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哪裡有給油箱改水加熱的地方
多了去了,直接找河南水箱焊接 或直接去找水箱銅鋁焊就行
2. 油改水是怎麼回事
就是油漆改水漆啊
3. 汽車4S店鈑噴車間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維修作業制度:
1、調度人員及主管派工時,各班組,人員都應服從作業安排,不得找任何借口拒絕,如對派工安排或工時費等有異議,可向主管提出協調,如無法協調的,也不得拒絕作業,可在作業完工後再向上級部門提出投訴。對於拒不服從作業安排的人員,對其給予降級試用,停工,調崗,開除等處理,並每次處罰200元,如一年內出現第三次不服從作業安排的,一律給予除名處理。
2、接到作業卡應先看清作業內容和要求完工時間,確認是否可按時完工,如不能按時完工的,應及時向前台接車員或調度人員,主管提出延長作業時間。同時確認車輛內外觀及車內物品等與問診表上的表示是否相符。如問診表上有未做標記的,應馬上與前台人員或車間管理人員共同確認,否則出現問題由相關人或班組負全部責任。
3、上一個工序完工後,主修班組或人員應及時把業作卡、問診表及工時卡一起交與下一工序,並提醒下一工序對車輛內外觀,物品等進行確認交接,下一工序確認齊全後應在作業卡及工時卡上註明接收時間並簽名。對於完工後還不及時交與下一工序的,按超時完工處罰。對於沒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的,如該車不能按時交車,兩個工序都按超時完工處罰。如車輛內外觀等出現問題的,由兩個工序共同承擔責任,對於丟失作業卡、問診表或工時卡的,每次處罰20元。
4、進廠的所有車輛都應使用CS件,嚴格按廣本規范要求作業,做到工具、零部件、油水三不落地,不隨地丟雜物,如不慎油水沾濕地板應及時清理。作業完工後更換下來的舊件應及時放到舊件存放室,不得擺放在工位。違者每次每項處罰20元。
4. 噴塗車間現在油改水,但是效果不是很好。聽人家說要水性漆專用烘乾除濕機配套使用
是的,水性漆的環境溫濕度很重要,杭州松幸的一款升溫型除濕機,可以升溫烘乾除濕。
5. 油改水,為什麼要用水性彈性漆
環保大趨勢:2011年網路調查顯示,環保成為市場選購玩具產品的首個要素,其次才是價格專、款式、屬品質、材質等。這充分說明,當今玩具產品必須朝生態、環保、健康、安全的方向發展,它不單代表著先進,更是種時尚。
國家政策支持:國家安監局2010年7月發布了《關於開展木質傢具製造企業高毒物質危害治理的通知》,要求企業從今年7月開始,加大高毒危害治理和防護設施改造的資金投入,其中包括突出對噴漆環節的治理及要求採用無毒或低毒的塗料等,達不到要求的要責令限期改正,到期仍不達標的企業將停產整頓甚至予以關閉。這些都為推廣使用水性玩具漆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水性玩具漆取代油性漆的主導地位指日可待。
#### 廣 大
水性 #### 環保
6. 什麼是油改水計劃
理解字面意思應用在傢具行業上肯定就是油漆改水漆計劃唄
7. 沖壓車間整改方案怎麼寫
沖壓車間安全生產通則
1引言
1.1適用范圍
本標准適用於金屬和非金屬板料以及金屬型材的冷沖壓車間。車間作業范圍包括材料的表面預處理、採用壓力機或剪板機等完成材料或毛坯的剪切、沖壓和裝配工序及其相應的輔助工作。標准中的某些條款,對金屬加工工廠的沖壓工部、工段或班(組)以及沖壓設備同樣適用。
本標准除適用於國內各種性質的企業外,對外資及中外合資企業同等有效。
1.2目的和實施要求
