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污水處理設備是否需要驗收,其驗收的標準是什麼
當然了,由原審批報告書或報告表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同級監測站或由其委託下一級監測站完成驗收。
驗收標準是報告書或表中所要求的標准,以及如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有其它新的要求。
B. 農村污水處理終端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標准
生產廠家需要向用戶提供設備合格證、產品生產許可證、購機發票等。為了避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污水處理設備主體工程即投入使用前,務必經環保部門驗收。用環評報告書或表中環保措施要求中的標准,或環評批復中給出的標准,廠家應協助用戶在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同級監測站或由其委託下一級監測站完成驗收,假如實際建設與環評不相符合,根據當地水功能區劃找相應區域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地表水質量標准。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新技術標准》確定農村污水的處理方法。結合當前農村需求和技術成熟度,結合「水十」的要求,該縣是該單位。「標准」建議以縣級行政區域為單位實行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運行和統一管理。此外,還借鑒國內外農村污水處理集中分散處理的經驗,提出了生活污水處理,鄉村污水集中處理,城市污水處理等城市污水管網的處理方法。在對農村生活污水處理建設,運行,維護和管理進行綜合經濟比較分析的基礎上,應根據當地情況選擇合適的處理方法和技術流程。
C. 污水處理站修好了,怎麼進行環保驗收是自主驗收還是環保部門驗收呢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6月21日通過修改專,10月1日開始實屬施。新《條例》第十七條明確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表)的建設項目竣工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標准和程序,對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編制驗收報告。《條例》只是取消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建設單位自主驗收,進一步強化建設單位的環境保護「三同時」主體責任。
所以說,環保部門不再受理驗收,以後都由企業自主驗收。
近年,環保部發布了制葯、滌綸、粘膠纖維、汽車製造、水泥製造、醫療機構、水利水電、公路、港口等行業的驗收技術規范,10月1日後環保自主驗收除依據這些行業性的驗收規范外,主要參考的文件還有:
1、兩高司法解釋
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4、《關於印發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現場檢查及審查要點的通知》(環辦〔2015〕113號)
5、關於規范建設單位自主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通知(徵求意見稿)
6、《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徵求意見稿)》
D. 污水處理廠環保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一、環保驗收的范圍:
1、與建設項目有關的各項環境保護設施,包括為防治污染和保護環境所建成或配備的工程、設備、裝置和監測手段,各項生態保護設施;
2、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者環境影響登記表和有關項目設計文件規定應採取的其他各項環境保護措施。
3、建設項目環保驗收的主體:建設單位。
CCEP環境保護產品認證申請的基本流程
1.ccep認證的申請
2.產品檢驗
3.初始工廠檢查
4.認證結果評價與批准
5.獲證後的監督
6.復審一般情況下,產品檢驗合格後,再進行初始工廠檢查;必要時,可在工廠檢查時抽樣。
資源與環境—人類生活的保障
人類自誕生起,一切衣食往行及生產,生活,無不依賴於我們所生存的這個星球,地球上的大氣、森林,海洋、河流、土壤、草原、野生動植物等,組成了錯綜復雜而關系密切的自然生態系統,這就是人類賴以生存的基本環境,長期以來,人類把文明的進程一直滯留在對自然的征服掠奪上,似乎從未想到對哺育人類的地球給予保護和回報,在取得輝煌的文明成果的同時,人類對自然的掠奪卻使得我們所生存的這個星球滿目瘡疤,人口的增長和生產活動的增多,也對環境造成沖擊,給環境帶來壓力。
眾所周知,人類是以自然環境為生存,延續的物質基礎。但是,隨著現代工業的發展,自然環境卻遭受到愈來愈嚴重的破壞。大氣污染,水污染,陸地污染。。。。。。以至世界上再也找不到一塊凈土。
或許你會想,想在重要的是發展科技,科技發達了之後在去環保也不遲,那你到時候可要後悔了。如果我們現在過分陶醉於對抗大自然的勝利,認為我們取得了什麼了不起的成就,那我們離滅亡也就不遠了
氣候變暖,臭氧層空洞,酸雨,有毒廢棄物,野生生物滅絕,以及大氣、水污染等,這是我們當前面臨的一連串全球環境問題,面對這些問題,我們該做些什麼呢?
