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環保檢查企業查什麼
查環保問題重點是督察省委、省政府貫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決策部署、解決突出環境問題、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情況,推動省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促進綠色發展。
1、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
2、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
3、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
4、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那麼地方檢查又會檢查哪些呢?與我們身邊密切相關的大體是:
1、生產配件的同時有出來粉末的輔料、相關的燃煤鍋爐等設備要查封;
2、發現有噪音、氣味濃的產品要整頓;
3、沒有營業執照、不規范的廠家需要重新整頓;
4、順帶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
5、順帶查偽劣及假冒仿牌的。
工廠有以下問題之一,將面臨罰款、關停、責令整改、約談等:
1、偷排廢水;
2、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氣體;
3、低頻噪音或噪音過大;
4、粉塵污染;
5、未公示環評;
6、無環保審批手續;
7、電機組存在運行安全隱患;
8、違法建設;
9、私設暗管排污;
10、煤渣到處飄散;
11、紙渣挖坑填埋存在問題;
12、無廢水回收系統;
12、未辦理取水許可;
13、沒有亮照經營;
14、無防滲漏措施的水塘存貯其他廢棄物;
15、治污設施簡陋老舊問題;
16、煙塵排放濃度超標;
17、廠區堆積垃圾未及時處理;
18、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
19、污染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
20、排污許可證過期;
21、非法生產;
22、過濾池COD超標;
23、無排污許可證。
環保執法到企業現場主要檢查什麼?
1、環察人員的權利實施現場檢查時,從事現場執法工作的環境監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中國環境監察執法證》等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執法事項。
環境監察人員有以下的權利:
(1)進入有關場所進行勘察、采樣、監測、拍照、錄音、錄像、製作筆錄;
(2)查閱、復制相關資料;
(3)約見、詢問有關人員,要求說明相關事項,提供相關材料;
(4)責令停止或者糾正違法行為;
(5)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措施。
企業切記:不可暴力抗法,不執行、不配合監察人員工作。
2、環保監察時一般會檢查內容
(1)企業生產情況企業所屬行業及主要產品。上個月的產品及產能,各條線是否存在運營。
(2)企業環保落實情況項目是否依法履行環評手續,查看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等查看項目的性質、生產規模、地點、採用的生產工藝或採用的污染治理的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復文件一致。環評批復五年後項目才開工建設的,是否重新報批環評。
檢查項目投運後,是否進行了環保竣工驗收。環保竣工驗收手續是否完備。生產車間:超或原料涉酸、鹼、及其他易腐蝕性的車間地面是否做防腐處理,並定期進行保養。生產過程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現場。檢查排污許可證申領、排污申報執行、排污費繳納執行。
各項污染及治理情況現場檢查】企業無相關排污環節的(如環節對地下水影響等),可不檢查。
3、環保監察執法到企業現場主要檢查八大方面水污染源環境監察
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歷史運行情況、處理能力及處理水量、廢水的分質管理、處理效果、污泥處理、處置。是否建立廢水設施運營台賬(污水處理設施開關鍵時間、每日的廢水進出水量、水質,加葯及維修記錄。)
檢查鍋爐燃燒設備的審驗手續及性能指標、檢查燃燒設備的運行狀況、檢查二氧化硫的控制、檢查氮氧化物的控制。
工藝廢氣、粉塵和惡臭污染源檢查廢氣、粉塵和惡臭排放是否符合相關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檢查可燃性氣體的回收利用情況;檢查可散發有毒、有害氣體和粉塵的運輸、裝卸、貯存的環保防護措施;
大氣污染防治設施
除塵、脫硫、脫銷、其他氣態污染物凈化系統;
廢氣排放口檢查排污者是否在禁止設置新建排氣筒的區域內新建排氣筒;
