度很高,BOD高达5—40g/L,含有大量纤维、无机盐和色素。漂白工序排出的废水也含有大量的酸碱物质。抄纸机排出的废水,称为白水,其中含有大量纤维和在生产过程中添加的填料和胶料。造纸工业废水的处理应着重于提高循环用水率,减少用水量和废水排放量,同时也应积极探索各种可靠、经济和能够充分利用废水中有用资源的处理方法。例如浮选法可回收白水中纤维性固体物质,回收率可达95%,澄清水可回用;燃烧法可回收黑水中氢氧化纳、硫化钠、硫酸钠以及同有机物结合的其他钠盐。中和法调节废水pH值;混凝沉淀或浮选法可去除废水中悬浮固体;化学沉淀法可脱色;生物处理法可去除BOD,对牛皮纸废水较有效;湿式氧化法处理亚硫酸纸浆废水较为成功。此外,国内外也有采用反渗透、超过滤、电渗析等处理方法。
9、怎样处理印染工业废水?
印染工业用水量大,通常每印染加工1t纺织品耗水100一200t.其中80%一90%以印染废水排出。常用的治理方法有回收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回收利用:
(1)废水可按水质特点分别回收利用,如漂白煮炼废水和染色印花废水的分流,前者可以对流洗涤.一水多用,减少排放量;
(2)碱液回收利用,通常采用蒸发法回收,如碱液量大,可用三效蒸发回收,碱液量小,可用薄膜蒸发回收;
(3)染料回收.如士林染料可酸化成为隐巴酸,呈胶体微粒.悬浮于残液中,经沉淀过滤后回收利用。
无害化处理可分:
(1)物理处理法有沉淀法和吸附法等。沉淀法主要去除废水中悬浮物;吸附法主要是去除废水中溶解的污染物和脱色。
(2)化学处理法有中和法、混凝法和氧化法等。中和法在于调节废水中的酸碱度,还可降低废水的色度;混凝法在于去除废水中分散染料和胶体物质;氧化法在于氧化废水中还原性物质,使硫化染料和还原染料沉淀下来。
(3)生物处理法有活性污泥、生物转盘、生物转筒和生物接触氧化法等。为了提高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或回收要求.往往需要采用几种方法联合处理。
10、怎样处理染料生产废水?
染料生产废水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质,有的还含有吡啶、氰、酚、联苯胺以及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较难处理。因此染料生产废水的处理.应根据废水的特性和对它的排放要求.选用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可采用混凝法和过滤法;去除有机物和有毒物质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流程,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
11、怎样处理化学工业废水?
化学工业废水主要来自石油化学工业、煤炭化学工业、酸碱工业、化肥工业、塑料工业、制药工业、染料工业、橡胶工业等排出的生产废水。化工废水污染防治的主要措施是:首先应改革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污染物,防止废水外排,进行综合利用和回收;必须外排的废水,其处理程度应根据水质和要求选择。一级处理主要分离水中的悬浮固体物、胶体物、浮油或重油等。可采用水质水量调节、自然沉淀、上浮和隔油等方法。二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可用生物降解的有机溶解物和部分胶体物,减少废水中的生化需氧量和部分化学需氧量,通常采用生物法处理。经生物处理后的废水中,还残存相当数量的COD,有时有较高的色、嗅、味,或因环境卫生标准要求高,则需采用三级处理方法进一步净化。三级处理主要是去除废水中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污染物和溶解性无机污染物。常用的方法有活性炭吸附法和臭氧氧化法,也可采用离子交换和膜分离技术等。各种化学工业废水可根据不同的水质、水量和处理后外排水质的要求,选用不同的处理方法。
12、酸碱废水的特性及其处理原则是什么?
酸性废水主要来自钢铁厂、化工厂、染料厂、电镀厂和矿山等,其中含有各种有害物质或重金属盐类。酸的质量分数差别很大,低的小于1%,高的大于10%。碱性废水主要来自印染厂、皮革厂、造纸厂、炼油厂等。其中有的含有机碱或含无机碱。碱的质量分数有的高于5%,有的低于1%。酸碱废水中,除含有酸碱外,常含有酸式盐、碱式盐以及其他无机物和有机物。
酸碱废水具有较强的腐蚀性,需经适当治理方可外排。治理酸碱废水一股原则是:(1)高浓度酸碱废水,应优先考虑回收利用,根据水质、水量和不同工艺要求,进行厂区或地区性调度,尽量重复使用:如重复使用有困难,或浓度偏低,水量较大,可采用浓缩的方法回收酸碱。(2)低浓度的酸碱废水,如酸洗槽的清洗水,碱洗槽的漂洗水,应进行中和处理。
对于中和处理,应首先考虑以废治废的原则。如酸、碱废水相互中和或利用废碱(渣)中和酸性废水,利用废酸中和碱性废水。在没有这些条件时,可采用中和剂处理。
13、选矿废水中含有哪些浮选药剂,怎样处理?
选矿废水具有水量大,悬浮物含量高,含有害物质种类较多的特点。其有害物质是重金属离子和选矿药剂。重金属离子有铜、锌、铅、镍、钡、镉以及砷和稀有元素等。在选矿过程中加入的浮选药剂有如下几类:
(1)捕集剂.如黄药(RocssMe)、黑药[(RO)2PSSMe]、白药[CS(NHC6H5)2];
(2)抑制刑,如氰盐(KCN,NaCN)、水玻璃(Na2SiO3);
(3)起泡剂,如松节油、甲酚(C6H4CH30H);
(4)活性刑,如硫酸铜(CuS04)、重金属盐类;
(5)硫化剂,如硫化钠;
(6)矿桨调节剂,如硫酸、石灰等。
选矿废水主要通过尾矿坝可有效地去除废水中悬浮物,重金属和浮选药剂含量也可降低。如达不到排放要求时,应作进一步处理,常用的处理方法有:
(1)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石灰中和法和焙烧白云石吸附法;
(2)主除浮选药剂可采用矿石吸附法、活性炭吸附法;
(3)含氰废水可采用化学氧化法。
14、冶金废水可分为几类,其治理发展趋向是什么?
