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洛陽市徵收排污費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徵收排污費暫行辦法》和《河南省徵收排污費實施辦法》的規定,結合洛陽市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第二條環境保護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徵收排污費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企業、事業單位加強經營管理,節約和綜合利用資源、能源,治理污染,改善環境,保持生態平衡,保護人民身體健康,促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第三條排污單位繳納排污費,並不免除應承擔的治理污染、損害賠償的責任和法律規定的其他責任。第四條市、縣(區)人民政府應正確處理發展經濟同環境保護的關系,加強對徵收排污費工作的領導,做到經濟發展,環境改善。
市、縣(區)環境保護部門應分別建立健全環境監理機構,負責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的監督。第五條洛陽市轄區內的所有排污單位(含個體工商戶),都必須執行本細則。
鄉鎮企業排污費的徵收和管理,按照《河南省鄉鎮企業環境管理辦法》執行。第二章收費項目、依據和標准第六條對排放或傾倒含有污染物質的污水、廢渣單位,徵收排放污水、廢渣費;對超過標准排放廢水、廢氣和雜訊的單位,徵收超標准排污費。以上兩類收費,統稱為排污費。
排放污染物標准,廢氣、廢渣、雜訊按國家發布的《工業「三廢」試行排放標准(GBJ4—73)》、《鍋爐煙塵排放標准(GB3841—83)》、《工業窯爐煙塵排放標准(GB8078—88)》、《城市區域環境雜訊標准》執行。廢水按省人民政府批準的《洛陽市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執行。第七條所有排污單位都要如實地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申報、登記所排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及排放去向,經環境保護部門核定後,作為徵收排污費的依據。
(一)實行按年申報、分月收費。排污單位在正常情況下,應在每年11月底以前向環境保護部門申報一次。如逾期不報者,按照其污染數量和濃度最高的月份收費。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發生變化時,應隨時申報。
(二)環境保護部門對排污單位的年度申報,應在三十日內核定;對情況發生變化的申報,應在二十日內核定。若逾期未予核定,應按排污單位申報的數據作為收費的依據。環境保護部門對排污單位的排污情況,可隨時抽樣核定。核定後,要下發核定書。
(三)對廢水的第一類有害物質在車間(設備)或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排出口取樣測定;第二類有害物質在單位總排出口取樣測定。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利用排污單位原有的無處理設施的污染物總排出口的,或有處理設施但超標准排污者,其一、二類有害物質均在車間(設備)或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排出口取樣測定。
(四)分析方法,按國務院環境保護部門頒發的《污染源統一監測分析方法》執行。
排污單位對測定數據和核定書如有異議,應在十日內提出,由雙方共同測定或由上一級環境保護部門另行指定監測單位在一個月內核定。
環境監測部門必須做好徵收排污費的污染源監測工作。第八條排污費的徵收標准,按本細則所附《排污費徵收標准》執行。
排污單位同時超標准排放廢水、廢氣、雜訊的,按污染物排入的功能區標准分別計算,同時收費。
排污單位所排放的廢水、工藝廢氣中,同一排污口排出含有兩種以上超標准污染物時,對收費最高的一種按百分之百收費;其餘各種按其收費額百分之十收費。計算收費的超標准污染物,總計不超過三種(含三種)。第九條計量方法。污水,排污口有計量設施的按設施的計量數據計量,無計量設施的按總用水量的百分之八十五計量。廢渣,在非專設堆放場所堆放的,按堆積累計量計量。廢氣,能夠監測的,按監測數據計量;難以監測的,按物料衡算計量。第十條排污單位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提出申請,經監測或調查屬實,從批准之日起,停徵或減少收費。
(一)達到排放標準的,停徵超標准排污費;降低排污數量或濃度的,減征排污費。
(二)因設備檢修或其它原因停止生產,並停止排放污染物者,暫停徵收排污費。在一個月內,停止排放污染物二十一日以上者,不收費;十一日至二十日者,按半月收費;十日以下者,仍按全月收費。
Ⅱ 水費怎樣收;哪污水費呢
現在居民使用的自來水的收費中含有污水處理費,以下是9月的價格表,兩個數據相加就是自來水費
2009年9月各大城市的水費
地區 不含污水處理費、水價附加等的價格 居民生活用水污水處理費
北京市 2.8 0.9
天津市 3.08 0.82
石家莊市 2.5 0.8
唐山市 2.25 1.1
秦皇島市 1.74 0.6
邢台市 1.8 0.65
衡水市 2.45 0.65
太原市 2.8 0.5
大同市 2.3 0.5
長治市 2 0.5
晉城市 1.6 0.5
