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電鍍廢水處理成本報價,有哪些在5元/噸以下的方案
各地不一樣
地方大的報價高,如果你是在小地方,5元以下的報價應該說是有吸引力內的.
具體各地的容價格我也不好說,但我說一個我們這里的價格:按省標准排放,大約在2。5--3。5元,主要看是什麼廢水,含銅、鎳錫的價格較低,含鉻、含氰廢水價格較高,不知你是什麼廢水為主?
B. 化學沉鎳,是什麼多少錢一公斤
化學鎳金又稱化鎳金、沉鎳金或者無電鎳金,化學鎳金是通過化學反應在銅的表面置換鈀再在鈀核的基礎上化學鍍上一層鎳磷合金層,然後再通過置換反應在鎳的表面鍍上一層金。目前化鎳金的沉金有置換和半置換半還原混合建浴兩種工藝。
價格不知道-_-|||
C. 如何處理電鍍鎳廢水和化學鎳廢水
含鎳電鍍廢水介紹含鎳電鍍廢水是指電鍍鎳時所產生的清洗水,一般分為電鍍鎳廢水和化學鍍鎳廢水,電鍍鎳廢水是指通過電鍍把金屬鎳鍍在金屬基底上,例如以銅為基底;化學鍍鎳廢水是指通過化學氧化還原的方法把鎳鍍在基底上,基底多為塑料等非導體。電鍍鎳廢水的成分比較簡單,一般多為鎳離子以及硫酸根等,化學鍍鎳廢水成分復雜,除了鎳離子外,廢水中還含有大量的絡合劑,比如檸檬酸、酒石酸、次磷酸鈉等。
含鎳電鍍廢水處理標准在電鍍廢水處理標准中,國家表一標准要求鎳排放標准不高於1mg/L,國家表二標准要求不高於0.5mg/L,國家表三標准要求不高於0.1mg/L,《電鍍廢水治理工程規范》中要求含鎳廢水需要單獨收集,並且鎳需要處理至標准才能排放至綜合池。
針對電鍍含鎳廢水以及化學鍍鎳廢水,可採用化學沉澱法進行處理,化學沉澱法不需要復雜的設備。其中,電鍍含鎳廢水可以直接採用加鹼至11,PAC混凝,PAM絮凝沉澱出水,鎳即可達標,如果含鎳廢水中混有前處理廢水,那麼需要在加鹼之後的出水加入少量重金屬捕集劑重金屬捕集劑進行螯合反應,重金屬捕集劑重金屬捕集劑可以把鎳離子從低濃度處理至達標。對於化學鍍鎳廢水,由於廢水中存在大量的絡合劑,絡合劑與鎳離子形成絡合小分子溶解於廢水中,因此直接加鹼不能沉澱,通過加入鋅鎳合金處理劑進行反應,可以破壞絡合健的結構,通過螯合反應與鎳離子結合,再通過混凝絮凝沉澱,把鎳離子去除。
根據含鎳電鍍廢水處理方案,設計相應的含鎳廢水處理工藝。對於電鍍鎳廢水,採用兩步法處理比較劃算,即先用氫氧化鈉進行沉澱一次以後,再加入重金屬捕集劑重金屬捕集劑螯合沉澱。
對於化學鍍鎳廢水,可以通過一步法直接加鋅鎳合金處理劑進行螯合沉澱,把鎳離子去除。
D. 化學鎳廢水如何處理達標
採用傳統化來學法沉澱法,自如CaCl2、BaCl2等金屬鹽類處理化學鍍鎳廢水,需經過破絡預處理,但反應過程會產生大量的污泥。
採用湛清HMC-M2高效除鎳劑,無需破絡,鎳去除率高。
鐵氧體法,無二次污染,出水水質好,能達到排放標准。
E. 化學鎳廢水怎麼處理
電鍍生產中含鎳廢水主要來自鍍槽翻洗缸角退鍍液、化學液、廢鍍液等,鍍鎳槽液使用時間長後,鐵、銅、鋅等離子會積累,另外某些有機添加劑也會破壞而失掉,從而引起鍍層的各種質量題目。由於鎳資源比較寶貴,大多數電鍍廠都盡可能凈化回用。
針對含鎳廢水怎麼處理的問題,本文詳細介紹一種含鎳廢水的處理工藝—反滲透膜技術。
膜分離技術作為一門高新技術,因其分離高效、節能、無二次污染、操作方便、佔地面積少等優點,逐漸在電鍍廢水處理中得到廣泛應用。
1 工藝流程
該系統由兩部分組成,即原水預處理部分和反滲透部分。
1.1 預處理部分
預處理系統由原水池、提升泵、袋式濾器、除油過濾器及保安濾器組成。
廢水由原水池經過提升泵進入袋式濾器,運行壓力0.35nO.38MPa,濾器內置孔徑為5μm 的PP濾袋,可以去除大部分固體懸浮物、大分子膠體等。然後廢水經過除油過濾器,在0.3 1 —0.35MPa運行壓力下,可以吸附廢水中的有機物、油脂和殘余氯,也能去除水中的臭味、色度等。最後廢水進入保安濾器,運行壓力0.28—0.32MPa,保安濾器配有5μm的PP濾芯,對預處理起到最後保安作用,防止管路中微粒進入RO泵,以免損壞RO泵和膜組件。所有預處理工序都是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延緩污染物在RO膜面上的沉積,防止膠體物質及固體懸浮微粒的賭賽以及有機物、微生物、氧化性物質等對膜的破壞,以延緩RO膜的水解過程,從而使RO系統在良好狀態下工作。
1.2 一級Ro系統
廢水經過預處理後,由一級輸送泵送入一級RO裝置進行連續濃縮。一級濃縮系統的廢水處理量為1 m3/h,廢水鎳離子的濃度約為320—350 mg/L,pH5~7,還有光亮劑等少量有機物。設計運行壓力1.5MPa,膜組件通量800L/h。該系統採用杭州水處理技術研究中心自行生產的8英寸聚醯胺抗污染膜元件4隻,單支元件的有效膜面積為32m , 脫鹽率≥99%。經過該系統的處理,廢水中80%的水分被分離出來,產水電導率≤150μS/cm,直接回用到電鍍生產作漂洗用水。而絕大部分的金屬離子被膜截留在濃縮液中,進入二級濃縮系統,濃縮倍數達到5。
1.3 二級Ro系統
一級RO系統的濃縮液由二級輸送泵進入二級RO裝置進行循環濃縮。二級濃縮系統的廢水處理量為0.2 m3/h,廢水鎳離子的濃度約為16000—1800mg/L,pH 5~7。設計運行壓力2.5MPa, 通量200L/h。該系統採用4支進口的4英寸聚醯胺復合海水淡化膜元件,單支元件的有效膜面積為7m ,脫鹽率≥99.5%。經過該系統的處理,二級濃縮液再濃縮了lO倍以上,並送至蒸發系統,兩極RO產水均進入RO產水箱回用到生產線上,形成良性的清潔化生產的循環用水系統。濃縮液經蒸發後直接回到電鍍槽使用。
2 穩定運行
反滲透膜系統處理後的出水主要回用於鍍鎳漂洗水,由於鍍鎳液的工作溫度為55—60"C,在電鍍過程中有大量水分蒸發,故在RO裝置濃液排出的稀鍍鎳液(量少時)可順利加入鍍鎳槽中回用。整個系統從2005年4月運行至今,系統運行平穩,各項指標均基本達到設計要求,從實際運行結果來看,膜法鎳回收系統的鎳回收率達到99.96%,水回用率達到100%,達到設計要求。本方案對漂洗廢水不但對水資源進行了回收,而且回收了鎳資源。經膜系統濃縮5O倍後的濃縮液直接回用到電鍍槽,作為生產工藝的補充用水。本方案處理工藝簡單,維護簡單,無二次污染,較徹底地實現了鍍鎳廢水的零排放。
