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廢水知識 > 醫院污水處理事故應急演練

醫院污水處理事故應急演練

發布時間:2022-05-03 19:25:09

⑴ 事故應急水池的演練方案

事故水池現來場處置方案
一、事源故水池作用及容積?
貯存排除廢液的水池,發生事故、檢修等特殊情況運用。容積為:4800m3。
二、事故水池泄露
1、 根據事故的大小,按工藝規程,安全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發生少量污水泄露時,盡快搶修設備,減少對環境的污染。
2、 污水泄露較大時,各處理組織進入現場待命處理,依據發生泄露事故地點、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
①如果是污水事故池滿,污水外溢,相關人員要及時採取措施,把污水輸送管切換到其它污水處理池,嚴重者要停機處理。
②如果是污水輸送管道、污水泵出現故障,導致污水大量外溢,要即時更換設備,嚴重者要停機處理。
③技術部及時在污水處理站採取增加化學葯品加入量的辦法,降低污水和污染的負荷。
3、 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
①污水泄露量少時,由崗位操作人員和維修人員處理。
②污水泄露量多時,調動相關人員到場,排除設備故障、搶修,處理人員戴好防護勞保用具。
③當污水泄露不能控制時,必須停機處理。
④事故應急搶修組負責搶修、排除故障。故障不排除,均不得離開崗位。
⑤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及時排除故障,做好監控、防護。

⑵ 求污水處理廠的脫水污泥應急預案

篇一: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污泥處置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為有效防範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的各類重大、特大污泥污染事故,保障人們群眾身心健康及正常生產、生活活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突發環境事件控制和處置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預防為主」、「以人為本」的原則,以規范和強化我廠環境保護系統應對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為目標,以預防突發環境事件為重點,逐步完善我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處置及善後工作機制,建立全廠環境保護系統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統一協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范圍

全廠范圍內發生的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三、組織領導機構及職責

1、廠環保應急領導組組成及其職責

組長:廠長

副組長:生產副廠長

成員:調度室、化驗室、維修班、生產車間的負責人。

主要職責:

①宣傳學習國家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領導污泥外漏事故應急的指示精神;

②掌握有關突發事件應急情報信息和事態變化情況;

③負責部門間污泥外漏污染事件應急協調工作;

④負責有關突發污泥外漏事件應急工作措施落實情況、工作進展情況,信息聯絡等工作;

⑥應急處置的其他工作。

2、廠應急領導組下設應急處置小組主要職責:

應急處置小組:組長 各班班長

成員 生產部門全體職工

①調度人員、設備、物質等,指揮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展開工作; ②指揮應急處置小組進行現場處置、調查、取證工作;

③指揮應急監測小組開展應急監測,確定污染物種類、范圍、程度; ④協調有關部門,知道污染區域的警戒工作;

⑤根據現場調查、取證結果並參考專家意見,確定事件處置的技術措施; ⑥負責對外組織協調、分析事件原因、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現場處置情況;
⑦應急領導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3、主要任務

①劃定隔離區域,制定處置措施,控制事件現場;

②進行現場調查,認定突發污泥外漏事件等級,按規定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 ③查明事件原因,判明污染區域,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
④負責污染警報的設立和解除;

⑤負責對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取證,立案查處,並參與對有關負責人的處理;
⑥參與指揮急救、疏散、恢復正常秩序、安定群眾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四、基本原則

1、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2、按照「先控制後處理」的原則,迅速查明事件原因,果斷提出處置措施,防止污染擴大,盡量減小污染范圍;

3、以事實為依據,重視證據、重視技術手段,防止主觀臆斷;

4、制定安全防護措施,確保處置人員及周圍群眾的人身安全;

5、明確自身職責,妥善協調參與處置突發事件有關部門或人員的關系;

6、建立以生產部為主、部門聯動,快速反應的工作機制。

五、處置程序

1、迅速報告

發現污泥外漏事件報警後,必須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組辦公室報告。對重特大污泥外漏經認定後及時向當地政府環保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

2、快速出擊

接到指令後,應急現場指揮組率各應急小組攜帶環境應急專用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事發現場。

3、現場控制

應急處置小組達到現場後,應迅速控制現場、劃定緊急隔離區域、設置警告標志、制定處置措施,切斷污染源,防止污染物擴散。

4、現場調查

應急處置小組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取證工作,查明事件原因、影響程度等。

5、現場報告

各應急小組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時報告應急現場指揮組。

應急現場指揮組按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的要求,負責向應急領導組報告突發事件現場處置動態情況。

應急領導組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決定是否增調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質前往現場增援。

6、污染處置

各應急小組根據現場調查和查閱有關資料,向應急現場指揮組提出污染處置方案。

對造成污泥外漏事故的,應急監測小組需測量流速、流量,估算污染物轉移、擴散速率。

迅速聯合當地環境監察人員對事故周圍環境(居民住宅區、農田保護區、水流域、地形)和人員反應作初步調查。

7、污染跟蹤

應急小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和其他有關數據編制分析圖標,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及時調整對策。每24小時向應急現場指揮組報告一次污染事故處理動態和下一步對策(續報),直至突發事件消失。

8、污染警報解除

污染警報解除由應急現場指揮組根據監測數據報應急領導組同意後發布。

9、調查取證

全程詳細記錄污泥外漏事故過程、污染范圍、周圍環境狀況、污染物排放情況、污染途徑、危害程度等內容,調查、分析事故原因。盡可能採用原始的第一

手材料,科學分析確定事故責任人。

10、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後,及時歸納、整理,形成總結報告,按照一事一卷要求存檔備案,並上報有關部門。

污泥外運應急預案

1、污泥由簽訂合同的公司運輸填埋,當泥餅倉的污泥太多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及時運走污泥,以防泥餅倉負荷過重。

2、當發現污泥重金屬含量超標時,應立即通知運輸單位運走污泥進行衛生填埋。

七、日常防範

各部門要組織開展對生產過程中可能造成突發環境事件的普查,建立重大危險資料庫。加強對污水處理各個環節的日常管理和安全防範工作,明確職責,嚴防各種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

安全環保部2010年6月

篇二:污泥廠應急預案匯總

目 錄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2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3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5

第4章 應急組織體系…………………………………………………7

第5章 運行機制………………………………………………………9
應急管理工作流程圖…………………………………………………14

第1章 應急預案編制目的

1、為保護環境,減少污染,提供適當的服務,作為公用事業的服務機構,配合合肥市城市應急系統的工作,編制本案。

2、加強制度管理,建立預警體系,在目前污泥工業化處置未能實現的過渡階段,處置手段極為原始落後的條件下,盡可能減少污染事故的發生。

3、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有章可循,及時啟動應急措施,避免事態的擴大,盡可能降低危害程度。

