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國家廢氣,廢物,廢水的最新排放標准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GB 8978-1996
批准日期1996-10-04 實施日期1998-01-01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GB 8978-1996
代替 GB 8978-88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Integrated wastewater discharge standard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控制水污染,保護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和海洋等地面水以及地下水水質的良好狀態,保障人體健康,維護生態平衡,促進國民經濟和城鄉建設的發展,特製定本標准。
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1 主題內容
本標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規定了69種水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2 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現有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排放管理。
按照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造紙工業執行《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92)》,船舶執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52-83)》,船舶工業執行《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6-84)》,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執行《海洋石油開發工業含油污水排放標准(GB4914-85)》,紡織染整工業執行《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4287-92)》,肉類加工工業執行《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7-92)》,合成氨工業執行《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8-92)》,鋼鐵工業執行《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3456-92)》,航天推進劑使用執行《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374-93)》,兵器工業執行《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470.1~14470.3-93和GB4274~4279-84)》,磷肥工業執行《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0-95)》,燒鹼、聚氯乙烯工業執行《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15581-95)》,其他水污染物排放均執行本標准。
1.3 本標准頒布後,新增加國家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行業,按其適用范圍執行相應的國家水污染物行業標准,不再執行本標准。
2 引用標准
下列標准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准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
GB3097-82 海水水質標准
GB3838-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
GB8703-88 輻射防護規定
3 定義
3.1 污水:指在生產與生活活動中排放的水的總稱。
3.2 排水量:指在生產過程中直接用於工藝生產的水的排放量。不包括間接冷卻水、廠區鍋爐、電站排水。
3.3 一切排污單位:指本標准適用范圍所包括的一切排污單位。
3.4 其他排污單位:指在某一控制項目中,除所列行業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4 技術內容
4.1 標准分級
4.1.1 排入GB3838Ⅲ類水域(劃定的保護區和游泳區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一級標准。
4.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類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類海域的污水,執行二級標准。
4.1.3 排入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執行三級標准。
4.1.4 排入未設置二級污水處理廠的城鎮排水系統的污水,必須根據排水系統出水受納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別執行4.1.1和4.1.2的規定。
4.1.5 GB3838中Ⅰ、Ⅱ類水域和Ⅲ類水域中劃定的保護區,GB3097中一類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現有排污口應按水體功能要求,實行污染物總量控制,以保證受納水體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4.2 標准值
4.2.1 本標准將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質及控制方式分為二類。
4.2.1.1 第一類污染物,不分行業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納水體的功能類別,一律在車間或車間處理設施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采礦行業的尾礦壩出水口不得視為車間排放口)。
4.2.1.2 第二類污染物,在排污單位排放口采樣,其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必須達到本標准要求。
4.2.2 本標准按年限規定了第一類污染物和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分別為:
4.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2、表3的規定。
4.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設(包括改、擴建)的單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須同時執行表1、表4、表5的規定。
