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煤礦探水隊一般隱患有哪些
⑴加強鑽場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欄板。⑵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孔位於巷道低窪點時,必須配備與探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⑶在打鑽地點或附近安設專用電話。⑷測量和防探水人員必須親臨現場,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的位置、方位、角度、深度以及鑽孔數目。
Ⅱ !!急求有關於水資源短缺的資料及數據
振惜水 節約水 保護水
--寫在6.5世界環境日
1972年6月5日~16日,聯合國在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召開了人類環境會議。這是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在全世界范圍內研究保護人類環境的會議。這次會議提出了響遍世界的環境保護口號:只有一個地球!會議形成並公布了著名的《聯合國人類環境會議宣言》(Declaration of 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Human Environment),簡稱《人類環境宣言》)和具有109條建議的保護全球環境的"行動計劃",呼籲各國政府和人民為維護和改善人類環境,造福全體人民,造福子孫後代而共同努力。從1972年開始,每年的6月5日為"世界環境日"。
2003年世界環境日主題"水--二十億人生命之所系"。這一主題旨在號召每個人行動起來,共同保護地球上最珍貴的生存資源--水。根據聯合國在今年3月16日"第三屆水資源論壇大會"召開之前發表的最新報告(《世界水資源開發報告》)對180個國家和地區的水資源豐富狀況做出排名,中國以平均每人每年擁有近2260立方米用水統計數字排在第128位。按正常需要和不超采地下水,我國年缺水總量約為300~400億立方米。每年農田受旱面積700~2000萬公頃。全國669座城市中有400座供水不足,110座嚴重缺水。與此同時,水污染使水資源短缺問題變得更為突出,全國因污染不能飲用的地表水占監測水體的40%,流經城市的河段78%失去飲用水源價值。即使在南方城市,因污染導致的缺水量也占這些城市總缺水量的60%以上。合理利用水資源、切實保護水環境意義重大。
面對如此嚴峻的形式,珍惜水、節約水、保護水刻不容緩。在國家要以完備的管理體制、運行機制和法律體系為保障,促進政府、用水單位和公眾的共同參與,通過法律、行政、經濟、技術和工程等措施,結合社會經濟結構的調整,實現全社會在生產和消費用水上的高效合理,保持區域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在水資源管理部門要結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建立基於水功能區達標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體系,對原有污染源排污量進行等量削減;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生活污染治理設施建設的速度,各司其職、團結合作、共同保護和管理水資源;在用水單位,要盡快實施清潔生產,切實保證"三同時"的貫徹落實,對廢污水作到依法按標准排放,並積極探索和運用削減廢污水排放量的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作為公民要在生活和生產過程中貫穿對水資源的節約和保護意識,從一點一滴做起、從自我做起,以實際行動節約和保護有限的水資源。
願我們通過今年的"世界環境日"主題,成為推動可持續發展和公平發展的積極行動者,使我們的祖國擁有一個安全而繁榮的未來。
人類對環境的保護歸根結底是基於保護地球上日益枯竭的資源,保護人類生存發展的最起碼條件——保護水資源首當其沖。下面筆者就現代生產和生活中如何保護水資源談一些粗淺的認識。
首先,要樹立惜水意識,開展水資源警示教育。長期以來,大多數人們普遍認為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聚寶盆」,使用中揮霍浪費,不知道自覺珍[被屏蔽廣告]惜。其實,地球上水資源並不是用之不盡的,尤其是我國的人均水資源量並不豐富,地區分布也不均勻,而且年內變化莫測,年際差別很大,再加上污染嚴重,造成水資源更加緊缺的狀況,黃河水多處多次斷流就是生動體現。國家啟動「引黃工程」、「南水北調」等水資源利用課題,目的是解決部分地區水資源短缺問題,但更應引起我們深思:黃河水枯竭時到哪裡「引黃」?南方水污染了如何「北調」?所以說,人們一定要建立起水資源危機意識,把節約水資源作為我們自覺的行為准則,採取多種形式進行水資源警示教育。
其次,必須合理開發水資源,避免水資源破壞。水資源的開發包括地表水資源開發和地下水資源開發。水資源屬於國家所用,因此,生產和生活用水的開發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的有關規定,作到全面規劃,統籌兼顧。在開采地下水的時候,由於各含水層的水質差異較大,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對揭露和穿透水層的勘探工程,必須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做好分層止水和封孔工作,有效防止水資源污染,保證水體自身持續發展。