本標准為沖壓車間規定各項安全規則和要求,財務分析評價模塊(最新精編)(5個doc8個ppt)作為安全生產和安全管理的規范和依據。旨在避免或減少人身和設備事故,保護勞動者和國家財產。在人身保護方面,本標准兼有工業衛生的內容,規定提供符合衛生、保證工人健康的生產環境和條件。
本標准自實施之日起,新建、改建和擴建沖壓車間應按標准中各項規定進行設計、施工和驗收;本標准發布後五年內,原有沖壓車間應按本標准有關條、款、項要求,逐步完成技術改造。
1.3罰則
對違犯本標準的部件和個人,將追究責任。但在採取其它安全措施之後能與本標準的要求達到同等效果時,經上級勞動安全機構批准,可不受此限。
2術語
2.1工廠
使用壓力機沖制或裝配沖壓零(部)件的生產單元,本標准中的「工廠」一詞,具有特定含義,可指企業的總負責者,也可指企業中某一部門的負責人員。
2.2車間
工廠的一個組成部分,本標准中的「車間」一詞,泛指採用壓力機械,必須執行本標準的生產單元,它可能是獨立的工廠(工場),也可能是車間(工部或工段)。
2.3工作地
工作位置及其周圍的場地,泛指車間地面。
2.4工藝設備平面布置
車間內壓力機和其它生產及輔助設備按照工藝流程和生產區域的組織和排列。
2.5工位
操作者工作時所佔據的空間范圍。
2.6工位器具
為工位服務的器具,如盛放毛坯、工件或廢料的料架、料台、料箱及托盤等。
2.7操作工
是指操作壓力機和其它生產或輔助設備的工人,泛指生產工人。
2.8輔助工
指協助或幫助操作者進行工作的工人。
2.9沖壓工
操作壓力機(剪切機除外)並完成沖壓工序的工人。
2.10剪切工
操作剪切機並完成切料工序的工人。
2.11酸洗
在槽中用酸溶液剝蝕(金屬)板料上的氧化皮或銹蝕,是對(金屬)板料的一種表面處理。
2.12模具安裝調整工
在壓力機或剪切機上安裝、拆卸沖漠、刀具及安全裝置的工人,在安裝過程中,負責必要的調整(修整),使之工作穩定、正常並安全可靠。
2.13安全栓
放在上、下模之間或壓力機滑塊底面與工作檯面之間以防止滑塊因自重而下落的一種支承裝置。
2.14工作面
完成主要勞動動作實際存在的或假設的平面。
2.15模具庫
存放、保管沖模、輔具和夾具的地方。
2.16材料庫
存放、保管鋼板型材和其它金屬及非金屬材料的區域。
2.17沖壓件倉庫
存放、保管沖壓成品或在製品的倉庫。
3作業環境
3.1一般要求
工廠應為操作者創造和提供在生理和心理上的良好作業環境,即車間的溫度、通風、照度和雜訊等應符合勞動衛生要求。
3.2溫度
3.2.1車間內工作地點空氣溫度一般應符合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TJ36-79《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准》的有關規定。
3.2.2
3.2.3室內工作地點的夏季空氣溫度,一般不應超過32℃,當超過32℃時,工廠應採取有效的降溫措施。當超過35℃時,工廠應有確保安全的措施才能讓壓力機操作者繼續工作。
3.3通風
3.3.1室內工作地點須有良好的空氣循環。
3.3.2經常有人通行的地道應有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設施,地道內不得敷設有害氣體(包括易燃氣體)管道。
3.3.3當發現壓力機基礎內有損害健康的氣體時,必須在操作者(如檢修時)進進之前進行通風。
3.3.4車間內有煙霧、粉塵和其它污穢空氣時,應在污染源處裝設有效的局部抽風裝置,必要時加以凈化處理。
對加熱、清洗、烘乾設備,應裝設通風裝置。
車間空氣中有害物質的濃度不得超過TJ 36標準的規定。
3.4光照度
3.4.1車間工作空間應有良好的光照度。一般工作面不應低於50lx,各工作面工作點的光照度不應低於表1中數值。