3 RO膜的清洗與維護
在正常操作過程中,RO元件內的膜面會受到無機鹽垢、微生物、膠體顆粒和不溶性有機物質的污染,從而引起膜通量下降,從而導致設備成本上升,產品質量下降等一系列問題。盡管本工藝的預處理系統比較完善,但經過較長時間運行,RO膜面仍不可避免地出現污染問題,這是膜分離技術在實際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在實際工程中,要特別注重對膜的維護一膜污染的控制與清洗。2005年lO月份,膜污染較為嚴重,通量下降約20%,採用加酸和鹼的方法進行化學清洗,膜通量恢復率基本能達到設計值的95%左右。
4 結論
採用兩級RO膜系統對含鎳250~350 mg/L的漂洗廢水進行處理,對鎳的截留率達99.9%以上,經兩年多運管行考察,系統運行平穩,各項指標基本達到設計要求,經濟效益較為明顯,年凈收益達43.34萬元,且出水可達到回用要求。總之該工程在技術上可行,而且還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對電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F. 化學鍍鎳價格
化學鍍鎳層供方與需方的成交價受各種因素的影響:
(1)受鍍零件的基體材質,幾何形狀和尺寸.以及零件本身的價值;
(2)鍍層厚度,尺寸精度和鍍層性能;
(3)局部鍍或選擇鍍;
(4)鍍層熱處理或者其他特殊的後處理;
(5)受鍍零件數量和批量;
(6)交貨時間等。
由此可見化學鍍鎳價格決不是單位價格與受鍍面積,鍍層厚度的算術乘積如此簡單。考慮到上述各項影響
因素,實際成交價格之間相差是很大的。據報道:在1984一1987年間,在德國鋼上化學鍍鎳層平均價格為600—1 000馬克/第三代化學鍍鎳層每平方分米10.urn的價格為0 6—0.8馬克。對於需方有特殊要
求的.每平方分米10.urn的價格在1 2馬克之間也是常有的事。國內市場上,鋼鐵件上化學鍍鎳的價格若以1.82.5元/10腳·d 計算,則化學鍍鎳的價格約為2 297 3 185元/kg。
總之,化學鍍鎳層的價格是昂貴的,高於電鍍鎳層數倍以上;由於化學鍍鎳層的優秀性能,其性能價格比仍然是十分高的。同樣,化學鍍鎳層的質量不同.價格之間也會存在差異。質量包含了某種附加成本,質量控制和質量成就將反映在產品的價格上。為確保市場上用戶滿意的質量而付出的費用,即所謂質量成本將是合理的,高回報率的成本。
那麼它的成本又如何計算呢?
滿足用戶技術要求.降低生產成本是化學鍍鎳質量控制的原動力,實施質量檢測的本身也是增加生產費用的對程:成本因素是化學鍍鎳的重要內容之一,同樣,也是當前々各方人士十分困擾的問題。泛泛而言、所謂成本.常識性的理解為完成商品交換時,對供應方而言.是在核算之後的全部有關支出;對於買方而言.按商品價值的支付成為買方過程成本的開始。日常生活中我們往往接觸到的是價格,並不知道其成本是多少。對於同一件商品,由於對象、時間、地點的不同,可以有不同的價格。然而,成本卻是指支出這
個事實,具有客觀的真實性。價格中扣除成本部分之後構成了盈利,這是市場上各方都在追求的目標.這其中的奧妙應由會計學和營銷學方面的專業人士解答。
1 化學鍍鎳(層)的成本化學鍍鎳層成本習慣表達方式有兩種,一種為單位面積上鍍10um厚的化學鍍鎳層的全部費用.另一種表達方式,平均每增重1kg化學鍍鎳層的全部費用。W·ltiedel等人關於化學鍍鎳層成本計算模型中,鍍層總成本K的表達式為:IK=ΣF+ΣVI I 式中,F為固定成本,包括廠房設備、勞務工資、總的管理和運行費用(銷售、廣告)、測試費用等;v為消耗成本,包括化學品、預處理、施鍍、精飾、能耗、鍍浴廢水排放和處理等費用。模型是依據,在鋼基體上鍍覆磷含量12%的鎳磷合金化學鍍層;假設3種鍍浴容積分別為200 L,1 000 L.3 000 LI每班8h,其中2 h做准備工作.6 h施鍍,分別估算鍍層的總成本結果化學鍍層固定成本受鍍槽容量和裝載量的影響較大。當生產規模較大,設備利用率較高時.鍍層的固定成本較低.鍍層的總成本才會降低;此時,總成本中大部分為消耗性成本。小車間生產.由於固定成本相對大得多,鍍層的總成本居高不下.因此適宜處理價格較高的業務。
2 化學鍍鎳溶液的成本
迄今為止,化學鍍鎳溶液仍然存在使用壽命問題。化學鍍鎳溶液的費用構成化學鍍鎳消耗性成本中相當大的一部分。現試以典型的化學鍍鎳溶液組成.就現行常用的化學品.以其價格上下限的方式評價鍍液的成本問題。除化學品使用濃度不同的原因之外。化學品消耗性成本的差異主要是由於不同的化學鍍鎳溶液採用了不同的絡舍沖盪沖劑所引起的;不同的絡舍刺、緩沖劑的市售價格之間差別十分懸殊。特別是第三代化學鍍鎳溶液,不再使用金屬離子作穩定劑,而是選用有機化合物和無機物復合穩定劑,其化學品消耗費用較高。當然。化學品消耗性成本不僅包括鍍液開缸費用。還要包括補充調整鍍液成份的化學品消耗,鍍液的使用壽命也直接影響到消耗性成本。目前國內外商品化學鍍鎳溶液絕大多數是以其4、5倍的一組濃縮液出售。高技術水平的商品鍍液在有效壽命期間補充調整消耗濃縮液的累計量相當於開缸鍍液體積的 1.2倍上在計算化學鍍鎳化學品消耗成本時。補充調整的消耗是同化學鍍液的產出相對應
的,鍍液開缸費有點像首期投資使用商品化學鍍溶液的成本肯定要高於自配自用的情況,因為,商品鍍液價格中包括了技術服務,專有技術開發投資的還本付息。目前國內使用商品化學鍍液的成本大約是自配自用鍍液成本的1.5倍以上,使用進I=l鍍液的成本費更高。值得注意的是.迄今為止,國內市場上出售的進口化學鍍鎳溶液商品太多數屬於第二代化學鍍鎳技術水平的產品。成熟的商品技術提供了較好的質量保證,工業發達國家化學鍍鎳使用商品鍍液的比例佔到80%上;國內的這種情況正好相反,這不能不說是某種差
距。
G. 化學鍍鎳廢水怎麼處理
常見的化學鎳廢液處理工藝有化學沉澱法、常規蒸發工藝。
