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蓋什麼章
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一般要加蓋財務章或者公章。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第二十二條 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Ⅱ 紅字發票要蓋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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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銷售方開的紅字發票要不要蓋發票章
開具紅字發票,同樣要加蓋發票專用章。
Ⅳ 紅字發票要蓋章嗎
都要蓋章,銷項負數自己留存備查,重開正確的發票需要寄給對方.
符合作廢條件的(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發票註明作廢,開票軟體註明作廢。
(一) 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二) 銷售方未抄稅並且未記賬;
(三) 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4)紅字沖回的發票用蓋章擴展閱讀:
購買方紅字發票:
1、已經由購貨方認證的增值稅發票,發生退貨或發票開具錯誤需要開具負數發票的,由購貨方申請開具負數發票。
2、因專用發票抵扣聯、發票聯均無法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3、購買方所購貨物不屬於增值稅扣稅項目范圍,取得的專用發票未經認證的,由購買方填報申請單,並在申請單上填寫具體原因以及相對應藍字專用發票的信息,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出具通知單。購買方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Ⅳ 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要蓋什麼章
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要蓋公章。
已認證通過的情況:
1、寫一份申請報告,加蓋公章。
2、防偽稅控內開具「紅字發票申請單」,列印兩份。
3、帶著申請單、U盤、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記賬憑證復印件到納稅評估科或稅管員處,出具調查稿。
4、將開具好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拿回來,寄給開票方,並做進項稅轉出。
應憑對方復印的發票和有關證明(要有單位公章或消費者個人簽字及身份證號碼),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一次復寫、列印,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提供的資料證明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後面。
(5)紅字沖回的發票用蓋章擴展閱讀
《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三十四條規定:
開具發票後,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具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生銷售折讓的,在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後,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根據此條,就填寫地稅紅字發票的處理意見如下:
情況1、如接受勞務方未作帳務處理,發票可以退回的。
處理1:若發票未繳銷,不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的所有聯次上註明「作廢」字樣,作為扣減當期勞務收入的憑證,然後按實收款項補開發票。
情況2、如接受勞務方已作帳務處理,發票無法退回的。
處理2:若發票已繳銷,需開具紅字發票。可向接受勞務方索回已開具的發票聯,在該發票聯註明「作廢」字樣。
根據收回的發票開具紅字發票,要求全部聯次一次復寫,紅字發票的存根聯、抵扣聯和發票聯不得撕下,將藍字專用發票的抵扣聯、發票聯粘貼在紅字專用發票發票聯的後面,並在上面註明藍字、紅字專用發票記賬聯的存放地點,作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依據。
Ⅵ 開具的紅字發票信息表應該蓋什麼章
建議加蓋公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推行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73號)第四條關於紅字發票開具第一項規定,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路接收納稅人上傳的《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後,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號」的《信息表》,並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根據上述規定,納入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的納稅人,可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或《開具紅字貨物運輸業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簡稱信息表)。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增值稅發票系統升級版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信息表》一一對應。納稅人也可憑《信息表》電子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需要銷售方根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紙質)開具紅字發票,那麼建議加蓋公章或者發票專用章,以示負責。
(6)紅字沖回的發票用蓋章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1、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由購買方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並作為記賬憑證。
2、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紅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需與原藍字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一一對應。
3、對於新開辦納稅人在認定或登記為一般納稅人前取得的進項稅額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59號的規定可以抵扣,但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執行。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紅字發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關於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增值稅紅字發票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