第2章 基本情況介紹

一、 單位簡介

處置合肥市污水廠污泥的實體,同時是安徽沃特星水處理運營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二、污泥及處置方法簡介

1、污泥性狀及危害

污泥,是城市污水生化處理的伴生物,經過濃縮脫水處理的污泥呈膠粘狀的半固體,含水80%,其中富集了城市污水中的大部分污染物,含有重金屬和病原菌以及有機污染物等,如不妥善處置,棄置於環境中,將導致水體、土壤和大氣的二次污染。污水處理廠運行中不斷產生大量的污泥,如不能及時從系統中排出,造成處理效率下降,甚至造成系統崩潰。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污水處理率的逐年提高,污泥產生量急劇增加,污泥安全處置問題逐步凸現,並成為污水處理發展的制約因素。

2、污泥處置方式及合肥污泥處置現狀

污泥處置的方法很多,主要有衛生填埋、土地利用、污泥焚燒(燒

結)、干化和熱處理和堆肥等方式。

合肥市已建成運行王小郢、望塘一期、朱磚井、龔響塘污水處理廠,總處理能力為53.5萬噸/天,每天污泥產量350噸(含水80%),預計在十一五期間,望塘二期、蔡田鋪和十五里河等污水處理廠建成運行,污水處理規模達71萬噸/天,污泥的日產量將超過500噸。

目前,合肥市城市污水處理污泥的處置手段主要為棄置填埋、自然晾曬(減量)處理和直接林用等方式。這些方式原始粗獷,受季節、天氣,道路交通制約,效率低下,不能形成穩定的處置能力,也不能達到減量、穩定、無害化的環保要求,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影響環境安全。

我廠現有曬場有嚴店曬場,復興曬場,及其他數個合作曬場。採用日光自然晾曬污泥處理方法,將污泥通過自然干化進行減量處置,在提供給林場苗圃和園林綠化部門作為基質土使用或填埋處置。

部分濕污泥採用給補貼的政策直接送至郊區和三縣的林場苗圃用作土壤改良。

目前,我廠和上級主管部門正在積極進行有關工業化處置方式的調研,方案的徵集,爭取盡快立項建設,從根本上扭轉污泥處置的被動局面。

第3章 突發事件的種類

1、污泥流失

合肥城市污水廠脫水污泥的含水率一般在80%左右,在半干化(40%~50%含水)之前,幾乎可以和水互溶,成為稀泥漿,四處漫流,污染水體、農田等。造成污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大暴雨或長時間的連陰雨,處置現場沒有防雨設施,污泥過量集中堆放。特別在每年春季,陰雨天多,污水廠處於出泥高峰,生產壓力大,而處置處於低谷,巨大反差逼迫下,不理智的使用場地,超量堆放,容易造成污泥流失,產生大面積污染,近幾年污泥發生的事件基本由此造成。而小范圍的污泥流失(包括含泥雨水)一般由於強降水沖刷引起。

2、污泥臭味擾民

污泥臭味問題是近兩年來時刻困擾處置工作的難點,主要由於管網系統的不斷完善,污水濃度的提高,導致污泥中有機組分的上升,易降解物質增加,污泥容易腐敗,產生臭味,污泥堆放時間一長,發生厭氧發酵(目前的處置方式無法對污泥供氧),特別是雨水淋泡的污泥,極易發酵產生惡臭。

3、群眾投訴

群眾投訴基本上由上述兩種問題引起,尤以臭味擾民為甚。如果不能適當增加投入,做好除臭及周邊環境工作,協調各方利益,就容易產生糾紛。

4、環保部門的督查

篇三: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通用範文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確保單位、社會及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預防重大環保事故發生。對污水處理系統可能發生的異常情況,積極防範;在突發性污染事故發生後,迅速、高效、有序地開展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限度的避免和控制污染的擴大;確定潛在的事故、事件或緊急情況,確保經過處理的污水中的污染物濃度符合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準的有關規定,並能在事故發生後迅速有效控制處理。根據本廠污水處理系統工藝特點,本著「預防第一,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的原則,制定本《污水處理系統應急預案》。

二、編織目的

本次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預案編制主要目的如下:

1、全面調查了解污水處理系統突發環境污染事故類型、危險源以及所造成的環境危害,評估確定該部門的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2、加強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管理能力,全面預防突發環境污染事故。

3、提高該部門對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能力,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及時、有效處理事故源,控制事故擴大,減少事故損失。

4、降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所造成的環境危害,通過突發環境污染事故的應急處理、環境應急監測、事故信息的及時發布、受影響人員迅速轉移等措施,將事故所造成的危害降至最低。

三、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城市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及安全技術規范》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四、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事故應急救援的目標是通過有效的應急救援行動,最大程度地降低事故損失,基本任務有以下幾個方面: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組織撤離或者採取其他措施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它人員。在應急救援行動中,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
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是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的關鍵。由於重大事故發生突然、擴散迅速、涉及范圍廣、危害大,應在日常生產管理中,教育職工學會採取各項措施,進行自身防護和自救,必要時要迅速撤離危險區或可能受到危害的區域。在撤離過程中,應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必要的自救和互救工作。

2、迅速控制事態,對發生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監測,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害性質及危害程度。及時控制住造成事故的危害源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任務。只有及時地控制住危險

源、防止事故的繼續擴展,才能有效進行救援。發生事故時,應迅速組織義務消防隊,設備搶險隊,與救援人員一起迅速控制事故繼續擴展。

3、消除危害後果,做好現場恢復。針對不同的事故發生,以及對人體、土壤、空氣等造成的現實危害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時採取封閉、隔離、洗消、檢測等措施,防止對人體的繼續危害和環境的污染,及時清理廢墟和恢復基本設施,將事故現場恢復至相對穩定的基本狀態。

4、查清事故原因,評估危害程度。事故發生後應及時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質,評估事故的危害范圍和危害程度,查明人員傷亡情況,做好事故調查。

五、實行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責任制

1、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 指 揮:

副總指揮:

成員:

2、指揮部工作職責

負責制(修)定《污水處理廠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建應急救援專業隊伍,並組織訓練和演練;檢查、督促做好污水廠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指令;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向寶洲總部、主管行政部門和事故現場周邊單位通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有關單位

發出救援指令;組織事故調查,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

3、指揮部人員分工

a.總 指 揮:組織指揮突發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b.副總指揮:按照分工協助總指揮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工作;

c.成員:協助總指揮負責事故救援過程中的總協調工作;按污水廠內部預案規定負責突發事故的一般處置和應急救援有關工作。

1、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污水處理廠廠長

副組長:

成 員:有關主要科室領導。

2、應急救援職能組:

