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機器設備轉讓協議怎麼寫
設備轉讓合同
受讓方: (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轉讓方: (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和控制的機器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乙方轉讓給甲方的設備包括顯示器生產設備,注塑生產設備,供電設備,運輸設備及其它設備,具體詳見(設備明細表),設備原值 元,經雙方約定價格為 元.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支付人民幣 萬元,其餘價款在 年度以後按季度支付,其中 年度內每季度支付 元, 年度以後每季度支付 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
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 萬後 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
乙方將為正常使用本協議項下的設備而形成的專利技術或非專利技術(包括管理訣竅或技術訣竅).
第五條 陳述保證承諾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甲方具有受讓設備轉讓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甲方受讓乙方的設備,已按公司章程規定召開股東會並作出同意受讓決議;
4,甲方對乙方轉讓的設備作了充分了解,並同意在該狀況下受讓;
5,甲方保證有能力支付全部轉讓價款,並執行本協議規定的甲方義務;
6,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用於在設備地設立新公司;
7,甲方保證受讓乙方設備後用於在珠海市的開展生產經營,由其自行承擔.
8,甲方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活動.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承諾:
1,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法律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具有轉讓設備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乙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資產狀況(包括設備的外觀,性能,操作及維修方法,重大瑕疵等)向甲方作充分的陳述,說明,沒有其他保留;
4,乙方為設備而引起的債權債務,獨立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5,乙方充分了解甲方受讓甲方的資產,是為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生產之用,為此,乙方交付轉讓設備的同時,保留生產廠的現狀,為甲方收購資產並以該資產設立新公司,開展計算機顯示器業務須辦理的各項政府主要部門的登記注冊,審批手續等提供便利,並給予積極的協助.
第六條 交接驗收
在 年 月 日至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該清單經雙方代表簽字確認後方為有效.
第七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變更海關監管對象及撤銷監管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後,未依期交付資產,按未依期部分的資產價值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 天內不交付資產,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回已收乙方款項,並按轉讓價款總額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3,乙方交付資產中,屬海關監管部分,如因乙方的過錯,造成海關的處罰,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該部分設備的價值,按發票價扣除折舊由乙方返還相應價款給甲方;
4,甲方在本協議生效後,未能按約定支付首期轉讓款人民幣 萬元,按每天 支付違約金給乙方,逾期 天,視乙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甲方應按本協議轉讓價款總額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5,乙方逾期支付餘下轉讓金,按逾期支付轉讓金價款每日 支付違約金給甲方,甲方並有權依法行使抵押權.
第九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下列情況:
①宣布或未宣布的戰爭,戰爭狀態,封鎖,禁運,政府法令或其他政府行為;
②火災,水災,台風,颶風,海嘯,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它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
③合同雙方認同的其它不可抗力事件.
2,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將不視為違約,但應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如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任何一方均有權解除合同.
3,遇有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在合理期限內將該不可抗力事件的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另一方,並在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其提交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報告.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對因無法履行或遲延履行義務而使對方蒙受的任何損害以及增加的費用和損失承擔責任.
主張不可抗力的合同一方應採取適當方法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在合理期限內設法恢復履行因不可抗力而受影響的合同義務.
第十條 保密
合同任何一方應將本合同及與訂立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細節,雙方之間的相互聯系及提供的文件作為秘密資料對待.
除系本次設備轉讓需要之目的外,其餘未經另一方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本合同雙方之外的任何一方泄露,但為了本合同的目的而向有關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監管機構披露有關本合同資料則不受此限制.
第十一條 通知
1,因本合同而致締約雙方相互之間所必須之正式聯系,通知與信息傳遞等事宜,均須以書面方式知會對方.
緊急情況下,通知方可先以口頭形式通知被通知方,並在合理期限內向其發出書面通知.
2,本合同確定的書面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件,數據電文,包括電報,電傳,傳真和電子郵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形式.