現代水利工程,如防洪、發電、航運、灌溉、養殖供水等在發揮一種或多種經濟效益的同時,對工程所在地、上下游、河口乃至整個流域的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都會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也可能造成一定范圍內水資源破壞,因此,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許多國家對水利工程進行環境評價。我國要求在水利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即進行環境評價,大型工程和一般中型工程要編寫環境影響報告,對環境影響較小的中型工程和小型工程要編寫環境影響評價表。另外,一些采礦行業對水資源的破壞不容忽視,如煤炭開采中每采一噸煤要排漏0.88立方米水,按我省年採煤3億噸計算,每年僅因採煤損失地下水資源高達2.5億立方米,並對地下水體地質構造造成極大的破壞。又如,無限度的亂砍亂伐,造成植被嚴重破壞,對水土保濕及水資源的地表埋藏也會造成一定的影響。
第三,提高水資源利用率,減少水資源浪費。有效節水的關鍵在於利用「中水」,實現水資源重復利用。如果中水利用能在全社會范圍內通行,不僅能帶來可觀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又能令社會形成一種珍惜水資源的良好風氣。目前,許多大中型企業已經開發利用中水,如霍州煤電集團各個礦井都利用中水返回井下灑水和地面沖廁,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另外,利用經濟杠桿調節水資源的有效利用。由於水管理不到位,很多地方有長流水現象發生,而有些地方會「捧碗祈天」,因此,必須安裝有效的水計量裝置,執行多用水多計費的原則,達到節約用水的目的。城市用水定額管理是國際上通行的辦法,它是在科學核定用水量的前提下,堅持分類對待的原則,市民生活用水、工商企業用水、機關事業團體用水實行不同的水價,定額內平價,超額部分適當加價,以培養公民節約用水的習慣。
在節約用水資源的同時應避免無效浪費。北方的冬季,水管很容易凍裂,造成嚴重的漏水,應特別注意預防和檢查;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為了緩解水資源緊張的情況,除了大力抓好節約和保護水資源工作外,跨流域調水已經成為我國北方城市的必然選擇,跨流域調水必然帶來水資源供需關系的變化,所以水權交易必在實行;由於我國一直實行「福利水」制度,水沒有被當作一種經濟商品對待,所以,在水資源的配製上,市場機制通常被管制方法所替代,當前應當轉變觀念,認識到水資源的自然屬性和商品屬性,遵循自然規律和價值規律,確實把水作為一種商品,合理應用市場機制配置水資源,減少資源浪費。
第四、進行水資源污染防治,實現水資源綜合利用。水體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和地下水污染兩部分,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工業廢水、工業垃圾、工業廢氣、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都能通過不同滲透方式造成水資源的污染,長期以來,由於工業生產污水直接外排而引起的環境事件屢見不鮮,它給人類生產、生活帶來極壞影響,因此,應當對生產、生活污水進行有效防治。在城市可採取集中污水處理的途徑;工業企業必須執行環保「三同時」制度;生產污水據其性質不同採用相應的污水處理措施。總之,我們必須堅決執行水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制度,必須堅持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嚴格執行環保一票否決制度,促進企業污水治理工作開展,最終實現水資源綜合利用。
水是地球生物賴以存在的物質基礎,水資源是維系地球生態環境可持續發展的首要條件,因此,保護水資源是人類最偉大、最神聖的天職。
滿臉滄桑的老人面對濁臭的涑水河悲憤交加。作為汾河的支流,涑水河原本也很清澈,沒有它,就不會有山西運城今日的繁華。可如今,涑水河卻令人蒙羞———沉默的老人端著的不僅僅是一瓢污水,更是涑水河如泣如訴的呼救。
天真無邪的孩子指著暗渠中被偷偷排出的污水對大人說,因為有了它,井水不能喝了,洗頭還要掉頭發。這個年幼的孩子,小腦袋居然禿了頂。 掛滿枝頭的不是青翠欲滴的綠葉,不是累累的碩果,而是千萬只迎風飄揚、花花綠綠的塑料袋。它看上去是那樣洋洋得意,正是人類的劣跡成就了它們的張狂。
辛辛苦苦養的一池魚,一股污水傾瀉進來,最終只剩下養殖者的一聲嘆息和一池死魚。
濃煙滾滾的工廠、被沙塵掩埋了的村莊、被人類驅趕得流離失所的天上地下的生靈……《生命之歌———中國環境警示教育大型攝影展》今天在中國革命軍事博物館拉開帷幕。作為千瘡百孔的大自然的代言人,100多幅觸目驚心的照片在向人類吶喊。
攝影展是對中華環保世紀行活動開展10年後的一個全景式回顧,照片大多出自中華環保世紀行記者近年來的作品。過去的3650個日日夜夜,幾百位記者風雨兼程、辛勤耕耘,憑借著他們的職業敏感和強烈的責任心,用自己的鏡頭和筆,忠實地記錄了華夏大地生態環境變遷的歷史。
一幅幅揪動人心的照片在警示,地球,這個人類的家園,已經被人類自己毀得支離破碎。醒來吧!那些還在執迷不悟的破壞者。
展覽分為淮河吶喊、黃河歌謠、長江詠嘆、綠色變奏、藍色行板、金色合奏、希望所在等章節。
朝母親河走去,看見的是水塘龜裂,土地乾涸:沿黃用水已超過黃河水資源的承載能力,缺水嚴重。1972年至1998年,黃河有21年下游出現斷流,主河槽淤積加重。黃河下游的「地上懸河」越發危如累卵。
朝母親河走去,看見的是黑水肆虐流進母親河的動脈:近年來,黃河流域「十五小」污染企業發展迅猛,每年排入黃河干支流的污水量達42億立方米,污水日趨嚴重,很多河段流淌著的只是污水。
長江也是悲歌一曲。一片片一望無垠的黃沙地在哭泣痛訴:長江源的綠色在萎縮。據統計,長江源頭區草場退化達2.5萬多平方公里。由於受鼠害影響,10%已淪為「黑土灘」型次生裸地。人為的活動也加劇著草場的退化。據衛星遙感測定,青海省草場面積正以每年200萬畝的速度退化,而青海省草場載畜量卻以每年3%的速度增長。
許多參觀者被這幅照片震動了:數不清的藏羚羊的頭顱被堆在一起!