4.2.2.3 建設(包括改、擴建)單位的建設時間,以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批准日期為准劃分。
4.3 其他規定
4.3.1 同一排放口排放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類別的污水,且每種污水的排放標准又不同時,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標准按附錄A計算。
4.3.2 工業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許排放負荷量按附錄B計算。
4.3.3 污染物最高允許年排放總量按附錄C計算。4.3.4 對於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質的污水,除執行本標准外,還須符合GB8703-88《輻射防護規定》。
表1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 總汞 0.05
2 烷基汞 不得檢出
3 總鎘 0.1
4 總鉻 1.5
5 六價鉻 0.5
6 總砷 0.5
7 總鉛 1.0
8 總鎳 1.0
9 苯並(a)芘 0.00003
10 總鈹 0.005
11 總銀 0.5
12 總α放射性 1Bq/L
13 總β放射性 10Bq/L
表2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
(稀釋倍數) 染料工業 50 180 -
其他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100 300 -
脈金選礦 100 5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10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20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工業 30 10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30 15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30 60 300
5 化學需氧量
(COD) 甜菜製糖、焦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100 150 5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3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20 20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電影洗片(鐵氰化合物) 0.5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2.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他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20 20
低氟地區(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合成洗滌劑工業 5.0 15 20
其他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2.0 3.0 5.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6.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3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26 總余氯
(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1.5h >5(接觸時間≥1.5h)
註: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3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
最低允許水重復利用率
1 礦 山 工 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 燃料型煉油;
B.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 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岸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m3/t(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m3/t(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m3/t(板)
8 製糖工業 某蔗製糖 10.0m3/t(甘蔗)
甜菜製糖 4.0m3/t(甜菜)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m3/t(原皮)
牛干皮 100.0m3/t(原皮)
羊干皮 150.0m3/t(原皮)
10發
酵
釀
造
工
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50.0m3/t(酒精)
以薯類為原料 100m3/t(酒精)
以糖蜜為原料 80.0m3/t(酒)
味精工業 600.0m3/t(味精)
啤酒工業(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m3/t(啤酒)
11 鉻鹽工業 5.0m3/t(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m3/t(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m3/t(原麻)或750m3/t(精幹麻)
14 化纖漿粕 本色: 150m3/t(漿)漂白: 240m3/t(漿)
15 粘膠纖維工業(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m3/t(纖維)
長纖維 800m3/t(纖維)
16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17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的膠片)
18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表4 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單位:mg/L
序號
污染物
適用范圍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
1 pH
一切排污單位 6~9
6~9
6~9
2 色度(稀釋倍數)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
3 懸浮物
(SS)
采礦、選礦、選煤工業 70
300
-
脈金選礦 70
400
-
邊遠地區砂金選礦 70
80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70