檢查排氣筒高度是否符合國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規定;檢查廢氣排氣筒道上是否設置采樣孔和采樣監測平台;檢查排氣口是否按要求規范設置(高度、采樣口、標志牌等),有要求的廢氣是否按照環保部門安裝和實用在線監控設施。
無組織排放源:(1)對於無組織排放有毒有害氣體、粉塵、煙塵的排放點,有條件做到有組織排放的,檢查排污單位是否進行了整治,實行有組織排放;
(2)檢查煤場、料場、貨物的揚塵和建築生產過程中的揚塵、是否按要求採取了防治揚塵污染的措施或設置防揚塵設備;
(3)在企業邊界進行監測,檢查無組織排放是否符合相關環保標準的要求。
固體廢物污染源現場檢查督察固體廢物來源
(1)檢查固體廢物的種類、數量、理化性質、產生方式。
(2)根據新的《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GB5085檢查生產中危險廢物的種類及數量。
固體廢物貯存與處理處置
(1)檢查排污者是否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和其他需要特別保護的區域內,假設工業固體廢物集中貯存、處置的設施、場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場
(2)檢查固體廢物貯存設施或貯存場是否設置了符合環境保護要求的設施
對於臨時性固體廢物貯存、堆放場所對於危險廢物的貯存、處理處置檢查排污者是否向江河、胡博、運河、渠道、水庫及其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等法律、法規規定禁止傾倒廢棄物的地點傾倒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轉移
(1)檢查固體廢物轉移的情況
(2)檢查轉移危險廢物的,是否填寫危險廢物轉移聯單。並經移出地設區的市級以上批准
以上這些內容是環保部門在執法中經常檢查的內容,有的行業檢查內容要超過這些。由於不同時期執法力度的不同,檢查的項目也會受到影響。在充分了解了檢查中他們關注的重點後,才能有針對性的進行准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
第三十一條 建設單位未依法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或者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重新報批或者報請重新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表,擅自開工建設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根據違法情節和危害後果,處建設項目總投資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罰款,並可以責令恢復原狀;對建設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⑵ 污水處理廠檢查要點
1、污水處理廠、污水站基本情況
檢查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處理工藝、設計處理規模、排放標准、城鎮人口數量、污水管網長度、工業廢水及生活污水處理量。
2、中控系統
1)中控室安裝建設。設計規模在2萬噸以上的污水處理廠、污水站要按相關規定安裝治污設施運行中控系統和在線自動監控設施,實時監控污水處理廠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放情況。按規定應安裝而未安裝的,核算期不予核算污染物減排量。
2)中控系統數據採集。採集的數據主要有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提升泵電流強度、液位、溶解氧濃度、pH、污泥濃度、氧化還原電位等數據。其中,進出水累計水量和瞬時水量、進出水水質、鼓風量(曝氣設備電流強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必須接入中控系統的參數
3)中控系統數據存儲。歷史數據以分鍾數據、小時數據和日數據3種周期格式存儲,分鍾數據保存最近7天以上、小時數據保存最近3個月以上、日數據保存最近1年以上,歷史數據備份周期不低於30天。能夠顯示相關參數歷史曲線,歷史曲線的周期變化與中控系統運行記錄、手工化驗記錄要保持一致。
4)中控系統數據顯示。
主要包括進出口瞬時水量、進出口COD濃度、進出口氨氮濃度、溶解氧濃度、污泥濃度的歷史曲線必須在同一個操作界面能夠顯示,其它參數歷史曲線可以同上述參數歷史曲線進行隨機替換。具體見相關要求
5)中控系統數據管理。中控系統數據要真實有效,管理人員必須熟練掌握數據系統管理,及時梳理數據,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
6)中控室運行記錄。合理、規范
7)在線聯網和有效性
檢查在線監測設備應安裝在沉砂池後,細格柵前,必須有獨立的操作空間,做好防腐蝕。
檢查在線監控設施必須和省、市兩級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並保證數據上傳有效。
檢查是否嚴格按照國家要求定期進行在線監控數據有效性審核。
