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回美證可以申請幾次
回美證可以申請3次
回美證(白皮書)的簡介
回美證又稱為白皮書,是專門為可能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六個月時間的綠卡持有人使用的簽證替代文件。持回美證可在境外停留不超過兩年。
回美證不可以延期,且只能在美國境內申請。所以,如果綠卡持有人需要在美國境外停留兩年以上,必須在兩年之內先回到美國,再在美國申請新的回美證。
1、回美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到期作廢,如舊證尚未到期,欲申請新證,須交回舊證。
2、回美證可申請3次,總共有效期5年。
3、回美證必須在離開美國前60天在美國申請,但可在批准之前離境。
(1)回美證可以用5年嗎擴展閱讀:
回美證的概念:
回美證是一種發給那些不能在獲取美國簽證而又要再次進入美國的人。這些人必須獲取回美證才可以離開美國國境後再次入境。
否則這些人士不能再次回到美國。回美證雖然是有效的入境文件但是回美證不能完全保證持有者一定能進入美國,持有者是否能進入美國還取決於入境移民官的決定,看持有者是否有違反美國移民法入境規定的行為。
以下是申請回美證的材料:
1、填寫I-131表格。
2、美國移民局可能會要求面試或者提供指模記錄。如果你年齡在14到79歲之間,申請人必須在美國移民局的要求下打指模。指模記錄必須在離開美國之前完成,否則申請將會被拒絕。
3、美國移民局頒發的文件復印件來說明你目前在美國的身份。
4、解釋說明或用證據表明申請人需要申請回美紙的原因和必要性。
5、美國移民局的收據來證明申請人已經申請身份調整即已經申請綠卡(application adjustment of status)。
⑵ 如何申請回美證
回美證(白皮書)的簡介
回美證又稱為白皮書,是專門為可能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六個月時間的綠卡持有人使用的簽證替代文件。持回美證可在境外停留不超過兩年。
回美證不可以延期,且只能在美國境內申請。所以,如果綠卡持有人需要在美國境外停留兩年以上,必須在兩年之內先回到美國,再在美國申請新的回美證。
*回美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到期作廢,如舊證尚未到期,欲申請新證,須交回舊證。
*回美證可申請3次,總共有效期5年。
*回美證必須在離開美國前60天在美國申請,但可在批准之前離境。
如您需要辦理回美證,則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照片三張(白底5cm x 5cm),最好能提供電子版
2. 綠卡復印件
3. 護照首頁和簽證頁復印件(含上次進出美國的時間)
4. 提供美國的通訊地址和電話
5. 提供社會安全卡或者駕照/ID卡費用如下:
1. 服務費:US$1500/人(如需加急,則費用為$2500/人)
2. 移民局規費:$385/人(其中$305為政府規費,$80為生物測定費)
⑶ 在美國得到綠卡後辦回美證可以辦幾次
回美證可以申請3次
回美證(白皮書)的簡介
回美證又稱為白皮書,是專門為可能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六個月時間的綠卡持有人使用的簽證替代文件。持回美證可在境外停留不超過兩年。
回美證不可以延期,且只能在美國境內申請。所以,如果綠卡持有人需要在美國境外停留兩年以上,必須在兩年之內先回到美國,再在美國申請新的回美證。
*回美證的有效期為兩年,到期作廢,如舊證尚未到期,欲申請新證,須交回舊證。
*回美證可申請3次,總共有效期5年。
*回美證必須在離開美國前60天在美國申請,但可在批准之前離境。
如您需要辦理回美證,則需要提供以下資料:
1. 照片三張(白底5cm x 5cm),最好能提供電子版
2. 綠卡復印件
3. 護照首頁和簽證頁復印件(含上次進出美國的時間)
4. 提供美國的通訊地址和電話
5. 提供社會安全卡或者駕照/ID卡費用如下:
1. 服務費:US$1500/人(如需加急,則費用為$2500/人)
2. 移民局規費:$385/人(其中$305為政府規費,$80為生物測定費)
⑷ 回美證使用最新政策 2021美國簽證過期了怎麼續簽
簽證過期了怎麼辦因為疫情緣故,肯定會有很多人的簽證過期,但是還是留在國外沒有辦法回國,不過也不用擔心,目前關於美國簽證的相關續簽等信息如下,大家可以嘗試按照下面的方式操作。
目前,由於新冠肺炎疫情問題,美國移民局駐廣州辦事處暫時關閉,尚未完全恢復所有業務。而根據美國國務院2020年12月30日下達通知,海外使領館簽證業務從31日開始陸續恢復。
雖然沒有說明美國駐華使領館的開放時間,但這仍然是一個利好消息。目前美國移民局將繼續回應電子郵件查詢。
簽證過期了怎麼辦海關和邊境巡邏隊(CBP)是有權利決定個人的證件是否足以進入美國, 針對新冠疫情原因,目前是沒有程序可以延長在美國以外的逗留時間。
