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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反間反滲透工作

發布時間:2021-02-26 14:56:55

Ⅰ 反間諜歸哪裡管

重點最下面,第七、八。
國安部是維護國家主權和利益的,國務院職能部門。可行版使憲法權和法律規定的公安機關的偵查拘
留、預審和執行逮捕的職權,除辦公廳外下設:16個局
第一局(機要局)負責密碼通訊及相關管理
第二局(國際情報局)負責國際戰略情報搜集
第三局(政經情報局)負責各國政經科技情報搜集
[第四局(台港澳局)負責該地區情報工作
第五局(情報分析通報局)負責情報分析通報、搜集情報指導
第六局(業務指導局)負責對所轄各省級廳局的業務指導
第七局(反間諜情報局)負責反間諜情報搜集
第八局(反間諜偵察局)負責外國間諜的跟監、偵查、逮捕等
第九局(對內保防偵察局)負責涉外單位防諜,監控境內反動組織及外國機構
第十局(對外保防偵察局)負責駐外機構人員及留學生監控,偵查境外反動組織活動
第十一局(情報資料中心局)負責文書情報資料的搜集和管理
第十二局(社會調查局)負責民意調查及一般性社會調查
第十三局(技偵科技局)負責偵技科技器材的管理、研發
第十四局(技術偵察局)負責郵件檢查與電信偵控
第十五局(綜合情報分析局)負責綜合情報的分析、研判
第十六局(影像情報局)負責各國政、經、軍等影像情報

Ⅱ 求一篇國家安全法學習心得

當前我國安全形勢總體良好。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綜合國力大幅度躍升,經濟繁榮,社會穩定,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在國際政治舞台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們面臨的國際、國內不利因素仍大量存在,境外一些間諜情報機關和各種敵對勢力把中國作為他們進行顛覆、滲透和破壞的主要目標,一方面打著「人權」、「民主」、「民族」、「宗教」等各種各樣的旗號,不斷對我國進行思想滲透,扶植、資助境內外敵對分子,煽動支持分裂勢力,企圖顛覆我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另一方面,繼續利用我擴大對外開放的時機,以公開的、合法的身份,通過各種渠道和途徑,廣泛收集、竊取、刺探我國軍事、政治、經濟、科技等情報,從事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活動。我縣是一個民族自治縣,國境線長達147.083公里,處於禁毒防艾和反滲透的最前沿,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的任務十分艱巨。我們一定要居安思危,增強國家安全意識,認真學習貫徹《反間諜法》,自覺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為了讓全局幹部職工把准《反間諜法》的重要內容和精神實質,單位於2015年5月6日組織了全體員工學習,以下是我個人的學習心得;
《反間諜法》是以防範、制止和懲治間諜行為、維護國家安全為主要內容的法律,分為五章,即第一章總則;第二章國家安全機關在反間諜工作中的職權;第三章公民和組織的義務和權利;第四章法律責任;第五章 附則。共四十條。對反間諜工作的有關方面作出了比較完整的、具體的規定。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舊法)相比,《反間諜法》是以舊法的內容為基礎,突出反間諜工作特點;總結反間諜工作的經驗,將實踐檢驗有效且反間諜工作確需的措施上升為法律規定。
國家安全是立國之本,是國家生存和發展的根本保障,是國家和人民的最高利益的最高表現。世界各國十分重視國家安全,一般都通過法律的強制力來維護和保障國家安全。我國憲法和法律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我們必須認真履行法律義務,學習和貫徹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
反間諜法的制定和實施彰顯打擊間諜犯罪的決心和重視程度,威懾間諜行為,將間諜行為的懲治納入依法治國的框架,為打擊間諜行為提供具體的法律依據。國家安全是主權國家獨立自主地生存和發展的保障,關系國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國家,都是將維護國家安全擺在首位,以鞏固自己的政權。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繁榮昌盛都是以國家安全得到保障為前提的,一些國家的滅亡、政權的喪失,也都是因為國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的一切。間諜,作為國家與國家或集團與集團之間進行軍事、政治、外交斗爭乃至經濟、科技競爭的有效手段,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是階級斗爭的產物。它以隱蔽的方式打人對方營壘以至高級機關,進行發展組織、竊取機密及其他各種破壞活動,以顛覆對方國家政權。使用間諜搞離間和顛覆活動,消滅異國,擴大勢力范圍,是一種不動兵戈,制服政敵的有效手法。間諜活動是隱蔽斗爭的一種形式,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建國以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從來沒有停止過,隱蔽戰線的斗爭一直尖銳,復雜。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境外間諜機關利用我國擴大對外交往的便利條件,派遣間諜入境,發展組織,建立據點、進行策反、滲透、竊密,甚至進行行動破壞,范圍不斷擴大,方式也更加多樣。他們以公開掩護秘密,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活動方式,以外交官、記者、商人、訪問學者、留學生或者旅遊者等各種身份為掩護入境,打著新聞采訪、經貿合作、投資辦企業、友好往來、學術交流、觀光旅遊、探親訪友等旗號,向我國國家機構和各種組織進行滲透、顛覆政權、竊取國家秘密和情報,策反公職人員,進行暗殺、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謊言等行為,正是這些行為使國家機關、國家秘密、各類情報、國家工作人員等具體對象受到侵犯,從而使國家安全受到了侵害。
新時期的反間諜工作,應當順應時代的潮流和適應國際形勢的需要,我們要加強反間諜法的學習及運用。學習反間諜法有助於我們增強政治意識、政權意識和憂患意識,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充分認識做好新形勢下國家安全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增強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感和榮譽感,堅持一手抓經濟發展,一手抓安全穩定,時刻警惕和防範間諜破壞活動;積極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開展反間諜工作。學習反間諜法有助於我們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義務,支持配合國家安全機關工作;提高警惕,及時發現、報告和制止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只有把全社會動員起來,各有關單位和部門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組成維護國家安全的人民防線,才能有效防範和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各種活動。

Ⅲ 幫忙寫一篇孫子的謀攻思想在當今國際社會中的運用。字數800~1000字

《孫子兵法》是世界第一兵書,思想淵深,策略靈活,文辭流暢優美,十三篇之創作結構亦首尾相應、絲絲入扣,讀來渾若天成。全書壓軸的用間一篇,正是首篇始計廟算敵情的根源,堪稱舉世最早也最傑出的情報理論。孫子說:「兵以詐立。」又說:「兵者,詭道也。」而間諜戰更是詭中之詭、詐中之詐,為人間鬥智行為的極高表現。
蘇聯解體、冷戰結束迄今,國際情報活動不僅未消減,反而愈演愈烈,除傳統的政治、軍事領域外,更涉及經濟、科技甚至文化等范疇。列國間或競爭、或合作,都希望掌握情報先知的優勢,以確保本國最大的利益。「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仍是人間一切爭戰的共法。
易經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包括兵法在內的諸子百家皆受其深刻影響。本文即以易經義理,析論孫子的用間思想,探討廿一世紀的用間之道。

建侯行師

眾所皆知,情報戰的重要在於它是一切軍事計劃及行動的基礎,其工作績效往往決定最後的勝負。「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孫子於用間篇起始,即點出戰爭勝負的關鍵在深知敵情,並於篇末下了結論:「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易經中的豫卦,有預測、預知、預備、預防及豫樂等義,正合用間之旨。卦辭稱:「利建侯行師。」行師作戰,須先建立情報網,廣搜敵情。侯為古代五等爵之一,天子任命諸侯,分封治理天下,須體察民隱,匯報中央以為施政參考。侯字字義與斥堠的堠、氣候的候相通,自然界的風雲變幻,人間世的動靜舉止,都得細心偵察,以便趨吉避凶。豫字左予右象,以自我為中心,全面探索宇宙萬象的奧秘及跟我的關系。今日世界大國的情報戰,已經發展至陸、海、空、天、網路的五維偵候,衛星攝影、電訊監聽、網路竊密,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所偵測的對象,除了敵國、友國的政經軍事活動外,也擴充到全球反恐、防生態污染、以及能源水源的供需利用等。
豫卦卦象上震下坤,震為積極行動、坤代表廣土眾民,故而豫有動員群眾、建立組織之象。豫卦大象傳稱:「雷出地奮,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在庄嚴肅穆、敬天祭祖的大典上,參與者深受感動,殷勤立誓,充滿了獻身奮斗的熱忱。奮字的意象,為田地上一隻斂翼欲飛的大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古今中外專業的情報工作者,一般都要求有這樣的志向和情操。英文版易經將豫卦譯為「Enthusiasm」,可謂相當傳神。
依易經卦序,豫卦之前為謙卦,二卦相綜,實為一體兩面的關系。謙為言之兼,本有兼顧各方利益平衡、和平共存之義,與豫卦的自我中心不同。然而,真正的世間和平太難達成,往往一邊鼓吹和平,一邊備戰,表面上稱兄道弟,暗地裡各自算計。太公兵法《武韜‧發啟第十三》有雲:「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聖人將動,必有愚色。」都是在謙卑低調的表象下,隱含著濃烈的殺機。豫卦建侯行師,謙卦發展到最後也出現刀兵之象:五爻稱「利用侵伐」、上爻稱「利用行師,征邑國」。冷戰結束,諜海仍波譎雲詭,較量不休,即為此理。
豫卦彖傳中稱:「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日月星辰的運行有其固定的軌道,寒來暑往的時序變遷也很少出錯,故天象可精確預測。人心飄忽,人情難料,戰場上敵情的全盤掌握就十分困難。因此,根據情報訂定作戰計劃須保留彈性,一旦與實況不合,就得隨機應變。依卦序,豫卦之後為隨卦,正為此意。豫卦上爻爻辭稱:「冥豫,成,有渝,無咎。」隨卦初爻爻辭雲:「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渝就是變,豫極轉隨,都得像水流一般靈活,千萬不可堅持成見、冥頑不靈。事實上,因情報失誤或決策者剛愎自用而致敗的案例,多到不勝枚舉。[注1]孫子於九地篇末有言:「踐墨隨敵,以決戰事。」確為至理明言。