保護環境,人人有責,但我們現在還只是學生,不可能為全人類的環境作出特別大的貢獻,但我們可以從身邊的環境做起,從保護學校的環境做起,例如:遵守有關禁止亂扔各種廢棄物的規定,把廢棄物扔到指定的地點或容器中,避免使用一次性的飲料杯、飯盒、塑料袋,用紙盒等代替,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垃圾,減輕垃圾處理工作的壓力,愛護花草樹木,少贈送賀年卡,保持校園清潔等。
以上這些雖是小事,但是,只要大家動手,一起努力,從節約資源和減少污染著手,調整一下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們就能為保護地球做出一份貢獻。
E. 農村小型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審批流程
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辦法中有相關規定
1.總則規定
[適用范圍] 我縣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規劃、建設和管理,適用本辦法。
[概念解釋]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是指通過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接納、輸送並利用物理、化學、生物等方法,對農村污水進行集中凈化處理的活動。
本辦法所稱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包括污水處理設備以及接納、輸送農村污水的管網等相關設施。
[政府職責] 鄉(鎮)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領導,將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納入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提高本行政區域污水的收集率、處理率和達標排放率。
[部門職責] 縣人民政府確定的農村污水集中處理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統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村污水集中處理的管理工作。
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投入使用後污染物的處理及排放情況和排放污水的個人納管污水是否達標進行監督管理。
縣人民政府發展改革、水利、財政、國土資源、公安、工商、質量技術監督、價格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污水處理的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第六條[義務與舉報]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義務,有權對污染環境和破壞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行為進行檢舉。
2. 規劃與建設
[規劃與計劃]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有償使用。
縣政府應當組織污水處理、發展改革、環境保護、水利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專項規劃(以下簡稱專項規劃)。縣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制定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年度建設計劃並組織實施。
[同步配套建設要求] 農村建設應當按照城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專項規劃的要求,配套建設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或者預留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用地。預留的建設用地未經法定批准程序,不得改變用途。
新建、擴建、改建鄉鎮道路以及住宅小區的建設,應當按照專項規劃的要求,同步建設相應的接納、輸送污水的管網等設施,並同步投入使用。
[項目立項] 新建、改建、擴建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辦理項目審批(核准)手續。
[項目建設和改造]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污水處理設備、工藝與材料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強制性標准。
[竣工驗收]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完工並通過相關法定專項驗收後,建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組織竣工驗收。未經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竣工備案]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15日內,將項目竣工驗收資料報送污水處理、環境保護等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檔案移交] 建設單位應當自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20日內,按照國家和省規定的要求收集、整理項目檔案資料,向所在地建設檔案機構移交。
3.關於污水接納與處理
[管道納污] 城鎮污水管網覆蓋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其排放的污水達到納管要求的,應當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條件允許以其他方式排放的除外。
鼓勵企業對生產用水進行循環利用;鼓勵賓館、飯店、寫字樓、住宅小區等建設中水回用系統,減少污水的直接排放。
[行為禁止] 禁止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下列物質:
(一)揮發性有機溶劑及易燃易爆物質;
(二)氰化鈉、氰化鉀、硫化鈉、含氰電鍍液等有毒物質;
(三)腐蝕管道以及導致下水管阻塞的物質;
(四)不符合相應排放標準的醫療衛生、生物製品、科研、肉類加工等含有病原體及放射性的污水;
其他禁止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質。
因意外事故致使含有前款所列物質的污水排入城鎮污水管網的,排水戶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消除危害,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報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排放標准] 污水處理廠的廢水排放,應當執行國家有關鄉鎮污水處理廠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污泥處置] 污水處理廠應當具備相應的污泥處置能力,對污水處理運行中產生的污泥進行無害化處理和綜合利用;污泥屬於危險廢物的,應當按照危險廢物管理要求進行處置。
[統計報表] 運營單位應當依法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送相關統計報表。
[經營終止] 運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報經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並實施臨時接管:
(一)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且在規定的期限內不予整改的;
(二)因管理不善,發生重大水污染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擅自停業、歇業,嚴重影響社會公共利益和環境安全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終止特許經營協議的其他情形。
有關臨時接管的具體方案,由實施臨時接管的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制訂,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
4. 設施保護和維護
[設施的改遷拆] 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相關部門批準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改建、遷移或者拆除農村污水處理設施。