⑴聯絡組: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辦公室辦事人員。

⑵搶險組:生產安全副廠長任組長,生產科人員。

⑶救護組:生產安全副處長任組長,行管辦公人員。⑷疏散組:技術科科長任組長,科內人員。

⑸保衛組:保衛科科長任組長,保衛人員。

⑹調查組:工會主席任組長,組織有關科室負責人。

⑺義務消防隊:生產副廠長任組長,現場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

3、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污水處理廠區發生事故時,負責指揮廠區內搶救工作,向各職能組下達搶救指令任務,協調各組之間的搶救工作,隨時掌握各組最新動態,並做出最新決策,第一時間向119、120、110、市建委、市安全監督管理局、市消防部門有關部門報告和求援。日常生產時,小組成員輪流值班,值班者必須在廠內,手機24小時開通,發生緊急事故時,在應急求援領導小組組長未到現場前,值班帶班者即為臨時代理組長,全權負責落實搶險工作。

4、各職能組職責:

⑴聯絡組:及時了解掌握事故情況,負責事故發生後第一時間通知污水廠主要領導,根據情況酌情及時通知行政主管部門:水務公司技術科、分管副總、市環保局、電業部門、安全監管部門、勞動部門、當事人的家屬等。

⑵搶險組:其任務是根據領導小組指令,及時負責撲救、搶險,並布置現場人員到醫院陪護,當事態無法控制時,立即通知聯絡組撥打主管部門電話求援。

⑶救護組:其任務為負責受傷人員的救治和陪受傷人員到醫院急救。

⑷疏散組:其任務為在發生事故時,負責人員的疏散、逃生。⑸保衛組:負責損失控制、物資搶救,對事故現場劃定警戒區,阻止與搶救、搶險無關人(原文來自:www.cDfdS.com
池 鍀范 文網:污泥應急預案)員進入現場,保護現場不遭破壞。⑹調查組: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結果及經濟損失等,

篇四: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危險固廢含鉻污泥處理應急預案

一、目的

確保從生產源頭到危險固體廢物處理末端緊急情況的應對措施。

二、范圍

適應於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及外來人員。

三、參考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3.3三廢治理作業指導書

3.4廢鉻液回收作業指導書

3.5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管理程序

3.6環境信息交流程序

四、職責

4.1公司所有員工:發現意外的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向本部門負責人反映情況或直接反映給污水處理站,由污水處理站協調相關部門採取應急措施。

4.2污水處理站:對於意外情況都要向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匯報。並且協助生產總監處理相關事宜,並且委託有資質處置單位處理。

4.3生產總監:對於意外情況時主管環保的生產總監及時匯報總經理,並且實施預案決定權。

4.4總經理:任何突發意外情況做決定權。

五、應急小組

成立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小組,應急小組設立一個組長,一個副組長和8位組員。 組長:孫軍

副組長:杜昌路

組員:庄新惠、姜科、張小寧、張觀潮、王如彬、於永泉、胡昌松、仝澤響

六、緊急情況應急措施:

6.1廠內危險固體廢物含鉻污泥未按規定地點貯存。

6.1.1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的污染事故,任何危險固定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污染地下水,發現意外第一線人員應及時報告污水處理站。

6.1.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1.3事後由污水處理站寫調查報告,上報生產總監或總經理,提出糾正預防措施。

6.2危險固體廢棄物在廠外未按規定運輸、處置。

6.2.1委託處置單位對這些意外由於代表潛在污染事故,任何固體廢物亂堆亂放,有可能滲入地下水,污染地下水,須報告污水處理站。

6.2.2對亂堆亂放的,污水處理站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及時清理,打掃干凈,運到含鉻污泥貯存處。

6.2.3事後污水處理站寫出調查報告,上報公司生產總監或總經理,並且提出糾正措施。

6.2.4分析可能造成污染的程度,由公司總經理決定,是否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5對已經造成的污染事故,由污水處理站對舉報反映情況進行了解登記,並上報生產總監,對正在發生的污染首先要安排相關部門的清理回收工作,再查明原因進行整改。

6.2.6污水處理站調查事故的情況,調查完成3天內完成報告,包括污染情況描述與本公司的關聯、處理建議等,調查報告上報主管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6.2.7發生重大污染由主管環保的污水處理站及時上報上級環保部門。

6.2.8在上級環保部門級公司總經理指導下,對事故原因進行整改。

6.2.9對事故因素能消除的應該消除,由污水處理站協調委託有資質危險固體廢物處理單位聯合處理。

6.2.10對污染事故需要作出賠償的,由污水處理站同相關方協商處理,處理協議生產總監審查後上報總經理。

篇五:含鉻污泥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2010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單位:昆明市嵩明大營皮革製品廠 (蓋章)

日期:

危險廢物事故應急預案

一、 編制目的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環境應急的各項措施要求,確保危險廢物在大環境污染事件(事故)突發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制定本廠危險廢物應急預案。

二、編制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

(四)《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應急手冊》

三、適用范圍

本方案適用於本廠全體員工、運輸方、處理方和外來人員。

四、應急組織機構

1、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馬順有

副組長:張昌偉

小組成員:馬順有 張昌偉 馬炳帥馬炳奎 張昌永

2、救援機構

(1)內部救援機構:安全培訓過的所有員工

(2)外部救援機構:當地環保局、消防隊、醫院、當地政府部門及危險廢物處置中心等。

五、應急響應程序

1、應急准備

應急響應啟動後,參與應急的所有人員應立即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危管應急處置准備,隨時准備投入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准備的程序和內容包括:

(1)受領任務,了解有關情況。

(2)分析判斷情況,定下初步行動計劃。

(3)進行個人安全防護。

2、應急處理與處置

(1)判定污染源的種類與性質。

(2)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簽定,准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3)向當地環保局環境應急辦公室或現場指揮組報告鑒別簽定結果,並提出處置建議。

3、判定污染區的危害范圍

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以及應急監測分隊通報的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4、消除污染

根據危險廢物事故產生源的類型作出相應的對策最快時間內消除

污染,對本廠的鹼可以用酸中和或沙子覆蓋減少污染面積的擴大,對含鉻污泥和含鉻邊角料在人員帶上防護罩後可以用相應的根據進行圍堵和清除,收集後放於相應的場所

5、處置危險廢物

對事故發生後收集的鹼液、含鉻污泥和含鉻廢渣不能隨便堆放,應放於專門的場所,設置危險廢物標識牌,聯系有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對事故發生的場所進行處置,並安全轉運走相應的危險廢物。

六、應急終止程序

應急處置終止是指應急處置現場需要完成的總任務及各專業組織的任務均已完成,應急處置階段結束,是一次應急處置的最後階段。 1
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故現場得到控制,事故條件已經消除;

(2)有毒有害物質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 事故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而無繼發可能;

(4)事故現場的各種應急處置專業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並繼續採取一切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危害,並使事故可能引起的長期後果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2 應急終止的步驟