當機立斷

情報搜集須多派間諜,出生入死,情報判斷更是不易。前述許多失敗的案例,就不乏情報正確卻未蒙採信者,如二次大戰時,德軍大舉入侵蘇聯,即因斯大林不信,使俄國吃了大虧。豫卦第四爻居上卦震動之主,爻辭稱:「由豫,大有得,勿疑。」聽由正確的情報預警,迅速採取防範行動。第三爻中心無主,猶豫遲疑,結果悔之又悔,其爻辭稱:「盱豫,悔;遲,有悔。」盱為張目上望,希望盡量看清楚,卻一再貽誤行動的時機,顯然判斷力有問題。[注2]
豫卦第二爻是當機立斷的典範,爻辭稱:「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平日客觀冷靜,從容中道,一旦機會來臨,立刻出手解決問題。孔子在〈系辭傳〉中盛贊此爻:「知機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機乎!機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有智慧的人不受感情左右,追求事實真相,見到一點徵兆,就能推斷往後發展的大勢,而且劍及履及,一分一秒也不耽誤,這種人適合領袖群倫,足膺千萬人的仰望。豫卦彖傳強調「不忒」,又稱:「豫之時義大矣哉!」情報的搜集、判斷、決策和行動,必須精確且及時。
其實,世事幽深復雜、詭譎多變,任何時刻我們所能觀測到的訊息都是局部的,而且還在不斷變動中,求全既不可能,也非必要。形勢判斷的智慧,就在以小見大,察微知著,由冰山的一角推出整體的結構。〈系辭傳〉稱仰觀俯察,能知幽明之故;孫子論廟算,只說多算勝少算,少算勝無算,可見人間無完算。今日世界的情報活動,由於信息傳播科技的迅猛發展,許多情報已可在公開管道上搜知,爾後篩選分析及綜合判斷的能力將更為重要。[注3]
孫子於用間篇中論述五間,無論用己、用敵,大概都得出生入死,從各種秘密管道搜集情報。篇末以伊尹、姜尚為例,稱述所謂「上智之間」,則以超拔流俗的形勢判斷取勝,這種大智者只要深入敵營,必能探明虛實,佐立大功。[注4]人君用間,更得有核實的本領及絕頂的智慧,是以孫子強調:「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注5]

退藏於密

情報工作首重保密,重大機密一旦泄露,足以覆師亡國。孫子稱:「事莫密於間。」又稱:「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皆死。」為了整體的安危,寧可犧牲間諜,殺人滅口。關於這一點,歷代兵家多有強調。太公兵法《龍韜‧陰符廿四》稱:「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聞者告者,皆誅之。」唐朝名將李靖的《衛公兵法輯本‧將務兵謀》中有言:「凡此五間,皆須隱秘,重之以賞,密之又密,始可行焉。」[注6]李筌所著《神機制敵太白陰經‧行人》中亦稱:「夫三軍之重者,莫重於行人。行人之謀,未發有漏者,與告者皆曰死謀、、、無使內謀之泄。」行人就是間諜,古代負有外交出使任務,現代各國的外交使館實即間諜大本營,以合法的方式掩護情報活動。[注7]
豫卦初爻爻辭稱:「鳴豫,凶。」小象傳解釋:「志窮凶也。」公開宣揚預謀,焉得不凶?所有意圖不再可行。易經另有節卦,亦強調守密的重要,初爻爻辭稱:「不出戶庭,無咎。」孔子在〈系辭傳〉中闡明:「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機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易經中最講究隱密性,行事不欲人知的,當屬巽卦。巽為風、為入、為伏,風無孔不入又無形無相,隨時機變流動,很難辨識及追蹤,酷似間諜戰中的打入、蹲點、卧底與滲透。依卦序,巽卦之前為旅,之後為兌。旅卦羈旅飄泊,居無定所,從外打入,滲透顛覆成功後,便是兌卦歡喜收割、現身說法之時。古今中外,這樣的案例可謂史不絕書。孫子於用間篇稱:「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一語道盡個中真情。為了有效防範敵人的偵測滲透,也得巧妙隱藏我方的實力和資源分布,故而有〈虛實篇〉的主張:「形兵之極,至於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以無形對無形,就是行間與反間、滲透跟反滲透的基本原理。

諜網恢恢

無形是對敵方及己方不相干者而言,對布建情報網的最高決策者,可一切透明透亮,了如指掌。易經的離卦二陽在外、一陰中虛,有孔目相連的網路之象,又取象於火和日,皆能生明。離卦大象傳稱:「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領導人積極布建縱橫交織的情報網,廣照天下四方,以為治理軍國大事參考。後天八卦方位,離居南方,所謂南面為王,中國傳統以坐北朝南為尊位。〈說卦傳〉雲:「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也,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情報網的布建須審慎,還得經常嚴格考核,以免被敵方反利用,萬一出事,必須速謀補救,重新整建。離卦六爻所述,大致如此。第四爻爻辭稱:「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即一旦網破後,可能引發的浩劫,株連之盛,令人驚恐。為了防止全局受影響,最好讓網中人只聽縱的指揮,少有橫的聯系,對全盤都清楚的人愈少愈好,甚至只有最高領導一人知道。美國羅斯福總統有句名言:「永遠不要讓你的左手知道右手在干什麼。」[注8]《大學》一書講絜矩之道,所謂:「所惡於右,勿以交於左;所惡於左,勿以交於右。」對人際關系的審慎處理,亦可運用於此。前面強調守密,為組織安危計,情報網的最高負責人當然得以身作則。
離卦第四爻爻變,成賁卦。賁為文飾之意,表示意外發生、猝不及防,或為敵假相所欺,或受己方官僚體制所誤。二戰時日本偷襲珍珠港、2001年911的恐怖攻擊,都出現類似情況。所以情報組織必須不斷刺激活化,以提升預警應變的能力。
孫子用間篇中論述五間:鄉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鄉間是運用敵方人民,內間買通對方官吏,如此在朝在野,均有內應。反間比較復雜,情報戰的趣味多在於此,一般所謂double agent,撲朔迷離,詭譎難辨,但通常總是從縱放敵人間諜、轉為己用開始。至於死間、生間,則從己方派出;前者可以犧牲,以假情報誤導敵人,後者則必須如期返報軍情。古今中外用間的手法不出兩種:打入、拉出。五間的前三種是拉出,後二種為打入。其中又以善用反間為樞紐,因其為專業間諜,職位愈高,愈深知敵營虛實,若能對己方忠誠,可由此策動其它四種間諜發揮作用,這正是孫子所稱的:「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他在分析完反間的妙用後,下了斬釘截鐵的結論:「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前述五間的分類及運用,已經精闢至極,孫子卻於篇末又提出「上智之間」的說法:「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伊尹、姜尚出身微賤,卻有定國安邦的上乘智慧,嚴格來說,二人並非專業間諜,由於隨處用心、善觀大勢,反能見人所不能見,遂建奇功。孫子所謂:「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情報工作尚可超脫專業的限制,隨時隨地、因人因事進行,只要有智慧,都可產生價值連城的效益。
搜集情報須設定焦點,不可汗漫無歸。孫子提醒:「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對方的守將是主要目標,和他相關的所有人都得進行了解,展開全面的監控。所謂擒賊擒王,今世所稱的斬首戰,欲一舉成功,這是絕不可少的基本處置。離卦上爻爻辭稱:「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無咎。」小象傳解釋:「以正邦也。」情報網鎖定敵首後,適時收網,雷霆一擊,遂成豐功偉業。本爻爻變,恰成豐卦。豐卦內卦離為明、外卦震為動,據明以動,當然成豐。

揮金如土

情報工作出生入死,冒高風險,需大智慧,故而也得享高待遇。孫子於用間篇一開始,便申明此理:「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這段和〈作戰篇〉的論調一致,戰爭開銷太大,打太久會嚴重影響民生經濟,為了速戰速決,加強情報工作、擴編情報經費有其必要。情資費用單位成本雖高,比起作戰費用總比例仍低,只要績效卓著,絕對劃算。以今日美國為例,一年的情報總預算超過四百億美金,只佔軍費總數四千多億的一成左右。[注9]世界各國招募情報人員,往往從一流的大學生及產業精英中尋找,而且提供數倍於同儕的高薪,以及種種優惠的待遇。尖端科技有任何創新發明,也優先撥交情報機構使用。孫子當年不斷強調:「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反間不可不厚也。」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清末曾國藩組建湘軍,打敗太平天國,行事剛狠剽悍,時人稱之為:「愛才如命,揮金如土,殺人如麻。」用於間諜這個行業,倒也十分合適。
情報業為國家服務,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對外保障國家主權,對內防敵滲透,且明曉治國方略。易經中的鼎卦,正是國家政權的象徵,卦象下巽上離,巽為深入無形、潛伏低調,離為網路、為明,其彖傳稱:「巽而耳目聰明。」可見維護國家安全,須在各行各業廣布眼線耳目,徹底掌握民情。鼎卦彖傳又稱:「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烹以養聖賢。」古代亨、享、烹三字通用,鼎中烹肉以祭天,祭後之胙肉賜予朝中大臣分享,政通人和,便可國泰民安。鼎中肉代表政治資源,大烹以養聖賢,顯示領導人出手闊綽,給高乾的待遇十分優渥。
易經中的萃卦,為挑選各方精英、組成團隊之意,其卦辭稱:「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君王在宗廟前祭祀,用最貴的牛做犧牲上供,這和鼎卦的意涵相通。旣然要用出類拔萃的人才,就不能小氣。萃卦大象傳稱:「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精英團隊為了確保國家安全,須隨時戒備,以防止意外發生。虞字和豫卦的豫意義很近,都有深思熟慮、預先防範之意。虞本來是古代的官名,負責管理山林川澤,君王行獵時作為前驅,以衛護君王之安全。