150
400
4
五日生化需氧量
(BOD5)
甘蔗製糖、薴麻脫膠、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工業 20
60
600
甜菜製糖、酒精、味精、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20
100
600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20
3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300
5
化學需氧量(COD)
甜菜製糖、合成脂肪酸、濕法纖維板、染料、洗毛、有機磷農葯工業 100
200
1000
味精、酒精、醫葯原料葯、生物制葯、薴麻脫膠、皮革、化纖漿粕工業 100
300
1000
石油化工工業(包括石油煉制) 60
120
-
城鎮二級污水處理廠 60
120
500
其他排污單位 100
150
500
6
石油類
一切排污單位 5
10
20
7
動植物油
一切排污單位 10
15
100
8
揮發酚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2.0
9
總氰化合物
一切排污單位 0.5
0.5
1.0
10
硫化物
一切排污單位 1.0
1.0
1.0
11
氨氮 醫葯原料葯、染料、石油化工工業 15
50
-
其它排污單位 15
25
-
12
氟化物
黃磷工業 10
15
20
低氟地區
(水體含氟量<0.5mg/L) 10
20
30
其它排污單位 10
10
20
13
磷酸鹽(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
14
甲醛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5
苯胺類
一切排污單位 1.0
2.0
5.0
16
硝基苯類
一切排污單位 2.0
3.0
5.0
17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LAS)
一切排污單位 5.0
10
20
18
總銅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2.0
19
總鋅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20
總錳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5.0
5.0
其他排污單位 2.0
2.0
5.0
21
彩色顯影劑
電影洗片 1.0
2.0
3.0
22
顯影劑及氧化物總量
電影洗片 3.0
3.0
6.0
23
元素磷
一切排污單位 0.1
0.1
0.3
24
有機磷農葯(以P計)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0.5
0.5
25
樂果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6
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7
甲基對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1.0
2.0
28
馬拉硫磷
一切排污單位 不得檢出
5.0
10
29
五氯酚及五氯酚鈉(以五氯酚計)
一切排污單位 5.0
8.0
10
30
可吸附有機鹵化物(AOX)(以Cl計)
一切排污單位 1.0
5.0
8.0
31
三氯甲烷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2
四氯化碳
一切排污單位 0.03
0.06
0.5
33
三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1.0
34
四氯乙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5
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6
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37
乙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8
鄰-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39
對-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0
間-二甲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1
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1.0
42
鄰-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3
對-二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4
0.6
1.0
44
對-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5
2,4-二硝基氯苯
一切排污單位 0.5
1.0
5.0
46
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3
0.4
1.0
47
間-甲酚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48
2,4-二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49
2,4,6-三氯酚
一切排污單位 0.6
0.8
1.0
50
鄰苯二甲酸二丁脂
一切排污單位 0.2
0.4
2.0
51
鄰苯二甲酸二辛脂
一切排污單位 0.3
0.6
2.0
52
丙烯腈
一切排污單位 2.0
5.0
5.0
53
總硒
一切排污單位 0.1
0.2
0.5
54 糞大腸菌群數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500個/L
1000個/L
5000個/L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100個/L
500個/L
1000個/L
55
總余氯(採用氯化消毒的醫院污水)
醫院*、獸醫院及醫療機構含病原體污水 <0.5**
>3(接觸時間 ≥1h)
>2(接觸時間 ≥1h)
傳染病、結核病醫院污水 <0.5**
>6.5(接觸時間
≥1.5h)
>5(接觸時間
≥1.5h)
56
總有機碳
(TOC)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
40
-
薴麻脫膠工業 20
60
-
其他排污單位 20
30
-
註:其他排污單位:指除在該控制項目中所列行業以外的一切排污單位。
* 指50個床位以上的醫院。
** 加氯消毒後須進行脫氯處理,達到本標准。
表5 部分行業最高允許排水量
(1998年1月1日後建設的單位)
序號
行業類別 最高允許排水量或最低允許排水重復利用率
1
礦山工業 有色金屬系統選礦 水重復利用率75%
其他礦山工業采礦、選礦、選煤等 水重復利用率90%(選煤)
脈
金
選
礦
重選 16.0m3/t(礦石)
浮選 9.0m3/t(礦石)
氰化 8.0m3/t(礦石)
碳漿 8.0m3/t(礦石)
2
焦化企業(煤氣廠) 1.2m3/t(焦炭)
