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通过测量哪些指标来确定水体重金属污染种类
水体污染会引起水质的恶化。水污染常规分析指标是反映水质状况的重要指标,是对水体进行监测、评价、利用以及污染治理的主要依据。环境保护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通常按照不同的要求制定各种水质标准,以及相应的测定方法。对于水体污染的指标有哪些分类,下文围绕此问题做了具体的分析,主要内容有:
水污染的指标按照性质可分为化学性、物理性及生物性三类:
一、化学性的污染指标意义及影响
(l)pH值:pH值大于7为碱性,小于7为酸性,一般以pH测定计测定或以太酚、甲基橙等指示剂判定。pH值影响生物的生长、物质的沉淀与溶解、水及废水的处理等。
(2)酸度:表示水中和碱的能力。水中酸度的形态及大小,可推知水质的好坏,废水处理加药的多少,并影响水体的自净作用。
(3)碱度:碱度可指示废水处理的加药量,水的腐蚀性、生物处理操作的效果等。
(4)氯化物:指水中的氯离子[Cl-],具有腐蚀性,高浓度时对农作物有妨碍。若水中氯化物升高,可能因海水入侵污染或工业废水的排入。
(5)固体:废水经103-105度C蒸干后的残余物,称为总固体物(TS),可再分为悬浮固体物(SS)与溶解固体物(DS)。水样过滤后的滤液蒸干所得的重量为溶解固体物。悬浮固体可影响水体的外观。有机性固体如水生物及有机物耗用水中溶氧降低水体溶氧量。无机性颗粒会发生沉积作用。
(6)化学需氧量(CODcr):化学需氧量代表水中可破强氧化剂氧化的有机物量。测定时取定量的废水,以重铬酸钾在酸性下氧化有机物产生CO2及H2O,再计算氧化消耗的氧量。CODcr的测定,广泛用于工业废水及家庭污水之有机物含量分析。
(7)生化需氧量(BOD):BOD之定义为细菌在好氧情况下使分解的有机物所需的氧量。在好氧情况下,家庭与工业废弃物排入水沟中所造成污染的程度,可用BOD试验根据其需氧量来决定。一般所称的BOD为五天2O度情况下试验所得的结果。BOD是测定生物性可氧化有机物的唯一方法,并可用于控制河川污染的主要基准。
(8)溶氧(DO):水中的溶氧可能来自空气中或人为曝气,植物光合作用产生,其溶解度受温度的影响很大,自O度C的14.6mg/l到35度C时的7mg/l。氧的低溶解度为自然水净化能力受到限制的主因。溶氧的测定可用来控制河流污染程度,以维持鱼类或其它水中生物的繁殖与生长的最适情况。
(9)氮:氨氮是生物活动及含氮有机物分解的产物:可指示污染。氮在污水中的主要状态有氨氮(NH3-N),亚硝酸氮(NO2-N),硝酸氮(NO3-N),有机氮等,其中氨氮及有机氮的和称为纯凯氏氮。通常可藉氮的测定,以控制生物处理净化的程度。
(10)磷:污水中的磷一般以正磷酸监及聚磷酸盐存在。若水中浓度高,表示可能受工矿废水、家庭污水、清洁剂、肥料等污染。湖泊、水库的藻类滋生,亦受到磷的影响。
(11)硫化合物:硫酸盐为原水中最主要的一种阴离子,在厌氧状态下,硫酸盐常被微生物还原为硫化氢气体,更进一步和氧反应成硫酸腐蚀下水道管渠。
(12)重金属:最常见之有害重金属包括镍、锰、铅、铬、镉、锌、铜、铁、汞等。若含量太高,对生物有急性或慢性的毒性,产生味道及影响水体外观,并且减少河川的自净作用。
(13)放射性物贸:可立即分裂产生放射线物质,如α、β、γ射线等以达稳定的物质称为放射性物质。水中生物可累积微量的放射物质,若食用之将导致癌症及遗传上的突变,其放射性强度单位为居里(Curie)或伦琴(Roentgen)。辐射线与生物体或水作用,会产生许多游堆的粒子是极具反应性,因此会继续与蛋白质反应,降低的活性,阻止细胞分裂、破坏细胞膜或破坏细胞的功能。
(14)清洁剂:清洁剂的主要成份为一种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其产生的泡沫及磷会影响净水作用及产生富营养化现象。
二、生物性的水污染指表标之意义及影响
(1)大肠菌类:大肠菌类系大肠菌与大肠茵类似性质细菌之总称。细茵学上定义为普通栖于人畜盲肠管内之格兰姆染色阴性,无芽孢之杆菌类,能分解乳糖而生成酸及气体。大肠菌类有下列几种特性,常用于给水之污染指模。a.数量大,易检出。b.大肠菌较一般致病菌生存力强可显示污染的久暂。c.检验简单且很快得到结果。d.极少量即可检出。e﹒大肠菌类可为粪便污染的指标。
(2)细菌总数:细菌总数指平面培养上之聚落数,常以此为水质判定的标准,细菌总数愈多表示污染愈严重。
(3)水生物:水中生物对水质有不同的敏感度,一般洁净的水中生物种类多而数量少,而受污染的水生物种类减少但数量增多,但若受到严重污染时,较高等的水生物无法生存。
(4)富营养生物:若水中含有过多的养分,致藻类、岸生植物水草的繁殖,形成富营养化,间接影响动物性浮游生物、鱼及底栖生物等的采殖,因水的营养程度不同,各生物的种类及数量也不同。因此可藉此特性判断水的营养态及污染的程度。
三、物理性的水污染指标之意义及影响
(1)水温:表示水的冷热程度,常用°C表示。水温可影响水的密度、粘度、蒸气压、表面张力等。物理特性在化学方面可影响水中的溶解度、化学反应速率及气体交换率,在生物方面可影响生物的活动及生化反应速率。热污染为水温受废水影响所形成的。
(2)外观:可凭视觉、嗅觉等感官的直觉反应来判断,包括色度、浊度、臭味、沉淀物等。
(3)臭味:臭味可能来自有机物及无机物质、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排放,自然界的有机物经厌气分解,皆可产生臭味,可由舌头感觉出或鼻子之嗅觉闻出,发出臭味的物质大部分为挥发性物质。
(4)色度:分真色度及表色度,前者是除去水中悬浮固体测得的色度,后者是水样直接测得的色度。自然水多呈淡黄色,一般采用铂氯酸钾及氯化亚钴溶液为标准。色度虽对某些特殊工业,如造纸、染整、食品等会着色于成品而影响其品质,但在卫生上的问题较小,仅于美观土、视觉上的不适。
(5)浊度:浊度表示水对光的反射及吸收性质。在供水方面、浊度量测的结果,具有特殊的重要性,对于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鱼类的生长及繁殖亦有影响。
综上所述,水体污染的指标有哪些分类主要有生物、化学、物理三大类的水污染,另外还对此给人类生产生活所造成的影响做出了精确的对照,希望人们能够引起重视,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以便能够更好的发展。若还有想要了解的,敬请关注大禹网,我们再次提供了丰富的信息资源。
2. 重金属废水处理中进水指标各是多少
晕
这怎么帮忙。
进水水质都要实际监测的。
就算估,也得看是啥行业的啊
