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廠生產廢水不外排需要設置排污口嗎
當然需要了。就算工廠有中水回用設施,也有設備整修或者出故障的時候,總得有應急的外排出口呀,否則出故障了後果很嚴重的。所以必須會有外排污口。
⑵ 如何控制林區水資源開發利用,提高用水效率,降低水功能區排污量
■嚴控用水總量
□超標暫停審批
《意見》要求,強化水資源統一規劃、調度和配置,制定完善全省現代水網建設總體規劃和區域水網建設規劃,依託南水北調、膠東調水等水資源調配骨幹工程,加快規劃建設以蓄水、調水、輸水和雨洪水資源化利用工程為重點,兼具供水、防洪、生態功能的現代水網體系,有效提升水資源配置效能。縣級以上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切實做好轄區內地表水、地下水、區域外調入水和污水處理再生水、淡化海水等各類水資源的統一調度配置。嚴格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制度,凡需要取水的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依法進行水資源論證。
嚴格取水許可審批管理,從嚴控制新增取水審批,對取用水總量已達到或超過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地區,暫停審批這一區域內建設項目新增取水;對取用水總量接近年度用水控制指標的地區,限制審批這一區域內建設項目新增取水。新增取水建設項目在建成竣工並試運行期滿後,必須由取水審批機關對取水水源、取水設施、計量設施、節水設施、退水水量水質和去向以及對佔用的農業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設施的補償落實情況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發放取水許可證。
建立水行政許可稽查制度,依法加強取水許可審批的後續管理,在取水許可有效期內,取水法人、取水標的等發生變化的,要及時辦理變更手續並重新核發取水許可證;對取水許可有效期滿申請延續的,要嚴格按照區域水資源配置方案及用水定額標准重新核定其取水水源和許可水量,重新核發取水許可證。
■實行計劃管理
□全面提高效率
《意見》提出,強化用水計劃管理。要對所有自備水源的取用水戶和由公共管網供水的用水單位全部實行計劃用水管理,嚴格監督用水計劃執行,促進用水管理的精細化、科學化。在上級下達的區域年度用水控制指標內,依據取用水戶以往年份實際用水量、下一年度用水計劃申請、行業用水定額標准、水平衡測試結果等,制定下達農業、工業、服務業等各類取用水戶的年度取用水計劃。工業和服務業取用水計劃按年度制定,按月分解下達,按季度進行考核,對超計劃(定額)取用水的累進加價徵收水資源費。
加快節水技術改造,實行用水產品、用水效率標識管理,禁止生產和銷售不符合節水強制性標準的用水產品。加大農業節水力度,加強灌區節水改造,大力推廣高效節水灌溉技術。加強工業節水技術改造,組織開展工業園區和企業取排水規范化整治,推廣園區串聯用水和企業中水回用、廢污水「零排放」等節水技術。積極開展城市生活和服務業節水,逐步淘汰公共建築中不符合節水標準的用水設施及產品,大力推廣節水型生活用水器具。鼓勵並積極發展污水處理再生水、中水、雨水、礦坑水、微鹹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同時,加強節約用水管理。各級政府要切實履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的責任,建立健全城鄉節約用水統一管理的體制和機制。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制訂節水措施方案,保證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完善水功能區監督
□建立控制評價體系
《意見》強調,嚴格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管理。各級政府要把限制排污總量作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減排工作的重要依據。完善水功能區監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區水質達標和納污總量控制評價體系,健全重要水功能區納污預警管理機制。加強入河湖排污口監督管理,嚴格執行新建、改建或者擴大入河排污口審查制度。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不得批准新建入河排污口,對已設置排污口的,由所在地縣級政府責令限期拆除。對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區限排總量的地區,限制審批入河湖排污口和建設項目新增取水。新建、改建、擴建項目退水水質超出水功能區水質保護目標的,不得審批入河排污口。
切實加強飲用水水源和水系生態保護,依法劃定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組織開展重要飲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達標建設,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從事與水質保護無關的生產建設活動。強化飲用水水源應急管理,制定完善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因地制宜開展備用水源建設。積極推進河湖水系生態保護與修復,加強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涵養區和濕地的保護。制定各級水系生態保護和修復規劃,建立相關技術標准和評價指標體系,定期組織開展重要河湖健康評估,建立健全水生態環境與資源補償機制。