3、水質、水量參數要求
(1)進出口水量。
污水處理量核定。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取出口流量數據。
污水處理量校核。採用污泥產生量、用電量校核。處理每噸污水產生干泥量約為0.1-0.12 千克;產生含水率為75-80%的污泥量約為0.4-0.6千克;處理每噸污水消耗電量約為0.2-0.35度。
(2)進出口水質。
進口COD、氨氮濃度。一般情況下,進入污水處理廠COD的濃度控制在200-350mg/L、氨氮的濃度控制在20-45 mg/L;若COD濃度高於350 mg/L、氨氮濃度高於45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高濃度工業污水進入,若COD濃度低於200mg/L、氨氮濃度低於20 mg/L時,應及時檢查是否有管網滲漏問題。
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一級A:COD為50 mg/L、氨氮為5 mg/L(溫度低於12℃為8 mg/L);一級B:COD為60 mg/L、氨氮為為8 mg/L(溫度低於12℃為15 mg/L)。(松花江流域、遼河流域的污水處理廠執行一級A標准)
水質數據採用。與當地環保部門監控平台聯網、通過數據有效性審核、運行管理規范、數據保存完整且數值合理的在線自動監測數據;各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性監測數據;取每季度(月)數據均值;企業自測數據為參考。以上數據明顯不合理的,按照督察核查現場取樣監測結果測定。原則上,核算的生活污水COD、氨氮平均進水濃度不高於我省污水處理廠進水濃度限值。
污泥濃度控制在2-5g/L。
溶解氧濃度曝氣池控制在2-4mg/L,曝氣池出水控制在1-1.5mg/L,厭氧池控制在小於0.5mg/L。
氣水比控制在5-8之間。
4、污水處理系統檢查
1)核查預處理系統。是否及時壓榨清運柵渣,做好格柵間的通風換氣,定期清理渠道內的積沙;污水提升泵能夠正常運轉,定期清洗集水池內的泥沙。
2)核查生化系統。保證生化系統運行處於最優狀態,一般情況下,生化池中活性污泥的顏色要保持黃褐色,有泥土氣味,泡沫不多、白色,較容易破裂。
3)核查沉降系統。有初沉池的污水處理廠要定期清除池內的積泥,調整混凝劑和助凝劑的用量,保證混凝效果最佳;二沉池中要保持污泥迴流、出水效果最佳。
4)核查污泥脫水系統。要保證污泥脫水機正常運轉,加葯量要滿足出泥含水率為80%以下的要求。
5)核查溢流口。污水處理廠要對進出口溢流管線控制閥門進行封堵。開啟溢流管線控制閥門,必須經縣(市、區)環保局上報市(州)環保局,報告形式分書面形式和電話形式,遇到突發事件時可以採取電話形式,日常維護必須以書面形式。有開啟和封堵溢流管線控制閥門記錄。
6)核查污泥沉降比。現場取生化系統的污泥做實驗,查看污泥沉降比是否在制在20%-30%之間。
5、化驗室核查
檢查內容:化驗室儀器設備、化驗方法及監測頻次、化驗結果運用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6、檔案、台賬、資料管理
檢查檔案、台賬、資料管理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
7、污泥處理、處置、去向等
1)檢查污泥堆放是否合理、規范,滿足要求。。不能做到即產即清的污水處理廠必須建設防雨防滲的污泥堆放場,不允許污泥隨意堆放,污染周邊環境。
2)檢查污泥產生量、污泥去向。按照相關規范要求查看污泥產生量是否合理。建設單位是否有明確的污泥去向,保存污泥處置合同、污泥出廠單據、財務往來單據,污泥作為原材料生產有機肥、花肥的要提供廠家的收購證明。檢查污泥含水率是否滿足要求。
3)污泥處置台賬記錄與污泥轉運聯單
檢查污泥處置台賬記錄的內容是否:合規、合理,是否全記錄。污泥轉運聯單是否符合要求等。
8、污水排放口:
檢查污水排放口是否合理設置。總排污口須設置環保標志牌等。按照相關規范設置采樣點。如:工廠總排放口、排放一類污染物的車間排放口,污水處理設施的進水和出水口等
⑶ 西藏環保督察組主要查什麼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西藏環保督察組主要查污水污染治理督察、水污染源環境監察、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狀態、歷史運行情況、處理能力及處理水量、廢水的分質管理、處理效果、污泥處理、處置。是否建立廢水設施運營台賬(污水處理設施開關鍵時間、每日的廢水進出水量、水質,加葯及維修記錄)。污水排放口監察、檢查污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檢查排污者的污水排放口數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檢查是否按照相關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設置了監測采樣點、檢查是否設置了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總排污口須設置環保標志牌等。
⑷ 簡要介紹一下《環保監察執法到企業現場主要檢查什麼》