3.4.2採用天然光照明時,不允許太陽光直接照射工作空間。
3.4.3採用人工照明時,不得干擾光電保護裝置,並應防止產生頻閃效應。除安全燈和指示燈外,不應採用有色光源照明。
3.4.4在室內照度不足的情況下,應採用局部照明。
3.4.4.1局部照明光源的色調,應與整體光源相一致。
3.4.4.2局部照明的均勻度:工作點最大為1∶5,工作地最大為1∶3。
3.4.4.3局部照明的亮度對比:沖壓件(沖模工作面)與壓力機底部的比為3∶1,壓力機與周圍環境的比為10∶1,燈光與周圍環境的比為20∶1。
3.4.5與採光和照明無關的發光體(如電弧焊、氣焊光及燃燒火焰等)不得直接或經反射進進壓力機操作者的視野。
3.4.6需要在壓力機基礎內工作(如檢修等)時,應裝設照明裝置。
3.4.7照明器必須經常擦洗和保持清潔。
3.4.8車間照度的其它要求,應按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TJ 33-79《工業企業採光設計標准》和TJ34-79《工業企業照明設計標准》的有關規定執行。
3.5雜訊
3.5.1車間雜訊級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和國家勞動總局批準的《工業企業雜訊衛生標准(試行草案)》。
3.5.2工廠必須採取有效措施消減車間雜訊。
3.5.2.1車間內的壓力機、剪板機等,空運轉時的雜訊值不得超過90dB。
3.5.2.2應避免剪切或沖裁時產生強烈振動和雜訊。例如:採用壓力較大的壓力機,使沖裁力不超過設備公稱壓力的2/3;採用斜刃沖模或裝設避振器等。
3.5.2.3採取措施,減少雜訊源及其傳播。例如:控制壓縮空氣吹掃的氣壓和流量;採用吸音牆或隔音板吸收雜訊並防止向周圍傳播;採用減振基礎吸收振動;把產生強烈雜訊和壓力機封閉在隔音室或隔音罩中等。
3.5.3雜訊級超過90dB的工作場所,應採取措施加以改造。在改造之前,工廠應為操作者配備耳塞(耳罩)或其它護耳用品。
3.6人機工程
3.6.1工位結構和各部分組成應符合人機工程學、生理學的要求及工作特點。
3.6.2工廠應使操作者舒適地坐或立,或坐立交替在壓力機旁進行操作,但不允許剪板機操作工坐著工作。
3.6.3坐著工作時,一般應符合下列要求:
a.工作座椅應是三條腿的,結構必須牢固,坐下時雙腳能著地,座椅的高度為400-430mm,高度可調並具有止動裝置,座椅應有靠背,靠背的高度也應可調;
b.壓力機工作台下面應有放腳空間,其高度不小於600mm,深度不小於400mm,寬度不小於500mm;
c.壓力機的操縱按鈕離地高度應為700-1100mm,如操作者位置工作台邊緣只有300mm時,按鈕高度可為500mm;
d.工作面的高度應為700-750mm,當工作面高度超過這一數值而又不可調時,應墊以腳踏板。
腳踏板應能沿高度調整。其寬度不應小於300mm,長度不應小於400mm,表面應能防滑,前緣應有高10mm的擋板。
3.6.4站立工作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a.壓力機的操縱按鈕離地高度為800-1500mm,距離操作者的位置最遠為600mm;
b.為便於操作者盡可能靠近工作台,壓力機下部應有一個深度不小於150mm,高度為150mm,寬度不小於530mm的放腳空間;
c.工作面的高度應為930-980mm。
3.6.5剪板機的工作檯面高度應為750-900mm。
3.7工作地面
3.7.1車間各部分工作地面(包括通道)必須平整。並經常保持整潔。地面必須堅固,能承受規定的荷重。
3.7.2工位附近的地面上,不允許存放與生產無關的障礙物,不允許有黃油、油液和水存在。
經常有液體的地面,不應滲水,並坡向排泄系統。