ENS-DR化鎳廢液干化設備,採用高效布膜,特殊剝離的技術,將化鎳廢液直接干化,連續固體出料,並且不會產生結垢。
H. 工業污水處理每噸價格
【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污水處理費多少錢一噸
看廢水的情況收費,大體分為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比較少,我們每噸自來水裡就有一塊多的排污費,這個費用就是給污水處理廠的。
作為工業水也要看你的水質了,一般三級排放至污水處理廠可能一噸水也要收2-4塊左右了如果是水質更差,比如COD≥700mg/L 生化性一般 TP≥4-5mg/L和氨氮≥20-30mg/l 可能一噸廢水要收費7-9元了。工業廢水成本比生活廢水高,主要因為工業水的二次污染都是屬於危險化學品,同時一般工業水生化性不好僅用常規活性污泥法很難降解,需要加葯這樣成本就會提高,但實際真正運行成本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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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保障城鎮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和建設,防治水污染,保護環境,根據《水污染防治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城鎮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 徵收繳庫
第七條 凡設區的市、縣(市)和建制鎮已建成污水處理廠的,均應當徵收污水處理費;在建污水處理廠、已批准污水處理廠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項目建議書的,可以開征污水處理費,並應當在開征3年內建成污水處理廠投入運行。
第八條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繳納義務人),應當繳納污水處理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污水、廢水並已繳納污水處理費的,不再繳納排污費。
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放的污水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排放標準的,依法進行處罰。
第九條 單位或個人自建污水處理設施,污水處理後全部回用,或處理後水質符合國家規定的排向自然水體的水質標准,且未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不繳納污水處理費;仍向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排水的,應當足額繳納污水處理費。
第十條 除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情形外,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第十一條 因大量蒸發、蒸騰造成排水量明顯低於用水量,且排水口已安裝自動在線監測設施等計量設備的,經縣級以上地方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以下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認定並公示後,按繳納義務人實際排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對產品以水為主要原料的企業,仍按其用水量計征污水處理費。
建設施工臨時排水、基坑疏干排水已安裝排水計量設備的,按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計征污水處理費;未安裝排水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按施工規模定額徵收污水處理費。
第十二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暫時未達到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的,應當逐步調整到位。
第十三條 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公共供水企業在收取水費時一並代征,並在發票中單獨列明污水處理費的繳款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與公共供水企業簽訂代征污水處理費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與其水費收入應當分賬核算,並及時足額上繳代征的污水處理費,不得隱瞞、滯留、截留和挪用。
公共供水企業代征的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征繳入庫。
第十四條 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其污水處理費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徵收。
各地區應當加強對自備水源的管理,加大對使用自備水源單位和個人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力度。