如果你的綠卡或入境許可證過期了,但離境美國不到一年的時間(沒有回美證的前提下),是可以申請一個I-131A運輸信給航空公司允許您對美國的航班。自2019年11月1日起,美國駐廣州領事館對I-131A表的處理工作已轉至國務院。
如果離境美國超過一年,就被認為放棄了合法的永久居民身份。如果您由於無法控制的原因而無法返回您在美國的家,可以申請SB-1簽證,這將可能有資格獲得返回居民簽證和恢復居民身份。
如果已經離境美國一年以上,但不具備獲得SB-1簽證的資格,可以重新申請新的移民或非移民簽證。
最後,為保持美國綠卡的有效性,小達君建議各位美國綠卡持有者在離境美國之前,及時辦理回美證。離境後也要時刻注意離境時間,盡量避免離境超過一年以上,畢竟綠卡得來不容易。
上述提到的重點內容,涉及到三類簽證,包括I-131A、SB-1簽證以及回美證。閱讀下方內容,您就可以根據目前遇到的狀況「對症下葯」。
I-131A
如果你的綠卡或入境許可證過期了或者在美國境外丟失了,只能在美國國內的移民局補辦,美國駐外的大使館與領事館是不能補辦綠卡的。如果您離開美國未超過364日且沒有有效的回美證,可以通過I-131A申請旅行文件(TravelDocument)讓你進入美國。
通過I-131A申請旅行文件(TravelDocument)是授權航空公司在免於接受懲罰下接載你到美國。旅行文件的形式包含旅行函(Transportation Letter)和登機紙(BoardingFoil)。
要強調的是,旅行文件並不能保證能進入美國,國土安全部才有入境的最終決定權,它只用於豁免航空公司受到法律的處罰。
回美證
在美國境外停留超過六個月時間的綠卡持有人使用的簽證替代文件,持回美證可在境外停留不超過兩年。
注意事項:遞交申請時,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境內。
SB-1簽證
合法綠卡持有者離開美國一年以上,美國移民局則假定您已放棄您的合法永久居民身份。若是無法控制的原因導致無法返回美國,可以申請SB-1簽證。
注意事項:SB-1簽證的申請審核嚴格,需合理證明申請人受到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無法回美國,但最終的申請和審批都將由簽證部門決定。
⑸ 正常情況下回美證有用嗎
1.從學生身份到獲得綠卡 對於大多數赴美留學的人員,為了獲得綠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學 結束後,先尋求一份工作,以僱主出面將F一1學生身份轉為H一1B受 雇身份,再經過僱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批准後,再以第 二類職業優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後,再申請 綠卡。 以其某一專業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表明,他申請移民美國符合美國的 經濟、社會、環境、文化、衛生保健方面的利益。個別具有特殊能力 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 部分持F一1學生簽證的人士,無論他現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 士後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請移民。 2.J類簽證的申請綠卡 凡持J一1簽證的赴美訪問學者,在美國完成了預定的學習研究計劃後 ,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及工作兩年後,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久居 留身份,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該類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的途徑。 但該類人士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申請移民: (1)「特別傑出的人士」可以通過第一優先類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請;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學歷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途 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3)向移民局申請免除返國居住兩年的限制。 