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自來水公司收水費中含污水處理費嗎,額外收費合不合理
摘要 這樣子的侍衛方式肯定是非常不合理的,因為污水處理本身就是屬於自來水廠,他們的一個范圍額外收費肯定是相當不正規的,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㈡ 生活用水收排污費嗎
法律分析:居民生活用水,也要依法繳納污水處理費。污水處理費已經含在自來水費里,不需要再另行繳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㈢ 交水費咋收污水處理費
不管合理不合理,但是合法的。因為按照規定,對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要徵收污水處理費。
我們交的水費中,一直包含污水處理費的。只是平時我們把水費交給物業,物業只給我們開具「水費」收據,而物業向供水公司交水費時,發票上會明確分為兩個項目,一個是「水費」,一個是「污水處理費」。
這兩項的性質也是不同的。「水費」是供水公司的收入,而「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收入,供水公司不過是代收,收入要歸地方財政,用於生產生活污水處理支出。
至於徵收標准,各地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指定,但是需要審批的,不是隨便制定和收取的。所以,你交300元,有50塊的污水處理費,是正常的。比如,我們一噸水居民4元多,污水處理費就一元。
因為按照國家《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規定,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按繳納義務人的用水量計征。用水量按下列方式核定:
(一)使用公共供水的單位和個人,其用水量以水表顯示的量值為准。
(二)使用自備水源的單位和個人已安裝計量設備的,其用水量以計量設備顯示的量值為准;未安裝計量設備或者計量設備不能正常使用的,其用水量按取水設施額定流量每日運轉24小時計算。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㈣ 為什麼交水費的時候要交污水處理費
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回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答的費用,以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的正常運行。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㈤ 城鎮居民生活自來水費收取,另外再收污水費合理嗎
城鎮居民生活自來水費收取,另外再收污水費也是合理的,畢竟污水的處理和自來水的接收,他們屬於兩個不同的系統,都需要都需要付出相應的時間和金錢精力來解決
㈥ 水費增加收污水處理費合理嗎
我們屬於鎮上的農村,現在說要收污水處理費。我想說沒有預埋任何污水管,我們的污水排放都在農村廁所然後都用於澆菜種莊稼了,哪裡來的污水讓他們處理,真的是可笑,想方設法都要從農民身上來搞錢。。。。
㈦ 交水費為什麼還要交污水費
污水處理費是因為使用過的水需進行處理達到指標才能排放。
基本水費是個人使用的水資源費用,污水處理費是城市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按照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而收取的費用。這兩項收費都是國家認可的收費標准由當地政府部門通過召開聽證會後確定。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補償排污管網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核定。污水處理費的所征稅種是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項目所得,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免徵企業所得稅,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污水處理費收費者和繳費者是合同關系,或委託關系。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
【法律依據】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第三條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㈧ 交水費為什麼還要交污水費
民用污水處理費收取按照自來水的使用量來收取。
一般情況下,污水處理費包含在水費裡面。水費包括基本水費、城市附加費、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南水北調基金、水廠建設費、省專項費。(根據省市收費不同,構成不同)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印發了《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其規定: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標准,按照覆蓋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營和污泥處理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由縣級以上地方價格、財政和排水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同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污水處理費的類型和垃圾處置費的定義
目前,我國的污水處理費主要有三種類型,一種是各級政府及主管部門委託自來水廠(公司)隨水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第一種是一些企業和個人集中處理生產或生活污水而向企業或個人收取的污水處理費。
第三種是政府委託某企業或某企業與政府簽訂協議專門從事生產和生活污水的處理,然後,政府從財政上撥付污水處理費給企業,而且該政府撥付給企業的污水處理費構成企業的主要收入來源,根據這國現行稅收政策,三種污水處理費所適用的稅收政策是不同的。
㈨ 自來水公司收居民用水排污費是合理的嗎
摘要 不合理。
㈩ 政府收取居民用水排污費是否合理
不合理。
首先要弄清兩個概念,即排污費和污水處理費。
目前國家只對單位和工廠徵收排污費,不對居民徵收,而對居民用水徵收污水處理費。這是有根據的,但是因為各地水價不同,收費標准也不同,我們這里每噸水2.25元,其中包含0.65元的污水處理費費和0.15元的水資源費。所以如果對居民用水徵收排污費是不對的。
(10)居民水費里有污水處理費合理嗎擴展閱讀:
停徵排污費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環境保護部、國家海洋局四部委發布《關於停徵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為做好排污費改稅政策銜接工作,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統一停徵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
其中,排污費包括:污水排污費、廢氣排污費、固體廢物及危險廢物排污費、雜訊超標排污費和揮發性有機物排污收費;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包括:生產污水與機艙污水排污費、鑽井泥漿與鑽屑排污費、生活污水排污費和生活垃圾排污費。
《通知》指出,各執收部門要繼續做好2018年1月1日前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徵收工作,抓緊開展相關清算、追繳,確保應收盡收。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的清欠收入,按照財政部門規定的渠道全額上繳中央和地方國庫。
《通知》要求,各執收部門要按規定到財政部門辦理財政票據繳銷手續。
《通知》指出,自停徵排污費和海洋工程污水排污費之日起,《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環境保護總局關於減免及緩繳排污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綜〔2003〕38號)、等有關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