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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污水處理控制系統設計規范

發布時間:2022-09-03 16:21:47

『壹』 污水處理設計需要查閱那些規范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CJ3025-1993)

14、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分類(GB/T18919-2002)

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1)工業污水處理控制系統設計規范擴展閱讀

處理技術

現代污水處理技術,按處理程度劃分,可分為一級、二級和三級處理,一般根據水質狀況和處理後的水的去向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

一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懸浮狀態的固體污染物質,物理處理法大部分只能完成一級處理的要求。經過一級處理的污水,BOD一般可去除30%左右,達不到排放標准。一級處理屬於二級處理的預處理。

二級處理

主要去除污水中呈膠體和溶解狀態的有機污染物質(BOD,COD物質),去除率可達90%以上,使有機污染物達到排放標准,懸浮物去除率達95%出水效果好。

三級處理

進一步處理難降解的有機物、氮和磷等能夠導致水體富營養化的可溶性無機物等。主要方法有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等。

整個過程為通過粗格柵的原污水經過污水提升泵提升後,經過格柵或者篩率器,之後進入沉砂池,經過砂水分離的污水進入初次沉澱池,以上為一級處理(即物理處理),初沉池的出水進入生物處理設備,有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

(其中活性污泥法的反應器有曝氣池,氧化溝等,生物膜法包括生物濾池、生物轉盤、生物接觸氧化法和生物流化床),生物處理設備的出水進入二次沉澱池,二沉池的出水經過消毒排放或者進入三級處理,一級處理結束到此為二級處理,三級處理包括生物脫氮除磷法,混凝沉澱法,砂濾法,活性炭吸附法,離子交換法和電滲析法。

二沉池的污泥一部分迴流至初次沉澱池或者生物處理設備,一部分進入污泥濃縮池,之後進入污泥消化池,經過脫水和乾燥設備後,污泥被最後利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污水處理

『貳』 工業污水處理排放標準是什麼

【綜述】現在是我國工業污水排放標准整理版大全,共分兩個部分,第一個部分是水量、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和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準的,第二個部分是相關行業的工業污水排放標准表格參數。
【第一部分】水量、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和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

1.污水水量:滲濾液量。滲濾液一般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為雨水進入填埋庫形成滲濾液,另一部分為填埋廢物自身含有的水分經壓實流失產生滲濾液。由於工程採用剛性方案(採用鋼筋混凝土結構),填埋庫上方設有鋼結構雨棚,雨水不能進入填埋庫形成滲濾液。因此,填埋庫產生的滲濾液主要是由填埋廢物自身含有的水分經壓實流出產生。根據《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 18595-2001)中規定:入場填埋的廢物含水率需低於85%。符合入場要求的危險廢物自身含水率較低,經碾壓後水分流失不多。因此,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滲濾液量較少,保守估計,每天產生的滲濾液量約為1.0t。

2.其它污水水量。其它生產廢水水量如下:各車間的沖洗廢水12.0t/d;實驗室廢水2.0t/d;共計14.0t/d。 危險廢棄物處置中心產生的生產廢水總水量為15t/d。考慮20%的未預見水量,廢水處理站的設計規模為18t/d,每天處理6h,每小時污水處理量為3t。
【第二部分】.污水水質預測及排放標准:
1.填埋廢物的組分非常復雜,很難精確估計滲漠液的水質。但進入填埋場的危險廢物都應符合《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准》(GB 18598-2001)中「危險廢物允許進入填埋區的控制限值」,因此,以此限值作為滲濾液水質。
2.各車間沖洗污水及實驗室廢水主要以沖洗地面、設備及實驗器皿的沖洗水為主,污水中含有部分重金屬。保守估計,除SS外,污水中污染物濃度為滲濾液污染物濃度的20%。
3.根據各生產污水的水量及水質,確定待處理生產污水水質見表。由表可見,廢水中有機污染物的濃度較低,但其中的重金屬會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據業主要求,生產廢水去除重金屬後再外運處理。處理後廢水中重金屬要求達到《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第一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及「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三級標准。因此,確定本污水處理工程去除的首要目標為重金屬污染物。
污染物 質量濃度/(mg·L-1) 污染物 質量濃度/(mg·L-1)
總汞 0.06 總鎳 3.80
總鉛 1.27 總砷 0.63
總鎘 0.13 無機氟化物 25.33
總鉻 3.04 氰化物 1.27
六價格 0.63 pH值 7-12
總銅 19.00 CODcr 76.00
總鋅 19.00 BOD5 25.33
總鈹 0.05 NH3-N 38.00
SS 106.67