3
有色金屬冶煉及金屬加工 水重復利用率80%
4
石油煉制工業(不包括直排水煉油廠)
加工深度分類:
A。燃料型煉油廠
B。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廠
C。燃料+潤滑油型+煉油化工型煉油廠 (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頁岩油和石油添加劑生產基地的煉油廠) A
>500萬t,1.0m3/t(原油)
250~500萬t,,1.2m3/t(原油)
<250萬t,,1.5m3/t(原油)
B
>500萬t,1.5m3/t(原油)
250~500萬t,,2.0m3/t(原油)
<250萬t,,2.0m3/t(原油)
C
>500萬t,2.0m3/t(原油)
250~500萬t,,2.5 m3/t(原油)
<250萬t,,2.5m3/t(原油)
5
合成洗滌劑工業
氯化法生產烷基苯 200.0 m3/t (烷基苯)
裂解法生產烷基苯 70.0 m3/t (烷基苯)
烷基苯生產合成洗滌劑 10.0 m3/t(產品)
6
合成脂肪酸工業 200.0m3/t(產品)
7
濕法生產纖維板工業 30.0 m3/t (板)
8 製糖工業 甘蔗製糖 10.0 m3/t
甜菜製糖 4.0 m3/t
9
皮革工業 豬鹽濕皮 60.0 m3/t
牛干皮 100.0 m3/t
羊干皮 150.0 m3/t
10 發酵、
釀造
工業 酒精工業
以玉米為原料 100.0 m3/t
以薯類為原料 80.0 m3/t
以糖蜜為原料 70.0 m3/t
味精工業 600.0 m3/t
啤酒行業
(排水量不包括麥芽水部分) 16.0 m3/t
11
鉻鹽工業 5.0 m3/t (產品)
12
硫酸工業(水洗法) 15.0 m3/t (硫酸)
13
薴麻脫膠工業 500 m3/t (原麻)
750 m3/t (精幹麻)
14
粘膠纖維工業
單純纖維 短纖維
(棉型中長纖維、毛型中長纖維) 300.0 m3/t (纖維)
長纖維 800.0 m3/t(纖維)
15
化纖漿粕 本色: 150 m3/t(漿);
漂白:240 m3/t(漿)
16
制
葯
工
業
醫
葯
原
料
葯
青黴素 4700m3/t(氰黴素)
鏈黴素 1450m3/t(鏈黴素)
土黴素 1300m3/t(土黴素)
四環素 1900m3/t(四環素)
潔黴素 9200m3/t(潔黴素)
金黴素 3000m3/t(金黴素)
慶大黴素 20400m3/t(慶大黴素)
維生素C 1200m3/t(維生素C)
氯黴素 2700m3/t(氯黴素)
新諾明 2000m3/t(新諾明)
維生素B1 3400m3/t(維生素B1)
安乃近 180m3/t(安乃近)
非那西汀 750m3/t(非那西汀)
呋喃唑酮 2400m3/t(呋喃唑酮)
咖啡因 1200m3/t(咖啡因)
17
有
機
磷
農
葯
工
業
樂果** 700m3/t(產品)
甲基對硫磷(水相法)** 300m3/t(產品)
對硫磷(P2S5法)** 500m3/t(產品)
對硫磷(PSCl3法)** 550m3/t(產品)
敵敵畏(敵百蟲鹼解法) 200m3/t(產品)
敵百蟲 40m3/t(產品)
(不包括三氯乙醛生產廢水)
馬拉硫磷 700m3/t(產品)
18
除
草
劑
工
業 除草醚 5m3/t(產品)
五氯酚鈉 2m3/t(產品)
五氯酚 4m3/t(產品)
2甲4氯 14m3/t(產品)
2,4-D 4m3/t(產品)
丁草胺 4.5m3/t(產品)
綠麥隆(以Fe粉還原) 2m3/t(產品)
綠麥隆(以Na2S還原) 3m3/t(產品)
19 火力發電工業 3.5m3(MW·h)
20 鐵路貨車洗刷 5.0m3/輛
21 電影洗片 5m3/1000m(35mm膠片)
22 石油瀝青工業 冷卻池的水循環利用率95%
註:
* 產品按100%濃度計。
** 不包括P2S5、PSCl3、PC13原料生產廢水
② 廢水排放規律連續性是什麼意思
意思就是連續不間斷的排放。
③ 廢氣排放口編號怎麼填
對廢氣主要排放口,排污單位應詳細填報排放口經緯度坐標、排氣筒高度、排氣筒出口內徑等信息,須申報行業規范中所有污染因子的許可排放濃度和主要污染因子許可排放量。
《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把廢氣排放口分為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火電企業廢氣主要排放口為鍋爐煙囪、燃氣輪機組煙囪,一般排放口為輸煤轉運站排氣筒、采樣間排氣筒;造紙企業廢氣主要排放口為鹼回收爐廢氣排放口、鍋爐廢氣排放口,一般排放口為石灰窯和焚燒爐廢氣排放口;水泥企業主要排放口為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煙囪(窯尾煙囪)、冷卻機煙囪(窯頭煙囪),其餘廢氣排放口均為一般排放口。
排污單位對無組織排放源產生的污染物進行收集並經低矮排氣筒排放,劃歸為一般排放口進行管理。排污單位申報時,也應詳細填報一般排放口經緯度坐標、排氣筒高度、排氣筒出口內徑等信息,並對排放濃度許可管理。對水泥行業還應按煤磨、熟料庫前其他一般排放口、水泥磨、熟料庫後其他一般排放口分4大類進行排放總量管控,且由此計算出的排放總量不需分配到每一個單獨的一般排放口,每個單獨的一般排放口對應許可排放總量處填斜杠"/"即可
④ 排污登記表中廢水排放信息包括哪些內容
法律分析:「廢水排放信息」,如果企業有環評文件及批復的,結合環評文件填報水排放信息。無環評的,根據企業實際排污情況填報。若無廢水排放的,無需填報此表。(1)廢水處理設施:指主要污水處理設施名稱,如,「綜合污水處理站」、「生活污水處理系統」等,如果選擇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類廢水處理設施具體名稱。(2)廢水處理工藝:如,物理處理法、化學處理法、物理化學處理法等,如果選擇其他,需在表中填上其他類廢水處理工藝具體名稱。(3)廢水排放口名稱:一般可命名為工業廢水排放口、生活廢水排放口等。(4)廢水排放標准:大多數企業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5)排放去向:指廢水出廠界後的排放去向,不外排包括全部在工序內部循環使用不向外環境排放(畜禽養殖行業廢水用於農田灌溉也屬於不外排);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其他單位、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的,需填寫具體污水處理廠及其他單位名稱;進入海域、江河、湖、庫等水環境的,需填寫具體海域、水體名稱;進入城市下水道的,需填寫具體下水管網名稱。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的通知》 一.(二)精簡高效,銜接順暢。排污許可制銜接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制度,融合總量控制制度,為排污收費、環境統計、排污權交易等工作提供統一的污染物排放數據,減少重復申報,減輕企事業單位負擔,提高管理效能。公平公正,一企一證。企事業單位持證排污,按照所在地改善環境質量和保障環境安全的要求承擔相應的污染治理責任,多排放多擔責、少排放可獲益。向企事業單位核發排污許可證,作為生產運營期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並明確其排污行為依法應當遵守的環境管理要求和承擔的法律責任義務。權責清晰,強化監管。排污許可證是企事業單位在生產運營期接受環境監管和環境保護部門實施監管的主要法律文書。企事業單位依法申領排污許可證,按證排污,自證守法。環境保護部門基於企事業單位守法承諾,依法發放排污許可證,依證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對違法排污行為實施嚴厲打擊。公開透明,社會共治。排污許可證申領、核發、監管流程全過程公開,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和環境保護部門監管執法信息及時公開,為推動企業守法、部門聯動、社會監督創造條件。(三)到2020年,完成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許可證核發工作,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有效運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精簡合理、有機銜接,企事業單位環保主體責任得到落實,基本建立法規體系完備、技術體系科學、管理體系高效的排污許可制,對固定污染源實施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實現系統化、科學化、法治化、精細化、信息化的「一證式」管理。