[設施保護] 禁止從事下列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和危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活動:
(一)在污水管道、閥門、檢查井等設施上面及污水管道兩側安全保護范圍內取土、堆放物品或者搭建建築物、構築物;
(二)擅自在污水管道上鑿洞接管排水;
(三)阻塞污水管道及出水口;
(四)損壞或者移動井蓋、井座、閥門井等設施;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活動。
[維修養護責任] 運營單位負責污水集中處理廠、管網、再生水利用和污泥處置設施的維修養護。
[設備檢修] 因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需要臨時停運的,運營單位應當提前48小時通知排水戶。
[突發事件] 運營單位應當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施工安全]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的,施工單位在施工前,應當制定中毒、窒息等事故搶救預案,進行有害氣體濃度的檢測;在施工過程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定,指定專門監護人員進行安全監護。
[支持配合] 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時,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阻撓和干擾。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應當保障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的用電需求。因故確需停止供電的,電力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事前通知運營單位。
[相關工程施工要求] 工程建設涉及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在項目開工前,向運營單位查詢地下污水管網情況。工程施工可能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的,建設單位或者施工單位應當與運營單位協商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工程施工對農村污水處理設施造成損害的,建設單位應當予以賠償。
在污水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的上下或者兩側埋設其他地下管線的,應當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技術標准和規范,並遵守管線工程規劃和施工管理的有關規定。
5.監督管理
[監管要求]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以及相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規范的規定,加強對農村污水處理工作的監督和管理,依照各自職責查處違法行為。
[水質檢測]縣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對水質進行監督檢測,對獲得的檢測數據,應當與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共享。項目鄉鎮應當配合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測,如實提供排污排水情況,不得阻撓、妨礙檢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水質檢測化驗制度,並向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時、准確報送污水處理水質與水量、主要污染物削減量等信息。
[信息公開] 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應當設立公開電話和網站,及時受理公眾對污水處理的意見和投訴,按照有關規定及時處理並予以答復。
對於污水處理過程中發生的污染事件情況及處理結果,應當向公眾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法律責任
[轉致規定] 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行政處罰] 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 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 萬元以上 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
(一)向農村污水管網排放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排入的物質的;
(二)從事本辦法第二十一條所禁止活動的;
(三)相關單位未履行農村污水處理設施維修養護責任的;
(四)運營單位對污水處理設施運行中所產生的污泥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而隨意傾倒的;
(五)因施工影響農村污水處理設施安全而未與運營單位商定相應保護措施的。
F. 污水處理廠竣工驗收應該怎麼做
1、把所有的單元進行驗收,比如說開挖、回填;
2、把所有分部工程進行驗內收,比如說脫容水機房、二沉池都算單獨的分部工程;
3、准備齊全所有的實驗材料、材料/構配件檢驗材料等;
4、編制單位工程驗收報告;
5、編制竣工驗收報告。 環保產業人才網
G. 污水處理廠環保驗收的程序及條件
如果你自己測試能達到驗收標准後,以建設方的名義向主管環保部門遞交個申請表就是了,等環保部門的通知就可以了
H. 污水處理廠怎麼驗收國家有規定嗎
國家有強制規范的,你可以按照規范來,不是那麼簡單的,二樓的是一部分,二版樓你那裡下載的,給個鏈接怎權么樣?
GB 50334—2002 城市污水處理廠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本規范共分為13章,其中第1章為總則,第2章為術語,第3章至第9章為土建工程,第10章為沼氣櫃(罐)和壓力容器工程,主要指金屬罐體的製造,第11章和第12章為機電設備安裝和自動控制系統工程,第13章為廠區配套工程,最後為附錄。由於部分專業國家已經制定了相關的標准,本規范未加以敘述,直接引用。在執行本規范的過程中,同樣要執行其他相關的規范標准。
【目錄信息】
1 總則;2 術語;3 基本規定;4 施工測量;5 地基與基礎工程;6 污水處理構築物;7 污泥處理構築物;8 泵房工程;9 管線工程;10 沼氣櫃(罐)和壓力容器工程,11 機電設備安裝工程;12 自動控制及監視系統;13 廠區配套工程。附錄A 污水處理廠工程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的劃分;附錄B 污水處理廠工程各階段驗收。本規范用詞說明。條文說明。
I. 污水處理廠環保驗收需要哪些資料
一、對污水處理廠進行簡單的介紹
並介紹環評單位以及批文下發時間
並介紹其工藝流程
進出水水質
二、根據三同時里的要求
在查看現場時重點勘察
並拍照
三、根據三同時要求以及環保設施未完善的提及意見
所需內容就這么多
J. 請問污水處理廠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的流程是怎樣的有沒相關的標准、規范性文件參考
作為污水處理廠公司來說,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的程序比以前簡單多了,只需要回在當地環保答局申請驗收就可以了。
以前是要企業出具竣工驗收監測報告的,但是現在國務院印發的《關於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指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和《關於第一批清理規范89項國務院部門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8號)文件中明確規定:各級環保部門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表)或調查報告(表),改由審批部門委託有關機構進行。各級環境監測機構不得接受建設單位委託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或調查工作。
以後的這個竣工環評驗收的監測報告是由環保局來進行委託的,你們作為企業不用委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