『叄』 污水處理池設計方案有什麼規范和依據

太多了。

一、環境手冊類有:
1.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5冊)-城鎮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3年。
2.北京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總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6冊)-工業排水》(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3.上海市市政工程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9冊)-專用機械》(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0年。
4.中國市政工程西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1冊)-常用設備》(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2年。
5.中國市政工程華北設計研究院主編:《給水排水設計手冊(第12冊)-器材與裝置》(第二版)。中國建築工業出版社,2001年。
6.北京水環境技術與設備研究中心等主編:《三廢處理工程技術手冊(廢水卷)》。化學工業出版社,2000年。
7.張自傑主編:《環境工程手冊—水污染防治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
二、基本環境標准與規范類
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2.《地下水質量標准》(GB/T14848–1993)
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4.《土壤環境質量標准》(GB15618–1995)
5.《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
6.《制漿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 3544-2008)
7.《紡織染整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 471-2009)
8.《污水海洋處置工程污染控制標准》(GB18486–2001)
9.《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596–2001)
10.《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規范》(GB50335–2002)
11.《室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12.《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其安全技術規程》(CJJ60–1994)

三、其它供參考的規范和標准:
1.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523-2008)
2. 製糖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9-2008)
3. 發酵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3-2008)
4. 化學合成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4-2008)
5. 提取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5-2008)
6. 羽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1-2008)
7. 中葯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6-2008)
8. 混裝制劑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8-2008)
9. 生物工程類制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7-2008)
10. 澱粉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1-2010)
11. 酵母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2-2010)
12. 油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3-2010)
13. 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准 (CJ3025-1993)
14.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
15.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類(GB/T18919-2002)
16.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雜用水水質(GB/T18920-2002)
17.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GB/T18921-2002)
18.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業用水水質(GB/T19923-2005)
19.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農田灌溉用水水質(GB20922-2007)
20. 惡臭污染物排放標准(GB14554-1993)
21.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 混合填埋泥質(CJ/T 249-2007)
22.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泥處置單獨焚燒用泥質(CJ/T290-2008)
23. 電鍍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O-2008)
24. 合成革與人造革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1902-2008)
25. 鋁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5-2010)
26. 陶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4-2010)
27. 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6-2010)
28. 鎂、鈦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8-2010)
29. 銅、鎳、鈷工業污染物排放標准(GB25467-2010)
30. 含油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8O-2010)
31. 氧化溝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8-2010)
32. 膜分離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9-2010)
33. 序批式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7-2010)
34. 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6-2010)
35. 釀造工業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575-2010)
36. 電鍍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2-2010)
37. 製革及毛皮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3-2010)
38. 屠宰與肉類加工廢水治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4-2010)
39. 人工濕地污水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5-2010)
40. 污水混凝與絮凝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6-2010)
41. 污水氣浮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7-2010)
42. 污水過濾處理工程技術規范(HJ2008-2010)

『肆』 污水處理設計原則是什麼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設計原則

1.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環境保護的政策,符合國家的有關法規、規范及標准。

2. 從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在城市總體規劃的指導下,使工程建設與城市的發展相協調,既保護環境,又最大程度地發揮工程效益。

3. 根據設計進水水質和出廠水質要求,所選污水處理工藝力求技術先進、成熟、處理效果好、運行穩妥可靠、高效節能、經濟合理、確保污水處理效果,減少工程投資及日常運行費用。