⑶ 菏澤市水利局的大事件
治淮60年來,菏澤市開展了大規模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持續開展農田水利基本建設,開挖治理河道,加強澇窪地治理,初步建成防汛排澇、抗旱灌溉水利工程體系,水利建設和管理體制不斷完善,為保障全市防洪安全和糧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支撐。
新中國成立時,菏澤地區水系紊亂,排水能力極弱,內澇災害頻繁。在1952年鄆城縣十二連窪試辦溝洫畦田工程取得較好效果後,相繼在全市范圍內興修溝洫畦田,以攔截徑流、分割雨水、就地入滲、減少窪地積水。這項工程的興辦,在一般雨型下,確實起到了一定的治澇作用,但是這項工程治澇標准低,遇超標准降雨量時,澇災仍不能避免。在當時缺乏排水設施條件下,通過對澇窪治理中不斷積累的實踐經驗,使人們認識到,只有以排水為基礎,按水系進行規劃,才能從根本上解決澇災之苦。為此,從1965至1972年,菏澤市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洪澇分開」的原則進行了大規模水系調整,先後開挖了東魚河、洙趙新河。東魚河開挖治理,對降低南陽湖水位,減輕萬福河流域洪澇災害效益非常顯著。洙趙新河開挖後,為洙水河、趙王河上游排水打通了出路,減輕了梁濟運河的洪水壓力。期間,還對萬福河、太行堤河和黃河故道的干、支流進行了開挖治理。通過連續幾年的水系調整和河道治理,菏澤市境內形成了東魚河、洙趙新河、萬福河、太行堤河和黃河故道五個水系,從根本上改變了雨大成內澇、雨小客水淹的歷史局面。
上世紀七十年代,治水工程仍以治澇為主,重點對排水骨幹河道進行了支流配套,先後開挖了東魚河南支、東魚河北支、勝利河、鄄鄆河、鄆巨河等較大支流,建成了一大批排澇泵站和控制建築物,為菏澤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重要的水安全保障。同時相應治理了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支流45條,50至100平方公里的支流41條,50平方公里以下的排水溝92條,整個菏澤市的排水能力是解放初期的6.5倍。洙趙新河流域遭遇1993年連續特大暴雨後,當年開始又對該流域內的洙趙新河幹流和支流進行了清淤治理,同時清淤拓寬了閆潭引黃送水干線,2000年後再度清淤治理東魚河干支流。進入二十一世紀,菏澤市又大規模對河道和灌區進行了工程配套,實施了東魚河和洙趙新河二期工程配套,以及六大灌區的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2004-2006年維修改造市管橋梁370座、縣管橋梁500座。
菏澤市先後成立了東魚河、洙趙新河、閆譚、謝寨引等工程管理處,加強了對市級骨幹水利工程的管理。1980年前後,全市水利工作重點由建設轉向管理,開展了水利工程查安全、查標准、查效益、定措施、定綜合經營、定發展規劃的「三查三定」工作,摸清了工程現狀,建立了技術檔案,加強了經營管理,提高了經濟效益。2008年對未完成了四個工程管理單位的體制改造,使工程管理處的經費來源由單位自理改為財政撥款。2005年開始實施以隊伍建設優秀、工程管理優良、綜合經營優化、閘所環境優美、安全運行無事故為內容的「四優一無」閘管所達標創建活動,有力促進了閘管所基層隊伍穩定、管理水平提升。2008年開始組織實施夏季防汛除澇建設會戰,加上每年一次的冬季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有效改善了田間排灌條件。
經過60年的建設和發展,菏澤市流域面積大於30平方公里的河道有199條,長3157公里。其中大於300平方公里的河流30條,長949公里;100-300平方公里的河流30條,長832公里;100平方公里以下的小支流151條,長1376公里。骨幹河道主要有洙趙新河、洙水河、鄄鄆河、鄆巨河、鄆城新河、萬福河、東魚河、東魚河南支、東魚河北支等。設計除澇流量1619m3/s,防洪流量3330m3/s,除澇面積達到552萬畝。全市現有機井保有量達到13.5萬眼,年均引黃河水12億立方米。目前,菏澤市基本實現了「河河相連,河溝相通」和「旱能澆、澇能排」的防汛抗旱建設目標。
水庫建設和除險加固
治淮60年來,菏澤市平原水庫建設經歷了兩個重要階段。以蓄水發展灌溉為目的,興修了太行堤水庫、浮崗水庫等;以向城鄉居民和企業供水為目的,興建了西城水庫、臨濮沙河水庫、南湖水庫等。現在菏澤境內有1座大型水庫,5座中型水庫,6座小型水庫,總庫容為2.15億立方米,總興利庫容為2.00億立方米。
1958年至1960年,菏澤市以引蓄黃河水、發展農業灌溉為目的,利用黃河故道和背河窪地,在曹縣興建了竹節式太行堤水庫群,同時興建了浮崗、智樓、黨樓三座附屬水庫。成武縣智樓和黨樓水庫庫容分別為0.4、0.22億立方米,是利用常年積水的死窪而成,浮崗水庫是利用了單縣南部咸豐故道和二堤之間的窪鹼地而成,庫容0.95億立方米。太行堤水庫的南堤利用了高出地平線近10米的故黃河高灘,水庫總面積為248平方公里,自上而下由白茅、魏灣、劉同、萬樓、土山集、仲堤圈、望魯集等七個水庫串聯而成,總庫容為9.4億立方米,各庫之間均築有格堤,格堤之間用連通溝連接,並建有節制閘,以調節水位。1958年建成並蓄水。但由於施工質量差、截滲工程弱、灌區工程不配套,造成水庫倒閘塌方、周邊土地鹽鹼化、灌區內澇現象嚴重,1962年停蓄還耕,庫區移民陸續返庫定居。隨著農業發展抗旱用水的需要,1972年恢復了太行堤三庫的小面積蓄水工作,1983年菏澤市開始利用曹縣太行堤三庫和單縣浮崗等水庫等進行調蓄。浮崗水庫1997年被列入山東省平原水庫投資計劃,次年開工建設,水庫面積19平方公里,總庫容1.04億立方米,總投資9828萬元,2000年蓄水運行。