我的企業剛生產,不知道要准備啥材料,環保監局到現場具體檢查啥。鑒於各行業排污類型、種類不一,今天小編大家大致說下《環保監察執法到企業現場主要檢查什麼》,希望給您幫助。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反饋。
一、環察人員的權利
實施現場檢查時,從事現場執法工作的環境監察人員不得少於兩人,並出示《中國環境監察執法證》等行政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執法事項。
環境監察人員有以下的權利:
(一)進入有關場所進行勘察、采樣、監測、拍照、錄音、錄像、製作筆錄;
(二)查閱、復制相關資料;
(三)約見、詢問有關人員,要求說明相關事項,提供相關材料;
(四)責令停止或者糾正違法行為;
(五)適用行政處罰簡易程序,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
⑸ 污水處理廠環保檢查要點
污水處理廠環保檢查,主要是污水處理流程,和各流程的水質檢驗,重點是排放的水質報告。雖然這些隨時報告可以作假,環保檢查採用突查,還是能夠檢查出問題的。
⑹ 環保督查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1、重點盯住中央高度關注、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影響惡劣的突出環境問題及其處理情況;2、重點檢查環境質量呈現惡化趨勢的區域流域及整治情況;3、重點督察地方黨委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環保不作為、亂作為的情況;4、重點了解地方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嚴格責任追究等情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第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編制國家環境保護規劃,報國務院批准並公布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國家環境保護規劃的要求,編制本行政區域的環境保護規劃,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並公布實施。環境保護規劃的內容應當包括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的目標、任務、保障措施等,並與主體功能區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等相銜接。
第十四條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組織制定經濟、技術政策,應當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聽取有關方面和專家的意見。
第十五條 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制定國家環境質量標准。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環境質量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環境質量標准;對國家環境質量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環境質量標準的地方環境質量標准。地方環境質量標准應當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國家鼓勵開展環境基準研究。
⑺ 環保局對私營企業會檢查哪幾項
環保局對私營企業會檢查項目:
環境衛生程度。
企業污水處理設置。
氣體排放量。
新建工業污染源。
建設項目執行環保法律法規。
污染物排放情況等方面。
⑻ 環保局檢查企業都查什麼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
拓展資料:生態環境執法檢查的形式一般分為例行檢查和突擊檢查,檢查方式主要有訪群眾、聽匯報、查資料、看現場等。
一、訪群眾
群眾的信訪投訴是發掘環境問題的重要信息來源,為環境監察人員提供了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最好線索。環境監察人員通過走訪排污企業周邊的群眾,可以了解企業日常排污情況,甚至偷排的線索。
二、聽匯報
主要聽取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對生產經營情況、環保手續履行情況、污染防治設施建設情況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的簡要介紹。
三、查資料
主要檢查企業的環評手續,環評文件為報告表或報告書的,查看環評文件及審批意見;環評文件為登記表的,查看環境影響登記表及備案回執。檢查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執行情況(含信息公開內容),排污許可制度執行情況(主要有應申請排污許可證單位是否持證排污,持證後是否開展了自行監測和記錄台賬上報工作,應進行排污登記的單位是否進行了排污登記等)。查閱污染治理設施的運行管理台賬,涉及固體廢物的,還將檢查固體廢物的利用或處置情況,查閱相關合同和轉移手續等台賬資料。