4. 妥善處理和處置污水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柵渣、沉砂和污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5. 為確保工程的可靠性及有效性,提高自動化水平,降低運行費用,減少日常維護檢修工作量,改善工人操作條件,本工程中的關鍵設備擬從國外引進。其它設備和器材則採用合資企業或國內名牌產品。

6. 採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實現自動化控制和管理,做到技術可靠、經濟合理。

7. 為保證污水處理系統正常運轉,供電系統需有較高的可靠性,採用雙迴路電源,且污水廠運行設備有足夠的備用率。

8. 在污水廠征地范圍內,廠區總平面布置力求在便於施工、便於安裝和便於維修的前提下,使各處理構築物盡量集中,節約用地,擴大綠化面積,並留有發展餘地。使廠區環境和周圍環境協調一致。

9. 豎向設計力求減少廠區挖、填土方量和節省污水提升費用。

10. 廠區建築風格力求統一,簡潔明快,美觀大方,並與廠區周圍景觀相協調。

11. 積極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和生活環境,把污水處理廠設計成為現代化的園林式工廠。

『伍』 污水處理廠設計規范

焦化污水有專門的設計規范《焦化廠、煤氣廠含酚污水處理設計規范》

『陸』 城市污水設計規范

3.0.1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設計應符合城鎮總體規劃、給水排水和污水再生利用等相關專項規劃。近期設計年限宜採用5年~10年,遠期設計年限宜採用10年~20年。

3.0.2 應結合城鎮水資源綜合保護與開發,處理好城鎮供水水源建設與開發利用污水資源的關系、污水處理排放與再生利用的關系,使城鎮污水經過處理達到一定水質標准後得到充分利用。

3.0.3 確定再生水利用途徑時,宜優先選擇用水量大、水質要求相對不高、技術可行、經濟和社會效益顯著的用戶。

3.0.4 應根據再生水水源、用戶分布、水質水量要求及利用便利性,合理確定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建設規模、水質標准、處理工藝和輸配水方式。

3.0.5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的設計應以水質達標、水量穩定、標識明確、供水安全為目標。

3.0.6 再生水用戶可根據城鎮污水再生利用專項規劃並通過調查確定。

3.0.7 工程設計方案應通過綜合技術經濟比較,選擇技術先進可靠、經濟合理、因地制宜的方案。污水再生處理工藝設計宜通過試驗或借鑒已建工程的運行經驗進行。

3.0.8 應根據污水再生利用水源及用戶位置,合理選擇再生水廠廠址。

3.0.9 再生水廠選址在現有污水處理廠內時,應充分利用現有生產及附屬設施。再生水廠與污水處理廠合並建設時,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應統一規劃建設及配備。獨立建設的再生水廠應根據再生水的水質目標以及處理工藝,合理設置附屬設施及附屬設備。

3.0.10 污水再生利用工程中構築物的設計使用年限應大於50年,管道及專用設備的設計使用年限宜按材質和產品更新周期經技術經濟比較後確定。構築物設計應滿足抗震、抗浮、防滲、防腐、防凍等要求。

3.0.11 再生水廠產生的污泥及濃縮廢液應進行處理處置。

3.0.12 再生水廠應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的規定設置安全、防爆、消防、防噪、抗震、衛生等設施。