(1)由應急總指揮確認和決策終止時機,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2)對有毒有害物質泄漏的應急終止,可由事故責任單位提出,

經現場應急總指揮批准,並經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宣布;

(3)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公室向所屬應急單位下達應急終止命令;

(4)應急狀態終止後,當地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可根據國家、省環保局或上級有關指示和實際情況,繼續進行環境監測和評價工作,直到自然過程或其它補救措施無需繼續進行為止。

七、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1)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出現。

(2)根據實踐經驗,修訂現有應急預案,並報市環保局應急辦公室審批。

八、有關保障

1 應急儀器設備

應急器材保障,包括應急鑒別儀器設備、防護器材、指揮通信器材、消除去污器材等應急處置所需的儀器設備器材。對於儀器設備等可多次使用的設備器材,應採取平戰結合的方式,隨用隨保養,確保儀器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性能;各種一次性消耗物資器材,應採取定量儲存、定期更換的方式,確保消耗物資器材的數量和質量。各應急車輛必須隨時保證行車用油。

2 培訓

應急小組應急人員的培訓,以參加環保局相關技術培訓為主,也可聘請專家授課,適時組織全市環保局應急分隊應急人員的培訓。培

⑶ 污水處理廠應急預案怎麼寫

一般來說,肯定是包括
企業概況,風險識別,突發事件等級分類,應內急組織體系,預容防預警措施,應急響應程序,信息報告與公開,責任調查與追究,演練與培訓,應急通訊錄,附則,廠區布局圖,周邊敏感點示意圖等等。
但是,
具體該怎麼寫,還要看你到底是要寫什麼預案。比如,生產預案,安全預案,環境預案等等。每種預案都有專門對應的編制要求的。

⑷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措施

http://www.caea.gov.cn/n602669/n602673/n602686/n607350/35020.html
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導和規范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對公眾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內交通衛生檢疫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1.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
其中,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主要包括:
(1)肺鼠疫、肺炭疽在大、中城市發生並有擴散趨勢,或肺鼠疫、肺炭疽疫情波及2個以上的省份,並有進一步擴散趨勢。
(2)發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並有擴散趨勢。
3)涉及多個省份的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並有擴散趨勢。
(4)發生新傳染病或我國尚未發現的傳染病發生或傳入,並有擴散趨勢,或發現我國已消滅的傳染病重新流行。
(5)發生烈性病菌株、毒株、致病因子等丟失事件。
6)周邊以及與我國通航的國家和地區發生特大傳染病疫情,並出現輸入性病例,嚴重危及我國公共衛生安全的事件。
(7)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1.4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會公眾身心健康嚴重損害的重大傳染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以及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或社會安全等事件引起的嚴重影響公眾身心健康的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的應急醫療救援工作,另行制定有關預案。
1.5 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提高全社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防範意識,落實各項防範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設備的應急儲備工作。對各類可能引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情況要及時進行分析、預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范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實行分級管理。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和指揮,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有關工作。
(3)依法規范,措施果斷。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體系,建立健全系統、規范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制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可能發生的公共衛生事件做出快速反應,及時、有效開展監測、報告和處理工作。
(4)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要充分尊重和依靠科學,要重視開展防範和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科研和培訓,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提供科技保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通力合作、資源共享,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廣泛組織、動員公眾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
2 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機構
衛生部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國務院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提出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在本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並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成立地方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建議。
各級人民政府根據本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建議和實際工作需要,決定是否成立國家和地方應急指揮部。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切實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2.1.1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對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作出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重大決策。指揮部成員單位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應急處理的需要確定。

2.1.2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組成和職責

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組成,實行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協調和指揮,作出處理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決策,決定要採取的措施。

2.2 日常管理機構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設立衛生應急辦公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軍隊、武警系統要參照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日常管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責,結合各自實際情況,指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或本系統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協調、管理工作。

各市(地)級、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指定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的日常管理工作。

2.3 專家咨詢委員會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

市(地)級和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需要,組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家咨詢委員會。

2.4 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

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專業技術機構。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要結合本單位職責開展專業技術人員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培訓,提高快速應對能力和技術水平,在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要服從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安排,開展應急處理工作。

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預警與報告

3.1 監測

國家建立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與報告網路體系。各級醫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出入境檢疫機構負責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日常監測工作。

省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組織開展重點傳染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主動監測。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3.2 預警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及時分析其對公眾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 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隱患,也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部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檢驗檢疫機構、食品葯品監督管理機構、環境保護監測機構、教育機構等有關單位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執行職務的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衛生人員、個體開業醫生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責任報告人。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責任報告單位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准確地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其處置情況。

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反應和終止

4.1 應急反應原則

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事發地的縣級、市(地)級、省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相應級別應急反應。同時,要遵循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發展的客觀規律,結合實際情況和預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時調整預警和反應級別,以有效控制事件,減少危害和影響。要根據不同類別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性質和特點,注重分析事件的發展趨勢,對事態和影響不斷擴大的事件,應及時升級預警和反應級別;對范圍局限、不會進一步擴散的事件,應相應降低反應級別,及時撤銷預警。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在學校、區域性或全國性重要活動期間等發生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高度重視,可相應提高報告和反應級別,確保迅速、有效控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搶救、邊核實的方式,以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事發地之外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通報後,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准備,採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服從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指揮和調度,支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處理工作。

4.2 應急反應措施

4.2.1 各級人民政府

(1)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參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

(2)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理需要,調集本行政區域內各類人員、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應急處理工作。涉及危險化學品管理和運輸安全的,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防止事故發生。

(3)劃定控制區域:甲類、乙類傳染病暴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宣布疫區范圍;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對本行政區域內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者封鎖跨省(區、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干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對重大食物中毒和職業中毒事故,根據污染食品擴散和職業危害因素波及的范圍,劃定控制區域。

(4)疫情控制措施:當地人民政府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採取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會、影劇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動;停工、停業、停課;封閉或者封存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食品以及相關物品等緊急措施;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和設備。

(5)流動人口管理:對流動人口採取預防工作,落實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採取就地隔離、就地觀察、就地治療的措施,對密切接觸者根據情況採取集中或居家醫學觀察。

(6)實施交通衛生檢疫:組織鐵路、交通、民航、質檢等部門在交通站點和出入境口岸設置臨時交通衛生檢疫站,對出入境、進出疫區和運行中的交通工具及其乘運人員和物資、宿主動物進行檢疫查驗,對病人、疑似病人及其密切接觸者實施臨時隔離、留驗和向地方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移交。

(7)信息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後,有關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作好信息發布工作,信息發布要及時主動、准確把握,實事求是,正確引導輿論,注重社會效果。