3,各項書面通知應送達對方下列地址:
①甲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②乙方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人:
電話:
傳真:
電子信箱:
4,合同任一方變更其地址或電子信箱,應在新地址(電子信箱)啟用 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合同另一方.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與修改
本合同的修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只能採取書面形式,並由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
第十四條 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1,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在廣東省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2,爭議解決期間,合同雙方應繼續履行除爭議事項之外的本合同其它各項約定.
第十六條 其它事項
1,本協議以中文製作,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設備明細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協議各方: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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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銷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同標的
1.1 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設備(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用於_________項目。將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設備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 乙方負責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 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准。
第二條 價格
2.1 合同設備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 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第三條 付款條款
合同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 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 交貨款:在合同設備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 驗收款:在合同設備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 合同設備的交貨
4.1 所有合同設備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設備的周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4.2 乙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第五條 合同設備的檢驗
5.1 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設備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 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 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設備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設備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 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盡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第六條 保證與賠償
6.1 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6.2 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 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設備後,應盡快將更換設備自費運至甲方。
6.4 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 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 不可抗力
7.1 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台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 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 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 仲裁條款
8.1 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 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3 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8.4 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條 保密條款
9.1 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秘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9.2 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秘密信息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秘密信息的所有權。
9.3 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於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於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復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編纂、透露給第三方。
9.4 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秘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 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 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 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 其他
11.1 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 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 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甲方
乙方
附件
附件一 合同設備清單及價格(略)
附件二 原廠商提供的主要設備保修期(略)
3. 設備銷售合同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第一條合同標的
1.1甲方同意同乙方購買,且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_________設備(以下簡稱合同設備)用於_________項目。將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內容詳見合同附件一(附件一中在列出設備外稱的同時也請列出分項價格)
1.2乙方負責合同設備的安裝、調試工作,由甲方提供必要配合。