3.0.13 應結合工程近期、遠期規劃,綜合確定輸配水管網的設計水量、水壓和水質保障措施。個別要求更高的用戶,可自行增建相應設施。

3.0.14 可能產生水錘危害的供水泵站及輸配水管線,應採取水錘防護措施。

3.0.15 配水幹管宜布置成環狀管網。枝狀管道末端應設置排水閥(井),並應考慮排水出路。

3.0.16 再生水供水配套設施及運營管理措施應根據再生水用水途徑要求確定。

3.0.17 再生水廠供電系統設計應滿足用戶對供水可

『柒』 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標準是什麼

根據建設來部《關於印發「二〇自〇四年工程建設國家標准制訂、修訂計劃」的通知》(建標[2004]67號),本規范由中國寰球工程公司會同有關單位,對《工業循環冷卻水處理設計規范》GB50050-95進行修訂而成的。
修訂工作是在原規范的基礎上進行的。根據國家現行的方針政策,重點突出節水和保護環境。通過有針對性的調查和資料收集,召開多次行業專題研討會,廣泛徵求了全國有關單位和專家的意見,經審查會審查並修改後,完成了規范報批稿。
本次修訂對原規范做了較大改動,修訂和增加內容如下:
再生水處理、直冷循環冷卻水處理、間冷閉式循環冷卻水處理、術語、符號、間冷(開式和閉式)和直冷循環冷卻水水質指標、腐蝕速率、黏泥量、濃縮倍數、硫酸投加量計算、旁濾量、高鹼及高硬補充水處理、含磷超標排水處理、自動化監控、水質分析數據校核計算及標准等。