(8)開展群防群治:街道、鄉(鎮)以及居委會、村委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和其他部門、醫療機構,做好疫情信息的收集、報告、人員分散隔離及公共衛生措施的實施工作。

(9)維護社會穩定:組織有關部門保障商品供應,平抑物價,防止哄搶;嚴厲打擊造謠傳謠、哄抬物價、囤積居奇、制假售假等違法犯罪和擾亂社會治安的行為。

4.2.2 衛生行政部門

(1)組織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調查與處理。

(2)組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專家咨詢委員會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進行評估,提出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的級別。

(3)應急控制措施: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疫苗接種、預防服葯。

(4)督導檢查: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全國或重點地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省、市(地)級以及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理工作進行督察和指導。

(5)發布信息與通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或經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社會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或公告。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向國務院各有關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行政部門以及軍隊有關部門通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情況。對涉及跨境的疫情線索,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向有關國家和地區通報情況。

(6)制訂技術標准和規范: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對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組織力量制訂技術標准和規范,及時組織全國培訓。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開展相應的培訓工作。

(7)普及衛生知識。針對事件性質,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知識宣教,提高公眾健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消除公眾心理障礙,開展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8)進行事件評估: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的措施、效果評價等。

4.2.3 醫療機構

(1)開展病人接診、收治和轉運工作,實行重症和普通病人分開管理,對疑似病人及時排除或確診。

(2)協助疾控機構人員開展標本的採集、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做好醫院內現場控制、消毒隔離、個人防護、醫療垃圾和污水處理工作,防止院內交叉感染和污染。

(4)做好傳染病和中毒病人的報告。對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而引起身體傷害的病人,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

(5)對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和新發傳染病做好病例分析與總結,積累診斷治療的經驗。重大中毒事件,按照現場救援、病人轉運、後續治療相結合的原則進行處置。

(6)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葯品、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4.2.4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國家、省、市(地)、縣級疾控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報告與分析工作。

(2)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人員到達現場後,盡快制訂流行病學調查計劃和方案,地方專業技術人員按照計劃和方案,開展對突發事件累及人群的發病情況、分布特點進行調查分析,提出並實施有針對性的預防控制措施;對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病原攜帶者及其密切接觸者進行追蹤調查,查明傳播鏈,並向相關地方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報情況。

(3)實驗室檢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指定的專業技術機構在地方專業機構的配合下,按有關技術規范採集足量、足夠的標本,分送省級和國家應急處理功能網路實驗室檢測,查找致病原因。

(4)開展科研與國際交流:開展與突發事件相關的診斷試劑、疫苗、消毒方法、醫療衛生防護用品等方面的研究。開展國際合作,加快病源查尋和病因診斷。

(5)制訂技術標准和規范: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制訂全國新發現的突發傳染病、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中毒事件的技術標准和規范。

(6)開展技術培訓: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具體負責全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人員的應急培訓。各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工作。

4.2.5 衛生監督機構

(1)在衛生行政部門的領導下,開展對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各項措施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

(2)圍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開展食品衛生、環境衛生、職業衛生等的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調查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中的違法行為。

4.2.6 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

(1)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時,調動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技術力量,配合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做好口岸的應急處理工作。

(2)及時上報口岸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和情況變化。

4.2.7 非事件發生地區的應急反應措施

未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地區應根據其他地區發生事件的性質、特點、發生區域和發展趨勢,分析本地區受波及的可能性和程度,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1)密切保持與事件發生地區的聯系,及時獲取相關信息。

(2)組織做好本行政區域應急處理所需的人員與物資准備。

(3)加強相關疾病與健康監測和報告工作,必要時,建立專門報告制度。

(4)開展重點人群、重點場所和重點環節的監測和預防控制工作,防患於未然。

(5)開展防治知識宣傳和健康教育,提高公眾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6)根據上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決定,開展交通衛生檢疫等。

4.3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分級反應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具體標准見l.3)應急處理工作由國務院或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衛生應急、信息發布、宣傳教育、科研攻關、國際交流與合作、應急物資與設備的調集、後勤保障以及督導檢查等工作。國務院可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性質和應急處置工作,成立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協調指揮應急處置工作。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應按照國務院或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統一部署,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協調市(地)、縣(市)人民政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特別重大級別以下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實施。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及時報請上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供指導和支持。

4.4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或末例傳染病病例發生後經過最長潛伏期無新的病例出現。

特別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國務院或全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部批准後實施。

特別重大以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專家進行分析論證,提出終止應急反應的建議,報本級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上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下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的請求,及時組織專家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反應的終止的分析論證提供技術指導和支持。

5 善後處理

5.1 後期評估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結束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在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人員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事件概況、現場調查處理概況、病人救治情況、所採取措施的效果評價、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及改進建議。評估報告上報本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

5.2 獎勵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對參加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聯合表彰;民政部門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5.3 責任

對在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5.4 撫恤和補助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與應急處理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參加應急處理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制訂合理的補助標准,給予補助。

5.5 徵用物資、勞務的補償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結束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對應急處理期間緊急調集、徵用有關單位、企業、個人的物資和勞務進行合理評估,給予補償。

6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保障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應堅持預防為主,平戰結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應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和預警工作,加強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技術研究,建立健全國家統一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體系,保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6.1 技術保障

6.1.1 信息系統

國家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決策指揮系統的信息、技術平台,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及相關信息收集、處理、分析、發布和傳遞等工作,採取分級負責的方式進行實施。

要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路,實現衛生行政部門、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6.1.2 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各省(區、市)、市(地)、縣(市)要加快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基層預防保健組織建設,強化醫療衛生機構疾病預防控制的責任;建立功能完善、反應迅速、運轉協調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健全覆蓋城鄉、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路;改善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基礎設施和實驗室設備條件;加強疾病控制專業隊伍建設,提高流行病學調查、現場處置和實驗室檢測檢驗能力。

6.1.3 應急醫療救治體系

按照「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統籌兼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原則,逐步在全國范圍內建成包括急救機構、傳染病救治機構和化學中毒與核輻射救治基地在內的,符合國情、覆蓋城鄉、功能完善、反應靈敏、運轉協調、持續發展的醫療救治體系。

6.1.4 衛生執法監督體系

國家建立統一的衛生執法監督體系。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明確職能,落實責任,規范執法監督行為,加強衛生執法監督隊伍建設。對衛生監督人員實行資格准入制度和在崗培訓制度,全面提高衛生執法監督的能力和水平。

6.1.5 應急衛生救治隊伍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平戰結合、因地制宜,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統一管理、協調運轉」的原則建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救治隊伍,並加強管理和培訓。

6.1.6 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統一規劃、分類實施、分級負責、突出重點、適應需求」的原則,採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結合的形式,組織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演練。