藏羚羊被稱為「高原精靈」,生活在「世界第三極」———青藏高原可可西里無人區,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50年前,在可可西里生活的藏羚羊有近百萬頭,當人們發現了它驚人的經濟價值(在國際市場上,一條藏羚羊羊絨披肩標價1.1萬美元,最高價甚至可以賣到4萬美元)後,幾十年間,藏羚羊竟瀕臨滅絕,現在僅剩下5萬只。據說,在盜獵最猖狂的1990年至1998年間,每年就有兩萬只藏羚羊倒在盜獵者的槍口下。為了羊絨披肩的高額利潤,至今仍有盜獵者鋌而走險。
在雲南迪慶天寶山上,有一大片林木被伐光的山地,一棵棵齊腰高、已經發黑的樹樁如同一塊塊墓碑,默默地立在青翠的草甸上。
那裡原本是一片保存完好的原始森林。雖然在上個世紀末大規模的砍伐已被制止,但經過20多年肆無忌憚的砍伐,迪慶到底毀掉了多少原始森林,又有誰能說清楚?
海河、遼河、淮河、黃河、松花江、長江和珠江7大江河水系,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
我國有三分之一的城市空氣質量超過三級標准。酸雨、沙塵暴盤旋在我們周圍揮之不去。
萬裏海疆形勢也不容樂觀,赤潮年年如期而至。在美麗的渤海灣,濁流迸濺,海面上漂浮的油污像一柄黑色火炬要燒毀海洋里的生命。
生態破壞愈演愈烈,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湖泊萎縮、生物多樣性銳減,生態環境已經脆弱得不堪一擊。
年近古稀的曲格平是中國環境保護最早的吶喊者之一。老人在每一幅照片前都駐足觀看。他動情地說:「中國的生態環境保護依然任重道遠,社會大眾趕快行動起來吧!
水——20億人生命的源泉;水——世間萬物生存的希望;水——人類最渴望的目標。然而,這樣可貴、神聖的生命之水,卻因為人類的自私,人類的貪婪,在人類的摧殘下,毀壞了一切。
慢慢的,慢慢的,世界上缺水的國家,缺水的省、市、自治區越來越多。目前,世界上就有335000000人沒有足夠的水。隨著科學事業的逐漸發展,廠房高樓的逐漸增多,水短缺問題越來越嚴重。隨著人類的破壞,原來的那個蔚藍色的「水晶球」已經不再明澈,不再蔚藍了,即將乾枯。
雖然地球71%表面覆蓋的是水,但是其實淡水資源只佔了地球總水量的2%左右,而可被人類利用的淡水總量只佔地球上總水量的十萬分之三,占淡水總蓄量的0.34%。由此可見,地球上可被利用的水並沒有人類想像的那麼多,如果讓它們繼續遭到人類的摧殘,早晚有一天,它會消失的。因此,我們應該保護水資源,為保護水資源盡到自己的一份力。
雖然我還是一個12歲的小學生,但我要用我手中的那支神聖的筆,呼籲大家保護水資源。
水的自述
我是水,純凈的、美麗的、清雅的、高尚的水,我從雪地來,我從山中來,慢慢地、緩緩地,穿透高山,跨過平原,匯入大海。
我是水,晶瑩的雪,是我的前身,甜甜的雨,是我的兄弟,苦澀的淚,是我的姐妹。我的足跡遍布地球,我的臂膀愛撫著每個角落。
只因為有了我,生命才會如此完美;只因為有了我,世間萬物才如此完善。我不但是田地豐厚的「營養品」,是農作物的「增長劑」,更是人類必有的東西。淘米洗菜需要我,洗衣灌溉需要我,人們渴時喝的是我,臟時洗的是我,急時用的是我,但是不斷破壞的也是我。
我給人類帶來了幸福,可人類為什麼這樣對我?我默默地,無私地哺育著大地。我在山的腰間潺潺流動,在草原的中間快樂奔騰,在大海的懷抱中洶涌澎湃。我是善良的、忠誠的。我把一切都奉獻給人類,面對人類的冷漠無情,我會不由自主地發怒,泛濫成災,能夠主宰萬物的是人物,可破壞生態環境,也是人類當今中國正面臨著兩大問題:一是資源問題,二是環境問題,其中資源問題中,中國人均水資源佔有量是世界人均佔有量的一半。環境問題中,我的污染程度更是不言而喻了,我受到「侵犯」,就會影響水生物和家作物的生長,增加疾病疾病的傳播,危害人體的健康。因此,保護環境是刻不容緩的事實,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是加快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必然捷徑。人類只有一個家園,請愛護這個唯一的搖籃。
因此,我希望得到人類的珍惜,更希望得到人類的保護。請停手吧,不要再折騰我了!
