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污水處理後留下的污泥潛在風險有多大處理難在哪裡
污水廠產生的污泥,在學術上一般稱作污水污泥或城市污泥,前面已經有不少人提到污泥的組成,這里不在累述,重點講兩個方面:首先是污泥的乾燥問題,經污水廠脫水的污泥,含水率在80%左右,大致是一份泥四份水,假如可以乾燥至含水率20%,那麼其體積將縮至原來的1/5,對於每年如此大的污泥產量,降容率相當可觀;此外,乾燥後污泥的資尺答汪源化利用前景也更好。鑒於污泥中有機質含量高,熱值相對較高。我曾經做過測試,含水率(外水)10%左右的城市污泥,熱值高達10MJ/kg(標煤的熱值為29.3MJ/kg),這里的污泥樣本還是未經雨污分流的污水處理後的污泥(其中的灰分含量高達50%,降低了污泥熱值)。假如污泥的乾燥成本降低,完全可以把污泥舉脊丟到電廠燃燒發電。其次,是污泥的資源化利用問題,現階段比較成熟的技術就是焚燒,污泥中的重金屬限制了其農用,而熱解技術雖然可用於生產生物油和活性炭,但那氣味簡直難以忍受,而且流化床熱解技術實在陵仔是不成熟(實操階段發現,主要是流化床無法自供熱,發明的雙床操作難度大,包裹電熱絲的話成本太高)。
Ⅱ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能做肥料用嗎
吃進的是污泥,吐出的是有機肥料。污水處理後能用來澆花、綠化,剩下的污泥能夠形成營養土,用於園林綠化。鄭州新建的污泥污水處理廠目前已度過試運營階段,即將正式投入使用。昨日,記者獲悉,副省長張大衛近日帶…
吃進的是污泥,吐出的是有機肥料。污水處理後能用來澆花、綠化,剩下的污泥能夠形成營養土,用於園林綠化。鄭州新建的污泥污水處理廠目前已度過試運營階段,即將正式投入使用。
昨日,記者獲悉,副省長張大衛近日帶領省發展改革委、財政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環保廳等省直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先後到鄭州市污泥處理利用工程項目八里崗污泥處理廠、中牟縣農村垃圾處理系統、鄭州市陳三橋污水處理及回用工程項目進行視察。
商報記者
郭富收
一天能處理污泥100噸
據介紹,位於中牟縣八崗鎮的鄭州市泥處置廠生產車間,泥處置項目目前累計完成投資1.2億多元,採取生物降解的辦法,能對成噸的泥、秸稈及牲口糞便進行混合加工。污泥加秸稈混合後進行發酵,達到生態平衡,並去除重金屬後作為肥料重新利用。
污泥是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物,目前鄭州市對污泥的處理主要採用垃圾填埋的方法。
污泥雖然含有豐富的氮、磷元素以及有機物質,但這些物質不僅含水量高、易腐爛,有強烈臭味,並且含有大量病原菌、寄生蟲卵以及鉻、汞等重金屬和多氯聯苯、二英等難以降解的有毒、有害致癌物。如果不及時將這些剩餘污泥從污水處理系統中排除,會影響污水處理的效果,嚴重時能導致污水處理廠停產;而剩餘污泥的隨意丟棄、堆放將會給四周環境造成二次污染。
這個污泥處置工程建設總規模為日處理污泥600噸,先行實施日處理污泥100噸能力的生產線,可滿足鄭州市污泥處置需求。屆時,鄭州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在這里脫水後,經過添加輔料、曬場翻曬和生化堆肥腐熱等幾道工序,再由破碎機破碎成粉狀,可製成高效優質的有機肥。「最後形成的營養土,用在園林綠化這方面,解決了污泥的二次污染。」廠長高秦生介紹。
每天可生產10萬噸景觀用水
據了解,在鄭東新區賈魯支河北岸的鄭州陳三橋污水處理廠完成一期投資3.3億元,管網建設及處理設備已經配備齊全,採取新型處理工
Ⅲ 污水處理後的污泥怎麼處理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處理有以下幾個途徑:一是垃圾廠填埋,因為不好脫水,不易專於壓實,所以屬現在很少有垃圾廠要法泥;二是制肥,在符合國家規定的污泥農用限值的情況下需要將污泥脫水干化,並加入一定的營養劑,包裝出售;三是用於電廠摻煤焚燒,這也是比較環保的一種處理方式,缺點是性價比不高;還有教材上說填海,現在國家不提倡這種方法,存在二次污染。
Ⅳ 污水處理廠的污泥有什麼用途
污泥處理和污泥最終處置:主要包括濃縮、消化、脫水、堆肥或家用填埋。濃回縮有機械濃縮
或重答力濃縮,後續的消化通常是厭氧中溫消化,也就是厭氧技術。消化產生的沼氣可作為能源燃燒或發電,或用於作化工產品等。消化產生的污泥性質穩定,具有肥效,經過脫水,減少體積成餅成形,有利運輸。為了進一步改善污泥的衛生學質量,污泥還可以進行人工堆肥或機械堆肥。堆肥
後的污泥是一種很好的土壤改良劑。對重金屬含量超標的污泥,經脫水處理後要慎重處置,一般需要將其填埋封閉起來。
Ⅳ 污水處理場一般產生的污泥該怎麼處理
污水處理是使污水經過一定方法處理後,達到設定的某些標准,排入水體、排入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等的採取的某些措施或者方法等。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
一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