運城市 2 0.5
呼和浩特市 1.95 0.65
包頭市 1.95 0.4
烏海市 1.35 0.35
呼倫貝爾市 1.4 0.3
沈陽市 1.8 0.6
大連市 2.3 0.6
鞍山市 2 0.6
撫順市 1.35 0.5
錦州市 1.94 0.51
鐵嶺市 1.95 0.55
長春市 2.1 0.4
吉林市 2.1 0.3
通化市 1.9 0.3
延邊州 1.6 0.4
哈爾濱市 1.8 0.8
大慶市 1.5 0.5
佳木斯市 2 0.3
牡丹江市 2 0.7
上海市 1.33 1.08
南京市 1.5 1.3
杭州市 1.35 0.5
寧波市 1.75 0.45
溫州市 1.6 0.5
嘉興市 1.6 0.9
紹興市 1.6 0.5
衢州市 1.3 0.5
合肥市 1.39 0.76
淮南市 0.76 0.6
銅陵市 0.95 0.5
安慶市 1.2 0.32
滁州市 1.45 0.3
福州市 1.44 0.85
廈門市 1.8 1
三明市 1.2 0.8
泉州市 1.65 0.8
漳州市 1.34 1
南昌市 1.18 0.5
九江市 1.03 0.2
贛州市 1.15 0.15
宜春市 1.04 0.6
濟南市 2.25 0.7
青島市 1.8 0.7
棗庄市 1.3 0.7
煙台市 2.2 0.7
泰安市 1.95 0.9
荷澤市 1.4 0.9
鄭州市 1.75 0.65
洛陽市 1.3 0.8
新鄉市 2.4 0.65
周口市 1.5 0.65
武漢市 1.1 0.8
黃石市 1.25 0.8
宜昌市 1.12 0.8
襄樊市 1 0.8
荊門市 1.13 0.8
長沙市 1.21 0.65
衡陽市 2.35 0.8
常德市 1.4 0.8
郴州市 1.82 0.6
懷化市 2.38 0.75
廣州市 1.32 0.9
韶關市 1.13 0.5
汕頭市 1.45 1
江門市 1.3 0.8
湛江市 1.41 0.64
南寧市 1.08 0.8
柳州市 0.94 0.5
北海市 1.2 0.8
貴港市 1.3 0.8
海口市 1.55 0.8
三亞市 1.35 0.85
重慶市 2.8 0.7
成都市 1.35 0.8
自貢市 1.67 0.45
攀枝花市 1.43 0.3
綿陽市 1.5 0.65
樂山市 1.75 0.6
達州市 1.5 0.3
貴陽市 1.5 0.7
遵義市 2 0.7
銅仁地區 1.6 0.7
安順市 1.95 0.65
黔南州 1.9 0.6
昆明市 2.45 1
昭通市 2 0.8
曲靖市 2.5 0.7
楚雄市 1.4 0.4
拉薩市 0.6 0.65
西安市 2.25 0.67
寶雞市 2.08 0.8
渭南市 2.8 0.4
漢中市 1.5 0.74
延安市 2.46 0.6
榆林市 1.55 0.5
蘭州市 1.45 0.52
西寧市 1.3 1.2
銀川市 1.3 0.4
石嘴山市 1.6 0.65
吳忠市 1.6 0.4
Ⅲ 洛陽市商業用水用電多少錢啊
用水價格:
經市發改委批准,自2010年1月起我公司按照《洛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於調整洛陽市城市供水價格的通知》,對未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以2.55元/立方米向注冊貿易總表客戶計收水費;對已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水實行階梯水價。目前,我公司對已抄表到戶居民實行「兩月一抄表,兩月一繳費」,即對雙月抄表的用戶,兩月用水在10立方米以下(含10立方米)的執行2.30元/立方米的優惠水價;兩月用水在10-26立方米(含26立方米)的執行2.55元/立方米的成本水價;兩月用水在26立方米以上的按3.90元/立方米執行(以上費用均含基礎水價,以及為市財政代收的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公用事業附加費)。
用電價格 豫發改價管〔2008〕837號
1、居民用電 0.56元/千瓦時 1千伏及以下
2、非居民照明用電 0.755元/千瓦時 1千伏以下
3、一般工商業用電 0.721元/千瓦時 1-10千伏
3、一般大工業用電 0.608元/千瓦時 1-10千伏
4、農業生產用電 0.604元/千瓦時 1千伏及以下
Ⅳ 洛陽水費二維費是什麼
是對高層客戶的二次供水維護費的意思。
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的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規定徵收水費是現代立法的一個發展趨勢,許多國家的水法,對全部或部分用水實行徵收水費制度。
(4)洛陽污水多少錢擴展閱讀:
我國於1985年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對徵收水費的目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水法》也規定,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徵收水費的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1基本內容
徵收水費