2009年,菏澤對浮崗水庫和太行堤三庫實施除險加固工程,單縣浮崗水庫工程總投資9416萬元,主要建設內容有大壩工程、連庫閘工程、泄水洞工程、入庫涵洞工程、出庫涵洞工程,泵站工程。曹縣太行堤水庫工程總投資5469萬元,主要建設內容有圍壩工程、引水閘工程、泄洪閘工程、退水閘工程、放水洞工程、排滲泵站工程。兩水庫除險加固工程計劃2010年底完工。
為向工業供水,1990年建成了鄄城縣臨濮沙河水庫,水庫距菏澤電廠24.8公里,總庫容1225萬立方米,自建成以來一直向菏澤電廠供水。2008年建成的開發區南湖水庫,是東魚河截污導流擴大治理工程中的一部分,佔地1300畝,庫容400萬立方米,主要向城區工業供水,兼做城市水利風景區。為向城區居民供水,2007年建成了牡丹區西城水庫,水庫呈不規則八邊形,佔地3380畝,庫容1290萬立方米。西城水庫較好解決了菏澤城生產生活供水不足、飲用水水質差的問題。2009年5日,省水利廳廳長杜昌文調研菏澤水利工作時指出,要利用平原水庫保障群眾飲水安全。隨後在6月召開的全市飲水安全暨防汛除澇工程建設現場會上,對飲水安全工作提出了「四個轉變」,即工作目標上由喝「方便水」轉變為喝「安全水」,水源選擇上由地下水轉變為地表水,規劃思路上由行政區劃為主轉變為供水區域為主,工作重心上由進度質量並重轉變為質量優先兼顧進度。地表水源主要就是利用平原水庫引黃黃河水。
近年來,菏澤市平原水庫的建設得到了快速發展,已經建成了浮崗水庫、太行堤水庫、界牌水庫、鴨子圈水庫、西城水庫、臨濮沙河水庫、南湖水庫等;正在建設的大野水庫、文亭湖水庫、壩頭水庫即將完工。今後再利用三到五年的時間,達到每縣至少有一個平原水庫,並逐步把所有水庫逐步串聯起來,進一步提高全市水資源保障能力。 治淮60年來,菏澤市水土保持事業跨入了蓬勃發展的歷史時期,累積投資8896萬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158.34平方公里。
菏澤市地處黃泛平原,由於受歷史上黃河多次泛濫影響,致使風沙區面積大,微地貌復雜,崗坡窪相間,水土流失相當嚴重。境內水土流失有風蝕和水蝕兩種,並以風蝕為主。風蝕一般在2-5月份最為嚴重,其次是11月至次年的1月,水蝕一般在6-9月份為最強。另外,隨著生產建設、資源開發活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人為加劇了水土流失。菏澤市水土流失重點區,主要分布在黃河故道、東溝、臨濮沙河、鄆城新河,以及東明縣境內因黃河決口遺留下的三條沙帶。1984年菏澤地區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員會辦公室,各縣也相繼設立了水土保持辦公室。水土保持監督執法工作得到規范和加強,全市共有監督執法隊伍280人,累計開展水土保持執法檢查360次,查處違法案件50多起,人為水土流失得到一定程度的遏制。1995年出台了《菏澤地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隨後各縣(市)政府相繼頒發了《水土保持法》的實施辦法,全市風沙區重點鄉鎮,制訂了具體的實施細則,重點治理片內的行政村也都制訂了水土保持村規民約。
60年來,菏澤市為全面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堅持「預防為主、全面規劃、綜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強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針,實行集中、連續、綜合治理。以治沙改土為中心,以提高農民收入、改善生態環境為目標,開發與保護並重,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並重,把治理水土流失同區域經濟發展和產業結構調整有機結合起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10年,菏澤市共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158.34平方公里。其中,共建基本農田114696公頃、水保林43814.1公頃、農田林網28239公頃,種草1104公頃,建成小型蓄水保土工程921座,落實治理成果管護面積62367.5公頃,完成土石方2755.78萬方,總投資8896萬元。全市涌現出了一批質量高、效益好的示範工程。如巨野太平、定陶陳集、鄆城西沙河、曹縣邵庄、單縣高韋庄、鄄城張樓風沙片水土保持綜合治理工程。凡是經過水土流失重點治理的地區,都取得了明顯的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給當地群眾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治理區林木覆蓋率平均提高12個百分點,年平均增加蓄水保水量460萬立方米,保土量35.7萬噸,年可增加糧食產量746.7萬公斤,增加經濟收入1482.3萬元。