青山綠水今何在?
幕幕往事,還是易如反掌地時時浮現。
記憶中的家鄉的水,很美!平淌靜如畫,與青山相互照應,所以青如山之綠;有的會成溪,隨處可見。那便是家鄉的水。
當你伸出手輕撫它時,它便從手指間滑過,柔柔的,清涼可人。在我第一次到那的時候,天天到那兒去用那水洗臉。那時正是炎夏,我便和爸爸在裡面游泳。「撲咚!」一聲跳進水裡,頓時洗去了所有的疲憊,清涼遍布全身,猶如在人間天堂一般。
又一次,在五年之後,我和爸爸、奶奶再次來到了這里。一到河邊,就被眼前的一切驚呆了。我竟難以相信這就是我深深難忘的家鄉水。
還有湖南著名的湘江也是
聽父母說,以前,湘江水特別明澈,一到炎夏就有很多人來游泳。人們親切的稱它為「綠色之河」。
然而現在,古老的湘江已經被吞噬了,只見河面上浮滿了塑料、葯瓶、白色污染……發出令人惡心的臭味。享有「綠色之河」之稱的湘江已成為了一條「死河」。
忽然,我明白了,今日的人們一味的追求發展,而忽視了保護環境,保護水資源的重要性。
整條河上回響起河水的嘆息聲:「人們摧殘了我的軀體!」
唉!青山綠水今何在?
如果失去水……
人們啊人們!
如果失去了水,你喝什麼?用什麼來灌溉每一寸土地,用什麼來滋潤每一株小草?如果沒有如此美麗的水,又哪來蘇軾的千古佳句「水光瀲灧晴方好」?如果沒有水,世間萬物又何在?
當我們面對這樣的水時,您還會歌頌它的美麗,感嘆它的生機嗎?面對擺在眼前的事實,難道還不足以給人們敲響水之患的警鍾,敲醒人們的覺悟嗎?
俗話說:「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人們,難道真的要讓最後一滴水成為人類傷心欲絕、悔恨覺悟的眼淚嗎?請不要失去了後才懂得它的珍貴,到那時候恐怕後悔也沒用了。
請珍惜每一滴水吧!不要再對其進行糟踏了。就把這當作給水的報答吧!
Ⅲ 煤礦員工合理化建議煤礦探放水隊合理化建議
摘要 煤礦員工合理化建議近日一組由廢舊草地自動澆灌噴水器改裝的「防塵器」 在花園煤礦綜采二區巷道內亮相這種「空氣清新器」的投入使用不僅極大降低了防塵人員的工作量而且霧化水汽增加了空氣濕度大大降低了巷道粉塵濃度備受一線職工的贊;在採煤工作面入口處由鋼絲繩和滑輪製作的道軌「扳道器」的出現不僅提高了矸石充填工作效率而且消除了以往直接手工換道的安全隱患
Ⅳ 煤礦探放水規定
礦井探放水制度內容如下:
一、必須堅持「有疑必探,先探後掘」的探放水原則。在有水害威脅的區域進行採掘工作,都要堅持超前鑽探。
二、礦井進行新采區開拓或掘進新工作面時,必須提前論證是否需要進行探放水,對需要進行探放水的要進行探放水設計。探放水設計要符合相關的要求,並經研究批准後方可進行施工。
三、探放水工作要嚴格按設計進行施工。對發現的新問題重新制定措施,並經全體審批人員重新審核,方可執行。
四、探放水前,所有參加人員必須熟知必要的安全措施和避災路線。一旦發現異常,迅速按避災路線撤出。
五、探水設備在進行探放水時,必須進行檢修,以確保其完好。所有必要的設備必須准備齊全。
六、瓦檢人員在開始進行探放水作業時,必須檢查該處的有害氣體,不超限時,方可進行作業。並在探放水時隨時進行檢查。
七、探放水時,所有可能受水害危脅的人員必須撤出。
Ⅳ 探放水作業優先制度
探放水作業優先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礦井防治水工作,夯實防治水管理基礎,結合山西省煤炭工業局下發的晉煤行發[2011]410號文件精神要求,結合我礦生產管理現狀和重並重組整合後生產礦井水害防治工作出現的情況、問題、變化,進一步強化我礦防治水工作,對探放水工作優先進行作業,特製定本制度。
1、以礦長和煤礦企業負責人為防治水第一負責人,總工程師負責防治水技術管理工作,協助礦長負責本公司防治水工作決策、指揮和組織落實工作。
2、以防治水副總工程師為組長,防治水科科長為副組長對防治水設計編制、實施和業務保安工作,同時制定本礦區域防治水工作規劃和本年度防治水計劃,對相應水害型制定的規劃和措施。
3、以防治水技術員積極編制礦井地質報告、水文地質類型信息,建立台賬檔案,採取地面調查、核查礦井資料,對重組整合的小煤礦採掘情況,進行走訪老工人及當地群眾、井上下物探、地面鑽探驗證方法,確實查清原有小煤礦開采情況,真實掌握礦區水害地點標高、采空區范圍和積水量、巷道布置等情況,特別是可能越層越界開採的范圍,做到採掘前水害預防措施到位。
4、加強我礦防治水工作培訓工作。所有參與煤礦防治水工作的管理部門監管人員、後勤管理人員和探放水工作人員都必須加強培訓,未培訓合格的不得上崗。
5、建立健全防治水管理制度,各類人員防治水安全責任制、防治水管理運行制度、防治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制度。
6、嚴格執行井下探放水規定。建立滿足生產銜接需要的專業化探放水隊伍,配齊配足探放水設備。
7、建立注漿專業隊伍,負責注漿堵水工作。
8、對受水害威脅的區域,要及時按規定編制探放水設計,嚴格按設計進行探放水。必須嚴格執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後掘、先探後采」。
9、要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和《防治水規定》有關要求留設防隔水煤柱,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柱中進行採掘活動。
10、井下探放水必須使用專業探放水鑽機,推廣探水距離200米以上的探水鑽,嚴禁使用煤電鑽探放水。
11、在防治水工作中要科學分析水壓大小,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治理措施,嚴格落實「有疑必停、有險和撤」 緊急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12、在每月初的生產計劃中首先安排探放水計劃。