必取於人

豫卦建侯、萃卦設虞,無論對外對內,情報保防工作都得用人來執行。孫子於用間篇稱:「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焚香禱祝、依事例類推、用種種觀測天象的技術方法,都不可能真正探知敵情,只有派出情報員、善用五間,才能達到目的。
古代作戰,往往沾染迷信,而包括孫子在內的兵家卻非常理智,從論述到行動,絲毫不受影響。在這方面,以尉繚子的表態最激烈而明確:「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舉賢任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事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聖人所貴,人事而已。」「今世將考孤虛,占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欲以成勝立功,臣以為難。夫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無祥異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注10]傳說黃石公所授《三略‧中略》亦言:「禁巫祝,不得為吏士問軍之吉凶。」太公兵法《文韜‧尚賢第九》則稱:「偽方異技,巫蠱左道,不祥之言,幻惑良民,王者必止之。」
武王伐紂時,據說戰前卜筮皆不祥,導致軍心浮動,很多人想打退堂鼓。姜太公力排眾議,焚龜折蓍,怒罵:「枯草朽骨,焉足以決大事?」仍照原計劃出兵,結果一戰成功。清朝康熙大帝親征喀爾丹,大學士李光地佔得復卦上爻,爻辭極凶:「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康熙完全不以為意,反而說其應在喀爾丹,仍舊出征,果然大勝。這兩個案例給人很大啟示,成事在人,明君賢將萬勿陷於迷信。[注11]
戰爭是敵我雙方的生死較量,彼此都不斷在想、不斷在運動,造成戰場形勢瞬息萬變,充滿著不確定,從古到今,不會出現完全一樣的戰局。孫子在〈虛實篇〉中所言:「戰勝不復,而應形於無窮。」既是勝戰心法,也是戰場上的現實。因此,欲知敵情,絕不可依例類推,必須偵察每場戰役的實際情況,而定行止。
孫子說得好:「兵無成勢,無恆形。」一切都得因敵變化。所以,藉助種種觀測方法所得知的,未必是最終的事實。今日太空衛星的偵察技術突飛猛進,已到全天候巨細靡遺的地步,但仍不能探測人的心意。對方指揮官莫名的心念一轉,整個情勢又可能改觀。
易經的明夷卦是演證孫子用間思想的極佳範例。明夷上坤下離,坤為地,離為日、為明、為網路。日入地中,夜色昏暗,適合發展地下情報網,以顛覆敵人。明夷卦的彖傳及爻辭以文王、箕子為象,敘述武王伐紂的故事,當時確有行間,太公兵法書中屢屢提及,包括他本人都被孫子稱為上智之間。明夷卦的大象傳稱:「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用晦是過程,而明是結果,蒞眾則為情報組織的統御領導。
明夷上爻相當於紂王的角色,高踞在上,殘民以逞,使全局限於黑暗的深淵。三爻起而抗爭,相當於武王,革命戰爭以小博大,行事特別審慎,務期一舉成功。其爻辭雲:「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假狩獵或演習為名,行斬首之實。後天八卦離居南方,象徵光明,南狩即去暗就明,改朝換代。二爻居下卦光明中心,以智慧輔佐三爻,並組建周密的情報網,探查敵情。四爻處高位,且在上卦敵人陣營,正是所謂內間或反間,其爻辭稱:「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小象傳解釋:「獲心意也。」成功打入敵營,被敵首倚為心腹,參與機要,對方一舉一動,立刻獲知,而且出入自如,可回報軍情,這又是五間中的生間。孫子所稱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此爻大有其趣。敵方的戰略意圖,最難測知,一旦知曉,必然步步掌握先機,從容取勝。本爻爻變,成豐卦,據明以動,必成大功。
孫子於〈謀攻篇〉有言:「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伐兵是軍事戰,易經中以師卦當之;伐交是外交戰,相當於比卦。師、比二卦相綜,為一體兩面、交相為用的關系。伐謀看來可視為間諜戰,運用得當,能創造最高的績效,也就是孫子所稱的「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綜上所述,間諜戰以豫卦為本象,巽、離、萃、豐及明夷為發揮運用,殆無疑義。

[注1]珍珠港事變、911恐怖攻擊、前蘇聯垮台,未獲及時預警,可能是美國情報單位的重大失誤;二戰時納粹大舉進攻蘇俄、盟軍諾曼底登陸,則應歸咎於斯大林、希特勒的剛愎自用,以致決策失誤。
[注2]《吳子兵法‧治兵第三》:「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
[注3]今日透過公開管道可搜集到的情報已相當豐富,據了解約占總情報量的八成以上。日本著名軍情專家平松茂雄曾說:「公開資料,如果經過優秀情報專家之手加以搜集和分析,便可立即變為准確性較高的絕密情報。要想了解軍事動向,閱讀公開資料就足夠了。」
[注4]據說伊尹曾「五就湯,五就桀」,以政治難民身份出入夏都多次,深得夏人信任,還曾買通失寵的妹喜為內間,獲得絕密的夏軍情報,使商革夏命成功。武王伐紂,姜尚居功厥偉,《六韜‧武韜》中有所謂「文伐十二法」,是太公用間思想的大成。
[注5]聖智、仁義、微妙兼備,才能用間如神。這和易經占筮一樣,演卦容易斷卦難,神機妙算也得才德俱備。
[注6]李靖兵法業已失傳,僅《李衛公問對》傳世。該書中卷記載,唐太宗以唐儉使突厥事相問,疑李靖以唐儉為死間,李靖回答:「孫子用間,最為下策。」不少人以為他不重視用間,恐非實情。封建時代伴君如伴虎,對答間多有心機考慮,認不得真。以李衛公兵法這段來看,完全在發揮孫子的五間思想。
[注7]易經中象徵外交的為比卦,和象徵軍事的師卦相綜,為一體兩面的關系,可交相為用。比卦大象傳稱:「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侯與候通,和豫卦的建侯行師一樣,仍不免參雜間諜活動。
[注8]這是1935年5月,羅斯福對他的財政部長摩根索說的話。摩根索接著問他是總統的哪只手時,羅斯福回答:「你是我的右手,但是我把左手放在了桌子底下。」羅斯福深懂領導統御的真昧。
[注9]2005年美國情報總預算為440億美元;2007年美國軍費總預算據估為4393億美元,較2006年又增加5個百分點。
[注10]分見於〈天官第一〉、〈戦威第四〉、〈武議第八〉等篇。
[注11]易經亦不主迷信,強調最高決策者仍宜自有判斷。革卦第五爻爻辭:「大人虎變,未佔有孚。」益卦第五爻爻辭:「有孚惠心,勿問,元吉。」自信自強,毋須占,不必問。李靖對軍中迷信的看法,與眾不同,並不主張廢除,反而要加以利用,心術之深,可謂更高一籌。參見《李衛公問對‧中卷十、十二,下卷一、十》:「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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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張殿清著:《間諜與反間諜——特殊的較量》,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97年版。
[8] 張曉軍主編:《美國軍事情報理論著作評介》,北京時事出版社2005年版。
[9] 於彥周編著:《間諜與戰爭——中國古代軍事間諜簡史》,北京時事出版社2005年版。
[10] 《情報與國家安全——進入21世紀的各國情報機構》,時事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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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劉君祖:〈震用伐鬼方——大易兵法初探〉,台北主辦之第14屆國際易學大會,1998年11月。
[13] 劉君祖:〈鬼變機神——大易縱橫術初探〉,安陽周易專修學院主辦之第三屆世紀周易論壇,2006年5月。
[14] 劉君祖:〈知機應變——推動大易兵法研究〉,中華孫子兵法研究會「華孫學刊」創刊號, 2007年3月。
[15] 劉君祖著:《易經的第一堂課》,台北圓神出版社2005年版;北京愛知堂文化傳播有限公司2007年出版。
[16] 劉君祖著:《華夏第一書——易經與現代生活》,上海學林出版社2007年出版

參考:http://..com/question/134361627.html

Ⅳ 孫子謀攻思想在當今時代的價值

謀攻思想其實就是戰前模擬並預測出戰爭的後果,其主要在於一個謀字,這是版從大局出發權,利用一切手段和形勢讓戰爭朝著自己希望的那個方向去發展。體驗了孫子不打無准備之仗,戰而必勝的思想。對當今的中國有非常重要的指導和借鑒意義。