冶金废水的主要特点是水量大、种类多、水质复杂多变。按废水来源和特点分类,主要有冷却水、酸洗废水、洗涤废水(除尘、煤气或烟气)、冲渣废水、炼焦废水以及由生产中凝结、分离或溢出的废水等。冶金废水治理发展的趋向是:
(1)发展和采用不用水或少用水及无污染或少污染的新工艺、新技术,如用干法熄焦,炼焦煤预热,直接从焦炉煤气脱硫脱氰等;
(2)发展综合利用技术,如从废水废气中回收有用物质和热能,减少物料燃料流失;
(3)根据不同水质要求,综合平衡,串流使用,同时改进水质稳定措施,不断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
(4)发展适合冶金废水特点的新的处理工艺和技术,如用磁法处理钢铁废水.具有效率高,占地少,操作管理方便等优点。
⑵ 染料生产废水如何进行处理
染料生产废水中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或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专质,也含有吡啶、氰、苯酚、联属苯胺或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有毒,处理困难。
因此,染料生产废水的处理必须符合废水的特性及其排放要求。选择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凝结和过滤可用于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有机物和有毒物质的去除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重金属去除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
⑶ 污水是怎么处理的
无论采取如何严格的措施,无论采用多么先进的技术,污水的排放是不可避免的,并且水污染在很多地方已经是既成的事实,因此,研究污水的处理技术和方法就非常必要。目前,根据所采取的自然科学的原理和方法,污水处理一般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
物理法是利用物理作用除去污水的漂浮物、悬浮物和油污等,在处理过程中不改变污染物的化学性质,同时从废水中回收有用物质的一种简单水处理法。常用于水处理的物理方法有重力分离、过滤、蒸发结晶和物理调节等方法。重力分离法指利用污水中泥沙、悬浮固体和油类等在重力作用下与水分离的特性,经过自然沉降,将污水中比重较大的悬浮物除去。离心分离法指在机械高速旋转的离心作用下,把不同质量的悬浮物或乳化油通过不同出口分别引流出来,进行回收。过滤法是用石英沙、筛网、尼龙布、隔栅等做过滤介质,对悬浮物进行截留。蒸发结晶法是加热使污水中的水气化,固体物得到浓缩结晶。磁力分离法是利用磁场力的作用,快速除去废水中难于分离的细小悬浮物和胶体,如油、重金属离子、藻类、细菌、病毒等污染物质。
化学法就是使有毒、有害废水转为无毒无害水或低毒水的一种方法,主要有酸碱中和法、混凝、化学沉淀、氧化还原等。酸碱中和法是指采用加碱性物质处理酸性废水,加酸性物质处理碱性废水,让两者中和后,加以过滤可将废水基本净化。凝聚法指将污水中加入明矾,充分搅拌,使带电荷的胶体离子沉淀下来。化学沉淀法是在废水中加入化学沉淀剂,使之与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发生反应,以生成难溶的固体物而沉淀。氧化还原法是加入化学氧化剂或还原剂,有选择地改变废水中有毒物质的性质,使之变成无毒或微毒的物质;电化学法是利用电解槽的化学反应,处理废水中污染物质的一种技术,包括电解氧化还原、电解凝聚等不同的过程。
物理化学法是利用物理化学作用去除废水中的污染物质,主要有吸附法、离子交换法、膜分离法、萃取法等。吸附法是指向废水中投入活性炭等吸附剂,利用其物理吸附、化学吸附、氧化、催化氧化和还原等性能去除废水中多种污染物的方法。离子交换法是借助于离子交换剂中的交换离子同废水中的离子进行交换而去除废水中有害离子的方法。膜分离法是利用特殊膜(离子交换膜、半透膜)的选择透过性,对污水中的溶质或微粒进行分离或浓缩的方法的统称。萃取法是利用溶质在互不相溶的溶剂里溶解度的不同,用一种溶剂把溶质从另一溶剂所组成的溶液里提取出来的操作方法。
生物法是利用微生物分解有机污染物以净化污水。未经处理即被排放的废水,流经一段距离后会逐渐变清,臭气消失,这种现象是水体的自然净化。水中的微生物起着清洁污水的作用,它们以水体中的有机污染物作为自己的营养食料,通过吸附、吸收、氧化、分解等过程,把有机物变成简单的无机物,既满足了微生物本身繁殖和生命活动的需要,又净化了污水。菌类、藻类和原生动物等微生物,具有很强的吸附、氧化、分解有机污染物的能力。它们对废物的处理过程中,对氧的要求不同,据此可将生物法分为好气处理和厌气处理两类。好气处理是需氧处理,厌气处理则在无氧条件下进行。生物法是废水中应用最久最广且相当有效的一种方法,特别适用于处理有机污水。
链接:跨越水的鸿沟
2009年3月,第五届世界水论坛在土耳其的伊斯坦布尔举行,来自全球156个国家和地区的2.8万名代表,包括90多位部长、63名市长和148位议员出席了论坛。第五届世界水论坛的主题是“跨越水的鸿沟”,下面即是具体的子主题和具体议题。
子主题一:全球变化与风险管理
议题1:应对气候变化
人们对全球变暖诸多原因和后果的理解迅速深化。水利界面临的主要问题是,气候变化将如何影响水循环?应对气候变化、减少人类和环境风险的关键战略是什么?鉴于存在很多不同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存在与影响和所需行动有关的内在不确定性,在此情况下,通过议题分会,就相应对策、技术方案、政治决议以及最优先重点进行实质性讨论。
议题2:与水有关的迁移、土地利用和人居环境变化
对水、土地和居住环境不断增加的压力,导致人口流动,反过来又对新居住环境带来影响。通过改善水管理、土地和环境,就能减少迁移需求及其对居住的影响吗?应对当前和未来人口增长的适当供水发展和管理的战略是什么?