四、看現場
主要檢查企業的生產原料、生產工藝及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等是否與環評及批復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核實是否屬於重大變動,屬於重大變動的需重新報批環評,一般變動的需在項目自主驗收中予以明確。檢查企業雨污分流落實情況、廢水及廢氣分質收集處理情況、生產現場管理情況(主要核實生產車間是否整潔有序、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情況等)。
檢查廢水、廢氣等污染防治設施的運行是否正常,處理設施關鍵參數、加葯、耗材更換及維修記錄是否完備並符合邏輯,可能當場對廢水或廢氣進行取樣檢測。有污染治理設施中控系統的,還將查閱相關歷史記錄及運行曲線圖。檢查廢水、廢氣排污口設置是否規范,是否設置標志牌,廢水排放口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按照相關規定設置了采樣點,是否設置了規范的便於測量流量、流速的測流段;廢氣排氣筒的數量和高度是否符合相關要求,是否規范設置采樣孔、監測平台和安全通道。是否安裝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不是所有排污單位都需要安裝,重點排污單位、納入排污許可證重點管理的、環評審批或現行其他環境管理制度明確要求的需要安裝),監控儀器是否運行正常。
檢查事故廢水收集池是否按要求設置,需要在事故狀態下污水可以自流進事故廢水收集池,不得設置在地上,平時保持空置。固廢貯存場所是否按相關規范進行設置,採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並設置警示標志和識別標志。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時,執法人員至少兩人,會首先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說明來意。企業無須緊張,做好配合檢查即可,即使發現違法問題,也需要積極配合,千萬不要採用拖延、圍堵等方式拒絕、阻撓執法人員現場檢查,否則後果會很嚴重。只要企業做好了生態環境管理工作,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做好相關記錄台賬,做到達標排放,不用擔心環境監察人員現場檢查的。
⑼ 關於環保檢查,具體該查哪些
1、生產配件的同時有出來粉末的輔料、相關的燃煤鍋爐等設備要查封;
2、發現有噪音、氣味濃的產品也要整頓;
3、沒有營業執照、不規范的廠家需要重新整頓;
4、順帶查存在消防安全隱患的;
5、順帶查偽劣及假冒仿牌的。
3、另外:工廠有以下問題之一,將面臨罰款、關停、責令整改、約談等,請務必自查!
6、偷排廢水;
7、排放油漆味等刺鼻氣體;
8、低頻噪音或噪音過大;
9、粉塵污染;
10、未公示環評;
11、無環保審批手續;
12、電機組存在運行安全隱患;
13、違法建設;
14、私設暗管排污;
15、煤渣到處飄散;
16、紙渣挖坑填埋存在問題;
17、無廢水回收系統;
18、未辦理取水許可;
19、沒有亮照經營;
20、無防滲漏措施的水塘存貯其他廢棄物;
21、治污設施簡陋老舊問題;
22、煙塵排放濃度超標;
23、廠區堆積垃圾未及時處理;
24、未辦理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報批手續;
25、污染治理設施未經環保部門驗收;
26、排污許可證過期;
27、非法生產;
28、過濾池COD超標;
29、無排污許可證
⑽ 縣環保局如何加強對污水處理廠的監管
一是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根據本年度污水處理廠檢查安排,在全回縣范圍開展大規模污水答處理廠專項執法檢查。對污水處理廠進、出口水質進行采樣監測,每天對污水處理廠污水處理設施、污泥處理設施運行情況進行一次現場監察,確保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重點檢查前期存在出水不穩定達標、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的污水處理廠,對檢查中發現仍然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污水處理廠一律從嚴處罰,同時跟蹤督查直至整改到位。
二是提升科技監管水平。進一步發揮在線監測平台作用,對污水廠出水變化情況分析預警,並結合「過程監控」、「污泥電子監控」等工作,提升環保監管的科技水平,對污水處理廠設施運行、污水排放及污泥處置等過程實施全過程監控。
三是加強違法行為通報曝光力度。邀請公眾參與污水處理廠監管,將檢查情況向當地政府通報。對故意偷排或多次超標等嚴重違法行為的案件還將報送縣政府,提請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接受社會、媒體的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