13、所有採掘活動必須在已經完成探放水工作並確認安全的情況下進行。
14、採掘隊進入之前必須履行探放水安全確認簽字移交手續。
15、在開拓、掘進、回採封閉等設計編制及實施中,要有防治水機構的審查意見,以達到優先介入、優先施工的目的。
Ⅵ 煤礦探放水設備管理制度
才怪
Ⅶ 煤礦井下探水隊怎麼樣幹活危險嗎工資怎麼樣
我可以理解成是職業前景吧。
因為沒有分,所以我就簡單的說幾句吧。
在煤礦做探水工作,危險性比較大。因為現在井下的探水工作,多是用探水鑽來完成,所以LZ可以想像,你拿著電鑽在一個水壩上開眼的感覺。
不過,這得看具體的工作環境。如同地質條件復雜的話,探水隊所需要的就是專業人士,而且其中不發碩士、博士之類的人才。所以他們工資與工作危險程度都是非常的高。甚至在年薪方面超過一般的礦長。
但如果地質條件比較理想的話,探水隊幾乎上就是一個擺設。一般走後門進來的人才會被安排進探水隊,而且還是關系不怎麼樣才會安排進探水隊里。因為關系硬的話,一般會安排進選煤場,那裡的工資高,又沒有危險。
但不管怎麼樣說吧,探水隊一般都是跟著掘進隊走的,在工資方面,低不到那裡去。其實在煤礦做工,非常簡單。想當官的話,就在一線上做。採煤隊、掘進隊,只要在這兩隊混到安全管理人員,以後就有機會做安全礦長或者生產礦長。尤其是在事故處理能力方面,只要敢鑽進去,把死人弄出來,把活人抬上去,那你絕對是個人才,在煤礦絕對有發展前途。
不過,在最後我要奉勸LZ一聲,如果不是被生活逼的話,最好不要去下煤窯。因為在煤窯里,我們這些窯黑的命是最不值錢的。死在裡面,賠償20W,最多25W,拿出來連套房子都買不來,非常的不值錢!可如果LZ沒啥本事,又想給老婆孩子一個好生活的話,那就去下煤窯吧!掙得錢絕對比外去打工來的多,而且即便死在裡面,也能給老婆孩子換了一個未來回來。
Ⅷ 煤礦探放水作業答案
主斜井在排水過程中中部車場兩處牆側出現滲水,由於上部有2#煤采區,又無法判斷空區內是否有積水,根據「有疑必探」的原則結合能源公司要求,於8月14日組織人員開始鑽探工作,由於管理不到位,出現一下問題:
(1)探放水未按照設計要求按設瓦籠和凝固套管。
(2)探水人員從皮帶掘進對里抽調人員,不是專業培訓人員,不懂得岩性描述和現場記錄不完善。
(3)缺少地質技術人員未進行現場指導,防治水科現有人員責任心不強,對現場實際鑽探情況掌握不清。
2、根據能源公司相關部門檢查要求,我公司計劃如下:
(1)、首先提高認識,堅持執行「有疑必探」主斜井必須進行探放水。
Ⅸ 煤礦員工合理化建議煤礦探放水隊合理化建議
摘要 親您好,非常榮幸為您服務,合理化建議可以從本職工作的安全排查,環境保護,節能降耗,新式工具,自製工裝,人員健康(衣食住行),設備維護,工序調整,技術培訓這些方面考慮,很簡單的[握手]
Ⅹ 新版煤礦安全規程的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的決定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於修改《煤礦安全
規程》第二編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的決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決定對《煤礦安全規程》第二編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條款作如下修改:
一、第二百五十一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配備滿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專業技術人員,配齊專用探放水設備,建立專門的探放水作業隊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項制度,裝備必要的防治水搶險救災設備。」
二、第二百五十二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編制本單位的防治水中長期規劃(5-10年)和年度計劃,並認真組織實施。
「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對礦井水文地質類型進行劃分,定期收集、調查和核對相鄰煤礦和廢棄的老窯情況,並在井上、下工程對照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標出其井田位置、開采范圍、開采年限、積水情況。礦井應當建立水文地質觀測系統,加強水文地質動態觀測和水害預測分析工作。」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三款:「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礦井應當每月至少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及治理活動,其他礦井應當每季度至少開展1次水害隱患排查及治理活動。」
三、第二百五十四條修改為:「煤礦企業、礦井應當查清礦區及其附近地面河流水系的匯水、滲漏、疏水能力和有關水利工程等情況;了解當地水庫、水電站大壩、江河大堤、河道、河道中障礙物等情況;掌握當地歷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位資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統。」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煤礦企業、礦井應當建立災害性天氣預警和預防機制,加強與周邊相鄰礦井的信息溝通,發現礦井水害可能影響相鄰礦井時,立即向周邊相鄰礦井進行預警。」