6.1.7 科研和國際交流

國家有計劃地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相關的防治科學研究,包括現場流行病學調查方法、實驗室病因檢測技術、葯物治療、疫苗和應急反應裝備、中醫葯及中西醫結合防治等,尤其是開展新發、罕見傳染病快速診斷方法、診斷試劑以及相關的疫苗研究,做到技術上有所儲備。同時,開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的先進技術、裝備和方法,提高我國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整體水平。

6.2 物資、經費保障

6.2.1 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要建立處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物資和生產能力儲備。發生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應根據應急處理工作需要調用儲備物資。衛生應急儲備物資使用後要及時補充。

6.2.2 經費保障

應保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經費,按規定落實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技術機構的財政補助政策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經費。應根據需要對邊遠貧困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工作給予經費支持。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通過國際、國內等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6.3 通信與交通保障

各級應急醫療衛生救治隊伍要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配備通信設備和交通工具。

6.4 法律保障

國務院有關部門應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過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加強調查研究,起草和制訂並不斷完善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形成科學、完整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法律和規章體系。

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規定,根據本預案要求,嚴格履行職責,實行責任制。對履行職責不力,造成工作損失的,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

6.5 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影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7 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形勢變化和實施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和補充。

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和本預案的規定,制定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具體工作預案。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規定,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地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8 附 則

8.1 名詞術語

重大傳染病疫情是指某種傳染病在短時間內發生、波及范圍廣泛,出現大量的病人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率水平的情況。

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是指在短時間內,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具有共同臨床表現病人,且病例不斷增加,范圍不斷擴大,又暫時不能明確診斷的疾病。

重大食物和職業中毒是指由於食品污染和職業危害的原因而造成的人數眾多或者傷亡較重的中毒事件。

新傳染病是指全球首次發現的傳染病。

我國尚未發現傳染病是指埃博拉、猴痘、黃熱病、人變異性克雅氏病等在其他國家和地區已經發現,在我國尚未發現過的傳染病。

我國已消滅傳染病是指天花、脊髓灰質炎等傳染病。

⑸ 國家規定污水處理廠每年應急演練應舉辦多少次

摘要 一、防汛工作方針與原則

⑹ 發生事故後污水處理廠的應急措施

到網上搜一下有相關的應急預案。
比如:水質水量突變應急內預案、觸電事故應急預案、停容電應急預案、硫化氫中毒應急預案、主要設備故障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泄漏應急預案等等。
這些網上都有,當然下載下來之後還要根據你的具體情況情況做相應的改動。

⑺ 醫院污水應急預案 與停電如何處理

醫院污水處理應急預案
為有效的預防及時控制和清除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醫療衛生機構醫療廢物管理辦法》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管理,成立醫院醫療污水廢物管理組織
組長:XXX 院長
成員:XXX(姓名) 院感辦
XXX 總務科
XXX 護理部
XXX 放射科
XXX 葯劑科
XXX 檢驗科
XXX 醫療污水廢物管理員
二、醫療污水廢物管理部門:醫院感染管理科
三、醫院全體工作人員均有義務監督醫療污水廢物的管理,當發現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時,應立即上報醫院感染管理科或分管院長,下班時間報行政總值班,醫院應在48小時內上報縣衛生局和縣環保局等有關上級部門。
四、醫院發生醫療污水廢物管理不當,導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損害,需要對患病人員提供醫療救護和現場救援的重大事故時,應當在24小時內向縣衛生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報告,並根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採取相應緊急處理措施,並逐級上報。
五、發生醫療污水廢物導致傳染及傳播或者有證據證明傳染病傳播的事故有可能發生時,應當按照《傳染病防治法》及有關規定報告並採取相應措施。
六、當發生醫療污水廢物流失、泄露、擴散和意外事故時,應按照以下要求及時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1、確定流失、泄露、擴散的醫療污水廢物的類別、數量、發生時間、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
2、組織有關人員對發生污水醫療污水廢物泄露、擴散的現場處理。
3、對被醫療污水廢物污染的區域進行處理時,應當盡可能減少對病人、醫務人員、其他現場人員及環境的影響。
4、採取適當的安全處置措施,對泄漏及受污染的區域、物品進行消毒或者其他無害化處理,必要時封鎖污染區域,以防擴大污染。
5、對感染性廢物污染區域進行消毒時,消毒工作從污染最輕區域向污染最嚴重區域進行,對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過的工具也應當進行消毒。
6、工作人員應當做好衛生安全防護後再進行工作,處理工作結束後,應對事件的起因進行調查,並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預防類似事件發生。
7、對引起事件的責任人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停電應急預案
一 制定目的
為應對醫院突發性大面積停電事故,迅速有序地組織和恢復供電,確保病人生命安全和減少財產損失,保證醫院用電暢通,促進事故應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 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性大面積通電事故」(下稱「大面積停電事故」)是指因嚴重自然災害重要設施損壞或遭受破壞等原因造成突發性的全院大面積電力系統安全防線失效,電網發生大面積瓦解或崩潰的事故。
三 應急原則
大面積停電事故處理工作貫徹「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遵循「統一領導,完善機制,明確責任,加強合作,快速發應,措施果斷」的原則。
四 組織機構
醫院成立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搶修隊。
1 醫院大面積停電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行政後勤部主管
成員: 設備設施管理部負責人
電維修工