全國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區域的水長期供求計劃,由國務院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報國務院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地方的水長期供求計劃,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據上一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制定的水長期供求計劃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報同級人民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
需要徵收水費的種類:
居民生活用水.
機關、社會團體等事業單位用水
工業用水
商業、服務業、基建用水
特種行業用水
水費收取包括水資源費、自來水費和污水處理費二部分,其中水資源費和自來水費統定價,污水處理費另外收
取。根據不同應用,水費價格也不相同,各行業水費收費參考標准:
1、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2、行政事業用水:3.90元應方米I
B.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4、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5、洗浴業用水:60元/立米
6、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7、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水費是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單位和個人,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的費用。規定徵收水費是現代立法的一個發展趨勢,許多國家的水法,對全部或部分用水實行徵收水費制度。我國於1985年發布了《水利工程水費核訂、計收和管理辦法》對徵收水費的目的。核訂水費標準的原則,水費的計收、使用和管理等作出了具體規定。《水法》也規定,使用供水工程供應的水,應當按照規定向供水單位繳納水費。徵收水費的目的是為了合理利用.水資源,促進節約用水,保證水利工程必需的運行管理、大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Ⅳ 洛陽醫保卡前夫的錢怎麼用
1、首先洛陽醫保卡前夫的錢可以用於定點醫院、葯房看病買葯等。
2、其次醫保卡里的錢可以用來支付住院期間的部分醫療費用。
3、最後醫保卡的錢就算不能取出來,也不會過期的。
Ⅵ 洛陽水費多少錢一頓
5立方米以下,每立方米2.3元(基礎水價1.4+公用事業附加費0.1+污水處理費0.65+水資源費0.15);5立方米~13立方米,每立方米2.55元;13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3.9元。
Ⅶ 洛陽市水價
洛陽市城市供水分類簡化為三類,簡化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業用水三類。
居民生活用水包括城市區居民(含常住流動人口)生活用水,部隊、企事業單位集體宿捨生活用水,學校教學和學生生活等用水;
非居民用水包括城市區工商業、行政事業、醫療單位、賓館、餐飲、營業性寫字樓、體育場館、基建、大眾便民浴池等用水;
特殊行業用水包括城市區娛樂場所、高檔洗浴等康樂場所用水及洗車用水等。
實行階梯式水價,低收入群體享優惠
本著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零利潤」、惠民、鼓勵節約用水等原則,居民生活用水已抄表到戶的,實行階梯式計量價格。每戶每月用量在5立方米以內(含5立方米)的,基本水價為每立方米1.4元;用量在5立方米~13立方米(含13立方米)的,基本水價為每立方米1.65元;用量在13立方米以上的,基本水價為每立方米3元。
居民生活用水未抄表到戶的,基本水價統一執行每立方米1.65元;對躉售單位執行每立方米1.55元,每立方米讓利0.1元。
低收入群體(持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的低保戶)用水價格有優惠,在統一執行基本水價每立方米1.4元的優惠水價基礎上,每月還可免交2立方米水量的水費。
非居民用水的基本水價調整為每立方米2.20元。
特殊行業用水的基本水價調整為每立方米8.0元。
在基本水價之外,居民用水還需繳納污水處理費、水資源費、城市附加費3項費用。其中,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0.65元,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15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每立方米0.1元;非居民用水需繳納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0.8元,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25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每立方米0.1元;特殊行業用水需繳納污水處理費每立方米1.0元,水資源費每立方米0.25元,城市公用事業附加每立方米0.1元。
實行行業差別水價和定額差別水價
除居民用水以外的行業,在上述水價基礎上實行行業差別水價和定額差別水價。
