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探放水工作現場必須具備哪些條件才可施工
摘要 井底車場探放水安全措施一、 探放水原因及依據以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為目的,為了確保掘進巷道的施工安全,預防水害事故的發生,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根據設計方案的設計要求,該巷道為石門巷道,以1610方位、坡度3‰掘進,在施工過程中為避免工作面頂板水和斷層水的威脅,因此,該工作面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進行探放水作業。為此,特編制具有體探放水措施如下。二、 成立探放水領導小組組 長:段培遠副組長:田 勇成 員:吳長東、向興友、劉學威、馬丙發、何登奎、孔向文、劉胡松探放水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組 長: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財、物的組織和供應。及時現場指導或督促探放水工作落實情況。副組長:具體負責編制探放水工作的可操作性及針對性技術措施。成 員:負責探放水工作現場具體操作工作的落實及加強現場管理。三、 探放水原則必須作好水害分析預報,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當掘進工作面接近含水層、被淹井巷、斷層、溶洞、老空積水等地點或遇到可疑水源以及打開隔水煤柱時都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原則。接近積水地區掘進前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並採取防止***和其它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水鑽孔眼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四、探放水巷道位置、長度及目的:1、探放水巷道名稱:+1473m井底車場掘進工作面,探放水巷道設計總長度為100m。探放水目的主要是預防斷層水、頂板裂隙水、地表水和老窯水。消除安全隱患為後期回採提供安全保障。2、該巷位於軌道下山+1473m標高,巷高4.25m巷寬4.5m,巷道採用錨網支護。工程開口標高+1473m。以161°方位、3‰坡度掘進,為+1473m以上生產系統的通風、運輸和行人用。概況及探水位置:該巷道地面位於礦井西北荒山上,地面標高為+1790米~+1930米。為把探放水防治工作落到實處以及實行「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原則,要求在布置井巷准備施工前對現掘巷道的前方實施探水。水文地質:本巷道掘進過程中地質構造簡單,預計無大斷層及地質構造影響,掘進過程中預計局部地段受小斷層影響,頂板破碎易風化掉頂,但無落差大於1.0米以上的斷層影響。 礦區發育的地下水
㈡ 探放水十六字原則是什麼
答: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一、探放水原則
1)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掘必探、先探後掘,先治後采」的十六字方針,還必須做到「有疑必停」的探放水原則。
接近積水地區掘進或排放被淹井巷和積水前,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
探水眼的稀密布置和超前距離,應根據水頭高低、煤(岩)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具體規定。
2)掘進工作面遇到下列情況之時,必須確定探放水線進行探水:
(1)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區或相鄰煤礦時,井巷出水點位置,有積水井巷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標高和積水量,必須繪制在採掘工程平面圖上。在水淹區域應標出探水線的位置。掘到探水線位置時,必須探水前進。
(2)有與溶洞、含水層及與之有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時,必須查出其位置,並按規定留設防水煤柱。巷道必須穿過上述構造時,必須探水前進。如果前方有水,應超前預注漿封堵加固,必要時預先建築防水閘門或採取其他防治措施。