第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一般應當按月徵收,並全額上繳地方國庫。
公共供水企業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申報售水量和代征的污水處理費數額。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時限如實向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申報用水量(排水量)和應繳納的污水處理費數額。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或其委託的單位應當對申報情況進行審核,確定污水處理費徵收數額。收取污水處理費時,使用省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票據。具體繳庫辦法按照省級財政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核實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售水量,在次年3月底前完成對公共供水企業全年應繳污水處理費的匯算清繳工作。
對因用水戶欠繳水費、公共供水企業核銷壞賬損失的水量,經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後,不計入公共供水企業全年實際應代征污水處理費的水量。
第十七條 公共供水企業、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委託的單位代征污水處理費,由地方財政從污水處理費支出預算中支付代征手續費,具體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規定。
第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及其委託的單位、公共供水企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和時限要求徵收或者代征污水處理費,確保將污水處理費征繳到位。
第十九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得違反本辦法規定,自行改變污水處理費的徵收對象、范圍和標准。
嚴禁對企業違規減免或者緩征污水處理費。已經出台污水處理費減免或者緩征政策的,應當予以廢止。
第二十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將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依據、徵收主體、徵收標准、徵收程序、法律責任等進行公示。
第三章 使用管理
第二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以及污水處理費的代征手續費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二條 徵收的污水處理費不能保障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的,地方財政應當給予補貼。
第二十三條 繳入國庫的污水處理費與地方財政補貼資金統籌使用,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向提供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的單位支付服務費。
服務費應當覆蓋合理服務成本並使服務單位合理收益。
服務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污水處理量、污泥處理處置量、排水管網維護、再生水量等服務質量和數量予以確定。
第二十四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與財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協商一致後,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簽訂政府購買服務合同。
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應當包括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范圍和期限、服務數量和質量、服務費支付標准及調整機制、績效考核、風險分擔、信息披露、政府接管、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內容。
第二十五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履行政府購買服務合同的情況,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和水量的監督檢查結果,按期核定服務費。
財政部門應當及時、足額撥付服務費。
第二十六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應當定期公布污水處理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狀況等信息。