⑤ 廢水排放口名稱要填什麼
廢氣排放口名稱:一般可命名為XX廢氣排放口或排氣筒,如壓鑄廢氣排放口、噴漆廢氣排氣筒、噴塑排氣筒等。
擴展知識:廢水(wastewater)是指居民活動過程中排出的水及徑流雨水的總稱。它包括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初雨徑流入排水管渠等其它無用水,一般指經過一定技術處理後不能再循環利用或者一級污染後制純處理難度達不到一定標準的水。
含N、S及鹵素類的有機廢液處理
此類廢液包含的物質:吡啶、喹啉、甲基吡啶、氨基酸、醯胺、二甲基甲醯胺、二硫化碳、硫醇、烷基硫、硫脲、硫醯胺、噻吩、二甲亞碸、氯仿、四氯化碳、氯乙烯類、氯苯類、醯鹵化物和含N、S、鹵素的染料、農葯、顏料及其中間體等等
⑥ 排放污染物動態申報表怎麼填,在線等,謝謝!
填報要求 一.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初次申報或者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在環保部門指定的中國站填報本表並根據實際需要列印存檔。無法中國上填報的排污單位可在所在地環保部門領取紙質報表並按規定填報。 二. 本表須按「填報說明」如實規范填報,各項欄目不得空缺。如屬於「無」、「零」、「未檢出」、「未測」、「不明」等,應用文字註明;《生產工藝示意圖》可繪制後上傳(word、jpg格式);填報紙質報表的如內容較多可另附頁。 三. 本表中含有「□」的表項為系統選擇項目,填報單位按系統給出的項目進行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報。 填報說明 【表封】 一.[組織機構代碼]: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代碼填報,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填報主要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單位名稱]:按法人登記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填報。單位名稱應與單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簽章認可。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單位實際負責人簽章認可。 四.[填表人]:由填報報表的人員簽名。 5.[行政區劃代碼]:為排污者所屬轄區的行政區劃代碼,填報單位在系統列表中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前六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GB/T二二陸0)規定填報,後三位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 一0一一四)規定填報,沒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標準的後三位填報000。 陸.[報出日期]:填報報表報出日期。 表一:排污單位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單位地址]:是指申報單位所在地址,應具體到縣(市、旗、區)、鄉(鎮)、街(村)和門牌號碼。大型聯合企業所屬二級單位,一律按本二級單位所在地址填報。 [吧.單位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單位類別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9.行業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國民經濟行業代碼表》(GB/T四漆5四-二00二)的規范填報行業小類名稱和代碼。 [一0.企業規模]: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企業規模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一一.投產(開業)日期]:指申報單位投入生產、使用、營業日期。如有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的,以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起始日期為准。 [一二.隸屬關系]: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隸屬關系代碼表》(GB/T 一二四0四-一99漆)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一三.是否央企/一四.央企企業名稱]:指申報單位是否屬於中央直管企業和其屬於中央直管企業的全稱,央企名稱為系統選擇項。 [一5.重點級別/一陸.重點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劃「√」。 [一9.總量指標(噸/年)]:指環境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 [二0.主要產品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總產值和總利潤中所佔比重較大的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主要產品名稱。 [二一.計量單位/二四.計量單位]:本行業內通用的計量單位。 [二三.主要原輔材料名稱]:指產品生產過程中消耗的三種主要原輔材料(如有原料煤應填入)。 圖一:生產工藝示意圖 填報說明: 一.生產工藝按方框圖繪制;工藝復雜的企業,可按車間分別繪制,重點放在產生污染的工藝流程上。 二.標明投加的原料和輔助材料。 三.標明給、排水流程、水源種類、廢水種類、總排污口註明編號和廢水排放去向。 四.標明廢氣、固體廢物及有害廢物的排放位置。 5.標明各監測點的位置和編號。 表二:廢水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二.排放口名稱]: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三.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陸.