3)探放水注意事項:
(1)安裝鑽機探水前,要遵守下列規定:
a.加強鑽場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b.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必須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c.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
d.測量和防突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鑽孔數目。
(2)預計水壓較大的地區,探水鑽進之前,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設計承受的水壓後,方准繼續鑽進,特別危險的地區,應有躲避場所,並規定避災路線。
(3)鑽孔內水壓過大時,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有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4)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鑽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鑽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立即向調度室報告,並派人監測水情,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後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5)探放老空水前,首先要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老空積水區高於探放水點位置時,只准用鑽機探放水,探放水孔必須打中老空水體,並要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鑽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湧出時,必須有瓦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程規定時,必須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調度室,及時處理。
(6)鑽孔放水前,必須估計積水量,根據礦進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水壓、做好記錄。若水量突然變化,必須及時處理,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
(7)恢復被淹井巷前,必須有礦山救護隊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必須及時處理。排水過程中,如有被水封住的有害氣體突然湧出的可能,必須制定安全措施。
二、探放水設計
(1)探水鑽孔應保持適當的超前距、幫距和密度。探水工作採用「探水——掘進——探水」方式進行,探水鑽孔為巷道掘進探明一段安全距離後,巷道允許掘進一段距離,然後再探再掘,確保掘進安全。
a.超前距:為探水鑽孔終孔位置應始終超前掘進工作面的一段距離,一般採用20m
b.鑽孔密度(孔間距):指允許掘進距離終點橫剖面上,探水鑽孔之間的間距,一般不超過3m,以免漏掉積水區,本礦可取2m。
c.幫距:為使巷道兩幫與可能存在的水體之間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即呈扇形布置的最外側探水孔所控控制的范圍與巷道幫的距離,其值與超前距相同,取20m。
d.煤層平巷鑽孔布置:主要是探巷道上幫小窯老空水,鑽孔呈半扇形布置在巷道上幫。薄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布置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3組,每組不少於3個孔。
由於本礦屬於中厚煤層,故鑽孔布置3組,每組3個孔,鑽孔之間的夾角為8.5°。
(2)傾斜煤層下山巷道鑽孔布置:鑽孔呈扇形布置在巷道前方,薄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1-2個孔。厚煤層一般布置5組,每組不少於3個孔,且每組鑽孔至少有一孔見頂或底。
