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企業污水排放濃度超標會怎麼辦
排放超標的話,如果當地環保局得知了,將會對企業進行處罰,並限期整改,如果逾期不整改,將會採取下一步行動,當然我說的是正當程序
❷ 污水懸浮物超標罰款標准
你好,廢水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那麼廢水超標排放怎麼處罰?下面和佰佰安全網給大家介紹下吧。
廢水超標水污染物超標類案件一般表現為當事人排放的廢水中某些污染因子的濃度超過了回國家或省規定的標准限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可處應繳納排污費答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❸ 污水超標0.3罰款嗎
污水超標0.3罰款。
污水超標排放處罰標准PH值大於5小於6或者大於9小於10,溫度大於35度小於40度,其他項目超標程度不足10%的,責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❹ 污水處理設施調試階段廢水可以超標排放嗎超標了如何處罰。
調試階段的污水應該排到事故池。超標了不可以排放,如果被發現,會處以警告,罰款,以致勒令停工。
❺ 廢水超標排放怎麼處罰
廢水來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源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那麼廢水超標排放怎麼處罰?下面和佰佰安全網給大家介紹下吧。
廢水超標水污染物超標類案件一般表現為當事人排放的廢水中某些污染因子的濃度超過了國家或省規定的標准限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九條、第七十四條的規定,可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❻ 排放污水怎麼處罰
法律分析:排放污水罪判幾年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1、隨意排放未經處理合格的含有放射性物質,強酸強鹼的污水導致非常嚴重的污染環境的,將會面臨著拘留並且繳納巨額罰款,甚至是面臨最少三年,或者比七年還要久的刑罰;2、要是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比如導致公共或者私有財產損失三十萬以上,則面臨三到七年的處罰;3、因排放污水導致農田或者森林被毀五畝及以上的,會處罰金和三年以下的刑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條 違反國家規定,排放、傾倒或者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或者其他有害物質,嚴重污染環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一)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等依法確定的重點保護區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向國家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水域排放、傾倒、處置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情節特別嚴重的;
(三)致使大量永久基本農田基本功能喪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壞的;
(四)致使多人重傷、嚴重疾病,或者致人嚴重殘疾、死亡的。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❼ 有誰知道最新的關於污染物超標,是如何罰款的。
認定污染物排放超標是作出處罰決定的關鍵
案例:某公民向市環保局投訴稱該市某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停止了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運
行。市環保局當即派執法人員到企業進行現場調查,發現該企業確有未經環保部門同意就閑
置水污染物處理沒施的事實,決定依法對其立案進行查處。最後,市環保局以該企業違反了
《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五項的規定,對其作出罰款5000元的行政
處罰。
分析:在我國環境保護領域,對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作出法律規定的有《環境
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等。其中《環境保
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都明確規定: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擅自拆除、閑置
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準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
管部門責令恢復正常使用或者限期重新安裝使用,並處罰款。而《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
督管理辦法》則規定:擅自拆除或閑置處理設施的,環保部門可處5000元以下罰款。可見,
《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對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監督管理的規定與《污水處理設
施環境保護管理辦法》的規定存在較大差異:前兩者以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標准作為實施處
罰的重要構成要件,後者卻對此未有明確要求。因此,對本案的處理就應該考慮這種差異,
不可簡而視之,至少應考慮以下兩方面因素:
一、當高級別法與低級別法對同一法律問題有不同規定,在適用法律時應該首先考慮高級
別法,亦即「高級別法優於低級別法」的適用法律的一般原則。《環境保護法》和《水污染
防治法》相對於《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而言屬於高級別法,而其兩者關於
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監督管理的規定與《污水處理沒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存在差異,因
此,本案中應優先選用《環境保護法》或《水污染防治法》作為依據。那麼,在對企業實施
處罰時,由市環保局查明企業排放污染物是否超過規定標準是非常重要的,不然,環保局所
作出的處罰決定是站不住腳的。
二、當新頒布的法與以前頒布的法對同一法律問題有不同規定,在適用法律時應該首先
考慮新頒布的法,亦即「新法優於舊法」的運用法律的一般原則。《環境保護法》和《水污
染防治法》分別於1989年和1996年修訂頒布,而《污水處理設施環境保護管理辦法》是1988
年頒布實施的,因此前兩者相對後者而言屬「新法」。在對水污染物處理設施實施監督管理
時也應優先選擇《環境保護法》或《水污染防治法》。
綜上所述,市環保局在對該企業閑置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實施處罰時。應適用《環境保
護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規定,亦即應首先認定企業是否存在排放污染物超過規定的標
准。本案中,市環保局僅依《污水處理沒施環境保護監督管理辦法》就對企業作出5000元罰
款的行政處罰是不準確的。
《珠江環境報》1999-9-8第三版
❽ 年污水超標罰款標准
法律分析:對於污水超標排放行政處罰裁量標準是為了更好的規范我們國家的企業,更好地維護好我們生存的環境來制定的。對於污水超標排放的行政處罰也是相當的嚴格的,我們國家對於這個問題的重視性顯然是非常的高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條 國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葯、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