參照2005年國家發改委公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和2009年國家發改委等部門聯合下發的《關於抑制部門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若干意見》以及省、市有關規定,對列入國家限制類、淘汰類的高耗能、高污染企業,用水價格在上述標准基礎上每立方米加收0.3元。
此外,按照我省現行定額標准和超計劃用水加價政策,對用水超過定額的單位,超額部分加收1倍~2.5倍的加價水費。
本次供水價格調整自2010年1月抄見表量執行
Ⅷ 洛陽市自來水收費標準是什麼
【法律分析】
第一階梯水量為每戶每年0至220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3.45元/立方米;第二階梯水量為每戶每年220至300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4.83元/立方米;第三階梯水量為每戶每年300立方米以上的部分,綜合水價為5.83元/立方米。居民每戶按4人口計,超過4人的,每增加1人,年水量基數增加36立方米,具體人數及水量增加的認定程序,由供水企業在制定居民階梯水價實施細則中予以明確。對市內三區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包括部隊、學校、托幼、社會福利場所及社區服務設施中非經營部分等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70元(其中自來水價格每立方米2.70元,污水處理費為每立方米1.00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七條 業主對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業主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請求其承擔民事責任。
Ⅸ 2021年最新水費標准
水費的計費問題,其實並不固定,而是視情況而定的。
從2015年開始,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此前的2.50元/立方米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1.00元。
第一,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
第二,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
第三,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其實國家水費收取標准根據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費也相應的不同。在一般情況下,水費分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種行業用水。
事實上,國家規定的水費價格情況如下:
首先是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
其次是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
然後是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
再是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
然後是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
然後是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
最後是農賠水:0.60元/立方米。
Ⅹ 2022年洛陽最新水費標准
2022年居民水費收費標准
1、自2015年9月1日起,居民用戶綜合水價由現行每立方米2.50元調整為按三檔分階梯計價,其中,污水處理費由現行每立方米0.70元調整為1.00元。
2、居民第一階梯戶年用水量不超過14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3.5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
3、第二階梯戶年用水量144—204立方米(含),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4.65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
4、第三階梯戶年用水量204立方米以上,綜合水價為每立方米8.00元(含污水處理費1.00元)。階梯水量以年為計價周期,周期之間不累計、不結轉。
5、國家水費收取標准根據不同的用水目的,水費也相應的不同。水費分為:居民生活用水(最便宜)。非居民生活用水(一般)。特種行業用水(最貴)。
6、國家規定的水費價格:居民生活用水:2.80元/立方米。行政事業用水:3.90元/立方米。工商業用水:4.10元/立方米。賓館、飯店、餐飲業等用水:4.60元/立方米。洗浴業用水:60元/立方米。洗車業、純凈水用水:40元/立方米。農賠水:0.60元/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