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醫院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COD,BOD得達到多少
一.綜合醫療機構和其他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 消毒接觸池的接觸時間≥1.5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6.5-10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貳』 醫療行業污水排放等級是多少
序號 控制項目 排放標准 預處理標准
1 糞大腸菌群數(MPN/L) 500 5000
2 腸道致病菌 不得檢出 -
3 腸道病毒 不得檢出 -
4 pH 6-9 6-9
5 化學需氧量(COD)濃度 (mg/L)60 6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250 250
6 生化需氧量(BOD)濃度 20 20
(mg/L)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100 100
7 懸浮物(SS)濃度 (mg/L) 20 20
最高允許排放負荷(g/床位) 6060
8 氨氮(mg/L) 15 -
9 動植物油(mg/L) 5 20
10 石油類(mg/L) 5 20
11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5 10
12 色度(稀釋倍數) 30 -
13 揮發酚(mg/L) 0.5 1.0
14 總氰化物(mg/L) 0.5 0.5
15 總汞(mg/L) 0.05 0.05
16 總鎘(mg/L) 0.1 0.1
17 總鉻(mg/L) 1.5 1.5
18 六價鉻(mg/L) 0.5 0.5
19 總砷(mg/L) 0.5 0.5
20 總鉛(mg/L) 1.0 1.0
21 總銀(mg/L) 0.5 0.5
22 總A(Bq/L) 1 1
23 總B(Bq/L) 10 10
24 總余氯1)2)(mg/L) 0.5 -
註:1)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一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3-10 mg/L。 二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1h,接觸池出口總余氯2-8 mg/L。 2)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叄』 按照污水處理標准,污水處理廠處理之前和處理之後污水中含的 COD BOD 及氨氮的 指標 大約范圍各是多少
答:根據不同的處理工藝要求的出水水質也不同,具體如下
一級A標准回是:COD<50mg/L,BOD<10mg/L,氨氮為5~答8mg/L
一級B標準是:COD<60mg/L,BOD<20mg/L,氨氮為8~15mg/L
二級標準是:COD<100mg/L,BOD<30mg/L,氨氮為25~30mg/L
三級標準是:COD<120mg/L,BOD<60mg/L,氨氮沒有要求。
(以上內容均按照國家標准)
『肆』 醫療機構污水允許大腸桿菌的檢測值是多少
首先要看哪類醫療機構,如果是傳染病、結核病醫療機構,大腸桿菌菌群回數不得高於100MPN/L。
如果是綜合醫療答機構或其它醫療機構,那就要看排放標准。如果直接排放到自然界,執行污水排放標准,大腸桿菌菌群數不得高於500MPN/L。 如果排入市政管網,執行預處理標准,大腸桿菌菌群數不得高於5000MPN/L。
『伍』 醫療污水處理的余氯含量多少算是達到環保指標有沒有什麼簡單的方法(如比色卡)就能測出來的
根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總氯排放限值值為0.5mg/L(日均)。
由原國家環境保護局批准、原國家環境保護局和國家技術監督局聯合發布的《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中,已經對醫院、獸醫院及其他醫療機構的污水排放要求做出規定。
自該標准生效之日起,代替包括《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在內的18項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因此,自1998年1月1日起,《醫療機構污水排放標准(試行)》GBJ48-1983已經作廢。
(1)水質樣品的採集、運輸、保存嚴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T 91-2002)、《水質 采樣技術方案設計技術指導》(HJ 495-2009)、《水質 采樣技術導則》(HJ494-2009)和《水質采樣 樣品的保存和管理技術規定》(HJ 493-2009)的技術要求進行。分析方法為認證有效方法。
(2)所有監測人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質量管理體系文件中的規定開展工作。
(3)所用監測儀器通過計量部門檢定並在檢定有效期內。
(4)各類記錄及分析測試結果,按相關技術規范要求進行數據處理和填報,並進行三級審核。
『陸』 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污水處理後的余氯含量及PH值是多少
『柒』 醫院污水測試余氯記錄標準是多少是2-8mg/l還是0.5mg/L
標准為0.5mg/L。
0.5mg/L的限制指的是直排,就是入河流、湖泊、海洋的。而採用有效氯消毒排入市政管網的,則是2-10mg/L的范圍。總余氯指的是游離氯與結合氯的總和,游離氯如次氯酸,結合氯如次氯酸與氨反應生成的氯氨,該反應為可逆反應。
國家不提倡採用有效氯對污水進行消毒,但還沒出台標准依據。部分省已經對余氯有嚴格要求,因為有效氯會與有機物發生氯代反應生成致癌物質,且難以去除。
採用含氯消毒劑消毒的工藝控制要求為:一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 ≥ 1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 3-10 mg/L 。二級標准:消毒接觸池接觸時間 ≥ 1h ,接觸池出口總余氯 2-8 mg/L 。採用其他消毒劑對總余氯不作要求。
(7)醫療污水處理登記表的數值是多少擴展閱讀:
有效氯測定方法-碘量法原理
洗滌劑中有效氯在酸性溶液中與碘化鉀起氧化作用,釋放出一定量的碘,再以硫代硫酸鈉標准溶液滴定碘,根據硫代硫酸鈉標准溶液的消耗量計算出有效氯含量。
