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从哪里来
人为污染。当前对水体危害较大的是人为污染。水污染可根据污染杂质的不同而主要分为化学性污染、物理性污染和生物性污染三大类。
污染物主要有::(1)未经处理而排放的工业废水;(2)未经处理而排放的生活污水;(3)大量使用化肥、农药、除草剂的农田污水;(4)堆放在河边的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5)水土流失;(6)矿山污水。
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存安全构成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康、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碍。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国家,各类疾病有8%是因为饮用了不卫生的水而传播的,每年因饮用不卫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万人死亡,因此,水污染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措施与建议
1. 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
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取水口的绿化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从根本杜绝污染,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2. 加大城市污水和工业废水的治理力度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对于改善我市水环境状况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的废水排放量正在不断地增加,而城市污水处理厂却没有相应地增加,这必然会导致水环境质量的下降。因此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厂是迫在眉睫的事。
3. 加强公民的环保意识
改善环境不仅要对其进行治理,更重要的是通过各方面的宣传来增强居民的环保意识。居民的环保意识增强了。破坏环境的行为就自然减少了
Ⅱ 网上经常可以搜索到典型的生活污水水质,请问数据出自哪本手册想找一下原出处。
红面版本的《给排水手册》,这也是我们污水设计人员的必备的一套书籍,希望对你有帮助!
Ⅲ 行政确认的定义出自哪部法律的哪一款
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法律关系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认,认定,证明(或否定)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Ⅳ 污水排放归哪个部门管
不归环保管.居委会或市政府
Ⅳ 国有企业的定义最终来在哪部文件
国有企业不是专业术语,法律术语应该叫做国家出资企业。《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条规定国家出资企业,是指国家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国有资本控股公司、国有资本参股公司。
【法规标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2009年度中央部门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国资发评价[2009]311号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发布日期】2009.10.27 【实施日期】2009.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国有控股企业是指国家或国有企业(单位)作为出资人之一,国有投资份额(包括国家资本和国有法人资本)占被投资企业实收资本50%以上(含50%),或者虽未拥有多数股权,但对被投资企业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其中: 1.国有投资各方占等额股份的企业,按约定由一方根据国家合并报表有关规定进行合并,或按股权比例分别纳入各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间接控制的企业指通过子公司对企业间接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3.直接与间接控制的企业指母公司虽然只拥有其半数以下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与子公司合计拥有其过半数以上国有权益性资本。 4.多方投资的国有单位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控制权指能够统驭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以此从企业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国家统计局关于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意见的函
国统函[2003]44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征求对国有公司企业认定问题意见的函》(公经[2003]368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有广义、狭义之分。广义的国有企业是指具有国家资本金的企业,可分为三个层次:
一、纯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联营企业三种形式,企业的资本金全部为国家所有。
二、国有控股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国有经济控股情况的分类办法》的规定,国有控股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国有相对控股两种形式。 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大于50%的企业。 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含协议控制)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协议控制)。
三、国有参股企业。是指具有部分国家资本金,但国家不控股的企业。 国有与其他所有制的联营企业,按照上述原则分别划归第2、3层次中。
狭义的国有企业,仅指纯国有企业。
国家统计局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
Ⅵ 城镇污水厂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的出处是哪
1、条件:按照环评和批复的要求完成建设,进入试运行(需批准),试运行(3-6个月间)情况良好,可提出验收申请。
2、程序:提出验收监测申请——监测部门监测方案——管理部门批准(一般为管理科)——实施监测——监测达标(监测超标则整改后重新监测)——监测报告——其他验收软件资料(可与监测同时进行,可企业自己编写,也可委托咨询公司编写)——资料齐全后向管理部门(管理科)提出验收申请——管理部门组织验收——出具验收结论或整改要求。
Ⅶ 关于污水排放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向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和一级保护专区的水体排放属污水。已设置的排污口,应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饮用水源地、风景名胜区水体、重要渔业水体和其他有特殊经济文化价值的水体的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护区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须保证保护区水体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十九条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第三十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第三十一条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第三十二条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条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禁止将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剧毒废渣的场所,应当采取防水、防渗漏、防流失的措施。
Ⅷ 污水《职业资格证书(初级)》是哪里颁发的
现在有二个版本:
1. 省一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授权办学培训的职业资格证书专,发证单位盖的是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章;
2. 国家环保部授权办学培训的职业资格证书,发证单位盖的是国家环保部;
这二个证都有上岗资格,但是国家环保部发的证更易受聘,因为这张证有维护专业化运营资质证书的作用,所以环保公司更愿意接受。
Ⅸ 新中国的第一部环境保护法是哪一年颁布的
1979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并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