1.3雙方同意附件中各項條款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與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為准。
第二條價格
2.1合同設備的價格(以下稱為:合同總價)為:_________,價格清單詳見附件一。
2.2上述合同總價是固定的。
第三條付款條款
合同第二條中確定的合同總價由甲方向乙方以如下方式支付:
3.1預付款:在本合同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同時提供甲方同等金額的資金往來發票。
3.2交貨款:在合同設備交貨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3.3驗收款:在合同設備驗收後5個工作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合同總價_________%的款項,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四條合同設備的交貨
4.1所有合同設備應在合同正式生效後_________周內,(此周應為最晚交貨設備的周期),由乙方負責運至交貨地點。交貨地點為_________機場。貨物的導有權及風險在賣方將貨物交至承運人後轉移至買方。
4.2乙方應於交貨日14日之前,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內容包括合同號、合同設備的名稱、數量、估計總重量與總體積,以及預計交貨日期。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後,應盡快向乙方確認交貨地點與交貨日期。
第五條合同設備的檢驗
5.1合同設備的開箱檢驗應在設備運至交貨地點後_________日內在進行。雙方應指派代表參加檢驗。
5.2設備開箱檢驗合格後,雙方簽署驗貨合格證書。
5.3如雙方認可的合同設備的小缺陷,並不影響設備性能,雙方仍然簽署驗貨合格證書,但乙方應立即採取措施修復缺陷。
5.4如果在聯合開箱檢驗中發現貨物有任何缺陷,缺陷或與合同規定不符,雙方代表將簽署一份詳細報告,該報告將作為甲方要求乙方進行更換,修理或補充發貨的有效證據。如果確認為乙方責任,乙方應自費取得補充或替換設備。如果確認為甲方責任,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後盡快向甲方補充或替換設備。
第六條保證與賠償
6.1乙方保證其向甲方提供的合同設備是全新並未使用過的。
6.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設備的免費保修期與原廠商提供的保修相同,詳見附件。
6.3保修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運於至指定地點(費用由買方負擔)的有缺陷設備後,應盡快將更換設備自費運至甲方。
6.4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合同第四條的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以如下方式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從遲交貨第三周起每周按遲交貨物總價的0.5%(百分之零點五)計,不足一周的時間計為一周。上述賠償總額不超過合同總價的5%(百分之五)。上述賠償不能解除乙方交貨的責任。賠償金的支付將被認為已足額補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因遲交貨甲方可能向乙方提出的間接損失)。
6.5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第四條規定的內容按時支付合同款。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滯納金支付方式為:從規定的付款日次日起,按應付未付合同款額以每日0.5‰(萬分之零點五)計算滯納金,滯納金總額不超過本合同總額的5%。
6.6如果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合同執行延遲,則交貨周期相應順延。
第七條不可抗力
7.1如果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為不可抗力,如:戰爭、火災、台風、洪水、地震或其他雙方共計為不屬於不可抗力的原因而被迫停止或推遲合同的執行,則合同執行相應延遲,延遲的時間等於不可抗力發生作用的時間。
7.2受影響的一方應將不可抗力的發生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
7.3受影響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終止或被排除後盡快通過電報、電傳或傳真通知另一方,並通過航空掛號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已終結或排除。
第八條仲裁條款
8.1所有與合同及合同執行有關的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果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則將該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8.2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構申請改變仲裁裁定。
8.3仲裁費用由敗方承擔。
8.4仲裁進行過程中,雙方將繼續執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第九條保密條款
9.1雙方同意,在任何時候,不論是合同有效期內還是合同終止以後,對另一方提供的技術文件以及事務、業務或操作方法(下稱秘密信息)實行嚴格保密。
9.2一方保證,其依本合同所知悉的秘密信息只用於本合同的目的,不用於其他任何目的或向任何第三方(包括單位、個人,也包括乙方的關聯企業如子公司、參股公司、母公司等)披露。一方承認並同意,對方是秘密信息的獨家擁有有者,將不直接、間接侵犯或損害對方對秘密信息的所有權。
9.3一方應只在下述情況下,方可使用秘密信息:
(1)出於評佑、論證將承擔工作的需要;
(2)出於履行本合同的需要。
(3)不論如何,秘密信息均不得以任何方式用於對對方不利、有損或相競爭的目的。秘密信息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被復制、全部或部分與其他信息編纂、透露給第三方。
9.4一方除經按本合同許可外,不得傳播、透露秘密信息的全部或部分。秘密信息可向本方的代表和需獲悉秘密信息以輔助本方履行其義務的員工披露。一方保證,在上述本方代表和員工知悉秘密信息之前,向其提示秘密信息的機密性與專有性,並保證上述代表與員工同意接受本協議條款的約整,根據此項保證,一方將向對方賠償因上述代表、員工違約披露、使用秘密信息造成的一切損失、費用(包括律師費)與其他支出。
9.5本條款構成獨立的保密協議,本條款的約定的對雙方的義務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本條款的效力於全部秘密信息的秘密性全部喪失時終止。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解除和終止
10.1本合同簽約雙方授權代表簽字、蓋條日期,即本合同的生效日期。
10.2如果發生以下情況,可以視為合同解除或終止:
(1)一方進入解體或倒閉階段;
(2)一方被判為破產或其它原因致使資不抵債;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雙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機構的裁決,合同解除或終止。
第十一條其他
11.1本合同壹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列出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對本合同條款的任何修改、變更或增減,須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文件,成為本合同的補充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任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公開透露合同內容,除非事先徵得對方的同意。但是,如需將合同提交政府有關部門批准則不需對方事先同意。
11.4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1.5本合同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合同設備清單及價格(略)
附件二原廠商提供的主要設備保修期(略)
4. 請能幫我解答以下的設備買賣合同案例
同意法保寶團的1245,不同意3,原因是由於乙的違約行為「嚴重影響了其正常生產,並因此遭受了50萬元的經濟損失」,損失的數額過分高於約定的違約金時,可以要求增加,原因見合同法第1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