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海口正在建設的項目有那些
包括玉沙村舊城改造、海甸溪北岸舊城改造、堤路舊城改造、安置房建設、濱江西路、秀片區路網、環島路美麗沙段、美舍河觀光路、葯谷二期基礎設施建設、獅嶺工業園區、園兩湖環境整治、南渡江右岸防洪工程、道客溝至龍昆溝排洪工程、垃圾收集轉運工程、疾控、醫療急救、海新橋、美麗沙等今新建項目包括美蘭機場河道改造工程、環島路(二、三標段)、白沙門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流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旅職校新校區項目、行政項目、騎樓建築歷史文化改造、流起步區市政道路工程、江東路網、羊山路網期、桂林洋高校區公共基礎設施二期等
『貳』 污水處理廠二期工程還要做環評嗎
肯定需要做環評的。
『叄』 日處理污水15萬噸工程需多少投資
階段來,潮陽區委、區政府按照「優化提速、容缺後補、『三邊』落地」的原則,舉全區之力推進潮陽區污水處理設施項目建設。其中,潮陽區污水處理廠一期升級改造及二期建設工程已基本完工。
潮陽區污水處理廠二期擴建7.5萬噸/日,並對一期工程7.5萬噸/日進行提標改造,工程完成後出水水質達到地表水Ⅴ類水水質標准,總投資約24846萬元,建設模式採用PPP模式。2018年8月16日省建工集團公司進場開工建設,目前廠區正在進行通水調試。廠區累計投入資金22766.89萬元,其中樁基工程完成100%,土建工程完成100%,設備購置完成100%,合計完成土建工程量99.99%。
二期管網工程方面,潮陽城區北乾渠西段、金浦西排渠及七里港污水收集工程建設管道39.9公里,棉北段沿國道、村道和河溝鋪設管道長22.93公里, 合計62.83公里,總投資82949萬元。2018年8月16日省建工集團公司進場開工建設,管網部分累計完成60874米,其中金浦段完成40034米,棉北段完成20840米;累計完成總工程量102.14%,完成投入資金64923萬元。
『肆』 污水處理廠擴建條件
污水處理廠升級擴建的方法很多,傳統的辦法是設計人員往往採用增加曝氣池,增大廢水在好氧池中的停留時間,用來彌補常規好氧法的不足。但是增大厭好氧池體積、加大曝氣池投資後,也難以解決常用好氧處理的缺陷,其原因主要也是春、夏、秋、冬等氣候條件,使污水溫度發生變化,以及污水中H2S、Cl-、NH3-N等因素影響,導致好氧微生物受到抑制最簡單的有效方法,是採用生物強化處理《微生物發生器》。。好氧微生物發生器採用三級發生、交替運行、逐級衍生、對數增長技術,能在24小時內發生72代不同種類的高密度優勢微生物菌群,這些高密度的微生物群在射流作用下釋放到曝氣池中,能迅速將水中的污染物分解成CO2和H2O,從而減少了曝氣池體積、大大降低了曝氣池投資,且不受春、夏、秋、冬等氣候條件、污水溫度變化,以及污水中H2S、Cl-、NH3-N等因素影響,是理想的厭氧強化處理設備。
隨著污水的凈化,水質的變清,水中生物需氧量訊速耗盡,大量的微生物因缺少BOD而失去存活的能源自滅,變成二氧化碳和水,未滅微生物變成自然界中魚類和浮游生物的佐餐和餌料。
微生物在富氧過程中降解、消化污染物的同時,脫除污水中的氮、去除污水中磷、消除污水中的味、吃掉污水中的淤泥,又加上有氧消化還能使污染物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硝酸鹽、硫酸鹽變成微生物的生長養分,曝氣又可顯著加速降解消化,促進分解等過程。
『伍』 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 公司前身為"福州市洋里污水處理廠",成立於2002年7月5日;2009年12月25日,更名為"福州市洋里污水處理有限公司";2011年9月23日,更名為"福建海峽環保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福建海峽環保有限公司"變更設立為"福建海峽環保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陳秉宏
成立時間:2002-07-05
注冊資本:45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350100100136196
企業類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公司地址:福州市晉安區鼓山鎮洋里路16號
『陸』 距我家300米處新擴建了一工業污水處理廠,請問此地居民是否要求該廠污染補償或拆遷
看政府態度,項目是必要的話多半是補償,污染確實非常大的話多半也就整改,基內本不會說容拆遷,這種情況比較少。污水廠主要污染還是水,人家拉個管到十幾公里外排跟你有什麼關系?臭氣的話可以申請補償,或者舉報讓他們整改