當然,也可以回國住滿兩年以後,再以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3.L類簽證申請綠卡 在美持有L—I簽證人士,可按職業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向移民局提 出移民申請,不需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和程序簡單,所 需時間也要快得多。 L一1簽證是屬於外國公司在美國所設分公司或其他類型公司的經理人 員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就可為公 司里的L—l簽證人員,包括為外國母公司的經理人員申請綠卡。母子 公司的關系不需要預先存在一段時間,如一家美國公司已營業了一年 ,現在被一家中國公司全部收購或部分收購(部分收購需達到「有效 控制」),這家被收購的美國公司可立即為中國這家公司的經理人申 辦綠卡,申請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國的時間並不重 要。 美國子公司經營額的多少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響,經營額 如超過50或100萬美元,獲準的機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 證明外國母公司和美國分公司都處於正常經營的狀態,美國分公司還 必須證明在美國長期經營的財務能力,包括營業額、利潤、納稅、員 工人數等。 具備了以上條件的L一1簽證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 權,通常,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批准其申請。 4、特殊能力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無論持有何種非移 民簽證,大都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請移民。只要 具有碩士以上的學歷,並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請。 這些人如通過專業移民律師,援引「國家利益和推薦信,論文是特殊 能力的硬指標,推薦信的寫作技巧也是成功的關鍵環節,特別是在研 究中取得了具體成功,但還未來得及發表成果的人,靠推薦信的作用 。對於某些在校的高學位學生來說,也可利用這一程序,提前申請綠 卡。 取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就自動成為一位美國納稅居民,得 向美國政府申報全部收入。必須在每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的「1040 稅收申報表」,不執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罪行為。若被證實觸犯了 稅務法律,綠卡就會被吊銷。 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權以後,是否維護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 上並無定期檢查的規定。近年不少港、台的華人申請移民到美國,但 是當取得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後,便紛紛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發展。 一般情況下,永久居民(持綠卡者)只要離境時間不超過一年,便可憑 其綠卡重新入境,但若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足以保證他能 重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可能被沒收。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計離 境時間超過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離境時 起有效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然沒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海 外領事館申請「特別移民」簽證,獲准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申請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國永久居 民身份,包括:離境時間之長短、離境的目的與動機、是否繼續以居 民身份申報稅、保持與美國關系的證明文件(如房地產證明書、銀行 帳房、信用卡、有效駕照等等)、申請人親屬及家庭成員所在地、申 請人的工作性質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為美國公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須明白,回美證雖能保留其綠卡, 卻不能縮短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間,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時間和 實際上居留時間。