余氯對人危害
余氯,作為一種有效的殺菌消毒手段,仍被世界上超過80%的水廠使用著。所以,市政自來水中必須保持一定量的余氯,以確保飲用水的微生物指標安全。但是,當氯和有機酸反應,就會產生許多致癌的副產品,比如三氯甲烷等。
自來水余氯濃度過高的話,主要危害有:刺激性很強,對呼吸系統有傷害。易與水中有機物反應,生成氯仿等致癌物。
『捌』 醫療污水處理標准
法律分析:1、醫療機構病區和非病區的污水,傳染病區和非傳染病區的污水應分流,不得將固體傳染性廢物、各種化學廢液棄置和傾倒排入下水道。2、傳染病醫療機構和綜合醫療機構的傳染病房應設專用化糞池,收集經消毒處理後的糞便排泄物等傳染性廢物。3、化糞池應按最高日排水量設計,停留時間為24-36h。清掏周期為180-360d。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第四條 醫療機構的各種特殊排水應單獨收集並進行處理後,再排入醫院污水處理系統。(1)低放射性廢水應經衰變池處理。(2)洗相室廢液應回收銀,並對廢液進行處理。(3)口腔科含汞廢水應進行除汞處理。(4)檢驗室廢水應根據使用化學品的性質單獨收集,單獨處理。(5)含油廢水應設置隔油池處理。
『玖』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具體數值是
根據污染物的來源及性質,將污染物控制項目分為基本控制項目和選擇控制項目兩類。基本控制項目主要包括影響水環境和城鎮污水處理廠一般處理工藝可以去除的常規污染物,以及部分一類污染物,共 19項。選擇控制項目包括對環境有較長期影響或毒性較大的污染物,共計 43 項。
根據城鎮污水處理廠排入地表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以及污水處理廠的處理工藝,將基本控制項目的常規污染物標准值分為一級標准、二級標准、三級標准。一級標准分為 A標准和 B 標准。一類重金屬污染物和選擇控制項目不分級。
表 1 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一級標准
序號 基本控制項目
A 標准 B 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化學需氧量(COD) 50 60 100 120
2 生化需氧量(BOD5) 10 20 30 60
3 懸浮物(SS) 10 20 30 50
4 動植物油 1 3 5 20
5 石油類 1 3 5 15
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 0.5 1 2 5
7 總氮 (以 N 計) 15 20 - -
8 氨氮(以 N 計)② 5(8) 8(15) 25(30) -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建設的 1 1.5 3 5
9 總磷
(以 P計) 2006年1月1日起建設的 0.5 1 3 5
10 色度(稀釋倍數) 30 30 40 50
11 pH 6-9
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
表 2 部分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
序號 項目 標准值
1 總汞 0.001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01
4 總鉻 0.1
5 六價鉻 0.05
6 總砷 0.1
7 總鉛 0.1
表 3 選擇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 單位 mg/L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序號 選擇控制項目 標准值
1 總鎳 0.05 23 三氯乙烯 0.3
2 總鈹 0.002 24 四氯乙稀 0.1
3 總銀 0.1 25 苯 0.1
4 總銅 0.5 26 甲苯 0.1
5 總鋅 1.0 27 鄰-二甲苯 0.4
6 總錳 2.0 28 對-二甲苯 0.4
7 總硒 0.1 29 間-二甲苯 0.4
8 苯並(a)芘 0.00003 30 乙苯 0.4
9 揮發酚 0.5 31 氯苯 0.3
10 總氰化物 0.5 32 1,4-二氯苯 0.4
11 硫化物 1.0 33 1,2-二氯苯 1.0
12 甲醛 1.0 34 對硝基氯苯 0.5
13 苯胺類 0.5 35 2,4-二硝基氯苯 0.5
14 總硝基化合物 2.0 36 苯酚 0.3
15 有機磷農葯 (以P計) 0.5 37 間-甲酚 0.1
16 馬拉硫磷 1.0 38 2,4-二氯酚 0.6
17 樂果 0.5 39 2,4,6 –三氯酚 0.6
18 對硫磷 0.05 40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19 甲基對硫磷 0.2 41 鄰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20 五氯酚 0.5 42 丙烯晴 2.0
21 三氯甲烷 0.3 43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 以 CL計) 1.0
22 四氯化碳 0.03
『拾』 醫療污水排放標准規定了什麼
法律分析:《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法律依據:《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1.范圍
本標准規定了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的廢氣、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項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處理工藝和消毒要求、取樣與監測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本標准適用於醫療機構污水、污水處理站產生污泥及廢氣排放的控制,醫療機構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驗收後的排放管理。當醫療機構的辦公區、非醫療生活區等污水與病區污水合流收集時,其綜合污水排放均執行本標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統的醫療機構,其非病區生活區污水排放執行 GB8978的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