3. 排污水中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多少
小于等于
总汞抄0.05Mmg/l
总镉0.1mg/l
总铬0.5mg/l
总铅1.0mg/l
总银0.5mg/l
总镍1.0mg/l
总铍0.005mg/l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之重金属指标
以下摘自: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4. 污水的主要污染指标
一、物理性指标
温度、色度、嗅和味、固体物质的三种存在形态:悬浮的、胶体的、溶解的。固体物质用总固体量(TS)作为指标,污水处理中常用悬浮固体(SS)表示固体物质的含量(TDS指标高于1000以上)。
二、化学性指标
1、化学需氧量(COD):指用强化学氧化剂(中国法定用重铬酸钾)在酸性条件下,将有机物氧化成CO2与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简写为COD。化学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机污染物越多,污染越严重。
2、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机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时所需的氧量称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对稳定,则一般来说,COD> BOD5。一般BOD5/COD大于0.3,认为适宜采用生化处理。
3、总需氧量(TOD):有机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当有机物被全部氧化时,将分别产生CO2、H2O、NO、SO2等,此时需氧量称为总需氧量(TOD)。
4、总有机碳(TOC):包括水样中所有有机污染物质的含碳量,也是评价水样中有机物质质的一个综合参数。
5、总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为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四种含氮化合物总量称为总氮(TN)。凯氏氮(TKN)是有机氮与氨氮之和。
6、总磷(TP):包括有机磷与无机磷两类。
7、pH值。
8、重金属。
三、生物性指标
1、大肠菌群数:每升水样中所含有的大肠菌群的数目,以个/L计。
2、细菌总数:是大肠菌群数、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细菌数的总和,以每毫升水样中的细菌菌落总数表示。
(4)废水重金属排放指标扩展阅读:
作用
环境污染指数能以简明的数值综合反映环境质量,便于进行各地区环境质量的比较,因而在环境质量评价中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许多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特别是多种污染物综合作用的机理还不完全清楚,因此,目前所应用的各种指数值只是大致地反映环境质量。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空气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即达到国家质量二级标准是指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100。如果空气污染指数小于等于50,说明空气质量为优。
空气污染指数大于50且小于等于100时,说明空气质量为良好。
5. 污水处理厂全部排放指标有哪些
根据城镇污水复处理厂排入制地表水域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工艺,将基本控制项目的常规污染物标准值分为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一类重金属污染物和选择控制指标不分级. 一级标准的A标准是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作为回用水的基本要求.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划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GB3097海水二类功能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海域,执行二级标准.
6. 污水中重金属含量多少算超标
汞、铬、砷、铅、铜、镉、钼、镍等,重金属通过矿山开采,金属冶炼,专金属加工及化工生产废水,属化石燃料的燃烧,施用农药化肥和生活垃圾等人为污染源,以及地质侵蚀,风化等天然源形式进入水体,重金属具有毒性大,在环境中不易被代谢,易被生物富集并有生物放大效应等特点,不但污染水环境,也严重威胁人类和水生生物的生存。
7.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二级标准的内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国家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7)废水重金属排放指标扩展阅读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值:A标准 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8.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gb
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专车间处理设施排属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3 其他规定
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9.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国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