四、第二百五十五條修改為:「礦井井口和工業場地內建築物的地面標高必須高於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在山區還必須避開可能發生泥石流、滑坡等地質災害危險的地段。
「礦井井口及工業場地內主要建築物的地面標高低於當地歷年最高洪水位的,應當修築堤壩、溝渠或者採取其他可靠防禦洪水的措施。不能採取可靠安全措施的,應當封閉填實該井口。」
五、第二百五十六條修改為:「當礦井井口附近或者開采塌陷波及區域的地表有水體時,必須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並遵守下列規定:
「(一)嚴禁開采和破壞煤層露頭的防隔水煤(岩)柱。
「(二)在地表容易積水的地點,修築泄水溝渠,或者建排洪站專門排水,杜絕積水滲入井下。
「(三)當礦井受到河流、山洪威脅時,修築堤壩和泄洪渠,有效防止洪水侵入。
「(四)對於排到地面的礦井水,妥善疏導,避免滲入井下。
「(五)對於漏水的溝渠(包括農田水利的灌溉溝渠)和河床,及時堵漏或者改道。地面裂縫和塌陷地點及時填塞。進行填塞工作時,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防止人員陷入塌陷坑內。
「(六)當有滑坡、泥石流等地質災害威脅煤礦安全時,及時撤出受威脅區域的人員,並採取防止滑坡、泥石流的措施。」
六、第二百五十七條修改為:「嚴禁將矸石、爐灰、垃圾等雜物堆放在山洪、河流可能沖刷到的地段,防止淤塞河道、溝渠。」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煤礦發現與礦井防治水有關系的河道中存在障礙物或者堤壩破損時,應當及時清理障礙物或者修復堤壩,並報告當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
七、第二百五十八條修改為:「使用中的鑽孔,應當安裝孔口蓋。報廢的鑽孔應當及時封孔,並將封孔資料和實施負責人的情況記錄在案、存檔備查。」
八、第二百五十九條修改為:「相鄰礦井的分界處,應當留防隔水煤(岩)柱。礦井以斷層分界的,應當在斷層兩側留有防隔水煤(岩)柱。
「防隔水煤(岩)柱的尺寸,應當根據相鄰礦井的地質構造、水文地質條件、煤層賦存條件、圍岩性質、開采方法以及岩層移動規律等因素,在礦井設計中確定。
「礦井防隔水煤(岩)柱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動,並通報相鄰礦井。嚴禁在各類防隔水煤(岩)柱中進行採掘活動。」
九、第二百六十條修改為:「在採掘工程平面圖和礦井充水性圖上必須標繪出井巷出水點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積水的井巷及采空區的積水范圍、底板標高和積水量等。在水淹區域應當標出探水線的位置。」
十、第二百六十一條修改為:「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後,應當有專業人員分工觀測井上積水情況、洪水情況、井下涌水量等有關水文變化情況以及礦區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岩溶塌陷等現象,並及時向礦調度室及有關負責人報告,並將上述情況記錄在案、存檔備查。」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情況危急時,礦調度室及有關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井下撤人,確保人員安全。」
十一、第二百六十二條修改為:「受水淹區積水威脅的區域,必須在排除積水、消除威脅後方可進行採掘作業;如果無法排除積水,開采傾斜、緩傾斜煤層的,必須按照《建築物、水體、鐵路及主要井巷煤柱留設與壓煤開采規程》中有關水體下開採的規定,編制專項開采設計,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後,方可進行。」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嚴禁在水體下、采空區水淹區域下開采急傾斜煤層。」
十二、第二百六十三條修改為:「在未固結的灌漿區、有淤泥的廢棄井巷、岩石洞穴附近採掘時,應當按照受水淹積水威脅進行管理,並執行本規程第二百五十九條、第二百六十條、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定。」
十三、第二百六十四條修改為:「開采水淹區域下的廢棄防隔水煤柱時,應當徹底疏幹上部積水,進行可行性技術評價,確保無潰漿(沙)威脅。嚴禁頂水作業。」
十四、第二百六十五條修改為:「井田內有與河流、湖泊、溶洞、含水層等存在水力聯系的導水斷層、裂隙(帶)、陷落柱等構造時,應當查明其確切位置,按規定留設防隔水煤(岩)柱,並採取有效的防治水措施。」
十五、第二百六十六條修改為:「採掘工作面或其他地點發現有煤層變濕、掛紅、掛汗、空氣變冷、出現霧氣、水叫、頂板來壓、片幫、淋水加大、底板鼓起或產生裂隙、出現滲水、鑽孔噴水、底板涌水、煤壁潰水、水色發渾、有臭味等透水徵兆時,應當立即停止作業,報告礦調度室,並發出警報,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點的人員。在原因未查清、隱患未排除之前,不得進行任何採掘活動。」
十六、第二百六十七條修改為:「礦井採掘工作面探放水應當採用鑽探方法,由專業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使用專用探放水鑽機進行施工。同時應當配合其他方法(如物探、化探和水文地質試驗等)查清採掘工作面及周邊老空水、含水層富水性以及地質構造等情況,確保探放水的可靠性。」