3.7.3壓力機基礎應有液體貯存器,以收集由管路泄漏的液體,貯存器可以專門製作,也可以與基礎底部連成一體,形成坑或槽。貯存器底部應有一定坡度,以便排除廢液。
3.7.4車間工作地面必須防滑。壓力機基礎或地坑的蓋板,必須是花紋鋼板,或在平板上焊以防滑筋。
4平面布置
4.1一般要求
4.1.1車間工藝設備平面布置除滿足工藝要求外,還需符合安全和衛生規定。
4.1.2有害物質的發生源,應布置在機械通風或自然通風的下風側。酸洗間應與主廠房分開一段距離,如必須位於主廠房內,則須用隔牆將其封閉。
不得在主廠房內套建酸洗間。
4.1.3產生強烈雜訊的設備(如通風設備、清理滾筒等),如不能按本標准3.5.2.3項要求消減雜訊,應將其布置在離主要生產區較遠的地方。
4.1.4布置壓力機時,應留有寬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間,並應考慮操作時材料的擺放。設備工作場地必須暢通無阻和便於存放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廢料。設備工作場地必須適合於產品特點,使操作者的動作不致干擾別人。
4.1.5不允許壓力機和其它工藝設備的控終龔(操縱台)遮住機器和工作場地的重要部位。
4.1.6在使用起重機的廠房,壓力機的布置必須使操作者和起重機司機易於彼此相看。
4.1.7車間工藝流程應順暢,各部門之間應以區域線分開。
區域線應用白色或黃色塗料或其它材料塗復或鑲嵌在車間地坪上。區域線的寬度須在50-100mm范圍之內。區域線可以是連續或斷續的。
鑲嵌材料不得高出地平面。
4.1.8車間通道必須暢通,通道寬度應符合表2的規定(見圖1)。通道邊緣20mm以內不允許存放任何物體
*大型壓力機系指大於等於800t單點,大於等於630t雙點壓力機。
**中型壓力系指160-630t單點,160-400t雙點壓力機
***小型壓力機系指小於等於100t壓力機。
4.2壓力機和沖壓線的布置
4.2.1壓力機和其它工藝設備,最大工作范圍的邊緣距建築物的牆壁、支柱和通道壁至少為800mm,這個工作范圍不包括工位器具、模具、箱櫃、掛物架和類似可移動的物體。
4.2.2壓力機的基礎和廠房構件基礎或其它埋地構件的平面投影不能重疊,並至少保持200mm的間距。
4.2.3生產線上大型壓力機的排列間距,壓力機與廠房構件的距離,應滿足表3的要求。(見圖2、3)。
4.3沖模庫
4.3.1車間所有模具(含沖模和夾具、下同)應整齊有序地存放在沖模庫(或固定的存放地,下同)中。
模具進庫前必須清理干凈,並在有關工作面上,活動或滑動部分加註潤滑和防銹油脂。
4.3.2沖模庫須由專門管理人員管理。
4.3.2.1當車間壓力機總數不足10台,沖模總數不足200套時,模具管理人員可以兼任;當壓力機總數為10-30台,沖模總數為200-500套時,每工作班應有專職管理員一名;當壓力機總數超過30台,沖模總數超過500套時,每工作班應有二名。
4.3.2.2沖模庫須有模具管理台帳。管理人員應對出進庫的模具及時登記。
4.3.2.3管理人員發現沖模部件有損壞時,應在該沖模上標註明顯標記,不得繼續用於生產,而應單獨存放、並通知有關部門進行修理。
4.3.3各種沖模,必須穩定地水平放置,不得直接垛放在地坪上。
4.3.3.1大型沖模應垛放在楞木或墊鐵上,每垛不得超過3層,垛高不應超過2.3m。楞木或墊鐵應堅整、堅固,承重後不允許產生變形如破裂。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宜多層存放:
a.拉延模;
b.沒有導柱或導塊的沖模;
c.夾具;
d.經常使用的沖模;
e.對精度有影響的沖模;營銷策劃知識全面解讀(最新精編)(13個doc12個ppt)