议题3:对灾害进行管理
当前,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气候不断变化,由此带来的更加频繁和极端的灾害,给数亿人的生命安全和经济安全带来了新威胁。首要任务是做好防灾准备工作,在不同级别政府机构间开展合作,建设与维护重要水利基础设施,以减少灾害发生时给生命、工作、财产和商业持续性带来的损失。在此情况下,对这一问题的紧迫性,对不同级别备灾工作的成本效率,对最脆弱、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所需官方发展援助的支持等方面,存在着许多不同观点。
子主题二:促进人类发展和千年发展目标
议题4:为所有人提供水和卫生设施——保证足够设施,保护公众健康
人们对为所有人提供水、卫生设施和健康这一目标,已有广泛共识。同时,在对如何实现这一目标,以及更基本的,对实现安全供水和提供环境可持续卫生设施的基本阐释却少有共识。继2008国际卫生年后,第五届世界水论坛将提供一个新的机遇,讨论水、卫生设施与健康取得进展的真实状况,讨论应对世界最具挑战性地区所需的政治承诺。有关地方企业家们是否可以从根本上改变水与卫生设施提供模式这一问题,将与融资机构、社区和营运伙伴更多的传统作用一起,在论坛上加以讨论。
议题5:水与能源
日益短缺的能源资源和日益增加的成本,对水的生产、使用和处理包括海水淡化和水循环利用的前景产生重要影响。同时,日益短缺的水资源还需要满足不断增加的能源需求。水电需要坝后蓄水,水流过涡轮机发出电力,而无须消耗自然资源。在与基于社区的行动和适当技术进行结合时,水与能源政策需要相互协调。但是,在实践中,能实现这一协调吗?
议题6:结束贫困与饥饿的水与粮食
需要用更少的水与土地生产更多粮食。人口日益增长、饮食变化带来的挑战、对农业生物质能源难以抑制的渴望,在全球和地方范围内,给有限的土地、水和环境资源带来的压力日益增加。如何寻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平衡点?我们如何应对粮食安全和能源安全,需要如何调整市场准入和价格制度,防止贫困人口受到最严重影响。
议题7:开发、保护水的多种服务功能
水的多种用途,冲突还是协调?通过更加有效的用水,通过与农业用水协调,水可以更好地满足家庭、城市和能源生产需要。如果体制和机构准备做好了,并能优化水的多种用途,就可以实现重大投资回报。更好地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贡献,必须要实现制度化,必须要按比例放大多种用途吗?需要采取何种行政、制度和金融措施,加强这些服务的可持续性呢?
子主题三:管理和保护水资源及其供给系统,满足人类和环境需要
议题8:流域管理和跨界水资源合作
随着水资源承受越来越大的压力,加之气候变化的预期影响,改进的管理、在跨界水资源管理方面的合作,正成为满足人类与环境需要的必要元素。在水领域,团结协作、水资源综合管理的成功故事和失败情况是什么?流域管理、跨界水资源合作以及利益共享的有关关键行动是什么?在地方、区域和全球范围内,已制定出了法律,但是这些法律手段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如何呢?尤其是对跨界地表水和地下水,利益相关者参与、规划、融资和监测的有效性如何呢?
议题9:确保充足水资源和蓄水设施,满足农业、能源和城市需要
保障充足的水资源对发展非常重要,如果考虑日益加剧的气候变化影响,就显得更为重要。这需要有充足的天然和人工蓄水设施。在以可持续的方式充分满足人类需要的同时,怎样才能在诸多保护资源及其生态系统的不同观点中寻求妥协呢?
议题10:维持自然生态系统
为了维持生态系统和环境流量,为了人类福祉,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流量应成为整个土地和水资源管理规划、决策和实施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现存国际法律和协定能发挥什么作用?将人类需要与地方价值以及条件考虑进去,在国家和地方级别的规划中需要做些什么工作?
议题11:管理和保护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和雨水
降雨是最大的可用水来源,但对雨水的管理却是最落后的。地下水是最可靠的水源,但也是最脆弱的,易受污染,易被超采。尽管如此,制度惯性鼓励水资源管理仍然集中于地表水。为保护这些不同的水资源和淡水生态系统,以负责任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潜力,提倡采取对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水和雨水进行综合规划和管理的方式。那么,需要对法律和制度框架作何修改?如何最有效地向政治家灌输科学知识呢?
子主题四:水治理与管理
议题12:落实用水权和卫生权,更好地获得水与卫生设施
用水权与卫生权确实很有意义,承认用水和使用卫生设施的权利,必然会改善人们获得水与卫生设施的状况,特别是贫困人群获得水与卫生设施的状况,以及冲突情况下人们获得水与卫生设施的状况。使用水和卫生设施的权利,会真正给贫困和被边缘化人群带来不同吗?这些人如何将用水权与卫生权作为一个工具,获得水与卫生设施,促使政府和其他行动者负起责任?如果用水权与卫生权是推动千年发展目标取得进展的一个工具,那么需要采取怎样的行动?用水权已经明确,但我们对卫生权内涵的理解也达到了同样水平了吗?我们知道如何落实卫生权吗?
议题13:通过监管方式改进运行
当前,全世界范围内正在推动建立独立的运营者和服务提供商监管框架,作为明确任务和责任、改进服务和经济运行的一项手段。但是在各种情况下,监管都会起作用吗?当前形势怎样?监管框架在未来有关污水处理回用中能发挥怎样的作用?对地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议题14:道德规范、透明和利益相关者获权
虽然“水道德”概念看似无可争议,但要更好地管理水,需要对此有一个公认的阐释。这可能吗?同时,制定这样一个标准将鼓励利益相关者参与决策过程。这些决策过程透明,会明确责任,会提供公平机会。其他哪些措施能实现这一目标呢?
议题15:优化水服务中的公私作用
经济和劳动力条件在不断改变,在提供水服务中,公共和私营组织的作用和责任同样也在不断改变。在这种情况下,除了向私营部门增加特殊作用的外购外,社区正在转向多种服务提供模式,包括公有情况下将公用设施集体化、委派的服务提供模式,以及涉及小型服务商混合模式。在一些情况下,由于担心因私营部门更多参与而失去社区控制,这些变化已经出现争议。
议题16:水资源管理效率和效果的制度性安排
为了使水资源管理公平、高效和产生效果,各级政府需要协调。本议题关注水短缺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水资源的协调与配置,集中讨论一些被误解和观点未取得一致的问题,包括在国家级别和地区级别上,建立旨在协调各水管理机构、所有与水有关的部门以及利益相关者的水治理的方式。
子主题五:融资
议题17:水部门可持续融资
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应对全球挑战,需要投资。贷款能力业已具备,但借款能力尚不具备。不同的利益相关者需要做什么来增强其借款能力呢?金融机构需要做什么才能使其金融产品满足借款人的需求呢?地方政府怎样做才能成为更加可靠的融资利益相关者,以便运营商和公用事业管理者扩大投资覆盖范围,改进服务?在改进流域管理方面,哪些非传统融资机制是可行的?