十七、第二百六十八條修改為:「煤層頂板有含水層和水體存在時,應當觀測垮落帶、導水裂縫帶、彎曲帶發育高度,進行專項設計,確定安全合理的防隔水煤(岩)柱厚度。當導水裂縫帶范圍內的含水層或老空積水影響安全掘進和採煤時,應當超前進行鑽探,待徹底疏放水後,方可進行掘進回採。」
十八、第二百六十九條修改為:「開采底板有承壓含水層的煤層,應當保證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大於實際水頭值,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查,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
十九、第二百七十條修改為:「當承壓含水層與開採煤層之間的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小於實際水頭值時,應當採用疏水降壓、注漿加固底板和改造含水層或充填開采等措施,並進行效果檢測,保證隔水層能夠承受的水頭值大於實際水頭值,有效防止底板突水。
「上述措施由煤礦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查,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
二十、第二百七十一條修改為:「礦井建設和延深中,當開拓到設計水平時,只有在建成防、排水系統後,方可開始向有突水危險地區開拓掘進。」
二十一、第二百七十二條修改為:「煤系頂、底部有強岩溶承壓含水層時,主要運輸巷和主要回風巷應當布置在不受水威脅的層位中,並以石門分區隔離開采。」
二十二、第二百七十三條第二款修改為:「在其他有突水危險的採掘區域,應當在其附近設置防水閘門;不具備設置防水閘門條件的,應當制定防突水措施,由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
刪除本條第四款。
二十三、第二百七十五條修改為:「井筒穿過含水層段的井壁結構應當採用有效防水混凝土或設置隔水層。」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二款:「井筒淋水超過每小時6m3時,應當進行壁後注漿處理。」
二十四、第二百七十七條修改為:「立井基岩段施工時,對含水層數多、含水層段又較集中的地段,應當採用地面預注漿。含水層數少或含水層數分散的地段,應當在工作面進行預注漿,並短探、短注、短掘。」
二十五、第二百七十八條修改為:「礦井應當配備與礦井涌水量相匹配的水泵、排水管路、配電設備和水倉等,確保礦井排水能力充足。
「礦井井下排水設備應當滿足礦井排水的要求。除正在檢修的水泵外,應當有工作水泵和備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應當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備用水泵的能力應當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70%。檢修水泵的能力,應當不小於工作水泵能力的25%。工作和備用水泵的總能力,應當能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排水管路應當有工作和備用水管。工作排水管路的能力,應當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備用排水管路的總能力,應當能配合工作和備用水泵在20h內排出礦井24h的最大涌水量。
「配電設備的能力應當與工作、備用和檢修水泵的能力相匹配,能夠保證全部水泵同時運轉。」
二十六、第二百八十條修改為:「礦井主要水倉應當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夠正常使用。
「新建、改擴建礦井或者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當能容納8h的正常涌水量。
「正常涌水量大於1000m3/h的礦井,主要水倉有效容量可以按照下式計算:
V=2(Q+3000)
式中 V—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m3;
Q—礦井每小時的正常涌水量,m3。
「采區水倉的有效容量應當能容納4h的采區正常涌水量。
「水倉進口處應當設置箅子。對水砂充填和其他涌水中帶有大量雜質的礦井,還應當設置沉澱池。水倉的空倉容量應當經常保持在總容量的50%以上。」
二十七、第二百八十二條修改為:「新建礦井揭露的水文地質條件比地質報告復雜的,應當進行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及時查明水害隱患,採取可靠的安全防範措施。井下探放水應當採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探放水隊伍進行施工。」
二十八、第二百八十三條修改為:「井筒開鑿到底後,應當先施工永久排水系統。永久排水系統應當在進入采區施工前完成。在永久排水系統完成前,井底附近應當先設置具有足夠能力的臨時排水設施,保證永久排水系統形成之前的施工安全。」
二十九、第二百八十四條修改為:「井下采區、巷道有突水或者可能積水的,應當優先施工安裝防、排水系統,並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
三十、第二百八十五條修改為:「礦井應當做好充水條件分析預報和水害評價預報工作,加強探放水工作。