本礦屬於中厚煤層,故鑽孔布置5組,每組3個孔,鑽孔水平及傾斜之間的夾角為8.5°。
(3)副斜井鑽孔布置成扇形,每組3個,超前距控制20m,循環進行。
三、探放水設備型號及數量
配備ZDY-650煤礦用坑道鑽機、KHYD140煤礦岩石鑽機各一台。
四、探水方法
1)探水起點
(1)若本礦井造成的水災清楚,壓力不小於1MPA時,探水線至積水區的最小距離:煤層中不小於30米,岩層中不小於20米;造成的水災不清楚時,探水線至推斷積水區的距離不小於60米。
(2)掘進巷道附近有斷層或陷落柱時,探水線至承計煤柱線的距不小於60米。
(3)巷道的掘進控制20m的超前距離。
2)鑽孔深度及超前距離
探水鑽孔眼底至掘工作面的距離不得小於20米的超前距離(薄煤層不得小於6米,岩層中不得小於5—10米),鑽孔深度一般在40米左右(如此一次打孔後,可連續採掘20—30米)。
3)鑽孔直徑
從既探、排有效,雙能防止沖垮煤壁和放水過大的原則出發,孔徑不大於70mm為宜。
4)鑽孔布置與孔數
(1)老塘探水:探後掘進停掘處的鑽孔眼距不得超過3米,以防漏探。
(2)探斷層水:開孔位置必須在放水煤柱外和斷層應力影響帶以外,以防止煤岩破碎出水後,不易控制。
(3)鑽孔個數以保證必要的密度為原則,一般不得少於3個。
五、探放水的安全措施
(1)探水前加固探水工作區支架,背好幫頂,以免壓力沖垮煤壁和支架。
(2)清理巷道,保證安全撤退路線暢通無阻;
(3)保證水溝暢通,並有適當的坡度和斷面,水倉和排水設備要有足夠的容量和能力。
(4)探水地點要安裝電話,與所有可能受水威脅的工作地點連通,並事先制定好撤退路線,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打鑽過程中,如發現煤、岩松軟或沿鑽桿向外流水超過打鑽正常供水量時,要立即停止打鑽(不能移動或拔出鑽桿),派人監視水情並報告礦調度室,如果情況危急,要立即通知所有受威脅地點撤人,並採取應急措施。
(6)鑽孔接近采空區,可能有害氣體湧出,必須隨時進行有害氣體監測;探水點通風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
綜合以上為有疑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㈢ 鑽探水文孔的規范要求是什麼
工作要求如下:1)確定勘查區的地層層序,詳細劃分含煤地層,研究其沉積環境特徵和聚煤特徵; 2)初步查明勘查區構造形態,初步評價勘查區構造復雜程度; 3)初步查明可採煤層層位、厚度和主要可採煤層的分布范圍,大致確定可採煤層煤類和煤質特徵,初步評價勘查區可採煤層的穩定程度; 4)調查勘查區自然地理條件、第四紀地質和地貌特徵;大致了解勘查區水文地質條件,調查環境地質現狀; 5)大致了解勘查區開發建設的工程地質條件和煤的開采技術條件; 6)大致了解其他有益礦產賦存情況; 7)估算各可採煤層推斷的和預測的資源量。推斷的資源量占總資源量的比例要符合規范要求。 8)如不宜進行進一步勘探,則要提交「普終」地質報告;
㈣ 純化水設備的技術要求
設備設計要求
、結構設計應簡單、可靠、拆裝簡便。
2、為便於拆裝、更換、清洗零件,執行機構的設計盡量採用的標准化、通用化、系統化零部件。
3、設備內外壁表面,要求光滑平整、無死角,容易清洗、滅菌。零件表面應做鍍鉻等表面處理,以耐腐蝕,防止生銹。設備外面避免用油漆,以防剝落。
4、制備純化水設備應採用低碳不銹鋼或其他經驗證不污染水質的材料。制備純化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5、注射用水接觸的材料必須是低碳不銹鋼(例如316L不銹鋼)或其他經驗證不對水質產生污染的材料。制備注射用水的設備應定期清洗,並對清洗效果驗證。
6、純化水儲存周期不宜大於24小時,其儲罐宜採用不銹鋼材料或經驗證無毒,耐腐蝕,不滲出污染離子的其他材料製作。保護其通氣口應安裝不脫落纖維的疏水性除菌濾器。儲罐內壁應光滑,接管和焊縫不應有死角和沙眼。應採用不會形成滯水污染的顯示液面、溫度壓力等參數的感測器。對儲罐要定期清洗、消毒滅菌,並對清洗、滅菌效果驗證。
7、壓力容器的設計,須由有許可證的單位及合格人員承擔,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鋼制壓力容器》(GB150-80)及"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有關規定辦理。
㈤ 井下探水鑽機管理制度
探放水作業安全操作規范
一、鑽探作業的工作要點
鑽機開工前,必須由機(班)長親自檢查主軸的方位、傾角是否與設計相符,檢查鑽機各部件安裝是否穩固,並進行運轉。檢查按鈕、儀表是否齊全、靈活可靠;檢查液壓系統的測量和各油管接頭控制閥密封是否完好;制動裝置、摩擦離合器、緊鎖裝置是否正常,必要時進行調整;水泵轉動是否正常,排量壓力是否達到要求。