第二十七條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違反規定擅自停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以及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的出水質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相應扣減服務費,並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第二十八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可以委託第三方評估機構,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績效進行評估,績效評估結果應當與服務費支付相掛鉤並向社會公開。
第二十九條 各地區可以通過合理確定投資收益水平,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項目,提高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各地區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通過公開招標、競爭性談判等競爭性方式選擇符合要求的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單位,並採取特許經營、委託運營等多種服務方式。
第三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包括污水處理費安排的支出和財政補貼資金)實行預決算管理。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情況,編制年度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報經批准後執行。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預算執行情況編制年度決算,經同級財政部門審核後,納入同級財政決算。
縣級以上地方財政部門會同排水主管部門可以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支出納入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加強預算控制,保障政府購買服務合同有效執行。
第三十一條 污水處理費的資金支付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應當每年向社會公布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情況。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三條 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違反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沒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行政處分暫行規定》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擅自減免污水處理費或者改變污水處理費徵收范圍、對象和標準的;
(二)隱瞞、坐支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三)滯留、截留、挪用應當上繳的污水處理費的;
(四)不按照規定的預算級次、預算科目將污水處理費繳入國庫的;
(五)違反規定擴大污水處理費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的;
(六)其他違反國家財政收入管理規定的行為。
第三十四條 繳納義務人不繳納污水處理費的,按照《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第五十四條規定,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限期繳納,逾期拒不繳納的,處應繳納污水處理費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款。
第三十五條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在污水處理費徵收和使用管理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
第五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辦法制定具體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備案。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有關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准。
I. 我公司是一家電鍍加工單位,廢水經過處理排放,但最近使用了化學鎳以後,在經過處理後排放的水裡鎳超標。
ph調到8.5,ORP控制在750,用次氯酸鈉破絡,反應一小時,然後調鹼到11左右,加入少量PAC和PAM混凝沉澱。答案摘自環保通,僅供參考,非本人觀點。
J. 化學鎳的化學法處理辦法有哪幾種
電鍍生產中含鎳廢水主要來自鍍槽翻洗缸角退鍍液、化學液、廢鍍液等,鍍鎳槽液使用時間長後,鐵、銅、鋅等離子會積累,另外某些有機添加劑也會破壞而失掉,從而引起鍍層的各種質量題目.由於鎳資源比較寶貴,大多數電鍍廠都盡可能凈化回用.
針對含鎳廢水怎麼處理的問題,本文詳細介紹一種含鎳廢水的處理工藝—反滲透膜技術.
膜分離技術作為一門高新技術,因其分離高效、節能、無二次污染、操作方便、佔地面積少等優點,逐漸在電鍍廢水處理中得到廣泛應用.
1 工藝流程
該系統由兩部分組成,即原水預處理部分和反滲透部分.
