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活污水處理到地表水三類水質有什麼方法
基本上,首先需要達標一級A,一般是正常的污水流程:格柵+初沉+生化+二沉+消毒。生化部分選擇MBR比較保險。然後後續添加過濾裝置,基本上就能達到三類水體的水質了。
2. 地表水水質分類:飲用水的水質標準是什麼生活飲用
依照《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中規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我國地面水分五大類:
Ⅰ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回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3. 地表水水質標準是什麼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
1、范圍
1.1本標准按照地表水環境功能分類和保護目標,規定了水環境質量應控制的項目及限值,以及水質評價、水質項目的分析方法和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1.2本標准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水域,執行相應的專業用水水質標准。
2、引用標准《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衛生部,2001年)和本標准表4-表6所列分析方法標准及規范中所含條文在本標准中被引用即構成為本標准條文,與本標准同效。當上述標准和規范被修訂時,應使用其最新版本。
3、水域功能和分類標准
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
Ⅰ類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到、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對應地表水上述五類水域功能,將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標准值分為五類,不同功能類別分別執行相應類別的標准值。水域能類別高的標准值嚴於水域功能類別低的標准值。同一水域兼有多類使用功能的,執行最高功能類別對應的標准值。實現水域功能與達功能類別標准為同一含義。
4、標准值
4.1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標准限值見表1。
4.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標准限值見表2。
4.3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標准限值見表3。
5、水質評價
5.1地表水環境質量評價應根據應實現的水域功能類別,選取相應類別標准,進行單因子評價,評價結果應說明水質達標情況,超標的應說明超標項目和超標倍數。
5.2豐、平、枯水期特徵明顯的水域,應分水期進行水質評價。
5.3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質評價的項目應包括表1中的基本項目、表2中的補充項目以及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從表3中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
6、水質監測
6.1本標准規定的項目標准值,要求水樣採集後自然沉降30分鍾,取上層非沉降部分按規定方法進行分析。
6.2地表水水質監測的采樣布點、監測頻率應符合國家地表水環境監測技術規范的要求。
6.3本標准水質項目的分析方法應優先選用表4-表6規定的方法,也可採用ISO方法體系等其他等效分析方法,但須進行適用性檢驗。
7、標準的實施與監督
7.1本標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監督實施。
7.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水質超標項目經自來水廠凈化處理後,必須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規范》的要求。
7.3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本標准中未作規定的項目,制定地方補充標准,並報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4.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四類水處理成三類水採用什麼方法
摘要 工業方法是上水處理項目,根據具體水質經生化、絮凝、沉澱、過濾、消毒,達到可作為水源地、漁業養殖的三類水標准。
5. 污水處理達地表水四類水質標准用什麼工藝
地表水環境影響評價包括以下幾個內容:
1.現狀調查;
2.水文調查與水文測量;
3.點污染源的調查;
4.非點污染源的調查;
5.水質調查與水質參數選擇;
6.河流水質取樣斷面與取樣點設置;
7.河口水質取樣斷面與取樣點設置;
8.湖泊(水庫)水質取樣斷面與取樣點設置;
9.海灣水質取樣斷面與取樣點設置。
6. 重要的地表水水質指標
重要的地表水水質指標有:SS(總懸浮顆粒物)、DO(溶解氧)、PH值、水溫、氯化物、硫酸鹽、硝酸鹽、氨氮、總氮、總磷、COD、BOD5、高錳酸鹽指數、大腸桿菌群數……
只記得這些了,呵呵~!其中最重要的有這些:COD、BOD5、DO(溶解氧)、PH值、水溫、氨氮、SS(總懸浮顆粒物)。
7. 地表水三類水質標准
依據地表水水域環境功能和保護目標,按功能高低依次劃分為五類;
Ⅰ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場、洄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
8. 地表水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護地表水水質,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系統,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將標准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
與GHZB1-1999相比,本標准在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中增加總氮一項指標,刪除了基本要求和亞硝酸鹽、非離子氨和凱氏氮三項指標,將硫酸鹽、氯化物、硝酸鹽、鐵、錳調整為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修訂了pH、溶解氧、氨氮、總磷、高錳酸鹽指數、鉛、糞大腸菌群7個項目的標准值,增加了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40項。本標准刪除了湖泊水庫特定項目標准值。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按本標准對地表水各類水域進行監督管理。
與近海水域相連的地表水河口水域根據水環境功能按本標准相應類別標准值進行管理,近海水功能區水域根據使用功能按《海水水質標准》相應類別標准值進行管理。批准劃定的單一漁業水域按《漁業水質標准》進行管理;處理後的城市污水及與城市污水水質相近的工業廢水用於農田灌溉用水的水質按《農田灌溉水質標准》進行管理。
9. 全國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達多少
據報道,數據顯示2016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個區域PM2.5平均濃度與2013年相比都下降了30%以上,全國酸雨面積占國土面積比例由歷史高點的30%左右下降到7.2%。2017年上半年,全國地表水水質優良(Ⅰ—Ⅲ類)水體比例為70.0%。
據悉截止目前相關部門成立的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40多項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具體改革方案,一批具有標志性、支柱性的改革舉措陸續推出,環保督察完成對31個省區市的督察,實現了全覆蓋。
希望環境可以持續得到改善和提升!
10. 地表四類水質標准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水污染,保護地表水水質,保障人體健康,維護良好的生態系統,制定本標准。
本標准將標准項目分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基本項目適用於全國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朴充項目和特定項目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地表水水質特點和環境管理的需要進行選擇,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補充項目和選擇確定的特定項目作為基本項目的補充指標。一類水質: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凈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後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二類水質: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凈化處理(如絮凝、沉澱、過濾、消毒等),其水質即可供生活飲用者;
三類水質: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
四類水質:適用於一般工業保護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一類水質:水質良好。地下水只需消毒處理,地表水經簡易凈化處理(如過濾)、消毒後即可供生活飲用者。二類水質:水質受輕度污染。經常規凈化處理(如絮凝、沉澱、過濾、消毒等),其水質即可供生活飲用者。三類水質: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四類水質:適用於一般工業保護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五類水質: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另外:依照《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中規定,地面水使用目的和保護目標,我國地面水分五大類:Ⅰ類-- 主要適用於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 Ⅱ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稀水生生物棲息地,魚蝦類產卵場,仔稚幼魚的索餌場等; Ⅲ類-- 主要適用於集中式生活飲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級保護區,魚蝦類越冬、回遊通道,水產養殖區等漁業水域及游泳區; Ⅳ類-- 主要適用於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 Ⅴ類-- 主要適用於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