议题18:水部门可持续的一个工具——价格战略
水价战略是对财政、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性政策目标作出的响应,但水价自身并非是实现社会政策目标的适当手段。开展这一话题探讨,将试图揭示城市供水、乡村供水与灌溉服务之间的主要平衡,包括提供卫生服务的价格战略。
议题19:支持贫困人口的融资政策和战略
尽管进行充分融资对扩大服务范围、满足贫困社区需要是必要的,但是许多融资机制并没有真正服务于最贫困人口。将对许多具体的融资和法律解决方案进行调查,以加快贫困人口获得支付得起的供水与卫生服务的进程。
子主题六:教育、知识和能力建设
议题20:教育、知识和能力建设战略
能力建设投入了许多资金和精力。但是,不同级别的能力建设有多成功呢?特别是业务和运行一级的能力建设结果怎样呢?我们拥有大量而快速增长的知识和经验,如何保证各利益相关者包括儿童、年轻人和教育家作出贡献,并能平等获得这些知识、经验?科学知识必须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并能有效地及时地为大家共享,这样拥有本地知识的社区在减少主要水问题影响中就会产生不同的结果。
议题21:水科学技术——21世纪适当的创新的解决方案
为了建设更加美好的未来,水管理战略应借鉴业外的一些思想观念。新兴技术与标准个人化信息平台的结合,能形成迅速应对变化的灵活制度吗?
议题22:利用专业协会和网络的资源,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尽管在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中,专业协会和网络可发挥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目前它们的作用依然很小。本话题关注的问题是,开发机构是否把专业协会视为未充分利用的资源,如何利用、鼓励支持专业协会和网络,使其为实现千年发展目标作出重要贡献等。
议题23:信息共享
公开信息财富,不仅仅是获得信息问题,也是理解哪些要素是最重要的,哪些手段可以付诸实施以最好地共享知识的问题。只有20%的涉水信息易于获取,从科学和实践来看,我们已对水循环理解得很好了吗?
议题24:水与文化文化多样性及其与水管理方式、科学、政策制定和能力建设的结合,不仅为水资源可持续管理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此外,历史提供了重要的知识,有助于应对当前和未来的挑战。
后记
2009年6月,北京市的月平均气温达到28.8℃,而从1999年到2008年间,6月份的月平均气温为24.9℃,即2009年6月的月平均气温比常年高出近4℃。气温高直接导致用水量连创新高。随着气温持续升高,市区供水量也不断增加。6月1日,市区日供水量为260万立方米,突破2000年以来的最高日供水量,比2008年最高日供水量高出14万立方米。6月24日,市区日供水量为266万立方米。6月25日,市区日供水量达273万立方米。6月29日,供水量最高纪录再次被刷新,市区日供水量达到278万立方米,创出北京百年供水史上最高水平。
气温升高、用水量陡增的情况何止发生在北京?全国各地,全球各地,差不多都出现了类似的情况。气温的升高可能是气候变化的自然起伏,但也不能排除人类活动对其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此外,人类活动造成大气污染,臭氧层的破坏导致紫外线对人类和其他生物的伤害事故增多;酸雨污染导致粮食歉收的报道,也频见报端。臭氧层破坏、气候变暖、酸雨威胁、水危机,是正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
是时候反省人类的行为了,是时候考虑人类创造财富的方式了,是时候把目光投注到我们须臾不可离开的阳光、空气和水了。唯有阳光依然明媚、空气依然清新、水依然清澈,人类才会有可期冀的美好明天。目录第一章大气污染与臭氧层破坏一旦空气污染导致臭氧层的破坏,产生臭氧层空洞,就相当于在阳光中加入了“毒素”。没有了臭氧层的“隔离术”,阳光对于地球、生物、人类来说可能就成了灾难的代名词。
⑷ 壁纸生产中产生的废水怎样处理
含N、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等)。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但对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含酸、碱、氧化剂、还原剂
此类废液包括: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过氧化物等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 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
含有机磷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括: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
含酚类物质的废液处理
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苯酚、甲酚、萘酚等。 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⑸ 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的区别
生产污水与生产废水的区别
生产废水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科研过程中所有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水量总和。生产废水污染较轻,生产污水污染严重。
生产污水是指生产过程中因和机械、润滑油、或其他介质接触过的用水,已经不再适合生产或生活使用;
生产废水
是指生产过程中因为混合有毒有害物质后被使用、或被工艺参数改变后含有对人或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水质;生产废水含有酸、碱、盐、卤素、烃、胺类、硝基物和染料及其中间体等物质,有的还含有吡啶、氰、酚、联苯胺以及重金属汞、镉、铬等。这些废水成分复杂.具有毒性,较难处理。因此生产废水的处理.应根据废水的特性和对它的排放要求.选用适当的处理方法。例如:去除固体杂质和无机物,可采用混凝法和过滤法;去除有机物和有毒物质主要采用化学氧化法、生物法和反渗透法等;脱色一般可采用混凝法和吸附法组成的工艺流程,去除重金属可采用离子交换法等
详细内容参见:http://ke..com/link?url=K9Oxv23OXtj--yxJ0l-txAXF-BZf_32EFpf4XH1x1gPDx_
http://ke..com/link?url=t4un4Nuq3DBAk9Goe6ScQteARhkwZ_-bRm
⑹ 三氯吡啶醇钠废水怎么处理
可以尝试物理氧化法
⑺ 制药工业废水怎么处理