近幾年來,菏澤市水利局以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理念為指導,以保護水土資源為中心,以構築「生態修復、生態治理、生態保護」三道防線,建設生態示範小流域為目標,在繼續加大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力度的同時,充分依靠大自然的自我修復能力,加快植被恢復、減少水土流失、改善生態環境。目前,新實施生態修復面積1885公頃。
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各類基礎設施建設規模不斷擴大,築路、采礦、房地產、取土等,對地貌植被和自然景觀的破壞加劇,造成了水土流失。菏澤市水利局主動與項目業主聯系,爭取他們的理解與支持。加大宣傳力度,向項目單位積極宣傳防治水土流失、加強水土保持及履行水保法律法規的重要性。深入一線,調查取證,建立項目檔案,積極為市縣招商引資項目補編了水保方案。通過加大對開發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力度,使開發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編制執行工作得到了有效實施。全市共收繳水土流失防治費和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800餘萬元。今後,菏澤市將堅持以人為本,注重生態建設,科學規劃實施,採取多元化投入機制,努力加強水土保持工作。 治淮60年來,在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下,菏澤市水資源管理事業適應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要求,著力強化水資源配置、節約和保護工作,在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支撐社會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明顯成績。
菏澤市可利用水資源主要有地表水、地下水和黃河客水。全市多年平均降水量656毫米,每年可利用地表水資源量6.21億立方米、地下水16.7億立方米,當地人均水資源量243立方米,畝均水資源量198立方米。自1965年以來每年平均引黃河水12.78億立方米。
菏澤市出台了《菏澤市地表水源地保護辦法》、《菏澤市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建立相對完善的水資源管理法規體系和制度框架,強化了水資源管理職能,加強了水資源管理力量,提升了我市水資源管理工作的社會認知度。通過廣泛開展節水宣傳,增強群眾惜水節水意識,營造節水社會氛圍,使節約用水工作深入人心。大力推廣普及農業節水灌溉新技術,積極引導農民摒棄大水漫灌的落後灌溉方式,著力發展噴灌、微灌以及小白龍等節水灌溉方法。在城市新建小區大力推廣節水器具,加強工業企業節水改造項目落實的監管,嚴格審查新上項目「節水」三同時,把節水工作納入規范化管理的軌道。2006年以來全市萬元GDP取水量連續每年下降幅度都在9%以上。
積極開展水資源管理保護立法,嚴格落實各項水資源保護措施,改善水生態環境。細化水源地保護各項措施,落實水源地保護責任,對省劃定的8個地表水一級水功能區和14個二級水功能區進行嚴格分類管理,開展了全市水功能區確界立碑工作,對全市主要河流斷面水質進行經常性化驗檢查,加強河道取水口、排污口的巡查工作。2008年開展了大規模封閉自備井和嚴查違法打井的活動,出台《菏澤市地溫空調用水管理辦法》,推進地熱井開采、低溫空調用水的規范化管理。
2001年菏澤市各縣區相繼掛牌成立水務局。2007年開始著手謀劃推進城鄉水務統籌工作,編制了《關於加快實施城鄉水務統籌示範工程的調查報告》、《菏澤市水務統籌示範工程規劃方案》等文件,2008年12月25日,菏澤市委召開常委會確定啟動實施市級水務統籌改革工作。將原隸屬於市建設局的市自來水公司、西城引黃供水水庫、污水處理廠、節水辦,原隸屬於市市政局的城市防汛、排水所、趙王河公園管理辦公室、環城公園管理辦公室等機構、職能、資產和人員全部劃轉市水利局。菏澤市市級城鄉水務統籌改革取得突破性進展,水務一體化管理框架基本形成。
積極開展水資源的調查評價、勘測、設計等前期工作,加強對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研究,編制完成《菏澤市水資源調查評價規劃》等水資源規劃,為全市水資源科學有序地開發利用奠定了基礎;嚴格水資源論證制度,凡是新上項目需用水的,必須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依法辦理取水許可,2009年全市統一換發了新版取水許可證;2007年開始投資100餘萬元建設水資源管理信息化工程,建成了以用水大戶為主的水量監測系統、以市管河道節制閘為監測點的地表水監測體系、以城區地下水監測為主的地下水位監測體系,初步建立了水資源管理的信息化系統。規范自備井用戶的管理,對全市所有自備井進行了登記,對取水井拍照存檔,為加強取用水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礎。按照省政府135號的要求,我市積極推進水資源費的征管工作,水資源費徵收標准、征管秩序明顯得到規范,徵收數額逐年上升,全市水資源費徵收總額已由2003年的不足400萬元提高到2009年的1400多萬元。 菏澤治淮60年的歷史,經歷了從「人定勝天」思維方式到「尊重自然、維護生態」治水理念的轉變。特別是近年來,菏澤治淮堅持人水和諧目標,形成了以生態河道為線,以水利風景區為點,以水生態價值為魂的生態水利發展框架,有效提升了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力。