『柒』 廣州市污水集中處理建設投資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加快廣州市污水處理建設速度,防治水污染,保護和改善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廣東省、廣州市人民政府有關環境保護工作的規定,制訂本辦法。第二條凡在市政污水處理廠建設規劃范圍內,向市政排水系統排放污、廢水的企事業單位和統建的居民生活小區,其所排污、廢水中的化學耗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懸浮物等項指標中的任何一項超過排入水體標準的,均應按照污水治理總體規劃的要求,納入市政污水處理系統,進行集中統一處理。排污單位應把原用於自行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基建投資費作為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交由市政管理局按規劃統籌建設市政污水處理廠。但在本辦法實施前已自行建成污水處理設施,或經環保部門批准,正在建設污水生化處理設施的單位除外。第三條凡應交納而未交納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的建設項目,規劃和環保部門不得辦理該項目的報建手續。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實施之前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排污戶,按規定應進行污水處理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則按現在的排污總量的50%補交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實施以後建成投入使用的排污戶,按規定應進行污水處理而沒有建設污水處理設施的,則按現在的排污總量的100%補交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第四條排污量計算標准:根據排污單位的行業類型、等級檔次和用水設施的情況分類計算。
(一)居民生活小區:按居住人口以0.315M3/人·日計。居住人口數按建築總面積換算:
1.包括有學校、幼兒園、居委、派出所、銀行、郵電等公建配套設施在內的,按綜合人平建築面積15M2/人換算;
2.不包括上述公建配套設施在內的,按人平建築面積12M2/換算。
(二)酒樓、賓館、旅店、招待所、飲食店、綜合樓、綜合商場等商旅飲食業,按下列辦法分類計算:
1.床位:
(1)酒樓、賓館、旅店、綜合樓中的旅業,視等級檔次,按0.8~1.4M3/床·日計;
(2)一百床位以下的招待所,按0.6M3/床·日計;一百床位以上的按上款標准計算。
2.餐廳:屬對外營業的餐廳,按0.16M3/座·次計;屬內部職工飯堂,按0.005M3/人·次計。
3.辦公、服務人員:按0.05~0.08M3/人·日計。
4.洗衣水:按0.1M3/公斤(衣物)計。
5.洗車水:按1M3/輛計。
6.空調、鍋爐和冷卻循環用水:按一次注入總水量的10%計。
7.游泳池水:按游泳池容積除以換水天數,求出每天的排水量。
(三)醫院、衛生院中的住院部按0.5M3/床·日計;門診部按0.005M3/人·次計。
(四)影劇院按0.008M3/場·座計。影劇院內附設的飲食業,按本辦法本條第(二)項第2款標准另計。
(五)用水資料不全或難以確定的,可按建設項目或用水單位的自來水日用量的90%計算。
(六)對飲料廠等以水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產品的企業,其污水量的計算,由市政管理部門與企業具體商定。第五條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的收費標准,根據本辦法第四條計出的排污量按1000元/噸·日計收。第六條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由建設單位在建設項目的擴初設計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持有關批文、污水排放資料到市政管理局辦理繳費手續,一次交清。對建設規模大、周期長、需分期建設的項目和綜合開發小區,可申請分期交納。如排污量在2000~3000噸/日范圍,建設周期在三年以內的,可分兩期交納,第一期交付總數的60%,第二期繳清;排污量在3000噸/以上,建設周期在三年以上,可分三期交納,第一、二、三期分別交付總數的50%、30%、20%。
經批准分期繳費的排污戶,第一期應在建設項目的擴初設計批准之日起十五天內交付;其餘各期交付的具體時間,可根據項目建設周期的長短,由繳費單位與市政管理部門具體商定,並簽訂協議。第七條各單位新建、擴建、改建項目的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應納入該項目的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更新改造資金計劃,並在該項目投資中列支;已建成投入使用需交納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的項目,此項費用可從更新改造資金、固定資產折舊費中支付,列入單位的生產成本。
需補交污水集中處理建設費的排污戶,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一年內一次過交付完畢。一次交付確有困難的,可向市政管理局提出申請,經批准可分期交付。但不得超過三年和三期,第一年期應交付不少於總數的50%。對個別經濟效益差的企業或虧損戶,確無能力補交污水集中處理費的,需由審計部門提供證明材料,經本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審核,經市政管理局審查同意,報市城鄉建設委員會批准,可緩交或減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