含N、S及卤素类的有机废液处理。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酰胺、二甲基甲酰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酰胺、噻吩、二甲亚砜、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类、氯苯类、酰卤化物和含N、S、卤素的染料、农药、颜料及其中间体等等。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但必须采取措施除去由燃烧而产生的有害气体(如SO2、HCl、NO2、二恶英等)。对多氯联苯之类物质,因难以燃烧而有一部分直接被排出,要加以注意。对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水解法进行处理。但对氨基酸等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经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含酸、碱、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处理。此类废液包括:含有硫酸、盐酸、硝酸等酸类和氢氧化钠、碳酸钠、氨等碱类,以及过氧化氢等过氧化物类氧化剂与硫化物、联氨等还原剂的有机类废液。首先,按无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把它分别加以中和。然后,若有机类物质浓度大时,用焚烧法处理(保管好残渣)。能分离出有机层和水层时,将有机层焚烧,对水层或其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进行处理。但是,对其易被微生物分解的物质,用水稀释后,即可排放。此类废液包括:苯、已烷、二甲苯、甲苯、煤油、轻油、重油、润滑油、切削油、机器油、动植物性油脂及液体和固体脂肪酸等物质的废液。对其可燃性物质,用焚烧法处理。对其难于燃烧的物质及低浓度的废液,则用溶剂萃取法或吸附法处理。对含机油之类的废液,含有重金属时,要保管好焚烧残渣。含石油、动植物性油脂的废液处理。此处理方式与含酸、碱、氧化剂、还原剂的废液处理方式相同。含有机磷的废液处理。此类废液包括:含磷酸、亚磷酸、硫代磷酸及膦酸酯类,磷化氢类以及磷系农药等物质的废液。对其浓度高的废液进行焚烧处理(因含难于燃烧的物质多,故可与可燃性物质混合进行焚烧)。对浓度低的废液,经水解或溶剂萃取后,用吸附法进行处理。含酚类物质的废液处理。此类废液包含的物质:苯酚、甲酚、萘酚等。对其浓度大的可燃性物质,可用焚烧法处理。而浓度低的废液,则用吸附法、溶剂萃取法或氧化分解法处理。
⑻ 百草枯生产废水的颜色
采用氰化物工艺生产百草枯产生的原废水一般呈黑褐色或深棕色,色度很深。
1.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分析
1.1 氰化物工艺
氰化物工艺是标准制定的主要基础,主要指标的设定也是依据氰化物法工艺确定的。
1.1.1 工艺废水
氰化物工艺在过滤工段产生工艺废水。废水中含有吡啶、百草枯、氰根离子、氨态氮、氯化钠、醇、有机溶剂等。废水呈强碱性,色度很高。
1.1.2 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气
氰化物法生产过程中,涉及到氯气、液氨、吡啶、氯甲烷等原料的使用过程中,产生尾气的排放。
1.1.3 废水的焚烧处理
废水经焚烧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入大气的排放流中含有水蒸气、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焚烧过程排放的烧残渣中则含有氰根离子。
1.2钠法工艺
钠法工艺包括中/高温钠法和低温钠法,中/高温钠法已被严格禁止使用。中/高温钠法工艺过程中产生特征的三联吡啶异构体,其中主要是2,2’∶6’,2’’-三联吡啶,将其设为控制项目,可以从环保的角度禁止中/高温钠法的使用。
2. 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的确定
2.1 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
根据农药行业的特点,本排放标准除控制常规因子外,还要针对农药生产的特点,对特征污染因子加以控制。这些特征污染因子可能是农药生产的中间体,也可能是最终产品。这些特征污染因子的毒性与危害性往往很大,如不加以控制,则将对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威胁。特征污染因子的筛选将综合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1)产生量大;(2)对人体、环境生物毒性强或对生态环境危害大;(3)易于控制;(4)具备有效的检测与监测方法。(5) 刚开始时设置的控制因子不宜太多,以后可不断调整或增加控制因子。
2.2 控制指标的确定
以上对目前国内百草枯生产工艺流程及三废排放情况调查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根据前述控制指标的确定原则,确定了百草枯农药生产污染物排放的控制指标,见表1。
表1 百草枯农药生产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指标
废水 废气 废液废渣
常规污染物 特征污染物
pH、CODcr、色度、氨态氮、氰根离子 吡啶、百草枯、2,2’:6’,2’’-三联吡啶 氯气、氨气、吡啶、氯甲烷 含氰废物
2.3控制指标的适用性
从实际调查的结果看,国内目前没有采用低温钠法工艺的生产装置。考虑到实现成本以及技术等方面问题,短期内国内低温钠法装置上马的可能性不大。所以没有考虑单独为低温钠法设定特征的控制项目。但也不能完全排除可能有企业在技术等方面发生跃进式的进展,同时也不排除有企业“声称”采用低温钠法的情况。如果出现这种情况,我们认为:首先,三联吡啶项目的设定排除了中/高温钠法“冒充”低温钠法的可能;其次,其它诸如废水的常规控制项目等,除了具有对氰化物法工艺的针对性外,还具有相当程度的广泛性,对可能存在的低温钠法也可适用。
3. 排放标准中各项标准值的确定
3.1 标准值的确定依据
本次标准值的确定主要依据为:
(1) 当前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排放标准不同于环境质量标准,环境质量标准是基于环境基准值,是为了保护公众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安全而制定的目标值。污染控制的目标是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其手段就是对污染源实行排放限制,排放限制的核心是排放标准。排放标准的制订一定要以技术为依据,因为排放标准是要企业去执行的,应体现“技术强制”原则。即通过排放标准的制订迫使污染者采用先进的污染控制技术。我们制订的标准值应当是企业在采用了先进的生产工艺与污染治理措施后能够达到的水平。而不应当盲目追求标准的先进性,而脱离目前行业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
在标准制订时,新源和现源所依据的技术水平也是有区别的。新源排放标准依据目前国内最先进的技术水平制订,现源排放标准依据目前国内较为先进的技术水平制订。
(2) 环境质量要求与污染物的生态影响:在排放标准制订过程中,除充分考虑当前的污染治理技术水平外,还要充分考虑到污染物排放对人体健康乃至整个生态环境的影响。在制订农药的排放标准时,综合考虑农药的ADI值(每公斤体重每日允许摄入量)、MRL值(农作物最大允许残留限量)、LC50值(半致死浓度)等等,使制订的标准既是技术经济可行的,又能充分保护人体健康及生态环境。
(3) 国内外现有的相关标准:现有的相关标准(包括国内标准、国外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肯定也考虑了诸多方面的因素,并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实践检验,这些标准对于我们制订本标准可起到参考作用。