f.無安全栓或限位器的沖模。
垛堆之間應有0.8mm寬的通道,禁止行人跨越垛堆。
4.3.3.2小型沖模應存放在專用模架上,模架應用金屬製造,結構必須堅固、穩定。模架底層平面離地間隙以100mm為宜。在無起重設備時,模架最上一層平面不應高於1.7m。模架及其各個攤位應有編號,並有明顯的標記。沖模存放時應對號進座。
模架之間應有0.8m寬的通道。
採用高架倉庫存放沖模時,巷道堆垛起重機型式、作業方式和倉庫高度的選擇應符合JB 2960-81《巷道堆垛起重機型式與基本參數》的有關規定。
4.3.3.3中型沖模視其體積和重量,分別按照大型和小型沖模存放方法和要求進行存放。但垛放高度不應超過2m。
4.3.3.4運送總重量超過50kg的模具,應有起重運輸設備。
4.4材料庫
4.4.1材料(包括卷料和帶料,下同)應按品種、規格分別存放於材料庫。存放的有效荷重(t/m2)不得超過地坪設計規定的數值。
材料庫地坪必須平坦,並有一定荷重能力,鋼板垛放時,應墊以楞木或墊鐵。
楞木或墊鐵必須平整,並具有足夠的強度。
4.4.2進庫的板料必須符合包裝規定。但散裝進貨板料則不在此限。
4.4.3成包的板料應堆垛存放。垛間應有通道。當垛高不超過2m時,通道寬度至少應為0.8m;當垛高超過2m時,通道寬度至少應為1m。
採用起重機並用鋼絲繩起吊垛包時,存放高度不應超過2.3m。採用堆垛叉車舉升垛包時,可不受此限。
同一垛堆的板料,每包之間應墊以墊木。包裝中已帶有墊木者,可不再加墊木。
4.4.4散裝的板料,應每隔100-200mm墊以墊木。板料長度在2m以下者;每層墊以兩根墊木;板料長度在2-3m之間者,每層墊以3根墊木;板料長度大於3m者,每層墊以4根墊木。墊木間距應相等,並均勻地支承鋼板。垛堆上下墊木的投影應重合。
墊木的厚度不小於50mm,長度應與板料寬度相等。墊木應平整、堅固、承重時不應變形和破裂。
4.4.5成包和散裝的板料垛堆,其錯位和傾斜不得超過以下允許范圍:
當垛高在2m以下時,沿長度方向最大為1∶25,沿寬度方向最大為1∶20;當垛高超過2m時,沿長度方向最大為1∶30,沿寬度方向最大為1∶25。
4.4.6卷料以存放在楞木上為宜。卷徑中心線應平行於地坪面。
4.4.6.1同一垛堆的鋼卷料,每層卷徑應一致,並應沿卷徑中心線平行排列。為防止卷料滾動,庫內應備有專門固定角撐,或在垛堆底層首末兩卷墊以專門的止推塊。
止推塊應具有同卷料外徑一致的接觸面或使其斷面是等腰三角形,高度不應小於卷徑的1/4,長度應等於卷料寬度。止推塊應堅固、平整。
4.4.6.2多層存放時,總高不應超過4m,底層除在首末兩卷放置止推塊外,每隔3-4卷應加墊相同的止推塊。
卷料端面應同地面保持垂直,其傾斜度不應超過1∶20。
4.4.6.3存放單個卷料時,應在卷料兩側沿外徑放置止推塊。
4.4.6.4多列存放時,列間應有通道。當卷料垛堆高度在2m以下時,通道寬度不應小於0.8m;當垛高超過2m時,通道寬度不應小於1m。
4.4.7其它金屬或非金屬材料存放和貯存時,採用上列各條項,當材料數量不多時,應採用金屬貨架型式存放。
4.4.8材料庫內材料的堆垛和運輸,應有專門的機動起重和運輸設備。
4.5沖壓件倉庫
4.5.1沖壓件倉庫的空氣濕度不應超過60%。
4.5.2採用專用箱架多層貯存沖壓件時,必須使用標准化的鋼制箱架。箱架必須結構牢固,不易變形。
箱架應有專門標簽,並註明箱架的編號、自重等。
多層疊放有箱架,應由專門的起重運輸設備進行堆垛和運輸。
4.5.3在專門貨架(包括高架自動或半自動倉庫)上存放沖壓件或箱架時,沖壓件或箱架長度不得超過貨架深度。
4.5.4在高架倉庫內存放沖壓件時,巷道堆垛起重機型式、作業方式和倉庫高度,應按JB 2960-81有關規定選擇。