加快生態河道治理。在基本完成骨幹河道清淤治理的基礎上,實施堤防全線綠化美化,構築了1000公里的生態長廊。嚴格河道排污口審批管理,加強22個水功能區管理,堅持對3條河流斷面水質進行經常性監測,努力促進水質改善。對東魚河截污導流工程進行擴大治理,調蓄能力由400萬方增至800萬方。
加強水資源生態性開發。出台《菏澤地表水源地保護辦法》,對重點水庫、河道和城市供水水源地實施嚴格保護。確立以黃河水為水源的飲水安全思路,加快水庫功能置換,規劃新建10座平原水庫,積極構築飲水安全工程體系。規范取水許可審批管理,有效涵養地下水源,關閉菏澤城區自備井210眼,地下水超采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加強水土流失治理。堅持「預防為主、全面規劃、綜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強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針,實行集中、連續、綜合治理。治理水土流失面積2158.34平方公里。其中,共建基本農田114696公頃、水保林43814.1公頃、農田林網28239公頃,種草1104公頃。治理區年平均增加蓄水保水量460萬立方米,保土量35.7萬噸。
加強水體生態性治理。菏澤市區現有污水管網130公里,覆蓋率為30%;建成和在建4座污水處理廠,日處理污水能力達到19萬噸,污水處理率為85%。年均為趙王河公園和環城公園補水換水近1億立方米,加強公園水體日常物業化保潔管理,在趙王河公園投放260萬尾魚苗,水體生態系統結構逐步建立。
加強水工程的生態性建設。力求在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施工中,實現水利工程與生態環境、人文景觀建設的有機結合。正在實施的東魚河截污導流工程,不僅是攔蓄部分縣區下泄中水、加強中水回用的公益性工程,還將是橫貫菏澤城區南部的獨特景觀帶。工程完工後,將建成長達15.1公里的生態水域,河面寬度190米,水域面積約5350畝,構築成菏澤城南一條碧綠的飄帶。
加快水利風景區建設步伐。全市已形成11處水利風景區。趙王河公園全長8公里,總面積為3046畝,其中水面面積1457畝,從南至北分為城市公園、文化休閑綠地、多樣性主題公園、濕地生態保護及旅遊區4個景觀區,已成為菏澤市區最具現代氣息、地方特色和生態價值的重要景觀帶。依託原護城河建設的環城公園周長6公里,包含一條環城水帶、兩個文化聚落、三處廣場、十大公園景點和眾多的休閑綠地,規劃總面積1950畝,其中水面面積830畝,形成樹木繁茂、綠草茵茵、四季常青的生態景觀園,有效改善了菏澤老城區生態環境。
⑷ 海南省水務廳的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水務廳內設11個處級職能機構和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室1個掛靠機構:(一)辦公室(機關黨委、機關工會、老幹部工作處)。負責會議組織、電子政務、信息綜合、文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負責廳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廳機關黨委、工會、婦女、共青團、老幹部服務、計劃生育和信訪工作;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管理規章制度;指導水務系統職工教育、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廳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財務管理職能按有關規定執行。(二)政策法規處。組織起草水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起草和審核有關文件和報告,承辦人大、政協議案提案;承辦有關水行政復議、水行政處罰聽證、案件受理和行政訴訟工作;宣傳貫徹國家有關水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全省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水事糾紛;指導全省水行政監察和執法隊伍建設。(三)監察審計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紀律檢查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按規定對水務資金進行監督、檢查和內部審計;指導、監督廳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四)規劃計劃處。擬定全省水務發展規劃、計劃;編制、審查水務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報告;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等經濟調節意見,擬定水務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省水利經濟工作;編制本部門經費預算,負責水務專項資金、.