3.2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确定
(1) 最高允许排水量
根据调查目前采用氰化物法生产百草枯的企业,生产1吨百草枯原药(100%)从生产装置排放的原废水量在2~8m3之间。部分企业的原废水排放情况见表2。
表2 部分百草枯生产企业的原废水排放量
企业名称 采用工艺 原废水排放量(m3/吨原药)
先正达公司 氨氰法 4
沙隆达公司 氨氰法 2.5~3
山东东方科技公司 氨氰法 3
湖北仙隆公司 氨氰法 3
上海泰禾公司 醇氰法 6
浙江永农公司 醇氰法 7.5
升华拜克公司 醇氰法 7
石家庄宝丰公司 醇氰法 2
一般说来,采用氨氰法工艺,单位产品的废水产生量较低,在4m3左右;采用醇氰法工艺,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较高,在7m3左右。但也有采用醇氰法工艺的企业,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很低。这说明醇氰法工艺还有很大的改进余地,可以通过适当的措施减少废水的产生量。
因此对于现源企业,预计其单位产品的废水产生量为7 m3;对于新源企业,预计其单位产品废水的产生量为4 m3;并且预计生产1吨百草枯原药(100%)的设备、地面冲洗水为0.5m3。由于百草枯生产废水的浓度通常很大,在处理过程中,允许其4倍的稀释容量。因此:
最高允许排水量=(单位产品废水产生量 + 设备、地面冲洗水量)× 稀释倍数
由此可得,对于最高允许排水量,规定新源企业标准限值为18m3,现源企业标准限值为30m3。
(2) 化学需氧量(CODcr)
对于COD指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规定的一级标准为100mg/L。企业目前能达到的治理水平如表3所示:
表3 部分企业原废水和终排水的COD浓度
企业名称 采用工艺 原废水COD(mg/L) 终排水COD(mg/L)
先正达公司 氨氰法 20000 <100
浙江永农公司 醇氰法 22000 100~110
升华拜克公司 醇氰法 25000 <100
上海秦禾公司 醇氰法 78000 <100
山东东方科技公司 氨氰法 1000 50
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规定和企业能达到的治理水平,COD的排放限值设为100mg/L。
对于预处理标准,COD限值可根据污水处理场具体的要求和企业生化处理装置的负荷能力设定,但最高不能超过500mg/L。
(3) pH值
采用氰化物工艺产生的原废水中都含有氰根离子,因此原废水都呈强碱性,一般在pH10~13之间。部分企业原废水的pH值见表3。
表3部分企业原废水pH值
企业名称 原废水pH值
先正达公司 12.6
山东绿霸公司 9.4
石家庄宝丰公司 13.3
上海泰禾公司 12.7
原废水无论是处理后直接排入环境,还是预处理后进行生化处理,都要将pH值调节到中性附近。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的限值,将排放标准和预处理标准限值设定为6~9。
(4) 色度
采用氰化物工艺生产百草枯产生的原废水一般呈黑褐色或深棕色,色度很深。部分企业原废水色度情况见表4。
表4部分企业原废水色度情况
企业名称 采用工艺 色度(度) 测定方法
先正达公司 氨氰法 75000 铂钴标准比色法
石家庄宝丰公司 醇氰法 300000
济南绿霸公司 氨氰法 62500
上海秦禾公司 醇氰法 600000
原废水处理后若直接排放至环境就应当对色度指标加以控制,目前国内采用先进废水治理工艺的企业,处理后废水的色度指标可达到50以下,同时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规定,将排放标准限值设定为50。
对于预处理标准,由于还要进行进一步的生化处理,并最终要达到污水处理场的各项排放指标要求(包括色度指标)。因此只要将废水中影响生化处理的物质去除,各项指标能够达到生化处理进水要求就可以了。对于色度指标,并不是影响生化处理的高敏感因素,故没有设定预处理标准。
(5) 氨态氮
氨氰法工艺生产百草枯过程中,氨只起到催化作用,大量的氨氮将随过滤洗涤操作进入到原废水中。目前各企业一般采用汽提回收氨水,再将氨水回用于工艺之中。这项技术是国内普遍采用的成熟方法,汽提可使废水中氨回收率达97~98%,汽提后的废水中氨浓度在200mg/L左右。考虑到进一步生化处理中允许4倍的稀释容量,即稀释后废水中的氨浓度可降至到50mg/L左右。由于氨氮通过微生物的硝化-反硝化作用,容易被去除,因此对于预处理标准,规定氨氮标准限值为50mg/L。
原废水处理后若直接排放至环境,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规定,将排放标准限值设定为15mg/L。
(6) 氰根离子
氰根离子是氰化物工艺废水中危害性较大的污染物,部分企业原废水和处理后的废水中氰根离子的浓度如下:
表5部分企业原废水和处理后的废水中氰根离子的浓度
企业名称 采用工艺 原废水中氰根浓度(mg/L) 处理后废水中氰根浓度(mg/L)
先正达公司 氨氰法 7870 <0.5
山东东方科技公司 氨氰法 2000 0.08
湖北仙隆公司 氨氰法 600 0.5
石家庄宝丰公司 醇氰法 1500 <1.0
升华拜克公司 醇氰法 1000~1500 0.5
浙江永农公司 醇氰法 18000 60~80
上海秦禾公司 醇氰法 8000 一级处理后:<20
二级处理后:<0.5
由于氰化物具有高毒性并且对生化处理过程有危害,因此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的规定和企业能够达到的治理水平,将氰根离子的排放标准和预处理标准都设定为0.5mg/L。
(7) 吡啶
吡啶是百草枯生产中最主要原料,由于其具有较强的刺激性、挥发性和一定的毒性,并且不可生化,因此被列为废水中需要监测的特征污染因子。部分企业原废水和终排水中吡啶含量见表6。
表6部分企业原废水和终排水中吡啶的含量
企业名称 采用工艺 原废水吡啶(mg/L) 终排水吡啶(mg/L)
先正达 氨氰法 146.28 未检出
济南绿霸 氨氰法 16.00 ——
石家庄宝丰 醇氰法 816.28 ——
升华拜克 醇氰法 检测不到 检测不到
*上表中先正达、绿霸、宝丰的数据为实测数据;升华拜克的数据由企业提供。
目前在国内,全国性的排放标准中没有关于吡啶的规定,只在环境质量标准中有所体现。但一些地方制定的排放标准中,吡啶已经被列入了控制项目。
表7吡啶在水中的一些相关标准
标准名称 标准限值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0.2mg/L
上海市地方污水排放标准(DB31/199-1997) 一级标准:2.0mg/L
二级标准:2.0mg/L
三级标准:5.0mg/L
四川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试行) 一类水域:甲级1.0mg/L;乙级2.0mg/L
二类水域:甲级2.0mg/L;乙级3.0mg/L
三类水域:甲级3.0mg/L;乙级5.0mg/L
参照上海市及四川省污水排放的地方标准,把新源企业排放标准的限值定为2.0mg/L,现源企业排放标准的限值定为5.0mg/L。
(8) 百草枯离子
百草枯离子是标准制定中最为重要的特征污染物,由于它是在百草枯生产过程中才能涉及到的污染物,具有很强的特殊性,因此在国内外至今没有见到相关的排放标准,只是在美国等一些国家有百草枯的饮用水质量标准。因此,对于百草枯离子排放限值的确定,采取了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方法中几种不同估算模式相互补充、相互印证的方法。