4.5.5無箱架或貨架存放沖壓件時,應按零件特點,分類疊放或立放於地坪的楞木上。放置和貯存時,不得使零件產生永久變形。零件的尖棱不應凸向人行通道。
4.5.6各種方法貯存的沖壓件的重量(包括箱架的重量)不得超過設計規定的地坪允許有效荷重(t/m2)。
4.5.7垛堆或箱架之間,應有0.8m寬的人行通道;當倉庫內行駛堆垛叉車時,應有2m寬的通道。
7安全操作
7.1壓力機操作工、沖模安裝調整工以及壓力機的維修人員,在進進車間工作前4h,不得酗酒。
工廠發現有醉酒者,不得讓其進進車間,或令其停止工作並離開車間。
7.2工廠應統一發放適用的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生產工人和輔助工人工作前應按規定穿好戴好工作服、工作鞋和工作帽(包括安全帽)。
女工的發辮不應露於工作帽之外。
7.3不得穿涼鞋、拖鞋或赤腳進進車間。工作時不得穿高跟鞋。
7.4設備運轉時,操作者不許與他人直接或間接閑談。
7.5剪切工、沖壓工和其它有關工人,工作時必須戴好防護手套。
7.6工作時嚴禁吸煙。
7.7工作前應仔細檢查工位是否布置妥當,工作區域有無異物,設備和機具的狀況等,在確認無誤後方可工作或啟動設備。
7.8一台設備有多人操作時,必須使用多人操作按鈕進行工作。
7.9嚴禁手或手指伸進沖模內放置或取出工件。在沖模內取放工件必須使用手用工具。採用手持式電磁吸盤必須符合GB 5093《壓力機用手持式電磁吸盤技術條件》。
7.10工作前應將設備空運轉1-3min。嚴禁操縱有故障的設備。
7.11沖模安裝調整、設備檢修,以及需要停機排除各種故障時,都必須在設備起動開關旁掛示警告牌。警告牌的色調、字體必須醒目易見。必要時應有人監護開關。
7.12工廠必須按照本標准,結合本企業具體情況,為車間各工種制訂安全操作細則。
工人必須嚴格遵守工人制訂的安全操作細則。
8安全管理、教育和檢查
8.1安全標志、信號
8.1.1車間各區域(空間)、部門和設備,凡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應按GB 2894-82《安全標志》有關規定,於醒目處設標志牌。
標志牌應平整清楚,大小、比例和顏色必須符合GB 2894-82有關規定。
8.1.2大型壓力機的平台須用標牌註明允許的最大承載重量(kg)。
8.1.3不安全或禁止使用的壓力機(包括檢修、安裝和正在調整沖模的壓力機),須在啟動裝置附近掛示標牌,並用醒目字體標注「危險、禁止啟動」等字樣。
標牌的顏色應與設備基本色調有顯著區別。
8.1.4對多人操作的設備、同輔助工人相關的設備以及經常有人穿行的傳送設備,當每天工作開始、換班啟動以及停機後重新啟動時,必須發燈光和音響信號。
8.1.5依據沖模的技術安全狀態,參照GB 2893-82《安全色》第2.1和4.2條有關規定,在上、下模板正面和後面應塗以安全色以示區別。安全模具為綠色,一般模具為黃色,必須使用手動送料的模具為藍色,危險模具為紅色。不同塗色的模具在使用中應採取的防護措施和允許的行程操作規范如表6所列。
8.1.6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地方,應設防護欄桿、禁止跨越。
防護欄桿(包括大型壓力機的防護欄桿)和起重機吊鉤的滑輪架,應按GB 2893-82第2.5條規定,塗以間隔條紋標志。
8.2安全運行
8.2.1禁止非機電維護人員在大型壓力機運轉時登上機梯並在機器平台上停留。
8.2.2操作工人應經常注意機床的工作狀態,發現異常聲音和振動,必須及時停機檢查。
8.2.3對機器進行擦洗、注油、檢查和修理過程中,發現可能導致人身事故的危險時,工廠應迫令停機進行檢查並排除故障。若檢修必須在機器運轉時進行,且對危險場所已採取了保護措施,則不受此限。
