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企业私自往地下注污水如何处罚
企业私自往地下注污水也就是通过一些手段使未处理或处理不合格的污水直接或间接地往地下排水,极易使地下水污染,导致不可恢复。
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同时,第六十三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为严厉的制裁。行政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新修订的《环保法》第六十三条又进一步作了区分,符合法定情形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由于涉及对公民人身自由的限制,因此行政拘留权只能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行使,对本条规定的4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无权直接拘留,应当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处以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应当说明的是,新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对4种行为实施行政拘留,并不排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予以处罚,而是在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之上,新增加了行政拘留的法律责任,加重了对这些行为的处罚。同时,本条规定也与《刑法》的规定做了较好的衔接。新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本条是对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以行政拘留的规定。
② 偷放化工污水判刑要多久啊
3-5年。
拓展阅读: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再次使用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③ 倾倒化工污水怎么量刑
涉嫌污染环境罪,根据倾倒的数量和造成损害的程度确定量刑标准。
《刑法》规专定:属
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④ 偷放化工污水要判多久啊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⑤ 我爸在化工厂是污水处理普通的员工,污水排放被查,老板被抓,爸爸被公安叫去问话,请问我爸会被判罪吗
一般不会,去公安只是为了调查取证
⑥ 化工厂打井将污水排入地下这样可以吗
当人不可以,会导致地下水的污染。由于地下水的循环周期要比地表水版缓慢很多(大多数权地理状况,喀斯特地貌形成地下河情况除外),且埋藏于地下,一旦污染很难进行治理,且就目前治理费用超级高。而且地下水同样可以通过泉、河流、蒸散发、人工排泄的方式与地表水形成交换,所以化工厂直接将污水排入地下,在一定时间后还是会影响人类用水安全,因为水循环是无时无刻不存在的。
⑦ 建筑工地将污水直接排污雨水官网如何处罚
资料显示,96%的村庄没有排水渠道和污水处理厂,生产生活污水随意排放,由此造成农村河流普遍遭到污染,严重威胁地下水,甚至有的浅层地下水已经遭到污染,不能取用。一些人问:乱排污水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1.《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将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接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由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下面给大家介绍下哪些方法对净化污水有作用?
化学法就是使有毒、有害废水转为无毒无害水或低毒水的一种方法,主要有酸碱中和法、混凝、化学沉淀、氧化还原等。
酸碱中和法是指采用加碱性物质处理酸性废水,加酸性物质处理碱性废水,让两者中和后,加以过滤可将废水基本净化;
凝聚法指将污水中加入明矾,充分搅拌,使带电荷的胶体离子沉淀下来;
化学沉淀法是在废水中加入化学沉淀剂,使之与废水中的重金属污染物发生反应,以生成难溶的固体物而沉淀;
氧化还原法是加入化学氧化剂或还原剂,有选择地改变废水中有毒物质的性质,使之变成无毒或微毒的物质;电化学法是利用电解槽的化学反应,处理废水中污染物质的一种技术,包括电解氧化还原、电解凝聚等不同的过程。
为了用水安全,我们应撑握些水污染安全小知识,同时还可以用便携净水器将水处理使用,这样更有利于健康用水。
⑧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污水直排的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第八十四条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除前款规定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停产整治。
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依照前款规定采取措施、给予处罚。
第八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一)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的;
(二)向水体排放剧毒废液,或者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的;
(三)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有毒污染物的车辆或者容器的;
(四)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或者在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或者其他污染物的;
(五)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标准,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或者含病原体的污水的;
(七)未采取防渗漏等措施,或者未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的;
(八)加油站等的地下油罐未使用双层罐或者采取建造防渗池等其他有效措施,或者未进行防渗漏监测的;
(九)未按照规定采取防护性措施,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
有前款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行为之一的,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九项行为之一的,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8)往地下排放化工污水怎么量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⑨ 如何量刑倾倒污水如何防止倾倒污水
倾倒化工污水构成污染环境罪的量刑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法规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应受刑事处罚的行为。自然或人为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超过环境自净能力产生危害的统称为环境污染。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⑩ 化工厂向河流排放污水,生产企业管理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会被判刑吗
由于A与C之间的
纠纷因B而引发,因此这起纠纷案件A与B、B与C、A与C之间都可能存版在各种关系。但仔细分析,权A国政府行政机关与B企业属于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除了因B的排污行为及其结果而存在行政上的法律关系外,还可能因为B的行为构成犯罪而受到A国的司法机关给予的刑事处罚。A与C属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它们之间的纠纷及其费用补偿应当通过外资途径协商解决或者根据国际惯例、条约或协定来处理。而由于国家管辖权的领士限制,C与B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法律关系,因此C不得直接要求B按照C更为严格的排放标难执行。鉴于河流上下游关系和水质的一体性,C可以建议并帮助A参照国际(国外) 标准制定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