1.1 預處理部分
預處理系統由原水池、提升泵、袋式濾器、除油過濾器及保安濾器組成.
廢水由原水池經過提升泵進入袋式濾器,運行壓力0.35nO.38MPa,濾器內置孔徑為5μm 的PP濾袋,可以去除大部分固體懸浮物、大分子膠體等.然後廢水經過除油過濾器,在0.3 1 —0.35MPa運行壓力下,可以吸附廢水中的有機物、油脂和殘余氯,也能去除水中的臭味、色度等.最後廢水進入保安濾器,運行壓力0.28—0.32MPa,保安濾器配有5μm的PP濾芯,對預處理起到最後保安作用,防止管路中微粒進入RO泵,以免損壞RO泵和膜組件.所有預處理工序都是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延緩污染物在RO膜面上的沉積,防止膠體物質及固體懸浮微粒的賭賽以及有機物、微生物、氧化性物質等對膜的破壞,以延緩RO膜的水解過程,從而使RO系統在良好狀態下工作.
1.2 一級Ro系統
廢水經過預處理後,由一級輸送泵送入一級RO裝置進行連續濃縮.一級濃縮系統的廢水處理量為1 m3/h,廢水鎳離子的濃度約為320—350 mg/L,pH5~7,還有光亮劑等少量有機物.設計運行壓力1.5MPa,膜組件通量800L/h.該系統採用杭州水處理技術研究中心自行生產的8英寸聚醯胺抗污染膜元件4隻,單支元件的有效膜面積為32m ,脫鹽率≥99%.經過該系統的處理,廢水中80%的水分被分離出來,產水電導率≤150μS/cm,直接回用到電鍍生產作漂洗用水.而絕大部分的金屬離子被膜截留在濃縮液中,進入二級濃縮系統,濃縮倍數達到5.
1.3 二級Ro系統
一級RO系統的濃縮液由二級輸送泵進入二級RO裝置進行循環濃縮.二級濃縮系統的廢水處理量為0.2 m3/h,廢水鎳離子的濃度約為16000—1800mg/L,pH 7.設計運行壓力2.5MPa,通量200L/h.該系統採用4支進口的4英寸聚醯胺復合海水淡化膜元件,單支元件的有效膜面積為7m ,脫鹽率≥99.5%.經過該系統的處理,二級濃縮液再濃縮了lO倍以上,並送至蒸發系統,兩極RO產水均進入RO產水箱回用到生產線上,形成良性的清潔化生產的循環用水系統.濃縮液經蒸發後直接回到電鍍槽使用.
2 穩定運行
反滲透膜系統處理後的出水主要回用於鍍鎳漂洗水,由於鍍鎳液的工作溫度為55—60"C,在電鍍過程中有大量水分蒸發,故在RO裝置濃液排出的稀鍍鎳液(量少時)可順利加入鍍鎳槽中回用.整個系統從2005年4月運行至今,系統運行平穩,各項指標均基本達到設計要求,從實際運行結果來看,膜法鎳回收系統的鎳回收率達到99.96%,水回用率達到100%,達到設計要求.本方案對漂洗廢水不但對水資源進行了回收,而且回收了鎳資源.經膜系統濃縮5O倍後的濃縮液直接回用到電鍍槽,作為生產工藝的補充用水.本方案處理工藝簡單,維護簡單,無二次污染,較徹底地實現了鍍鎳廢水的零排放.
3 RO膜的清洗與維護
在正常操作過程中,RO元件內的膜面會受到無機鹽垢、微生物、膠體顆粒和不溶性有機物質的污染,從而引起膜通量下降,從而導致設備成本上升,產品質量下降等一系列問題.盡管本工藝的預處理系統比較完善,但經過較長時間運行,RO膜面仍不可避免地出現污染問題,這是膜分離技術在實際工程中普遍存在的問題.因此,在實際工程中,要特別注重對膜的維護一膜污染的控制與清洗.2005年lO月份,膜污染較為嚴重,通量下降約20%,採用加酸和鹼的方法進行化學清洗,膜通量恢復率基本能達到設計值的95%左右.
4 結論
採用兩級RO膜系統對含鎳250~350 mg/L的漂洗廢水進行處理,對鎳的截留率達99.9%以上,經兩年多運管行考察,系統運行平穩,各項指標基本達到設計要求,經濟效益較為明顯,年凈收益達43.34萬元,且出水可達到回用要求.總之該工程在技術上可行,而且還產生了良好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對電鍍行業的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