停止運轉的機器,應鎖閉啟動裝置,並掛上「禁止啟動」字樣的標牌。
8.2.4壓力機操作工應在上、下午各有一次10-20min的工間休息時間。夜班工作時,也應安排相應的工間休息時間。工間休息時,工廠必須強制停止機器轉動。
8.2.5沖壓工每班連續工作不得超過8h。
8.3動力管制
8.3.1機器運轉中,不得中斷電力和壓縮空氣的供應。
8.3.2車間供電電壓的波動范圍應在額定值的±10%以內。
8.3.3供給壓力機的壓縮空氣壓力,不應小於最低的額定值。
8.3.4膨脹介質必須使用空氣或惰性氣體。
8.3.5動能在輸送管線中不應漏損。
8.4檢查和修理
8.4.1除經常性檢查(日檢、周檢、月檢)外,工廠應對使用中的設備(包括其安全裝置)每隔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對壓力機應著重檢查下列部位:
a.曲軸、飛輪及其它傳動裝置;
b.離合器、制動器及其控制系統;
c.行程停止裝置和緊急停止裝置;
d.滑塊連桿、平衡缸和與滑塊有關的部件;
e.電磁閥、壓力調節閥和其它氣、液系統;
f.限位開關、繼電器和其它電控系統;
g.氣液裝置(氣液墊、氣液平衡裝置);
h.滑塊防護機構;
i.剪板機的壓料器;
j.快速夾緊機構;
8.4.2定期檢查應有記錄。檢查記錄至少保存二年。
記錄中須包括下列內容;
a.檢查時間(年、月、日);
b.檢查地點;
c.檢查方法;
d.檢查結果;
e.檢查者姓名;
f.根據檢查結果而採取的維修措施和內容。
8.4.3經過檢查的壓力機,應在明顯處設置銘牌,標明檢查日期。
8.4.4壓力機的定期檢查,須由專門檢查人員擔任。
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方可充任檢查人員:
a.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沖壓專業畢業、分別有二年和三年壓力機檢查和修理工作經驗或從事壓力機設計工作有四年和五年經驗者;
b.工科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非沖壓專業畢業、分別有三年和四年壓力機檢查和修理工作經驗或從事壓力機設計工作有五年和六年經驗者;
c.從事壓力機檢查和修理工作有六年經驗或從事壓力機設計工作有八年經驗者;
d.從事沖壓工作有五年經驗、受過沖壓技術專門訓練者。
8.4.5工廠對定期檢查設備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必須採取修理或其它必要的措施,並保存修理或處理記錄。
8.5安全教育和
8.5.1工廠須對新工人進行(與操作有關的)衛生和安全的啟蒙教育。
工廠必須編制新工人安全教育大綱。
8.5.2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工人不能單獨操作壓力機,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8.5.3工廠必須對新沖壓工進行為期3-6個月的。
對新沖壓工的,必須按大綱進行。
工廠必須組織合適的監督人員(工廠或車間的領導者、工長、沖模調整工或操作熟練工和安全檢查人員等)對受訓者按正確的大綱給予考核鑒定。
經考核鑒定合格的操作者方可領取操作合格證書。
操作合格證書和記錄,應由有關人員妥善保存。
8.5.4當操作者改變作業內容時,前條規定同樣適用。