三級處理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刪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刪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行賀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二沉池的污泥腔帶圓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各個處理構築物的能耗分析如下:
1. 污水提升泵房:污水提升泵房是能耗較高的構築物,其能耗與污水流量和提升揚程有關。
2. 沉砂池:沉砂池的能耗主要來自於砂水分離器和吸砂機,以及曝氣沉砂池的曝氣系統,多爾沉砂池和鍾式沉砂池的動力系統。
3. 初次沉澱池:初次沉澱池的能耗主要來自於排泥裝置,如鏈帶式刮泥機,刮泥撇渣機,吸泥泵等。
4. 生物處理構築物:生物處理構築物的能耗占污水廠直接能耗的60%以上,其中活性污泥法的曝氣系統的能耗較大。
5. 二次沉澱池:二次沉澱池的能耗較低,主要消耗在污泥的抽吸和污水表面漂浮物的去除上。
6. 污泥處理:污泥處理構築物的能耗較大,主要消耗在濃縮池,污泥脫水和乾燥設備上。
針對各個處理構築物的節能途徑如下:
1. 污水提升泵房:選用高效的水泵,合理利用地形,減少提升高度,定期維護水泵,減少摩擦。
2. 沉砂池:採用平流沉砂池,避免使用需要動力設備的沉砂池,採用重力排砂,避免使用機械排砂。
3. 初次沉澱池:採用靜水壓力法,降低能量消耗。
4. 生物處理構築物:選用高效機電設備,改善電機的電氣性能,解決工藝問題,回收污水污泥中的能量。
5. 二次沉澱池:改善排泥設備和排泥方式,降低能耗。
6. 污泥處理:回收污泥中的能量,如污泥厭氧消化氣和污泥焚燒熱。
結論:污水處理是能源密集型的綜合技術。能耗問題將成為城市污水處理的瓶頸。合理設計及運行污水處理廠,開發能效較高的污水處理技術,將是未來污水處理廠設計和運行的必由之路。
Ⅵ 污泥屬於固廢還是危廢
泥污中的所含物質不同,其所屬的分類也不同。
1、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與電鍍污泥:
電鍍污泥屬於危險廢物,廢物類別往往同時屬於HW17、HW21、HW22、HW23。重金屬超標的電鍍廢水,屬於廢水污染防治范圍,納入廢水管理,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范圍,不屬於危險廢物。
雖然超標廢水未納入危險廢物管理,但是根據《兩高司法解釋》(2016版),如果廢水中一類重金屬(如鉛、汞、鉻、鎘、砷)超標3倍、或者二類重金屬(如鎳、銅、鋅、錳、釩)超標10倍以上的,除處以行政處罰外,照樣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2、生活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
屬於固體廢物,不屬於危險廢物。根據環辦【2010】157號文件,該類廢物在轉移管理的過程中,「參照危險廢物管理,建立污泥轉移聯單制度。」該類污泥不屬於危險廢物,但是要提高管理層級,尤其是要加強台賬管理,防止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與非法傾倒。
然而工業企業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往往因其浸出毒性超標、或者含有其他有毒有害物質和其他危險特性,絕大部分應屬於危險廢物范疇(判定方法主要依據企業環評、行業規律、物料來源、專家認定、屬性鑒別等)。
3、生活垃圾焚燒產生的飛灰:
屬於危險廢物(HW18)。但是在滿足《生活垃圾填埋場污染控制標准》(GB16889-2008)中6.3條要求後,進入生活垃圾填埋場填埋不納入危險廢物管理;
另一種情形是,如果經過預處理後,滿足《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准》(GB30485-2013)有關要求的,協同處置過程也納入豁免管理范疇。
4、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污泥:
大部分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80號)規定,「醫療廢物,是指醫療衛生機構在醫療、預防、保健以及其他相關活動中產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間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廢物。」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規定,「醫療廢物屬於危險廢物。醫療廢物分類按照《醫療廢物分類目錄》執行。」《醫療廢物分類目錄》中的「感染性廢物」中列有「其他被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醫療機構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澱污泥和化糞池污泥等,應列入此類。
如果某醫療機構在環評時,對於廢水處理工藝經過專門設計,並且已對污泥做出了屬性判定,如果管理部門認為該類污泥應當納入危險廢物管理,則應通過危險廢物鑒別程序進行最後判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