排放去向]: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排放去向代碼表》填報。 [漆.水體名稱]: 系統選擇項,填入該廢水排放口實際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庫具體名稱,紙質報表應與系統中《水體/流域代碼表》的選擇一致。 [吧.污水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污水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9.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域功能區類別代碼表》填報。 [一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一一.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一國家排放標准二地方排放標准三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一二.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三:廢氣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二.排放口名稱]: 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三.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陸.廢氣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廢氣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漆.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代碼表》填報。 [一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大氣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一一.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一國家排放標准二地方排放標准三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一二.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四:邊界雜訊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二.測點名稱、三.測點位置]:指申報單位邊界雜訊測點名稱及位置描述。 [四.雜訊源名稱]:指該測點產生雜訊源的名稱。 [5.雜訊源性質]: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源性質名稱代碼表》填報。 [陸.功能區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功能區名稱編碼表》填報。 表5:固體廢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二.固體廢物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狀、半固體狀和高濃度液體狀廢棄物的名稱,該項為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稱和類別代碼》或者《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分類分別填報。 [三.是否危險廢物]: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 表陸:污染治理設施基本情況 備註:一、計量單位:處理能力----污水(噸/日)、廢氣(萬標立方米/小時)、固體廢物(噸/日); 二、如上表中治理設施為固體廢物的處理設施,對表中「*」項指標不需填報。 填報說明: [二.治理設施名稱]:填報申報單位主要的污水、廢氣、固體廢物整套治理設施名稱。 [三.治理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分別填報「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和「雜訊」。 [四.處理方法]: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根據《污水處理方法代碼簡表》填報具體的處理方法;廢氣處理方法按《廢氣除塵、脫硫方法分類代碼表》或《工藝廢氣凈化方法代碼表》填報;固體廢物處理方法按《固廢處置方法代碼表》填報。 [5.設計處理能力]:按設計的污染處理能力填報。 [陸.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設施實際投入使用的時間填報。 [漆.對應排放口編號]:指治理設施處理後的污水、廢氣經某排放口排入環境的排放口名稱及編號。 表漆:生產裝置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編號]: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編號,以每台(套)或機組為單位逐一填報。 [二.名稱]: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名稱。 [三.裝置類別]: 系統選擇項,指申報單位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發電機組、鍋爐、窯爐等。 [5.對應排放口編號]:指該生產裝置最終排向的排放口。 [陸.型號]:指生產裝置或生產設施型號及規格。 表吧:審核意見 填報說明: [核查意見]:由環境監察人員核查企業基本情況後填寫。 [環境監察機構審核意見]:由環境監察機構根據企業填報內容及環境監察人員核查意見做出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並反饋給申報單位,同意申報的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報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報表》,不同意申報的應要求申報單位重新填報相關內容
⑦ 環境影響登記表廢氣去向怎麼填
這要看你們是有廢氣治理方案,如果沒有的話,肯定是直接排入大氣,如果有的話就是通過廢氣治理設備處理後排放,就可以寫上相應的廢氣處理設備,可以參考這個表格:
各工段廢氣產生及去向模板
⑧ 排污登記表怎麼填
法律分析:需要填報的主要內容:排污單位信息、主要產品信息、燃料使用信息、使用VOC輔料使用信息、廢氣排放信息、廢水排放信息、工業固體廢物排放信息、其他需要說明的信息、提交信息」等9方面的內容。
法律依據:《排污許可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污染物產生量、排放量和對環境的影響程度都很小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填報排污登記表,不需要申請取得排污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