Ⅳ 趙奢以秦間為反間是指什麼

閼與解圍之戰,是秦復軍東制進十幾年以來第一次遭到的前所未有的慘敗。在此後幾年中,秦國畏懼趙奢威名,不敢再染指趙國。趙奢在戰前說:猶兩鼠斗於穴中,勇者勝。這是為了加強趙惠文王援救閼與的決心。其實他是一名智勇雙全的大將,他一方面剛出國都便堅壁不出,假示怯弱,麻痹秦軍;一方面早已掐算好秦軍間諜一定會前來偵察,於是設下了圈套,讓秦軍間諜自己鑽進去,從而使秦將深信不疑。著名軍事理論家郭化若將軍也說:趙奢以秦間為反間,是戰國時期最明顯的用間例子。

Ⅵ 淺談孫子的用間思想在當今社會的價值

《孫子兵法》是世界第一兵書,思想淵深,策略靈活,文辭流暢優美,十三篇之創作結構亦首尾相應、絲絲入扣,讀來渾若天成。全書壓軸的用間一篇,正是首篇始計廟算敵情的根源,堪稱舉世最早也最傑出的情報理論。孫子說:「兵以詐立。」又說:「兵者,詭道也。」而間諜戰更是詭中之詭、詐中之詐,為人間鬥智行為的極高表現。
蘇聯解體、冷戰結束迄今,國際情報活動不僅未消減,反而愈演愈烈,除傳統的政治、軍事領域外,更涉及經濟、科技甚至文化等范疇。列國間或競爭、或合作,都希望掌握情報先知的優勢,以確保本國最大的利益。「知彼知己,勝乃不殆;知天知地,勝乃可全。」仍是人間一切爭戰的共法。
易經為群經之首,大道之源,包括兵法在內的諸子百家皆受其深刻影響。本文即以易經義理,析論孫子的用間思想,探討廿一世紀的用間之道。

建侯行師

眾所皆知,情報戰的重要在於它是一切軍事計劃及行動的基礎,其工作績效往往決定最後的勝負。「明君賢將,所以動而勝人,成功出於眾者,先知也。」孫子於用間篇起始,即點出戰爭勝負的關鍵在深知敵情,並於篇末下了結論:「此兵之要,三軍之所恃而動也。」
易經中的豫卦,有預測、預知、預備、預防及豫樂等義,正合用間之旨。卦辭稱:「利建侯行師。」行師作戰,須先建立情報網,廣搜敵情。侯為古代五等爵之一,天子任命諸侯,分封治理天下,須體察民隱,匯報中央以為施政參考。侯字字義與斥堠的堠、氣候的候相通,自然界的風雲變幻,人間世的動靜舉止,都得細心偵察,以便趨吉避凶。豫字左予右象,以自我為中心,全面探索宇宙萬象的奧秘及跟我的關系。今日世界大國的情報戰,已經發展至陸、海、空、天、網路的五維偵候,衛星攝影、電訊監聽、網路竊密,可謂無所不用其極。所偵測的對象,除了敵國、友國的政經軍事活動外,也擴充到全球反恐、防生態污染、以及能源水源的供需利用等。
豫卦卦象上震下坤,震為積極行動、坤代表廣土眾民,故而豫有動員群眾、建立組織之象。豫卦大象傳稱:「雷出地奮,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在庄嚴肅穆、敬天祭祖的大典上,參與者深受感動,殷勤立誓,充滿了獻身奮斗的熱忱。奮字的意象,為田地上一隻斂翼欲飛的大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古今中外專業的情報工作者,一般都要求有這樣的志向和情操。英文版易經將豫卦譯為「Enthusiasm」,可謂相當傳神。
依易經卦序,豫卦之前為謙卦,二卦相綜,實為一體兩面的關系。謙為言之兼,本有兼顧各方利益平衡、和平共存之義,與豫卦的自我中心不同。然而,真正的世間和平太難達成,往往一邊鼓吹和平,一邊備戰,表面上稱兄道弟,暗地裡各自算計。太公兵法《武韜‧發啟第十三》有雲:「鷙鳥將擊,卑飛斂翼;猛獸將搏,弭耳俯伏;聖人將動,必有愚色。」都是在謙卑低調的表象下,隱含著濃烈的殺機。豫卦建侯行師,謙卦發展到最後也出現刀兵之象:五爻稱「利用侵伐」、上爻稱「利用行師,征邑國」。冷戰結束,諜海仍波譎雲詭,較量不休,即為此理。
豫卦彖傳中稱:「天地以順動,故日月不過,而四時不忒。」日月星辰的運行有其固定的軌道,寒來暑往的時序變遷也很少出錯,故天象可精確預測。人心飄忽,人情難料,戰場上敵情的全盤掌握就十分困難。因此,根據情報訂定作戰計劃須保留彈性,一旦與實況不合,就得隨機應變。依卦序,豫卦之後為隨卦,正為此意。豫卦上爻爻辭稱:「冥豫,成,有渝,無咎。」隨卦初爻爻辭雲:「官有渝,貞吉,出門交有功。」渝就是變,豫極轉隨,都得像水流一般靈活,千萬不可堅持成見、冥頑不靈。事實上,因情報失誤或決策者剛愎自用而致敗的案例,多到不勝枚舉。[注1]孫子於九地篇末有言:「踐墨隨敵,以決戰事。」確為至理明言。

當機立斷

情報搜集須多派間諜,出生入死,情報判斷更是不易。前述許多失敗的案例,就不乏情報正確卻未蒙採信者,如二次大戰時,德軍大舉入侵蘇聯,即因斯大林不信,使俄國吃了大虧。豫卦第四爻居上卦震動之主,爻辭稱:「由豫,大有得,勿疑。」聽由正確的情報預警,迅速採取防範行動。第三爻中心無主,猶豫遲疑,結果悔之又悔,其爻辭稱:「盱豫,悔;遲,有悔。」盱為張目上望,希望盡量看清楚,卻一再貽誤行動的時機,顯然判斷力有問題。[注2]
豫卦第二爻是當機立斷的典範,爻辭稱:「介於石,不終日,貞吉。」平日客觀冷靜,從容中道,一旦機會來臨,立刻出手解決問題。孔子在〈系辭傳〉中盛贊此爻:「知機其神乎!君子上交不諂,下交不瀆,其知機乎!機者,動之微,吉之先見者也。君子見機而作,不俟終日…介如石焉,寧用終日?斷可識矣!君子知微知彰,知柔知剛,萬夫之望。」有智慧的人不受感情左右,追求事實真相,見到一點徵兆,就能推斷往後發展的大勢,而且劍及履及,一分一秒也不耽誤,這種人適合領袖群倫,足膺千萬人的仰望。豫卦彖傳強調「不忒」,又稱:「豫之時義大矣哉!」情報的搜集、判斷、決策和行動,必須精確且及時。
其實,世事幽深復雜、詭譎多變,任何時刻我們所能觀測到的訊息都是局部的,而且還在不斷變動中,求全既不可能,也非必要。形勢判斷的智慧,就在以小見大,察微知著,由冰山的一角推出整體的結構。〈系辭傳〉稱仰觀俯察,能知幽明之故;孫子論廟算,只說多算勝少算,少算勝無算,可見人間無完算。今日世界的情報活動,由於信息傳播科技的迅猛發展,許多情報已可在公開管道上搜知,爾後篩選分析及綜合判斷的能力將更為重要。[注3]
孫子於用間篇中論述五間,無論用己、用敵,大概都得出生入死,從各種秘密管道搜集情報。篇末以伊尹、姜尚為例,稱述所謂「上智之間」,則以超拔流俗的形勢判斷取勝,這種大智者只要深入敵營,必能探明虛實,佐立大功。[注4]人君用間,更得有核實的本領及絕頂的智慧,是以孫子強調:「非聖智不能用間,非仁義不能使間,非微妙不能得間之實。」[注5]

退藏於密

情報工作首重保密,重大機密一旦泄露,足以覆師亡國。孫子稱:「事莫密於間。」又稱:「間事未發,而先聞者,間與所告者皆死。」為了整體的安危,寧可犧牲間諜,殺人滅口。關於這一點,歷代兵家多有強調。太公兵法《龍韜‧陰符廿四》稱:「諸奉使行符,稽留者,若符事泄,聞者告者,皆誅之。」唐朝名將李靖的《衛公兵法輯本‧將務兵謀》中有言:「凡此五間,皆須隱秘,重之以賞,密之又密,始可行焉。」[注6]李筌所著《神機制敵太白陰經‧行人》中亦稱:「夫三軍之重者,莫重於行人。行人之謀,未發有漏者,與告者皆曰死謀、、、無使內謀之泄。」行人就是間諜,古代負有外交出使任務,現代各國的外交使館實即間諜大本營,以合法的方式掩護情報活動。[注7]
豫卦初爻爻辭稱:「鳴豫,凶。」小象傳解釋:「志窮凶也。」公開宣揚預謀,焉得不凶?所有意圖不再可行。易經另有節卦,亦強調守密的重要,初爻爻辭稱:「不出戶庭,無咎。」孔子在〈系辭傳〉中闡明:「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機事不密,則害成;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易經中最講究隱密性,行事不欲人知的,當屬巽卦。巽為風、為入、為伏,風無孔不入又無形無相,隨時機變流動,很難辨識及追蹤,酷似間諜戰中的打入、蹲點、卧底與滲透。依卦序,巽卦之前為旅,之後為兌。旅卦羈旅飄泊,居無定所,從外打入,滲透顛覆成功後,便是兌卦歡喜收割、現身說法之時。古今中外,這樣的案例可謂史不絕書。孫子於用間篇稱:「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一語道盡個中真情。為了有效防範敵人的偵測滲透,也得巧妙隱藏我方的實力和資源分布,故而有〈虛實篇〉的主張:「形兵之極,至於無形;無形,則深間不能窺,智者不能謀。」以無形對無形,就是行間與反間、滲透跟反滲透的基本原理。

