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厂生产废水不外排需要设置排污口吗
当然需要了。就算工厂有中水回用设施,也有设备整修或者出故障的时候,总得有应急的外排出口呀,否则出故障了后果很严重的。所以必须会有外排污口。
『贰』 环保法规已经提出了餐饮油烟、废水自行检测的规定,就是每年生产的废水和油烟都必须检测。依据在哪
依据就是安全环保法律法规!
1、首先从国家今年的政策可以看出,生态环专境安全已经是属全名关注的问题了 ,而且国家也已经提出了保护环境生态安全的要求和文件了;
2、环保法规已经提出了餐饮油烟、废水自行检测的规定 ,但是因为各个地方的政策文件不一样,所以检测周期、检测项目、检测要求都不一样,但是大的框架一样,就是每年生产的废水和油烟都必须检测;
3、最后餐饮油烟和废水是需要检测,但是不一定是自己自行检测 ,也有可能是质监局和工商那边统一检测
『叁』 工业废水处理有哪些基本原则
1、工艺设计合理可靠
2、应选择成熟稳定的工艺,使废水经过污水处专理系统后达到规属定的地方排放标准及业主要求的指标.
3、维护简单、处理成本经济
4、处理系统的运行成本应在技术合理、确保达标排放的条件下,降低运行费用.同时,不应采用将来在长线运行过程中需要大规模停产检修的工艺.
5、设计污水处理系统时考虑避免二次污染,尽可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6、采用较高程度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肆』 生产废水的介绍
non-polluted instrial wastewater 未受污染或受轻微污染以及水温稍有升高的工业废水。生产废水指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科研过程中所有排放口向外环境排放的废水量总和。生产废水污染较轻,生产污水污染严重。
『伍』 生产废水,国家规定不能排放吗
生产来废水,国家规定不能直接排放。自
生产性废水,是因为含有水体污染物,不经处理的排放,就会污染环境,危害很大。
生产性废水,要进行水污染监测。由此确定主要污染物,再确定其治理方案。
根据主要污染物,设计实施污染治理废水后再排放。
少量的生产性废水,也可以运送到专业的污水处理厂去处理。
『陆』 是不是所有的废水都必须经过处理才可以排放,为什么
生活废水其实只有很少一部分经过处理,大部分都是未经过处理直接排入了河流等.小城市更严重.
大便等一般不直接排入,而是有收集措施.
废水中污染物成分极其复杂多样,任何一种处理方法都难以达到完全净化的目的,而常常要几种方法组成处理系统,才能达到处理的要求。
按处理程度的不同,废水处理系统可分为一级处理、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
一级处理只除去废水中的悬浮物,以物理方法为主,处理后的废水一般还不能达到排放标准。
对于二级处理系统而言,一级处理是预处理。二级处理最常用的是生物处理法,它能大幅度地除去废水中呈胶体和溶解状态的有机物,使废水符合排放标准。但经过二级处理的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溶解性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值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不能满足要求较高的排放标准,如处理后排入流量较小、稀释能力较差的河流就可能引起污染,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源。 三级处理是进一步去除二级处理未能去除的污染物,如磷、氮及生物难以降解的有机污染物、无机污染物、病原体等。废水的三级处理是在二级处理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化学法(化学氧化、化学沉淀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膜分离技术等)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物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显然,废水的三级处理耗资巨大,但能充分利用水资源。
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及工业废水可利用各种分离和转化技术进行无害化处
基本原理
常用技术
物理法
通过物理或机械作用去除废水中不溶解的悬浮固体及油品
过滤、沉淀、离心分离、上浮等;
化学法
加入化学物质,通过化学反应,改变废水中污染物的化学性质或物理性质,使之发生化学或物理状态的变化,进而从水中除去;
中和、氧化、还原、分解、絮凝、化学沉淀等;
物理化学法
运用物理和化学的综合作用使废水得到净化
汽提、吹脱、吸附、萃取、离子交换、电解、电渗析、反渗析等
生物法
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的有机污倭染物氧化降解成无害物质的方法,又叫生物化学处理法,是处理有机废水最重要的方法
活性污泥、生物滤池、生活转盘、氧化塘、厌气消化等
其中废水的生物处理法是基于微生物通过酶的作用将复杂的有机物转化为简单的物质,把有毒的物质转化为无毒的物质的方法。根据在处理过程中起作用的微生物对氧气的不同要求,生物处理可分为好气(氧)生物处理和厌气(氧)生物处理两种。好气生物处理是在有氧气的情况下,藉好气细茵的作用来进行的。细菌通过自身的生命活动——氧化、还原、合成等过程,把一部分被吸收的有机物氧化成简单的无机物(CO2、H2O、NO3-、PO43-等)获得生长和活动所需能量,而把另一部分有机物转化为生物所需的营养物质,使自身生长繁殖。厌气生物处理是在无氧气的情况下,藉厌氧微生物的作用来进行。厌氧细菌在把有机物降解的同时,需从CO2、NO3-、PO43-等中取得氧元素以维持自身对氧元素的物质需要,因而其降解产物为CH4、H2S、NH3等。用生物法处理废水,需首先对废水中的污染物质的可生物分解性能进行分析。主要有可生物分解性、可生物处理的条件、废水中对微生物活性有抑制作用的污染物的极限容许浓度等三个方面。可生物分解性是指通过生物的生命活动,改变污染物的化学结构,从而改变污染物的化学和物理性能所能达到的程度。对于好气生物处理是指在好气条件下污染物被微生物通过中间代谢产物转化为CO2、H2O和生物物质的可能性以及这种污染物的转化速率。微生物只有在某种条件下(营养条件、环境条件等)才能有效分解有机污染物。营养条件、环境条件的正确选择,可使生物分解作用顺利进行。通过对生物处理性的研究,可以确定这些条件的范围,诸如pH值,温度以及碳、氮、磷的比例等。
近年来,在水资源再生利用研究中,人们十分关注各种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去除的问题。水中的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是指尺寸小于lum的细微颗粒,其组成极其复杂,如各种微细的黏土矿物质、合成有机物、腐殖质、油类和藻类物质等,微细黏土矿物作为一种吸附力较强的载体,表面常吸附着有毒重金属离子、有机污染物、病原细菌等污染物,而天然水体中的腐殖质、藻类物质等,在水净化处理的氯消毒过程中,可与氯形成氯代烃类致癌物,这些纳微米级颗粒污染物的存在不仅对人体健康具有直接或潜在的危害作用,而且严重恶化水质条件,增加水处理难度,如在城市废水的常规处理过程中,造成沉淀池絮体上浮、滤池易穿透,导致出水水质下降、运行费用增加等困难。而目前采用的传统常规处理工艺无法有效去除水中这些纳微米级污染物,一些深度处理技术如超滤膜、反渗透等又由于投资及费用昂贵,难以得到广泛应用,因此迫切需要研究和发展新型、高效、经济的水处理技术。
『柒』 请问:“所有工业企业生产废水在本企业处置后,还要接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这句话有法律依据么
没有明确性的法律规定,但是工业企业生产废水经过处理后基本不能达到排放标专准,属更不用说好多企业基本就不处理。一般经过处理后都是排入市政管网,最后接到污水处理厂。所以好多地区性法规里有的就规定,必须接入到市政管网,进污水处理厂处理。有的地方无此规定,就作为一个软性指标来要求各工业企业
『捌』 厂房内的生产废水管必须是明管吗道安装要求
厂房内的生产废水管不一定要是明管,安装肯定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