现源企业排放标准——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ultimedia Environmental Goals, MEG)是美国EPA工业环境实验室推算出的化学物质或其降解产物在环境介质中的含量及排放量的限定值。预计,化学物质的量不超过MEG时,不会对周围人群及生态系统产生有害影响。MEG包括周围环境目标值(Amvient MEG, AMEG)和排放环境目标值(Discharge MEG, DMEG)。AMEG表示化学物质在环境介质中可以容许的最大浓度(估计生物体与这种浓度的化学物质终生接触都不会受其有害影响)。DMEG是指生物体与排放流短期接触时,排放流中的化学物质最高可容许浓度。预期不高于此浓度的污染物不会对人体或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有害影响。同时,工业环境实验室还提出了多种MEG值的估算模式。
表8估算百草枯离子MEG值所需数据
数据描述 数据值
美国国家职业与健康研究所(NIOSH)关于百草枯在车间空气中允许浓度的推荐值 1.5mg/m3
美国联邦饮用水指导方针 30μg/L
最低的生态毒性数据值(目前所获资料中最低的是Selenastrum capricornutumr的IC50) 1.8mg/L
大鼠经口LD50 155~203mg/kg
(A)NIOSH推荐值估算模式:
DMEGWH(ug/L)=15×DMEGAH=22.5μg/L
(B)饮用水标准估算模式:
DMEGWH(ug/L)=5×饮用水标准=150μg/L
(C)基于生态环境的估算模式:
DMEGWE(ug/L)=100×最低生态毒性数据值(mg/L)=180μg/L
(D)LD50估算模式:
DMEGWH(ug/L)=0.675×LD50=104.625~137.025μg/L
*上述式中角标含意:W-水;H-健康;E-生态。
以上估算模式中,拟不采用NIOSH推荐值模式估算出的数据,因为NIOSH推荐值是车间环境空气限值,更多的考虑到百草枯的吸入毒性,百草枯的吸入毒性是高毒,而其接触及经口毒性均为中等毒性。本标准的制定将主要基于接触及经口毒性。
其余的4个数据既有基于健康和毒理学影响的饮用水标准模式和LD50模式的估算值,又有基于生态环境模式的估算值。并且4个数据值之间比较接近,相互之间能够较好地印证。4个数据中最大值为180μg/L,最小值为104.625μg/L。为保证排放的安全性,保守地取100μg/L为现源企业排放标准限值。预计,如果排放流中的百草枯离子浓度不超过100μg/L时,在短时间接触的条件下,不会对人体或生态系统产生不可逆转的有害影响。
新源企业排放标准——总量控制:累积效应的考虑
假设百草枯离子在环境系统中的降解过程符合一级反应动力学,则有:
dC/dt=kC
C——环境中百草枯离子浓度
t——时间
k——降解系数
上式表明,环境中百草枯离子浓度一定时,百草枯离子的降解速率取决于降解系数。
又由百草枯离子在环境中的浓度变化可表达为:
Ct=C0e-kt
C0——百草枯离子初始浓度;
Ct——时间t时百草枯离子浓度;
取对数得
kt=lnC0/Ct
当降解一半时,即Ct=C0/2时
T1/2=ln2/k
T1/2——降解半衰期。
在环境中,百草枯离子的降解半衰期平均为1000天,将T1/2=1000d带入可得:
k=6.9×10-4d-1
得出的降解系数很小,说明百草枯离子在环境中很难降解,具有明显的累积效应。
因此,虽然在美国EPA制定的联邦饮用水指导方针中将百草枯离子的浓度限值定为30μg/L,但在美国的一些州和英国、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已经在执行更加严格的饮用水标准。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百草枯的标准见表9。
表9一些国家和地区关于百草枯的标准
标准名称 限值
美国亚利桑那州饮用水标准 3μg/L
英国供水条例水质量标准 0.1μg/L(总农药量低于0.5ug/L)
澳大利亚健康与医药委员会标准 0.03μg/L
当然,饮用水标准与排放标准是有区别的,但是从长期累积效应考虑,将新源企业百草枯离子的排放标准确定为比较安全的30μg/L是适当的。并且从目前国内企业治理现状来看,部分污染治理情况较好的企业已经能够达到甚至低于这样的标准,因此这一标准从技术可行性角度来看也是可以实现的
(9) 2,2’:6’,2’’-三联吡啶
2,2’:6’,2’’-三联吡啶是中/高温钠法生产百草枯产生的废水中的特征污染物——三联吡啶异构体——之一,有资料表明,这些异构体中,以2,2’:6’,2’’-三联吡啶为主,而在氰化物法工艺及低温钠法工艺废水中不能检出2,2’:6’,2’’-三联吡啶。同时,2,2’:6’,2’’-三联吡啶具有强致癌作用,因此把2,2’:6’,2’’-三联吡啶设定为废水中特征污染因子之一,并规定不得检出,意在从环保的角度淘汰国家已明令禁止使用的中/高温钠法工艺。
3.3 大气污染物标准值的确定
3.3.1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
生产过程废气排放涉及氯气、氨气、吡啶和氯甲烷。
(1) 氯气
在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中,有关新源企业氯气的二级排放标准规定如下:
表10《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有关氯气的规定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二级
氯气 65 25
30
40
50
60
70
80 0.52
0.87
2.9
5.0
7.7
11
15
参照上面标准,并且规定排气筒高度不得低于30米,因此规定限值如下:
表11氯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氯气 65 30 0.87
(2) 氨气
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GB16297-1996)中,没有关于氨气的规定,但在《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有如下规定:
表1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氨气的规定
控制项目 排气筒高度m 排放量kg/h
氨 15
20
25
30
35
40
60 4.9
8.7
14
20
27
35
75
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氨气的最高允许浓度为30mg/m3。由于限制排气筒高度为30m,按10倍的空气稀释计算,可允许排放浓度为300mg/m3。于是氨气排放限值规定如下:
表13氨气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氨气 300 30 20
(3) 吡啶和氯甲烷
在《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都没有这两种气体排放限值的规定。但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中,对这两中物质的工作场所空气中容许浓度作了如下规定:
表14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有关吡啶和氯甲烷的规定(mg/m3)
中文名 英文名 MAC TWA STEL
吡啶 Pyridine —— 4 10