諜網恢恢

無形是對敵方及己方不相干者而言,對布建情報網的最高決策者,可一切透明透亮,了如指掌。易經的離卦二陽在外、一陰中虛,有孔目相連的網路之象,又取象於火和日,皆能生明。離卦大象傳稱:「大人以繼明照於四方。」領導人積極布建縱橫交織的情報網,廣照天下四方,以為治理軍國大事參考。後天八卦方位,離居南方,所謂南面為王,中國傳統以坐北朝南為尊位。〈說卦傳〉雲:「離也者,明也,萬物皆相見也,南方之卦也。聖人南面而聽天下,向明而治,蓋取諸此也。」
情報網的布建須審慎,還得經常嚴格考核,以免被敵方反利用,萬一出事,必須速謀補救,重新整建。離卦六爻所述,大致如此。第四爻爻辭稱:「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即一旦網破後,可能引發的浩劫,株連之盛,令人驚恐。為了防止全局受影響,最好讓網中人只聽縱的指揮,少有橫的聯系,對全盤都清楚的人愈少愈好,甚至只有最高領導一人知道。美國羅斯福總統有句名言:「永遠不要讓你的左手知道右手在干什麼。」[注8]《大學》一書講絜矩之道,所謂:「所惡於右,勿以交於左;所惡於左,勿以交於右。」對人際關系的審慎處理,亦可運用於此。前面強調守密,為組織安危計,情報網的最高負責人當然得以身作則。
離卦第四爻爻變,成賁卦。賁為文飾之意,表示意外發生、猝不及防,或為敵假相所欺,或受己方官僚體制所誤。二戰時日本偷襲珍珠港、2001年911的恐怖攻擊,都出現類似情況。所以情報組織必須不斷刺激活化,以提升預警應變的能力。
孫子用間篇中論述五間:鄉間、內間、反間、死間、生間。鄉間是運用敵方人民,內間買通對方官吏,如此在朝在野,均有內應。反間比較復雜,情報戰的趣味多在於此,一般所謂double agent,撲朔迷離,詭譎難辨,但通常總是從縱放敵人間諜、轉為己用開始。至於死間、生間,則從己方派出;前者可以犧牲,以假情報誤導敵人,後者則必須如期返報軍情。古今中外用間的手法不出兩種:打入、拉出。五間的前三種是拉出,後二種為打入。其中又以善用反間為樞紐,因其為專業間諜,職位愈高,愈深知敵營虛實,若能對己方忠誠,可由此策動其它四種間諜發揮作用,這正是孫子所稱的:「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是謂神紀,人君之寶也。」他在分析完反間的妙用後,下了斬釘截鐵的結論:「五間之事,主必知之,知之必在反間,故反間不可不厚也。」
前述五間的分類及運用,已經精闢至極,孫子卻於篇末又提出「上智之間」的說法:「昔殷之興也,伊摯在夏;周之興也,呂牙在殷。故惟明君賢將,能以上智為間者,必成大功。」伊尹、姜尚出身微賤,卻有定國安邦的上乘智慧,嚴格來說,二人並非專業間諜,由於隨處用心、善觀大勢,反能見人所不能見,遂建奇功。孫子所謂:「微哉微哉,無所不用間也。」情報工作尚可超脫專業的限制,隨時隨地、因人因事進行,只要有智慧,都可產生價值連城的效益。
搜集情報須設定焦點,不可汗漫無歸。孫子提醒:「凡軍之所欲擊,城之所欲攻,人之所欲殺,必先知其守將、左右、謁者、門者、舍人之姓名,令吾間必索知之。」對方的守將是主要目標,和他相關的所有人都得進行了解,展開全面的監控。所謂擒賊擒王,今世所稱的斬首戰,欲一舉成功,這是絕不可少的基本處置。離卦上爻爻辭稱:「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丑,無咎。」小象傳解釋:「以正邦也。」情報網鎖定敵首後,適時收網,雷霆一擊,遂成豐功偉業。本爻爻變,恰成豐卦。豐卦內卦離為明、外卦震為動,據明以動,當然成豐。

揮金如土

情報工作出生入死,冒高風險,需大智慧,故而也得享高待遇。孫子於用間篇一開始,便申明此理:「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外騷動,怠於道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相守數年,以爭一日之勝,而愛爵祿百金,不知敵之情者,不仁之至也,非民之將也,非主之佐也,非勝之主也。」這段和〈作戰篇〉的論調一致,戰爭開銷太大,打太久會嚴重影響民生經濟,為了速戰速決,加強情報工作、擴編情報經費有其必要。情資費用單位成本雖高,比起作戰費用總比例仍低,只要績效卓著,絕對劃算。以今日美國為例,一年的情報總預算超過四百億美金,只佔軍費總數四千多億的一成左右。[注9]世界各國招募情報人員,往往從一流的大學生及產業精英中尋找,而且提供數倍於同儕的高薪,以及種種優惠的待遇。尖端科技有任何創新發明,也優先撥交情報機構使用。孫子當年不斷強調:「三軍之親,莫親於間,賞莫厚於間、、、反間不可不厚也。」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百世以俟聖人而不惑。清末曾國藩組建湘軍,打敗太平天國,行事剛狠剽悍,時人稱之為:「愛才如命,揮金如土,殺人如麻。」用於間諜這個行業,倒也十分合適。
情報業為國家服務,其最終目的還是為了對外保障國家主權,對內防敵滲透,且明曉治國方略。易經中的鼎卦,正是國家政權的象徵,卦象下巽上離,巽為深入無形、潛伏低調,離為網路、為明,其彖傳稱:「巽而耳目聰明。」可見維護國家安全,須在各行各業廣布眼線耳目,徹底掌握民情。鼎卦彖傳又稱:「聖人亨以享上帝,而大烹以養聖賢。」古代亨、享、烹三字通用,鼎中烹肉以祭天,祭後之胙肉賜予朝中大臣分享,政通人和,便可國泰民安。鼎中肉代表政治資源,大烹以養聖賢,顯示領導人出手闊綽,給高乾的待遇十分優渥。
易經中的萃卦,為挑選各方精英、組成團隊之意,其卦辭稱:「亨。王假有廟,利見大人。亨利貞。用大牲,吉。利有攸往。」君王在宗廟前祭祀,用最貴的牛做犧牲上供,這和鼎卦的意涵相通。旣然要用出類拔萃的人才,就不能小氣。萃卦大象傳稱:「君子以除戎器,戒不虞。」精英團隊為了確保國家安全,須隨時戒備,以防止意外發生。虞字和豫卦的豫意義很近,都有深思熟慮、預先防範之意。虞本來是古代的官名,負責管理山林川澤,君王行獵時作為前驅,以衛護君王之安全。