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 有一半時間居住在美國。 為要保全永主居留權,須以客觀的行動加以佐證,下列具體行動可供 參考: (1)在美國境內購置房地產; (2)在美國申請銀行戶頭; (3)保持美國駕駛執照、信用卡; (4)家人或親屬盡可能定居在美國; (5)想辦法在美國找一個職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報稅,證明自己是以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 國社會盡義務。在海外工作的美國永久居民,根據自己在海外待留多 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計算上報的稅金。美國稅務法規定,美國的永久 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免稅。在海外工作的美 國永久居民,應該填寫1040表格,同時還應該填寫1116表格,以計算 多少收入可以免稅; (7)在美國建立盡可能多的關系,多參加各種社會團體、聯盟、會社 等; (8)經常回美國,即使是短期停留。 對於移居美國的外國公民,在未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之前,即入境 後的5年之內如果要回國,或到其他國家旅遊觀光的話,因期限長短 不同,有4種不同的證件可供出入美國國境使用。 (1)出入境加註。新移民領到永久居留身份證明以前,可憑原持護照 上的加註印章作臨時出入境的簽證。此種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時,口岸 移民官員作為入境查驗,而加蓋的入境許可證章,允許持證人在半年 或一年之內憑此證明進出美國。 (2)永久居留身份證明即綠卡。如果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即能返回, 可憑此種證明出入境。 (3)再入境許可證。外籍僑民如欲離開美國在一年以上,應該在離境3 個月前,向移民局申請「再入境許可證」,即回美證,此種證件有效 期一般為兩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許可證明 的人,在國外旅遊或經商後,意圖再返回美國時,不必申請簽證。申 請再入境許可證時,申請人前往當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 電話向移民局索取,請移民局將I一131表格寄給申請人。I一131表格 是專門用來申請再入境許可證的表格。 上要認真寫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記證(綠卡)上的號,預計在何時 ,何地離開美國和前往的國家以及要離開美國多長時間。將填妥的I 一131表格繳移民局,並附上2張彩色照片。最好在預定離境至少1個 月前提申請,因為一般要等幾個月才會批准,不過申請人不必等到回 美證拿到手才離開美國。申請入可在申請書上說明,前往國家的使館 領取回美證。 (4)特殊移民簽證 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國時,證明永久居留權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該 簽證,申請人應向美國領事官證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到海外只做短暫的逗留。 申請特殊移民簽證,應索取OF一230表格,證明文件是綠卡或已失效 的再入境許可證。美國領事官若認為申請人確無放棄在美國永久居留 的意思,則發給特殊移民簽證。
⑹ 有綠卡和回美證,可以2年回去一次嗎入境時移民官會問話嗎
移民法沒有規定永久居民不能離開美國超過半年,它規定的是,如果你離開美國超過半年,那你的連續居留時間被打斷,入籍必需的那5年就要重新計算,除非你能夠證明有很重要的事讓你必須離開美國半年以上去處理。所以如果你不是非要在拿到綠卡5年的那一天入籍,你不介意重新計算持有綠卡5年的起始時間,你完全可以離開美國超過半年而不必擔心綠卡失效。
舉個我身邊的實例:我一位親戚移民美國第一次入境時是在大三升大四的暑假,8月份拿到綠卡後回到中國繼續學業,中間幾乎一整年沒回過美國也沒有辦回美證,第二年大四畢業後的7月份重新回到美國,向海關解釋需要回國把大學學位拿到手,移民局沒有任何刁難,她的綠卡也沒失效,直接順利入境。