鑽機操作人員不準離開鑽機,並做到「三看」、「二聽」、「一及時」,即看給進壓力和進尺速度、看水泵表指示情況、看管路及閥門接頭情況;聽機器運轉聲、聽孔內震動聲;發現異常現象及時處理。
嚴格執行鑽具檢查制度,合理使用鑽桿,做好「四檢查、三不下、兩准備」。鑽進中將質量好的鑽桿放在下部。
1.「四檢查」,即:(1)開鑽前檢查,對所有鑽桿及接頭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要更換。(2)重大事故處理後進行檢查,將不合格鑽具進行更換、調整。(3)上、下鑽具檢查,每次要檢查其磨損和彎曲程度。(4)加尺前進行鑽具檢查。
2.「三不下」,即:(1)鑽桿磨損超過規定(50鑽桿磨損超過2mm,42鑽桿磨損超過2.5 mm )不下;(2)絲扣擰不緊不下;(3)鑽桿彎曲超標不下。
3.「兩准備」,即:(1)做好備用鑽具的准備;(2)上班為下班做好准備。
二、安全技術措施
1、當回轉器停止轉動時,方可進行維修或輔助工作。取芯鑽進時,根據岩芯採取情況,適當控制回次進尺,注意進尺與孔底壓力的變化,做好判層記錄;當出現不進尺、岩芯堵塞等情況時應立即起鑽。
2、當鑽桿發生搖晃時,禁止用手扶接頭和送水管,以防傷人;操作機長應集中精神站在操作台位置。
3、上、下鑽具時,前後要互相聯系,密切配合。操作要穩、准,嚴防墩鑽、跑鑽。擴孔、掃孔、掃脫落岩芯或鑽進不正常時,均必須由機長或熟練鑽工操作。新工人操作鑽機時,機長必須親自指導。
4、岩芯管提出孔口後,應立即蓋好孔口,不準用手探摸、伸頭觀看管內岩芯;在機械運行時,不得進行部件的拆卸和修理。
5、在巷道內搬運長鑽具時,要注意周圍的情況,防止碰壞絲扣和發生觸電事故。
6、鑽進時如果電器發生故障或停電,應及時將操作手柄放到中間位置(斷開)。
7、水平孔或上仰孔起下鑽具時,要注意觀察鑽桿在孔內的起下情況。孔內遇有阻力不應強行通過,防止拉彎或折斷鑽具;(立軸式鑽機:在近水平、斜探孔口距立軸下卡盤大於3 m時,中間要設鑽桿托架,避免甩斷鑽桿和加大偏斜;打上仰孔和瓦斯孔時,操作人員要避開鑽桿活動方向,防止鑽桿折斷沖出孔外傷人。為防止煤塵瓦斯噴出,操作人員要背向鑽進方向);打灰岩孔或其它水壓較大的鑽孔,用注漿水泥固定的孔口管及注漿層,都要進行耐壓和漏水試驗。在透水前必須做好防止松開卡瓦頂絲時鑽桿射出的措施。
8、在強含水的灰岩中鑽孔,以作長期觀測孔、疏水孔或飲水孔時,除將中間所遇的弱含水層及可採煤層逐層進行封閉外,要在透目的層之前下入套管用水泥固定;打深水孔時,要注意孔口出水情況,發現水壓、水量增大時,要立即停鑽(不得移動鑽桿)並及時報告礦調度室或主管人員;凡打高壓水鑽孔(大於1.5MPa)都必須設防噴裝置,鑽探人員要穿雨衣、雨褲、長筒靴,戴防水眼鏡或透明面罩。
9、鑽進中,當孔內瓦斯壓力增高,出現頂鑽、憋泵現象時,不得強行給進,待瓦斯壓力泄放後再進行了鑽進。
10、鑽進中,如遇孔內有瓦斯逸出,應在孔口管安裝水、氣分離器,與抽放管路接通,邊打邊泄,防止瓦斯在作業場地自由擴散。
三、探水注意事項
在探放水過程中有許多求知的水源條件,隨時可能發生突水,因此,探放水施工中應採取如下安全措施:
1、探放水施工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未經審批單位批准,不得擅自改變設計。
2、探放水工作應盡量避免在雨季進行。
3、施工前,電工必須對鑽機檢查維修,保證鑽機完好,設備不失爆,將鑽機運到位,接好鑽機後,並做到風電閉鎖。
4、風筒必須接至鑽進地點,並保證足夠的風量,保證巷道的正常通風。鑽進時,必須有專職瓦檢員檢查瓦斯,保證施工地點及鑽進過程中瓦斯濃度不得大於1.0%,否則停止作業,採取措施處理,正常後方可正常作業。
5、鑽進時,班組長必須攜帶攜帶型瓦斯報警儀,並懸掛在鑽機上方,加強對瓦斯的檢查,嚴禁瓦斯超限作業。
6、開鑽後,要做好鑽孔施工記錄,施工記錄包括深度、岩性、見煤位置、煤層厚度、見水深度、水量、瓦斯湧出量等,並填好記錄。
7、鑽進時,要先通水,待鑽孔中返水後,再進行開鑽,嚴禁干孔。鑽孔當班一次不能施工結束,必須將鑽桿全部退出,防止卡鑽。
8、鑽探過程中發現孔內顯著變軟,或有水沿鑽桿流出時,應立即停鑽檢查。孔內壓力很大時,應馬上將鑽桿固定,嚴禁移動及起拔鑽桿。鑽機後面嚴禁站人,以免鑽桿傷人。
9、一個鑽孔施工結束,無水湧出時,必須用黃泥將眼口封堵,防止瓦斯湧出造成瓦斯積聚或超限。
10、探水孔深度不到5m即穿透積水區時,所有受水威脅地區人員全部撤出,並匯報礦調度室,等待指示後行動。
11、出現透水預兆時,必須立即撤出受水威脅地區人員,並向上匯報,採取措施處理。
四、放水注意事項
1、放水時要有專人監視觀察水情,並攜帶報警儀,當出現有毒有害氣體超限時,必須立即採取措施處理,並向礦調度室匯報。