必取於人

豫卦建侯、萃卦設虞,無論對外對內,情報保防工作都得用人來執行。孫子於用間篇稱:「先知者,不可取於鬼神,不可象於事,不可驗於度,必取於人,知敵之情者也。」焚香禱祝、依事例類推、用種種觀測天象的技術方法,都不可能真正探知敵情,只有派出情報員、善用五間,才能達到目的。
古代作戰,往往沾染迷信,而包括孫子在內的兵家卻非常理智,從論述到行動,絲毫不受影響。在這方面,以尉繚子的表態最激烈而明確:「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舉賢任能,不時日而事利;明法審令,不卜筮而事吉;貴功養勞,不禱祠而得福…聖人所貴,人事而已。」「今世將考孤虛,占咸池,合龜兆,視吉凶,觀星辰風雲之變,欲以成勝立功,臣以為難。夫將者,上不制於天,下不制於地,中不制於人。」「無祥異也,人事修不修而然也。」[注10]傳說黃石公所授《三略‧中略》亦言:「禁巫祝,不得為吏士問軍之吉凶。」太公兵法《文韜‧尚賢第九》則稱:「偽方異技,巫蠱左道,不祥之言,幻惑良民,王者必止之。」
武王伐紂時,據說戰前卜筮皆不祥,導致軍心浮動,很多人想打退堂鼓。姜太公力排眾議,焚龜折蓍,怒罵:「枯草朽骨,焉足以決大事?」仍照原計劃出兵,結果一戰成功。清朝康熙大帝親征喀爾丹,大學士李光地佔得復卦上爻,爻辭極凶:「迷復,凶,有災眚。用行師,終有大敗。以其國君凶,至於十年不克征。」康熙完全不以為意,反而說其應在喀爾丹,仍舊出征,果然大勝。這兩個案例給人很大啟示,成事在人,明君賢將萬勿陷於迷信。[注11]
戰爭是敵我雙方的生死較量,彼此都不斷在想、不斷在運動,造成戰場形勢瞬息萬變,充滿著不確定,從古到今,不會出現完全一樣的戰局。孫子在〈虛實篇〉中所言:「戰勝不復,而應形於無窮。」既是勝戰心法,也是戰場上的現實。因此,欲知敵情,絕不可依例類推,必須偵察每場戰役的實際情況,而定行止。
孫子說得好:「兵無成勢,無恆形。」一切都得因敵變化。所以,藉助種種觀測方法所得知的,未必是最終的事實。今日太空衛星的偵察技術突飛猛進,已到全天候巨細靡遺的地步,但仍不能探測人的心意。對方指揮官莫名的心念一轉,整個情勢又可能改觀。
易經的明夷卦是演證孫子用間思想的極佳範例。明夷上坤下離,坤為地,離為日、為明、為網路。日入地中,夜色昏暗,適合發展地下情報網,以顛覆敵人。明夷卦的彖傳及爻辭以文王、箕子為象,敘述武王伐紂的故事,當時確有行間,太公兵法書中屢屢提及,包括他本人都被孫子稱為上智之間。明夷卦的大象傳稱:「君子以蒞眾,用晦而明。」用晦是過程,而明是結果,蒞眾則為情報組織的統御領導。
明夷上爻相當於紂王的角色,高踞在上,殘民以逞,使全局限於黑暗的深淵。三爻起而抗爭,相當於武王,革命戰爭以小博大,行事特別審慎,務期一舉成功。其爻辭雲:「明夷於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假狩獵或演習為名,行斬首之實。後天八卦離居南方,象徵光明,南狩即去暗就明,改朝換代。二爻居下卦光明中心,以智慧輔佐三爻,並組建周密的情報網,探查敵情。四爻處高位,且在上卦敵人陣營,正是所謂內間或反間,其爻辭稱:「入於左腹,獲明夷之心,於出門庭。」小象傳解釋:「獲心意也。」成功打入敵營,被敵首倚為心腹,參與機要,對方一舉一動,立刻獲知,而且出入自如,可回報軍情,這又是五間中的生間。孫子所稱五間俱起,莫知其道,此爻大有其趣。敵方的戰略意圖,最難測知,一旦知曉,必然步步掌握先機,從容取勝。本爻爻變,成豐卦,據明以動,必成大功。
孫子於〈謀攻篇〉有言:「上兵伐謀,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伐兵是軍事戰,易經中以師卦當之;伐交是外交戰,相當於比卦。師、比二卦相綜,為一體兩面、交相為用的關系。伐謀看來可視為間諜戰,運用得當,能創造最高的績效,也就是孫子所稱的「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綜上所述,間諜戰以豫卦為本象,巽、離、萃、豐及明夷為發揮運用,殆無疑義。

[注1]珍珠港事變、911恐怖攻擊、前蘇聯垮台,未獲及時預警,可能是美國情報單位的重大失誤;二戰時納粹大舉進攻蘇俄、盟軍諾曼底登陸,則應歸咎於斯大林、希特勒的剛愎自用,以致決策失誤。
[注2]《吳子兵法‧治兵第三》:「用兵之害,猶豫最大;三軍之災,生於狐疑。」
[注3]今日透過公開管道可搜集到的情報已相當豐富,據了解約占總情報量的八成以上。日本著名軍情專家平松茂雄曾說:「公開資料,如果經過優秀情報專家之手加以搜集和分析,便可立即變為准確性較高的絕密情報。要想了解軍事動向,閱讀公開資料就足夠了。」
[注4]據說伊尹曾「五就湯,五就桀」,以政治難民身份出入夏都多次,深得夏人信任,還曾買通失寵的妹喜為內間,獲得絕密的夏軍情報,使商革夏命成功。武王伐紂,姜尚居功厥偉,《六韜‧武韜》中有所謂「文伐十二法」,是太公用間思想的大成。
[注5]聖智、仁義、微妙兼備,才能用間如神。這和易經占筮一樣,演卦容易斷卦難,神機妙算也得才德俱備。
[注6]李靖兵法業已失傳,僅《李衛公問對》傳世。該書中卷記載,唐太宗以唐儉使突厥事相問,疑李靖以唐儉為死間,李靖回答:「孫子用間,最為下策。」不少人以為他不重視用間,恐非實情。封建時代伴君如伴虎,對答間多有心機考慮,認不得真。以李衛公兵法這段來看,完全在發揮孫子的五間思想。
[注7]易經中象徵外交的為比卦,和象徵軍事的師卦相綜,為一體兩面的關系,可交相為用。比卦大象傳稱:「先王以建萬國,親諸侯。」侯與候通,和豫卦的建侯行師一樣,仍不免參雜間諜活動。
[注8]這是1935年5月,羅斯福對他的財政部長摩根索說的話。摩根索接著問他是總統的哪只手時,羅斯福回答:「你是我的右手,但是我把左手放在了桌子底下。」羅斯福深懂領導統御的真昧。
[注9]2005年美國情報總預算為440億美元;2007年美國軍費總預算據估為4393億美元,較2006年又增加5個百分點。
[注10]分見於〈天官第一〉、〈戦威第四〉、〈武議第八〉等篇。
[注11]易經亦不主迷信,強調最高決策者仍宜自有判斷。革卦第五爻爻辭:「大人虎變,未佔有孚。」益卦第五爻爻辭:「有孚惠心,勿問,元吉。」自信自強,毋須占,不必問。李靖對軍中迷信的看法,與眾不同,並不主張廢除,反而要加以利用,心術之深,可謂更高一籌。參見《李衛公問對‧中卷十、十二,下卷一、十》:「廢之,則使貪使愚之術從何而施哉?」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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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劉君祖:〈知機應變——推動大易兵法研究〉,中華孫子兵法研究會「華孫學刊」創刊號, 200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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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劉君祖著:《華夏第一書——易經與現代生活》,上海學林出版社2007年出版。

Ⅶ 趙奢是怎樣使用反間計的

公元前270年,秦國出兵伐韓,並包圍了趙國的戰略要地閼與,情況非常危急。趙惠文王急召文武大臣,向廉頗將軍征詢道:"閼與還可以救嗎?"廉頗說:"道遠險狹,難救。"又問趙奢將軍,趙奢從容答道:"道遠險狹,猶兩鼠斗於穴中","勇者勝"。趙惠文王當即任趙奢為主將,前往閼與救援。

趙奢率軍剛走出離國都邯鄲才三十里的地方,就出人意料地駐扎軍營,不再前進了,並下了一道密令:"有誰敢上書與秦軍作戰者,立斬!"此時,駐扎在附近武安以西的秦軍也感到奇怪,趙軍為何只行三十里便停了下來?似乎根本無意去救援閼與。為了探知趙奢的真實意圖,秦軍便擂起戰鼓,調兵遣將。陣陣轟鳴的戰鼓聲把武安房屋上的瓦片都振動了。趙軍中的一名偵察軍官再也按捺不住了,請求趙奢趕緊急救武安。"趙奢立斬之"。趙軍既不出兵也不退兵,只是"堅壁增壘",一直在原地呆了整整二十八天!趙、秦兩軍的將領都感到納悶,不知趙奢葫蘆里究竟賣的是什麼葯。甚至有人懷疑趙奢在趙惠文王面前說的"救閼與"、"勇者勝"是說空話。然而趙奢對這些都不聞不問,仍然嚴令不得離開軍營半步。

秦軍見趙奢不進不退,不戰不和,就暗中派遣了一名間諜混入趙軍營地,偵察趙軍虛實動靜。趙奢早已探得情報,假裝不知道這名秦軍間諜的真實身份,隨便讓他在趙軍營地里出入,還設下豐盛的酒宴款待他。間諜摸清了趙軍的內情後,即刻返回"報秦將"。秦將聽後大喜,說:"趙奢離開國都僅三十里就不敢向前走了,並且還不斷地增強防禦工事。這是害怕我們秦軍的威勢呀!看來閼與將不再屬於趙國了。"

趙奢等秦軍間諜一走,立即下令"卷甲而趨之",神不知鬼不覺地離開了營地直撲閼與。兩天一夜後,趙軍趕到了閼與的外圍。趙奢令精銳的弓箭手埋伏在離閼與五十里的地方,修築工事,以待秦軍。中了趙奢反間計的秦軍,在趙奢離去多時才發覺上當了。急忙星夜兼程,追趕趙軍。趙奢採納了軍士許歷的計謀,搶先佔領了北山,扼守住通往閼與的必經之路。當秦軍匆匆趕到時,"趙奢縱兵擊之,大破秦軍","遂解閼與之圍"。

閼與解圍之戰,是秦軍東進十幾年以來第一次遭到的前所未有的慘敗。在此後幾年中,秦國畏懼趙奢威名,不敢再染指趙國。趙奢在戰前說:"猶兩鼠斗於穴中,勇者勝"。這是為了加強趙惠文王援救閼與的決心。其實他是一名智勇雙全的大將,他一方面剛出國都便堅壁不出,假示怯弱,麻痹秦軍;一方面早已掐算好秦軍間諜一定會前來偵察,於是設下了圈套,讓秦軍間諜自己鑽進去,從而使秦將深信不疑。著名軍事理論家郭化若將軍也說:"趙奢以秦間為反間,是戰國時期最明顯的用間例子"。