如果你需要離開美國超過一年,你必須申請上面我提到的回美證。回美證是證明你有意回到美國長期居留的一個證明,有效期為發出日起兩年。也就是說,拿著回美證你可以離開美國一年以上但不超過兩年,兩年內你必須至少要回美國一次。如果你打算申請回美證,你應該在申請被批准後才離開美國,因為移民局有可能需要你去按指紋。假如你已經離境而無法提供指紋,移民局可以拒絕你的回美證申請。除了回美證,再次入境時應盡可能多准備關於你打算居留美國的證據,例如你在美國購買了房產或汽車,你有美國駕照,你在美國有儲蓄賬戶,你的孩子或父母仍然在美國長期居留等等。但是要注意,回美證不能保證你一定可以順利回來美國,最終決定權在移民局海關官員手上。如果他們認為你並不打算長期在美國居留,他們隨時有權取消你的綠卡身份。
還是我的實例:我媽媽申請了回美證,離開美國大約1年8個月再回來,入境時解釋需要回國看病和療養,因為在美國沒有醫療保險(我姨夫是香港的私人醫生,為我媽寫了一封英文的證明信),憑回美證和綠卡我媽媽順利入關。當然,事實是我媽媽在國內還沒有退休,要回去繼續工作。
最後,很多人傳言的,只要每半年回美國一次,就永遠不必擔心綠卡失效。事實又是不是這樣?當然也不是!和我上面提到回美證時所說的一樣,能不能讓你入境或者會不會取消你的綠卡,決定權在移民局官員手上。一旦他們認為你並不打算在美國永久居留,他們隨時可以吊銷你的綠卡。假如有個人半年來回中美一次,但是在中國居住的時間遠遠比在美國待的時間長,你是移民官的話你會不會懷疑這個人究竟是不是要在美國居留,是不是真的需要美國綠卡。
再舉我身邊的實例:F4移民的親戚,夫婦兩人高薪厚職,把他們的小孩帶到美國後就回國繼續工作。他們不申請回美證,而是每半年飛美國一次,每次在美國待半個月至一個月,也就是一年內他們有10-11個月在中國,只有1-2個月在美國。持續3年多後,去年入境時被移民官警告,再繼續這樣下去將沒收他們的綠卡。剛好妻子准備退休了,於是在美國待下來陪著孩子。但是丈夫離退休年齡還早,又不懂英文,放棄在中國的好工作留在美國打份糊口的工實在不願意,還是決定回去然後繼續半年飛一次。可以肯定的是,移民局系統里已經記錄了他們的情況,至於是不是真的會取消綠卡,什麼時候會取消,就看移民局的決定了。當然,他們的小孩也准備申請入籍了,即使爸爸的綠卡失效,再申請也不難。
⑺ 美國綠卡,回美證 我有美國綠卡,已經5年了,因爺爺病倒得有人看護 來了中國 在中國待了一年半多一點,
你在回美證的有效期之內回美國是沒有什麼關系的
但是你要圍繞著你為什麼在中國呆這么長時間做有力的回答
你最好出示你不會放棄綠卡的證據
你臨走前的報稅,你的銀行存款,你租房買房的證件。。。。
等等一系列的證據
總之,你有回美證,一切都還好說啦
⑻ 回美證可能失效嗎
1.從學生身份到獲得綠卡
對於大多數赴美留學的人員,為了獲得綠卡,一般的做法是在美求學
結束後,先尋求一份工作,以僱主出面將F一1學生身份轉為H一1B受
雇身份,再經過僱主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待勞工證批准後,再以第
二類職業優先移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移民申請批准後,再申請
綠卡。
以其某一專業的工作及取得的成績表明,他申請移民美國符合美國的
經濟、社會、環境、文化、衛生保健方面的利益。個別具有特殊能力
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不必向勞工部申請勞工證
。
部分持F一1學生簽證的人士,無論他現在是在作助教工作,或是作博
士後研究,可以此方式申請移民。
2.J類簽證的申請綠卡
凡持J一1簽證的赴美訪問學者,在美國完成了預定的學習研究計劃後
,必須回到自己的國家居住及工作兩年後,才可以在美國申請永久居
留身份,這在一定程序上限制了該類人士取得永久居留權的途徑。
但該類人士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申請移民:
(1)「特別傑出的人士」可以通過第一優先類人士,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請;
(2)具有特殊才能或高學歷的人士,可以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途
徑,向移民局提出移民申請;
(3)向移民局申請免除返國居住兩年的限制。
當然,也可以回國住滿兩年以後,再以移民身份進入美國。
3.L類簽證申請綠卡
在美持有L—I簽證人士,可按職業移民中的第一優先類,向移民局提
出移民申請,不需要向勞工部申請勞工卡,移民手續和程序簡單,所
需時間也要快得多。
L一1簽證是屬於外國公司在美國所設分公司或其他類型公司的經理人
員或行政主管,一般只要這家美國分公司連續經營一年以上就可為公
司里的L—l簽證人員,包括為外國母公司的經理人員申請綠卡。母子
公司的關系不需要預先存在一段時間,如一家美國公司已營業了一年
,現在被一家中國公司全部收購或部分收購(部分收購需達到「有效