氯甲烷 Methyl chloride —— 60 120
*表中MAC—最高容许浓度;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STEL—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一般说来,由排气筒排放的有害气体,经大气扩散后着地浓度不得超过大气质量标准或卫生标准规定的一次最大容许浓度。由有害物质湍流扩散的Sutton模型,可知:
式中:
Cmax——落地最大浓度
M——单位时间污染物排放量
u——风速
He——排气筒高度
也就是说,如果风速和排气筒高度条件固定,最大落地浓度与单位时间污染物排放量成正比。即:
在这里,采用与氯气排放标准相同的条件,并且已知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氯的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对上式进行计算,可得在此条件下:
K=1.149
由于只是关心其比例关系,这里计算时并未对单位进行统一,而是直接选取各个量原有的单位,这对后面的结果不会产生影响。
对于吡啶和氯甲烷,同时采取与氯气相同的条件,并且已知其在《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中,最高允许浓度分别为4 mg/m3和60 mg/m3,则可得出这两种物质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如下:
表15吡啶、氯甲烷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吡啶 3.48
氯甲烷 52.2
对于这两种物质的浓度限值,英国捷利康公司的企业标准中规定分别为:吡啶:90mg/m3,氯甲烷:200mg/m3。拟采用相同的标准,对于吡啶和氯甲烷的排放规定如下:
表15吡啶、氯甲烷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吡啶 90 30 3.48
氯甲烷 200 30 52.2
3.3.2焚烧法处理工艺废水产生的废气
采用焚烧方法处理工艺废水,在处理过程中有废气由焚烧炉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之中。考虑到工艺废水的组成及对焚烧过程的分析,可知此废气主要成分为水蒸气,还包含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这些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可参照《危险废物焚烧控制标准》(GB18484-2001)执行。
3.4 固体废弃物排放设定项目限值的制定依据
对于氰化物工艺来说,固体废弃物一般有如下几个来源:
(1) 工艺过程中产生:如醇氰或水氰工艺中的氰化物回收过程。
(2) 焚烧法处理废水过程产生:焚烧法处理废水过程会产生烧残盐,产生量的多少与具体的焚烧工艺有关。
(3) 氰化物包装物:使用氰化物后剩下的包装物,包括袋、包、箱等。材质一般为纸质或塑料。
无论哪种来源的固体废弃物,都可能含有氰化物,必须加以有效的处理。因此,对于固体废弃物可按《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12502-90)的要求进行控制。
表16《含氰废物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
项目 第一级 第二级
废物含氰(以CN-计) ≤1.0mg/L ≤1.5mg/L
*废物含氰量是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第一级指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扩建、改建的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第二级指本标准实施之前,已有企事业单位应执行的标准。
参照以上标准将固体废弃物中含氰(以CN-计)限值定为≤1.0mg/L。此处废物含氰量是指废物在浸出液中总氰化物的浓度。
4. 标准监测
为提高各控制项目监测的可操作性,明确了采样点的位置和采样频率的规定。同时,对于焚烧处理工艺废水产生的废气规定采用连续在线监测的要求。这是因为,第一,目前对于焚烧炉排放废气的连续在线监测技术已经比较成熟;第二,对于焚烧炉排放的废气,往往存在取样困难,人工监测不及时,受人为因素干扰大等问题,如采用人工监测,必然会造成超标准排放,使标准执行的有效性受到影响;第三,采用连续在线监测可以有效提高监测水平,减少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并为进一步在其它方面推广积累经验。采样频率的设定按不同企业的生产周期确定。
5. 控制项目分析方法
5.1 已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控制项目
已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控制项目按标准方法执行。具体情况如表17:
表17控制项目分析方法
项目 分析方法 方法来源
COD 重铬酸钾法 GB11914-89
pH 玻璃电极法 GB6902-96
色度 稀释倍数法 GB11903-89
氨氮 蒸馏和滴定法 GB7478-87
氰根离子 滴定法 GB7486-87
吡啶 气相色谱法 GB/T14672-93
氯气 甲基橙分光光度法 HJ/T30-99
氨气 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14688-93
吡啶 巴比妥酸分光光度法 GB/T16116-95
氯甲烷 气相色谱法 GB/T16078-95
氰化物(浸出液中以CN-计)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总氰化物测定 硝酸银滴定法 GB5086.2-97
GB7486-87
5.2 没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百草枯离子和2,2’:6’,2’’-三联吡啶的分析
对于没有国家标准分析方法的百草枯离子和2,2’:6’,2’’-三联吡啶,通过实验和查阅文献,分别建立了分析方法。
5.2.1百草枯离子分析方法
对于百草枯离子,采用液相色谱分析法。方法简述如下:
取一定体积的百草枯废水,用针头过滤器过滤,以辛磺酸钠-乙腈-缓冲溶液为流动相,在以Spherisorb Pheny、5μm为填料的色谱柱和紫外可变波长检测器,对废水中的百草枯离子进行液相色谱分离和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工业废水和地面水中百草枯离子的测定,方法最小检出量(以S/N=2计)为10-12g,最低检测浓度为10.21μg/l。对添加百草枯离子浓度为16~76μg/l的水样进行重复测定,相对标准偏差为0.06%,添加回收率为91.44~107.51%。
5.2.2 2,2’:6’,2’’-三联吡啶的分析方法
对于2,2’:6’,2’’-三联吡啶,水样经过氢氧化钠、乙酸乙酯处理后,采用GC-MS进行定性测定。
本方法适用于工业废水和地面水中2,2’:6’,2’’-三联吡啶的测定,方法最小检出量(以S/N=2计)为8×10-11g,方法的检测限为0.08mg/L。对添加2,2’:6’,2’’-三联吡啶浓度小于1.0mg/L的水样进行重复测定表明:该方法的相对标准偏差小于30%,添加回收率为7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