2、放水人員填寫好放水記錄,記錄內容有水量大小、水量變化、水量變化時間、有毒有害氣體情況、水色的變化、本班抽水情況以及其他異常情況,並認真進行交接班,出班後填寫記錄,並向值班人員匯報,便於礦領導分析水量情況。
3、放水過程中,出現鑽孔堵水、水量變小等情況時,及時採取措施,將鑽孔疏通,保證出水正常,採取措施後,水仍然變小或不出水,重新鑽孔進行放水,直至水流不出為止。
4、放水過程中,遇緊急情況,馬上發出警報,撤出受水威脅地點人員。
5、瓦斯檢查作業人員加強瓦斯檢查,瓦斯超限時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㈥ 實驗室超純水設備,技術要求是什麼
1.產水水質高而具有較佳的穩定度高。
2.連續版不間斷制水,不因再權生而停機
3.模塊化生產,並可實現全自動控制
4.不須酸鹼再生,無污水排放
5.無酸鹼再生設備和化學葯品儲運。
6.設備結構緊湊,佔地面積小
7.運行費用及維修成本低
8.運行操作簡單,勞動強度低
9.採用全自動控制,系統運行時可設定自動反洗、再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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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探放水是否應取得資質
探放水工是特殊作業人員,需要取的作業資格證。至於隊伍,防治水規定有要求:
第五條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按照本單位的水害情況,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
㈧ 煤礦探放水前應當檢查工作有那些
先檢查自己的穿戴,是否合乎安全要求?還要檢查一些設備是否正常。還要向領導報告。
㈨ 探放水管理制度
1.每一受水害威脅的地點都要制定相應的「探、放、堵、截、排」綜合防水措施,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後掘」的原則。
2.受水害威脅的礦井必須配備有效的探放水設備。培訓探放水設備操作人員
3.本轄區內有水災威脅地點,要合理設計各類防水煤柱。
4.礦井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面檢查工作。
5.礦井必須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設備、防洪搶險物資。
6.礦井必須收集礦井水文地質資料建立相關檔案。
7.礦井應組織水文地質調查工作。查明礦區內報廢小井充水情況與礦區開采關系,查明地表水體、含水層與隔水層、小井老窖、各類導水構造等對礦井影響情況,並制定措施。
8.礦井應進行水文地質觀測工作,建立觀測台帳。
9.水文地質條件復雜的礦井、水文情況不清的礦井,要進行補充水文地質勘探工作,並按地質規程要求報批工程設計。
10.採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頂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斷層水、沖積層水、鑽孔水等,每一礦井必須根據該礦井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探、放水措施,報有關部門批准。
11.凡在煤層露頭風化帶,含水、導水、與富水層相接觸的斷層,礦井水淹區,受保護的地表水體、井田技術邊界等地段必須留設防水煤柱,各類防水煤柱必須經有資質單位進行設計、計算,確定尺寸大小和留設方法。報有關部門批准。
12.礦井要建立水害預報上報制度。
13.如本制度與上級規定相抵觸,按上級規定執行。
㈩ 煤礦探放水作業答案
主斜井在排水過程中中部車場兩處牆側出現滲水,由於上部有2#煤采區,又無法判斷空區內是否有積水,根據「有疑必探」的原則結合能源公司要求,於8月14日組織人員開始鑽探工作,由於管理不到位,出現一下問題:
(1)探放水未按照設計要求按設瓦籠和凝固套管。
(2)探水人員從皮帶掘進對里抽調人員,不是專業培訓人員,不懂得岩性描述和現場記錄不完善。
(3)缺少地質技術人員未進行現場指導,防治水科現有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現場實際鑽探情況掌握不清。
2、根據能源公司相關部門檢查要求,我公司計劃如下:
(1)、首先提高認識,堅持執行「有疑必探」主斜井必須進行探放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