Ⅷ 大學生能在反間諜工作中做什麼

構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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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體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體,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國家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國家安全是主權國家獨立自主地生存和發展的保障,關系國家存亡的大事,世界上無論哪一個國家,都是將維護國家安全擺在首位,以鞏固自己的政權。國家的長治久安和繁榮昌盛都是以國家安全得到保障為前提的,一些國家的滅亡、政權的喪失,也都是因為國家安全不能得到保障。因此,沒有國家安全,就沒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人民的一切。
國家安全是通過一個主權國家獨立自主地生存和發展保障的具體對象表現出來的。國家安全受到侵犯,就是這些具體對象受到了侵害。
間諜,作為國家與國家或集團與集團之間進行軍事、政治、外交斗爭乃至經濟、科技競爭的有效手段,是隨著國家的產生而產生,是階級斗爭的產物。它以隱蔽的方式打人對方營壘以至高級機關,進行發展組織、竊取機密及其他各種破壞活動,以顛覆對方國家政權。使用間諜搞離間和顛覆活動,消滅異國,擴大勢力范圍,是一種不動兵戈,制服政敵的有效手法。間諜活動是隱蔽斗爭的一種形式,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建國以來,境外間諜情報機關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從來沒有停止過,隱蔽戰線的斗爭一直尖銳,復雜。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境外間諜機關利用我國擴大對外交往的便利條件,派遣間諜入境,發展組織,建立據點、進行策反、滲透、竊密,甚至進行行動破壞,范圍不斷擴大,方式也更加多樣。他們以公開掩護秘密,以合法掩護非法的活動方式,以外交官、記者、商人、訪問學者、留學生或者旅遊者等各種身份為掩護入境,打著新聞采訪、經貿合作、投資辦企業、友好往來、學術交流、觀光旅遊、探親訪友等旗號,向我國國家機構和各種組織進行滲透、顛覆政權、竊取國家秘密和情報,策反公職人員,進行暗殺、放火、爆炸、投毒、散布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謊言等行為,正是這些行為使國家機關、國家秘密、各類情報、國家工作人員等具體對象受到侵犯,從而使國家安全受到了侵害。這里所說的這些具體對象受到侵犯,並不要求一定具有物質性的損害結果。而只要行為人的行為危害或可能危害到這些對象,就可認定其行為侵害了我國國家安全。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具體表現為以下三種情形:

以色列軍隊高官因間諜罪被判刑
1、參加間諜組織,成為間諜組織的成員,充當間諜
所謂間諜組織,主要是指外國政府建立的旨在策反我公職人員,人民群眾,商業組織等向我國國家機構和各種組織進行滲透、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和情報,進行顛覆和破壞活動的組織。參加間諜組織,是指行為人履行一定的加入手續(如挑選、登記、專門訓練等),或者在非常情況下雖未按常規正式加入,但事實上已作為該間諜組織的成員進行活動。
2、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間諜組織的代理人,是指受間諜組織或者其成員的指使、委託、資助,進行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活動的人,例如,某國記者,雖在組織上不隸屬於該國間諜組織的成員,但其接受了該國間諜組織收集情報的任務,在此情況下,該記者可視為間諜組織的代理人。這里的代理人應是廣義的,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在實踐中,由於間諜組織代理人的情況比較復雜,根據《國家安全法實施細則》的規定,間諜組織代理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確認。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是指行為人受間諜組織(不管其是否正式加入)及其代理人的命令、派遣、指使、委託為間諜組織服務,進行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實踐中,境外間諜組織既有直接在我國境內秘密設立活動網點,直接派遣,又有大量通過境外其他機構如公司、記者站、商會等在境內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安插或委託具有合法身份的人作為其代理人進行活動。接受間諜組織代理人的任務,雖不是直接從間諜組織處受領任務,實際上與接受間諜組織的任務毫無兩樣,只是多了一個中間環節,這正是間諜活動隱蔽性的體現。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行為人只要實施了接受間諜組織或者代理人任務的行為,便滿足了間諜罪的構成且既遂的要件。至於行為人是否實施接受的任務或完成程度,對間諜罪的成立且既遂不存在影響。而且,這種行為不需要行為人一定具有間諜的身份,即行為人有否參加間諜組織,不影響該罪的構成。
3、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
它是指為軍事侵略我國國家的敵國提供攸關我國安全的重大車班設施、建設項目、城市等目標的行為。行為方式是在戰時為交戰敵對國或敵方用畫圖、文字、使用信號、標記等手段向敵人明示所要轟擊我方目標。這里所謂的敵人,不是指國內暗藏的個別敵對分子,而是指軍事侵略我國的敵國和武裝力量。這種行為不以行為人是否參加間諜組織或是否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為限。行為人只要實施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行為,就構成間諜罪。
行為人只要實施了上述三種行為之一,即可構成本罪,不要求三者同時具備。
主體要件