『捌』 工業污水處理設置均質調節池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一、調節的作用
工業企業由於生產工藝的原因,在不同工段、不同時間所排放的污水差別很大,尤其是操作不正常或設備產生泄漏時,污水的水質就會急劇惡化,水量也大大增加,往往會超出污水處理設備的正常處理能力;城市污水,尤其是學校、居民小區等人員集中的地方,由於用水量和排入污水中雜質的不均勻性,也會使得其污水流量或濃度在一晝夜內有較大的變化。這些問題都會給處理操作帶來很大的麻煩,使污水處理設施難以維持正常操作。因此,對於特徵上波動比較大的污水,有必要在污水進入處理主體之前,先將污水導入調節池進行均和調節處理,使其水量和水質都比較穩定,這樣就可為後續的水處理系統提供一個穩定和優化的操作條件。
具體說來,調節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提供對污水處理負荷的緩沖能力,防止處理系統負荷的急劇變化;
2.減少進入處理系統污水流量的波動,使處理污水時所用化學品的加料速率穩定,適合加料設備的能力;
3.在控制污水的pH值、穩定水質方面,可利用不同污水自身的中和能力,減少中和作用中化學品的消耗量;
4.防止高濃度的有毒物質直接進入生物化學處理系統;
5.當工廠或其他系統暫時停止排放污水時,仍能對處理系統繼續輸入污水,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二、調節處理的類型
調節處理一般按其主要調節功能分為水量調節和水質調節兩類。
(一)水量調節
水量調節比較簡單,一般只需設置一簡單的水池,保持必要的調節池容積並使出水均勻即可。
污水處理中單純的水量調節有兩種方式:一種為線內調節,進水一般採用重力流,出水用泵提升,池中最高水位不高於進水管的設計水位,最低水位為死水位,有效水深一般為2~3m。另一種為線外調節,調節池設在旁路上,當污水流量過高時,多餘污水用泵打入調節池,當流量低於設計流量時,再從調節池迴流至集水井,並送去後續處理。
線外調節與線內調節相比,其調節池不受進水管高度限制,施工和排泥較方便,但被調節水量需要兩次提升,消耗動力大。一般都設計成線內調節。
(二)水質調節
水質調節的任務是對不同時間或不同來源的污水進行混合,使流出的水質比較均勻,以避免後續處理設施承受過大的沖擊負荷。水質調節的基本方法有兩類。
1.外加動力調節
外加動力就是在調節池內,採用外加葉輪攪拌、鼓風空氣攪拌、水泵循環等設備對水質進行強制調節,它的設備比較簡單,運行效果好,但運行費用高。
2.差流方式調節
採用差流方式進行強制調節,使不同時間和不同濃度的污水進行水質自身水力混合,這種方式基本上沒有運行費用,但設備較復雜。
(1) 對角線調節池
對角線調節池是常用的差流方式調節池的類型很多。對角線調節池的特點是出水槽沿對角線方向設置,污水由左右兩側進入池內,經不同的時間流到出水槽,從而使先後過來的、不同濃度的廢水混合,達到自動調節均和的目的。
為了防止污水在池內短路,可以在池內設置若干縱向隔板。污水中的懸浮物會在池內沉澱,對於小型調節池,可考慮設置沉渣斗,通過排渣管定期將污泥排出池外;如果調節池的容積很大,需要設置的沉渣斗過多,這樣管理太麻煩,可考慮將調節池做成平底,用壓縮空氣攪拌,以防止沉澱,空氣用量為1.5~3m3/(m2·h) 調節池的有效水深採取1.5~2m, 縱向隔板間距為1~1.5m 。
如果調節池採用堰頂溢流出水,則這種形式的調節池只能調節水質的變化,而不能調節水量和水量的波動。如果後續處理構築物要求處理水量比較均勻和嚴格,可把對角線出水槽放在靠近池底處開孔,在調節池外設水泵吸水井,通過水泵把調節池出水抽送到後續處理構築物中,水泵出水量可認為是穩定的。或者使出水槽能在調節池內隨水位上下自由波動,以便貯存盈餘水量,補充水量短缺。
(2) 同心圓調節池
在池內設置許多折流隔牆,控制污水1/3~1/4流量從調節池的起端流入,在池內來回折流,延遲時間,充分混合、均衡;剩餘的流量通過設在調節池上的配水槽的各投配口等量地投入池內前後各個位置。從而使先後過來的、不同濃度的廢水混合,達到自動調節均和的目的。
另外,利用部分水迴流方式、沉澱池沿程進水方式,也可實現水質均和調節。
在實際生產中,可結合具體情況選擇一種合適的調節方法。
三、調節池的設計
調節池的設計主要是確定其容積,可根據污水濃度和流量變化的規律,以及要求的調節均和程度來計算。
對於水量調節,計算平均流量作為出水流量,再根據流量的波動情況計算出所需調節池的容積。
在一般場合,往往水質和水量都要考慮,而且有時水質的均和更重要些,此時調節池容積可按流量和濃度比較大的連續4~8h的污水水量計算。若水質水量變化大時,可取10~12h的流量,甚至採取24h 的流量計算。採用的調節時間越長,污水水質越均勻,但調節池的容積也大,工程造價也高。應根據具體條件和處理要求來選定合適的調節時間。
四、 均質調節池的基本要求
(1)為使均質調節池出水水質均勻和避免其中污染物沉澱,均質調節池內應設攪拌、混合裝置。可以採用水泵循環攪拌、空氣攪拌、射流攪拌、機械攪拌等方式,其中空氣攪拌因簡單易行和效果好而被廣泛應用,空氣攪拌強度一般為5~6m³/(m²*h)。
(2)停留時間根據污水水質成分、濃度、水量大小及變化情況而定,一般按水量計為10~24小時,特殊情況可延長到5天。調節池還可以起到儲存事故排水的作用,若以事故池作用為主,則平時要盡量保持低水位。
(3)以均化水質為目的的均質調節池一般串聯在污水處理主流程內,水量調節池可串聯在主流程內,也可以並聯在輔助流程內。
(4)均質調節池池深不宜太淺,有效水深一般為2~5m;為保證運行安全,均質調節池要有溢流口和排泥放空口。
(5)廢水中如果有發泡物質,應設置消泡設施;如果廢水中含有揮發性氣體或有機物,應當加蓋密閉,並設置排風系統定時或連續將揮發出來的有害氣體(攪拌時產生的更多)高空排放。

『玖』 工業污水處理系統的工作流程是什麼

▪⋅既然是系統,就是好幾個環保機械相連在一起的,講起來比較麻煩,您需要知道的是這些污水處理跟清水池和污水池相連接,每次分離污水後,都用清水沖洗干凈,保持工作流程的清潔,污水分離機安裝有4個攪拌池和1-3個清水池,每個攪拌池和清水池按順序設置排列,下有水流管相通,上有水泵相連;當攪拌池的水量不夠時,通過水泵補充清水,保持水量的平穩一致;當攪拌池的水量多了,就通過的溢流孔迴流,水質在過程中得到澄清,山東領先機械的這個系統會讓您的工廠更省水、更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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