水務綜合統計工作;指導、協調本省水務科學技術工作。(五)安全監督處。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省水務行業工程質量及運行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組織實施對水庫、水電站大壩等水利工程的監督檢查,組織參與重大水務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調查和處理水務工程安全生產的違規違法事件;協調跨市縣水事糾紛;指導水行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六)水資源水土保持處。承擔全省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組織重要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等規費徵收制度;監測江河湖庫的水量、水質;組織制定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區劃,提出水域納污能力及限制排污總量的意見;負責江河、湖泊、水庫等新建、改建和擴大排污口的審查工作,協助飲用水源保護工作;發布全省水資源公報;指導全省水文工作和水資源信息系統建設;承擔全省水土保持工作,指導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治理;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七)水庫移民處。負責國家水利工程移民政策法規的貫徹落實,起草地方性移民法規草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負責全省水庫移民安置規劃的組織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審核移民安置實施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檢查、監督其執行情況;負責水庫移民人口登記審核工作,安排和管理移民後期扶持資金;負責庫區對口支援和經濟合作的組織協調工作,綜合協調解決移民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對移民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負責移民工作的宣傳、信息管理、培訓、統計以及信訪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市縣水庫移民工作。(八)建設與管理處。負責水庫及堤防工程的初步設計審批、建設管理和竣工驗收工作;指導實施水利建設市場准入制度;擬定和監督實施保護河道、水庫等水域及岸線、河堤、海堤的規章制度,監督執行水利行業技術標准;指導水庫、江(海)堤、水電站大壩的運行管理;監督指導城鎮防洪工程建設、江河綜合治理及開發利用。(九)農村水利處。負責擬定並組織實施全省農田水利基本建設、灌區配套工作;負責全省灌區計劃用水、農業節水和節水技術推廣;參與農業灌溉用水價格核定;組織和指導全省鄉鎮供水和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十)城市水務處。負責承擔城鎮水務的綜合管理工作;指導全省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計劃用水、節約用水的工作;組織編制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和節約用水的發展規劃;審查城鎮供排水與污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議書、可研、初步設計報告;指導城鎮供排水、污水處理、中水回用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工作;審查城鎮水務企業的資質;參與城鎮供排水與污水處理價格核定工作。(十一)行政審批辦公室。負責制定和完善水務行政審批和行政許可項目的相關規定、審批程序、工作制度等;負責省水務廳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審核、審批、發證工作;負責受理與行政許可和審批有關的政策法規和辦件的咨詢;負責省政務中心與廳機關的工作銜接;完成省政務中心和廳交辦的其它工作事項。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省防汛防風防旱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管理全省防汛、防風、防旱工作。對重要江河和水利工程實施防汛統一調度;指導、協調人工增雨和抗旱服務工作;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江河和大中型水庫防洪調度方案;負責汛期防汛值班;指導編制江河、水庫和城市防洪預案;組織水利工程安全檢查工作;指導制定水利工程安全度汛措施;組織指導防災救災、防洪搶險工作;負責防汛防風防旱物資儲備、管理、應急調度;負責防洪應急項目計劃編制並監督實施;負責救災資金安排、水毀工程修復;負責防汛防風防旱指揮系統工程和通信、信息網路的建設、管理工作;負責風、水、旱災情統計、災情信息發布和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