華裔工程師間諜罪成立將獲刑
本罪的犯罪主體,是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可以是中國公民,也可以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法人不能成為間諜罪的犯罪主體。根據《國家安全法》的規定,境外機構、組織、個人,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的境內組織、個人,但本法第30條規定,公司、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團體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法律規定為單位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而本條並未對單位犯罪作出規定。因此,單位不能成為間諜罪的犯罪主體。若發現機構、組織實施間諜行為的,其法律責任應由直接責任人員承擔。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其故意的內容表現為行為人明知是間諜組織,或者明知是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等等而參加或者予以接受。至於行為人的動機,可以是多種多樣的,有的出於圖財,有的出於貪戀美色,有的出於出國或探親方便,有的出於貪生怕死,有的出於推翻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等等。無論行為人出於何種動機和目的,都不影響該罪的構成。
2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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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為人實施的間諜行為,必須是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的,否則,不構成間諜罪。本條對構成間諜罪的間諜行為作了限制性的規定,即行為人實施的間諜行為必須是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行為人雖實施了間諜行為,若這種行為不具有危害我國國家安全性質的,則不能按間諜罪論處。例如,行為人雖參加了間諜組織,具有間諜身份,但該人參加間諜組織是為了針對其他國家,負有針對其他國家的間諜任務,而並不是針對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而參加間諜組織的,對這種人就不能按間諜罪予以追究。
在實踐中,對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間諜行為是否具有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性質較好認定,而對參加間諜組織的間諜行為是否具有危害我國安全則較難把握。只要查明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所針對的目標是什麼,就可判斷行為人的行為是否危害了我國國家安全。若行為人的目標是針對我國而參加間諜組織的,就可認為是對我國國家安全造成了危害。因為,國家安全的危害,並不需要具有物質性的損害結果,國家安全受到危害在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時就一並存在。
2、要把參加間諜組織的間諜分子同這些組織中的非間諜分子加以區別。所謂非間諜分子,是指間諜組織中未履行參加間諜組織的手續,也未進行間諜活動的工程技術、一般勤雜、醫務、傳達、庶務等人員。這些人員雖然也來我國旅遊、探親、學術交流、經貿洽談等,但沒有進行間諜活動的,不能按間諜罪予以追究。
3、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接受了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後,又去實施所接受的任務,諸如,進行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進行如暗殺、放火、爆炸、投毒等破壞活動的行為等其他犯罪,應如何處理?是以間諜一罪論處,還是按間諜罪與其他所犯的罪數罪並罰?對此,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認為,行為人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進行其他犯罪的;依法構成間諜罪與其他所實施的犯罪,予以並罰。理由是行為人所實施這些犯罪已超出了間諜罪的構成要件范圍,應單獨處罰,予以數罪並罰;另一種意見認為,對於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任務而進行其他犯罪的,只構成間諜罪,而不構成數罪給予並罰。理由是,接受任務的行為與完成任務的行為之間存在著內在的事實上的聯系性。並且,要實施完成任務的行為的故意在行為人接受任務時一並客觀存在。
4、行為人才加間諜組織,接受了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後,以合法人及自然人身份,有規模的進行群眾動員,進行有組織有規模的信息散布傳播,利用科技手段和人員收買偽裝進行虛假信息大面積傳播,造成大面積影響,致使國家和民族利益受到損失。對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任務進行公檢法行政職能人員偽裝,實施滲透行為和影響行為造成群眾利益損失和政治輿論不利影響國家政治發展方向和政壇混亂造成國家重大利益損失的。應客觀歸屬為國家間諜罪。並對其相關人員進行隱秘偵破,整理和分析其主體、客體。以利益得失和立場分析量定國家間諜罪構成,並予以處罰。
5、境外信息間諜組織,組織並發動代理人,進行淫穢工作,實施賣淫為目的的信息間諜組織,以搜集人文思想、社會動向、政治政策、地區經濟軍事等信息,進行以人肉交易、色誘影響、輿論煽動、信息間諜、計算機網路竊密、小規模偽裝社交網路滲透等行為。應以國家間諜罪、商業間諜罪、擾亂社會秩序罪、賣淫嫖娼罪、網路計算機信息竊密犯罪、隱蔽性特種設備違規使用罪等並刑構成犯罪因素,並予以處罰。
我們認為,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而進行其他犯罪的,在構成間諜罪的同時,又構成了其他所犯的罪,應予數罪並罰。
3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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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本條所規定之罪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較輕,是指雖然參加間諜組織,但未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但所實施的間諜行為,確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等。
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並處沒收財產。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所謂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進行破壞活動,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致使我方遭受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為了有效地同間諜犯罪作斗爭,《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對間諜罪的處罰規定了二項重要的刑事政策。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第24條規定:犯間諜罪自首或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給予獎勵。根據這一規定,犯間諜罪自首的,無論其犯罪情節輕重,都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者,還給予獎勵。對於沒有自首的間諜犯罪分子,若有立功表現的,也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還給予獎勵。因為,間諜犯罪是以隱蔽的方式進行危害我國國家安全的犯罪,間諜分子往往經過專門訓練,行動詭秘,技術性和隱蔽性強,偵破難度相當大,需要經過一定時間甚至較長時期的艱苦細致、周密的工作。因此,鼓勵間諜犯罪分子認罪悔過,坦白自首,可以及時發現犯罪,有利於減輕或者消除間諜行為的危害,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我們嚴厲打擊間諜犯罪的目的是為了消除間諜行為對我國國家安全的危害,而對間諜自首者從輕、減輕或免除處罰,歸根到底是為了防範制止間諜危害,有利於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從而達到維護國家安全的目的。
2、《國家安全法》第25條規定:在境外受威脅或者誘騙參加敵對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及時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機構如實說明情況的,或者入境後直接或者通過所在組織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如實說明情況的、不予追究。這里所指的敵對組織,無疑包括間諜組織。根據該條的規定,行為人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屬於不予追究的情況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行為人的行為必須發生在境外。若行為人的行為發生在境內,則不適用該條的規定。
(2)行為人的行為必須非出於自願,即由於受脅迫或受誘騙而疚炕的。所謂受脅迫,是指行為因受威脅強迫而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其特徵是,行為人本不願參加間諜組織,只是因為迫於他人的暴力強制或者精神威脅下被迫作出犯罪的選擇,參加了間諜組織。所謂受誘騙是指行為人因受引誘欺騙而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其特徵是:行為人本無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的意圖,只是因為頭腦簡單,對實際情況不夠了解,輕信了謊言,上當受騙而參加了間諜組織。在認定「受誘騙」時,要將其同由於資產階級思想的腐蝕,受他人的金錢、物質或色情的誘惑,而自覺參加間諜組織的人區別開來。後者雖受他人的金錢、物質或色情的引誘,但都是出於一定的動機和目的而自願參加的,因而不屬受誘騙。
(3)行為人在境外或入境後必須及時向有關單位如實說明情況。這里的關鍵是及時和如實說明情況。所謂及時是指其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尚未被司法機關發覺,或者雖已被發覺,但尚未受到訊問或採取強制措施以前。所謂如實說明情況,是指行為人到有關機關後,如實說明參加間諜組織,從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活動的全部行為,至少是如實說明主要行為。與他人共同實施的,還要如實說明所知的同案人的情況,而且這種說明必須是出於真誠悔悟。
(4)行為人在境外或入境後發展間諜組織,從事相關間諜活動,實施違法活動,進行骯臟內幕,經證實無誤,對國家和人民造成嚴重利益損失,對政治、文化、社會人民團結造成嚴重影響,偽裝公檢法人員欺壓群眾造成群眾精神財產損失和利益缺損。應對其進行政治思想的充分教育和矯正,同時安置在特殊拘役地予刑罰。對其罪行悔過徹底的,並不構成死刑的間諜分子,在教育和矯正後,應給予立功贖罪,寬大處理,鞏固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成,維護國家社會民族利益。
上述4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若符合上述3個條件的,無論是違法還是犯罪,是罪輕還是罪重,一律不再追究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4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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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第一百一十條 有下列間諜行為之一,危害國家安全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
(二)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章上述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中,除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一百零七條、第一百零九條外,對國家和人民危害特別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的,可以判處死刑。
犯本章之罪的,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第五十六條 對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分子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1]
《國家安全法》
第四條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項
任何組織和個人進行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的行為都必須受到法律追究。
5本質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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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侵犯的同類客體是國家安全,刑法學界對此並無異議,但其直接客體即其本質屬性是什麼,有學者認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安全;有學者認為是國家的安全和利益。
對此,我們認為,國家安全、國家的安全和利益作為危害國家安全罪侵犯的同類客體,不宜作為某種具體的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特別是在有其他內容可以作為其直接客體的時候,將同類客體的內容直接表述為直接客體的內容更不甚妥當。在我們看來,犯罪的直接客體是指某一犯罪行為所直接侵害或者威脅的具體的社會關系。
因此,要准確認定某種犯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必須正確認識該種犯罪的行為方式,有什麼樣的行為方式,才會有什麼樣的直接客體,也只有對某種犯罪的行為方式有了正確的認識和理解,才可以正確界定其直接客體。
根據刑法的規定,間諜罪的行為表現形式有三種,一是參加間諜組織,二是接受間諜組織用其代理人的任務,三是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就第一、二種情形而言,由於間諜組織是指外國政府或者境外的敵對勢力建立的旨在收集我國情報(含國家秘密),進行顛覆破壞活動等,危害我國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組織,其行為無疑侵犯的是國家秘密和情報方面的安全以及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安定;就第三種情況而言,為敵人指標轟擊目標,通過轟擊國內設施而破壞國內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安定,並進而使國家的安全和利益受到侵犯,是敵人進行破壞和顛覆活動的具體表現。就此而言,間諜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秘密和情報方面的安全以及國內政治、經濟和社會的安定。[2]
6客觀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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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諜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參加間諜組織,或者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或者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所謂「間諜組織」,如前所述,是指外國政府或者境外的敵對勢力建立起來的旨在收集我國情報或國家秘密,進行顛覆破壞活動,危害我國的國家安全和利益的組織。這里的間諜組織,既包括外國政府或者國外其他地區組織設立的間諜組織,也包括目前與祖國大陸暫時尚未統一的台灣地區的間諜組織。
所謂「參加間諜組織」,是指行為人主動要求加入間諜組織,或者間諜組織主動邀請其加入,行為人通過履行一定的手續並被間諜組織所接納;或者雖然沒有履行加入間諜組織的手續如通過間諜組織的代理人單線發展而在實際上成為間諜組織的成員。如何某參加間諜組織案:被告人何某在某自來水公司工作期間,曾因盜竊等違法活動受到公安機關的審查。為逃避法律追究,何某於1984年12月28日晚越境逃往某國,向該國間諜機構提供了我國政治、軍事和經濟等情報。1985年7月7日,何某被該國間諜組織招募,並於1986年5月12日履行了正式加入手續。同年5月25日夜,何某受該間諜組織的派遣,秘密潛入我國境內進行間諜活動。同年7月26日凌晨,何某攜帶特工器材和活動經費,再次秘密潛入我國境內,企圖進行間諜活動時被捕獲。
所謂「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是指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指使、命令或者委託,竊取、刺探我國情報,建立間諜組織或者網路,或者進行顛覆破壞活動等任務。所謂「間諜組織代理人」,是指受間諜組織或者其成員的指使、命令、委託、資助,發展間諜組織成員或者授意、指使他人進行間諜活動的人。雖然他們在組織上不隸屬於某間諜組織,但接受該間諜組織的指使、委託、資助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不論是自己親自從事間諜活動,還是授意、指使他人從事間諜活動,不論其在組織上或者實際上是否加入了間諜組織,只要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的,即構成本罪。如李某接受間諜組織任務案:被告人李某(某外國公民)長期僑居我國,1984年6月回其國籍國探親期間被該國間諜機構策反,向該間諜組織提供了我國一些省市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並接受和參加了派遣任務及訓練。同年12月李某回我國後,即多次用密寫方法與外國某間諜組織聯絡,並按「一月報告一次」的密令,先後3次採取直接或者通過第三國轉寄的方法向該國間諜組織密報我空軍殲擊機機型、空軍某培訓地點等軍事情報。同年11月,李某又按照該國間諜組織的指令,兩次密報了我國領導人會見某外國議會代表團的談話內容等情報。
所謂「為敵人指標轟擊目標」,是指為敵人指明、顯示其所轟炸的我方目標的方位、特徵、時間、線路等。指示轟擊目標的手段多種多樣,如打電話、發傳真、點火堆、放信號彈等,不論行為人採取何種手段,也不論所指示的目標是否有誤,以及是否加入間諜組織,所造成的危害後果如何,只要為敵人指標轟擊目標,均成立本罪。所謂「敵人」,就是指與我方為敵的國家、地區、組織等,既包括戰時與我方交戰的敵對國家、敵對地區、敵對勢力、敵對組織,也包括非交戰時採用轟擊方式襲擊我國領土的上述國家、地區、勢力或組織。
根據刑法的規定,行為人只要實施了參加間諜組織、接受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的任務、為敵人指示轟擊目標的三種行為之一,而不需要全部具備,即構成本罪,即使是實施了上述數種行為的全部,也只能以本罪一個罪名認定,而不定數罪,更不實行數罪並罰。[2]

Ⅸ 討論:如何防止間諜的滲透

間諜的滲透無論是在以前戰爭年代還是在今天的和平年代對於一個國家和組織都有專著重要的戰略意屬義,例如前蘇聯時期的克格勃和美國的中央情報局等都是重要的情報機構,在某些方面甚至關乎著國家和民族的生死存亡,同樣各個國家也對反間諜戰斗從未停止過,例如中國政府分管反間諜的國家安全部都是關系著國家安危的重要工作。如何控制和防止間諜滲透。
1,國家有關部門應明確立法,以嚴厲的法律手段打擊間諜活動,
2,官員任命上應對每位官員進行嚴格的政治信仰考核,
3,正確對待有關機密事件和文件的處理情況,確保國家機密不能落入敵方手中,
4,升級國家安保系統,防止間諜軟體,電子信息,木馬病毒的入侵,
5,加強國家反間諜合作,在確保國家安全的基礎上可以和他國共同研究反間諜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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