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污水處理廠 進水水質標准和接管標準的區別
進水水質標準是污水處理廠設計標准,即當入水達到這個標准時,出版水可以滿足出水權標准。進水水質標准不需項目執行,由污水處理廠運行時調控。
接管標准針對的是各企業,一般選用的是《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三級標准,即企業出水達到該標准即算達標。
❷ 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規定指標是多少
國標里沒有規定進水水質指標,但一般生活污水處理進水水質都有一個大致的范圍,如COD一般在200-400mg/L,NH3-N在30-50mg/L,SS在200mg/L左右。
❸ 污水處理廠中污水處理指標有哪些
化學需氧量(COD),生化需氧量(),總需氧量(TOD),總有機碳(TOC),總氮(TN),總磷(TP),pH值,重金屬。
物理性指標
溫度、色度、嗅和味、固體物質的三種存在形態:懸浮的、膠體的、溶解的。固體物質用總固體量(TS)作為指標,污水處理中常用懸浮固體(SS)表示固體物質的含量(TDS指標高於1000以上)。
化學性指標
一、化學需氧量(COD):指用強化學氧化劑(中國法定用重鉻酸鉀)在酸性條件下,將有機物氧化成CO2與H2O所消耗的氧量(mg/L),用CODcr表示,簡寫為COD。化學需氧量越高,表示水中有機污染物越多,污染越嚴重。
二、生化需氧量(BOD):水中有機污染物被好氧微生物分解時所需的氧量稱為生化需氧量(mg/L)。
如果污水成分相對穩定,則一般來說,COD> BOD。一般BOD/COD大於0.3,認為適宜採用生化處理。
三、總需氧量(TOD):有機物主要元素是C、H、O、N、S等,當有機物被全部氧化時,將分別產生CO₂、H₂O、NO、SO₂等,此時需氧量稱為總需氧量(TOD)。
四、總有機碳(TOC):包括水樣中所有有機污染物質的含碳量,也是評價水樣中有機物質質的一個綜合參數。
五、總氮(TN):污水中含氮化合物分為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四種含氮化合物總量稱為總氮(TN)。凱氏氮(TKN)是有機氮與氨氮之和。
六、總磷(TP):包括有機磷與無機磷兩類。
七、pH值。
八、重金屬。
生物性指標
一、大腸菌群數:每升水樣中所含有的大腸菌群的數目,以個/L計。
二、細菌總數:是大腸菌群數、病原菌、病毒及其他細菌數的總和,以每毫升水樣中的細菌菌落總數表示。
(3)蘇州吳中污水處理廠的接管標准擴展閱讀:
生活污水、畜禽飼養場污水以及製革、洗毛、屠宰業和醫院等排出的廢水,常含有各種病原體,如病毒、病菌、寄生蟲。水體受到病原體的污染會傳播疾病,如血吸蟲病、霍亂、傷寒、痢疾、病毒性肝炎等。歷史上流行的瘟疫,有的就是水媒型傳染病。
如1848年和1854年英國兩次霍亂流行,死亡萬餘人;1892年德國漢堡霍亂流行,死亡750餘人,均是水污染引起的。受病原體污染後的水體,微生物激增,其中許多是致病菌、病蟲卵和病毒,它們往往與其他細菌和大腸桿菌共存,所以通常規定用細菌總數和大腸桿菌指數及菌值數為病原體污染的直接指標。
病原體污染的特點是:
⑴數量大;
⑵分布廣;
⑶存活時間較長;
⑷繁殖速度快;
⑸易產生抗葯性,很難絕滅;
⑹傳統的二級生化污水處理及加氯消毒後,某些病原微生物、病毒仍能大量存活。
常見的混凝、沉澱、過濾、消毒處理能夠去除水中99%以上病毒,如出水濁度大於0.5度時,仍會伴隨病毒的穿透。病原體污染物可通過多種途徑進入水體,一旦條件適合,就會引起人體疾病。
❹ 污水處理廠用螺旋鋼管什麼標准
刷漆,纏繞聚乙烯防腐膠帶,聚丙烯防腐膠帶,環氧煤瀝青冷纏帶,3pe等多種防腐方式。根據你的成本預算或防腐年限採用防腐材料。
❺ 污水中CODcr、SS、石油類、氨氮的標准值是多少
生活污水OR工業廢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及其產生濃度分別為CODcr:300mg/L、BOD5:250mg/L、SS:200mg/ L、氨氮:50mg/L。
❻ 請問下污水處理廠接管標准有下限嗎
接管標准一個概念,沒有一個限定的值。一般納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需達到污水處理廠設計的標准即為納管標准。不同的污水處理廠,工藝不同,就可以實行不同的接管標准。
❼ 工業園區工業污水接管排放由污水處理廠處理污水處理費的收費標准多少一噸
這個得看水質,每個級別的污廢水處理價格都不一樣。如果企業長期運營且出水量大肯定自己做一套工藝會更好。
❽ 污水處理廠進水有什麼要求嗎必須符合幾級標准才能排入嗎
進水有要求,具體參照CJ3082-1999《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或者特種企業有自身的行業標准。
然後污水廠的進水COD等也不能太低,否則污水廠很難運行起來。
❾ 蘇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加強城市排水管理,保障城市排水設施完好和正常運行,防治水污染和洪澇災害,改善城市水環境,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所稱城市排水,是指對城市的產業廢水、生活污水(以下統稱污水)和大氣降水(以下簡稱雨水)的接納、輸送、處理、排放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城市排水設施包括公共排水設施和自建排水設施。公共排水設施是指接納、輸送、處理、排放城市污水和雨水的公共管網、溝渠、泵站和污水處理廠及其附屬設施;自建排水設施是指產權人自行投資建設用於本區域排水的管道、溝渠、泵站和污水處理設施。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建成區和縣級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鎮以及國家級、省級開發區范圍內的排水及其相關的管理活動。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排水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第五條市水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城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城市排水的監督管理。