控制」),這家被收購的美國公司可立即為中國這家公司的經理人申
辦綠卡,申請人是否具有L一1身份或以L—1身份在美國的時間並不重
要。
美國子公司經營額的多少會對申請人的移民申請有一些影響,經營額
如超過50或100萬美元,獲準的機率就高。最重要的因素是向移民局
證明外國母公司和美國分公司都處於正常經營的狀態,美國分公司還
必須證明在美國長期經營的財務能力,包括營業額、利潤、納稅、員
工人數等。
具備了以上條件的L一1簽證人士,均可以直接向移民局申請永久居留
權,通常,移民局會在二、三個月批准其申請。
4、特殊能力人士申請綠卡
對那些具有特殊能力人士和某些有高學歷的人士,無論持有何種非移
民簽證,大都能通過「國家利益豁免」的方式,直接申請移民。只要
具有碩士以上的學歷,並有一些科研成果作證,直接向移民局提出移
民申請。
這些人如通過專業移民律師,援引「國家利益和推薦信,論文是特殊
能力的硬指標,推薦信的寫作技巧也是成功的關鍵環節,特別是在研
究中取得了具體成功,但還未來得及發表成果的人,靠推薦信的作用
。對於某些在校的高學位學生來說,也可利用這一程序,提前申請綠
卡。
取得綠卡,成為美國的永久居民,就自動成為一位美國納稅居民,得
向美國政府申報全部收入。必須在每年4月15日前遞交美國的「1040
稅收申報表」,不執行美國的稅法被視為犯罪行為。若被證實觸犯了
稅務法律,綠卡就會被吊銷。
外國人取得永久居留權以後,是否維護合法永久居留的身份,在法律
上並無定期檢查的規定。近年不少港、台的華人申請移民到美國,但
是當取得綠卡,成為永久居民後,便紛紛欲返回原居地工作或發展。
一般情況下,永久居民(持綠卡者)只要離境時間不超過一年,便可憑
其綠卡重新入境,但若離境在一年以上者,其綠卡便不足以保證他能
重新入境,綠卡在入境時有可能被沒收。持綠卡者在出境前若估計離
境時間超過一年者,應先向美國移民局申請回美證。回美證自離境時
起有效期可達兩年,如兩年內當事人仍然沒回美,則只有向美國駐海
外領事館申請「特別移民」簽證,獲准後方能返美。
移民局會考慮下列因素,以決定申請人是否真正希望保留美國永久居
民身份,包括:離境時間之長短、離境的目的與動機、是否繼續以居
民身份申報稅、保持與美國關系的證明文件(如房地產證明書、銀行
帳房、信用卡、有效駕照等等)、申請人親屬及家庭成員所在地、申
請人的工作性質及工作所在地等。
有意成為美國公民的綠卡持有人必須明白,回美證雖能保留其綠卡,
卻不能縮短用來申請入籍所需的時間,包括法律上要求的居住時間和
實際上居留時間。同時在申請人入籍時,申請人在最近5年中最少要
有一半時間居住在美國。
為要保全永主居留權,須以客觀的行動加以佐證,下列具體行動可供
參考:
(1)在美國境內購置房地產;
(2)在美國申請銀行戶頭;
(3)保持美國駕駛執照、信用卡;
(4)家人或親屬盡可能定居在美國;
(5)想辦法在美國找一個職位;
(6)要以永久居民身份報稅,證明自己是以美國永久居民的身份向美
國社會盡義務。在海外工作的美國永久居民,根據自己在海外待留多
少天,按一定的比例計算上報的稅金。美國稅務法規定,美國的永久
居民如果在海外工作,其年收入7萬美元可以免稅。在海外工作的美
國永久居民,應該填寫1040表格,同時還應該填寫1116表格,以計算
多少收入可以免稅;
(7)在美國建立盡可能多的關系,多參加各種社會團體、聯盟、會社
等;
(8)經常回美國,即使是短期停留。
對於移居美國的外國公民,在未歸化入籍成為美國公民之前,即入境
後的5年之內如果要回國,或到其他國家旅遊觀光的話,因期限長短
不同,有4種不同的證件可供出入美國國境使用。
(1)出入境加註。新移民領到永久居留身份證明以前,可憑原持護照
上的加註印章作臨時出入境的簽證。此種印章是在移民入境時,口岸
移民官員作為入境查驗,而加蓋的入境許可證章,允許持證人在半年
或一年之內憑此證明進出美國。
(2)永久居留身份證明即綠卡。如果離開美國不超過一年即能返回,
可憑此種證明出入境。
(3)再入境許可證。外籍僑民如欲離開美國在一年以上,應該在離境3
個月前,向移民局申請「再入境許可證」,即回美證,此種證件有效
期一般為兩年,如需要延期,可以再延一年。—持有再入境許可證明
的人,在國外旅遊或經商後,意圖再返回美國時,不必申請簽證。申
請再入境許可證時,申請人前往當地移民局索取一份I一131表格,或
電話向移民局索取,請移民局將I一131表格寄給申請人。I一131表格
是專門用來申請再入境許可證的表格。
上要認真寫明自己的外籍永久居留登記證(綠卡)上的號,預計在何時
,何地離開美國和前往的國家以及要離開美國多長時間。將填妥的I
一131表格繳移民局,並附上2張彩色照片。最好在預定離境至少1個
月前提申請,因為一般要等幾個月才會批准,不過申請人不必等到回
美證拿到手才離開美國。申請入可在申請書上說明,前往國家的使館
領取回美證。
(4)特殊移民簽證
這是永久居民返回美國時,證明永久居留權最有力的文件。要取得該
簽證,申請人應向美國領事官證明,他已取得合法永久居民的身份,
到海外只做短暫的逗留。
申請特殊移民簽證,應索取OF一230表格,證明文件是綠卡或已失效
的再入境許可證。美國領事官若認為申請人確無放棄在美國永久居留
的意思,則發給特殊移民簽證。