8.5.5工廠應對壓力機操作者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考核操作者對壓力機安全操作知識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合格的操作者,應進行登記並發證。
工廠(車間)管理人員和其它有關人員,同樣應受安全操作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的。
8.5.6工廠對進進沖壓車間的參觀者、實習學生以及外廠的工人(包括沖模安裝和調整工,應按本標准8.5.1和8.5.3條有關規定,分別指定專人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和。
8.6青工和女工
8.6.1工廠不得招收18周歲以下的青年操作和學習操作壓力機或從事輔助工作。也不得讓其從事和學習沖模和刀片的安裝和調整工作。
8.6.2工廠不應安排女工從事8mm以上(含8mm)厚度的鋼板沖壓和剪切工作。
8.6.3不應安排懷孕三個月的女工從事沖壓工及其輔助工作。
8.7工長或班長
8.7.1工廠必須從經過沖壓技術專門的熟練操作工人和從事本專業兩年以上的技術人員中選拔工長或班長。
8.7.2工長或班長應對操作機器和勞動組織負責,並對各項工作任務提出正確的要求。
8.7.3工廠必須賦予沖壓工長或班長下列職權:
a.檢查壓力機及其安全裝置;
b.在確定壓力機和安全裝置出現異常情況時,立即採用必要的措施;
c.轉讓壓力機及其安全裝置鑰匙開關,確定該鑰匙保管人並令其保管;
d.直接指揮沖模的安裝、拆卸和調整工作。
8.8安全檢查機構
8.8.1工廠必須設置沖壓車間安全檢查機構。
安全檢查機構由專職安全檢查人員和兼職安全檢查人員組成。壓力機操作人數在50至300人以內的車間須設專職安全檢查員1名,300人以上的須設專職安全檢查員2名,兼職安全檢查員,其人數應與車間規模相適應,一般可按表7規定。
全檢查機構行使下列職權:
a.檢查和督促本標准中各章、條、款、項的實施情況;
b.制止違反衛生和安全規定的操作;
c.提出安全生產獎懲辦法;
d.參予事故調查,提出分析處理報告和意見;
e.向國家有關機構報告重大事故的責任者;
f.組織安全宣傳、教育和並提供資料、信息;
g.對工藝設備及其工藝裝備進行安全驗收;
h.對車間廠房及其公用設備進行檢查。
8.8.3車間安全檢查人員應經專門。符合下列各項之一者,方可充任車間安全檢查人員:
a.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沖壓專業畢業、分別有三年和四年壓力機檢查和修理工作經驗或從事壓力機設計工作有五年和六年經驗者;
b.工科高等和中等專業院校非沖壓專業畢業、分別有四年和五年檢查和修理經驗者
c.從事壓力機的檢查和修理工作有七年經驗或從事壓力機設計工作有九年經驗者;
d.從事沖壓工作有六年經驗並受過
8. 油改水會影響傢具價格嗎
前幾天還關注了東陽中國木雕城的最近新聞,首批在京津冀地區執行之後是還沒有影響到傢具的價格上漲,但這屬於市場動態,我們作為消費者真不好太草率直接的下定論,還得關注後期的執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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鋁銀漿油改水完全沒有問題,現在油改水的工藝有很多,水性鋁銀漿的種類也是非常的繁多,具體可以找一些鋁銀漿廠家問一下,咨詢鋁銀漿油改水的工藝或者產品知識,像銀箭、族興、雅思達都是不錯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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