市排水管理機構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委託,具體負責城市排水的日常管理工作。
縣級市、區人民政府確定的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城市排水的監督管理,業務上接受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指導。
規劃、建設、環保、市政、房管、城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有關城市排水的管理工作。第六條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採取政府投資、市場融資等多種方式籌集建設資金。
公共排水設施的管理逐步實行政企分開、廠網分開、管養分開的運作方式和市場化運作機制。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公共排水設施的義務,有權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進行制止和舉報。對制止和舉報有功者,政府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給予表彰、獎勵。第二章排水規劃和建設第八條本市建成區城市排水規劃由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的區和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編制,經市規劃行政部門綜合平衡和省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報市人民政府批准並組織實施。
縣級市(含所轄的國家級、省級開發區)城市排水規劃由當地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城市總體規劃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編制,經當地規劃行政部門綜合平衡和蘇州市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查後,報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實施。第九條排水設施的建設計劃應當符合城市排水規劃。
新建、改建、擴建排水設施,必須按照雨水、污水分流的要求建設。原有的排水設施未實行雨水、污水分流的,應當有計劃地進行改造,實行雨水、污水分流。
在要求實行雨水、污水分流的地區,禁止雨水管道和污水管道混接。第十條建設項目涉及公共排水設施的,建設單位應當徵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後,按照工程建設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審批手續。第十一條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應當根據受納水體功能區要求、水環境容量以及經濟和社會發展等因素,合理確定污水處理程度和設施規模。第十二條開發區排水設施的建設,應當納入開發區綜合開發計劃。
住宅小區排水設施的建設,應當納入住宅配套建設計劃,與住宅小區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第十三條現有的和經規劃確定的公共排水設施用地,未經法定程序不得改變用途。第十四條排水設施建設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技術標准。
排水設施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應當委託持有相應資質證書的單位承擔。在建設工程招標投標范圍內的排水設施建設項目,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實行招標投標。第十五條排水設施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組織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設單位應當建立完整的排水設施建設項目竣工檔案,並在竣工驗收通過後三個月內分別送交城市建設檔案管理機構和排水行政主管部門。第十六條因建設需要拆除、改建、移建公共排水設施的,應當事先報經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所需經費由建設單位承擔。
建設施工影響公共排水設施安全的,建設或者施工單位應當事先徵得排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並採取保護措施後方可施工。
建設單位因施工確需臨時封堵公共排水管道的,必須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制定臨時排水方案,經批准後方可實施。施工結束後,應當按照要求予以恢復。
❿ 求蘇州污水處理廠執行的排放標准
問題太籠統了,每個污水廠的執行標准都略有差別,尤其建設日期相差較遠的。基本上都是GB的一級B或者A,也有中水標準的。看看當地的城市建設標准吧。或者問污水廠的管理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