職責:
(1)做好日常安全供電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範大面積停電事故發生。
(2)發生大面積停電事故時,及時做好停電事故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
(3)根據大面積停電事故嚴重程度,決定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向社會公布。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領導小組組長是履行本預案規定的第一責任人。成員單位應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積停電事故時的社會綜合應急工作。
2 應急搶修隊
隊長:後勤主管
成員:電維修工
職責:發生事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向指揮小組匯報事故情況,必要時向供電部門發出求援請求,事後總結應急救援工作經驗教訓。
五 應急程序
(一)後勤部門電工班應急程序
1計劃性停電應急程序
(1)電工在接到供電公司通知停電的電話或以其他形式的停電通知時,必須問清楚停電的時間,停多長時間及停電原因,做好記錄,如不在本班次,應在交接班時交接清楚。
(2)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半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停電的原因,具體停電時間,停多長時間,並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准備工作。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由行政後勤部以書面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
(4)如時間緊急,應在接到供電公司的通知後,立即通知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值班人員),說明情況,由行政後勤部向各部門發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護士長講清停送電的時間,並制定好停送電計劃。
(5)在停電前30分鍾到配電室,做好切換備用第二電源的前期檢查。停電時要在15分鍾中保證備用第二電源的正常啟動和輸送。
(6)在停電前10分鍾,將全部電梯停置1樓位置。
(7)當外網停電後,啟動發電機電源,保證**等重點部門的供電。
(8)做好備用第二電源運行記錄及恢復外部供電後的記錄。
2 臨時性停電應急程序
(1)出現臨時性停電時,應立即電話詢問供電公司,問明停電原因及停電時間的長短。
(2)通知應急小組組長或總值班,說明情況。
(3)如停電時間較短(10分鍾之內)應等待外部電來後送高低壓電。
(4)如停電時間較長,應立即准備切換備用第二電源。
(5)因各種原因雙電源均啟動不成,應盡快啟動備用發電機,保證重點科室的供電。
(6)做好備用第二電源的運行記錄。
(7)醫院內部原因停電時,要查明停電原因,是高壓電路還是低壓電路。如果高壓電路出現故障,醫院電工立即導入備用電源,應及時與供電部門搶修班聯系,盡快恢復,保證用電;如果醫院低壓押電路出現故障時,應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規定恢復電路。
(二)部門科室應急程序
1 各科室接到停電通知後,應該在允許情況下所有的及其電源切斷,待電路恢復正常後再投入使用。
2 接到停電通知後,立即做好停電准備。如有搶救患者使用備用電源。
3 突然停電後,立即尋找搶救患者及其運轉的動力方法,維持搶救工作,並開啟應急燈照明等。並應及時通知電工或總值班。
4 危重患者手術中使用呼吸機的患者平時應在機旁備有簡易呼吸器,遇突然停電,醫護人員立即將呼吸機脫開,使用簡易呼吸器維持呼吸。使用電動吸氮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氮管吸氮。
5 如雙線均突然出現供電故障,院內發電機供電前,醫護人員則應首先保證病人搶救;護士應沉著鎮靜,上呼吸機者採用手抱球法,上監護儀者採用人工測血壓脈搏,電動吸氮者則採用50毫升注射器接吸氮管抽吸等,嚴密觀察並請變化,其餘工作人員則立即電話通知電工,行政後勤部,並採用應急燈供照明。
6 加強巡視病房,安撫患者,同時注意防火防盜。
7 電梯遇到突然停電後,電梯司乘人員要冷靜處置,安撫電梯內乘客,並迅速聯系電梯管理部門,第一時間將乘客安全撤出電梯。
六、保障措施
1 電工按照**規定做好發電機的維護保養工作,保證發電機隨時投入使用。
2 電工平時要掌握供電知識和操作規范,注意操作安全。
3 臨床科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 後勤部門要組織進行應急停電演練,每年1-2次,通過演練,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發停電的應急處置程序,確保病人安全。

⑻ 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強和規范對全省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工作的管理,提高全省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失,維護我省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黑龍江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l.3.1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8)因三、四級病原微生物實驗室中病原微生物泄露引發的環境安全事故。 1.3.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6)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造成重大直接經濟損失的環境污染事故,或資源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可能導致主要保護對象或其棲息地遭受毀滅性破壞,或直接威脅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和遊客安全的事故; (7)由於自然、生物、人為因素造成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群大批死亡或可能造成物種滅絕事件; (8)非法傾倒、埋藏劇毒危險廢物事件。 (9)進口再生原料嚴重環保超標和進口貨物嚴重核輻射超標或含有爆炸物品的事件; 1.3.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地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l.3.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應對本省行政區域內發生的核與輻射事故、突發環境污染事故、危險化學品廢棄污染事件以及因資源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方面以下各類事件應急響應,指導全省的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核事故的應急響應遵照國家核應急協調委有關規定執行: 1.4.1超出事件發生地市(區、縣)人民政府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處置能力的應對工作; 1.4.2跨市(區、縣)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 1.4.3省政府或者省環境保護局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需要協調、指導的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其他突發事件次生、衍生的環境事件。 l.5工作原則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提高政府社會管理水平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加強對環境事件危險源的監測、監控並實施監督管理,建立環境事件風險防範體系,積極預防、及時控制、消除隱患,提高環境事件防範和處理能力,盡可能地避免或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消除或減輕環境事件造成的中長期影響,最大程度地保障公眾健康,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堅持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屬地為主,分級響應。在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之間協同與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環境污染、生態危害、放射性污染的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發揮專業部門優勢,使採取的措施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危害范圍和社會影響相適應。充分發揮地方人民政府職能作用,堅持屬地為主,實行分級響應。 (3)堅持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思想准備、物資准備、技術准備、工作準備,加強培訓演練,充分利用現有專業環境應急救援力量,整合環境監測網路,引導、鼓勵實現一專多能,發揮經過專門培訓的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2組織機構與職責 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處置體系由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機構、相關類別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專家咨詢機構、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2.1 領導機構 成立黑龍江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主管副省長任組長,省政府主管副秘書長和省環保局局長任副組長,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建設廳、省交通廳、省水利廳、省農委、省林業廳、省衛生廳、省氣象局等部門和單位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在環境污染應急響應期間,省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領導小組設立應急總指揮部,由領導小組組長任總指揮,副組長任副總指揮,指揮部設在省環保局。主要負責省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聯絡省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及時了解情況,向省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省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省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2 各成員單位職責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負責統一協調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的應對工作,各專業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專業領域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對工作,各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保障工作。 省公安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公安機關對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鑒定工作,清理和維護交通秩序,維護事發地社會治安,保障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省財政廳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省建設廳負責協調和指導涉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礎設施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確保城市供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垃圾與污水處理、公共客運、園林綠化等安全正常運行。 省交通廳負責為應急交通工具提供便捷暢通的運輸通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省水利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省農委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草場、農田、漁業水域、野生水生生物、畜禽養殖等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林業廳負責配合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森林、林地、野生陸生動物及林業部門主管的自然保護區內發生的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 省衛生廳負責組織協調重大和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衛生救援工作,並及時為地方衛生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省氣象局負責向省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提供環境應急所需的氣象數據。 2.3 綜合協調機構 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突發環境污染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機構,負責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省政府及國家環保總局有關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認真落實省及國家有關環境應急工作的指示和要求; ②建立和完善環境應急預警機制,組織制定(修訂)黑龍江省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應急預案; ③組織相關部門制定突發環境事件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 ④綜合協調全省各級環境污染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及應急演練; ⑤受理應急事件報警,傳達領導小組及上級部門指令,調度相關部門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現場處理; ⑥負責與國家、省、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及其成員單位信息溝通; ⑦組織協調有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⑧辦理和督促落實省環境污染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事項。 2.4環境事件專業指揮機構 省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之間建立應急聯系工作機制,保證信息通暢,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職責制定本部門的環境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應急預案,並負責管理和實施;需要其他部門增援時,有關部門向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提出增援請求。必要時,省政府組織協調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2.5各級人民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機構 各(縣、區)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構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環境應急救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特別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省人民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重大環境事件發生時,由當地的市(區、縣)政府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必須服從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提供工作條件。 2.6專家咨詢機構 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設立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機構為突發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件專家組,聘請省環保系統及我省有關科研單位和軍隊有關專家組成。 主要工作為:為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的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做好參謀,並參與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處理 3.1.1省環境應急領導小組的有關成員單位,有關市(地)、縣(區)環保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開展對省內環境信息、自然災害預警信息、常規環境監測數據、輻射環境監測數據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包括對突發在境外但有可能對我省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及時向政府報告。 3.l.2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以及預警信息監控。 3.2預防工作 (1)開展污染源、放射源和生物物種資源調查。開展對產生、貯存、運輸、銷毀廢棄化學品、放射源的普查,掌握全省危險污染源的種類、危害及地區分布情況。了解國內外的有關應對污染事件的技術信息、進展情況和形勢動態。 (2)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假設、分析和風險評估工作,完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加強環境應急科研和軟體開發工作。研究開發並建立環境污染擴散數字模型,開發研製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體。 3.3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