「探放水應當使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設計、施工,並採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氣體危害等安全措施。探放水結束後,應當提交探放水總結報告存檔備查。
「探水孔的布置和超前距離,應當根據水壓大小、煤(岩)層厚度和硬度以及安全措施等,在探放水設計中作出具體規定。探放老空積水最小超前水平鑽距不得小於30m,止水套管長度不得小於10m。」
增加一款,作為本條第四款:「在地面無法查明礦井全部水文地質條件和充水因素時,應當採用井下鑽探方法,按照有掘必探的原則開展探放水工作,並確保探放水的效果。」
三十一、第二百八十六條修改為:「採掘工作面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當立即停止施工,確定探水線,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使用專用鑽機進行探放水,經確認無水害威脅後,方可施工:
「(一)接近水淹或可能積水的井巷、老空或相鄰煤礦時。
「(二)接近含水層、導水斷層、溶洞和導水陷落柱時。
「(三)打開隔離煤柱放水時。
「(四)接近可能與河流、湖泊、水庫、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斷層破碎帶時。
「(五)接近有出水可能的鑽孔時。
「(六)接近水文地質條件不清的區域時。
「(七)接近有積水的灌漿區時。
「(八)接近其他可能突水的地區時。」
三十二、第二百八十七條修改為:「對於煤層頂、底板帶壓的採掘工作面,應當提前編制防治水設計,制定並落實開采期間各項安全防範措施。」
三十三、第二百八十八條修改為:「井下探放水應當使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施工。嚴禁使用煤電鑽等非專用探放水設備進行探放水。探放水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安裝鑽機進行探水前,應當符合下列規定:
「(一)加強鑽孔附近的巷道支護,並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
「(二)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探水鑽孔位於巷道低窪處時,配備與探放水量相適應的排水設備。
「(三)在打鑽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人員撤離通道暢通。
「(四)依據設計,確定主要探水孔位置時,由測量人員進行標定。負責探放水工作的人員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確定鑽孔的方位、傾角、深度和鑽孔數量。」
三十四、第二百八十九條修改為:「在預計水壓大於0.1MPa的地點探水時,應當預先固結套管,在套管口安裝閘閥,進行耐壓試驗。套管長度應當在探放水設計中規定。預先開掘安全躲避硐,制定包括撤人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並使每個作業人員了解和掌握。」
三十五、第二百九十條修改為:「鑽孔內水壓大於1.5MPa時,應當採用反壓和有防噴裝置的方法鑽進,並制定防止孔口管和煤(岩)壁突然鼓出的措施。」
三十六、第二百九十一條修改為:「在探放水鑽進時,發現煤岩松軟、片幫、來壓或者鑽眼中水壓、水量突然增大和頂鑽等透水徵兆時,應當立即停止鑽進,但不得拔出鑽桿;現場負責人員應當立即向礦井調度室匯報,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區域的人員到安全地點。然後採取安全措施,派專業技術人員監測水情並進行分析,妥善處理。」
三十七、第二百九十二條修改為:「探放老空水前,應當首先分析查明老空水體的空間位置、積水量和水壓等。探放水應當使用專用鑽機,由專業人員和專職隊伍進行施工,鑽孔應當鑽入老空水體最底部,並監視放水全過程,核對放水量和水壓等,直到老空水放完為止。
「探放水時,應當撤出探放水點以下部位受水害威脅區域內的所有人員。
「鑽探接近老空水時,應當安排專職瓦斯檢查員或者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隨時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者其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有關規定,應當立即停止鑽進,切斷電源,撤出人員,並報告礦井調度室,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十八、第二百九十三條修改為:「鑽孔放水前,應當估計積水量,並根據礦井排水能力和水倉容量,控制放水流量,防止淹井;放水時,應當設有專人監測鑽孔出水情況,測定水量和水壓,做好記錄。如果水量突然變化,應當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分析原因,及時處理。」
三十九、第二百九十四條修改為:「排除井筒和下山的積水及恢復被淹井巷前,應當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防止被水封住的有毒、有害氣體突然湧出。
「排水過程中,應當定時觀測排水量、水位和觀測孔水位,並由礦山救護隊隨時檢查水面上的空氣成分,發現有害氣體,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本決定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