⑼ 水處理生產應急預案

動力車間水處理應急預案

1、目的
為確保車間在面對水源和水處理設備等的重大突發事件時,合理利用水資源,最大程度地降低水耗,使生產平穩過渡並保證鍋爐運行的安全,實現以極低的代價,解決所遇到的事件,避免給車間的鍋爐運行造成進一步的損失,車間制定此應急預案。
2 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昭通卷煙廠動力車間所轄區域。
3 方針與原則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優先和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原則,體現事故損失控制、預防為主、常備不懈、高效協調以及持續改進的思想。
4.法律、法規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制定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制定應急救援預案,並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5 應急准備
5.1 機構
5.1.1 昭通卷煙廠動力車間成立事故、事件應急小組
應急小組組長:車間主任
應急小組副組長:車間書記、車間副主任
應急小組成員:10t/h爐作業長、35t/h爐作業長、水處理技術員、車間環境、安全員
5.2 職責
5.2.1 組長職責:負責對整個應急預案的總體策劃工作並決定預案的啟動和統一指揮工作並向上級主管領導進行實時匯報。
5.2.2 副組長職責:負責協助組長工作,組長離崗期間代理組長行使其職能。
5.2.3 應急組成員職責:負責協助各作業區做好相應應急救援工作。
5.3 應急資源
應急資源包括:工廠物資供應科和車間備品、備件庫各種物資。
5.4 教育、訓練與演練
教育——了解設備結構、流程、匯報方式等。
訓練——熟悉程度、掌握員工對設備的了解程度和通信使用能力。
演練——模擬「實戰」、明確職責、提高協調能力、完善預案。
6 應急響應
6.1 響應機制
6.1.1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當發生如下突發事件時,必須由車間應急小組長立即啟動該套預案:
水源井主供水管線故障,全線停水時;如突發的管爆事故或由於地震、水災、施工等原因造成管路損毀等。
水源井水泵故障,不能及時處理使工廠面臨水源緊張時;如意外停電或主電源線路故障等。
6.1.1.1水源井多處塌方,供水嚴重不足時;
6.1.1.2水處理系統電氣系統故障,使所有設備無法啟動時;
6.1.1.3水處理主供水管路故障,不能及時修復時;
6.1.1.4其它所有會導致水處理和鍋爐供水中斷的事故。
6.1.2應急響應預案
當發生以上的突發事故時,必須嚴格按照如下方案進行處理:
6.1.2.1水處理人員發現故障後及時向組長匯報,密切關注軟水箱和除氧箱水位並隨時將水位情況匯報給組長,組長根據水位狀況和故障原因應立即決定是否對鍋爐採取緊急停爐,保證鍋爐安全水位;
6.1.2.2鍋爐運行人員應立即停止定期排污,同時關閉連續排污;
6.1.2.3當事故發生後,當班組長必須在10分鍾內迅速向車間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同時通報車間修理人員;
6.1.2.4各級人員接到通知後,立即趕到現場,參加事故處理;
6.1.2.5車間領導立即增派各相關專業的人員到事故現場迅速參與搶修;
6.1.2.6車間材料供應人員立即展開備品、備件的清點和申購工作,確保各種材料的及時供應;
6.1.2.7作業長立即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故障設備的隔離和其它運行設備的檢查工作;
6.1.2.8作業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和處理的所需時間的長短,立即與各汽用戶取得聯系,向其說明現場的情況,取得支持,如故障為水源問題,作業長立即向水源供給單位聯系,了解情況並匯報車間應急小組長。
6.1.2.9若為水源問題,鍋爐運行人員隨時將2000m3水池的水位通報水處理運行人員,並通知相應人員切斷生活、清潔用水,保障生產用水。水處理運行人員根據水位情況確定可維持時間,並將結果隨時報告鍋爐組長;
6.1.2.10水處理化驗人員立即將各項水質指標的化驗次數翻倍,隨時將化驗結果報告作業長,鍋爐運行組長根據綜合情況有權決定鍋爐的運行狀態,隨之將情況匯報應急小組組長;
6.1.2.11鍋爐運行組長根據用戶的用汽情況,立即通知並執行減負荷的操作;
6.1.2.12在水量告急的情況下,鍋爐運行組長應立即停爐保水,並向應急小組組長匯報;
6.1.2.13 發生電氣故障斷水,司爐人員按停電情況處理,啟動EPS或蒸汽泵保障鍋爐水位;
6.1.2.14當故障排除、生產穩定後,運行正常時各級人員方可離開。
7.應急結束:執行應急關閉程序,由事故應急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8預案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動力車間
2011年4月10日發布

9附錄
9.1動力車間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示意圖

9.2動力車間應急指揮部通訊錄

閱讀全文

與醫院污水處理事故應急演練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污水排水管道需要什麼試驗記錄 瀏覽:758
飲水機桶裡面為什麼有綠色了 瀏覽:259
污水處理設備A2O工藝 瀏覽:351
廠區廢水污水檢測制度 瀏覽:297
光譜怎麼檢測污水 瀏覽:457
水壺濾芯用後什麼樣 瀏覽:466
為什麼污水處理廠用玻璃鋼護欄 瀏覽:456
樹脂絞水 瀏覽:967
400的飲水機計入什麼費用 瀏覽:471
加熱過濾飲水機 瀏覽:854
哪裡買水垢清除劑 瀏覽:8
怎麼判斷用反滲透還是超濾凈水機 瀏覽:590
凈水器漏水螺絲帽怎麼修 瀏覽:183
水杯上的水垢有危害嗎 瀏覽:586
慈溪反滲透膜質量怎麼樣 瀏覽:94
純凈水怎麼賣最好 瀏覽:971
工業污水處理廠單位怎麼樣 瀏覽:49
平放機油濾芯怎麼換 瀏覽:167
反滲透膜能否國產替代 瀏覽:220
純凈水桶蓋如何撬下來 瀏覽: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